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淡蓝色的恋情
我常常捧书到这里散步,尽管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天也一样,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眼睛盯着枯燥的方程式,思想却早已开了小差,稀里糊涂地与一个抱着足球的大男孩撞了个满怀……
离中考仅剩一个月了,最后一次模拟考试结束,我抱着厚厚的化学书在林荫道上漫步。那阵子学校林荫道的丁香和米兰开得正旺,但我的心情却坏到了极点,与这份淡淡的美丽极不相称。
快中考了,一向成绩不错的我却莫名其妙地丢掉了信心。我所在的A中是省重点中学,考上了A中就相当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的校门。尽管老师早已把我列入了A中准高一新生的名单,但我的心情仍一天天地跌落。
于是,我常常捧书到这里散步,尽管一个字也看不进去。那天也一样,我漫无目的地走着,眼睛盯着枯燥的方程式,思想却早已开了小差,稀里糊涂地与一个抱着足球的大男孩撞了个满怀,手中的化学书落在地上,书皮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对不起啊。”男孩捡起书,正准备递给我时瞥见了书上的裂口,他不由皱皱眉说:“真不好意思,把你的书弄坏了。我带回去粘好它,明天按书上写的班级还给你。”男孩说完抱着球跑远了,丢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立在原地。
半天,我才回过神来,暗暗地在心里骂自己,快考试了,还让人家把书不明不白地拿走,我究竟是怎么了?
所幸的是书果真第二天就还回来了。裂口已被整整齐齐地粘合,还包上了一层满是枫叶的书皮,我不禁佩服起男孩的责任心来。
拿起书,一张淡蓝色的卡片掉了出来:“很抱歉,昨天不小心撞到了你,并弄坏了你的书,但庆幸的是我因此而认识了你。你的情绪似乎不太好,是因为中考吧?放松些,一定没问题的!下周六是我的生日,我想搞个Party,一起来轻松一下吧?有事给我打电话,55795892.高你三届的洋。”
看完,我竟有些恼火,自己的心事居然被一个只有一面之交的男孩看透了。高我三届,就是说他读高三,也是毕业生了?高三还有这么好的心情安慰我,真是不可思议,还有他的生日Party,请我去?我甚至觉得有些可笑,如果不是昨天,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何况我现在正处于紧张的中考备战时期!
星期六很快就到了。犹豫中,我还是如约去参加了洋的Party.那是一个普通的快餐店,装修并不豪华却很有情趣,随处可见从屋顶垂下的星星和玩具熊,我不禁被这种温馨的气氛感染了。洋带我来到一个角落,那里已有很多人了,大概都是洋的朋友。“这是我妹妹——晴。晴,这些都是我的朋友。”洋拉着我大方地向大家介绍。
我不好意思地在洋的身边坐了下来。我真没料到,洋居然说我是他妹妹!
Party开得很热闹,大家都开心地笑着、闹着。兴头上,洋不知从哪里抱来一把吉他,边弹边唱起了《同桌的你》,那低沉的声音和略微沉醉的神态,似乎真和老狼有些相像……
10点了,洋的朋友们仍意犹未尽,我却向大家道别,起身离开。洋平静地说:“我送你。”我没有拒绝,虽然在这以前我一向都是拒绝男孩送我回家的。
我们静静地走着。“你为什么说我是你妹妹?”我突然略带着怒气问他。“怎么,你不喜欢我这个大哥?”洋笑着并不正面回答。
沉默。似乎与这夜很和谐。
“晴,其实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觉得你像是我妹妹。真的,没什么理由。只是一种感觉。我喜欢你这种性格的女孩。只是,现在的你似乎不太快乐……”洋停了下来,我也跟着停了下来,想说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是个优秀的好女孩,我看过你在报上发表的文章,也看过你在艺术节上的舞蹈,学校荣誉证书。并不是每个女孩都能做到这些的,你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才对,为什么还会不自信呢?”洋分明已看到了我内心深处的阴影!“只剩几个星期的时间了,好好复习,记住,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考试时我去看你。”
洋说完竟用手拢了拢我被夜风吹乱的头发,那一刻,在我心中他分明已成为关心我疼爱我的大哥了。
接下来的日子,紧张而又浪漫。每天当我在学校应付完那些让人焦头烂额的考试和习题之后,总会在放学时从自行车筐里拾到一片美丽的书签,洋每天都用一句不一样的话鼓励我。那十几天简直成了我最快乐的日子,我从糟糕的心情中走了出来,我仿佛看到了成功在向我招手,向我微笑。
中考的第一天,天下着小雨,可我知道自己的天空是晴朗的。即将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我不禁回头张望,在众多祈盼的目光中,我的目光与洋不期而遇,他果然守着诺言,带着他久违的微笑来了。
我伸出食指和中指,比做“V”形,回报他一个自信而灿烂的微笑。
中考很快就像梦一样滑过了,成绩出来,分数线也公布了,我以超出A中录取分数线50分的好成绩被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天很蓝,阳光也很灿烂,而我的心情也像我的名字一样晴朗得不得了。
我这才想起,洋的高考也应该结束了。果然,洋的信适时而来:
“小妹妹,那天看到你自信的微笑,我悬着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我已被保送到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我想利用假期先过去打工,适应一下环境。请原谅来不及和你告别,当你看到这封信时,我也许正在馆子里涮盘子抑或是在工地搬砖……但不管身在何处,我都会真心地祝你永远开心、快乐!”
合上信,我的心被牵出了很远,像是小时候丢了一件十分喜爱的东西一样,一种失落感涌上心头。
9月,我回到了A中,紧张的高中生活使我很快又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公式化生活。洋的音讯与问候依旧是空白,只是他时常会溜到我的梦里,带给我那个永恒的微笑。
高中第一次期中考试,自信又聪明的我又打了一个漂亮仗。公布成绩那天,我突然有一种美丽的预感。鬼使神差地走进校传达室,一封写着我的名字、来自北京的信果真静静地躺在信箱里。
透过朦胧的水雾,洋那熟悉的刚劲的字体映入眼帘:“小妹妹,你还好吗?我不知道你在哪一班,但我知道,A中高一的教室里,一定会有你自信的笑脸。大学里很忙,一直想写信给你,但实在抽不出时间。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也不想打扰你原本繁忙的高中生活。高中的确很累,但我相信你会努力地去学,相信自己,三年之后,我们北京再见!”
我哽咽了,泪眼中,洋那灿烂的笑容再次清晰地浮现……
2.永远的牵挂
当时真让我想到了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那个小女孩。看我打量他,阿亮顿时眼角有些红了,那样子很委屈很伤心。
在我饱满的抽屉里,珍藏着一套溢满山情的明信片,这是调动工作时一个山里孩子送给我的。他在第一张上面歪歪斜斜地写着:
谭老师:
说真的,我一直是把您看作我的阿哥的。您要走了,我实在没有什么好东西送您,我卖掉了捡来的几个酒瓶子和一捆破纸,买了这套最便宜的明信片,不知您会不会喜欢。您还会到山里来玩、来看我吗?
您的学生:阿亮
阿亮是个不幸的孩子,因为一次吵架,性子暴躁的阿爸竟用斧子砍死了阿妈。阿爸蹲进了监狱,家里只留下10岁的阿亮与70多岁的阿爷凑合着熬日子。阿亮每天都要走二十几里上高下低的山路赶来上学,有时阿爷一病,大大小小的家务事例都得小小年纪的阿亮去料理了,上山打柴、过坳割猪草、做饭、洗衣服,诸多的生活琐事一齐压上了阿亮单薄的双肩。这些伤痕累累的家事深深地嵌入了阿亮的每一个生活片断。
那是极冷的一天,我发现坐在最后一排的阿亮上课时一直都是垂着眼睑,微微蜷缩的身子还不时打着寒颤。下课后,我把他叫到房里,摸摸他瘦小的身子,他只穿了三件旧单衫,脚下连袜子也没有,一双长长的大布鞋可能是他阿爸留下的,已经被上学路上的露水给弄湿了。当时真让我想到了安徒生笔下卖火柴的那个小女孩。看我打量他,阿亮顿时眼角有些红了,那样子很委屈很伤心。
“老师,我不读书了,阿爷一人在家好苦好苦的,我真读不下去了。”看得出,阿亮强忍住了就要涌出的泪水。
“阿亮,老师知道你的苦处,可不读书将来的日子会更苦的,懂吗?暂时有困难我可以帮你,好吗?”我把炭灰端过来,阿亮的脚已经冻紫了。我又赶紧拿出自己以前的一些衣服和袜子给阿亮穿上。
在那世外桃源一样的深山老林里,田土上的收获不多,加上一老一小,有草药采不到,有树扛不动,家里就更没什么收入了,阿亮和阿爷的生活一天比一天难过了,有时只好连着几天吃一些没油没盐的小菜。面对这样一个命苦的孩子,我感到自己有一种莫大的责任,我只有毫不犹豫地帮他一把。于是我把节余的工资都挤了出来,给阿亮家买上油盐米菜等生活用品。
几个月过去了,阿亮塞给我一张纸条:“老师,我知道您钱也不是很多,听说您有20岁了,过几年结婚要用好多钱的,我不能总用您的钱了,是真的,我可以自己去弄一点,老师您相信我吗?”从那有些湿润的纸上,我可以想到阿亮一定流了几大颗激动而脆弱的泪水。
以后,阿亮上完课便开始捡一些破纸破薄膜酒瓶子之类的东西,到了星期六便背到墟上换几块几角的。他说等长大了一定要还我很多的钱。
阿亮无奈的脸上有了一点苦涩的笑意,我不想阻拦他,但一到星期天,我总要买些东西爬上山去看看阿亮的家和他的阿爷方能平静些。从小在城里长大的我已经渐渐习惯了上山下山的劳作,我感到这是生活的另一种意义,唤起了我心的共鸣。
“谭老师,您可真是个大好人啊!”已经记不清阿亮的阿爷说过多少遍这样的话了,只记得老人家每回总要从那个黑糊糊的老箱子里摸出一根短香烟硬要我抽,他自己只能倚在门框上大口地抽生烟,时而咳出一阵阵难言的辛酸。我知道,这已是老人表达心情最好的方式了。
快过年的时候,驼着背的阿爷硬是顶了一担木炭到四十里外的墟上去卖,天不亮就摸着雾下山了,到下午3点多钟才卖脱,此时,沧桑累累的阿爷还没吃早餐,为了尽可能多买上一点所谓的年货,他连一个包子也舍不得去买。回家的路上,浑身无力的阿爷一个没抓稳,摔倒在高坎下的乱石堆里。等阿亮赶来,他已经永远地不能起来了。阿爷的手里捏住的是那能挤出血水的二十几块钱。
学校免去了阿亮的学费,全体师生不约而同地凑钱安顿了阿爷的后事。
阿亮成了孤儿。
在我的发动下,每逢星期六下午,全班同学都开始动手收捡破烂物,换来的一张张零钱像一片片问候,支持着阿亮去完成学业。
告别山区已两年了,我一直牵挂着阿亮,除了写信安慰鼓励阿亮,我依旧每月寄去或多或少的一些钱。我以为,如果说当一名教师确实光荣,是因为首先必须用一颗爱心去承担许多责任,或是精神上的或是物质上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默默地祝福着,那远山里的阿亮永远无恙永远温暖。
3.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
我知道我还得一站一站地进行下去。像从前一样,我对自己说: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
今天晚上,当我通过168电话语音查询系统得知我今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成绩是二百七十分时,我先是在皎洁的月光下昂首高歌,而后阔步回到家里,看到母亲正在柴草垛前准备做晚饭的柴草,我抑制不住满腔的喜悦,高声告诉她:“妈,我考取律师了……”
这与八年前的情形有些相似,那年中考,我的成绩是全区第二名,我所在中学的领导一再挽留我继续读高中,而且允诺免去我期间的一切费用。可是家境太艰难,为了早一点自立,几十个日日夜夜的流泪思索后,我还是放弃了我的大学梦,选择了中专,读了“内燃机车”专业。那好像就是人生的一个岔口,我挑了其中的一条路,以为再没机会拐弯或转身。
我毕业后的第一个岗位,是在蒸汽机车上见习焚火(抄煤)。每天浑身上下摸滚得如同煤矿里的掏煤工。下了班回到公寓,躺在床上心想:这辈子就这样拴在火车头上,跟着火车一站一站飞驰过去,自己却总是在“原地”?可是我还不到十八岁。真的就没有别的轨道了吗?没有机会自我“翻新”了吗?我不甘心。
记得从前看到过一句话,“寂寞中要自己有声音,正如在寒带生存,要自己血液沸腾”。于是,我一边热情高涨地干活儿——经常一干就是几个区间,一趟车跑下来累得满身臭汗,洗了澡一觉就能睡十多个小时,可醒来后我照样不忘看些书,并且试着写作。终于,我的《跑车的滋味》登在了《上海铁道》上。紧接着其他报纸杂志也登了我的作品。我对自己说:看,只要你努力出声,就能听见回声!
