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生拥有的美丽
她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秘密,上了锁已封存的秘密。
周萌是我的闺中密友。她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但她的心里埋藏着一个秘密,上了锁已封存的秘密。惟一知情者便是我。她时常告诉我:理想总比现实好得多,我永远珍藏这段美丽。它永远不会成为现实,否则美丽便被破坏了。
那是周萌读大学一年级的下半学期。一个春寒料峭的周末,她和宿舍的几个女孩一起去了党校的舞厅跳舞。在浓妆淡抹的女孩子中,她显得有些素雅,有些羞怯。舞曲开始了,她不知道是什么曲子,只觉得很柔和很好听,很对她的情绪。
一位男孩轻轻地走到她面前,牵着她的手,把她带入舞池。这时,她看到了那令她终身难忘终身迷恋的微笑,那么好看,那么安静,那么纯洁,就在那一瞬间。一曲终了,男孩把她送回座位,她怔怔地,不知如何是好。她的同学也陆续坐到她身边,和她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这时,又一支曲子开始了,是一种节奏很欢快的调子。舞池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明明灭灭的灯火中她看不清周围的人们,但她知道自己在想着刚才的那位男孩。她拒绝了别人的邀请,只是静静地坐着。第三支曲子响起时,那位男孩来到了她面前,她顺从地跟着他,心中满是柔情。男孩没有再沉默,开始和她聊天。伴着悦耳的乐曲,他的声音纯厚且深沉,有着磁一般的魅力。那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她听到了他唱的歌,是为她唱的,《亲爱的小孩》,直听得她泪流满面。后来的几支曲子,男孩一直和她在一起,她得知再过几个月他就要毕业了。再后来他们牵着手离开了舞厅,到月色旖旎的校园小径上慢慢地散步。
不知不觉中他们走到了学校的小花园里。那儿有一泓清泉,水中有几块石板。在最后一块石板上,他轻轻抱起了她,脚一抬越过了水面,他的唇轻轻地碰着她的脸颊,这时她有一种眩晕的感觉,她觉得幸福,觉得自己是茫茫宇宙中最幸福的人。风带着凉意袭来,她从梦一般的幸福中醒来,他正微笑地看着她,月光下她羞红了脸,坐在石凳上,他们慢慢地聊天。她知道了他叫刘弘,来自内地一个省城。那晚他们说了很多话,但是他没说爱她。夜深了,他送她回宿舍。在宿舍楼下,他要她先走,但周萌坚持要看着他离去。于是他慢慢转身,依然留下一个令周萌动容的微笑。那一夜,周萌失眠了。临走前刘弘要去了她宿舍楼的传呼电话号码,从第二天起,周萌就开始盼着他的电话。一天不知道怎么过去的,夜晚又降临了,宿舍里的女孩都去教室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周萌隐隐约约觉得刘弘在教室外。因为怕看错人弄得自己尴尬,所以周萌没贸然出来。但那位男孩一直不走,周萌便装着出去走走,一到门口,她就看到了那熟悉的微笑。刘弘说他几乎找遍了所有的教室,周萌只觉得幸福,觉得将来离自己很近,几乎伸手可及。那晚天下着小雨,刘弘撑着伞,一手搂着她,那是周萌无数次憧憬过的浪漫,她愿意一直这样走下去。刘弘的吻让周萌相信他是爱她的,但刘弘这次也没说出那个字。时间匆匆流逝,周萌只愿一切都能凝固。分别时刘弘说“再见”,周萌以为那会在明天,可是她再也没有等到刘弘的电话。她都要崩溃了,她没有刘弘的号码,没有刘弘的消息,她觉得阳光都是灰暗的,恍如做梦。一个星期过去了,她寂寞地思念,她不相信刘弘就这样离去。
在校园咖啡屋里,周萌诉说了她的痛苦。于是我想方设法替她找到了刘弘,那个笑起来很无邪,说起话来很好听的男孩。他说快毕业了,真的很忙。我说你去看看萌吧,她想你都快疯了。刘弘跟着我来到周萌的宿舍。见到刘弘,周萌竟泪流满面,她真的在刻骨铭心地爱着。周萌哭了很久,刘弘说他就要毕业了,很快就要离开学校回到故乡,他不愿周萌陷得太深,所以不再来看她。周萌说等她毕业了一定去找他,她想办法去他的城市。刘弘说:“你真是一个说傻话的女孩,哪那么容易呢?”周萌坚决地说:“天涯海角我都要和你在一起!”刘弘许久没有吭声,后来只说了“有缘无分”四个字,带着周萌的忧伤转身走了。
以后的日子,周萌整日郁郁寡欢,似乎染上了抑郁症,常常落泪,常常一个人在她和刘弘手牵手散步的小径上慢慢地徘徊。她没再让我去找刘弘,但她常常写信,都是写给刘弘的,却从来没有寄出。
春天很快过去了,夏日来临,周萌一如既往地想着刘弘。毕业生一般七月份离校,周萌觉得无论如何要再见他一面,作为告别,作为永久的记忆和怀念。决定去的那一晚,她兴奋得不知所措。在我的陪伴下,她来到了刘弘的宿舍。周萌送给了他一块温润如玉的浅棕色雨花石,一盘童安格的《真爱是谁》的盒带,一本《简爱》。刘弘没告诉她自己的去处,只是在她的额上轻轻地留了一个吻。周萌说那一刻她的心中是那么的温柔和宁静,她说刘弘的吻是如此的圣洁,充满了爱怜,所以她从来不恨他。和第一次相遇一样,周萌看着他离去的身影许久。周萌说她的心都要碎了,心里是那么的痛。她始终觉得那不是结束,而是一个美丽的思念的开始。
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有见面。后来周萌也谈过几次恋爱,每次她总试着真心投入,但总是时时想起刘弘。其实,后来在读书特别是工作以后她接触了很多异性,发现英俊的男子和别人没什么区别,也是为生活忙忙碌碌,为名为利而奔波。但周萌固执地认为刘弘不会和他们一样,她只想留住人性中最清纯最无邪的那一部分,一如他的微笑那般美好。她不需要太多,只想拥有心灵的温暖,只想和他牵着手在落叶缤纷的小径上散步,只想长长地注视那明媚的双眸、若有若无的微笑就心满意足了。在下雨的午后,在忧伤的歌声中,在寥落的星辰下,周萌便会陷入深深的回忆中,用无限的柔情拼接她和刘弘的往事。她说虽然这份恋情像一阵绚烂的流星雨,像一枚涩涩的无花果,像寂寂山野中开放的无名花,像幽幽山谷中流淌的泉水一样令人心痛,但能在青春年华遇到刘弘,能拥有一段洁净的回忆,她觉得很幸福。
我问周萌为什么毕业后不去找刘弘,为什么如此思念却又不去见他?周萌说她怕破坏回忆中的美丽,那样会最终失去那份美丽。她要一生拥有美丽。在刘弘的生日那天,她会寄去她写的诗;偶尔她会给他打电话,一声“你好吗”,刘弘就知道是她。她只想听听他的声音,知道他安然无恙就够了,因此她从不留下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2.往事随风
他没有她的消息,始终没有。最初那份尖锐的心痛被磨钝了,却更深更久地横亘在心里,不敢碰,不能碰。
那一年,他十六,她十五,生活在一个古老的江南小城。
那时的他高,瘦,脸上虽还透着稚气,但已能看出将来会有张棱角分明的面孔。她清瘦,文弱,比他矮半头。他总是以她的哥哥自居。她却从来就不肯叫那声“哥哥”,渐渐地,他也就不以为意了。
他每天早上都骑车带她上学。她一出家门,他就会先塞给她两个包子,一个鸡蛋什么的。其实他也知道她一定吃过早饭了,但看到她苍白瘦削的脸,他就觉得有义务给她补充营养。
他爱打篮球,且打得好。每次打篮球时,脱了上衣,随手就扔给场边站着的她,笃定她会抱着衣服微笑着看他,等他。然后他总是把她递过来的手绢擦得脏兮兮。
他做值日时,她会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安安静静地等他。他从不让她帮忙。而轮到她值日时,他一定会把活全替她干了。她曾问他是不是觉得她孱弱得笤帚都拿不起来,他只笑着说句:“我是你哥哥嘛。”像他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样,他们写作业也总是在一起。如果在他家,他妈妈就会端出许多小吃堆在她面前。如果在她家,她妈妈会催他先去洗把脸,然后端出红豆汤,夏天是绿豆汤,再然后就悄悄退出去了。
若是周末,他常会拿着她早就想听的磁带或她一直在找的一本书去她家,还表功:“有我这哥哥不错吧?”她并不惊讶,笑笑的,仿佛早已料到。而她也常会把他嚷嚷了好久找不到却偶然在她房间角落发现的东西还给他,再轻轻埋怨一名:“老是这样。”他就笑,没心机的样子。
他们几乎从来不吵架。他说话时,她总是安静地听,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似水。而她说话时,他也总是耐心,包容的。
同学们曾经以为他们真的是兄妹。知道不是后,不可避免地有好多恶意或善意的揣测与流言。他们自己倒是处之泰然。他习惯这样无条件地宠爱她这个“妹妹”。她也习惯了接受他的宠爱。年少如他们,还不太能够分辨感情,更不能明白“誓言”,他们从来没有仔细想过为什么会一直这样一起走着,也没有想过未来他们可能会分离。就这样,几度杏花春雨,他们不曾分开过。
他十八岁那年,他的父母很严肃地和他谈了一次话。他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弱不禁风,那么苍白无力。以前他对白血病的概念仅仅来自于日本电视剧。现在他才知道,他一直觉得遥远得不可能的事是可以发生在这么近的人身上的。
他的父母叮嘱他要小心保守秘密,像以前那样和她相处。同时又明白地提醒他,他还有学业。
她的父母和她也进行了一场谈话。她镇静地答应父母会好好治病,好好地不放弃自己。只有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时才悄悄流泪。
他还是每天早上在她家门口等她,也还是会塞给她这样那样的吃的。他们之间的一切都还如常。他装作不知道,她也装作以为他不知道。
日子一天天地过着。看着她日渐苍白的脸,他不能说什么,不能做什么。生平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很无力,是一种完全手足无措的无力。想到她可能突然从他身边消失,他就会有种尖锐的心痛。这心痛尖锐到让他没顾上去分辨那是为什么。
一段时间的恐惧,他想象过的可怕场面倒也一直没出现。例如某一天,她突然晕倒在他面前,他却叫不醒她。
而她总是住一阵子院又回家疗养疗养。他偶尔会自欺欺人地“发现”她的脸色有些红润了,又能看到她冲他甜甜地笑。他开始觉得:也许真的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发生。甚至有时,躺在黑夜里,盯着天花板,他会想:执意忽视死亡,它就会自动离去。
他已经高三了,上高二的她时断时续地上学,住院。他仍然常去她家找她,像从前一样给她带去磁带,书,甚至,一只毛毛熊。她的父母不是不欢迎的,却没有了心力表示出更多的热情。而他的父母也再次提醒他该集中精力学习了。
她开始要求他不要老是来看她,好好地完成学业。他不听,她坚持。他们吵了唯一的一架。吵完之后,他突然觉得极委屈。太多日子里的担心,牵挂,心痛全都涌了上来。她执拗地只看窗外不看他。沉默良久,看着她瘦削的背影,他咬咬牙说:“那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他出了门,她仍没转过身。
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来,泪如雨下。窗外,他大步走过。
他的生活里没了她,随即被各种各样的补课,考试填满。回到家,他的父母总是小心的不提她,只精心地为他做各色可口的饭菜,给他安静的空间。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偶尔极度疲劳地把自己扔上床时,会恍恍惚惚看到她清澈如水的眸子笑盈盈地看着他。他紧闭一下眼,再睁眼,还是那个世界。他又满心无力感。
她在那时已经完全不上学了,住院接受各种冷冰冰的治疗。其实她很想他,想他阳光般的笑容,她会好过一点。可那时,他已经只剩半个月就高考了。她为他祝福,夜里便拥着他送的毛毛熊在绝望中睡去。
终于,高考结束了。他赶到她家,没人。她家的邻居一出来看到是他,告诉他,她的母亲带她到一个大城市去治病了。他久久地盯着那扇无数次敲过的门,想:她还会再为他开门吗?
