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才的免官在万历三十九年,其时矿税之弊已不可胜言。由宫中直接派出去的太监,搜刮之苛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只要某地有某物稍为著名,无不为追索的目标。地方官及言官不断有所呼吁,而神宗十有八九“不报”。据《明史纪事本末》,试摘数条如下:
万历三十年五月,礼部侍郎冯琦上言矿税之害:“滇以张安民故,火厂房矣;粤以李凤酿祸,欲刃其腹矣;陕以委官迫死县令,民汹汹不安矣;两淮以激变地方,劫毁官舍钱粮矣;辽左以余东翥故,碎尸抄家矣。土崩瓦解,乱在旦夕,皇上能无动心乎?”不报。
三十一年九月,云南税监杨荣责丽江土官木增退地听开采。巡按御史宋兴祖上言:“丽江古荒服也,木氏世知府,守石门以绝西域,守铁桥以断吐蕃,不宜自撤其藩,贻误封疆。”不报。
三十二年八月,武骧百户陈起凤请采大木,以觊利除名,尽逐其党。时大雨,都城坏,户部尚书赵世卿言:“苍生糜烂已极,天心示警可畏。矿税貂珰掘坟墓、奸子女。皇上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日。’今将索元元于枯鱼之肆矣。”不报。
凡此“不报”,并不表示神宗不知其事,他内心自然亦有所省悟,但任何自省自振的念头,敌不过郑贵妃的要求。古来偏听之主,至神宗至矣尽矣;而明知不善,因循自误,至神宗亦至矣尽矣!
以矿税之名苛扰天下的太监,后面都有郑贵妃的支持。奇珍异宝,日有所奉,月有所进,为古今来几次大聚敛之一,而终于大半散去。民间的格言是:“积财以遗子孙,不如积德以遗子孙。”因为积财则一定产生不肖子孙,而在败家的过程中,常会招致奇祸。此道理在帝王家亦同样适用。
神宗的不肖子孙,第一个当然是福王,被祸亦最惨。福王的封地在洛阳,起造邸第,花了二十八万两银子,廷臣请王就藩,而神宗和郑贵妃一直把爱子留在身边不放。到了万历四十年,福王已二十七岁,宰相叶向高上疏力争,神宗答应第二年春天举行。到时候却又失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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