1996年1月,我听说同事正在参加律师专业自学考试,我立刻跑去问报名办法。那时候我每月只有二百块钱的工资,书本可以向同事借,可每门课一百多块钱的报名注册费实在不是个小数字,可我咬咬牙交了钱。以前学校开《律师基础教程》时,我就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我觉得律师是一个主持正义、无比高尚的职业。可我一直都觉得那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现在,起码是“可望”了!
我决定尽早把全部十五门课学完,以便早日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为此,我付出了难以言尽的心血和汗水。
寒冷的冬天,宿舍里的同事早已酣然入梦,我却用被子裹紧双腿坚持自学到深夜;酷热的夏夜,别人都到外面纳凉散步,可我还要躲在室里汗流浃背地埋头苦读;周末,朋友们都去逛街了,我却要带上书本到田野或是树林里去……那时候,我住的宿舍边,凡是读书的好去处全被我光顾过了。朋友同事们见到的我,总是行走做事中还带着书本。同时,我还要努力把工作做得出色。有时真的感到身心疲惫到了极点,最难办的是我的工作流动性强,三年多的时间里有近两年是在开火车中度过的,二十四小时随时都可能出乘,正常的休息时间全被打乱了。一趟车跑下来人已没了一点儿精神,一觉睡醒却又到了上班时间,哪儿还有学习的环境?
尽管这样,我还是将书带在行李包里。麻城铁路公寓旁的池塘边、九江沙河街公寓旁的七里湖畔,都留下过我读书自学的足迹。就连这几年的大年初一,我也没放下书本。
当我的同窗好友纷纷谈对象、结婚成家的时候,我摘取了安徽大学和安徽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授予的大专文凭。
这已是1999年6月。三年中最难的时候,除了自学,我还要参加段里组织的提升司机考试。我被迫一边上班,一边自学,一边复习考司机的专业书籍,三面夹击。结果不但自学考试顺利通过,还在全段两百多人中取得了司机考试第一名的成绩。这中间,许多人劝过我,又不是没工作,何苦这样折磨自己?可我认准了目标,就没有回头过。
拿到大专文凭后,我又报了本科,并报考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我知道这被称作“全国第一考”的分量和难度,几十万人为之昼夜苦读呢?这次,我拿出了最艰苦的拼搏劲头,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一百多个日子,起早贪黑,哪怕一秒钟的业余时间都没放过。
1999年10月16日和17日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两天,我赶到淮南市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这两天晚上,我紧张得一直失眠到深夜。
就在昨晚,我还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告诉自己:一切都不可怕,因为你只有二十一周岁,还可以从头再来。
仅相隔一天,成绩揭晓了。我以高出分数线三十分的成绩考取了律师资格。七年的梦想真的成了现实!
我知道我还得一站一站地进行下去。像从前一样,我对自己说:火车此处进站不停车!
4.大学女生(1)
春去秋来,大学四年竟然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们有些遗憾我们在一起还没有玩够。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班的女生宿舍分为718和720,与下一届女生的719相隔着,往来不多。
在学校时及后来走出校门,我都搞不懂,我们的班主任老潘怎么那么能闻“味”识女生,他把两个宿舍的女生分得那么的精确而恰当。因为720的女生们基本上都是一个味——“脂粉味”;而718的则是另一种味道——“怪味”,大学四年我们都“臭”味相投。
一
我是被分在718的,当然属于其中一“怪”,然而比我怪的人还大有人在。进学校不久,我就惊喜地发现,我的多数舍友有两大爱好就是睡觉和看书,这太对我脾气了,那时我能从睡眠中发掘出无穷的乐趣。我们经常把蚊帐关得严严的呼呼大睡,日上三竿了还不起来。有时睡得太离谱,一个宿舍集体迟到。老师批评我们,我们还振振有词地说,是因为晚上太用功起不来。老师说,你们应该早睡早起身体好。我们说,是是是。然而他一转过背即被我们骂为“老农民”,农民才日落而息,日出而作,而我们则是大学生。
最能睡觉的要数我和海燕,因为贪睡,我们经常地逃课。常常是我睁开惺忪的睡眼,发现我的“睡友”只剩下海燕一个了。海燕比我能睡,我俩被那帮缺德的男生称为“睡狮”。因为嗜睡这个共同爱好,我和海燕成了好朋友。每次睡醒之后,我们像汽车加足了油一样劲头十足,头脑活跃。于是我们妙语连珠谈论许多有意思的问题,思想的火花四处乱射。
海燕醒来之后,还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就是抓起笔来写诗,当时那一首首在系里、学校小有影响的诗就是海燕睡懒觉的硕果。记得大学毕业时,我给我的忠实“睡友”的分别留言是“难忘的睡友,我终生的遗憾,就是睡觉没比赢你”。我真的非常喜欢我的睡友,这个来自胶东半岛的女孩子:纯洁、聪明而豪爽。她经常把家里刚寄来的在当时我们看来十分宝贵的大包小包吃的东西往桌上一扔说:“你们吃吧。”这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齐鲁大地上长大的人的那种淳朴与厚道的本色。后来我常想,我为什么偏找了一个胶东男人作老公,肯定是海燕的原因。
在我对大学生活的记忆中,最难忘的是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那天,别人都去被暖气烘得暖暖的教室上课了,我与海燕不知道是哪根神经出了点毛病,竟然决定逃课去圆明园。那天在呼啸的寒风中,我们俩骑着车,在京城的西郊奔走着,也许是因为天气太冷,一路上人影稀少,只有风吹着零星的落叶到处飘着,显得异常的凄凉。那个年纪的我们心中,西部就意味着浪漫传奇、无拘无束。
来到圆明园,我们在冰冻的福海中迎风奔跑着,还大声地念着当时颇为流行的西部诗人杨牧的作品。此时此刻,荒凉而旷大的圆明园只有呼啸的风声和我们两个疯丫头的喊声和笑声。这时我们觉得自己非常浪漫而且伟大。
然而回来后,我们却为我们的浪漫行为付出了代价,我们都得了感冒,我还发了烧。祸不单行,那天的古代文学课进行了一次重要的测验,据说要占这学期1/4的成绩,我们一听就立刻跳起来。好不值啊,以后我们考得再好,也只有75分的成绩了。为此我和海燕很长一段时间都无精打采。
海燕还有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她的那位姓黄,温和、宽厚和仁慈,但不知怎么的被我们宿舍的人戏称为“黄埔江”。“黄埔江”浙江大学毕业后分配在北海舰队,是海燕父亲的下属。有一次放暑假,海燕到舰上看父亲认识了“黄埔江”而一见钟情。每次“黄埔江”到我们宿舍看海燕,海燕总是乐得嘴咧到耳根,两个眼睛笑眯眯地成了一条缝,这时我们总是没大没小地拿他们俩开玩笑。不过即使我们玩笑开得过分,海燕仍然是没脾气,总是乐呵呵的,一副幸福得不得了的样子。
大学毕业后海燕跟着“黄埔江”去了浙江杭州,她经常写信告诉我西湖有多美丽,那里还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那时候,我对北京我们的首都一天到晚总是人来人往的热闹很不习惯,非常想逃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去。我便向海燕说,我尽量争取到杭州来。然而命运的阴差阳错,使我到了更为热闹的广州。
在广州的日子里,我总是想念我们的718,718真像是我们的摇篮,我们成天在里面迷迷糊糊地睡啊睡。大一时,720宿舍总是热热闹闹的,她们非常欢迎男生去作客。然而我们不行,我们都怕吵,热情的男生来了,经常被我们三下五除二地打发走。何况男生来718从不敢多呆,因为我们几个人都有关蚊帐的嗜好,男生们以为我们在睡觉。那时的男生比现在的男孩子脸面要薄,少有能在受了冷遇后坐着不走的。
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在蚊帐里并没有睡觉,有时是听音乐,有时开着若明若暗的台灯在看书。躲在蚊帐里看书,尤其是雨天,绝对是人生一大享受。然而正是这种享受搞得718有好几个人神经兮兮的。比如阿萌吧,她附庸风雅地读了不少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东西,弄得自己也稀里糊涂,颠三倒四地把家里那只猫叫黑格尔,那条哈巴狗叫费尔巴哈。又比如阿洁吧,晚上灭灯了还点蜡烛看书,不料睡着了,蜡烛倒了,蚊帐燃起来,要不是对面床上阿卉惊醒,我们可爱的睡在上铺的“睡狮”海燕该在“烈火中永生”了,阿洁自己也会成为“火凤凰”了。
我们718从来就没有布娃娃,没有明星照,从来是素面朝天。而720则是另一道风景线,她们的宿舍永远是花红柳绿。她们还极会生活,五六个电炉做饭,经常搞得楼道里香气四溢,引诱得我们趁她们不注意,飞快地偷点什么来吃。
我们班的男生评价说,718的女生不适合做老婆,没有一点女人味,又不会生活,哪里像人家720的,天生都那么温柔,那么善解人意,那么会生活。说得我们一个个怒目圆睁,我们会冲着他们说,别自作多情了,谁说要给你们做老婆,我们还想要老公侍候哩。我们这个宿舍的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无可救药的毛病,那就是懒。我觉得我可能是最懒的,因为懒,我永远赶不上第一节课上课的铃声;因为懒,我永远吃不上热热的玉米糊,还常买不到最爱吃的鱼香肉丝。看着别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曾发誓以后下课再也不磨磨蹭蹭,然而一下课看见别人拿着饭盒不要命地冲锋陷阵,我就对自己说,得了吧,鱼香肉丝我也不吃了。我的这种没有一点竞争精神的毛病,也许懒就是根源。
5.大学女生(2)
二