离开她家,他骑着车子漫无目的地游荡。骑到一个篮球场,有人正在打篮球。也有女孩子坐在场边看,时不时地喊着谁的名字,再给那个满头大汗的男孩递上一瓶水。他蓦地把头低下去,趴在车头上,他突然明白:那些有她的日子真的已经是过往岁月了,而且可能不会再有。一向阳光般的他感到泪凉凉地滑过脸庞。
过了一个月,他收到北方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一直是他向往的地方,他们还曾约好要在那里重聚。可是她仍没有回来,杳无音信。
有一天,他不得不走了。他又去了她家,站在门口,想着以前每天早晨,他在这里逼她“补充营养”,然后骑车带她上学去。也不是很久吧,怎么已是恍若隔世。他好像有一点感觉到他的心痛是为了什么。只是,她就这样不辞而别了。这样的分离不是他预料的结局。他总以为还有时间的。
他去了北方。那座城市有晴朗、开阔的天空,有郁郁葱葱的树木。他的外表,他的能力,他打的那一手好篮球让他迅速成为“风云人物”,他不是没有异性朋友,然而他付不出更多的热情。每当他大汗淋漓地从球场上下来时,总会想起她曾抱着他的衣服微笑着等他。
他没有她的消息,始终没有。最初那份尖锐的心痛被磨钝了,却更深更久地横亘在心里,不敢碰,不能碰。
一天,他给家里打电话。他妈妈总是欲言又止。他直觉那和她有关。在他的逼问下,他妈妈告诉他,她不久前死了。挂掉电话,他脑子里嗡嗡乱响。不假思索地冲到篮球场去打球。拒绝所有人不解的,探询的,关心的目光,他几近疯狂,直到筋疲力尽。
天色暗下来了,他独自坐在篮球场中央。想着他和她的江南小城,她陪他走过的日子。把头深深地埋在膝间,他才恍然大悟:原来,他爱她,爱那个自以为是“妹妹”的女孩。
只是,他不知道,也不能肯定:她从不叫他哥哥,是不是因为她比他明白得早。
寒假回家,他去了她的坟前。整齐肃穆的公墓里有她一块小小的光洁的墓碑。他什么也没给她带,只长久地站在她墓前。
他当初真的不知道,这样的爱,终归也成了往事。
3.明天来了请敲门
女孩说早已经知道男孩为她守窗户的事,所以才故意晚归制造与他碰巧相遇的机会。
每个男孩都会有恋爱的季节,但是对胆怯的他来说也许并不是一件幸运的事。他太害羞了,几乎不敢正眼看一个女孩子,何况是漂亮的苇珺。他只敢躲在一棵玉兰树后看着苇珺袅袅婷婷地走出校园。偶尔飞过的小鸟惹得他有些离奇的幻想,他希望这只鸟能替他向女孩表达爱慕。
这是他的初恋,男孩子倍感珍惜。他拿不准苇珺是否心中会有他的影子,他把这份爱藏得很深,像守护一颗玉盘上的珍珠。夜晚,他把大部分时间留给苇珺,为她写写画画。男孩的画极洒脱,像荷叶边的一滴露珠,可他仍然没有信心。他猜测着苇珺会不会喜欢这些。
男孩拿起镜子,一张清秀的脸显现出来,眼神中透着些许无奈,还有一点怯弱。他不知道自己怎样摆脱这份情感的羁绊。于是,他开始在夜晚漫步,伴着淡黄色的路灯,踯躅街头,他可以冷静思考。男孩不知不觉踱到苇珺家门前。女孩家有个小院子,院内有棵香椿树,女孩的小屋布置得很雅致。男孩去过她家一次。去年女孩生日,她的朋友把男孩带去了。男孩似乎记得苇珺的小屋中全是粉红的色调,连灯罩都是粉红色,温暖的颜色几乎融化了他。他的朋友向苇珺介绍男孩时说:“这是我们的诗人兼画家。”苇珺的笑使他不知所措满脸通红。女孩的小屋有个窗户,向着后边的巷子开的,那天他从窗户中看到一天繁星。他记得非常清楚。
男孩站在苇珺家院门前沉默了好一会儿,转身拐弯来到女孩小屋的窗前,这是苇珺家后面的一条巷子,没有什么人。他看到窗内粉红色的光晕,这种类似于梦的颜色使他不知道身在何处。他特别想凑过去看看屋内的女孩,但他觉得太不道德,没有动。一个人骑着车子从巷口慢慢过来。男孩离开原地开始走动,他回过头看那人时,突然发现那人居然把自行车停在苇珺的窗户下,正伸长身子向窗户里张望,不时发出怪异低沉的笑声。
男孩愤怒了,心被深深地刺伤。虽然一向循规蹈矩,在学校是个守纪律的好男孩。此时却一股热血冲向头顶,他大喝:“干什么?”便冲了上去。那人的身体显然比男孩强壮,只是心有些虚,等男孩走近时,他低声说:“小子,让你看个风景。”“去你妈的。”男孩伸出胳膊,和那人厮打在一起。两人气喘吁吁地滚倒在地上,都不出声喊骂,在黑暗中僵持了许久。那人挣扎想跑,男孩抓着那人的衣衫不放。两人你一拳我一脚不知都挨了对方多少拳头。还是那男人先妥协了,低声说:“小子,够哥们儿,我以后再不来了。”他以为男孩是附近的住户,临走的时候还抱拳向男孩说“谢谢”。
男孩艰难地爬起来,抹了一下嘴角的血,抬头张望女孩家的窗户。此时,粉红色的窗帘已经挡住了他的全部视线。
男孩一瘸一拐回到家,梦里整夜都是粉红色的窗帘。
第二天上学,见到苇珺,他第一次主动和她打招呼。男孩多了一项神圣的使命。每天晚上十点左右,男孩会到苇珺家周围转悠一圈,保护他暗恋的女孩的安全。有一次,两个班在一起上大课,男孩和苇珺坐同桌,整整一上午男孩根本没有听进去,神情诚惶诚恐。他最想说的一句话:“请把窗帘早些拉好,行吗?”因为他发现苇珺的窗帘只有十点半才准时拉严,这对男孩来讲是一块心病,他不得不在天彻底黑下来之前赶往那里,防止有人向窗户内张望。这样的话又怎么能讲给女孩子听?最终,男孩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男孩很固执,不听母亲的劝阻,即使是大雪漫天,他仍然要在苇珺窗前的雪地中站上一两个小时,直到女孩把窗帘拉好。男孩也很会利用时间,借着路口微弱的灯光,他拿着单词本背单词,或者构思着一首首小诗、一篇篇小说。
依然是那个钟点,男孩学习完毕,匆匆赶往那里。可是今天,他却发现窗户里的灯没亮。他在黑暗中猜测、设计着各种情形,也许苇珺睡觉了,或者到别的屋里看电视?他知道这么晚了苇珺不会出去。在他守候的半年里,多次碰到一群骑山地车的男孩们晚上邀请苇珺出去,女孩都婉言拒绝。这也是他心甘情愿守护女孩的重要原因,他觉得值。他幻想着如果能在夜晚和女孩在门前相遇,男孩也许真的能够鼓起勇气向她吐露藏在内心的话。男孩胡思乱想了一阵,跺跺脚终于走到苇珺家门前,对着门,伸手想敲门,动作却在半空中凝固住。
男孩还是碰到了苇珺。苇珺今晚真的出去玩了,男孩心很痛。在男孩没有来得及做好过路客的准备时,女孩苇珺悄无声息地站在他背后。“有事吗?”女孩静静地问他。“没有,我的朋友在巷子那边,路过。”男孩转过身,语无论次地回答。女孩还是问:“你确信没有事情找我?”男孩嗫嚅说:“我确信。”女孩语气突然变得愤怒,她说:“你没事,我有事,明天我生日,你能来吗?”
男孩的眼睛在黑暗中分外有神,他坚定地说:“当然能来。”他几乎蹦跳着要跑开,女孩把他叫住:“明天来了,敲门好吗?”男孩重重点点头走了。
男孩兴奋了一天,他出出进进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男孩精心制作了一张卡片,一共写了两句话,都是刻骨铭心的。
男孩穿戴整齐地来到苇珺的门前,轻轻推了一下,门紧闭着,里面似乎有亮光。男孩羞涩,怕是碰到父母什么人来开门,便绕出巷子转到屋后。苇珺的窗帘没有拉上,柔和的灯光朦胧一片,男孩个子够高,但还是踮起脚尖轻轻敲了敲窗棂。里面没有反应,又敲了三下,仍然没有动静。男孩重新绕回来,门仍然紧闭着。他鼓起勇气,很轻很轻地敲了敲门,没有人出来开门。男孩尴尬地平整一下西装口袋,伸手又轻轻敲了敲门,那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到。
男孩觉得似乎上当了,站了许久,没有人出来。男孩以为苇捉弄他,于是捏着那张卡片回家了。
从此以后,男孩再也没来过。
很多年过去了,男孩向我讲述这个故事,男孩已是小孩的父亲了。他把珍藏的卡片递给我,卡片上一共两句话——第一句:“让我并不强壮的身体一生保护你,好吗?”第二句:“每天早些拉好窗帘好吗?”
恰好,苇也是我的朋友。我向她提起此事时,她说,那天,她把院内香椿树的灯点亮了。树枝上插了20只蜡烛,代表她的年龄,还有很多很多小桔灯,一树烛光。女孩说早已经知道男孩为她守窗户的事,所以才故意晚归制造与他碰巧相遇的机会。后来,苇又黯然神伤地对我说:“他敲门的声音实在太小了,小得我都没听见。”
4.爱情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
由一个不确定的声音变成一个真实的面对的人,我必须让自己具备足够应付各种场面的能力,不能紧张不能出汗,更不能手足无措大失风度。
黄昏,春末的黄昏,夕阳如织。我坐在校园的长椅上看书,思绪却如纷飞的落花,不知飘向何方。就在这一刻,一个声音悄然响起: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中,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这是校广播电台在朗读台湾女作家张爱玲的一篇散文。如此美妙的声音充满美丽与幻想,像夜莺的歌唱,在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里回荡,并且如此准确地打动了我的心。我想,一个女孩能有如此妙不可言的声音。她一定是个至美至纯的少女。
每周一下午,那个声音都会准时响起。与其他声音相比,她不讲笑话不播新闻,她只讲述那些感人的故事和朗诵美丽的散文。仿佛心灵有约,她的每一次诉说都能感动我并且让我入迷。
终于有一天,我意识到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确切地讲,是爱上了一个声音。真有些不可思议,我想说服自己,但做不到。每当这个声音响起,我都会放下一切而沉迷其中。
此时,我有了一种急切想认识这位有着美丽声音的女孩子的渴望。
一天,在五楼文学社的会议室,作为文学社社长的我谎称文学社要举办一次诗歌朗诵会,准备找两位主持人。“校广播台每周一下午谁播音?她的声音不错。”我佯装漫不经心地问副社长兼“死党”黄海。一个小时后,黄海告诉我她的名字叫辛灵,但除此之外,他也一无所知。一个声音加上一个名字,仍是一个谜。
不可能直接去找她,那样太暴露目标,况且年轻的心又那么敏感与脆弱。还是保持些神秘感好,我这样安慰自己,万一一见面大失所望,或者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不知从何谈起,那该有多尴尬。一定要想个万全之策。
黄海果然够朋友,他念念不忘朗诵会。一天,黄海说:“我可是已通知了许多人,他们都答应给你捧场,你可不能出卖我呀!”我本无心花费很大精力去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那些声音都与爱情无关。但黄海竟然挺仗义地通知了许多人,我倒成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只好说:“既然如此,你就再通知一些人吧,初步定在一个月后。不过,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准备,一切就交给你了。”黄海喜形于色,立刻向我打了保票:“没问题!保证完成任务!”我停了一下,故意强调重点部分:“不过女主持人是关键,你一定要按我的意思去做。”黄海心领神会地冲我点点头,显然他已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既然事已至此,不如将错就错,用诗歌朗诵会引辛灵出现。由一个不确定的声音变成一个真实的面对的人,我必须让自己具备足够应付各种场面的能力,不能紧张不能出汗,更不能手足无措大失风度。这种能力一要靠锻炼,二要靠我对可能的相见场面的种种想象,做到胸有成竹。经过一番周密的计划,我设想出了三种见面的可能。
其一,我以文学社社长的身份去她的班上找她——我穿戴一新,找到她的教室,站在教室的前门处。一个男生从教室里走出来,我很有礼貌地对他说:“对不起,同学!麻烦你替我叫一下辛灵好吗?”男生充满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写满疑问和猜测。我坦然微笑着,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告诫自己:心中没鬼,怕他什么?男生看不出我有什么企图来,便冲我点点头,然后冲着教室里喊:“辛灵,有人找你!”
辛灵像一只欢快的鸟儿从教室里跑出来,她与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甚至更好。见到我,辛灵愣了一下,然后说:“请问你是……”我忙自我介绍说:“辛灵小姐,你好!我是文学社的社长。是这样的,我们文学社准备举办一场诗歌朗诵会,正好缺一名女主持人。久闻你的大名,如果你方便,我们诚邀你的加盟。”
我看见两片红云飞上了辛灵的脸颊,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多谢你的夸奖,我,我能行吗?”
我的心像花儿一样怒放了。我忙不迭地点头说:“你当然能行!我认为非你莫属!”辛灵有些害羞地点了点头,说:“那现在我该做些什么呢?”
