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0月23日
晚秋的雨从前天晚上就开始下了,连着下了两天。江原道的山上燃烧着的漫山红叶,被连绵的秋雨浇灭了似的,垂着头笼罩在雨雾之中。花坛里那些像鸡冠一样深红的秋花原本火热的色彩也接受了秋雨的洗礼,这些花的梦想是成为火花吧。
上午,美姝躺着输了一瓶液。来到这里一个星期了,输液输过三次,这一次,承宇终于一下子就把针头插进了美姝的血管里。昨天吃晚饭的时候,美姝虽然觉得恶心,还是强忍着吃了半碗粥,但今天,刚搁了一勺野菜粥在嘴里,马上就吐出来了。用胡萝卜、黄瓜、苹果和猕猴桃混合起来榨的果汁,美姝也只喝了一口,就摆着手说不喝了,恹恹地躺下了。
四天前,美姝和承宇在金黄银杏树下厚厚的黄色树叶铺成的圆形舞台上跳了一次舞。
荷塘边岩石上放着的唱机里流淌出美姝挑选的极其优美动人的旋律,和着他们踏在黄色银杏树叶上发出的悦耳声音,高大的银杏树低头看着他们,从金黄原野上吹来的风和从海上吹来的海风似乎也在双双起舞,环绕在他们周围。
美姝迈着轻柔的舞步,沉浸在至上的幸福之中。承宇在她的耳边低语几句,她快活得大声笑着。他们沐浴在清爽的晨光中。
他们已经习惯了传统服装,传统服装的腋下和双腿之间都很宽松,非常舒服。穿着天蓝色的承宇和穿着土黄色的美姝跟这里的环境自然而然地构成一幅和谐的图画。
美姝和承宇打开工作间的门,走了进去,沉睡了很长时间的空气似乎被惊醒了,眨起了眼睛。美姝把窗户打开,让空气流通,自己四处看了看,欣赏了一下色彩清雅的陶、瓷器,烧好的泥娃娃、装饰品等,然后卷起袖子。
“终于可以一展我的高超技艺了!”
“你要转拉坯机吗?会很累的。”
美姝系上大围裙,防止泥水溅到身上。
“瞧你说的,拉坯机是电动的,只要踩着踏板就会自动旋转,速度也很容易调节,我只要握住泥,自然而然就成型了。”
“真的吗……你都到那么高的境界了吗?”
“我们比赛吧,看谁做的更好。”
“好啊,比就比。”
美姝插上电动拉坯机插头的时候,承宇把一块包在塑料纸里湿度适宜的泥放到她身边,把塑料纸剥掉,又拿了一桶水过来,然后才开始准备自己的。
要是承宇说了算的话,他宁可让美姝坐到银杏树旁边的椅子上,或靠在墙上、躺着,怎么舒服怎么好,自己就坐在她身边给她读有趣的小说听,或者两个人一起听音乐,毕竟美姝好不容易才吃一点点东西,体力已经非常虚弱了。但美姝似乎早就下定决心要来做陶,无论承宇怎么说,她都不为所动,还坚持说不会很辛苦。
美姝揪下一团泥,放到拉坯机上面,抹上足够的水,然后用双手握住,踩动踏板,拉坯机嗡嗡地转了起来。
承宇在旁边看着美姝的动作,学着做,但并不像想像的那么容易,可能是因为手掌对泥性还不习惯的缘故吧,握泥的手的力量和拉坯机的转速都把握不好。
“手里的泥滑滑的,感觉不错吧?”
“是啊。对了,用这些泥能不能做面膜呢?”
“听说这是从汉城拿来的工厂土,用好几种土混合起来的,恐怕不能做面膜吧。怎么了?”
“我想给你做呀,你的皮肤有点儿变粗糙了,而且黑了点儿。”
“嘘嘘……瞧你,根本不像个做陶的样子!严肃点儿,这可是艺术!你得向那些陶艺家学习,把自己的心和灵魂都融进去!”
