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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高三症候群

    像一双翅膀自由自在飞翔像毕卡索的画像

    幸福是说不出酸酸甜甜的糖

    你会一种魔法让夜晚都发光

    123睁开眼美丽人生在月光下跳舞

    都忘了有地图只有手心的温度

    我们慢慢走过花草香的小路——

    梁静茹《美丽人生》

    渐渐地喜欢上夜晚。

    爸爸妈妈都入睡了以后,我可以不必再装模作样的微笑或是思索。所有的伪装都可以卸去,我用最真实的心情在电脑下敲下一些字,给自己。在这之前依然是上网,QQ很久没开了,就算开,也没有什么好友。信箱里依然有一封信,这回的落款大大方方地写着“于枫”两个字。信很短:“习惯了每个周末往你信箱里发一封信,节哀顺便,祝一切都好。(别忘了周一要考英语)。”

    我回了信,也很简单:谢谢,晚安。

    虽说因为于枫,昨晚的我多少有些难尴,但我相信这些误会迟早都会消除。晚上有过一个电话,来电显示是细细家的,不过她没有说话,“卡嗒”一声挂掉了。我也没有打过去。还是不要解释最好,越描只会越黑。

    我只希望她不会太过烦恼。我也相信她不会,照她的性格,应该会比我更先忘了这件事才对。

    我写给博文的故事开始变得越来越长,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若即若离》。博文带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虽然离去却又仿佛从未离去,让我不忍回忆却又偏偏回忆。我一边敲下一些细节一边更多地认识自己,在这之前,我从没想到自己竟是这样一个怀旧得要命的人。

    那晚的写作相当的顺利,写到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我会回来的,无论我走得多远无论我走到哪里”的时候,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删掉了那个句子,那个酸酸的句子,我不情愿看到它。

    凌晨二点,我写累了,又睡不着,于是跑到阳台上去看星星。对面阳台上的窗哗的一下拉开来,是凌夏,他正在抽烟,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灭。

    “嘿!”我说,“唱歌可要保护好嗓子。”

    他笑:“这么晚还不睡?”说完了又紧接着说:“可别告诉我你睡不着。”

    他先知先觉,我要出的话只好堵在喉咙口。好半天才转换好话题:“对了,你的乐队叫什么?我一直忘了问。”

    “秀水街。”他说。

    “你好像对秀水街情有独钟?”我好奇地说。

    “小妹妹,这可不是我喜欢的话题。”他狠狠地灭掉烟。

    “对不起。”我说,“我睡觉去了。”

    “敏感的小姑娘,所以容易受伤。”凌夏说,“即然都睡不着,不如我们聊聊吧。”

    “我可不愿意再为一个陌生人受伤。”我开始反击。

    他笑:“高三很苦吧?”

    “废话,难道你没念过高三。”一说到高三我就浑身没力气,于是把手肘放在阳台上,撑起我的下巴。

    “当然念过,念书念到眼睛滴血。天天对自己说,你考不上就完了,考不上你他妈就去死吧。”他说粗话,不过并不显得粗俗,一双眼睛在夜里闪着迷人的光茫。

    “我很喜欢你的歌词。每一首歌。”我由衷地说。

    “听说你作文很不错,常常发表文章。”

    “你听谁说起?”我惊讶。

    “和叶阿姨讲电话的时候她提起的。”凌夏说,“我在和她商量,要把这边的门窗都换掉,以后就可以在家里排练了。”

    呵,真没想到他和别人讲电话时居然会提到我。

    “你学什么专业?”对他好奇,我继续采访。

    “国际贸易与金融。”他很老实的答。

    “哇,你一月拿不少钱吧。”

    “多少算多?”他机智地反问我。

    “吃喝玩乐足够就行。”我说,“再说你赚两份工资,很多人都想的啦。”

    “唱歌不赚钱。信不信由你。”他说,“我只希望可以把乐队养起来。”

    “你挺白痴的。”我说他。

    “都这么说。”他照单全收。

    “我也挺白痴的。”想起博文,我骂自己。

    “会忘掉的。”凌夏完全知道我在说什么,他安慰我说,“偶尔想起,痛也是一刹那而已。岁月会把你渐渐地变得无情,呵呵。”

    他的口气多像叔叔。

    我沉默,再次跟他说再见。

    “好好睡。”他叮嘱我,“一觉醒来,艳阳高照。”

