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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琐记

    如果说恋爱是从一个人的心灵走向另一个人的心灵,那么,建立家庭之后的夫妻,就是两性之间的心心相印。

    越过充满了诗情画意的恋爱阶段,随之而来的便是长期的、由无数平平常常的白天和黑夜组成的家庭生活。这也许没有恋爱时期那样罗曼蒂克,却更需要热情、信赖、忠诚和应付种种琐碎家务,超越日常烦恼的修养和能力。

    可不可以这么说,成了家,爱情才真正地开始。

    黔灵山耸立在贵阳城的西北面,我们小小的家庭,就在这座云贵高原名山的脚下。是沾了这座名山的光吧,我们的楼房也高高地凸显在坡顶上,周围六层楼、七层楼的屋顶,全在我住的五层楼下面。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半座城的风光,可以望到城外那逶迤起伏、连绵无尽的山山岭岭。尤其是在气候变化的时候,云去雾来,那米色的稠雾紧裹着山巅,那乳白色的蒙纱雾在岭腰和谷地里缭绕着、一缕缕一簇簇地飘散着,那意境真是美极了。

    高有高的好处,自然也有缺点。从我1982年3月由偏远的猫跳河畔搬到这里,至今,除了节日之外,我们家厨房的自来水龙头里,白天从来没有水。

    开门七件事里没有水,可没水要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从搬进新居开始,妻就同我分了工,由我负责守上半夜,她守下半夜,恭候水龙王降临。

    这样的生活真是没啥诗意可言,常常搞得很累、很疲乏,情绪大受影响。不少人曾问我,你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4年多时间,就这么过来了,而且看来还得这样子过下去。

    唯一可以自慰的是,我们夫妇之间,从未因为断水、缺水、等水、盼水这件事互相埋怨责怪。两人结合了,就得一起分担人生道路上所有的困难、挫折和苦恼。拿她自己的话来说:“既然我在千千万万个人中间碰到了你,我就认了。我从没想过要沾你这个作家什么光,你在追求我的时候,只是个什么都不是的小知青。”

    这是大实话。

    她嫁给我的时候是个工人,现在还是个工人。她从没要我设法替她调换过工作。我呢,脑子里倒是想过的,确实也不是不可能。但同她一讲,她就说:“算了吧,我的事你还是少费神,多花点精力在写作上吧。”她不是党员,没有入过团,她只是个普通工人。她对我讲这些话,决无向我表示进步和觉悟的意思。我相信她说的是实话。

    我们天天生活在一起,我总忍不住久久地凝视着她,想了解她脑子里闪现的哪怕是稍纵即逝的念头。这是不是爱情我讲不清楚,对我来说,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追溯起来,这习惯还是在我们相识的初期就养成的。屈指算来,我们结婚有7年多了,而我们相识,竟有17年了。

    我们相识在插队时。至今我还记得连接我们两个生产队之间的那条小路,那条弯弯曲曲、时而落下谷底时而爬上坡去的小路。在初认识的几年间,我们在那条小路上不知走了多少个来回。雨声淅沥的夜晚,我们撑着伞,任凭雨点子稀疏地笃笃有声地打在油布伞面上,我们慢慢吞吞地沿着小路,绕过水田,绕过坡土,走进幽静的树林。路窄,我们不能并肩走,只能一先一后。明月在天的夜晚,我们在青杆桦树林子里徘徊,在地面绵软的针叶松林里默默地相对伫立,话在这时候是多余的,即便有,也都在白天讲完了。但我们仍不想分离,静静地悄悄地倾听着风掠过树梢,掠过山崖,入神地瞅着清幽的月光在树林子里投下浓密的、斑驳的影子,好奇地遥望离得远远的山寨上的朦胧灯光。秋末冬初的农闲时节,我们相约着去路边的林子里捡干枯脆裂的松果;雨后的黄昏,树叶子上还挂着露珠般的雨水,我们戴上斗笠去捡鲜美的香菇;烈日当空的酷暑,我们能坐在树荫底下,足足呆一整天……那时候我19岁,她17岁,我们都还太小太小,我们都把爱情看得十分庄严和神圣,也许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朝朝暮暮之中加深了相互的理解。“爱,是理解的别名。”这话是不是泰戈尔的名言?