大一、大二时,我们718没有电炉,不是因为我们守纪律是因为我们懒。不过我们有加热器,我们因睡觉看书耽误了吃饭就用加热器煮面条。因此我们成箱成箱地买方便面。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以为学校里肯定有不少像我们这样的懒虫,于是给她们建议是否该去批发点方便面来卖,为718创收。然而她们都异口同声地讨伐我说你那么懒还想赚钱,于是我只好闭上了嘴。现在我的同学给我来信时,提起这件事还忘不了要挖苦我一番,她说难怪这么有文化的京城留不住你,非要跑到那个铜臭十足的广州去。其实上学时你就在琢磨做生意了,你是一个十足的财迷。他们一口咬定我是想钱想疯了才跑到广州的。
我说冤枉呀,我都不知道是怎么稀里糊涂地到了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在这里我一直是清清白白地以文字为生,即使是在商品经济如此发达的地方我也从来没有动过心思去赚点钱。
等到大二了,我们看720的人个个带着男朋友花枝乱颤地出入于舞会及各种交际场所,我们才反思是不是我们的生活太单调了,尤其是有两个年龄较大的劝说我们不要成天这么稀里糊涂地把“终身大事”耽误了。虽然我们718的人不乏追求者,然而那时我们都认为幸福要靠自己去寻找。于是有人建议去跳舞,但立即被我和阿萌否定了,我们掷地有声的理由是:舞会是别有用心的男人与心怀鬼胎的女人厮混的场所,是堕落的根源。
其实我们真是太天真了,太“文艺”了,以为那种自然而然来的爱情才是纯洁的。直到大学毕业了我们宿舍的人才痛心疾首地认识到舞会能充分展示女性的魅力。你想想本来是平平淡淡的五官,经过那么精心的左描右绘,在五彩缤纷的灯光下怎能不放出灿烂的光芒?本来已算苗条的身材,穿上了飘飘的衣裙,再随音乐翩翩而舞,还不把人迷死。
后来高年级女生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说,舞会不过是寻求爱情的一种手段,我们也忙点头称是。确实在大学“象牙塔”里的舞会还是比较单纯的,在那里产生纯洁的爱情不奇怪。在我的记忆深处,在大学校园里有一对形影不离且十分相配的情侣——法律系的“小红脸”与我们系的“小细腰”。听“小细腰”班上的人说,他俩就是在舞会上相识的。那时我们宿舍的人听了哼哼说,舞会上成的,别看现在多好,一毕业准散。“小细腰”是上海人,早一年回去了,我们以为他们的故事就到此为止,因为“小红脸”是出生于吉林农村的村姑。除了一张红红的脸蛋外,没什么自持的了,大上海的“小细腰”还会要她吗?后来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第二年她与我们一起毕业时,“小细腰”从上海来接她,据说她分在了上海公安局。于是我们才感叹参加舞会的也有好人。
不过也许是观念问题,现在我对舞会依然有一种不好的感觉,依然觉得在昏暗的灯光下,两个不认识的男女搂在一起多不好意思。这也许是我们在那个新旧交替的年代所留下的后遗症。
后来我们的生活又增加了新的内容,让我们把什么狗屁舞会抛在脑后。发生了一件非常好玩的事,是由我们的阿米引出的。有一天,阿米,一个品味很高的北京女孩异常兴奋地告诉我们,她发现了一个特棒的男人,那就是我们的外国文学老师,我们立即为她的发现而欢呼。那老师在当时的我们看来就像著名的哈姆雷特。他是我校全国著名学者的儿子,刚从英国读完博士回来。该同志气质绝佳,上完课不像其他男老师有话没话找女生聊。他总是非常忧郁而孤独地在吸烟。
他的忧郁让我们总是想入非非。他是不是有一个很不幸的爱情故事,是不是被没心没肺的恋人抛弃了,才找了一个平庸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好是像北京随处可见的被人称为“胡同串子”的女人,品味低下,而长相丑陋,这样我们班的女生就会有戏了。我们也猜,他爹是个老古董,很可能他还在肚子里就被指腹为婚,于是在英国学了外国文学的浪漫的他感觉这种姑娘一点也不浪漫,便感到万分痛苦。反正我们都凭着我们中文系女生的想象而随意想象他的不幸的爱情故事。
因为这位老师,一上外国文学课,我们中不少人改掉了无可救药的毛病——迟到。我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占据了最好的位置,装模作样、目不转睛地听课,下课后又找些鸡毛蒜皮的问题去问那位老师。后来在黑夜灭灯后的“卧谈会”上我们又热烈地讨论,谁有实力去把这位老师勾到手。我们都知道,他眼神忧郁、不幸福,肯定和那个没文化不漂亮的老婆有关。有一天晚上,阿米激动地说,如果我得到了他,一定要让他每天都精神抖擞地来上课,喜笑颜开地回家。
然而阿卉带来的不幸消息给了718以致命的打击,她说,那位老师的老婆是电视台一位出色的节目主持人。心急的阿米,立即跑到男生宿舍,不管那些正在看足球的男生反映如何,噼里啪拉地把电视频道乱换一通,终于见着了我们想象中的“黄脸婆”,惊叹她竟是个大美人。最后沮丧地回来说:完了,没戏。于是这件事在718宿舍再也没人提了。只是许多年以后,留校的阿米,又沿着那位老师当年求学的足迹去英国念文学去了。不知道心中是否还存着当年的情结。
不过,我们的718也有很可恶的事情。一次,在蚊帐中睡觉的我已醒来,但明子她们以为我不在便很刻毒地谈论我,说班上有两位男生因我而从好友变成怨友,说我是祸水,说得唾沫乱飞。其实这完全是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其中的一个男生,我觉得他还挺像孩子,一说话就脸红,我想他要是来追我的话,肯定怕我把他给吃了。当时我可能气极了,立即从蚊帐里蹦出,破口大骂,把他们都骂傻了。等我痛快淋漓地骂完,大笑一声出门而去,很是解气。
三
大三时,我们718团结的阵营,由于几个异性的闯入而宣告解体。毕业时我们还对那几个男生恨得咬牙切齿。他们不仅破坏了团结友爱的小团体,而且搞得我们的718再不能像一个幽静的摇篮一般,让我沉睡其中。对这一点我们既愤怒,又无可奈何。女大不中留嘛。
春去秋来,大学四年竟然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们有些遗憾我们在一起还没有玩够,我们还有许多宏伟的计划没有实现,我们还有那么多的地方没有去,还有那么多的架没有吵。
然而毕业时,我们718女生欢天喜地地唱着平时我们最爱唱的歌:“到了毕业的时候,都要说再会,海阔天空任鸟飞,何必再伤悲……”718就是718,不会像其他宿舍女生那样哭哭啼啼,我们是乐观而悲壮的。因为我们知道,前面路正长,夜正长,我们还有再见的时候……
6.灯光
临离去之前,我从残破的窗纸漏孔中向老师的小屋里望了望——迎着我的视线,昂然站在案头的,是那盏油灯。
我曾在深山间和陋巷里夜行。夜色中,有时候连星光也不见。无论是山怀深处,还是小巷尽头,只要能瞥见一豆灯光,哪怕它是昏黄的,微弱的,也都会立时给我以光明,温暖,振奋。
如果说人生也如远行,那么,在我蒙味的和困惑的时日里让我最难忘的就是我的一位师长的窗内的灯光。
记得那是抗战胜利,美国“救济物资”满天飞的时候。有人得了件美制花衬衫,就套在身上,招摇过市。这种物资也被弄到了我当时就读的北平市虎坊桥小学里来。我曾在我的国语老师崔书府先生宿舍里,看见旧茶几底板上,放着一听加利弗尼亚产的牛奶粉。当时我望望形容消瘦的崔老师,不觉想到,他还真的需要一点滋补呢……
有一次,我写了一篇作文,里面抄下来了冰心先生《往事》里面的好几个句子。作文本发下来,得了个漂亮的好成绩。我虽很得意,却又有点儿不安。偷眼看看那几处抄来的地方,竟无一处不加了一串串长长的红圈!得意,从我心里跳光了,剩下的只有不安。直到回家吃罢晚饭,一直觉得坐卧难稳。我穿过后园,从角门溜到街上,衣袋里自然揣着那点像“赃物”的作文薄。一路小跑,来到校门前一推,“咿呀”了一声,还好,门没有上闩。我侧身进了校门,悄悄踏过满院里古槐树上洒落的浓重的阴影,曲曲折折地终于来到了一座小小的院落里。那就是在住校老师们的宿舍了。
透过浓黑的树影,我看到了那样一点亮光——昏黄,微弱,从一扇小小的窗棂内浸了出来。我知道,崔老师就在那窗内的一盏油灯前做着他的事情。当时,停电是常事,油灯自然不能少。我迎着那点灯光,半自疑又半自勉地,登上那门前的青石台阶,终于举手敲了敲那扇雨淋日晒以至裂了缝的房门——
笃、笃、笃……
“进来。”老师的声音,低而弱。
等我肃立在老师那张旧的三屉桌旁,又忙不迭深深鞠了一躬之后,我觉得出老师是边打量我,边放下手里的笔,随之缓缓地问道:
“这么晚了,不在家里复习功课,跑到学校里做什么来了?”
我低着头,没敢吭声,只从衣袋里掏出那本作文薄,双手送到了老师的案头。
两束温和而又严肃的目光落到了我的脸上。我的头低得更深了。只好嗫嗫嚅嚅地说:
“这、这篇作文、里头有我抄袭人家的话,您还给画了红圈儿,我骗、骗……”
老师没等我说完,一笑,轻轻撑着木椅的扶手,慢慢起身,由靠后墙那架线装的和铅印的书丛中,随手一抽,取出一本封面微微泛黄的小书。等老师把书拿到灯下,我不禁侧目看了一眼——那竟是一本冰心的《往事》!
还能说什么呢!老师都知道了,可为什么……
“怎么,你是不是想:抄了名家的句子,是之谓‘抄袭’、‘剽窃’,为什么还给打红圈圈?”
我仿佛觉出,老师憔悴的面容上流露出几分微妙的笑意;心里略松快了些,只是点了点头。
老师真的轻轻笑出了声,好像并不急于了却那桩作文薄上的公案,却抽出一支“哈德门”牌香烟,默默地点燃了,吸着;直到第一口淡淡的烟,消溶在淡淡的灯影里的时候,他才忽而意识到了什么,看看我,又看看他那铺垫单薄的独卧板铺,粲然一笑,训教里不无怜爱地说:
“总站着干什么?那边坐!”
我只得从命。两眼却不敢望到脚下那块方砖之外的地方去。
又一缕烟痕,大约已在灯影里消散了。老师才用他那低而弱的语声说:
“我问你,你自幼开口学话是跟谁学的?”
“跟……跟我的妈妈。”我怯生生的答道。
“妈妈?哦,奶母也是母亲。”老师手中的香烟只举着,烟袅袅上升,“孩子从母亲那里学说话,能算剽窃吗?”
“可,可我这是写作文呀!”
“可你也是孩子呀!”老师望着我,缓缓归了座,见我已略抬起头,就眯细了一双不免含着倦意的眼睛,看看我,又看看案头那本作文薄,接着说,“口头上学说话,要模仿;笔头上学文章,就不要模仿了么?一边吃奶,一边学说话,只要你日后不忘记母亲的恩情,也就算是个好孩子……”这时候不知我从哪里来了一股子勇气,竟抬眼直望着自己的老师,更斗胆抢过话头,问道:
“那,那我这篇作文呢?”