    “下周末我再去听你唱歌。”我说。

    “高三咧,”他扫兴地说,“别太任性。”我转身走掉。关上阳台门的时候,想起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和某人挺像。

    我真的,挺,白痴。

    星期一一大早,叶细细在学校门口等我。见了我,忸忸捏捏地说:“对不起呵,前天发酒疯咧。”

    我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拍拍裤子不以为然地说:“什么事?我早忘了。”

    “嘿嘿嘿。”她不好意思地笑着,拍马屁似的过来要替我推车。我赶紧说:“拉倒吧,你细胳膊细腿的,被人看见还以为你欺负你。”

    “你就欺负我吧。”叶细细肯求地说,“你看我居然说出那些混帐的话!”

    “打住!”我可不想再提。

    “YES!”叶细细说,我没想到一向开朗大方的她竟比我还不能释怀。我们默默地走了一段路,她终于说出最想说的话:“不要告诉他,可好?”

    “细细。”我停下来微笑着看着她说,“我真的忘了,也请你不要再放在心上好么?”

    “我听你的。”她说。

    走到教室门口的时候看到老丁,她冲我很慈祥地笑了一下。却凶巴巴地对叶细细说:“看你穿的是什么鞋子!”

    我这才注意到叶细细的鞋子,是双花花的卡通鞋,底很高,圆圆的头上顶着一朵盛开的大菊花,挺另类的一种美,老丁当然是看不惯。

    “快要考试了,心思还在这上面!”老丁继续唠叨着。正巧于枫背着书包侧身经过,也微皱着眉看了一眼叶细细的鞋,叶细细的脸微红起来,很不高兴地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早读课下了后,于枫走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本数学参考书说:“昨天逛新华书店看到的,顺便多买了一本,我想对你会有用。”

    “哦。我已经有了。”我赶紧说,“巧了,也是昨天买的。”

    “是吗?”于枫说,“那真是巧了。”

    “谢谢你啊。要不你给细细吧,也许她用得着。”估计细细正在朝着这边看,我压低声音,表情尽量自然地说道。

    于枫把书收起来说:“好呵,听说你请数学家教了?”

    “嗯。”

    “教得还好吗?”

    “一般吧。”我说,“就昨天来过一次,听说是师大数学系的尖子,不过我问他一题他起码算了十五分钟,还跟我妈提出要交通费,呵呵。”

    于枫笑:“有什么不懂的你也可以问我。”

    “好的。”我说。心里却想,我可不想挨叶细细的白眼和拳头。

    他终于从我的位置前走开。走到叶细细座位的时候,我发现他并没有把那本参考书递给她,而是径自地走了过去。叶细细很努力地埋着头,没有跟他说什么。

    第一堂是老丁的语文课。她的课上我一惯是神游四方,不知不觉又开始构思起我的长篇小说来。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叶细细正被抽起来回答问题,我听到她很大声地回答说:“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知道。”老丁生气地说,“那么大声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还有什么值得得意的!?”

    “不知道!!”

    叶细细这声“不知道“比上一次还要大声和理直气壮。

    全班笑得一塌糊涂。

    老丁吓一跳:“吃错药啦?”一边问一边从讲台上下来,一直走到叶细细的身边。把她书下的纸一抽说:“倒让大家都来看看你画的是什么!”

    那张画被竖起来,画上是一个美少年,穿着夹克衫,有一双沉默而深情的眼睛。有好事的男生喊起来:“这不是于枫嘛!”

    叶细细从老丁手里扯回那张纸,在瞬间撕得粉碎,人就趴到桌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老丁也绝,课也不上了,人靠在叶细细的桌上,抱起双臂,一幅“等你哭完我再上课也不迟”的样子。于是教室里安静极了,只剩下叶细细的哭声,一声比一声急促。好在下课铃声及时地响了,老丁对着继续哭的伟大事业的叶细细大声说:“哭完后来我办公室!“

    说完,人收拾起教案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我第一时间跑到叶细细身边,埋下头哄她说:“好啦,别再让人家看好戏了!”