做些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个极好的开始。但我不能流露出半声儿这样的念头,我一本正经地说:“当然是要和我一起熟悉一下朗诵会的程序和背台词了。我们下午就开始,好吗?”我简直有些迫不及待了。
辛灵如我所愿地点了点头。事情真顺利,我高兴得想唱歌。
但这只是第一种可能,第二种可能我必须充分准备。开始的时候我并不露面,让黄海去请辛灵当主持人,我以评委的身份坐在观众席上,暗中观察她的一举一动。
朗诵会开始了,可容纳千余人的多功能大厅座无虚席,真是盛况空前。灯光一亮,音乐响起,一个有着古典韵味身着旗袍的女孩走上台来,她像一首流动的诗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她轻启朱唇,说:“各位来宾,各位同学……”下面的话已无须再听,没错,她就是那个让我痴迷的声音,她就是辛灵!她果然没有让我失望,充满活力而不张扬,静若闲云而顾盼生姿。我大喜过望,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举手投足之间流动的美。
朗诵会一结束,我疾步向前走到辛灵的面前,郑重地对她说:“我代表文学社以及所有朗诵会的支持者感谢辛灵小姐的大力支持。由于您的加盟,我们的朗诵会才得以圆满成功。”
辛灵笑靥如花,说:“太客气了,我们本来就应该互相支持的!您太客气了反而显得我们的关系疏远了。”这时我会恰到好处地诚邀辛灵共进晚餐,以示谢意。当然,还有男主持人、黄海以及其他的协办者。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绝不会让辛灵产生怀疑。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事情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还怕不会有意料中的结局吗?
不过,也许最可能实现的是第三种可能。
——我拿着早已写好的通知在星期一的下午,走到二楼敲响了播音室的门。我推门进去,一个穿着牛仔裤和休闲衫的女孩正在低头摆弄音响。我对她说:“麻烦你广播一下我们文学社的通知。”女孩抬起头来,让我感觉眼前一亮,好清纯好可爱的女孩,除了辛灵还能是谁。女孩很快地看完通知,轻声问:“你们文学社要找主持人,不知道要求什么条件?”声音甜甜的,正是打动我的那一个。我假装平静地说:“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要声音纯美,二是要相貌端正。”
女孩低下头,一副欲说还休的样子。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她,静观事态的发展。终于她抬起头来,断断续续地说:“你看,你看我,我可以吗?”
我忙做恍然大悟状:“真是笨!我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个最佳人选呢?通知不用播了,女主持人就是你了。”
“我行吗?”女孩的眼中闪出缺乏自信的疑问。“不如这样吧,”我接过她的话,顺水推舟,说:“我们可以先练习一下。你播完音后到我们班上找我,好吗?”女孩慌乱地点头,连声谢谢都忘记了说。我不会在意这些,按捺不住心中的狂喜,快步如飞地逃离播音室。事情如此轻而易举地被我解决,我还敢奢求什么呢?三个绝妙的主意,是我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想出来的。我美其名曰:猎获芳心计划。我沾沾自喜地想:这下可以确保万无一失了。但又一想,到底该用哪一种办法好呢?
我正呆坐在寝室苦思冥想之际,黄海推门进来,笑容满面地说:“我已通知各单位人马,明天下午诗歌朗诵会正式开始!”明天下午!这么快,打我一个措手不及。我急切地问:“都准备就绪了?主持人都找好了吗?”
得到黄海肯定的回答之后,我试探着问:“女主持人是不是……那个声音?”黄海毫不犹豫地点头,说:“没问题,包你满意!”我偷偷地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看来我是过于紧张了。想必黄海心知肚明,早已帮我安排好了一切。还好,正是我妙计中的第二种可能。
一切如同我的设想,盛况空前,座无虚席。灯光打开,音乐响起,两位主持人轻盈地走上台前。待我仔细一看,险些没有气昏过去。那西装革履,满面春风的男主持人正是黄海,而他身旁长发披肩身穿短裙笑容可掬的女主持人竟是黄海苦追而不可得的刘柳!真相大白!黄海,怪不得你如此热心如此热情,原来别有用心,想趁机大献殷勤,赢得女孩芳心。我怒火中烧,恨得咬牙切齿,只因黄海的一片私心,我的所有努力与美妙幻想皆付之流水。但无奈木已成舟,只好眼睁睁地看着黄海和他的梦中情人在台上谈笑风生眉来眼去。
我失望灰心之极,无心再听所有的朗诵,只随便打个分应付了事。我用一个月的时间设想出三条获取芳心的锦囊妙计,却被黄海一票否决,怎不令人沮丧与伤心?台上与台下的欢乐已与我无缘,我觉得自己已是一个孤独的旁观者。
正当我心灰意冷,无限惆怅之时,忽听黄海报幕:“下面请听诗朗诵《我喜欢春天这一段时光》,作者崔浩,朗诵者辛灵!”这是真的?我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但像小鸟一样欢快地走上舞台的正是我无数次描述和想象的那个女孩,她就这样突然真实地出现在我的面前,与那个声音合二为一,如此的神奇与美妙。
我欣喜若狂,几乎要跳起来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激动更让人兴奋甚至有点儿受宠若惊的事情呢?当你在绝望的时候你梦想的女孩在你毫无心理准备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当你发现你无数次想象的女孩比你想象的还要动人;当你期待已久的爱情的声音终于响起,而且,而且她朗诵的正是你自己的作品时……
1999年的夏季,石家庄骄阳似火。细细碎碎的阳光洒满校园的林xx道,爱情的声音在我身旁响起:“这一切都是真的?当时你真的那么高兴和激动?”辛灵闪动着迷人的大眼睛。
“千真万确!在那一刻我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像阳光一样漫长,像流水一样悠扬,是我一生之中听到的最最美妙、无与伦比的声音!”我十分肯定地说。
5.我那首感伤的“宋词”
那是一些非常奇妙的日子,像我那种环境中长大的人能与一个书中才可见到的外国美人如此之近。
在北大的第一节课我其实什么也没有听进去。那是在一个可以容纳几百人的阶梯大教室,从贵州破败的希望学校考去的我,第一次到这么宽敞明亮的教室,我兴奋得早早地去坐在中间的第一排。老师是一个江浙一带的老先生,他讲得慷慨激昂,可我却一句也没有听清楚。等他转身板书时我转头向教室里张望了一下,那一望不要紧,那一望使我更不能专心听讲了,因为我看见整个教室就像一大锅八宝粥,红红绿绿的,色彩缤纷——黄种人、黑人、白人、棕色人,济济一堂。
安娜就坐在我的身边。但我有意地不去注意她,尽管我早就看到她是一个美丽的异族人。像我在那么一种生存环境中长大的人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卑和矜持。可是,下课了那些同学的神态和行为是各种各样的,比较张扬的是黑人同学,他们拿出篮球“嗖嗖”地传来传去。我还是坐在那儿,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以不变应万变。可是,这时安娜向我伸出了手,她说:“你好,我叫安娜。”我迷惑而尴尬地跟安娜握了手。过一会儿又上课后,我的眼光乜斜过去,我看见坐在旁边的安娜金发碧眼,初秋的阳光照进教室,她的脸上有一层浓厚的细细的金黄色的毛。那时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因为在此之前我对女性的了解是不多的,对女性的幻想也是比较古典的,可是面前的这位女性却跟我传统的想象大相径庭,她高大、丰腴,操英汉两种语言,笑起来的时候贝齿列列在目。
安娜是加拿大人,她是一位有教养的可爱的女性,在路上碰到她,她在十米的地方就粲出笑容,那笑容是慢慢地绽放开的,星眸闪烁,脉脉含情,在一米远的地方她才站住,亲切地向我问好,留给人一缕温馨和一个回忆。
我是怎么跟安娜接触起来的说不太清楚,好像是那一段日子中我不管走哪儿都碰见她。我到勺园去我从东边走过去,她就从西边走过来;我到教学楼去,刚推开一扇教室的门想进去,她就从里面打开门走出来;我到图书馆去,在寂静的地下室的书库里,我一转弯又看见她站在那里……
那是一些非常奇妙的日子,像我那种环境中长大的人能与一个书中才可见到的外国美人如此之近。那种境况中,自我感觉总是有些心旷神怡和一点居高临下。因为开始的那段时间我们一见面她总是要我充当她的老师,给她讲中国的古代文学。在未名湖畔,在博雅塔脚,我给她讲的中国古代文学当然是有选择的。因为给她讲解这些是很费力的,我往往是汉语、英语、眼神、手势一起上,但我感到安慰的是她的悟性很好。有一次,我给她讲柳永的《雨霖铃》:“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我是这样给她解释的:情人分离,痛苦不堪,遥想未来,苍茫一片;离愁别恨自古皆然,只是今后的世界是没有诗意的世界,只是今后的爱情是无法诉说的爱情。她听完竟幽幽地叹了口气说:“爱情真好,即使是失落的爱情也真好。”她说这话时我觉得她非常妩媚,那是一种奇异的妩媚。
一转眼那个学期就结束了,安娜回到她加拿大渥太华的家里去了,我也回贵州老家去过年了。寒假过完又相聚时,安娜居然变得情意绵绵的了,她给我带来了一件礼物,那是一把加拿大北部的山民的小刀,非常精美;我也给她带了礼物,那是一小罐贵州的特产:独山腌酸菜。安娜很惊喜,她惊喜的是那个古色的陶瓷的罐子和玲珑的竹篮,但是我那时却有些担心,她是否喜欢腌酸菜那味道。之后我问她,她踌躇地努力地选择着词汇说:“那味道……很有意思,很特别。”我心里不得不承认她的回答是很优雅的。菜不知怎么处理的,后来她把那罐子和竹篮留下作装饰品,一看见这些东西,我就想起“买椟还珠”这个成语。
那个春天我每天都跟安娜在一起。我们一起到中国美术馆去看中国第一次人体美展,她说:“中国女人的人体很美。”我懵懂地回答:“你也很美。”她说:“谢谢。”我们一起到王府井旁的小吃一条街去吃那些美食,她提议为了多吃一些品种我们每样只买一份,一起吃。我尽管觉得那样很别扭,但是也实在盛情难却。我们一起到北京音乐厅去听交响乐,她到那地方去总是要刻意地修饰自己,惊人的美丽。她对我说:“这是对音乐的尊重。”每天跟她在一起,自然逃不过同学们的眼睛。那时同寝室的老三已开始在外面发表小说,经常出去参加那些期刊举办的笔会,让大家羡慕不已。但是,同寝室那几位弟兄对我说:“我们对老三的羡慕是‘低档次’的,我们对你的羡慕是‘高档次’的。”
那年春末夏初,父亲千里迢迢地赶到了北大来看我。父亲到我们寝室时是下午,同寝室的那些弟兄都围着父亲嘘寒问暖。这时安娜用她那奇怪的汉语发音在窗外亲亲热热地叫我的名字,我那时有些怔住了,同寝室的那几个家伙脸上也显出心怀叵测的笑容。父亲站了起来,他一走到窗前就看见了下面的安娜。安娜那天穿一件背心,露着胳膊和肩膀,扬着头一脸的灿烂。我赶紧跑出去支走了安娜,等我跑回来时父亲已经坐下了。父亲是个中学教师,他的人生阅历使他一下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对我什么也没有说。
父亲住在北大旁边的畅春园饭店。我觉得既然已经被父亲看到了,逃避也不是办法,索性带着安娜正式去拜见父亲。去之前我委婉地告诉安娜不能穿那种太暴露的背心,安娜倒是善解人意,立即回去换了一套衣服,可是她换来的衣服却让我哭笑不得,她穿的那一件大红花的旗袍,在她身上实在是不伦不类。但我想不能过分的要求,我也知道安娜如此打扮其实也是一种良苦用心的慎重。安娜对于去拜见我父亲表现出一种欢天喜地的激情,但遗憾的是父亲是个沉默的人。父亲的话说得很少,只是对我的翻译表现出一些兴致。那天晚餐父亲留我们在那儿吃饭,父亲是个节俭的人,那天的晚餐也不例外,只要了四五个菜,用餐时很好,但用完餐结账时却出了点小麻烦,父亲付账时安娜也拿出了钱包,她对我说:“我应该付多少?”我那时有些急了,忙用英语对安娜说:“你不用付账。是我父亲请客。”父亲后来对安娜说:“大饭店里的东西都大同小异。欢迎你今后有机会到贵州去,那里有很多食品是你没有吃过的。”
父亲在北京玩了几天就回贵州了,但父亲最后那句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客气话,被安娜记住了。安娜认为那是父亲对她慎重的邀请,安娜说如果可能的话明年夏天随我到贵州去,我注意到安娜的措辞,她说的是“如果可能的话”,我装作没有在意。
