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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封诊录1:天雷决 正文 第七回 三尸成谜 血食蛊现

    众人来到县衙的一处小院,只见三副棺材整整齐齐地放在地上,以朱笔标注了死者姓氏,棺木上还有泥土痕迹,显得破旧不堪。每副棺材上都贴着一些镇压邪祟的符纸,符纸破败,但朱砂所绘的红色痕迹却鲜艳如新,看着颇为瘆人。

    杜衡绕着棺材走了一圈,戴上油绢手套,摸了摸棺材上的木料缝隙,对李凌云摇头道:“果然是杂料拼凑的薄棺,下葬后木料吸潮,缩胀不一,四处漏水……”

    李凌云闻言,戴上油绢手套走过去,从一副棺材上拈下一只已死的黑色小虫,皱眉道:“是尸虫,有这种虫子,看来棺中尸首恐怕早就被吃得只剩尸骨了。”

    这时院墙上突然传来咯噔一声,众人抬头看,见好几个人头从墙头上迅速缩了下去。

    “这些胆大不怕死的,你们出去捉几个,套了木枷扔在县衙门口。”谢阮气得笑起来,“喜欢看热闹,就让他们给人当热闹看个够。”

    “不必这样,”李凌云捏着虫子扔进一枚小小的绢布袋子,抬头道,“叫人去把我们封诊车上的屏风拿来,一封即可。”

    “屏风?院墙都挡不住这些人,屏风又有什么用?屏风能高过院墙?爬上墙头的人,不是一样能看见吗?”谢阮对李凌云所说的屏风有些不屑,但她对黑铁箱子般的封诊车好奇很久了,嘴上说着一套,却也马上吩咐人照李凌云讲的办。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李凌云提着布袋口两头的细绳,轻轻一拉,口袋瞬间收紧,变成一个小小荷包。

    “什么绢这么清透,色似琥珀?”谢阮伸手讨要,拿至眼前细看,用手搓了搓道,“原来涂了油?这不就是宫里用来做防雨琥珀衣的油绢?”

    “绢布用上等桐油刷过,然后晾干,这样里面的物事就不会沾到外面的东西,也不会让外面的污秽侵袭,用这布袋来安置案件证据,最好不过。”李凌云抬手晃晃,“我手上这个套子,其实也是油绢做的。”

    李凌云话音未落,赶车的昆仑奴跟那个绿衣女子六娘一起进了院子。昆仑奴头上顶着一大堆东西,只用单手扶着,那些东西用黑色绳索捆扎,长短不一,外面用一个黑色大口袋套起。他来到院子一侧,把口袋打开,从里面取出一些漆作黑色的木制零件,不一会儿就组起了许多落地屏风用的架子。

    架子零件间只需相互碰触,无须发力插入,便发出轻微咔嗒声,显然已经铆住,只是不知是如何榫接在一起的,而且也看不出外面有什么活页,就能随意转动。在宫中见过许多奇物的谢阮此时也忍不住感叹:“你们封诊道的这些玩意儿,果真精巧得很。”

    那昆仑奴自出现以来就从没说过话,此时抬起眼睛冲谢阮张开厚唇嘿嘿一笑。谢阮奇怪地问:“你笑什么?”

    一旁的六娘忍不住也笑起来。“阿奴是个哑巴,他这是在告诉你,你一会儿看见屏风面的时候,或许会觉得害怕。”

    “害怕?”谢阮来了兴致,“那更要快些拿出来瞧瞧了。”明珪也好奇地凑在一边,只见二人拿出硕大的黄杨木筒,从中取出白色的屏风面徐徐展开,在屏风架子上一一卡定,上面有许多图画,密密麻麻挤在白色画布上。

    谢阮凑过去眯眼看屏风,发现这些画用了白描手法,只有走到极近的地方,这些屏风上的画才能被人真正看清。

    上面绘制着无数个恶形恶状的鬼怪,几乎没留下空白。这些鬼怪或被鬼差投入熊熊烈火,或在河流中苦苦挣扎,有一些被铡刀砍去头颅,仍在血腔子里面哀号不已,还有的肠肚被挂在磨盘上拉扯,神情苦不堪言。

    这绘画手法纯熟,画技无比细腻,鬼怪个个栩栩如生,心、肝、胃、肺、肾形状真实,表情痛苦哀伤。谢阮一看之下,竟有一种心神被吸入其中的感觉,仿佛身在地狱,正跟这些鬼怪一起被折磨。她猛地向后退几步,大口喘息道:“这是什么?”

    “封诊屏,也有外人给它起名叫地狱幡。”杜衡看那屏风一扇扇地围绕三副棺材被接榫起来,轻言细语道,“发现尸体的地方要是在室外,就得用封诊屏来封起场所,否则人来人往容易破坏痕迹,兼之也可以遮风挡雨。”

    “既是用来遮挡,为什么要弄上这些绘画?不嫌费事?”

    “这也是不得已,”李凌云接过话头,“有人生性好奇,总在屏风上捅几个洞来偷窥我们封诊,所以不得不涂些鬼怪来震慑愚夫愚妇。自太宗时玄奘法师取经归来以后,佛法广传大唐,深入人心,渐渐就改成画佛家的地狱变相了。”

    “有些道理。”谢阮歪头看屏风,捏着软翘的下巴道,“我怎么觉得,这绘法有些眼熟……”

    “这屏风是大郎阿耶的,前些年大郎外出时转赠给了大郎,是京中知名的大家所绘,”杜衡说完又提点道,“吴氏大家。”

    “吴氏,那个专司宫中绘画,笔法有‘吴袍携风’美誉的吴氏?难怪了,连我都差点被这画摄了魂……看来,你们封诊道在京中很有底蕴啊!”谢阮惊讶地看向李凌云,后者却抬头看那昆仑奴。昆仑奴正从屏风顶上的木轴里拉出一张张琥珀绢,迅速集中到中间,用绳索扎起,就形成一个滴水不漏的顶棚。

    见李凌云看得很认真,似乎没听见她的话,谢阮眉毛一竖,有些火大。

    杜衡见状,连忙在一旁解释道:“长安大,居甚难,但凡有能耐在京中置产的,无不是家大业大之人。家里人一多,生老病死就是常事,谁家没几个死于非命的人?很多事不宜声张,甚至有人不寻官府,偷偷就给处置了,却又一定要查清死因,所以我们封诊道虽说名声不显,但也没人敢小看,各家各户都有可能请托到我们头上。吴氏的画虽难得,但我们去求画,却相对比较容易。”

    “你要不是官身,就该被那屏风挡在外面了。”李凌云回头对谢阮说完,抬头看看天色,眯眼道,“时辰还早,天光可用,不必额外掌灯,抓紧时间开棺吧!”