    她不理我。

    我挠她痒,她很不高兴地把我的手拂开了。我只好走到于枫身边说:“去劝劝啊,眼睁睁看她这样哭啊。”

    于枫站起身来去了,果真是一物降一物,没一会儿叶细细就不哭了,站起身来和于枫一起出了教室。

    我心稍安。

    我相信于枫有能力让叶细细安定下来。

    高三了,压力大,偶尔犯点神经是正常的事,相信老丁也不至于太过为难她。果不其然,她一会儿就从老丁办公室回来了。一上午的课老师都在留堂,我也没时间再去跟她说话,一直到中午放学,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我喊她说:“走啊,快去食堂。”

    “吃不下。”她有气无力地说。

    “还在发酒疯?”我没好气地问她。

    “你去吃吧。”她说,“晚了打不上饭了,别管我。”

    “那我就陪你饿吧。”我把饭盒往她桌上一放。这招挺管用,她站起身来说:“要不我们出去吃点好的?”

    发脾气的人最大,我只好乖乖地陪她到必胜客。再乖乖地掏钱请客,只求她大小姐可以开心。

    说是不饿,谁知道她吃得比我还要多,一大块的披萨塞进嘴里瞬间就无影无踪,我好心提醒她:“小心会长胖。”

    “胖就胖。”她说,“反正也没人在乎。”

    “你呀,我看是得了高三综合症。”我骂她说,“没有一天是正常的。”

    “你说他为什么不喜欢我?”叶细细忽然抬起头来对我说:“你跟我说实话,我是不是很不可爱?”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可他居然这样对我。”叶细细把叉子往桌上一摆,眼圈在瞬间就红了。

    “在我看来……”我慢吞吞地说,“叶细细是个挺可爱的女生。而于枫,他也非常喜欢你。你完全是在庸人自扰。”

    “真的?”她不相信。

    “他不是天天替你补课?你一哭他不是赶快来劝?你用用脑子嘛,整天都不知道是在生什么闲气!”

    她卟哧一笑,嘴里却仍然说:“他那样做,还不都是被逼的!”

    “其实以前,博文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也不觉得,可是现在……”我说不下去了。叶细细见我语气不对,赶紧说:“对不起,对不起,伤心的往事别再提。”

    于是我们都低下头来狂吃,吃得饱饱的回到学校。只见于枫正坐在篮球场边看书,见了我们站起身走过来说:“去哪里了,到处都找不见你们。”

    “你管我?”叶细细骄情得要死。

    “去必胜客了。”还是我老实。

    “下午要考英语。”于枫说。

    “要你提醒!”叶细细越发不像话。

    “你今天怎么回事?”叶枫也火了,“我看老丁说得没错,真是吃错药了!”

    我作势走开,让他们这对冤家吵去。叶细细却硬拉住我不放,“你别走,人家等了这么久,你一走还不失望死!”

    “叶细细你别胡说。”我呵斥她。

    “我是胡说吗?”叶细细看着于枫,“我给你机会,你现在可以告诉天意我是不是在胡说,你有胆子就说!”

    “疯了。”于枫把头扭到另一边,气咻咻地看着天空。

    “还是不够胆子哦。”叶细细讥笑着说,“早上送复习资料的时候倒是挺有胆子的,只可惜人家不领你情,碰了一鼻子灰吧。哼!”

    原来她真的什么都看到。

    于枫被她这么一说,脸上挂不住了,看了看我们,拂袖而去。

    叶细细扑在我身上大哭起来。我连忙把她拉到操场边上,无可奈何地说:“你今天就折腾我吧,把我也折腾出毛病来你就遂心了。”

    “我太失败了。唯一的安慰是败在你手下。”叶细细的哭声总算小下去。我被她哭得心烦意乱,狠狠心说:“像你这样的疯婆子,我要是于枫我也不要你!”

    “我也不要他!”叶细细说,“我从今天起就跟他一刀两断,明天就找个新男朋友给你们看看!”

    “佩服。”我说,“我等着看。”

    “夏天意你没人性!”她喊道,“我失恋呃,你好歹安慰我一下不行啊。”

    “安慰。”我说,“您挺住。”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开始乱骂,好在我不是男人,所以继续留在她身边等她的疯劲下去。

    “我不去上课了。没脸。”她说,“我想出去走走,你替我把书包拿着,放学的时候我在‘鱼鱼吧’等你。”

    鱼鱼吧是我们学校附近的一家漫画吧,书挺不错,一杯咖啡只卖五元,凭学生证还可以八折,挺不错的。

    出去走走也好。看她那样也没办法正常上课。

    “好吧,别乱跑。”我叮嘱她,“走走心情就好了。不是还要考上海的大学么,下不为例,再胡来我可饶不了你。”

    “去他妈的上海!”叶细细说完,转身就跑掉了。

    我决定和于枫谈谈。

    那天的英语试试题格外的难,考完后交卷已经近六点。我背着我的书包,一只手拎着叶细细的,喊住于枫说:“等我一下?”