一转眼到了暑假。那个暑假我没有回去,每天都跟安娜在一起。那是我人生中最浪漫的时光了。有时,我在安娜的小套间的里间看一本杂志或赶一个稿子,安娜在外间煮咖啡,在浓郁的芳香中我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这样的日子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万年,我们是从来生活在一起的……
那个假期我们一起到海淀剧院去看了很多电影。记得我们看的一部电影中有这样一个情节:大海边沙滩上的树阴下,一个男子看着一个美人,对她说:“你对做爱有兴趣吗?”这个让人脸红心跳的情节遭到我猛烈的攻击,安娜聪明地对此不置一词。她问我中国人是怎么表情达意的,我那时确实没有什么经验,我只能拿书上看来的那些东西对她卖弄——中国人谈恋爱首先是眉目传情,送秋波,再借书还书,几次之后在书里夹张电影票或情书,最后才说句很重要的话“我爱你”;如果顺利的话再洞房花烛夜——这是基本程序。这样讲问题就出来了,安娜首先要我送个秋波给她看,这可难坏了我,我只能给她学术性地这样解释:“所谓秋波是女性在特别的时空和特别的情感下,对特别的男子一种特别的眼神,是女性生理和心理的一种自然现象。男性没这功能。”安娜回到宿舍后就坐在沙发上练习送秋波,我看着她的那双蓝眼睛,她的眸子在眼眶里四处打转,定了下来却又变成了对对眼……
但是我终究没有对安娜说那句话,因为我不知道那句话是用英语说还是用汉语说。用英语说显得太轻佻,没有什么实质意义;用汉语说又显得太庄重,千钧重担从此压在肩头。这就像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说的:英语的“我爱你”和中文的“他妈的”差不多。
到秋天的时候,安娜有一天突然告诉我,她过些日子要到印度去了。她们那个硕士班是北京大学和印度的新德里大学合办的,她后两年的求学生涯得到印度去度过。老实说我确实是有些悲痛,但我想我应该表现得有风度些。那最后的日子我们到了香山,到了长城,到了北京一切可以去玩的地方,那些花花绿绿的门票都被我悄悄地收藏着。
终于到了那个日子,我送她去机场,那时我确实十分伤感,我们一起念我教过她的宋词:“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安娜最后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会想念你的。”我不知道说什么,鬼使神差又念起了宋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她最后抱着我送她的那束菊花消失在安检门的那面。我知道,一个中国乡村青年和一个加拿大姑娘的故事结束了;我知道,安娜——一个善良的美丽的人,在她的心里,有对这段友谊甚至爱情的看法。而于我,她从此后便是我心里的那一首感伤的宋词和珍藏的门票。
6.寻回我的相思扣
婚礼上,很多人看见新郎胸前的那枚相思扣,也有很多人知道相思扣后面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那枚相思扣里面有两枚硬币。
刚上大学那年,“相思扣”正风靡校园,同室的六个女孩儿都被“卷”了进去,纷纷编织着自己的爱意,就连没有男友的我也不例外。其实极简单:取一枚硬币,用色泽鲜艳的细丝线把硬币层层包裹起来,再缀上个漂亮的蝴蝶结,一枚美丽的相思扣便产生了。据说,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
当“相思扣”风刮过后,那枚五彩缤纷的相思扣也被我束之高阁,因为无人可送嘛。
很久后的一日,忽觉心烦意乱,顺手拉开抽屉翻出所有的相思扣,拣出一枚最精致的,在室友惊诧的目光下,把余下的纷纷解体成若干枚五分硬币和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彩线,然后把仅存的那枚相思扣放回原处,坐在那儿想我自己的事。
寝室里就像被谁投了一枚炸弹。
“天,我们的阿锐要心有所归了!”年长的阿梅先嚷。
阿新也不甘示弱地接着嚷着:“是啊,这种迹象足以表明……但欲知后事如何,且看那枚相思扣落入谁人之手。”
室友们打趣我让我供出那位即将“携扣者”,我当然不会投降。见我如此,最小的阿楠双手合十闭目为我祈祷:“但愿阿锐的本世纪最美丽的一枚相思扣平安无事,阿门。”
顿时整个寝室内全是笑声。
她们猜对了,我把相思扣很快送了出去;但她们猜不到,我送的人是伟,其时他正在千里之外的另一所大学。
伟是个相当优秀的男孩子,父母高知,家境优越,很得女孩儿的青睐。高中他是班长,我是团支书,我们彼此配合得相当默契。临上大学前,伟拉着我的手说:“真的想永远和你合作,当然,更希望永远牵手。”我懂伟对我的感情却装着听不懂他的话。然而,分别后的伟让邮递员把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信递至我的校园,我终于不再矜持地给伟邮去那枚相思扣。“我欣喜若狂,”伟在回信中形容自己说,“我把那枚相思扣挂在我的胸前。拥有了它,就拥有了一份忠贞的爱,阿锐,你永远地‘扣’住我的心。”
而那枚我所编织的相思扣却没有扣住我的心。很快我后悔了。愈是看到校园里成双相偎的情侣,愈是羡慕同室女孩儿有人在旁嘘寒问暖,这种想法就愈是强烈。而伟,那虽关怀备至也如期而至的信,却只能使我得到暂时的安慰。渐渐伟的信我回复得少了。
我终于“忘记”了曾经编织过相思扣并把它送给伟的故事,而去精心地扮演另一个故事的女主人公。男主人公东也是个很优秀的男孩儿,只是家境与伟差了许多,但我不看重这个。东不与我同系,可因为都是校学生会成员故接触颇多,我相信当初要不是有伟,东的眼睛会一下逮住我的心。我把一切毫不隐瞒地告诉不在身边的伟,最后的请求是让他忘记我,当然还要毁了那枚相思扣。伟回信了:“阿锐,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不承认失败,因为我是第一个得到你的相思扣的男孩儿。放心,只有在你和别人结婚时,我才会把相思扣还你,否则,我会一直挂在我的胸前。”
想不到伟会这么回答我,我感动得哭了。其间伟已是校学生会主席,况且他那么优秀,身边有不乏才气出众的女孩儿,一切是暂时的,我这样安慰自己。另一方面,是我对东的确动了真情,甚至想象和东步入结婚礼堂的情形,但我始终打不起兴致为他编一枚相思扣,尽管东曾求过我,可我推诿说自己太笨,不会。
伟的鸿雁依旧飞到我的校园,频率丝毫不见减慢。伟把他的喜怒哀乐依旧娓娓地讲给我听,却尽力地避免着情爱之类的字眼儿。只有一次,在信的末尾又写道:“我真的‘忍无可忍’地告诉你:无论你飞得多远,依旧会回到我的身边栖息,你不过是暂时迷了路。”
我无动于衷,因为有东。
每次假期的同学聚会,我和伟当然参加且是主角,伟依然深情地处处关照我,我们的默契如前。他总是有意无意地让我看见他胸前的那枚相思扣,甚至当我的面对老同学们炫耀:这是他惟一心爱的女孩儿所送,却不言是我。其实大伙儿心知肚明,不然为什么每次都把我推到他的身边呢?
我知道伟是爱我的,但东呢?
一切都不尽人意。东是那种艺术细胞极浓的男孩儿,特多愁善感,和我的活泼开朗形成鲜明对比;尤其不能容忍他可以话烂到肚里,也不肯与我交流。接触的时间越多,这种矛盾越大,更可气的是又吵不起来,于是心情就格外的烦。为此,阿楠她们没少劝我,我依旧不快乐,一次阿楠大咧咧地冲我摆手:“阿锐,算了,找你那枚相思扣去吧,那才是你真正的相思。”
和东的交往随着毕业分配的临近愈加淡泊。毕业分配表下来了:我在沈阳,他在吉林,虽不远,却是真实的两地,我们别无选择地友好分手,虽然心也一阵阵地发痛,但事实证明,我错了。
但我并未全盘皆输,我还有伟。毕业离校那天,伟来接我,东来送我,伟很大度地伸手与东握别,并称感谢东对我的照顾。末了,还拿出那枚相思扣对东说:“我比你幸福,因为我拥有她的一枚相思扣,纯色的,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东的脸色很难看,而我的眼泪也成串地落下来。
披上婚纱的时候,伟和我相对,他把我紧紧地拥在怀里,长出一口气:“阿锐,我终于得到你了。”正得意忘形地要吻我,我的手触到了那枚相思扣,我的目光落在上面,伟也随着我看,我们就这么谁也不言地看着这枚相思扣。蓦地,我想到什么,一下把它从伟的脖子上摘了下来,伟愣了一愣,正欲抢回,我告诉他会还他一枚完整的相思扣,只让他10分钟内保持缄默。然后伟诧异地看着我把那枚相思扣打开,看着我又放进一枚五分硬币,看着我又重新缠绕而成的相思扣,终于憋不住地问我:“干嘛,又放了一枚硬币?”
我重新把相思扣挂在伟的胸前,紧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我的眼看着他的眼:“知道吗?一枚硬币代表一心一意,放两枚硬币,是因为我觉得我要用两倍的情对你……”没等我说完,伟捂住我的嘴,“不仅仅是,它代表你的一心一意,我的一心一意,你我的两颗心合而为一枚相思扣。”然后死死地吻住了我。
婚礼上,很多人看见新郎胸前的那枚相思扣,也有很多人知道相思扣后面的故事,却很少有人知道,那枚相思扣里面有两枚硬币。
7.租个女朋友就是好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大一的春节里,和我一起在省城读大学的李杰将女友带回家,惹得村里的老幼都想出个理由去李杰家串门,借机目睹一下他的女友。而我仅仅带回来了母亲所喜欢吃的柑橘,母亲却责备道:“哪要你乱花钱买这东西,看人家带回个媳妇多漂亮。”
母亲的那颗心只有我才最为理解。自九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含着泪将一个个攒起来的鸡蛋换成钱供我们兄弟俩读书,不到16岁的弟弟在我升入高中时便辍学打工了,母亲为此流了几夜泪,直到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才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她把家里的大半积蓄拿出来给我说:“伢,城里不比咱乡下,吃穿不如人就被人看不起,以后谈对象就难……”
自从见到李杰温柔如花的女友后,要强的母亲对儿子又多了一份希冀,她更加没日没夜地劳作,同时写信劝我在大学里遇到合适的就谈一个,不要像我表哥博士生找个体户素质差得不行。
但我怎能比得上李杰呢?他的父亲承包了一个茶场,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李财神”,李杰在那所学校里钱用得很凶,社交面很广,不少女孩为他所倾倒,而啃着馒头萝卜条的我只知道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到大二结束时,我们班上只有我还是快乐不起来的单身汉,在一同进入大学的七位老乡中,似乎只剩下我和见到男生就脸红的兰兰让一个个美丽的双休日变得空空落落的。
正当我为自己的形单影只而烦恼时,过度劳累的母亲却病倒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写信暗示我谈朋友不要怕花钱,并偷偷地把弟弟打工给她治病的钱寄给我。收到信和汇款单后,我的心在滴血,那个没有星光的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校旁的沙湖边痛哭了一场,我发誓要满足母亲这多余的关爱……
国庆节那天,我们七位老乡决定到东湖的磨山去潇洒一回。兰兰也来了,她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在蓝天白云下快活得像一只白天鹅。在这片欢乐的海洋里,想和兰兰合影竟使我一路上诚惶诚恐,直到凤凰台前我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兰兰的双颊立刻出现了红晕,女孩的羞涩和腼腆使她拉着另一位女老乡小莉,就这样,一张在一对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雕像前三人的合影诞生了。
后来,没想到那张照片差点带来一个小小的青春悲剧。故事开端于弟弟的一封信,他说已经病了两个月的母亲仍不见好转,怕吃荤,四肢无力,但我却连续收到母亲的三张汇款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将那张合影寄给母亲,我在信上说:“妈妈,最左边像一只白天鹅的兰兰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少给我寄钱吧……”这个美丽的谎言果真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她收到照片后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同时很少给我寄钱。
一封信令人无法想象地使我变得如此“卑鄙”,那张“照片事件”像给我套上了套子,令我愧疚不已,偶尔远远地看见兰兰走来,我便像逃命一般躲开,看到痴痴傻傻的兰兰还蒙在鼓里,我几次想向她道歉,可哪有勇气开口呢?