    明珪在谢阮身边闷笑不已。谢阮皱眉看他。明珪捧腹道:“不要看我,你也是太好奇,不怪他这样说你。”

    “你是还记恨那句‘老狐狸’吧?”谢阮刚要发火,就见李凌云递来一张方正麻布,四个角上各缝一根细绳,再仔细看,那麻布不止一张,而且是由上等的精品麻制成的,质地纤薄柔软,重重叠叠放在一起,细绳部分则是麻布卷起缝进去的,和那油绢袋上的绳索一样活络,可以收紧。

    看见这新鲜玩意儿,谢阮顿时忘了李凌云讽刺她的话,笨拙地学着他把这玩意儿罩在口鼻上,绳索收起挂在耳后。

    见谢阮疑惑的目光扫来,李凌云解释道:“这是我们封诊道用的口鼻罩。尸体腐坏以后,腹中容易生出有毒的尸气。之前一直没见尸体,所以用不上,现在要开棺验尸,不得不防备一下,免得闻了以后让人生病。”

    谢阮点点头,见仵作杨木满眼崇拜,伸手不断摸着脸上的口鼻罩,心中顿时有些腻味。

    咯吱叮当一阵声响,那昆仑奴手持一枚两头扁平的黄铜撬棍,按顺序把三副棺材一一起开。

    杜衡也是封诊道的人,身边自然跟着隶奴、隶娘。那不知姓名的二人此时也一同帮忙,小心翼翼地把棺材盖掀开,放在了一旁。

    李凌云等那难闻的尸气散开一些后,这才看向棺材里。三名死者果然跟他猜测的一样,几乎都已化为白骨。只是她们的骨骼都被衣物包裹,身边都放着一条狐狸尾巴。

    李凌云拿起罗氏棺中的狐狸尾巴,问杨木:“这是案发时在死者身边的,还是另外放入的?”

    “正是案发时发现的,”杨木道,“因死得过于蹊跷,死者亲属不敢给她们更衣,生怕沾染晦气,所以不光是这些东西,就连死者身上的衣物,也是原封不动一同下葬的。”

    “尸首已成白骨,狐狸尾巴还保持原样,想必后者经过了什么特殊的防腐处理。”

    杨木满脸崇拜。“我们对狐妖作案之说也心存疑虑,考虑到狐狸尾巴可能是日后关键证物,所以我略施雕虫小技,给狐狸尾巴定了个型……”

    杜衡眉头一动,心知所谓“定型”必然是某种防腐之法。再瞧那三条原模原样的狐狸尾巴,他有心细问,又觉得此法怕是杨木的看家本事,别人吃饭的技艺,不可当众刨根问底,于是点头道:“如此甚好,或许还能多寻到些线索。”

    不给李凌云插话的机会,他直接走到棺边问:“按身亡顺序,先验这罗氏?”

    “就先验她。”李凌云对六娘道,“虽说只剩下白骨,但终归是女子。六娘,还是你来为她解衣吧。”

    谢阮闻言,看李凌云的目光柔和了几分。那六娘显然已做惯了这种事,素手轻扬,快速地将被尸水浸渍过的衣物解开,露出罗氏的骨头来。

    “尸骨不曾发黑,”李凌云抚触尸首咽喉处脊骨内侧,沉吟道,“至少粗看不是服毒或被人灌下毒液。”

    仵作杨木点头。“没错,当时我们用银针插检她的喉咙,也没有发现银针发黑。”

    李凌云皱眉道:“银针验毒并不是百试百灵,只有少数具有腐蚀银的属性的毒物才可被验出。如果遇到对银不起作用的毒,一样无法用银针测出。况且,会让银针生出反应的并不一定就是毒,你可以把银针插入煮熟的鸡蛋黄试试。”

    李凌云说完,杨木便急着要按李凌云的话试验,从封诊屏上特别安置的小门离开了。

    明珪见李凌云把罗氏的骸骨逐一翻检了一遍,忍不住问:“没有发黑的骨头,是否可以确定罗氏并非死于中毒?京中刑部大牢里有些手段,能让人外表上看不出损伤,却伤及筋骨,乃至内脏震裂而死,会不会……”

    李凌云摇头。“如果那样,骨头上不可能没有一点体现,但你看,罗氏的骨骼上没有任何裂伤痕迹。”

    “不是毒也不是内伤,还有什么法子可以让人身上的窍穴通通流血?”谢阮问道。

    “死者被发现时均是七窍流血,”李凌云思索道,“七窍,指的是人的眼睛、耳朵、鼻孔和嘴巴,这些地方与人体内的‘腔穴’勾连在一起,比如口喉、鼻内、耳孔、咽骨的管道之类。人的颅骨中有一些很细小的孔,虽然平时看不见,但是打哈欠时,会发现听到的声音能变大或变小,这就是小孔存在的证明。部分小孔与人眼中的裂隙相连,如死者心跳骤然停止,血液有可能从胸腔中流入气道、食道,再流到口腔中,进而沿着小孔逆入七窍,形成七窍流血的恐怖场面……”

    李凌云叹道:“只有人暴毙,才能达到如此效果,若是用毒,也必是非常剧烈的毒。”

    “可骨骼上看不出毒啊……”谢阮不解。

    “看不出,也不一定就不是毒杀,只是这种毒不会让骨骼发黑罢了。”李凌云忽然注意到了什么,伸手拿起罗氏下身穿的黄色襦裙,细细地验看一番。

    “杜公,你看这处,应该是血迹。”李凌云将襦裙递给杜衡,手指暗褐色的一点。杜衡仔细看了看,伸手拉开口鼻罩嗅了嗅。

    “看上去是血!时日太久,混了那尸体腐败的气味,不太能嗅出来。”杜衡回头对自家隶奴道:“带狗来。”

    那隶奴口中称“诺”,出去了一会儿,带了条身量纤细、双耳长毛的纯黄犬回来。杨木也跟着一同回来,手里好像还握着什么。

    “关中细犬?长安城里也很少见这么好的猎犬,哪儿弄来的?”谢阮蹲下,高兴地摸摸那犬的头。那犬却坐在地上,一双流露着忠诚的深琥珀色眼睛死死盯着主人杜衡,完全不理夸奖它的谢阮。

    “你们封诊道的狗都这样不理人?”谢阮起身,见杜衡拿襦裙走过去给犬嗅闻,向李凌云问道,“狗又能闻出什么?”