“学童习文,得人一字之教,必当终身奉为‘一字师’。你仿了谁的文章,自己心里老老实实地认人家做老师,不就很好了吗?模仿无罪。学生效仿老师,谈何‘剽窃’!”
我的心,着着实实地定了下来;却又着着实实地激动了起来。
也许是一股孩子气的执拗吧,我竟反诘起自己的老师:
“那您也别给我打红圈圈呀!”
老师却默然微笑,掐灭手中的香烟,向椅背微靠了靠,眼光由严肃转为温和,只望着那本作文薄,缓声轻语道:
“从你这通篇文章看,你那几处抄引,也还上下可以贯串下来,不生硬;就足见你并不是图省力硬搬的了。要知道,模仿既然无过错可言,那就聪明些的模仿,难道不该略加奖励么——我给你加的也只不过是单圈罢了……你看这里!”
老师说着,顺手翻开我的作文薄,指着结尾一段。那确实是我绞得脑筋生疼之后才落笔的,果然得到了老师给重重加上的双圈——当时,老师也有些激动了,苍白的脸颊,微漾起红晕,竟然轻声朗读起我那几行稚拙的文章来……读罢,老师微侧过脸,嘴角含着一丝狡黠的笑意说:
“这几句么,我看,就是你从自己心里掏出来的了。这样的文章,哪怕它还嫩气得很,也值得给它加上双圈!”
我双手接过作文薄,正要告辞,忽见一个人,不打招呼,推门而入。他好像是那位新调来的“训育员”:平时总是金丝眼镜,毛哔叽中山服,面色更是光鲜红润;现在,他披着件外衣,拖着双旧鞋,手里拿个搪瓷盖杯,对崔老师笑笑说:“开水,你这里……”
“有。”崔老师起身,从茶几上拿起暖水瓶给他斟了大半杯;又指了指茶几上的“加利弗尼亚”笑眯眯地看了来人一眼,“这个,还要么?”
“呃……那就麻烦你了。”
等老师把那位不速之客打发得含笑而去之后,我望着老师憔悴的面容,禁不住脱口问道:
“您为什么不留着自己喝?您看您……?”
老师默默地,没有就座:高高的身影印在身后那灰白的墙壁上,轮廓分明,凝然不动。只听他用低而弱的语气,缓缓地说道:“还是母亲的奶,最养人……”
我好像没有听懂,又好像不是完全不懂。仰望着灯影里的老师,仰望着他那苍白的脸色,憔悴的面容,又瞥见那听被弃置在底板上的奶粉盒,我好像懂了许多,又好像还有许多、许多没有懂……
半年以后,我告别母校,升入了当时的北平二中。当我拿着中学第一本作文薄,匆匆跑回母校的时候,我心中是揣着几分沾沾自喜的得意劲儿的,因为,那薄子里画着许多单的乃至双的红圈。可我刚登上那小屋前的青石台阶的时候,门上一把微锈的铁锁,让我一下子愣在了那小小的窗前……听一位住校老师说,崔老师因患肺结核,住进了红十字会办的一所慈善医院。
临离去之前,我从残破的窗纸漏孔中向老师的小屋里望了望——迎着我的视线,昂然站在案头的,是那盏油灯:灯罩蒙着灰尘;灯盏里的油,几乎熬干了……
时光过去了近四十年。在人生的长途中,我确曾经历过荒山的凶险和陋巷的幽曲;而无论是黄昏,还是深夜,只要我发现了远处的一豆灯光,就会猛地想起我的老师窗内的那盏灯;那熬了自己的生命,也更给人以启迪,给人以振奋,给人以光明和希望的,永不会在我心头熄灭的灯!
7.我们曾经同桌
直到几天以后班主任递给我一袋瓜子时,我才知道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肖遥,你来回答。”班主任略带愤怒的脸上霎时变得温柔了起来。我“嗵”的一声站了起来,像搭在满弓上的箭被发射了出去。“嗯,这个问题嘛,嗯……嗯……”我嗯了半天也没嗯出来。刚才只顾构思自己的文章,完全没考虑老师会提什么问题。班主任的脸又阴了下来:“都统统给我站着,谁也不许坐下!”“哈哈——,活该!”同桌的他满脸嘲讽地笑了起来。只要我受罚,不管什么场合,他都敢笑。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一次,他竟被我给瞪住了。
他叫任辛,班主任的儿子。真不知班主任对我有什么偏见,全班惟一的男女生同桌就我和他。我们有明显的“三八”线,他老爱捉弄我。当然我也会寻机报复他,发本子时,我就故意把他的本子发到我座位上(天时地利,我坐外面),趁他拿本子时,迅速拿出我的“尚方宝剑”(一根圆溜溜的竹竿,专门对付他的)打他的手。他就龇着牙,揉着手,虎视着我,说我公报私仇,但他又无可奈何,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哈哈,今天你惨了。”刚一落座,他略显忧虑但又好像幸灾乐祸地对我说。我紧紧地白了他一眼,“闭上你的乌鸦嘴,我好好的,哪惨!”对他说话,我从来不客气。“你上课写信的事被我妈知道了。”“八成是你告的密,真是你妈的心腹,十足的间谍、特务,罪该万死!”我咬牙切齿地说。“什么间谍,特务,”他不无揶揄,“是你自己不小心,谁叫你一边写一边偷偷地瞄老师,这就叫欲盖弥彰,懂吗?”我不理他了,心里想着该怎么应付。班主任那双鹰眼,再灵敏也难以逃脱它。“贿赂贿赂我吧,我帮你想想办法。”看我愁眉苦脸的,他把头凑过来说。“去去去,谁要你猫哭耗子假慈悲!”他竟然愿意帮我,打死我我也不相信,他巴不得我每天被他妈骂。胆战心惊地过了一下午,风平浪静,暗自庆幸终于逃脱了一关。正想骂他乱发谣言,该打成反革命时,班主任在门口朝我招呼:“肖遥,跟我来办公室!”临走,他做着鬼脸阴阳怪气地说:“祝你好运,我妈很仁慈的。”我气得差点晕倒,于是很礼尚往来地对他说:“谢谢你的狼心狗肺。”结果班主任并没有提上课写信的事,而是让我准备参加一次征文比赛。我又被他恶作剧了,真鬼!
“今天我请客。”一包鼓鼓的台湾瓜子随声飞到了我桌子上。看到他那得意忘形的样子,就知道他的文章又发表了。我们曾约定,谁发表了文章谁请客。我也拿出早已买好的巧克力向他扔去,我取笑他大男生还吃巧克力。他恬不知耻地说他既要有男子汉的豪放,又要有女性的温柔。我问他吃巧克力能变温柔吗?他说他正在努力试验。“我还以为这次你会感激我呢,想不到还是没敌过你。”我对他展开了甜蜜蜜的笑容,但绝对阴险。他竟然一愣说:“你从来没这么温柔过,我还以为你是从石头缝里长出来的一株植物哩,没有七情六欲的。”我顿时火冒三丈,又拿出了我的“尚方宝剑”。他见势不妙,忙跳起来说:“我只夸你两句,也用不着那么激动嘛,糖衣炮弹都受不了,以后还怎么闹革命……”还没等他说完,我就追得他抱着头满教室窜了。
一天,两天,几天过去了,他没来上课,班主任也没来。我感觉有点不对劲,同时也感到一丝丝不安,但我没往坏处想,几天以前他还是那样活泼得简直可以飞檐走壁。直到几天以后班主任递给我一袋瓜子时,我才知道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清醒时刻,他还不忘叮嘱他妈妈给我买一袋瓜子,他知道我爱嗑瓜子。望着手中的瓜子,再也控制不住的眼泪一颗一颗地滴在我早已拿在手里的巧克力上。
从此,我再也没有和谁同桌。
8.麻雀
大家似乎也忘记了她的存在,尤其是每当下课时,教室里热闹的气氛更让叶子感到落寞。
叶子清晰地记得那一天。
那个夏日的早晨,天气晴朗。高一(一)班那位班主任在讲台上三十分钟唾沫横飞后,对期中考试全班排名最后的叶子说:“你把座位换到后面去吧!”
叶子默默地整理好书包,低着头向后排位慢慢走去。那一天,叶子都没抬头看黑板。
夕阳西下,叶子背着沉沉的书包,沿着通往家中那条长长的巷子踽踽而行。夕阳调皮地将她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经过电线杆时,叶子抬头望了望那只停在电线上孤单的小麻雀,它似乎总在黄昏的暮色中等待叶子的归来。
叶子是个不被人注意的女孩,她总是一个人沉默寡言地坐在教室僻静的角落。大家似乎也忘记了她的存在,尤其是每当下课时,教室里热闹的气氛更让叶子感到落寞。她不由想起了那只孤单的小麻雀。“我就是那只麻雀”,终于有一天,叶子轻轻地对自己说。
日子一天天过去,叶子觉得自己过得很平淡。叶子希望就这样平平淡淡地生活。她不喜欢轰轰烈烈地干一件事,更不想去改变现状,这就是叶子的想法。
可叶子错了,错就错在她那天不该看全年级期中考试排名榜。
那实在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下午,可对叶子来说却不是一个平常的下午。那个飘着雨丝的下午,校园里空荡荡的。叶子独自一人走到校宣传栏前,看着高一年级期中考试排名榜。“林叶子,一百一十五名”几个字突然映入叶子的眼帘。叶子感到一阵眩晕,强装镇定的她终于颓然地坐在石凳上,听凭泪水恣意地宣泄。“叶子,你怎么了?”一阵富有磁性的声音划过叶子的耳际。叶子抬起失神的双眸,是江凡!那个许多女孩倾慕的男孩。叶子慌忙地揩了揩脸上的泪水,轻轻摇了摇头,把脸深深地埋在臂弯里。四周静悄悄的,空气也仿佛凝固了。不知过了多久,叶子重新抬起头时,早已不见了江凡的身影,却发现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静静躺在她的身边。展开信笺,上面是江凡那漂亮的行书字体:“叶子,其实你可以做得更好,走出那片阴影吧,你会看到更美的风景,还有深深祝福你的我!”