寒假正准备回家,弟弟一个电话把我击蒙了,可怕的“癌”字竟和母亲联系起来了,顷刻山崩地裂,我甚至拿电话的力气也没有,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桌子上。弟弟要求我回乡时一定要带上“女友”兰兰到城关县医院里看望母亲,否则她会死不瞑目的。
天啊,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失去母亲啊,病中的母亲怎能被那个谎言伤害呢?我的眼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而是心中的血。室友们纷纷为我出谋划策,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是花些钱请兰兰一起看望我母亲。这简直太荒谬了,但想到母亲已经到了生命的黄昏,我只好默认大家的主张。不过,我早就听说过这种“租用”的男女朋友已在大学城里暗暗流行起来,再说兰兰的家乡就在城关里,碍着老乡的面子也许会答应的。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兰兰穿着很单薄的红绒外套显然有些冷,而那段越来越短的堤坝使我充满了不安、焦急、渴望,甚至恐惧,兰兰那双清澈的眼里充满了疑惑地看着我,我立刻像失败的战俘一样低下了头。最终我以“请原谅”三个字开始了自己的叙述,兰兰听完母亲和那张照片的故事后,双眼睁得很大,而我这时竟像小孩似地呜呜地哭了,等待着兰兰暴风骤雨般的怒吼……
兰兰没有怒吼,更没有骂我“卑鄙”,而是平静地说我不该用那张照片来制造谎言,这无私的宽容竟使我嚎啕大哭起来,兰兰慌忙许诺愿意帮助我,劝慰我不要太伤心。这荒谬的请求竟没有遭到拒绝,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很认真地说:“兰兰,谢谢你,我会给你200元钱的报酬的。”兰兰颇为生气:“谁希罕你的钱……我仅仅诚心帮忙而已,不过,可不真是你的女朋友……”她的脸“刷”一下子红了,我看她时,发现她的眼里也有一层模糊的水雾,一段美丽的友谊从此开始了……
我和兰兰在县城下车后,立即赶往医院,不久前做完肝部切除手术的母亲见到令人炫目的兰兰时,惊喜得要为她拿水果,兰兰连忙阻止母亲,说:“伯母,您好好休息吧,不要太客气了。”母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在兰兰的扶持下重新躺好,而我的心却被兰兰甜甜的一声“伯母”融化了。兰兰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就回家了。第二天,她提来了一大塑料袋苹果、柑橘,感动得母亲几乎流下了浑浊的泪,在医院护理母亲的堂姐说我有好福气,找了个好女朋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酸溜溜的,真愿兰兰是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兰兰家离医院不远,她以后就经常来看望母亲了,不时地带来水果、补品之类。大年三十那天,兰兰大清早披着一身雪花送来一大罐莲子鸡汤,她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年,这在乡下叫人简直不敢相信,母亲在连连说“不”的同时从床边摸出250块钱,要我给兰兰买套衣服,兰兰说啥也不同意,说钱该留着让伯母买补品用。
兰兰给母亲带来无比幸福的感觉,她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医生在几次检查中都没有发现母亲内脏有癌细胞,院长最后亲自送来CT报告单向我们解释:他们将肝血管良性肿瘤当做肝癌切除了,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效果。这样,正月初六的上午,我们兴高采烈地拥着母亲走出了医院。细心的母亲却怅然地问:“兰兰怎么没有来?”兰兰这时偏偏患了重感冒,我将自己昨天给她家打电话的事告诉了母亲。但当我们所乘的公共汽车驶出车站时,我却看见兰兰拎着一大包东西匆匆地赶往车站,“妈妈,你看!”母亲和我的眼眶立刻湿漉漉的,我们只好向兰兰招手……
回家后,母亲嘴里常常念着兰兰。不久,我们村里的人知道我有一个既漂亮又心眼好的女朋友,李杰却在心里嘀咕着,怎么可能呢?我心里更有鬼,总对这个“租”来的女朋友避而不谈。
开学后,母亲精心准备了一大包柿子干叫我带给兰兰,并叮嘱我一切要顺着兰兰。说来也巧,我刚跨入校门就碰见兰兰和一群女生在一起,我拿出柿子干,兰兰接过后十分感动:“你母亲真好……”她立刻红霞满面了,这时,我对兰兰的感觉跟以前已经不大一样了。
兰兰的生日到来了,我按照母亲的意思想给她买一套好点的衣服,却被兰兰阻止了,她说我应该送给她最纯洁最高尚的礼物,我明白兰兰是在等待真诚的感动,便骑着一辆自行车跑到市郊几十里外的一座山上采摘了一大抱清秀的兰花,看到我的手臂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血痕,兰兰手捧着兰花感动得不停地抽噎:为什么偏偏跑那么远去摘花呢?我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人明白摘花者的痴痴情怀,兰兰再也忍不住地扑到我的怀里,她说得很动情:“阿诚,其实,那天在湖堤上我就真心想做你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和兰兰结了婚。许多熟人都知道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8.故事从初三开始
人们都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林薇和刘允这两颗高智商的脑袋里一旦注入了爱情,简直像海中的帆船有了鼓帆的风。
初中生,在父母老师的眼中,还只不过是豆丁一个,可是在他们自己的心里,却完全不这么认为。
我初中时,就读于一所极有名的市重点,班级里各路精英汇聚,尤其在学习方面,真是一个赛一个,让人不敢有一点松懈。也许这次测验你还在为得了头几名而沾沾自喜,但随后而来的下一次测验,你名字所在的位置可能已被别人占据了。
按说,在这种紧张的竞争中,大家应该心无旁骛的,但我发现,班里的“状元”和“探花”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关系。
事情也许是从一次全国初中数学竞赛时开始的。为了迎接竞赛,学校在初三各班选了二十名同学作为参赛候选人,由负责老师进行特别辅导,临赛前通过考试确定最后人选。
我们班里这次有四个人参加“特训”,我、“状元”林薇和“探花”刘允都在其中。林薇虽然是女生,但极其快的反应能力,使她在班里一直稳坐头把交椅,尤其难得的是,她不像其他女生文强理弱,仅靠语文、外语拉分,而是在数理化上显示了男生也无法企及的优势。
“特训”班里,老师出的题目都极难,不是需要极灵巧的解题方法,就是需要严密推理的演算,所以同学们经常为了一道题目而商量很久。有时辅导课结束之后,仍有许多难题未“攻克”,只好带回去琢磨。
不久,班里就传出了议论,说林薇和刘允经常放学后不回家,呆在教室里不知在干啥。而林薇呢,似乎对这种流言不以为然,经常在课间走到刘允的座位边,旁若无人地和他一起聊各种话题,直到上课铃响了,才冲着刘允温柔地一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林薇和刘允的事不久就传到了班主任钟老师的耳朵里。这下她可紧张了,要知道,这两个学生可是她准备在即将来临的高中升学考中博取全市名次的重点培养对象啊?眼看就要升学考了,而且他们还要参加全国数学竞赛,这节骨眼上发生可怕的早恋,怎么了得?
不过钟老师明白,成绩好的孩子往往自尊心特别强,假如自己冒冒失失地干涉,恐怕会弄巧成拙。她按捺住不安的心绪,决定先侦察一番。
一天下午放学之后,同学们三三两两地走了,偌大的教室里只剩下林薇和刘允两个人。这时,钟老师悄悄地来到教室的后窗下,只见他们面对面坐着,桌上摊了好几本书。林薇从书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撒娇地要刘允闭上眼睛,塞进他的口中,然后笑盈盈地望着刘允,充满深情的样子。目睹这一切,钟老师的脑袋“嗡”地一下,看来传言是真的了。她刚想进教室劝阻二人,忽然听林薇说道:“好了,傻瓜,快做题目吧,明天要交呢!”说完两个人埋头专注地演算起来。虽然偶尔传出两声亲昵的玩笑,但看得出,两个人一点儿也没放松学习。
人们都说爱情的力量是无穷的,而林薇和刘允这两颗高智商的脑袋里一旦注入了爱情,简直像海中的帆船有了鼓帆的风。不但没有像有些人预计的那样在随之而来的期中考试中一落千丈,反面显示出强劲的上升势头,不禁让那些对他们两人怀有莫名嫉妒心的人呆愣了很久。
本想在这次考试之后好好给林薇他们做做思想工作的钟老师,似乎犯了犹豫,因为令众老师“谈虎色变”的早恋,不但没有让林薇和刘允陷于情感的泥潭,居然还有如此神奇的催化作用,实在让她始料不及,所以只好把酝酿已久的一番说辞咽回了肚里。
据一位消息灵通的同学透露,有一次课间休息时,老师们都把各自遇到的班级难题拿出来相互出主意。当其他老师“恨恨”地数落那些成绩下降的早恋学生时,钟老师却颇为“自豪”地说:
“如果早恋的学生都能像我们班的林薇刘允那样,那我们也不用这么担心喽!”
从此以后,林薇和刘允的事儿似乎被大家认可了。他们大概为了感谢同学们的“平静”态度,变得极乐于助人,凡有人来请教问题,总能得到圆满的答案。
随之而来的数学竞赛中,林薇以出色的成绩不但获得了金牌,还将被选送去参加世界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大赛。刘允虽然不如林薇,但也捧着银牌凯旋。
后来由于父母的工作关系,我离开了这所学校,但我听说林薇和刘允高中毕业时双双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再后来又双双飞往美国留学,其间,两人幸福地戴上了订婚戒指。
9.台下我的男友不演戏
散场后,我一把揪住璧,说我好想当一回和他配戏的女演员,在舞台上演出一场绝世的辉煌与完善。
高考后的那个暑假里,一起出去玩的总是我们四个人:楠、璧、娓娓和我。
我一直奇怪正统得要命的楠怎么会有这样开朗幽默又蛮不讲理的朋友。因为知道娓娓正偷偷喜欢着楠,我只好缠住璧,拼命和他说话或者干脆和他吵架。
高考揭榜,娓娓录取到外省一所大学,楠却与我被录取到师大,璧则与我在一个城市里,但却念了工大。等娓娓去外省大学报到时,楠已经成了她的男朋友。娓娓从车窗里探出头,煞有介事地对我说:“帮我看好楠!”老天,这样一根木头还要看好?如果他能活泼起来,简直所有的哑巴都能说话!
但是,我真看错了楠。
在大学里,他渐渐变成另外一个人,开朗潇洒而又多才多艺。参加校园十大歌星金榜赛,一曲《新鸳鸯蝴蝶梦》唱得台下如醉如痴,掌声雷动,我从来不知道楠还有这样一副好嗓子。台上的他一袭装饰性极强的黑衣,动作潇洒漂亮。天啊,这就是和我同桌三年,每天只晓得埋头读书的楠吗?坐在第一排的我甚至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抬头看他。
结果,楠得了冠军。外文系座位上的掌声异常热烈,有些女生竟为她们光芒四射的班长大声欢呼起来。
楠向台下的我挥挥手,我的眉毛打成了一个结,知道以后看好他实在任务艰巨。
楠开始忙碌活跃起来,但是再忙他也会按时给娓娓寄去一封封厚厚的情书,有时也让我帮忙给娓娓买一些精致美丽的卡片。
他常常会跑来找我,因为我是他三年的同桌,因为我是娓娓十二年的生死之交,因为我是为数不多的不追他的女生之一。
楠绝对是个好男孩,可他像一头洋葱,需要一层层削下去,永远也看不到真实的内心。
工大的璧也常来找我,而且常常在吃饭的时候来,还口口声声说师大的伙食好。每次见面我们都要谈个昏天黑地,热热闹闹地笑一回吵几句。璧很真实,真得几乎透明,真得一如既往,我敢打赌他绝不会像楠那样渐渐变成另外一个人。
可是有好长一段时间,璧忽然不来了,我竟莫名其妙地吃不下饭。
“我一直在忙着排练,明天晚上有我们的小品演出专场。”一天,消失已久的璧又出现在我面前,塞给我两张票便匆匆离去。于是那天中午我胃口大开,吃下比平时多一倍的蛋炒饭。
第二天,早早赶去工大礼堂看演出。璧是整个剧组的灵魂,演技精彩绝伦,逗得人要笑破肚皮,我身边的几个小女生一个个看得眼睛发直,嘴巴都舍不得闭上。有人问璧有没有女朋友,另一个说好像有吧,可能就是台上和他配戏的长发女孩。接着和璧一起编校刊的红衣女孩开始大谈璧的轶事,说他们那个编辑小组被璧搞得跟演小品一样热闹,简直可以对外卖票。我在一旁听着,不时无声而笑。
跑出去到路边的花店里买了一大串鲜花,在演出结束时塞到璧怀里。他傻傻地抱着,没有涂油彩的脸上露出几乎流泪的微笑。
不久,璧请我去工大玩。我高高兴兴地去了。一进璧的寝室就觉得不对劲儿,他那帮哥们儿殷勤得让人手足无措,都过来照顾我,而且开始轮番夸奖他们的二哥。“安玲,璧每天总向我们提起你,”大哥坐在上铺说。
天啊,他们全屋的人都知道我名字,我差点儿把正喝着的半杯红茶向璧浇过去。
才一会儿功夫,他们一屋子的人都悄无声息的消失了,只剩下我和璧在研究一张水粉画的构图。
今天的璧竟有些腼腆而又彬彬有礼,让人提不起精神和他吵架。
“星期天我们一起去植物园拍照好吗?”璧认认真真地问我,那神态令人不忍拒绝。
璧的摄影技术很好,他一口气给我拍了许多照片,我知道他是最能照出我的韵致,最懂我的一个人,他还带了三角架,我们合拍了不少合影,其中有几张,他竟自然而然地环住我的腰,那种感觉好特别。
拍完后,我们坐在草地上吃简单的午餐。璧喝一口水,犹疑地低声说:“自从你去过我们寝室以后,全校的女生都不理我了,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我知道你怎么办?我微笑着对他说:“即使全世界的女生都不理你了,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
我温温柔柔一句话竟使璧脸色大变,他像被霜打了的茄子一样,可怜巴巴的。他说他只能要么和我守住朝朝暮暮,要么永远离开我,他不能再有别的选择,不能心平气和地和我做朋友,因为他已经陷得太深太深……
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璧,鼻子开始发酸,我以为等璧说出爱我时,我一定会开开心心地笑,可是我哭了,我真的哭了!当一个快乐如风的少年忽然在你面前变得忧郁悲伤,说你是他永远的心事;当一个潇洒如云的男孩竟然因为爱你而不再潇洒,告诉你他愿意守着你度过长长一生时,你除了用流泪表达心中深深的感动与幸福之外还能怎样呢?我任泪水像开闸的洪水一样狂泻下来。我扑向璧,抓他的头发拉他的毛衣,掐他的手指,说我好爱好爱他。璧呆呆地站着,半天说不出话,突然一个大力拥抱,紧紧把我揽在怀里,几乎勒断我的胁骨。在那一瞬间我蓦然觉得璧也许不像我想像中那么聪明。
很快就有好多人知道我和璧在谈恋爱。工大的一些女生见到我时虽然脸上挂着甜甜的笑,眼睛却一个劲地往外冒酸水,妒嫉我赢得他们校园里赫赫有名的幽默笑星此生不渝的爱情。但她们不知道,现在璧和我在一起时有多认真多正经,老老实实的。
唉,娓娓选中了一根美丽的木头,可这根木头摇身一变成了风铃;我喜欢上一串清悦的风铃,可拿到手里的却是一根美丽的木头。这种人生!