    “她去哪里了?”于枫问我。

    “你若真关心她就不要这么气她。”我说。

    “冤枉啊,大人。”于枫也有幽默的一面。

    “喏。”我把书包递给他说,“她现在正在‘鱼鱼吧’看书呢,你去赔赔礼,只当一切没发生过。”

    于枫把书包接过来,对我说:“别信她的那些鬼话,无论我做什么,你应该知道原因。我和他一起长大,如亲兄弟一般。”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他”是谁。我用手势制止他说下去。然后我说:“细细挺敏感,你不应该让她伤心。”

    “你们女生……哎。”于枫话说了一半,拎着叶细细的大书包走掉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是想说女生的心思真是难猜,呵呵。

    我回到家,有个远房亲戚今晚六十大寿,爸妈都去吃饭了。我吃完一碗泡面,想想叶细细和于枫,觉得心里很烦,正好听到凌夏开门的声音,我就一把拉开了门。问他:“怎么你没去秀水吧?”

    “今晚我们乐队休息。”他说,“吃过了?”

    “吃过。”我靠在门边,“你呢?”

    “在外面糊了两口。呵。”他笑着邀请我,“要不进来坐坐?”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进凌夏的家,上一次只是在门口看了看。他有很多的CD,差不多摆了半面墙。那多CD都是我从没见过的,我好奇地拿在手里看了又看。凌夏递给我一罐饮料,在我身后说:“这些都是我的宝贝。十年前我就开始收集了。”他把一盘黄舒俊的CD拿在手里对我说:“这里面有首《未央歌》听过吗?高三的时候,我差不多天天在听这首歌。”

    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未央歌》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作者是鹿桥,里面有四个主人公分别叫蔺燕梅,童孝贤大余和宝笙,后来,歌手黄舒俊把这个故事改成了一首歌,相当不错。来,我放给你听听听。”

    当大余吻上宝笙的唇边我总算了了一椿心愿

    只是不知道小童的另一个秘密是否就是蔺燕梅

    在未央歌的催眠声中多少人为它魂萦梦牵

    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

    我的朋友我的同学在不同时候流下同样的眼泪

    心中想着朋友和书中人物间究竟是谁比较像谁

    那朵校园中的玫瑰是否可能种在我眼前

    在平凡无奇的人世间给我一点温柔和喜悦

    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蔺燕梅你知道你在寻找你的童孝贤

    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你知道你在寻找一种永远

    我的弟弟我的妹妹你们又再度流下同样的眼泪

    喔!多么美好的感觉告诉我你心爱的人是谁

    多么盼望你们有一天真的见到你的蔺燕梅

    伍宝笙和童孝贤为我唱完这未央的心愿

    这个叫黄舒俊的歌手我以前并不熟悉,这首叫《未央歌》的歌也和我以前听过的很多歌非常的不同,“在寂寞苦闷的十七岁经营一点小小的甜美……”这歌词简直美得不可思议。我由衷地对凌夏说:“真好听。你把歌词给我抄抄,我一定要把它推荐给叶细细。”

    “那天和你一起来听歌的小姑娘?”

    “是啊,”我说,“她最近老是发神经,发得我也差点神经错乱。”

    “呵呵。”凌夏笑着说,“黄舒俊还有首歌叫《恋爱症候群》,我们那个时候就老称自己是高三症候群来着。不偶尔发点疯那非人的高三怎么过得去?”

    “叶细细要听你这么说一定对你无限感激。”我不好意思再呆在他家里,于是说,“我得回去看书了,”

    “等你考完了,我天天放好听的歌给你听。”凌夏送我到门口,手忽然拉住门把说:“等等。”

    我看着他。

    “晚上别再那么晚睡,第二天该没劲上课了。”

    “那你晚上还在阳台上唱歌吗?”我问他。

    “你要是想听,我就唱首《催眠曲》吧,呵呵。”

    “那就算了,别在我作业没做完的时候就把我唱睡着啦。”我笑着一把拉开门,正看到从楼梯上走上来的妈妈,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早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一个便当,想必是给我带的晚饭。

    她肯定也没想到我会从凌夏的房间里走出来,于是人怔怔地呆在那里,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样子。

    我心里咯噔一响。

    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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