叶子觉得心中好温馨好感动。她似乎闻到了信纸散发的淡淡的清香。
迎着西天美丽的斜阳,叶子又走近那条熟悉的巷子,远远望见电线杆上的那个小黑点,如同五线谱上的一个黑色音符。那只孤单的小麻雀还在暮色中等待着叶子的归来。叶子不再凝神注视着它,而是用一种闪烁不定的眼神看着这只寂寞的小麻雀。她匆匆地经过电线杆,又慢慢拿出江凡给她的那封信。叶子猛然意识到这种平淡得近乎苍白的生活并不是她想要追求的,可要改变又是那么难。叶子很迷惘。
第二天,叶子走进教室,发现江凡正望着她,那眼神让她感到了很多。语文课上,刁钻的语文老师提了一个很难的问题。叶子在参考书上看过这个题,她想回答,可却没有勇气。叶子的脑子好乱,一会儿想起那只孤单的小麻雀,一会儿又想起江凡给她的那封淡蓝色的信笺。叶子很犹豫,她把目光投向了江凡,没料到江凡扭过头,微笑地望了她一眼,那张帅气的脸上写满了真诚。
蓦然,有一股力量从脚底迅速溢遍全身,叶子说不清是什么力量,她无暇顾及了。
叶子站起来,用颤抖的声音回答出这个让同学们冥思苦想了很久的题目。全班哗然,老师也惊愕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玻璃窗”。惟有江凡用满含笑意的眼睛望着她。突然,江凡鼓起掌来,一个、两个、三个……大家都跟着鼓起来。四十多双明亮的眼睛不约而同地望着叶子,那眼睛里分明地流露出真诚和信赖。一向严厉的语文老师的目光也变得柔和起来,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笑容。
叶子感激地望着大家,觉得同学们的眼神如同一束光亮拨开了她心中的云雾,“走出那片阴影,你会看到更美的风景”。此时,叶子才深深体味到江凡的话。
傍晚,叶子又背着沉沉的书包走进那条熟悉的巷子,突然从远处传来一阵沉闷的气枪声。叶子奔过去,只见那只孤单的小麻雀晃晃悠悠地从电线上掉下来。叶子怜悯地望着这只小麻雀,正准备捧起它,突然,意识清醒地告诉她,“我不该只是只麻雀。”想到这儿,叶子毅然站起来,跨过那只死麻雀,步履轻盈地向前走去。悠悠夕阳将叶子的背影拉得很长、很长……
9.有海的地方
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他是从有海的地方来的。据说他还要回到有海的地方。他转到我们班时引起了轰动,因为一枚枚漂亮极了的贝壳和一只只光滑极了的海螺。
他坐在我后面,“近水楼台先得月”,我得了许多贝壳和海螺。有只小贝壳背上驮着一圈圈浅黄的纹路,泛着暗而柔的光,我最喜欢它。我对他说:看它的形状多像一大颗泪。他仔细而亲密地打量半天,说:它是一颗朴实而丰富的泪,它想过很多事,都是海的心事。
我还从海螺里听到了海的心事,涛声忽远忽近,冲击着耳膜,宏大之中透着沧桑变幻。他给我讲青岛的石老人,老人眺望女儿归来而化成了冷石,他说也许老人的泪凝成了贝。我发现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很懂得海的心事。在内陆揣想海,总觉得隔膜,似懂非懂间,我总是缠着他给我讲海。
后来我知道从有海的地方来的男孩是孤儿。他的父母死于海难。我不曾想到海是与死亡相联的,我也不能理解他对海的深爱。他告诉我在海里游泳的惊险和快乐;他告诉我退潮时海滩的石缝间无数有趣的小东西,包括不知名的好吃的小生物;他告诉我在涛声中熟睡的梦境;他告诉我望着平静蔚然的海水时与海底的父母相通;他还告诉我他想到海就抑制不了流泪和回归的冲动。
因为他爱海,所以我也爱了海。海在我胸中涌动,海的心事和泪一样的贝壳成了我和他的默契。
我和他经常在一起,说海、说心事、说海的心事。到同学们开始说我们时,我们发现海其实在很远的那边,内陆只有天空是辽远的。我们终于不说海了。
他的成绩很好,我的成绩也很好。我们咬着牙努力学习着,都感到了海的力量和海将两个人联系起来的底蕴。
高三那年他回到了有海的地方,临走时他偷偷塞给我一本书,是印度诗人泰戈尔的《爱者之贻》。“爱者之贻”是一个国王为纪念死去的爱妃而造的泰姬陵,它的中间便是弧形的穹窿,像一大颗泪珠。我扶摸着那颗贝壳,想起我曾说:它像一大颗泪珠。而他曾说它是朴实却丰富的泪珠。他的心事正像海的心事。我倾听海螺里的呜咽,我想呀想,躲在被窝里流泪。
他是个孤儿,而我有宠爱的双亲。他在海边沉思,我在内陆怀想。他寄来一大盒贝壳,一颗颗都像泪珠。他写了整整十二张纸的长信给我。我觉得自己如同站在海边,听海的心语和叹息。他忧伤而坚毅的目光穿过重重阻隔照亮了我的浑噩。我每天从家走到学校,从学校走到家,背着沉重的双肩书包,书包里塞满了高考复习资料,心里则盛满了海。正因为海的希冀,我才丢弃了所有的娇气把自己埋入了书堆。
他说他在海边的学校读书,成绩依旧拔尖,教室是临海的,听到海在柔曼或激情地咏叹心事,他会很感动。他说走在海滩上的时候,若是看到像泪珠的贝壳,他必然跪倒,感谢它并且收藏它。他问我:让我们一起考上大学好吗?让我们一同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好吗?
好啊。好啊。我要考上大学,和他一起,去任何一个有海的地方。泪珠形状的贝壳是我的护身符,也是我的力量之源。
后来我们果真同上了大学,大学就在有海的地方,大学的操场就是海滩。我们重逢时,我依旧背着双肩书包,书包里躲着《爱者之贻》,而我手里握着泪珠般的贝壳,他的个子蹿得老高,目光坚毅,他捧出几只小盒子,盒子里全是泪珠般的贝壳,他笑的时候,我明白了海有了心事也会流泪,可海的流泪是宏阔而充满希冀的。
10.永远的酸枣面儿
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
上大学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纯子。那时候整个年级有我们这个城市的七个人,从老大到老七号称“七人帮”。纯子最小,是惟一的一位女性,如当今的江姗一样清沌脱俗,被称为“七仙女”。几个男孩子纷纷把呵护纯子当做己任,我更是觉得义不容辞。
我年龄最大,读大三时,在一次全校的河北老乡聚会中要选同乡会长,是纯子提议让我当会长。其余几个哥儿们就鼓起掌来,于是我迷迷糊糊地成了同乡会会长。当了会长,我有事没事都喜欢找纯子,纯子就那么嘻嘻哈哈地周旋于我们几位男士之间。
后来局面就明朗化了,纯子喜欢交往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外一个是老六大林,我们三个人形成很微妙的“三角恋”。
每次放假从老家回学校,我们都带些家乡的特产参加同乡们的聚会,我努力揣度纯子最爱吃些什么。那时家里除了些地瓜干再没有什么可引诱女孩子的。快开学时路过村子的小卖铺,柜台上摆着很大的一块酸枣面儿,吃一块酸酸甜甜的。对了,带些酸枣面儿给她。
吃酸枣面的时候,纯子笑逐颜开地叫嚷:“呀,真好吃哪!”我心里就酸酸甜甜,感觉实在是好极了。
但我的酸枣面儿没有使纯子成为我的恋人。有一天夜晚我终于发现纯子和大林在学校的操场上漫步。和我一块惊呆的还有“七人帮”中的老三。看到大林很自然地揽了纯子,老三说:会长,你完了,老六捷足先登了。我大脑迷茫一片,知道自己的情梦将告一段落。大林这小子,不仅长得高大英俊,能歌善舞,而且老爸是我们市财政局的一个头头。而我出身贫寒,只会写写字做文章。
随着我的单相思的破灭,我们的学业也相继结束。说来也怪,我们七个人又原封不动地回到我们这个小城,进工厂进机关,只有纯子一个人进了医院,穿上了白大褂。
再见纯子的时候她已快要和大林结婚了,他们装修新房时,“七人帮”又相聚在一起。纯子对我说,会长你也该找一个成家了。我说我找不到合适的,尤其是找不到爱吃酸枣面儿的。说这话时就我们两个,其他人都满头大汗地往墙壁上刷涂料。纯子的脸红了,我也显露出刹那间的窘迫不安。
我问纯子:快结婚了,送你什么礼物?
纯子说:有空回老家,捎些酸枣面儿吧,我爱吃。
他们结婚时我就真的送去了一大包的酸枣面儿,四四方方的。纯子很惊讶很喜欢地喊了一声。大林说,放在冰箱里,保准吃半年。
“七人帮”自此开始分裂,各自忙着找自己的伴侣。“七人帮”再次聚齐的时候已是五年过去了,那会儿纯子的女儿已经会喊伯伯叔叔了。我们都结了婚,我的爱人也是如纯子般清秀聪颖,而且也爱吃酸枣面儿。但这次相聚不是在大林家,而是在医院的病房里——纯子生病住院。见到她时,我们几乎哭了起来,纯子不再是丰满清秀,而是消瘦苍白,一头秀发开始脱落。纯子正在输液,见我们去了,喊了一声“会长”就言语凝噎。我握住她的手,凉凉的。一刹那我回忆起大学时的爱情经历。
我说:纯子,好好养病,会好的。想吃什么?哥哥给你买去。
纯子说:会长,我想吃酸枣面儿。
偏偏那会儿大枣刚刚红了半边儿,按时令,酸枣面儿冬天才有的。我和大林受了纯子的托付就四处寻酸枣面儿。奔波了几十里,转遍了整个城市都没有买到。我爱人说:回老家吧,也许老家有呢。于是我连夜回到老家,寻了两天,终于在一家远房亲戚家里找到了一块酸枣面儿。
回到城市,爱人说大林来了好几次电话,纯子好像病得很厉害。我和爱人又马不停蹄地赶到医院。纯子这时已经靠输液维持生理机能了。大林这时才告诉我们:纯子患的是骨癌,未及截肢,癌细胞又转移到肺上。
我手中的酸枣面儿沉沉地跌到地上。纯子睁眼见到我说:“会长,可惜,我不能吃你的酸枣面儿了。”我把酸枣面儿送到她的手上,纯子很艰难地笑了笑。出了病房,我的泪水就哗哗地流出来。
纯子终于没有挨过春节。离过年还有一个半月,纯子就离开了人世。告别纯子时,纯子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戴着假发套,静静地卧于鲜花丛中。
后来,我终于给爱人讲了自己在大学时是如何地爱纯子追求纯子。那夜爱人也流了泪,我脑海里不时涌出纯子第一次吃酸枣面儿的情景。
直到春节,我才从纯子辞世的悲伤中脱离出来。大年初五,我对爱人说:“咱给纯子烧些纸钱吧。”
这时老三和老五来了电话,说大林又结婚了,在纯子去世仅二十天。
我头上好像挨了一棒,很愤怒地打电话给大林。大林嘟嘟哝哝地说:“纯子走了,孩子太小,现在的爱人原来关系就挺好的,快过年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反正早晚得……”
我骂大林:才过了二十八天啊,纯子尸骨未寒,你他妈的忍心吗?说罢我摔下电话。
过了半年,到了“七月七”,我忽然又念起“七仙女”纯子来。于是和妻子打电话分头行动,“七人帮”剩余的六个人在我家聚了一次会。说话间,我捧出一疙瘩块酸枣面儿,说:“请你们吃酸枣面儿,纯子最爱吃了。”
我们几个人把冷眼投向大林。大林怔怔地流了眼泪。再聚会的时候,大林就很难请到了。
秋天时,老三说他帮助大林的女儿寻了全市最好的学前班,看纯子的面子……
那年秋天,我的女儿也降生了,我给她起的名字叫纯子,一年后,我惊讶地发现,女儿最爱吃的也是——酸枣面儿。
11.还是觉得你最好
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
去年十一月份的一天,抱着为主队加油助威的想法,我看了四川——广东一役。这场比赛虽以广东队的失败告终,但这个队前锋线上的一个队员却让我凝住了视线。他踢得很漂亮,传球、射门……娴熟而潇洒。整场比赛,都是他在唱主角,细腻的脚法,博得全场一阵阵喝彩。或许我不该看这场比赛,不该留意他,我没有想到这就是我无尽的等待的开始……
第二天,作为校文学社记者,我去采访四川队,训练场上没有四川队的影子,我却在一群正练习跑步的队员中一眼看到了他。微黑的皮肤,好看的轮廓,被阳光映照得像童话中的英武的王子。我静静地看着他跑动的身影。一圈、两圈……我竟然一直未挪动脚步!休息的时候,他跑到球门后面坐了下来,一转头,正碰上我颇为尴尬的眼神。
“怎么女孩也迷足球?你一直在看我们练球?”他问。
“为什么不能?”我不服气。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真是难得啊!看了我们昨天那场比赛没有?……”
真没想到他如此随便、健谈,不觉中和他聊了好一会儿。
“后天我们就回广州了,明天你还来吗?”他的眼睛很黑很亮,我怔了怔,有几分失望,不知道他看出来没有。我想说“会”,但头却不听使唤地摇了摇。他歪着头笑,再摇摇头,不知在想什么……我默然不语地看完他们训练。
“怎么还不回家?”他提着一兜足球在我身旁停下来。
“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和地址吗?”我很轻地问。我想这是我那天说得最艰难的一句话。他一笑,掏出纸笔飞快地写下名字、地址、电话号码。最后他握握我的手,我觉得有泪弄湿了眼。
“再见,小女孩……”他向我挥挥手,最后一个登上了停在场外的专车……
一阵怅然忽涌上心头。为什么会到这里?为什么会这么巧地认识他?为什么要他留地址?为什么会有几分不舍?我找不到答案。第二天,我没去……
日子就在表面的平静中滑过了一大截,与他的偶然相识常在不经意中想起。或许是太喜欢足球,或许是他的亲切、洒脱给我很深的记忆……我在不知不觉中造了一个很美很远的梦。他的容颜、他在绿茵场上的洒脱,仍旧清晰如昨,毕竟我们有缘相识。纵然我扮演的“追梦人”角色很无奈,但亦无悔……
从球报上我知道了他更多的事情,他曾是国奥队的主力,是个颇有才能的队员……几次想给他打电话,拿起话筒却又放下。他是个优秀的足球队员,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球迷,彼此之间是否有很大的距离?元旦节过后便是他的生日,惶然中,我终于拨通了电话。听到他的声音,我忘了该说些什么。他告诉我近期的比赛安排,谢谢我给他打电话,末了,祝我节日愉快,我竟忘了道声“生日快乐”!