    “平素我们用来追踪罪犯气味,和猎犬是一样的用法。不过这种犬经过特别训练,对人血格外敏感。”

    李凌云话音未落,那犬已经吠叫起来。但和一般的犬不同,它只是短促地叫了五声,一声不多一声不少。

    “是人血。”杜衡对李凌云点头,他早已看出这位天后亲信对什么都非常好奇,不等她问就解释,“这犬对一些气味极大的毒物也能粗略地分辨,只是吠叫的次数却不相同。现在它叫了五声,襦裙上的,便一定是人血。”

    谁料谢阮还有问题,她看向襦裙,问道:“是人血又怎样?死者本就下体流血而死,沾在裙裾上也不足为奇。”

    李凌云也不理她,对隶娘道:“六娘,取水和碗。”他又对昆仑奴比画着说:“阿奴,把封诊箱拿来。”

    阿奴提来封诊箱,又是一番咔咔动静。李凌云转动铜盘,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把精工制作的剪刀,把襦裙上染血的地方一起剪下。

    谢阮摸摸鼻子,讪讪地看着。六娘捧了一个极小的水碗过来,把染血的布片浸在里面小心搓揉,一会儿便融出一小碗血水,端给李凌云观瞧。

    “拿去喂了。”李凌云淡淡说完,六娘就又离开屏风,不知拿什么去了。此时那仵作杨木才找到机会走上来,有几分激动地打开手掌,露出一个剥了壳的鸡蛋和一枚发黑银针,兴奋地道:“银针插进煮鸡蛋里,果然针尖发黑,只是不明白是什么缘故,李先生能不能教我?”

    “鸡蛋当然无毒,但蛋黄中存在能让银针发黑的东西。”李凌云说完,见杨木如获至宝,补充道:“银针放在温泉水中也会发黑,泉水却未必就能毒死人。银针验毒是十分不准确的,你要是愿意,抽空去一趟东都,找一家门楣上雕有七片草药叶的药铺,进去说要学习封诊之道,就会有人带你去学些有用的封诊法子。”

    说罢,李凌云对兴奋不已的杨木不再理睬,拿起罗氏身边那条狐狸尾巴端详。明珪踱到他身边,轻笑道:“大郎对这杨木,好像特别照顾。”

    “仵作行人要想进封诊道学习,必须要经过层层遴选,再由他们的行首推荐。学了技巧的仵作一般能在县里做个领头的,破了大案还能升迁去更好的县份。有这样的好处,选人的人难免掺杂私心,并不是有心学就都去得成。我看他对此道是真心喜欢,所以才给他指条路,再说能少几个被冤枉的人,多破几桩案子,那也是很好的……”李凌云把狐狸尾巴递到明珪眼前,“依你看,这是什么狐狸的尾巴?”

    “你问错人了,狩猎之事子璋老狐狸可不擅长。”谢阮走过来,弯腰瞧了瞧,让李凌云拨开毛发仔细看看,这才道,“外红内不红,不是奸人造假,这红色是天生的,是赤狐的尾巴。”

    谢阮又找李凌云要了油绢手套戴上,上手捏一捏尾毛深处。“狐与狸皮毛触感相似,有人会用便宜的狸尾冒充狐尾,但这毛发触之有兔毛感,可以肯定是真的狐尾。”

    “赤狐……”李凌云对杨木招手,叫他过来,“附近山上赤狐多见吗?”

    杨木忙道:“山上很常见,总有人来买。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不就是捕猎赤狐的猎户吗?他猎了很多狐狸,所以才害怕狐妖寻仇。”

    李凌云捏捏狐狸尾巴,摇一摇,又拨开毛发,将手指伸进白色的皮子中。

    “尾巴里的骨头已取了出来,皮质柔软……”李凌云把狐狸尾巴拿到面前嗅嗅,“除了人死后散发的尸臭,没有额外的恶臭。这尾巴已晾透,还用细沙揉过,是可以直接做衣裳的熟皮。”

    谢阮见他这番操作,心中有些作呕,斜眼看着他,朝后退了一些。这时六娘正好回来,手里拿着个圆桶一般的笼子,笼中“吱吱”有声,能看到一些灰黄的小影子在笼子里面跑来跑去。

    谢阮定睛一看,里面竟是几只一指长的老鼠,不由得浑身上下齐齐打了个战。她伸手捉了明珪的衣袖,藏到他身后,嘴里连道:“怎么老鼠都弄来了?真恶心。”

    “你死人都不怕,还怕老鼠?”李凌云伸手提起笼子看看,“这些是田鼠,地里拿稻子做窝的那种,最多也不过一指长,不吃城中秽物,从小被我们用谷物果蔬养在屋里,繁衍至今已有数千代了。它们跟外头的老鼠不同,很干净,就算被这些老鼠咬了,也不会生病的。”

    “就算再怎么干净,也是老鼠,瞧着怎么可能不恶心。”谢阮胆子大了一些,从明珪身后露出头来,“平白无故的,你们养这玩意儿干吗?”

    “当然不是平白无故。”李凌云把老鼠笼子扔给六娘,“这是验鼠,我们封诊道专门用来试毒的。”

    六娘听他俩吵架,但笑不语地打开笼子上的一扇小门,从里面抓出一只老鼠,在它脖颈上系了一根红色绳索,这才用铜匙把襦裙上溶出来的血水灌进了老鼠口中。那老鼠也很乖巧,全程任她摆布,不见有任何抵抗的意思。

    “这老鼠怎么笨笨的?给什么吃什么,也不咬人。”谢阮大着胆子盯住老鼠。

    “田鼠每两月就可以生产三次,被养上了数千代,整日就混吃等死,早就给养傻了。”六娘笑着说完,把老鼠塞回去,却见那老鼠刚被放进去,就在笼中狂奔乱窜起来,只见它突地倒地,四肢伸直颤了两下,便不再动弹了。

    “死了!”谢阮惊叫道,“罗氏果然是中毒死的?”

    “因死者是女子,所以我挑的都是雌鼠。你们看这死状,与死者一模一样。”六娘把老鼠拿出托在手上。众人围过来观瞧,发现这老鼠也是七窍流血,下体也渗出一些新鲜的血水。

    验罢此棺,众人不约而同地看向第二口棺材,朝那边迅速围过去。那苗氏果然也只余下骸骨,杜衡看了她的衣着,却“咦”了一声。

    “她身上只穿着罗衫?”杜衡问,“苗氏的外衫呢?莫非弄丢了?”

    杜衡一说,大家都发现了问题,苗氏身上果真没有穿外衫。

    “这罗是用捻绞手法织造的,经丝在相互绞缠后,会形成椒孔形,成品上面就会出现织空。此质料极为薄透通风,单独穿着时,可见女子胸部,所以只能贴身或作为内衬穿着。”

    杜衡问杨木:“到底怎么回事?莫非有人剥了她的衣裳?”