“璧,拿出你在台上演小品的劲头好不好?”一天我心血来潮地向他大喊,他正有点垂头丧气地钻研一道难到极点的物理习题。他抬头看看我,目光如水,让我再不能说一句话。我喜欢舞台上灵气逼人的璧,可以为他鼓掌,为他喝彩,也可以平平静静地和他说再见,然后远走天涯。但我更爱自己身边真真实实的璧,愿意陪他在长街上手拉手地漫游,愿意帮他在厨房里大呼小叫地忙来忙去,愿意和他在暧暧的屋子里无语静坐,默听外面落雪的声音。我知道我为什么欣赏台上的璧,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离不开台下的璧。
璧在大四那年又和伙伴们举行了告别演出专场。台上,他的演技更加成熟,性格更加完善可爱,我在大笑的同时也注意听着周围的人对璧泛滥成灾的溢美之辞。
散场后,我一把揪住璧,说我好想当一回和他配戏的女演员,在舞台上演出一场绝世的辉煌与完善。
璧脸上带着介于台上与台下之间的那种笑,理好我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轻轻地说:“我们之间,我不想售一张票给别人。”
“是的,我们今生不售票。”我把头靠在璧胸前,静听他的心跳。
这时候,看着我们的只有一轮失明的月亮。
10.火红的康乃馨
我们很少有机会坐在一起谈心,尽管我知道她工作忙,但我“愿意”理解为:她不关心我。渐渐地,我习惯了将一切在孤独的心灵里放纵。
火红的五月,漫步街头,一束康乃馨映入眼帘,那火红的花儿牵动我的心,刹那间我想起了千里之外的妈妈。
童年的时光是在奶奶家度过的,妈妈对我来说是个很亲切但很遥远的名词,看着小伙伴依在妈妈怀里幸福的模样,我是多么渴望和她们一样啊,但奶奶告诉我:妈妈工作忙,我的家很远……可是一个念头如同一株野草在我心中疯长:她不喜欢我!是啊,童年的稚气思维能有几份理性呢?
终于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也回到了妈妈身边,记得那天她带我去学校报名,走了一段路,我蹲下来嚷着:“妈妈,我走不动了。”期待着她过来抱我。“自己走!”我等待的画面没有出现,而她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走,我忍泪猛地站起来使劲向前跑。只记得那一次以后我很少在她面前撒娇,渐渐地长大了,也过了渴望撒娇的年龄,多年后再想起那一幕,我疑心她是不是在告诉我路要自己走!我们很少有机会坐在一起谈心,尽管我知道她工作忙,但我“愿意”理解为:她不关心我。渐渐地,我习惯了将一切在孤独的心灵里放纵。
初中毕业,我赌气似地报了离家很远的航校,每当闲暇同学们眉飞色舞的谈起自己亲爱的妈妈时,我知道我的眼神里流露的是羡慕和忧伤,我努力搜索着逝去的岁月,浮现在眼前的却是她逼我洗衣服的情景,也不管双手通红……我怕她,我埋怨她,直到后来,偶尔听到一个同学的妈妈说:“世上的妈妈都是一样的。”那句话像一个刮子拨动了我的心弦,当我再用一种平常的目光回头,心中有个声音:“你考虑过她的苦衷与慈爱吗?你为什么那么苛刻……”好多天以后收到一封家信:“有空写信回家,妈妈好放心……”心里一片内疚。
寒假回家下着大雪,当列车晚点一个小时到达家所在的城市时,我看见窗外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而她身上已是雪花斑斑了,那一幅图景定格在我脑海里直到永远,我不顾一切地拨开人群跳下火车,奔向妈妈,她看见了我,亲切地叫着:“颖儿,颖儿……”口里冒出白气,那些是寒冷中扑面而来的温暖,我知道。两行泪顺着面颊流下来,为自己的敏感、无知、倔强……
明天,我也是个手捧康乃馨的女孩子,我分明看见那满是皱纹的脸庞上的笑靥……
11.晒书
白花花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白花花的书页上,清风拂过,晒地旁边的两棵老樟树纷纷扬扬飘下不少叶子,一片片黄绿相间地交错在书页上。
在我们那个小山村里,我家可能是最穷的,从80年代末到现在,去沿海地区淘金的人一拨又一拨,当我的同龄人源源不断、或多或少地往小山村汇款时,我则用了家里的钱衣冠端正地坐在教室里。
大学三年,每次寒暑假回家,在山村外的马路上下了车后,人家肩膀上扛着的是给家里人买的衣服,各种补品或者水果,当然,还少不了哗哗响的票子。而我,一个蛇皮袋里装着的,是沉甸甸的书。说老实话,每当有人问:建伢子,给爹妈买了什么东西呀,那么沉?我的头就不敢抬起来。
好在爹妈在物质上,并不企望什么。
转眼就是一九九九年了,二十世纪的最后一个中秋节,我决定回家陪爹妈一起过。农历八月十四到家,和爹妈说了大半晚的话。第二天中秋,一大早便艳阳高照,我决定晒晒家里的书。
因为没有书柜,书便用了两个大木箱和四个蛇皮袋装了,放在木楼上。妈和小妹帮我扫晒地,爹则帮我到楼上搬书。
上下六趟,把书搬了下来,四个人一本本把书摊平,放好,好家伙,竟然差不多有半个晒地。
爹、妈和小妹帮我把书在晒地上放好后,就忙着张罗过节的饭菜去了,我则搬了张竹椅,在晒地中央照看着。
白花花的阳光暖暖地照在白花花的书页上,清风拂过,晒地旁边的两棵老樟树纷纷扬扬飘下不少叶子,一片片黄绿相间地交错在书页上。我开始还趴在书上一片片地把落叶拾起,后来,微风不停,叶落不止,我也就懒得管了。最有趣的是家中的小鸡小狗,不时地凑过来,我叉竹一扬,又飞的飞,跳的跳,一一吓得逃开了。
第二天,也就是农历八月十六日,我离家返回长沙,在村口等车时,向来不大爱说话的爹突然说了句诗性十足的话,爹说:建伢子,昨天你守书的样子真有点像旧社会守谷子的地主爷。
望着爹轮廓日渐分明的瘦脸,我怔住了,我强忍住泪水,一股从未有过的负疚感涌上心头:爹妈为了我和我的书已付出太多太多,而我呢,继续把这地主爷当下去吗?
回到长沙,朋友们问我回家的收获,我笑了笑,不敢轻言晒书时的诗情画意。
12.娘那头黑黑的长发
娘最喜欢看静洗头发,常站在那儿看着静把长头发浸湿,涂满她叫不出名来的名牌“二合一”,把头发弄得白泡乱飞。
娘很美,身段婀娜,眉目如画,特别是一头及腰的长发,瀑布般垂下来,似一株迎风的杨柳。
娘命苦,外公他爹以前是个小地主,后来没落了,外公没享过福,却被揪出来戴尖帽压石块狠斗了五天,放出来时还没到家就一头栽倒在队里的玉米地里。所以娘是狗崽子,是黑五类,自小便遭人白眼。
外婆多病。娘出工分,修大坝,挑粪砍柴,绣花缝衣,编草席,什么粗细活儿都干得来。娘逢年过节烙的饼薄得能照见光。
娘爱美,一身破旧的粗布衣裳总缝补得熨熨贴贴,浆洗得干干净净。娘极是钟爱她的一头黑发,常用梳子蘸水把头发梳得顺顺溜溜,再细心的编成一条油光水滑的大辫子,用红头绳系着,走路时甩在腰后一晃一晃的,娘像一朵含苞的山茶花。
外婆的病在一个雪天又犯了,病得很厉害,在破被中咳嗽得缩成一团。娘无助地望着四壁空空到处漏风的家,眼泪簌簌地落下来。眼看外婆快不行了,娘忽然擦掉腮边的泪珠子咬着辫梢儿冲进了茫茫的飞雪中。黄昏时分,破屋里第一次飘满了药香,而就在那个雪天,娘的一头长发也随着轻盈的雪花一起飘然落下、落下……
娘那年十七岁。
娘的故事是外婆说的,静那时正在嚼着泡泡糖。
静像娘。很像。红润的脸蛋,黑黑的眼睛,也是一头长发,扎着个翘翘的“马尾巴”,发上红红的蝴蝶结衬出浑身的蓬勃朝气和青春活力。
静是家中的独生女,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比娘幸福。
静也爱美,发油、眉笔、香脂等小化妆品和地摊上那些廉价的首饰塞满一抽屉,静常躲在自己的小房间内对着镜子涂抹半天。当然,那些小玩意是背着娘买的。
娘已经不美了,昔日光洁的脸庞如今已爬满了皱纹,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风霜的印记。一头重新蓄起的头发却依旧乌黑闪亮,比做姑娘时的更长更多,娘在脑后盘了一个大髻。
娘最喜欢看静洗头发,常站在那儿看着静把长头发浸湿,涂满她叫不出名来的名牌“二合一”,把头发弄得白泡乱飞。娘每当这时便有些发怔,是在怀念那一头十七岁的长发?还是在追忆那些苦涩的岁月?只有娘自己才知道。
静考上中专了,是自费的。娘喜得做梦都在笑,“我家静儿有出息呢。”娘说。在小学未毕业的娘看来中专生就是文化人,就是古时的秀才。自此,娘额上的皱纹愈见深刻,单瘦的身影愈见忙碌,静读书是要很多钱的,2000元一学期对娘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娘弄了一辆破板车,白天在村里收菜,第二天再和爹半夜摸起来拉到五六里外的镇上贩卖,娘很累,但心里很甜,逢人便脸上笑开了花。
不久,静回信了,信中说:“娘,我第一次觉得咱们村里是多么贫穷和落后,省城里到处是高楼大厦、高速公路、几层的立交桥,家家都有大彩电,VCD,哪像咱家那个14英寸的破玩意。娘,你想都想不到城里有多繁华……”娘看着信,想:我家小静真见过世面呢。
过了些日子,静又回信了,薄薄的一页纸,娘捏着信纸很激动,静说:“娘,我要您给我寄些钱,我需要添一些衣服,我的衣服在村里虽然是最好的,但在这里是最老土,我们班同学大都是城里人,她们常笑话我土气,我哪儿都不比她们差,凭什么被人瞧扁了,我有时真的好委屈……”娘看着信,没说什么。第二天,娘把两头正长膘的猪仔拉到镇上卖了。
几个月过去了,娘盼啊盼,再也没有盼到静的只言片语,娘是多么想静跟她谈谈学校里的事,哪怕几句也行。娘每当想静的时间就拿着静的照片,站在山坳上望着学校的方向,一站就是半天。
冬天到了。
快放寒假时,静终于回信了。静说:“现在天气转冷,我还没有棉衣和皮鞋,从家中带去的冬衣我准备放假时带回,这种衣服穿出去肯定又是别人耻笑的对象,我也有自尊啊!毕竟这里是城市。还有,我有几个好友生日要送礼物,也需要钱,我的生日她们送了,都是好漂亮的精品,我知道家中困难,但没办法,我只要100元,我会尽力节省的……”娘看了信还是没说什么,只是心里有点酸酸的,娘的生日静从没记得过。
娘不知道,她的静儿在学校里已是名副其实的交际花,静从谈吐、打扮、举止上看都不像是个乡下的,甚至比城里人还城里人,静写信都是瞒着同学写的,静不愿让人知道自己是个乡下妹,竭力掩饰着开学那段自以为耻辱的历史。
开学第一天,静在食堂排队打饭,就发现了周围异样的目光,聪明的静立刻明白了焦点是来源于自己脚上的那双火红的塑料凉鞋,静第一次发现这双鞋子在那些或新潮时髦或古朴典雅的各式凉鞋中是多么的不协调,是多么的俗不可耐。静窘红了脸,低着头,饭也没吃就匆匆逃出食堂。第二天,静把那双塑料凉鞋偷偷扔了,尽管它是新的。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小巧玲珑的皮凉鞋。
再后来,静学会了交朋友,学会了跳舞、溜冰、打牌、学会了用那种很“派”的半中文半英文的话打招呼,也知道了什么是卡拉OK,什么是Party。山外的精彩世界正在迅速地改变着静,而静也迅速地脱离着自己的轨迹,以另一种舒适的方式溶入这个繁华的世界。
放假,静背着行囊,穿着牛仔裤,着一件白色针织吊装,很休闲地披一件米色风衣,高跟鞋在黄土地上踩着“扑扑”直响,迎着乡下妹们半是惊奇半是羡慕的目光,静好得意。
推开家中那扇沉沉的木门,静看着娘惊呆了。“娘,你的长头发呢?”这是静进门对娘的第一句话。半年不见,娘变得又黑又瘦,仿佛老了十岁,连一头自静知事起就蓄着的最宝贝的黑发也没了。
“静儿,娘把头发给剪了,刚好100元,娘实在没法子可想了哇。”娘眼中第一次噙满了泪,很亮地闪烁着,脸上却是一脸的平和,娘手中正握着一张学校提前寄给家长的静的补考单。
静看着那张补考单,又看着娘已闪出的些许银丝的一头短发,静忽然“扑通”一声跪在娘的面前。
那年静十七岁。
13.看不见的爱
夜风轻轻袭来,蛐蛐在草丛中轻唱起来,天幕上已有了疏朗的星星。
夏季的一个傍晚,天色很好。我出去散步,在一片空地上,看见一个10岁左右的小男孩和一位妇女。那孩子正用一只做得很粗糙的弹弓打一只立在地上、离他有七八米远的玻璃瓶。
那孩子有时能把弹丸打偏一米,而且忽高忽低。我便站在他身后不远,看他打那瓶子,因为我还没有见过打弹弓这么差的孩子。那位妇女坐在草地上,从一堆石子中捡起一颗,轻轻递到孩子手中,安详地微笑着。那孩子便把石子放在皮套里,打出去,然后再接过一颗。从那妇女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是那孩子的母亲。
那孩子很认真,屏住气,瞄很久,才打出一弹。但我站在旁边都可以看出他这一弹一定打不中,可是他还在不停地打。
我走上前去,对那母亲说:
“让我教他怎么打好吗?”