“小女孩,都喜欢过节……”是他嘻嘻哈哈的声音。他总爱这么说。他从不叫我的名字,只叫我“小女孩”,这时便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涌上我的心头。
接下来的日子,他很忙碌,除了比赛还是比赛。写给他的信,他忙得没有时间回,我只能从球报上找寻他的消息。很想告诉他心里深藏的那个梦,很想告诉他一个小女孩因为他才有的秘密,但他的随便、不经意让我终于未能说出口。也许在他眼里,我真是一个幼稚、爱做梦的小女孩!他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怕给他写信时,笔守不住秘密。
几个月后,一个很突然的消息使我惊呆了。
难道认识他真的就是错?为何命运总是为难我?香港一个名足球俱乐部经理看中他的才能,特别邀请他去那边踢球。他去了,他从来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我不愿相信,但事实是无法改变的。他的一位好友打电话给我说,他走时托他办一件事:
“上次你想听他唱《还是觉得你最好》,他自己把这首歌录唱在磁带里,让我替他寄给你,过几天你就可以收到……”
上次?对,那是最后一次跟他通话了吧。他真的走了,签了约后,要踢几年才能回来。他竟没有给我打电话提及此事,我们不是朋友吗?难道缘尽此时?我禁不住落泪了。
“……但我不懂说将来,但我静静待你归来,就算春风秋雨中,与你愿望已不同,还是有点故梦想倾吐……我依然,而我竟然还是觉得你最好……”这首歌是他最爱唱的。这一夜,满天的繁星在流转,遥寄记忆的回音……
放假的前几天,忽然收到他的信,里面有一张他在香港机场拍的照片,还是那么笑容灿烂。信上写了短短数行字:“……小女孩,谢谢你对我的关怀!希望你能早日如愿当一个体育记者,不要因为我而留下遗憾!祝:明年高考顺利!”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早已明了我对他的好!我的梦太远太美,他知道自己不能帮我完成这个梦,却不忍心让我难过,给了我最真的挚情!在他眼里,我永远是个小女孩;在我心里,会深藏他的名字,这终是一段无奈而又感人的美丽……
“我一直觉得你很好……”他在信中说,“我没有告诉你我要走,希望不要怪我……”我潸然泪下,为他的坦率,也为自己那个太遥远的梦,美丽而不可及。没人能否认自己的幼稚,但更无人能否认那份纯真。我一直想给他讲那个梦,讲梦中的落花飘飘洒洒……我想对他说:谢谢你在走过雨季的时候,带给我一份欣悦、一份遐思……留给我一段深刻的美丽。虽然它不是很完整,但却纯净、透明得没有一点杂质!第一个步入我梦中的是你——始终觉得你最好!“
天边,有几朵很美的云彩,这是梦里见到的吗?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还会记起我这个远方的小女孩吗?他知不知道我仍将在这里等待?不管前路如何,我们总算有缘相识,但求真情的永恒,不奢求飘渺的永存。不管明天有几天,不管永远是多远,当岁月悄悄滑过之后,在我的回忆里,依然有今天的一段歌、一段美丽……
12.爱情之外的栀子花
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与宏的情谊是这个没有隐私的时代,我不多的珍藏之一。
毕业实习,我们这些师范生被派回原藉,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实习的学校。
和我分到一个学校的是两个政教系的男生,不认识。那时,我只有二十岁,常常用外在的大大咧咧来掩饰内心的柔弱和羞怯。
“谁是王宏?”我看着名单,对挤在一堆看分配名单的人问。
“我就是。”人群中,一个文静白皙、戴着眼镜的男生答道。他的笑容像是说:我认识你。他真正是唇红齿白。
不知咋的,我的嚣张顿时泄了气,不由回他一笑,低下头,心里有点欢喜:还好,不是和一个面目可憎的家伙做伴。
上车时,我见到了另一个男生崔,黑而瘦,深度近视镜,一副老夫子的模样,他叫不清我的名字,喊我“猫”。
宏和崔帮我把一大堆行李运上车,三个人的座位都占满了。宏见我站着,又倒腾了几下书包,挪出一点空隙,向我含笑示意。我坐下,不再为没和同班同学分到一起而耿耿于怀。
在一个山环水绕、翠竹拥围的美丽小镇,我们开始了为期一个月的教师生涯。
相处中,宏的善良和正直不露形迹地一再显示出来。崔要考研,早晨总是宏把饭打回来,把好菜留给他。崔的迂和我的率真总是“打架”。他常在吃饭时,板着脸背着手像对学生一样教训我:“段猫,你这就不对了。”心高气傲的我哪有让男生骂的时候?常常是负气推了饭碗,跑到河边竹林去哭。每次,宏总是也不吃饭,追出来劝我,但却从来不故意在我面前贬低崔,在宏的眼里,我和崔不存在谁好谁坏,个性不同而已。
不闹别扭时,我们三人相处甚欢,尤其我和宏。宏像一个可敬可爱的兄长。
不用上自习课的夜晚,崔复习备考,宏会来到我客居的小屋,和我漫天闲聊。不管聊到多晚,他态度的坦然和端敬,使我从没产生过男女独处的不安。
在四月天的黄昏,我们也一起去散步,云淡风轻,满山坡的油桐树开着浅黄色的花,竟那么美!
我折了一枝放在鼻前嗅嗅:“一点香味都没有。”
宏很在行地说:“它要结籽的,不是观赏花,当然不香。”
“咱们这地方,花香最好的就是栀子花,好几年没见栀子花开了。”
“你喜欢栀子花?我家就有一大株,到咱们实习结束,可能就会开了。”
我对他翻了一下眼睛:“那有什么用?你家离这儿离学校都一百多里地。”
宏笑笑,没再言语。无论我有理没理,宏对我最多的表情就是笑,就像崔对我永远都是批评一样。
实习的最后一项成绩是带领团队活动,那天我从家里赶到实习学校,崔已提前返校,而宏一个人带着一班学生去了几十里外的宣化。
几乎没有多想,我就到处找去宣化的车,宏一个人带着几十个学生,他一定需要我。
找了大半天,我和几个掉队的学生才找到了一辆三轮车,颠得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终于在纪念碑下和他们会合。
时隔多年,我还能清晰地记得,当宏见到我时,不是脸而是眼睛在笑,温馨而默契。如果友谊是个容器,不单是宏,我也一样在向里面投注着热情和真心,没有丝毫的杂念。
远在北京读书的男友乘到安徽实习的机会,绕道几百里来看我,宏和崔十二分真诚地欢迎他,那晚三个小男人喝得酩酊大醉。男友从此和宏成了哥们儿。
返校后,离毕业的日子屈指可数,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圈子,来往也少了。
一天中午,刚走到寝室门口,沁人的花香阵阵袭来。推开门,只见我的床上放着一尺见方的大纸箱,打开箱子,满满一箱洁白的栀子花,像是刚刚摘下来的。
同室的姐妹蜂拥而上,一边抢花,一边脸上暖昧地笑:“是男生送的吧?”
是宏,我不知道捧着这个大盒子,他是怎么颠了一百多里土路,还让花儿朵朵鲜润的?生平第一次,有男人给我送花,却又全不关乎男女风月。拥着满怀的花,我实实在在地感动和幸福着。
毕业后,宏到了县城高中教书,而我随男友越走越远。平时并不多联系,但从不觉得隔膜,不管分别多久,再见时,就像昨天刚刚分手一样,我多么庆幸时空没把我们变成陌路人。
宏结婚了,有个很爽快很能干的妻。有了女儿,他对我说:高才生,给我女儿取个名。我就绞尽脑汁取了个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
每次见他,他会叫一桌我喜欢的家乡菜,席间,有时有我的爱人,有时有他的小女儿和贤慧的妻。
姐姐的孩子上学,我打电话给他:“你得帮我办好。”口气还是当年的霸道,并不是无知到不明白这其中的艰难,但我对他没有客套,我也只能依靠他了。他把一切办妥,姐去谢他,给他小女儿买了点礼物,他涨红了脸退回去:“我和段漠就像亲兄妹一样。”
在外奋争多年,我的心早已粗糙麻木,可当姐姐讲到宏说的“亲兄妹”这句话时,电话这端,我仍是久久地感动着。
最近一次回去,母亲准备了硕大一包土产让我带上,我直愁到北京这漫漫长途我怎么奈何得了它?巧的是宏要去省城开会,我当即决定和他一起走。宏解嘲地说:“一认识你就帮你背行李;毕业,你把一百多斤的书箱甩给我,跑到北京去看男朋友了;现在,仍然是要人拎包才想起我。”
我心里感动,嘴不饶人:“我叫你哥呀,别的男人我还不让他帮哩。”
宏仍像每次那样一笑,去提那山也似的大包。
坐到火车上,两人竟有点拘束,我看着他依然清秀的脸,眼角已有一丝皱纹,人至中年,生活对我们都不轻松。
我说起了上学时的青春事:“你有芹的消息吗?听说当年她很喜欢你。”宏竟不自在起来:“没有,那时傻,听说她来,我就跑出去踢球。”“你不可能没喜欢过女生吧,说给我听听。”我又顽皮起来。宏连连说没有、没有,接着就是沉默。
我有些紧张起来,收回了放肆紧逼着宏的目光。
很久,耳边响起了宏开玩笑的、我又盼望又害怕的声音:“认识你就喜欢上你了,可你却有了男朋友,叫我怎么办?”抬起头,第一次,我接触了宏令人颤栗的目光。
正不知所措间,车到郑州,宏下车了。
我回到座位,脑袋里嗡嗡作响:原来他喜欢过我……
“喂,”身后一个男人推我,指着窗外,“他是不是找你?”