    “不是不是,她死的时候,根本没有穿外衫,”杨木连忙道,“我记得很清楚,每个案子我都是第一个赶到的,苗氏亡于屋内,当时确实就只穿了罗衫,至于外衫,就放在旁边的榻上。那些巫师说,死者沾染了邪祟,生人不宜碰触,所以是按原样下葬的,苗氏的家人也没给她穿上衣裳。”

    “苗氏家贫,这罗的卖价却不低,她这样的人也穿得起昂贵的罗衫?”谢阮觉得有古怪。

    “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起初查案时,也不知这些女子是否有私通之嫌,发现任何异常都得弄个清楚。她家中人说这是她成婚时长辈送的,看似贵重,其实是绸铺里压箱底的瑕疵旧货,这样的陈罗向来卖得十分便宜。新婚娘子爱美,就算家贫,也有人偶尔会穿罗衫。”杨木道,“此事算不得奇怪。”

    “说得过去。”李凌云看看那轻薄的罗衫,思索道,“之前推测,凶手从正门进入,又没发现撬门痕迹,而这些新妇不会轻易给男子开门。这个苗氏被杀死时还穿着罗衫,显然,她见到那个凶手时,认为没有加一件外衫的必要,如此一来,更加坐实凶手是女子。”

    “凶手不但是女子,还和苗氏非常相熟。”谢阮皱眉,“你可以问问你家六娘,如果不是与来人关系亲近,女子也不会这样衣衫不整地见客,哪怕是妓子,也不会如此失礼。”

    六娘闻言点头赞同道:“谢将军说得极是。”

    “看来,凶手为女子已毫无疑问。”李凌云照例检查了一番苗氏的尸骨,在她的骨骼上也没有发现中毒迹象,倒是同样在裙上发现了一点血迹。既然前两人身上都有血迹,他就把最后一名死者谭氏的襦裙也取下验看,果然她身上染的也是血,于是他剪下苗氏和谭氏的裙裾,让六娘浸出血水,同样喂给验鼠试毒。

    六娘操作时,杜衡又仔细查看了另两条狐狸尾巴。验看苗氏棺中的狐狸尾巴后,杜衡道:“这条狐狸尾巴虽已剥皮,也取出了尾骨,但皮质触摸起来相当粗硬。你们看,皮面内侧还沾着风干的血肉和骨渣,显然这条狐狸尾巴是刚从狐狸身上切下,只经简单晾晒,还未搓揉的生皮。”

    说完,杜衡又继续查看谭氏身边的狐狸尾巴。

    他拿出来晃了晃,狐狸尾巴如木头一样硬邦邦的。“这连骨头都没取下。”他凑到跟前闻了闻,连忙拿开老远,“臊臭腐臭,臭不可闻,从僵硬和腐败程度看,这条狐狸尾巴还带着血肉,刚砍下来未经处置,就被塞到了死者身下。”

    听杜衡这样说,李凌云再度拿起谭氏的襦裙仔细检看,发现一块长条形血迹。他拿起嗅嗅,脸色也有些难看。“这块血迹臊臭难闻,不是人血。”说罢,他照例将襦裙上染血的地方剪下交给六娘,“也浸出血水喂给老鼠。”

    此时之前的三只老鼠都已被喂下了血水,是一死二生的状态。活着的两只,六娘也在它们脖子上用不同颜色的绳索做了记号,就在她开始喂第四只老鼠血水时,之前那两只活着的老鼠开始狂奔,不一会儿便暴毙在笼中。

    六娘小心地把老鼠拿出。这两只老鼠的死相与第一只的一样,均是七窍流血。又等了一会儿,众人发现脖上系了白绳的第四只老鼠没有暴毙,依旧活泼地在笼子里跑来跑去。

    “果然是狐狸血。血只要流出,不论人血还是兽血,都会很快凝结,凝血沾染不会留下这种长条形血迹。谭氏棺中这条狐狸尾巴,是从活狐身上直接斩下的,且凶手斩尾后很快就杀了谭氏,丢下狐狸尾巴时,狐血尚可流动,所以才在谭氏的襦裙上留下这样的血迹。”李凌云看看面前一字排开的三只老鼠,“从暴毙的迹象上看,三人都死于同一种凶猛的毒药。看来这种毒物不会渗进骨头,可能是通过血液进入人体的。”

    “不对,据案卷记载,三人身上没有外伤。”杜衡抚须道,“若用见血封喉的带毒兵刃毁伤人体,导致她们中毒,毫无外伤是不可能的。所以毒一定是通过口服,从肠胃进入血液的……我们封诊道的人在剖尸时早就发现,人的肠上笼罩着一层膜,膜上有粗大的血脉,吃下去的东西经过肠脏后,会通过血脉转移到人体各处。所以,我猜测,毒是被她们吃下去的。”

    “嗯……”李凌云没有反驳,“人的口鼻虽比不上猫狗灵敏,却也非常敏感,若要服用者察觉不出异样,那这种毒必须没有任何异味。”他沉吟道:“到底会是什么毒呢?”

    “大唐现在常见三种类型的毒物,”杜衡顺着李凌云的思路一一列举,“丹药毒(砒霜等矿物毒)、本草毒(植物毒)、活物毒(动物毒)。丹药毒毒性大,但是异味强,刺鼻,且难以下咽;本草毒颜色偏深,且味苦,很难不被发现。因此只有活物毒较为可能。但世上活物千千万,毒蛇、毒虫、毒鱼均有可能……”

    杜衡叹了口气。“要如何确定凶手用的是哪一种毒呢?”

    “的确是活物毒,”李凌云认同杜衡的猜测,补充道,“不过无法判断到底是哪一种,它很可能是很多种活物毒汇集而成的。”

    “多种?莫非是把很多种活物毒采取之后,混在一起?”杜衡惊讶道。

    李凌云摇头。“单一活物毒时效短,绝不可能到了今日仍有如此强的毒性。单一活物毒经长时间之后,毒性必然会因风、水、土等环境的影响而减弱。所以这种活物毒一定含有多种毒素,其毒性相互融合。但简单人为混合的活物毒,其中的不同毒素容易互相排斥,毒性非但不会增强,反而会减弱。所以这些活物毒所含的各种毒素必然相互融合,形成那种一旦制成,就能保存极久的复合毒。据我阿耶所说,这种类型的毒,刺客身上多有携带。只是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也比比皆是,而复合毒品种繁多,制作方法秘不外传,就算将刺客擒获,也没人能说清毒物的成分。”

    “如此说来,毒性要怎么去相互融合?”杜衡不解,“丹药毒中最常见的就是互相混合。不过你所言也不虚,炮制中药时,同一服药里,就有可能会出现毒性相冲的两种药材,单独使用都会损伤人体,可二者混合,毒性便会被消弭。炼制这种活物毒,必定要比制作草药复杂许多,要经长时间的尝试。这都是基本工序罢了,另外制毒者还要精通用毒、用药之道,这凶手难道还有这种本事?”

    “凶手谋杀的对象是贫苦女子,她自己也是女子……”说到这里,李凌云朝谢阮看了一眼,“一般女子,除非生在医人世家,否则即便富裕一些,也很难精通医技。至于用毒,那些身份地位不高的巫女倒是会……对了,巫女!”