男孩停住了,但还是看着瓶子的方向。
他母亲对我笑了一笑。“谢谢,不用!”她顿了一下,望着那孩子,轻轻地说:“他看不见。”
我怔住了。
半响,我喃喃地说:“噢……对不起!但为什么?”
“别的孩子都这么玩儿。”
“呃……”我说,“可是他……怎么能打中呢?”
“我告诉他,总会打中的。”母亲平静地说,“关键是他做了没有。”
我沉默了。
过了很久,那男孩的频率逐渐慢了下来,他已经累了。
他母亲并没有说什么,还是很安详地捡着石子儿,微笑着,只是递的节奏也慢了下来。
我慢慢发现,这孩子打得很有规律,他打一弹,向一边移一点,打一弹,再移一点,然后慢慢移回来。
他只知道大致方向啊!
夜风轻轻袭来,蛐蛐在草丛中轻唱起来,天幕上已有了疏朗的星星。那由皮条发出的“噼啪”声和石子崩在地上的“砰砰”声仍在单调地重复着。对于那孩子来说,黑夜和白天并没有什么区别。
又过了很久,夜色笼罩下来,我已看不清那瓶子的轮廓了。
“看来今天他打不中了。”我想。犹豫了一下,对他们说声“再见”,便转身向回走去。
走出不远,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瓶子的破裂声。
14.新嫁娘的前夜
爱使色彩迸发出光芒,爱使得音乐更甜美,爱使得好玩的事物更加有趣。普通的语言也不够用了——你搜索枯肠寻觅探求,惟恐不能畅抒胸臆。
他俩坐在门廊石级上,偎依着,在饱经风霜的古树干上,月亮的光华映出一个叠套着的影子。明天,婚礼就要举行;那个洋溢着激动与困惑、泪花与笑语的时刻正步步临近。明天,他们将无暇这般独处了。而安宁和静谧的此刻却依然归他们享有。
她说:“多么宁静呀。”她,凝视着头顶上肃穆漫移的云朵,目光滑向银波幻动的大海。他盯着她瞧,觉得自己从未发现她竟这么美。起风了。海浪刷刷地轻抚着沙滩。“你知道吗?”她说,“我一直猜测着在婚礼的前夜自己的心情会是怎样的。是忧心忡忡,是激动不安,是心乱如麻,或者还有其它什么别的感觉。”
“你感到忧心忡忡吗?”
“噢,当然不。”她迅速回答,冲动地抱住他的胳臂,脸蛋贴在他的肩膀上,“可能,只不过觉得有几分神圣吧。半是庄严,半是快乐;觉得长成大人啦,又觉得更年轻了,又是高兴又是伤感。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是的,”他说,“我懂。”
“我认为,这全都由于爱情。”她说,“那个亘古永恒的话题。我们从来没有细谈过它,是吗?我指的是,关于爱情本身。”
他微微一笑:“我们没有谈过。”
“我感觉到有一种欲望,就是现在,”她说:“我极想告诉你我怎样感觉出爱情,愿意听吗?就在此刻,在明天——降临之前。”
“过了明天再说就有区别吗?”
“区别倒没有。只是那时我可能永远无法表达出来了。它们可能深深地落到心灵的深处,没法再表达了。”
“好吧,”他说,“就谈谈爱情吧。”
仰面注视着一片正追逐月亮的云朵,她开始说:“爱情,对我来说是光华灿灿的物件,像金色的火焰,像银色的云雾。爱,悄悄地降临,你既不能命令它,也不能否认它。爱情来临之际,你难辩清,又难触摸;但你却可以感觉到——它在你心中,它在你和你所钟情的人的周围。你变了,万物也变了。爱使色彩迸发出光芒,爱使得音乐更甜美,爱使得好玩的事物更加有趣。普通的语言也不够用了——你搜索枯肠寻觅探求,惟恐不能畅抒胸臆。于是你开始读诗,或许自己也写起诗来……”
她往后靠了靠,双手搂定膝盖,月光在她的脸上跳跃闪烁,如痴如醉。
“噢,爱情,要经历多少快乐体验:夜间在暗处愉快地溜达;守着电话,等铃声响起的期待;打开装着鲜花礼盒的激动;电影院中两人手儿拉着手儿,悲伤的小调也能唱得那么快快活活;还有雨中双双漫步,乘敞篷车兜风,让风儿托着头发飘呀飘。当然,也有争吵斗嘴,再重归于好。清晨醒来,心中怀着脉脉温情,深夜告别,回味着丝丝热吻……”
她猛地停住了,看着他,目光略显孤寂凄楚:“这一切早已是老生常谈啦,是吗?”
“哪怕是的,”他温柔地回答,“也不能说明这并非千真万确的呀。”
“也许,我显得傻里傻气。”她满腹狐疑地说,“你也是这么看待爱情的吗?”
他好一会儿默不作声。最后终于开口了:“我想对你的说明作一些补充。”
“你指的是——修改它?”
“不,只是增添。”
她用手托住下颚:“说吧,我听着。”
他接过她递给的烟斗,擦去面颊上的一颗细细的砂子:“爱体现在许多小小的事情上。你说的对,我还可以数出一些不那么眩目耀眼、但又十分重要的细节,它们滋养着……”
她看着他的瘦削的手指,开始往烟斗里装填烟丝。“给我举几个例子。”她说。
“俯拾皆是。如,下班时知道家里有人等候着你——或者在家等候的人回来;给予或接受赞扬——哪怕言过其实;分享逗乐——哪怕无啥可笑;一块儿种树看它成长,一块儿陪伴生病的孩子,一块儿回忆纪念日……我是否把爱情描绘得太枯燥无味啦?”
她没有回答,只摇了摇头。
“你所说的每一件事都是爱情的一部分,”他继续说,“但是,你知道,爱并不仅仅是甘美、是快乐,还包括失望和悲痛。爱,是生活的勇气和智慧,你若精疲力竭,爱能使你重新振作。爱是容忍,是宽厚,你将最终打破自我和利己的坚茧……你将逐渐地承认、宽恕不足之处——别人的和自己的。爱使你牺牲个人的某些追求,而将其移植到下一代身上……”他的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飘荡、逝去。
良久,她终于开口:“你所说的是生活,还是爱情?”
“你会发现二者互相依存,缺了一方,另一方也就所剩无几了。”
“什么时候,什么时候你开始明白这些的呢?”
“好些年了……你母亲去世之前。”他的手抚摸着她的闪亮柔发,“你最好睡觉去,孩子。明天是你的大喜日子哩。”
她突然倚靠着他:“噢,爸爸,我舍不得你。”
“傻话!”他说,“我能常常看到你的。现在回屋去吧。”
她走了,可是他还在那儿坐了很久,很久,在那月色里。
15.岁月如歌
有人说,如果人生是那流动的水,那么,记忆便是浮在水上的冰,生命之水不断流淌,冰,也渐渐融化。
生命如歌,岁月如歌。这是王军,一位歌者,我的吉他老师,在给我的贺卡中的第一声感慨。
一种暖暖的感觉拥住了我。
我微笑着,把眼光放得悠远悠远。我所走过的日子,那段青葱的岁月,便串连成音符,轻悄悄地从记忆中飘出。
有人说,如果人生是那流动的水,那么,记忆便是浮在水上的冰,生命之水不断流淌,冰,也渐渐融化。
我却在想,这世上有没有永远不化的冰块,有没有人能够将他生命中的冰块永远地留住,而成为一种永恒?
