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我跟父母一起,在君悦酒店一楼大堂的咖啡厅跟王律师见面。王律师身着深色西装,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由于父母已在电话里给他介绍过我的情况,因此他一见面就切入正题。
王律师给我介绍说,目前家庭暴力在中国正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报道称,目前中国超过三成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而在广东地区这个比例高达五成。也就是说,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30%即8100万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中国每年有10万个家庭因家庭暴力而解体。
这个数据令我着实有些惊讶。没想到我成了这8100万分之一。
王律师不着痕迹地掠过一丝笑容,对我说,"不必惊讶,这个数据还不是完全统计。还有很多家庭暴力根本统计不到。即使在西方,这种现象作为一种问题纳入法律思考,也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中国则更晚一些,20世纪90年代初才开始有了较多的研究和讨论。这是因为家庭暴力不单纯是一种侵权行为或犯罪,它总是和社会的传统文化、家庭的伦理价值和人们的思想观念交织在一起的,被有意无意地掩盖起来,甚至被认为是正常的事情。"
根据王律师有条不紊的介绍,我初步了解到以下常识:《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王律师问我想达到什么目的?是想让他为此付出代价接受刑罚,还是放他一马,只是想跟他离婚?
父母不等我回答,斩钉截铁地说:"当然得让他为此付出代价,并且同时做离婚诉讼。"
我想了想,对王律师说,就做离婚诉讼吧。别的,就不追究了。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也不希望他因此而受牢狱之苦。
"你们的意见冲突很大,怎么办?"王律师提醒我。
"按我的意见办吧。"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
看我们这种局面,王律师只好说:"要不,这样,你们先商量好,再告诉我?今天就先这样?"
母亲不解地说:"孩子,你受这么大苦,怎么还这么护着他呢?!"
父亲被我的态度激怒,大声地冲我喊:"你这孩子不知好歹,谁对你好你还看不出来吗?那个畜生只会打你,最后心疼你的不还是只有父母吗?这个事情你不要一意孤行,我必须替你做主!"
"你冷静点,别人在看我们了!"母亲提醒父亲。果然,咖啡厅不少人都回头朝我们这里张望。
这时我的手机又开始唱歌。接完电话我对王律师说:"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她被上司诱奸了,需要你的帮助。"
父母闻言顿时重重地叹了口气:"世风日下啊!这都是什么事儿呐,唉!"
电话是小曼打来的。小曼带着哭腔说,"妮可,你认识律师吗?"
"怎么啦,小曼,慢慢说。"我赶紧安慰她。
在小曼断断续续的哭诉中,我了解到,昨晚,大海龟把小曼给诱奸了。昨晚小曼值班,大海龟也因事回了售楼处,两人说了些话,小曼在喝完一杯茶后身体就变得很奇怪。后来就在售楼处大厅的沙发上跟大海龟发生了关系。清醒之后,小曼怀疑大海龟在茶水里做了手脚,因跟我关系一向不错,所以向我求助。
我立刻把王律师的电话告诉她,让她别着急,如果大海龟真的做了坏事,他会受到惩罚的。
挂掉电话,我想起大海龟跟我在停车场发生的那件事,由此可以确定,大海龟的确是给我的酒里放了药。否则我不会喝点啤酒就被他放倒的。看来他也是个惯犯了,并且还是那种最笨的家伙,兔子还不吃窝边草,他竟然把魔爪连连伸向身边的两名女性。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这种人迟早会受到惩罚的。
王律师说其实我主要接经济案件的。
我知道王律师说的不假,经济案件标的高,律师挣得也多,谁不愿接啊。离婚案子除非有很多财产需要分割,否则律师也不会感兴趣的。而小曼的案子,则无法带给他任何利益。那点可怜的律师费谁也看不上眼。维权案只有那些想借这个案子提升个人名气的律师才会接,比如有人专职替农民工讨薪维权、替二奶维权、替那些比窦娥还冤的人维权等等。这是个商品社会,一切行为都标明了价码,就算是人情,也不得不考虑生计问题。
我身子前倾,更加诚恳地请求他:"王律师,请你一定帮我朋友的这个忙吧!她是个小姑娘,刚工作就遇到这种事,心里万一想不通,恐怕后果很严重!"
"恩,好吧。我先接下来。"王律师说,"你的诉讼究竟怎么做,你们三个人再商量一下吧。主意定了再找我。今天就先到此为止吧。"
"好的谢谢你!"我们纷纷与他握手告别。
父母因有事在身,也没时间再跟我讨论下去,王律师刚走,他们也离开了。
送走王律师和父母,我决定找个时间回团结湖去拿车,顺便回家取些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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