    李凌云突然想通了什么,语速加快,兴奋地道:“我知道了,对女子而言,最简单、最方便融合活物毒的方法就是——养蛊。”

    “蛊?你是说,畜蛊?”明珪倒吸一口凉气,“畜养蛊虫,可是不赦大罪。”

    “说是这么说,但山野民间养蛊的人向来不少。”李凌云道,“而且如果不是长期养蛊,其实也很难被人发现。而且有一种方法,可以让人很快地取得蛊毒。”

    “何种法子?”明珪问。

    “方法很简单,”李凌云比画,“将多种毒虫放入容器,放任其自由厮杀嚼吃,最后活下来的那个,就是最毒的。而且,这种蛊毒没有单一的解药可以医治,哪怕是经验老到的仵作和大夫,也未必能够看出死因。”

    李凌云继续道:“制作蛊毒需要捕捉大量毒虫,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所以,只要查出用的是什么蛊毒,就可以借此找到购买或者制作蛊毒的人,也就是凶手了。”

    “可你又怎么确定是哪一种蛊毒?”谢阮有些头疼地道,“没有切实证据,一样找不到线索,更抓不到凶手。”

    “这倒不难……”李凌云道,“虽然现在还摸不着门道,但是至少我们清楚,这种蛊毒会让人暴毙。民间都用‘蛊毒’称呼,但还是有比较细致的分类,到时与各种记录一一比较,未必不能找出是什么蛊。我阿耶对此也有研究,从他的手记里,或能找出些线索。”

    李凌云又说:“就算不知是何种毒,我们也已知晓凶手是女子,她无法用蛮力杀人,才选择较为轻松的下毒手段。所以除了蛊毒,我们也还有这条线可以追查。”

    “连续杀死了三名女子……她到底会是什么人?杀人可是大罪,要偿命的,村里人也没听说这些女子跟人有仇,凶手为何要做到如此地步?”仵作杨木万分不解。

    “抓到凶手,自然就知道缘由。如今只能先做一些合情合理的推论……”李凌云拎着三条狐狸尾巴,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目露困惑,“一条熟皮,一条生皮,一条竟然是新鲜的。如果早已计划好要杀三人,为何不直接准备三条一样的尾巴?”

    明珪闻言眉心一紧,试着提出一个问题:“大郎能否看出这些尾巴是不是同一人切割下来的?”

    李凌云赞赏地瞧他一眼,抬起狐狸尾巴,仔细观察每一条尾巴的断面,又用手仔细抚摩,这才道:“狐狸尾巴都是被人用小号刀具沿环形切割一圈从狐狸身上割下的,此人手法极为熟练,断面整齐,且下刀处正好是狐狸尾巴骨节所在。你们来瞧,这些狐狸尾巴的断面相当光滑。且第一案和第二案的狐狸尾巴上可见同种痕迹,这就反映出凶手对狐狸的身体构造极为了解,且剥狐狸尾巴的技能相当娴熟……那么,她为什么不把狐狸尾巴都制成熟皮呢?”

    “如果要买狐狸尾巴,当然是买硝好的熟皮。”谢阮提起苗氏身边那条狐狸尾巴闻了闻,那臭味让她打了个干哕,她抬手将狐狸尾巴扔给李凌云,捏着鼻子道,“猎户就算自己猎了狐狸,除非一定要留整皮,否则尾毛定会留下来制熟单卖,狐狸身上最值钱的就是这条尾巴。买皮毛的人,谁会要这种发臭的生皮?”

    明珪好奇地凑过去闻了闻,被熏得直闭眼,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你长在宫中,怎么会知道这些?”

    “朝廷也有官市啊!而且各级官市里都有店肆经营的商人,朝廷也建了专用的市籍,责令专人详细录入在籍商人手中的财产。我知道些这些玩意儿的卖价,又有什么好意外的?”谢阮白他一眼,又疑惑道:“凶手手头总有狐狸尾巴,还是市面上轻易买不着的,那么……她会不会也是猎户家中的女人?”

    “也有可能,但还是解释不通她为什么不全部用熟皮。”明珪思索片刻,恍然道:“除非她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狐狸尾巴留在死者身下,而是突然想要杀人,意外留下狐狸尾巴,因此准备不够周全,才会导致三条狐狸尾巴状态不一。”

    “为什么你会这样想?”李凌云猛抬头,视线凝聚到明珪脸上。

    “第二条狐狸尾巴是生皮,第三条更是带着血肉,可见凶手连杀三人,绝不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明珪在三条狐狸尾巴上抚过,接着将它们拿起,放在旁边的高腿木几上,只见他手指第一条狐狸尾巴道:“或许凶手一开始根本没想着什么狐妖,而是想用这条尾巴做借口,骗开罗氏的家门。”

    明珪回头问:“仵作,当时这条狐狸尾巴,罗氏的丈夫可亲自认过?他专猎狐狸,会不会是他自己家里的?”

    “邵七郎家中并不富裕,向来一个大钱的成色都要争半天。狐狸尾巴市价很高,若自家的货都不认得,那在交易的时候,就很容易让收皮子的奸商给偷摸换了去,所以邵七郎非常确信,这条狐狸尾巴绝不是他自己家的。”

    “那就对了!”明珪道,“第一条狐狸尾巴定是凶手带到现场的,至于她为何会带一条狐狸尾巴去,我猜她多半是借口称要用此尾制作衣物,罗氏的丈夫是猎户,所以罗氏一定也擅长使用皮子……第一案的房门,应该就是这么被敲开的。”

    “说得过去,”李凌云沉吟片刻,“女子杀人不多见,再说凶手如果是第一次杀人,见到罗氏七窍流血的惨状,可能会惊慌失措起来。要是罗氏发作时恰好将狐狸尾巴压在身下,凶手又着急逃走,将狐狸尾巴遗落在现场,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管罗氏怎么开罪了这个凶手,凶手用这种剧毒害人,显然是非常想置罗氏于死地,那么……凶手如果不确定罗氏是否死透了,是不会轻易离开的。所以就算逃,她也不会逃得太远,极有可能,她当时就在现场附近转悠。”杜衡看向罗氏的棺材,“据案卷所载,罗氏被发现死了之后,村人很快聚拢到院中看热闹。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呼,说邵七郎猎杀狐狸太多,得罪了狐妖,所以狐妖眼下前来索命,这才杀死了他的娘子。而邵七郎闻言,当即跪地祈祷。依我看,只有凶手才会在确定罗氏死去之后察觉自己遗落了狐狸尾巴,又发现可以借此脱罪,而如此嚣张地喊叫。一切都是为了误导众人,让众人以为是狐妖作祟杀人。所以凶手必然混在人群之中,咱们只要查清是谁喊的这句话,凶手的身份也就暴露了。”

    杜衡说到这里,众人齐齐看向仵作杨木,后者苦笑摇头。“实不相瞒,我与本县贼曹尉在检验现场时,也听到了喊叫,但我只能凭声音判断喊话的是个女子,并不知对方身份。现场惨烈可怖,围观者人人自危,虽然我们也盘问过,可没人注意到是谁喊的这些话。”

    李凌云不紧不慢地道:“没有被围观村民回忆起来,反而提供了别的线索,至少说明此人也是个熟脸,想必就住在罗氏家附近。”

    杜衡不赞同道:“就算如此,附近居民何止数百人?没有实证,光靠你那‘线索’,要找凶手还不是大海捞针。”

    “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明珪双目炯炯,看向苗氏的棺材,轻声道,“凶手在第一案留下狐狸尾巴,恐怕是个意外,但后面两案,看起来就是她刻意所为了。”

    “意外?刻意所为?”谢阮疑惑道,“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结论的?”