被美姝轻言斥责了几句之后,承宇也开始集中起精神来,但无论他怎么努力,还是做不好。看别人做的时候,随着拉坯机的转动,轻柔地握住泥团,泥罐的雏形就在他们的手底下诞生了,简直像表演魔术一样。
但现在承宇真正自己动手做,却发现只要稍微拉上去一点儿,泥团马上变得歪歪斜斜或偏向一边,尤其是把手指放进去掏空的时候,总是调整不好厚度,不是这里破了,就是那里漏了。这确实是需要时间、精力加才能的熟练技术。
“不要使劲踩住踏板,拉坯机转动的速度越快,对熟练技术和感觉的要求就越高。”
“啊呀,你怎么跟个陶艺老师似的!”
“上次你跟周哲前辈去钓鱼的时候京姬前辈教给我的。瞧,我做的是不是还可以?”
确实是。美姝已经做好两个咖啡杯了,用细铁丝做的切割泥团的工具切开粘在圆盘上的咖啡杯泥坯的底部,轻柔而敏捷地用双手捧起来,放到晾干用的木板上。美姝的表情很严肃。
“你打算做几个?”
“三个,承宇的,我的,还有我们姝美的。”
“孩子也喝咖啡吗?”
“傻瓜!喝牛奶或者果汁不就得了。”
“呵,那倒是。”
“不好做吧?”
“是啊,我放弃了。这个陶艺,就好像修道的仙人才能达到的境界。我呢,只能满足于做个凡人了。”
“一开始我也是那样的呀。”
一无所获的承宇穿着溅满泥水的围裙坐在那儿,看着美姝转动拉坯机。美姝非常小心地摩挲着泥团,踏板踩一下抬起来,再踩一下又抬起来,全身心都投入到做咖啡杯的事情中去了。承宇突然想起什么来,嘴角露出笑容。
“美姝,你这个样子就跟黛米·摩尔一模一样。”
“嗯?什么?”
“电影《人鬼情未了》里,黛米·摩尔不是就像你这样转动着拉坯机做陶的吗?”
“啊哈,是啊,是的,帕特里克·斯威治跟她两个人演的。”
承宇悄无声息地走到美姝身后站住了,把双手从美姝的肩膀上伸过去,轻轻捂在握着泥团的美姝的手上。
“啊呀,干什么?……搞坏了!”
“我就是帕特里克·斯威治,你就是黛米·摩尔。”
“嗯?那……你是不是先要脱掉上衣呢?但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有像那个男人那么结实的胸肌呀?”
“那我也脱了怎么样?虽然稍微有点儿冷。”
“嘿,你真是什么都敢说!”
美姝把手抹上水,把塌掉了的泥团重新塑起来。承宇坐在旁边,看着那团泥像有生命力一样自个儿塑成型了,不由得轻声发出赞叹。
“……承宇!”
“嗯?”
“再那样做一次好不好?”
“嗯?什么样?”
“像帕特里克·斯威治那样。”
“你不是说搞坏了吗?”
“没关系!”
“我呀,当然好了!能从后面抱住你,多少次都行。”
承宇重新走到美姝身后,温柔地捂住美姝的泥手。美姝的睫毛簌簌地抖动着。
真的能那样多好!像电影里那样。她太爱承宇了,真心希望死后能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哪怕只是灵魂,哪怕只是一小会儿。电影《人鬼情未了》里,他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似乎就是因为他们一起做陶了。
一切终将化为泥土,生与死、种子与生命、远古的太阳、原生质等等,全都融在泥土里。在一起制陶的过程中,相爱的两个人的能量会通过泥土连接起来,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死后的灵魂才能眷顾自己的恋人,哪怕只是短暂的一刻。
“开心吗?”
“嗯。”
“你从背后抱住我,你的手跟我的在一起时,我觉得好像在抚摸我们的孩子一样,那么柔软,那么光滑。我们姝美的皮肤肯定是这样的。”
“可是……我,腰有点儿疼。”
“好了,谢谢了!”
承宇重新坐回美姝身边。
“刚才你想什么了?”
“没什么。”
承宇低头看着做好了的两个咖啡杯,很粗糙,大小也不均匀,但还是可以当做杯子的。
“这两个就行了吗?”