我一看,宏举着一盒饭,挨个儿车窗寻找着。
我赶忙放下窗玻璃,他把盒饭递上来,眼神和口气已然又是那个多年的兄长:“你凑合吃一点,我马上给你爱人打电话,让他接你,车上自己当心。”
车开动了,我打开了饭盒。这么多年,宏以爱情之外的一片冰心,静静地守候着我的幸福与安宁。
我吃着宏给我买的简单的盒饭,泪流满面。
13.我不是你的那个“万分之一”吗
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
上大学的第一天,我是单身一人去报到的。我家离学校只有两站路,比上高中时还近。才骑了五分钟的车就到了,实在不过瘾,看着那些外地同学大包小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羡慕得要死。早知这样就报一个外地的大学,也好体会求学他乡的沧桑感。唉,现在可好,自己只背着个小背包,戴了一个太阳镜,倒像个旅游的,没有一点儿莘莘学子的样子。这样的开场未免太平淡了。
入学手续非常麻烦,真该让爸爸妈妈陪我一块来。早上严辞拒绝了他们几十次“陪同”的要求,还以为从此就能独立成人,笑傲江湖了,可现在腿都要跑断了,反而觉得自己离成熟越来越远,自理能力只不过略高于学前班的小朋友罢了。
本来就已焦头烂额的我,终于被激怒了。起因是一瓶矿泉水。在住宿登记处,我填完表,一抬头却看见一个男生正大口喝着我的矿泉水。我立刻大叫起来:“你这人怎么这么不像话,随随便便就喝别人的水。你看看你,浑身脏兮兮的,把水都污染了!”坐在他身旁的几个男生哈哈大笑起来,他也憨憨地笑着。我更来了气:“你还好意思笑,你必须给我买一瓶!”他显然被我镇住了,乖乖地跟在我后面,向小卖部走去,那些无聊的男生笑得更厉害了。
他买了一瓶矿泉水,一脸憨笑地递给我。我白了他一眼,一把拿过来,马上就去拧瓶盖,准备当着他的面,豪饮几口,好好发泄一下心头的怒火。天哪!就在这时,我猛然发现去拧瓶盖的手上还攥着一瓶矿泉水!原来我的矿泉水一直就在我手里握着!我几乎要被这无情的事实击晕了,愣在那里,脑子一片空白。等我缓过神来,本能地想到了脱身的方式——低着眼皮说一句“对不起”,把刚买的矿泉水塞到他手里,然后迅速逃离现场。当我准备付诸行动时,却发现他已不见了。
办入学手续用了整整一天,傍晚我躺在架子床上,脑子里一片混乱,这混乱却和办手续的繁琐没有一点关系。如果能让这“矿泉水事件”不发生,我愿意去做任何事,包括多跑一万倍的路去办那些曾让我头疼的手续。然而世上没有后悔药,这件世界上最尴尬的事让我碰到了。在别人眼里,我已是一个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傻子。只因为跑了几趟腿就乱了脑子,主演了一场“骑着毛驴找毛驴,还骂别人偷毛驴”的闹剧。唉,我该怎么办,今后怎么在学校立足?原想上了大学做个淑女,现在却成了“蠢女”,真真羞煞人也!我就这样胡思乱想着,折腾了大半夜。
第二天起来,我一照镜子,脸都有点浮肿了,来不及多想,赶紧去开“迎接新生大会”。我窝在角落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在凉爽的晨风中,脑子不像昨晚那么乱了,情绪也松驰了一点。主持人宣布老生代表讲话,我想一定要“老生常谈”了,扫了一眼台上,那个老生西装革履,齿白唇红,倒也干净标致,有点“英俊小生”味道,说话还挺幽默,引得大家集体发笑。他下意识地憨笑一下,我突然打了一个冷颤:竟然是他!我飞快地回忆昨天的情景,试图否定这个惊人的发现。我实在记不起昨天那人长得如何,但那份憨笑,却分毫不差。的确是他,正是那个任我吆来喝去,最后又及时消失、给我台阶下的男生!
后来我知道他也是这个专业的,比我高一级,算是我的师兄,他的名字叫胡远。
大学的日子是阳光灿烂的,我的混乱心情很快被晒化了,蒸发了,我和胡远渐渐熟了起来,不过我们竟然谁也没有再提起过“矿泉水事件”。
像大多数大学女孩一样,我经历着学习、考试、买衣服、听音乐以及谈恋爱。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很快便拉着手出双入对了,其实我也说不清这是不是谈恋爱,反正有个人处处依着你,顺着你,有种怪怪的甜甜的感觉。直到有一天,那个男孩告诉我,他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我什么也没说,掉头走了,径直去找胡远。我没头没脑地倾诉了一通,然后哭了。胡远用他的手为我擦干眼泪。上大学以来,我不止一次哭过,但因为感情问题却是第一次。现在,为我擦泪的不是男友,而是胡远——我的师兄。他是第一个为我擦泪的男性——除了我爸。胡远说了一些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最后说了一句:我的师妹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然后他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我也笑了。
后来我又谈过几次“牵手”式的恋爱,每次都是半途而废;每次分手后我都去找胡远,仿佛成了一种程式;每次胡远都为我擦泪,每次都会说起那句话,然后咧咧嘴,憨憨地笑了,每次我也会随着他笑。
胡远要毕业了,明天就走,晚上,我的脑子又混乱了。我想起了他为我擦泪的手,想起了他那句“万里挑一”的开心话,想起了那瓶矿泉水,想起了他那憨憨的笑……我还想起了自己那些似是而非的恋爱,想起了向胡远倾诉的习惯,想起了“迎新大会”上认出胡远时那一丝莫名的慌乱……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自己心底里是如此地珍藏着一个人,曾经好像已被蒸发干净的情愫,原来却浓缩成了一滴水,永远地渗入了我的心底。我终于决定了,决定明天送他时向他表白——我愿意他对着我憨笑一生。
天亮了,我认真地打扮了一番,拉开门走出宿舍,突然发现门下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我打开信,几行字映入我的眼帘——
我的小师妹:
师兄走了,有人和我换了车票,所以提前了几个小时,深更半夜,就不当面告别了。我准备过几个月结婚。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我们静悄悄地谈了四年“两地恋爱”,火候也到了。欢迎你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伴娘非你莫属,你一定会喜欢你这个嫂子的。你是个很天真的女孩,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我很喜欢你,你是我认识的女孩中最优秀的,不过我认识的女孩也不多,才一万来人。好了,再见。
你的师兄
我的眼泪不知何时已流了满脸,也许他早有预感,才避开这最后的告别。他仍像三年前一样,小心呵护着一个女孩的自尊,维系着一份纯真的感情。我的眼中又出现了那张憨憨的笑脸,这张脸的主人挨过我的乱骂,听过我的倾诉,擦过我的眼泪,为我买过一瓶矿泉水,给我留下一封告别信……
我轻轻地向着远方说:“一路走好,我的师兄。”
14.四个苹果
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
自习室里两个女孩在分吃一个苹果,却怎么也分不开。无奈之下,俩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起来,就像从前——陈辰、玭玭、丹丹和我。
一段时间,我们几个人的晚饭都不回家吃,怕晚自习来不及,于是玭玭出去吃,陈辰和丹丹带饭,有我的,后来我也带饭,有玭玭的。每天晚饭时间4人会餐。那段时间忙于高考,爸妈怕我们营养跟不上,想方设法弄些好吃的,不同的花样,不同的口味,每天都在变,可惟一的不变的是每天的4个苹果。
开始时苹果特大,我只带一个,吃的人也只有3个,玭玭不在。那天也忘了带水果刀,我们几个女孩又没有力气分工,于是陈辰、丹丹和我一人一口地吃起来,嘻嘻地笑着。平时别人喝过的水我们都不会碰,可那时谁也没嫌弃谁。
第二天,妈妈帮我把苹果割成三瓣,吃的时候失去了许多水分,也失去了一些另外的东西。那天的苹果嚼在口中没有滋味。
慢慢地苹果只剩小的了,吃的人也变成了4个。我每天从冰箱中选出4个近乎完全一样的,中午带到学校,忍住一下午的馋,晚饭后迫不及待地拿出来,偶尔还争抢一下哪个最漂亮,其实心里明白4个没有不同,只是感觉争抢是一种温馨,一种别人看来可笑却永远体会不到的东西。
有时陈辰会在课间就把自己的苹果吃掉,晚饭后我仍会不声不响地拿出4个,就像荷西给三毛买的盒子。三毛喜欢一款盒子好久了,荷西偷偷地买了来,送给她。三毛欣喜至极,不知荷西如何知道自己喜欢,问他不答,之后三毛调皮地说:“你还是弄错了,我喜欢那个心形的。”然后没事人似地去给丈夫做饭。当她给丈夫添饭时发现碗中稳稳地放着那个心形的盒子。她笑着狂叫:“你到底买了几个?”
她们也欣喜,却从不问我带了几个,因为心里都懂的,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仍是4个。
天好的时候,4人并肩坐在台阶上眯起眼睛望着天空,再笑着问一个傻傻的问题:
“天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海是蓝的。”
“那海为什么是蓝的?”
“因为天是蓝的。”
每当夕阳漫步在山坳的时候,风中的人总会这样说:
“山的那边是什么?”
“是海。”
“海的那边呢?”
“是山吧!”