    “凶手在现场直接喊出狐妖作祟,就是因为发现自己遗落了罪证,她害怕这个罪证暴露后会被追查。你们想想,罗氏的丈夫是个猎户,对这些皮毛之物一定很了解,一旦他从悲痛中清醒过来,认出这条狐狸尾巴并不是自家的东西,官府就会一直追查狐狸尾巴从何而来。

    “刚才大郎也说,凶手就住在附近,那么官府大有可能会沿着这条线找到真凶。而且,万一这条狐狸尾巴有别人见过,被人认出,那她岂不是作茧自缚?所以她急中生智,试图以妖怪邪说来扰乱官府查案。”

    说到这里,善于分析人情的明珪也忍不住叹道:

    “其实她这么喊,抱的也是试一试的想法,如果官府中人不相信这些歪理邪说,顶多就是拖延一段时间。可能就连凶手自己也没有料到,这通信口胡说,官府却给当了真,罗氏被稀里糊涂地草草掩埋了。如此一来,凶手当然是大喜过望,于是将计就计,开始盘算下一个目标。

    “不论她是想借机除掉眼中钉也好,还是想坐实狐妖作祟也罢,她最后都选择了继续杀人。毕竟不杀的话,定会有人怀疑,妖怪作恶,哪里有干一次就收手的道理呢?

    “而此时,那凶手手里恰好还有一条狐狸尾巴,不过这条还在晾晒,未经最后处置,仍是生皮。只是凶手心里清楚,要坐实狐妖作案,就必须接二连三制造恐怖,不让官府有反应的机会,所以在选定目标后,她就迫不及待地对下一个目标苗氏下了手。”

    “如果只为证明狐妖作祟,凶手为何还要杀第三人?”谢阮不解,“作案两次就足够了,不是吗?”

    “所以我还有一个猜测,被害的三人很可能在生活中与凶手有嫌隙,凶手怀恨在心,因此在第一次得手后,她就趁机把讨厌的人一一除掉。”明珪推测道,“苗氏、谭氏之死,必是事出有因,只是现在还猜不出具体缘由罢了。”

    “我看这三人和凶手仇恨应该很深,仔细调查,从她们身边亲友口中问出线索并非难事,只是当时官府被狐妖传闻迷惑,才会轻易放过。”杜衡抚须道,“这凶手恐怕颇有城府,所以能瞒过他人。”

    “我不这么看。”听了半晌的李凌云摇摇头,“杜公,这人与三名死者间,应该没有什么不得了的生死大仇。”

    杜衡闻言目露精光。“哦?何以见得?”

    “我也说不太清,只是凶手在第二次杀人时,手中没有称手的狐狸尾巴,所以用了生皮,要说她深思熟虑,倒也勉强说得过去。可那第三条狐狸尾巴,刚剁下来,凶手就着急杀人,如果真的胸有城府,怎会如此耐不住性子?”

    李凌云又道:“就目前看,她与罗氏之间有矛盾,但矛盾起因绝非打闹争吵,否则附近村民定会说三道四,随口一问便可知晓。她能有计划地用狐狸尾巴当借口创造杀人机会,且不被罗氏瞧出端倪,可见罗氏与她至少表面上和气,罗氏自己也不知哪儿得罪了对方,遭其记恨。再看凶手,她又是准备狐狸尾巴,又是拿出剧毒,分明下了置人于死地的决心!这恶毒的念头绝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换言之,凶手一直在乎和罗氏之间的矛盾,进而才使这份怨恨变成杀人的原因。所以我觉得,明子璋的说法更有道理,苗氏、谭氏被害,不过是凶手为了掩盖第一桩罪行,她想坐实狐妖的传闻,所以才会继续作案,她和后面两位死者之间可能并无大仇。”

    杜衡听得胡子直翘,怒而拂袖道:“大郎,我所言未必就是错的吧!现在没有证据,你我都只是猜想而已,莫非你就一定是对的?”

    “时过境迁,直接实证已经难以寻觅,但未必就没有办法侧面验证事实。”李凌云不慌不忙地拿起苗氏那件罗衫,“杜公是不是忘了,苗氏穿得轻薄,却还是给凶手开了门。这般亲密相见不回避,可见苗氏对凶手毫无戒心。另外二人也都在房中受害。如果凶手与死者间有摆在台面上的仇恨,凶手就算拿条狐狸尾巴赔罪,也不一定就能骗开房门,所以杜公的想法怕是说不通的。”

    杜衡冷哼道:“你这小辈真是胡乱猜测,乡野村妇本就不拘小节,哺乳孩童都未必避嫌,见来人是个女子,更没什么好介意的。另外,村中百姓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大有人在,一条狐狸尾巴价值可观,以此为借口前来赔罪,商人都未必经得起诱惑,何况她们只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未见过什么世面的初嫁小娘子。”

    “杜公这么辩倒也有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凶手继续作案,最倒霉的人又会是谁呢?”李凌云气定神闲地自问自答,“既然是罗氏的丈夫邵七郎招来了邪祟,要是继续死人的话,村里人肯定会忍无可忍,把他赶出村去。或许,凶手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并不纯粹是为了坐实狐妖传闻,而是打算一举两得才继续作案……杜公您觉得,我这个想法是否也有一些道理?”

    杜衡闻言,勃然大怒道:“什么有没有理的?李大郎,你阿耶难道没教过你规矩?你别忘了,封诊道没有证据不可直接定罪。”

    面对杜衡的怒火,李凌云并不退让,直言不讳道:“我阿耶当然教了,但他也说断案时,不能遇到古怪的地方就找理由敷衍,必须合理猜测,同时再加以实证方可定案!况且,我一直没把话说死,而是认为有可能,等找到实证便能判断。可杜公……您同样没有证据,轻易排除我的推测,只怕也不太妥当吧!”

    见两人剑拔弩张,唯恐天下不乱的谢阮拍起手来。“好好好,这才算有点赌斗的意思嘛!既然你俩各执一词,杜公说凶手是因生死大仇杀人,李大郎说死者和凶手明面上不但没仇,或许关系还很亲密,那么我就来做这个证人,最终本案结果符合谁的说法,谁就赢了这一局!二位觉得如何?”

    明珪见杜衡面色难看,忙把谢阮拽开,温声道:“既然二位各有想法,之后只需求证即可。我看不妨把输赢放在一旁,再去村中查一次,问问罗氏家中情形?”

    “那谁去?”杜衡、李凌云异口同声地问。

    “横竖你们别看我啊!我只会揍人、砍人,不会寻什么线索。”谢阮笑嘻嘻在明珪身后一推,后者摇头轻叹道:“二位别吵,由我去问村里人,你们可愿意?”