“没有,稍微干一点儿之后还要粘上把手。”
美姝继续转着拉坯机,这第三个杯子可得拿出最高水平来做到最好,因为是我们的姝美用的。要做得漂亮,厚度均匀,尽可能薄一点儿、可爱一点儿。稍微小一点儿也没关系吧?是小孩子拿的,就不能太重了。
美姝非常喜欢摩挲泥土的感觉。太古时代,神是不是就是因为这种感觉才用泥造了人呢?这种泥的触感化为人的五种感觉。
承宇把胳膊肘放在开着窗的窗台上,撑着下巴。
“天气真好,去看红叶正是时候,我们也去赏红叶,好不好?”
“去哪儿呢?”
“雪岳山不远,五台山也挺近,素琴江溪谷的红叶据说也是一绝。”
“那就去吧。”
“什么时候?”
“这个嘛……早点儿去吧。”
对美姝来说,学校里的银杏树和枫树已经足够了,但她理解承宇的心情,承宇很想让她看到更多美好的东西。说到树,美姝想起一件事来。
“承宇,你还记得以前那棵树吧?”
“嗯?什么树?”
“海边的那棵松树!”
“嗯,怎么了?”
“你到底是出于什么想法才把树皮剥下来刻上字的?不费劲吗?”
“我那时候又没有刻刀,只能用水果刀刻,怎么会不费劲呢?况且,还要用一只手打着电筒呢,那晚我一直刻到天明。当时心里觉得如果不能跟你一起生活,我就会死掉的,所以刻下那些字,作为一种誓言,刻得用心极了。咦,你怎么突然想起这事来了?”
“我想知道,在树干上刻名字或其他字的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嗯?”
“嘻嘻嘻,有点儿傻乎乎的,而且,树会痛的!”
“也许吧,但也不一定。不记得是在巴西还是秘鲁了,反正在南美某个国家的某个地方,生了孩子或有了爱人之后就在树上刻下名字,因为他们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棵树,这棵树会把爱延续下去,而且,在一生中,如果有快乐或悲伤的事情,就去找那棵树。树永远不会走开,总是在那一个地方等着。我不认为那是幼稚的,也不想从破坏环境的角度去批判他们。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换一个崭新的角度看待他们的行为,比如说这是为了灵魂,树守候着自己的灵魂,使它永远常绿不衰。”
“真的呀!我从来没听说过。”
“刻字对树干直径超过四十厘米以上的树不会造成任何伤害。虽然听起来像是个借口,但我觉得我的松树可能会把它当成文身,病害虫看到这个文身,就会吓跑了。男人对文身很有兴趣,这代表着热切的希望。不管怎么说,那棵树带着我刻下的爱情的标志,我独自一个人想着你等待你的时候,那棵树给了我无穷的力量。你可能不知道,我总是想着那棵树,总是想着那晚我们的初吻,想着我的誓言。只要那棵树不倒下,我对美姝你的爱情就不会倒下!人类的意志其实根本不能跟树的坚定相提并论。”美姝含笑点了点头。
“随着树不断长大长粗,那像伤痕一样的字也渐渐变长,变宽。伤痕和誓言永不模糊,永不消失,反而慢慢变大,这是不是很值得人深思呢?都做好了吗?”
“嗯,这是我们姝美的。”
“哎呀,真漂亮!给我,要好好晾干。”
“天哪!你怎么能把它放到窗台上呢!所有的泥都必须阴干,非常非常缓慢地。”
“啊,是这样的啊!”
“下面我要用粗泥做泥娃娃了,要做出我们一家来,还要做一些放在姝美屋子里的漂亮娃娃……”
美姝突然停下来,转过身看着承宇。
“承宇……你知道吗?”
“什么?”
美姝的眼神似乎看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如果有一天,有一天,承宇你一个人站在那里,突然一阵风吹过来,把你的头发吹乱,或者,某个瞬间,空气中传来菊花的香味,你就把那当做是我来到了你身边。”
“……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我随口说的。你知道是我在你身边后,就闭上眼睛,张开手指,慢慢伸向前方。这样,你肯定会感觉到一些东西的,那是我把脸靠在你的手上,你肯定会有透着暖意的温馨的感觉的。我们一起做了陶,肯定可以做到的,像他们一样。”
“美……美姝呀!”
美姝的健康状况突然变糟了,或许因为秋雨连绵,取代了本应照耀大地,令所有粮食和花籽最终成熟的阳光的缘故。承宇把美姝抱进屋,测了一下脉搏,比正常情况要慢大约十下,体温升高了一度左右。承宇把手放在无力地躺在床上的美姝瘦瘦的额头上。
“去医院吗?”