一阵痴痴地笑,心里却是怅然。
快乐也伤感的日子,我们祈望走出那片土地,又实在害怕远离那份相聚。
渐渐地,吃苹果时的欢笑越来越少了。快高考了,这样相聚的日子在每个人的心底数过,谁都舍不得,可谁也不说什么。4个人都不是善于表达感情的人,而对这份友情的重视,更使我们吝啬言辞,4个人都懂的,虽然只是沉默。
最后一天,晚饭谁也没吃,就那样坐着,不哭也不笑。许久,我拿出一个苹果,红红的,最漂亮的一个,4个人终于抬头,会心地一笑。一个秘密珍藏在彼此心底,像绽开的莲花,圣洁又美丽。我咬了一口,递给陈辰,然后玭玭、丹丹。脆脆的,果汁顺着嘴角流下。4个人孩子一般地边吃边笑着。
那天的苹果吃得最干净,也最有滋味。
那天我们没有像别人那样哭着告别,4个人笑着各道珍重,然后不回头地走出校门。
经历高考,我们考上了4所不同的本科院校。天各一方的日子,书信往来,几句轻轻地问候,淡淡地安慰,有时也通通电话,言语间仍是痴痴的。陈辰感伤,怀念旧日,忘了海的颜色,我告诉她,海的颜色就是我们曾共同仰望的那抹晴空。海的这边除了山、还有思念。4个人心底放不下的是一份牵挂。
走在异乡来来往往的人群中,看着别人热热闹闹的笑脸,突然感觉自己很孤单。于是怀念4人吃苹果的日子。
轻轻地咬一口,唇齿留香,淡淡地,似旧日的心事。道不明,只心知。
想念3个最好的朋友:陈辰、玭玭、丹丹。
15.远方的树叶
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
初三开学的时候,正是树叶纷纷飞落的季节。据说班里要转来一个女孩,她的家在很远的地方。男孩望着窗外不远处的一棵树,树叶随风像蝴蝶一样飞舞,偶尔也会有一两片被风从窗口吹进教室。女孩来了,就坐在男孩前面。男孩轻瞥了一眼女孩,看到了又一片叶子从窗口飘了进来,于是想:她大概就是一片叶子吧,一片从远方飞来的树叶。
初三是段几乎没有空闲的日子,每个人都有好多事要做,无暇顾及别人。女孩坐在前面好久了,男孩一直没有注意过她,或许因为太忙,或许因为她是那种不漂亮、不爱笑,也不爱讲话、什么时候都安安静静——总之,太平凡的女孩。
一个阳光很灿烂而又没风的下午,班里上着乱哄哄的自习课。教室里的空气暖烘烘的,流动速度很慢。男孩懒懒的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发现班里除了自己和前面的女孩之外,所有的嘴都在发音。他觉得该和女孩说些什么,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想想还是算了。男孩照旧趴在桌子上,闭上眼睛他迷迷糊糊地想:远方的叶子真是与众不同。
秋天要结束了,秋雨却下个不停,乱乱的,让人的思绪也像雨丝一样飘忽不定了。男孩顶着雨踢了一中午的球,头发和衣服都湿漉漉的。当他提着泥乎乎的球鞋拐过楼梯时,看到女孩站在阴暗的角落里,低着头,头发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表情,只看见脸上一道道的亮白,手里捏着一封信。男孩停住了,注视着阴暗中的女孩。她看起来是那么单薄、无助。男孩想过去安慰她,可说什么呢?站在那儿,他犹豫了很久,怎么也提不起走过去的勇气,最后还是慢慢地转身踏上了楼梯。走了几步他不由转身,女孩看起来更加脆弱了。他感觉女孩很可怜,于是深深地鄙视自己的懦弱,转身逃似的跑掉了,楼梯上只留下一阵响亮的脚步声。
男孩开始注意那个安静流泪的女孩。她总是形单影只,很无助的样子。于是男孩经常向她借些练习本、橡皮、尺子之类的东西,或者找些话题来聊。男孩想,只要仔细看,每一片叶子都有自己的美丽,比如女孩,她爱书,也读过很多书,有时让人觉得她也是一本书,一本平和不张扬但充满灵性的书。一次他在女孩的练习本上看到了几个字——“独在异乡为异客”。整整的一张纸只有这几个字。他的心好像被猛地揪了一下,一股酸酸的滋味横在嗓子眼儿里,咽得他有些难受。他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女孩的背影。
班里发了一本集着名家散文的书。除了女孩以外每人一本,因为她是新生。女孩向男孩借过书,欣喜地翻阅着,脸上露出很甜美的笑容。还书时她很认真地看着男孩说:“这本书真好。”男孩只随口答了一句:“是吗?”看着女孩,男孩闪亮的眸子里映着她眼中流出的遗憾。
第二天早上,女孩桌上端正地摆着昨天发的那本书。一向准时上学的男孩不知为什么直到铃声响过,才匆匆忙忙走进教室。一见他来了,女孩欢快地把书捧给他看,双颊因激动而绯红,用异样的眼光看着男孩的眼睛,好像希望能在他眼里找到什么似的。男孩显得有些慌乱,不敢看女孩的眼睛,忙接过书掩饰。翻开书,扉页上有一行飘逸的字——“你在他乡还好吗?”字体和男孩的大不一样,落款没有署名,只是“送给XXX”。男孩随手翻了翻书,眼里闪动着得意的神采,他很夸张地惊叹了一声,故作神秘地问:“谁送的呀?”笑着把书送给女孩。女孩没说什么,看着他,淡淡地笑着,接过了书。
坐在位子上,女孩呆呆地看着书,爱惜地抚弄着。阳光从窗子照进教室,有一缕柔和地伏在女孩的手和书上,女孩感到一阵温暖由手中传来。她抬头看着窗外,阳光分外灿烂,湛蓝的天空有一朵极白的云;树叶悠悠地飘动,对于将来未知的去向并不感到迷茫。原来秋天的美丽在不同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区别。女孩挪动了一下桌子,让阳光裹住全身。
女孩看到书角上的一点污渍,是昨天她不小心弄上去的。想着男孩若无其事的样子,女孩感到一阵温暖,不只是身上,还有心里。女孩仰起头,阳光照在她脸上,眼中有晶莹的东西在闪动。
在自习课上,男孩收到了一张字条——原来无论在哪儿,阳光都是一样的温暖。
16.爱的传呼
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他很爱我,爱得精心,爱得透彻。
刚开始的时候,他用电话约我,我接了电话装作很随便地说上几句,让父母听着很平常,毕竟那时我只有十八岁。有一天傍晚我们又一次见面。他表情严肃地对我说:“今后我不会再打电话给你了。”我的心怦怦跳起来,目光凝滞在他的眼睛上:“为什么?”这时他诡谲地一笑:“为了这个。”说罢塞到我手里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机!”我惊喜地叫起来。他双手抚着我的肩头说:“这台汉字机送给你,以后我会经常呼你。”我调皮地说:“如果我离开这座城市,你就呼不到我了。”他挺得意地摆摆头:“这台机器我办了漫游,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会呼到。”我又问他是哪个寻呼台,号码是多少,他说:“这是爱情专线,号码不公开。”从此以后我每天都把它秘密地带在身上,一刻不离。
也许是爱情来得太迅猛,我显得措手不及,有一种承受不了的感觉,就像糖吃多了牙便疼。于是我想到爱情应该更浪漫一些,于是我想出了一个自以为浪漫的主意。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经历了一次生命的挑战;也正是因为这个浪漫的主意,才使我深刻地体验爱之于生命的伟大力量。
那个周末的早晨,我静悄悄地留下一张字条出了家门。坐上汽车奔邻近的县城而去。万万不曾想到,我正在走向一场灾难。
在自认为挺新鲜的县城里转了一个来回,脚步渐渐发沉,像阴暗沉重的天空。我随便买了两个面包,一只火腿,然后找到一家有淋浴间的旅馆住进去。我把那些吃的东西放在房间茶几上,迫不及待地冲进狭小的浴室。就在我准备脱衣服时,脚下一阵晃动,我急忙扶住一根铁管,心里颤抖个不停。这是怎么了?是错觉吗?事实很快证明,这一切并非错觉,因为第二次晃动随即出现了,而且还伴随着急促、沉闷的断裂声。我的全身都开始颤栗。当我刚刚意识到灾难即将发生的刹那间,第三次剧烈的晃动出现了,随即一阵轰鸣,屋顶向下压来,灯熄了,什么东西重重地砸了我的肩头一下,接着身边这块狭小天地充满了呛人的灰尘味——残酷的地震发生了,无边的黑暗和无边的恐惧把我紧紧地包裹起来。身边依然有咯吱吱的声音,大概是那几根结实的水管在呻吟。我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拼命地放声号叫,拼命地拍打、撕咬浴室的门板。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折腾几个回合后,我无力地蜷缩在阴凉冷漠的地面上。
不知过了多长时候,忽然腰间突突地一阵颤动,机!我匆匆地摘下它,在一片漆黑摸索着按到了键子,显示屏立即放出了荧绿色的光芒:“林先生请你七点钟到老地方见面。”读着这句话,泪水又一次涌出,滑过嘴角,咸咸涩涩。他一定不知道我已经被黑暗囚禁起来了;他一定喜滋滋地站在“老地方”等我;他一定拿着一束红玫瑰或者其他什么小礼物,藏在身后准备让我猜测;他一定会越等越失望,因为我不可能赴约了。我的腿发沉,头也发沉,肚子里咕咕直叫。我想起茶几上的两个面包和一只火腿,它们正散发着香味,丝丝缕缕,我仿佛已经闻到。以前曾听长辈人讲过,人在死前没吃饱饭,死后就变成“饿死鬼”,谁都不愿意做饿死鬼,所以死前要吃一顿饱饭。而我,恐怕连这个起码的要求都实现不了了。想到这里,黯然神伤,全身毛骨悚然。这是我平生中第一次品味孤独、悲怆和恐惧。
机又一次在我手中颤动起来:“林先生问你在哪里,请速回电话。”我不可能回话了,即使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他也无能为力,大自然的力量又有谁能抗拒呢?我渐渐地冷静下来。面对无法挽回的死亡,我别无选择,只好冷静面对。大约十分钟过去了,机第三次震动:“我去你家看到了字条,请火速回家。”我有些惊喜,他知道我在这里,可是他知道这里已经发生地震吗?我的内心一阵躁动,冷静又离我而去了。
机第四次震动:“我听到了广播,知道你那里发生了什么,相信你此时正拿着机读我的话。我们很快会见面。”似有一缕曙光在眼前闪现,忽明忽暗,若即若离。
我期待着机的第五次震动,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双手棒着的机上,它成了我生命惟一的寄托。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机却像疲惫的孩子睡着了。这怎么了?他在干什么?他也疲惫得睡着了吗?不,他不会睡着,他一定比我更焦急,更担心,因为在他心目中,我比他还重要。
已是深夜了,我一点睡意都没有,更确切地说,我担心一觉睡过去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机终于震响了,这是第五次:“我去找你,车不通,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无功而返。我相信你不会出问题,你是一个聪明又好运的女孩。我等待你的归来!”
第六次,第七次……我在他一次又一次的传呼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小时,不知不觉间已过了两天两夜。然而死亡的阴影还是越来越紧地箍住我的全身,我仿佛看到自己体内的鲜血和肌肉正被一条黑色的巨蛇一口一口贪婪地吞噬。我马上就要垮了,记忆中的一切都随着我的思想被狂风撕扯着,无情地抛进滔滔大海,起初还随波飘摇,接着渐渐向下沉落。就在即将沉落到海底之际,机第三十八次,也许是第四十八次或四十九次震动起来,那震动像磁极,牢牢吸住了我身体内残余的所有能量:“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举行哪些仪式?从现在开始我们分别设想一下,日后评选出最佳方案。”结婚,婚礼,实在太诱人了。在他的牵引了,我陷入了遐想之中。我听说过海底婚礼,两个人双双潜入大海,像鱼一样自由自在穿梭在海洋世界里,那该是别有情趣吧?还有一种跳伞婚礼,与白云并肩飞在空中又是怎样的感觉?我又一次振作起来,俨然我们的婚礼即将开始,海底或者空中,录像师也早已做好准备整装待发……人生多么美好,又有多么美好的人生等待着我啊!
第六十次,第六十一次……
他一次又一次向我传呼,一次又一次给我注入生命的活力;一次又一次把我的生存信念从崩溃的边缘拉回来;一次又一次丰富了我对未来的美好渴望。
度过了漫长的四个昼夜,我终于获救了。当我看到他纸一样惨白的脸,火一样红的眼睛,一下子明白了世间最为珍贵的东西就是爱。他拥抱着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坚信爱的力量是无穷的!”然后就昏迷着倒下了。
我感谢救援人员,更感谢他给我的每一次传呼,因为是爱情专线发出的生命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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