    “我看行,明少卿相貌俊秀,温文尔雅,颇能得人好感。”杜衡连连点头。

    “人情之事,我向来做不好。”李凌云也点了头。

    “走吧!趁早儿的,否则天都要黑了。”谢阮大笑连连,伸手推开封诊屏上的小门,领头猫腰钻了出去。

    众人又一次来到罗家的村头,天色也暗了下来。里正安排大家先到村中富户家休息,顺便等他召集村人过来。众人一人一张胡床刚坐定,就见里正带着几个村老匆忙奔进院里。

    明珪连忙起身,客气地招呼道:“诸位都是长辈,不必多礼,我有几句话要问问你们,只是一些家长里短,各位只需照实回答便是。”

    “贵人您瞧着面善,可您身后的官人,眼神却让人看着害怕得很哩!”一个白胡子老头儿说着,哆哆嗦嗦地朝明珪身后张望。

    明珪回头,见杜衡低头不语正在饮水,显然老头儿不是说他,再看发现李凌云正盯住那老头儿,脸上毫无表情,双眼炯炯发亮,心知说的就是李凌云了。但明珪也知道李凌云沾案子就这副模样,于是只好找个借口,把几个老头儿带到院中问话。

    见李凌云起身要跟,明珪将他拦住,苦笑道:“他们怕你,在你面前怕是不能畅所欲言,你信我就稍等片刻,回来与你仔细说。”

    “我自然信你,只是不要问漏了话。断案所用,句句都很关键。”李凌云叮嘱明珪。明珪好笑地拍拍他。“记下了,大郎不必担心。”

    谢阮双手抱胸,倚在门口调侃:“李大郎,你当真是看死人比看活人还多,就你这夜猫子进宅的眼神,叫人家活了一辈子的老头儿都怕。你不必担心,明子璋他阿耶是个厉害的术士,靠着三寸不烂之舌混进宫中讨生活,虽说他说话的技巧还远远比不上他阿耶,但从那群老头儿嘴里套话,对他来说绝非难事,你只管等着便是了。”

    李凌云被谢阮打趣,倒也不跟她争执,反而乖乖回屋去了。谢阮多看了他好几眼,捉摸不透这人的想法。片刻之后,明珪果然回到屋内,笑道:“问出来了。”

    众人异口同声道:“情况如何?”

    “那罗氏的丈夫邵七郎的确是附近为数不多的猎户之一,家中虽说也不怎么富裕,但狩猎运气好时也能赚到不少银钱。只是罗氏的父亲颇爱赌钱,常从女儿这里拿钱,家中偶尔也会青黄不接。”明珪看一眼认真倾听的李凌云,继续道,“罗氏喜欢炫耀,总说家里有什么亲戚在京中做官,而且看不起诸色贱人,言语中多有贬低。但这人又有一些急公好义,有时仗义疏财,有人相求的话,罗氏也愿意帮忙,村落周围有很多人爱和她往来。像她这种说话直接、爱憎分明之人,身边难免有对她心怀不满者,所以和罗氏表面关系不错,又有利益往来的女子最为可疑。只是村老说,粗看罗氏跟谁都处得挺好,他们也想不出有谁要置她于死地。”

    “罗氏喜欢炫耀,是因为她丈夫能赚钱?”谢阮思索,“照这么说,她的男人就是她的底气。凶手或许早就对罗氏的跋扈有所不满,所以杀死罗氏,连带把她的男人赶走,也在情理之中。”

    谢阮说到这儿,忍不住看向李凌云。“看来此番,李大郎要赢了。”

    杜衡面色陡变,语气强硬地争起来:“要证实李大郎是对的,还得抓到那凶手审问,现下说得再多也不过是空口无凭。”

    “身为长辈,杜公还输不起了?”谢阮皱皱眉。杜衡不由得气结:“让你谢三娘来赌斗生死,你倒是试试看输不输得起。”

    谢阮闻言不怒反笑:“杜公平时死板,发起脾气来倒是可爱生动。”说罢,她又道:“其实你也没说错,凶手抓不到,这赌斗便没个结果,说不定……最后你俩会一起丢了脑袋。”

    “谢三娘,不必如此。”明珪转身看向李凌云,发现他一直在沉思,好像根本没注意到谢阮跟杜衡的口角,“大郎,可有什么法子抓到凶手?”

    “还是得从狐狸尾巴着手。”李凌云道,“狐狸尾巴来自附近山上的赤狐。第三条狐狸尾巴是现剁下来的,要在杀人时狐血还不凝结,只有两种可能:凶手要么是从猎户那里收的活狐,要么就是自己上山猎杀的。之前说过,凶手在罗氏死后混入人群,并未被认出,大有可能凶手住在她家附近,或许,我们可以从附近的猎户身上开始调查。”

    “此事就交给我和里正去办。”杨木是县里的仵作,跟来一起查案,只见他起身道,“某跟着二位先生长了许多本事,又蒙李先生给我机会,可以去封诊道修习,这事你们就让我跑跑腿吧!”说完杨木就出了门。

    掌灯后不久,众人见杨木一个人匆忙归来,一脸喜色地道:“不打听还不知道,一打听,发现村附近只得五名猎户,人数不多,且因为五人都在山头上讨生活,所以各自猎杀什么野兽,也是做了区分的,免得互相抢夺猎物,平白生出事端。其中三人全部来自一户,是有血缘的兄弟,这家人世代以猎杀大型兽类为生,必须三人合伙才能成功狩猎;有一人只能捕捉飞禽;至于罗氏的丈夫,也就是邵七郎,按约定可以猎杀身形比较小的走兽,譬如麝、狐、狸之类。”

    谢阮闻言好奇道:“猎户只是乡野村夫,居然这么讲究规矩?”

    杨木笑道:“规矩不是他们定的,这些猎户手持弓箭刀具,一旦引起事端,难免非死即伤,所以必须要给他们立个规矩。附近山头都是乡里的土地,所以他们在山中狩猎,需定期到乡长那里交些‘山头钱’。我大唐的乡长一般不怎么管事,就像木头菩萨,可这位有些不同,他兄弟是本县县尉,家里有些实力,大家平日不得不听他的。乡长早已说死,必须交了山头钱,猎户才可上山捕猎,否则的话,乡长会叫他们把猎物全都交出来,只当做白工了。”

    “如此说来,附近山头上,这五人做的就是独门营生,那利润只怕是很可观啊!”杜衡挑眉,有些别扭地道,“或许凶手的确是想赶走邵七郎。如果邵七郎被赶走,那猎杀狐、狸等的名额就会空出来,按乡长的规矩,只要愿意交些通宝,就可以轻松顶下邵七郎的名额。”

    “大家大户会让娘子们学习狩猎技艺,可普通人家的女子很少会上山狩猎,如果是为了赶走邵七郎,然后顶替位置,那么那个顶替的人一定是个男子,同时,此人也应与凶手关系密切,那么最有可能的,便是凶手的丈夫了。”

