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选既受魏忠贤的“知遇”之恩,先意承志,务投其好,于是而有攻击后父张国纪之举。此事之起,是有人在宫门上贴了一张匿名榜,暴露魏忠贤种种谋反恶迹,以及他的同党姓名,一共七十余人。魏忠贤疑惑是张国纪干的事,阉党邵辅忠、孙杰便设谋,借此兴大狱杀尽东林,借张国纪以动摇中宫,事成则立魏良卿的女儿为皇后。
这个大阴谋要由参劾后父太康伯张国纪开始。邵、孙两人拟了一个疏稿,想找人出面来上,这就是所谓“买参”,也就是有言责的人公开出卖自己的人格。但被收买的人可以无视于清议,却不能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弹劾一个官吏,言者无罪,即令有罪也不重,而现在辱及中宫,是“大不敬”的罪名,在这个罪名之下,不论什么人都有被砍头的可能,所以都不敢“应征”。
最后找到刘志选——刘志选混蛋,他的家属更混蛋,不忠再加上不孝,预备出卖他的老骨头以求富贵;他的家属是这样一个想法:此疏一上,有魏忠贤在,可保无虑,但将来一定不得了。不过刘志选已经七十多岁,一定死在魏忠贤之先,则及身而止,可以免祸。他的家属居然把这番话说了给刘志选听,而刘志选亦居然听了进去。至于将来追论大逆不道的罪名,可能会把刘志选开棺出尸,剉骨扬灰,他的家属就不谈了,这不是出卖他的老骨头是什么?于此见得王夫之的话有点道理,他认为“族诛”这种苛刑是有由来的,凡是谋反,如无家属参与,或者家属知道了能够规劝阻止,则逆谋必不发,所以“族诛”是除恶务尽之意。这话在现在来看,当然是危险的,但照刘志选家属的情形,则知王夫之的论调实为有感而发。
刘志选“极论国纪罪”的奏疏中,说他“谋占宫婢韦氏,矫中宫旨鬻狱”,这些话是不是空穴来风,无可究诘;而最后辱及皇后,则真是伤天害理,“毋令人訾及丹山之穴、蓝田之种”这句话,是极厉害的一枝冷箭——丹山之穴出朱砂,“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是指张后流产的“龙种”言,而所谓“訾及”者,就因为死囚孙二自言张后是他的女儿,然则张后之子,岂非成了死囚的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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