    她是我妹妹的同学,在紧挨着我们寨子的隔邻大队当知青,放假赶场的时候,她常常来找我妹妹玩。我们常留她吃过晚饭再去,她一个人回去不安全,我妹妹送她呢,一个人走回来也怕。于是乎妹妹常让我送她,起先纯粹是送,后来我盼着她来,希望她晚上走,我好去送她,再后来我们便在这条山乡里的小路上幽会了。山乡里的劳动是繁重的,知识青年的业余生活是枯燥的。我之所以能在插队落户的岁月里坚持埋头写小说,一多半都是因为爱情的力量在鼓舞着我。

    已经走过来了的这条生活的路,也像两个山寨之间的小路一样弯弯曲曲,崎岖不平。1972年冬天,她抽调到水电厂当学徒工去了,而我仍然还孤零零地生活在荒寂僻静的寨子里,直到1979年。我们之间仅靠书信相互联系,沟通感情。我们是在1979年的元月结婚的。结婚的时候,我还没有工资,连粮票也没有人付给我。而她已是个带着几名学徒工的老师傅了。婚是在上海结的,借的我妹妹那间小屋,想到还将回到遥远的山区,我们几乎没有添置任何东西,仅花一百几十元请了少数亲友。我当时也觉得很寒碜,不过我们更多的是觉得满足,分离了整整六七年之后,我们总算走到一起来了,总算可以一道携手并肩去走今后的生活之路了。婚后我随她来到山清水秀的猫跳河畔水电站,那里的山野散发着清新的泥土气息,那里的草坡上总有各种野花开放着,隔着深渊一般的河谷,时常还能听到猿啼鹿鸣,星期天到山坡上去,总能采回好多草莓和香菇。风光可谓美,山水可谓秀,但毕竟是人迹罕至的山沟,困难是明摆着的。首先是没有房子,她住在集体宿舍里,我也在另外的男职工屋子里搭了个铺。后来同她住一个屋的女生结了婚,那间小小的五个平方米的宿舍才分给我们。再后来电站正式盖了家属宿舍,我们总算分到了两间屋子,有了一个稍稍像样的家。1982年初往贵阳城里搬的时候,我对猫跳河畔还真有点留恋,没有什么特殊原因,就是因为我的长篇小说《我们这一代年轻人》、《风凛冽》、《蹉跎岁月》是在这里写出来的,我的一些中篇小说也是在这里写出来的。这里远离市井的喧嚣,远离人世的烦扰,长途客车两天来一回,报纸只能看隔开一个星期的,是个安心写作的好地方。

    从插队落户生涯里走出来的对对情侣,大约都有这样的体会,在经历了很多的分离,在有过很长时间的两地相思之后,我们都更懂得了爱情需要珍惜,随着岁月的流逝加倍地珍惜。珍惜,就得有充分的谅解和必要的容忍。这并不等于说,在我们的小家庭里永远是阳光明媚,永远像小溪流水般地轻吟低唱。不是的。世上大概还没有一对永远也不闹矛盾的夫妻,在怎样教育唯一的儿子这个问题上,在我的小说进展到不顺利的时候,在她身体不适的日子里,我们免不了总要拌嘴,有时候也像所有的人一样会发脾气,甚至争得面红耳赤。但到头来总有一个人先冷静下来。而且在事后我们都会先检讨自己的不是。

    我得坦率地承认,我不是一个模范丈夫。我每天的任务仅仅是送孩子去幼儿园,到了傍晚再去把他接回家来。这对我来说,常常只是离开书桌的一种散步和休息。更多的时候,我总要等到她关照家中没米了,才想到该去买米;也总要等到她提醒我煤烧完了,才跑下楼去煤棚搬煤。这都仅限于我正在读书、看杂志或听音乐时,她才喊我。如若我正在桌前想着什么,写着什么的时候,她是决不喊我的。这样的默契不知是什么时候达成的。这决不是真正的男士风度,一旦意识到这点,我总愿意帮她去干些什么,或者在她干的事情中冷不防插上一手,以此表示自己也是个勤劳的人,但这类良好的愿望,往往是以我的“越帮越忙”、“出尽洋相”被她奚落几句而告终。

    尽管如此,我仍希望自己是个好丈夫、好爸爸。在孩子要求我的时候,哪怕再忙,我也陪她和孩子去黔灵公园走一走,爬爬山,在湖畔散散步,进动物园逗逗熊猫和孔雀。有时候,我真恨不得千方百计、挖空心思讨好一下孩子,给他买整套整套的小人书,给他买妈妈没买的贵重玩具,可不知为啥,孩子还是和他的妈妈更亲。

    为此我只得满怀妒忌地望洋兴叹,却又无可奈何。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我一年中总有半年要出差,要下基层去农村,要应付写作和编务,要一个接一个出去开有时候重要有时候不那么重要的会议呢。不过,只要我从外头回来,一回到我的坐落在黔灵山麓的家里,我总会感到疲劳和困倦会顿然消失,总会觉得温暖和在其他地方永远也得不到的快活。就如同游弋驰骋在辽阔海洋上的舰艇到了平静的港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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