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f
一千遍的孤单
听了快一百遍周杰伦的〈浪漫手机〉,感觉在这里,孤单却是以一百的倍数成长。
早班的飞机到东京,下机时阳光灿烂。车子飞驶在高速公路,旅行有时代表一种忘却言语的状态。但我喜欢。我想不说话。
到了饭店,将一切安置好,却不想出门了。该办的事很多,但就是不想动。灵魂紧紧地跟着自己想要安静,幷且窃喜着在三十二楼高楼房间的无声无息。
我躺在床上,仿佛看见她四处飘荡,在不大的空间里。安静微笑地拥抱着一点声音也没有的这一刻。
有时候我常常会觉得我不在现场,这好抽象。就好比说,那些美丽的时尚派对、那些代言要推销的工作、那些应酬的场合,我常常是身体在灵魂却不在。
我的孤僻或我的爱热闹,都必须是和熟的人在一起。我慢热、不深交、其实也怕生。但我的工作幷不能这样,所以,我最好的方式就是把自己分裂,一个活泼开朗耍宝的给大家,一个深沉怕生不爱言语的留给自己。
可是今天,灵魂乖乖地跟着我喔,非常自在地和我的身体粘在一起。
每次看到那些说我赚多少钱的新闻,我都会不寒而栗。可是也知道这是记者的好意,在这个身价代表你红不红有没有人气的物质时代里,我们其实根本没有赚那么多钱,可是为了炒作,这个世界必须有一些遵守的游戏规则。
所以到今天,我都不愿意在台湾宣传我在写部落格,我怕陌生的人闯入,而我太真心,会被误解。
我一直都是……眼睛和文字最诚实的啊。
结果一直懒到黄昏,看到了眼前美丽的景象。
没有道理,忍不住地哭了。
哭得还蛮用力,是非常健康地狠哭了一顿。
对于很多事情还会困惑的自己,对于还没变成得道高僧、还很多情绪的自己,我也知道很幼稚,而且幷不适合自己的身分年纪,可是为甚么,到现在听到〈流浪的小孩〉,我都还会觉得那是我想说的,从来没有更改过。
带来的书《写作》里莒哈丝说:
写作的人永远应该与周围的人隔离。这是一种孤单。作者的孤单。作品的孤单。身体的这种孤单成为作品不可侵犯的孤单。我不曾对任何人谈到这点。在我孤单的最初时期,我已经发现我必须写作。我写作。写作从未离开我。
而我一直想告诉你们的是,幸福的生活不代表身体里的某一些本质会消失,我不写我会觉得我将寂寞而死,我如果不思考人存在的本质意义,我就无法写作。这是一个美丽却折磨的循环。但我出生还没学会爱人时,我就爱上了字,我已经分不清楚,是因为要写所以感情丰满细腻,还是因为感情丰满细腻才要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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