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墙中藏。我这人除了不爱生气以外,其它三个都魂牵梦绕。
说到酒,我实在没有什么好吹嘘的,不仅无量,而且酒品极差,每次看到天龙八部里萧风豪饮的镜头,或读到李白斗酒诗百篇的句子都自惭形秽,惶惶然觉天地虽大,却无我立锥之地。然翌日,再饮,再耍痞,每饮则双脚湿透,于是真的无立锥之地了。
因此,一年的酒桌生涯,未尝一醉却得海量之名,名酒喝遍却不知谁是敌手?终有一日,一老板家长请喝人头马,我想我的处女醉,交代给它也不冤枉了。
这一次,纯凭真材实料,酒到即干,14杯入肚,还吃了5块西瓜,但觉人头马盛名之下其实难服,就比葡萄酒冲一点而已,也就40度上下,色泽气味无一特殊。身边海量声此起彼伏,人飘飘然若海上神仙。如厕,思维清晰,两脚却始踏凌波微步,斗折蛇行,数秒方止。呕于厕,望着那红彤彤的呕吐物,心里一阵抽搐,隐隐约约从里面看见几个月的饭钱。
到喝酒,我酒量固然不值一提,但喝酒的历史还是可以吹嘘吹嘘的。由此上溯到18年前,我就是一条喝酒的好汉了。那年我六岁,寄居在伯伯家里,和我的生命中第一个老婆小花花过家家。小花花用玩具叠炒了菜,嘟噜嘟噜小嘴叫我去打酒,我在伯伯的柜子里打了酒,费了老大的劲咬牙切齿地拔那酒瓶,然后在小花花的不知死活地加油声中作到了。小花花高高跃起,拍着手,流着鼻涕,红着脸蛋,大声唱着欢庆胜利的歌曲:聚啊,油啊,送到哪里去?送给那勇勇的解放军。我挺了挺胸,被歌声瞬间熏成了勇勇的解放军,那份自豪感丝毫不亚于扬厉伟在太空溜达了一圈。小花花颤颤地递过一只倒满了酒的大杯子,两只眼睛含情脉脉地鼓励着他的老公,连脏西西的裙子也刺激着我幼小好胜的心灵。顿时我感觉到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一种不管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地雷阵,我都要义无返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责任感。我一口干这一整杯。小花花又倒了一杯,为了军民鱼水情,我又干了。再倒再干,再倒再干,也不清楚喝了几杯时,伯伯进来冻结了我酒桌生涯的唯一一次英雄行动。有没有醉,我真的记不清了,事实上,从小花花递给我第一杯辣椒水般的酒后,我干了些什么,除了记得喝了不少杯以外,我就彻底失忆了。比较刻骨铭心的是我为这件事挨了篾片子炒肉,在家庭的封建专制下,我被迫和第一个老婆——我亲爱的小花花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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