“你这是什……什么话!医院里的人打针的技术能有你熟练吗?”
“那也是……可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你一口饭也没吃!药都吃了两次了,退烧药也吃了,烧还是不退,这全都是因为没吃东西,体力不支啊。美姝呀,去医院吧!”
“嘘!原来承宇是个胆小鬼呀,当不了好护士了!即使去医院也只能像现在这样输液嘛。”
“……”
“没事儿的,都是因为潮湿的缘故,开了火炉以后地面暖和了,我好像舒服多了,别担心了。承宇,你可不要因为我不听你的话就埋怨我呀!我真的很喜欢这里。在这里,不会受到其他人的影响,每天看着你,跟你待在一起,这里真的很好。”
说着说着,美姝突然掉过头去呕吐起来,疼痛可能又开始了,她的脸霎那间变得像窗户纸一样白。承宇比美姝本人还要惊慌,他想给静岚前辈,不,给几天前在电话里打过招呼的现代医院的朴民植大夫打电话,于是慌忙跑到电话机旁。
刚才美姝吃了三粒止痛片,却告诉承宇说是营养剂,这其实就跟掩耳盗铃差不多,承宇也知道那是在癌细胞活动的时候让它们睡觉的药。但,刚过了这么一会儿,疼痛又开始了,这说明止痛片已经不再起作用了。
“……承宇!我……给我打一针!”
“嗯!嗯?嗯?什……什么?”
“吗啡……太……太疼了!我还能受得了,可是孩子,我们不能让孩子受苦啊!”
吗啡,吗啡!说出这个词的美姝和听到的承宇全都不知所措了,因为要是到了必须用吗啡的程度的话,两个人就不得不承认这是很严重的病了。
承宇的脸色也煞白煞白的,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打开壁橱,取出一次性注射器和吗啡注射液,掰开小瓶,用颤抖的手把药液吸到注射器里,轻轻推了一下注射器,把里面的空气放掉,接着用浸过碘酒的脱脂棉擦拭起美姝的手背来。他脸上的神情无比复杂。
如果想尽快见效的话,就必须进行静脉注射。承宇皱着眉头,紧咬住嘴唇,抬头看了一眼呻吟着的美姝,一次就把注射针头扎进了美姝手背上的青色血管里,把药慢慢推了进去。
药效果然很快,美姝捂住胃部翻滚了几次之后慢慢调整呼吸,伸直了身体。
“好点儿了吗?”
“嗯,谢谢!”
美姝似乎不愿正面看他,把头掉了过去。承宇把注射器、用过的注射液小瓶、一口都没吃的粥收拾了一下,拿到外面去,把该扔掉的东西扔到垃圾桶里,把自来水开得很大,洗起碗碟来。
他使劲咬住嘴唇,泪水依然控制不住地滑落下来,他的肩膀剧烈地抖动着,低沉的啜泣声被淹没在哗哗流下来溅在碗碟上的水声里。他曾无数次暗下决心,决不能让美姝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
既然已经使用了吗啡,那么,就等于说美姝和自己都已经承认了癌症的事实,他们通过努力隐藏事实获得的短暂轻松就此结束了。情况将不断发生变化,以后吗啡的用量会逐渐加大,一刻也不能放松对美姝的照顾的日子正式开始了。
雨落在他们心里,连绵不断,雨水在他们的小世界里四处横流。1998年10月末,他们以一级战备的两名士兵的心态,像穿着湿漉漉军靴的步兵一样,迈着坚实有力的步伐走过去了。
白缎夜夜心
白缎中的夜夜啊
永无尽头
我写的那些信啊
从不想寄
我曾无视的那些美啊,
依然存在
那就是真实啊
映入眼帘
因为爱你
是的,爱你
啊,如此爱你,爱你
注视人群啊
有人手拉手
我身所历啊
无人能知晓
人之所言啊
无法自证明
你心所想啊
最终会如愿
爱你
是的,爱你
啊,如此爱你,爱你
——nightsinwhitesatin
moodyblues的歌,是承宇替美姝洗澡时收音机里播放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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