    李凌云起身在房内踱步,这似乎也是他的一种习惯。只见他一边走动,一边语速极快地推论道:“三人都是已婚却未有身孕的新妇。年岁不大的女子更喜欢与同龄人往来,而不是跟长辈交往。尤其苗氏,不会穿透肤罗衫去见长辈,所以凶手的年岁或许跟死者近似,在十四岁至十六岁之间。假如凶手的丈夫已是个猎户,因我大唐户制分明,农、猎均有记录,猎户人数不多,村老方才不至于想不起此人。但在凶手看来,他有能力取代邵七郎狩猎小型野兽,那么他一定会弓术。不选择狩猎禽类的猎户下手,多半是因为飞鸟出了名地难射,可见此人会弓箭,却不怎么精通。”

    “会弓箭,但又弓技不佳,这会是什么人?”明珪思索片刻仍无头绪。却听身边的谢阮道:“有了!我知道什么人会这样。”

    “你知道?”明珪忙问。

    “要说起会搭弓射箭,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当兵的了。”谢阮冷笑道,“只是,此人多半不是真正的兵。我大唐军户一般归所属兵府调遣,战时为兵,余时种田,轻易不得离开所在土地。没有调兵之令,擅离土地者死,还会连坐全家。军户们平日在家要时刻操练,会用弓者大多弓法娴熟,射只鸟儿不在话下。而且军户地位比不上良人,不能与良人通婚,绝没有可能去做猎户。我看这人不是兵,倒像是贼。”

    “……你是说山贼?”杜衡恍然大悟。

    明珪赞同道:“要是落草为寇,时刻面对官兵追剿,学些弓技却又不很精通也合乎情理。”

    杨木在旁边听了半晌,逮着机会凑过来插了句话:“丈夫要是贼寇,那么这女子又会是什么人呢?”

    “问得好!”李凌云赞道,“罗氏家中有些银钱,凶手却并未将之取走,可见她真正图谋的是长远利益。她制造狐妖作祟的传闻,想让自己的丈夫取代邵七郎,这勉强算有杀人缘由。可那苗氏貌丑,家中也极贫困,凶手仍把苗氏作为第二个杀害对象,其中必有缘故,凶手又对她有什么不满?”

    “愿意嫁给贼寇,这女子恐怕也不是什么良人。”明珪双手在腰间交握,两根拇指互相迅速绕动起来,这有些怪异的动作似乎能帮助他整理思绪,“我大唐百姓分各色人等,贵贱悬殊。乐户、商户、军户、部曲、奴婢等身份,地位均低于普通良人。若凶手丈夫真是贼寇,那就属于罪人,连这些贱人也不如。如果凶手是良人,是不会嫁给一个罪人的。难道是她与丈夫身份都很低贱,而受害的三人却都是良人,她因此愤愤不平?”

    “这就对上了!”那里正激动道,“正如先生所言,死的三个娘子,都是本县土生土长的良人!”

    他又大胆猜测:“凶手夫妻不是良人,那日常生活必定处处受限。那个罗氏很看重色等,她会不会是因轻贱了凶手,才招来杀身之祸的呢?”

    “不对,如果他们不是良人,丈夫又是贼寇的话,只怕早就被捉拿了。”杨木推翻里正的说法,“按大唐律,百姓一旦离开乡土,处处都要使用证明身份的过所,否则寸步难行,凶手夫妻要怎么才能掩饰罪人身份呢?”

    “过所也会有人造假啊!”谢阮嘲弄道,“这些年来大唐征战不断,光是一个新罗,平了又叛,叛了又平,天天打仗,百姓早就不堪重负。别说是京畿之外,京内也都乱七八糟的,求个活路的人遍地都是,遇到灾年,拿钱造个假过所,全家逃走的不在少数。只要看起来像好人,谁遇到了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说了,那些大户手中的土地,因百姓奔逃不断买卖,谁又知道有多少人假托奴婢身份藏身庄园之内?反正敷衍了事,放过两个下贱人,说来不是大事。只是这到底仍是京畿之内,土地还是很值钱的,居留容易,可要想落籍本地,瓜分百姓田土,却是不可能的。这么看来,凶手夫妻应该是以外乡人的身份居住在附近村子的才对。”

    “若真如谢三娘所言,一切就说得通了。”明珪道,“外乡人没有自己的田土,租种土地也赚不了几个大子儿,过得应该很贫苦,又因来自外乡,容易受人排挤,就算遭遇不公,也不敢轻易跟本地人发生冲突。罗氏如果看不起凶手,凶手不敢当面顶撞,却未必不会背地记仇。这就难怪凶手跟三名死者表面上关系不错,心中却记恨她们。如此看来,凶手杀死她们也就有了缘由。”

    “可实证还不是一点都没有吗?”杜衡冷冷地看向李凌云,“大郎,连年征战,京畿这种地方本就人来人往,逃来的外乡人不少。我要是没猜错,村中从年龄来看有嫌疑且已婚未孕的外乡女子大有人在。况且案子过去那么久了,凶手现在可能已生养孩童,而她的丈夫到现在也没有取代邵七郎,除非有人蹦出来说自己就是凶手,否则就算说破嘴角,你也找不到这个人吧!”

    那里正闻言赞同道:“杜公说得对,村子虽然荒僻,但这些年陆续外来不少人,都在这里定居,尽管没有土地,可也会租些田产种植,手巧的还会做一些纺织制衣之类的营生,没有实证,恐怕还是抓不准人的。”

    “这么说来,确定凶手到底是下了什么毒就变得很要紧了,这种令人七窍、下体都流血的剧毒非常少见,不至于查不出来。”李凌云说到这里,抬腿便向院外走去。

    “你去哪儿?怎么灯也不提一个?李大郎,你是夜猫子吗?”谢阮大声冲他喊,“喂,李凌云——听见了吗?”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李凌云的声音远远传来。“我回东都——”他高声喊,“翻翻我父亲的手记,定能寻到这毒物——”

    谢阮看看屋内的人,有些无奈地大步追了出去。她都走了,众人自然也要跟上,明珪匆忙对主人道了谢,又让那杨木直接回县上,再告诉里正不必跟随自己,可以回家去了。做完这些,他才与杜衡一同出了屋。

    二人到了外面,见谢阮与李凌云早已上马,已经等得满脸不耐烦了。

    从门口枣树上解下马,明珪小声问杜衡:“杜公自小认识大郎,他素来是这样,想到什么就非得马上去做吗?”

    “李大郎这孩子小时候十分乖巧,尤其他的相貌生得格外可爱,活脱儿菩萨座下童子的模样,谁见了都喜欢。可打三岁时他母亲去世,孪生弟弟又大病一场,他就突然变得性格古怪起来,说话做事,很多时候都令人不知所谓。”杜衡摇摇头。

    说罢,二人翻身上马,众人在谢阮的带领下朝东都开拔而去。

    往前走时,杜衡故意落在后面一些。他抬头向前看,望着李凌云挺拔瘦削的后背,眼神变得有些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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