我没有答案。
然而,我的生命中却有某些东西没被岁月磨蚀和冲淡,不时地在我的记忆中闪着光,琐琐碎碎的。但不论是童年时那只没有捉住的红蜻蜒,还是那块跟小弟抢剩的糕饼,还是那首未听完的老歌,无不可以在渺不可知的黑夜里擦出一点耀眼的光。
何况,不只是红蜻蜒,不只是糕饼,不只是老歌。
记忆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小山村。
那是一个由竹树三面环抱的小乡村,屋背便是大片的竹林,那是我童年的王国。尤在夏天,钻进竹林,所有的热气便留在了林外,于是在一种最自然最舒服的清凉中开始了我们的游戏;掰竹壳、做竹筒、学鸟叫、掏鸟窝、摘野果、制“手枪”、唱歌……
童年,是热热闹闹的童年,是充满歌声、笑声、充满活力的童年,是快乐无忧的童年。
多少年之后,仍时常忆起,常常暗暗感激爸爸妈妈给我这样一段自然质朴、丰富多彩的乡村岁月。
爸爸妈妈爱唱歌,弟弟也爱唱歌。爸爸妈妈唱的是革命老歌,弟弟唱的是流行歌曲,喜好不同,却一样的有滋有味。
我却独爱齐秦,独爱在静静的夜里听他的清越的缠绵的忧伤的歌声在小屋上空低低地回旋。
在回忆中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就这么一任低低的木吉他声和缠绵的嗓音把月色融化,把空虚填满,把创伤抚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留意到在上学的途中,有那么一间小店,里面总飘出类似的、熟悉的歌声和吉他声。
于是早早地爬起来,在清冷的大街上行走,在音像店前驻足,固执地等着那清越哀伤的声音飘出。
店主是一个斯斯文文的大哥哥,看见我,便笑笑说小姑娘进来听吧。我总是羞红了脸,急急地跑开去,远远地听,常常忘了还得去上学。
还是每天见到那个大哥哥,他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只是每天一大早为我这么一个固执的小听众打开那部唱机。
高一时,认识了一位师兄,当时他已经在念大学了。我一直没有见过他,甚至不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可我们一直用书信形式作交流,我用中文,他用英文,一直至今。
他有两大喜好:看书和音乐。他听的是英文歌,从他那里,我知道了《ThatsWhyYouGoAway》,知道了《YouAreStillTheOne》,知道了《IBelieveICanFly》,知道了《Alone》,知道了在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仍然有人会像我一样,死守着一支笔,一盏灯,一张白纸,死守着一份希望可以永恒的心情。
几年来,我一直暗暗感激,人与人之间,竟然可以这样坦诚地面对。这种交流,这份关注,如同一股细细的暖流,浸润了我压力重重的整个高中生活。
还有,还有那么一场激动人心的球赛,还有那么一次成功的演出,还有那么一节生动的语文课,还有那么一回亲切的促膝交谈……
还有,还有那么一场精彩的钢琴独奏。
还有一个小小的女孩,一坐到钢琴前面,便忘了身外的一切,弹得如痴如醉。只有音符,只有音乐,只有音符与心的交流和撞击。那份专注,那份疯狂,那份痴迷,让人深深感动。
掌声,经久不息。
现在,在这个喧闹的城市,在这个热闹的校园,常常会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己。
多少个不眠的夜晚,在对面男生“最爱你的人是我”的高歌中,忆起我的那段清淡的、如歌的岁月。
岁月有痕,一路如歌。
16.假如我是一颗蜡烛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为她带来光明和温暖,为她带来希冀和盼望,让她感到幸福,让她沉浸在幸福之中。
冰冷的除夕夜,冰冷的大街上,冰冷的寒风呼呼地刮着……街边的某个角落,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瑟瑟地缩在那,颤颤微微地擦亮了一根火柴。她似乎看到了奶奶,似乎看到了烧鹅、新衣服,看到了……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为她带来光明和温暖,为她带来希冀和盼望,让她感到幸福,让她沉浸在幸福之中。
战场上弥漫的硝烟尚未散去,敌人似乎暂停了攻击。同志们好不容易有了喘息的机会。这阴冷的战壕霎时间死寂一般,没有半点声息。同志们都太累了。在那不远处,闪着一丝灰黄的光,伴随着极轻又极清脆的声音,那是个十几岁的小战士在借着微弱的一点光线读书。他是多么渴望得到知识啊!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会出现在这里,闪耀自己的光辉,让小战士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铅字,让他快快乐乐地学到知识,让他去勾划新中国的蓝图,让他去描绘自己的梦想……
窗外,雪纷纷扬扬地下着。夜已深了,偏僻的山村显得十分清静,人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只有那间小屋中,还透出一缕光线。儿子明天就要出远门了。母亲正借着那盏只剩下一点油的油灯发出的微弱的光缝补着儿子的衣服。她一边缝着,一边低头望着熟睡的儿子,尽管只能模糊地看到一个轮廓,但母亲脸上却露出了发自内心的微笑。忽然一不小心,针扎着手了,母亲连忙放下针,用嘴吸着血,脸上依然泛着微笑。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就一定要出现在这里,为慈祥的母亲照亮,让她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即将远离的孩子,让她可以更准确地缝每一针、每一线,把自己的关怀、希望、疼爱等等通通都缝进去,让它们陪伴儿子走遍千山万水。这大概也是一种寄托吧!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贫困地区的学校里,为辛勤备课的老师照亮;为不知疲倦的莘莘学子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昏暗的车间,为辛勤工作的工人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夏夜的田间,为深夜看护农田的农民照亮……
假如我是一颗蜡烛,我一定会出现在任何需要我的地方,贡献我的能量,直至燃尽最后一滴。
蜡烛虽很渺小,又很伟大。我愿意化作一颗蜡烛,投身到社会中去实现我的价值。
17.书缘
我常想,有书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无意中读上一本好书更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快事。
那年,在乡间小学念书,手中捧的就是几本“一是一,二是二”的教科书。课余大多是“赤足走在田埂上”,漫无边际去读生活这部无字书。
书读得不多,幻想却生出不少。在乡村学校代课的二舅从学校那只皮箱般大小的图书柜里搜得一本蓝封皮的《水浒》,也不知是哪一册,信手塞给我“瞧瞧”。少书的年代正如缺饮断炊的岁月,顾不得挑肥拣瘦,拿到了就啃。第一回读《水浒》,连猜带跳,读得颠三倒四,混沌一片,恰如在英雄的故事里翻筋斗,说不出有什么感慨,只觉得很带劲。
那时,十二三岁,不懂事,特信书。读罢《水浒》,真想跟那位抡大斧的黑莽汉痛痛快快“杀到东京,夺了鸟位”。由此,读不爽“正经书”,一有时机只想看闲书。
中学在镇上念。毕业会考前夕,气氛肃然。学校阅览室每天只开放半小时,仅有几本文学书都束之高阁。大概是忙中错乱,一本封面荡存的“闲书”得以漏网。获此秘密,每日午间早早候门。书不厚,百来页模样,讲的是孤岛漂流探险的事。考期迫近,去阅览室看课外书的学生本来就不多,加上我每日必到,一坐就“满点”。这个反常情况很快引起了图书管理员的警觉。她用狐疑的眼光朝我瞟了又瞟,而我早把一本作掩护的《中学生数理化》盖在没封面的探险书上。女图书管理员近视眼,凶面孔,菩萨心。当她知道我是在孜孜不倦研究“课外题”时,竟激动不已地连夸我“好学生,好学生”,弄得那几个在门口张望的“坏学生”瞠目结舌!
进入大学中文系,恍然明白,扰得自己魂不守舍的那本书就是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谢天谢地,那是一本好书,是一本值得品读的名著!
我常想,有书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无意中读上一本好书更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大快事。如若那时我没有读到《鲁滨逊漂流记》,今天纵有条件读上十来本“漂流记”式的好书,其感觉也不会如此“念念不忘”。回首再读“漂流记”,也不会像少年时那样如痴如醉,至少不再为之“大惊小怪”。再譬如,那时我读的是一本诲盗诲匪的坏书,良莠不分,一古脑儿吞咽了下去,我相信那流毒也会绵绵无尽期,乃至贻害终身(当然,实际情况还不至如此严重)。因而读书如择友,需“友直、友谅、友多闻”。读书也有“时季”,有些书当在“情窦初开”时读,才有味、有趣;有些书则需在“沧桑经历”后读,方明白、透彻。读书更有“缘份”,有些书你“踏破铁鞋无觅处”,有些书则“蓬门今始为君开”;有些书“话不投机半句多”,有些书则“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书而有缘,玄乎?妙哉?信不信由你了。
18.童话的结局
我心里害怕,担心她又要安慰我。索性幻想她换了一套戏装演绎一个真正的童话故事去了,故事的结局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好久没见到招娣姐了,上一次见她应该是两年前吧。
那时她从广州回番禺。她老家在江西,十八岁到番禺打工,在一家餐馆当服务员。在这里她给家里添置了许多东西,包括希望。也在这里她有了一个男朋友,阿明。阿明是广州人,在餐馆里当厨师。阿明是个出了名的乖儿子,家里有一位严厉不可违背的老母亲。阿明对母亲是敬畏加顺从。但是,这次,阿明为了招娣姐和母亲吵翻了。在阿明母亲的眼里,招娣姐是穷山沟里出来打工的外省妹,一身的寒酸加上口里操的带乡音的普通话,怎么看都是上不了台面,怎么可以配得上她那引以为傲的儿子呢?但是一向顺从的阿明为了爱情向威严的母亲作出了反抗,在我的身边演绎了一场古老的爱情故事。我近乎固执地认为招娣姐是幸福的,因为童话里的结局都是美满甜蜜的。可是有时候固执并不能对现实起任何作用。
就在两年前的夏天里,招娣姐拉着长长的电话线,用已经很熟练的广州话哭着:“如果是这样,我嫁给你有什么意思呢?”这个时候阿明刚从北方回来。他早早和招娣姐计划好了,他出去闯两年,积攒了足够的钱买房子、结婚。招娣姐也一直在努力,她的老板、老板娘,还有同事都很喜欢她。她手脚是极麻利的,而且勤快,又读过一点书,所以在餐馆里什么都能做。会计不在她可以顶,点菜的小姐没来她可以代替,细心、体贴使新老顾客都会在用完餐后特地对她说“拜拜”。老板娘很欣赏她,也知道她的事,也挺照顾她。招娣姐很满足,闲下来发呆时,她嘴角时常会泛着笑意。我知道她一定是想起阿明哥了,或许她正在想象着属于他们的爱的小屋。招娣姐也是经常哭的。逢年过节,她都会打电话给阿明的妈妈,有时候会带上礼物到广州看望她,可是回来总是要哭的。同事们安慰她,她会爆发一场,大声地哭:“还要我怎样,我省吃俭用,每月工资一半寄回家,一点留下,剩下的就归她了。对她,我总是恭恭敬敬、小心翼翼,能做的我都做了,为什么要这么刻薄地对待我,打工妹受的苦还少吗?老天为什么这样不公平?”招娣姐大声地哭着。只有这时候,她沉重的心才得以些许喘息。
招娣姐拉着电话线的时候,阿明已经回广州。招娣姐也请过两天假去过广州了。记得她去的时候,很多人逗她,“要去当新娘了,摆酒席可不能忘了我们啊。”她笑得很灿烂,可是灿烂的笑容下有一种叫忧虑的东西,她的幸福似乎在摇曳着。
两天后,她回来了,一头栽倒在床上,大声大声地哭。我坐在她身边好久,她哭完了,安慰我说:“没什么,只是刚刚外面雨太大,我一个人走在路上,一辆摩托车撞倒我,腿上流些血,有点痛。”我把视线移到她腿上,飞满泥花的裤腿被染红了一大片。是啊,外面雨那么大,孑然一身的招娣姐是怎样走过来的,除了摩托车,她还会遇上什么可怕的威胁?!那时,我对童话的固执动摇了。
招娣姐拉着电话线,哭着,电话那边说着些什么。突然,招娣姐止了哭声,“咔”地挂了电话,用习惯的急切的脚步走向门外。我跟上去,还好,她只是去上班,对的,上班时间到了,没事。我目送着招娣姐,依稀仿佛感觉到失神的背影那边满满是凝重。“招娣姐,”我忍不住叫出了声。招娣姐站定了,她需要时间来站稳。她转过身来,我看到的却是空无一物的眼洞。“别担心。”她这么说,安慰我。
后来,我又见了她几次,她眼里失去的东西一直没法再寻回。我的固执彻底粉碎了,我伤心,童话里都不是这样的。
不知哪一天,我找不到她了。“招娣姐回江西老家了,”她的同事告诉我,“听说下个月结婚。”
“啊,跟谁结婚,怎么回老家结婚去了?”
“不知道,好像她家里人给她介绍对象了。”
外面又下雨了,那么大,招娣姐,你怎样了?
好久不见招娣姐了,我有她电话,却一直没拨出那串号码。我心里害怕,担心她又要安慰我。索性幻想她换了一套戏装演绎一个真正的童话故事去了,故事的结局是“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我暗地里祈祷着。
19.五瓣丁香
听人说,若能在结着多如云霞的四瓣丁香树上找出一朵五瓣丁香,就会得到好运和幸福。
入春以来,一直惦念着丁香。听人说,若能在结着多如云霞的四瓣丁香树上找出一朵五瓣丁香,就会得到好运和幸福。女子都是虔诚的,我这个穿军装的女子也一样。
同病室的几个病友几乎每天傍晚都去医院的后山坡上探看丁香。带回来的消息一天比一天惹人心动:“冒出新绿了”,“生出嫩叶了”,“结花蕾了”……可我们仍然嫌慢,埋怨丁香的疏懒乏情。
昨天晚饭后,她们又结伴去了,留下我一个。看看自己仍打着石膏的腿,再看看白色的病床,白色的墙壁,仿佛一切都变得苍白起来。心想:这条伤腿一定害我误了花期,不能去找五瓣丁香,寻不着它,那么好运和幸福也就与我无缘了。自己把心情弄得灰灰的。
她们回来了,个个兴高采烈,争着向我炫耀他们的“幸福”——五瓣丁香。有白色的,紫色的,小小花朵很是美丽,花瓣儿更是精致、娇巧、细柔。她们有人要分给我一朵,而我也十二分地想拥有它,可我还听人说:别人送的五瓣丁香不具有神奇的魔力,于是我谢绝了她们的好意。看着她们都如同真寻得幸福一般的喜悦,我的心羡慕得有点微微发疼。
晚上,我草草地蒙上被子,除了想找一朵五瓣丁香,好像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人,有时就会有一些非常非常小的希望,由于太希冀、太向往,我甚至做了一个丁香梦:我的腿好了,来到一个好大的丁香园里找五瓣丁香,可到处都是四瓣的,无论如何努力,也没有找出一朵神秘的五瓣丁香。
感觉天亮了,懒懒地不肯睁开眼睛,心中仍存着没有五瓣丁香的遗憾。做晨检的护士来了,问我:“别的人都去哪儿了?”我这才发现她们一个都不在。大概都是因为太兴奋睡不着而早早地跑出去疯闹了吧,疾病竟使我变得有点妒忌她们了。
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只见她们个个手里拿着一大束丁香花,原来她们一大早去替我折花了。她们把花递给我:“快找你的五瓣丁香吧!”我一时语塞,为她们的热情、真诚所感动,懊悔刚才对她们的妒嫉……顿时,我感到自己整个儿沐浴在友爱结成的温馨之中。
我细心地从她们采摘来的一束束丁香花中,找到了一朵白色的五瓣丁香,而我更在她们中间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五瓣丁香——好运、温暖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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