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作家 | 港台海外 | 外国文学 | 青春校园 | 都市生活 | 韩 流 | 影 视 | 历史军事 | 古代文学 | 短 篇 | 读书评论 | 最新资讯
网络原创 | 言情 | 玄幻奇幻 | 科幻 | 恐怖灵异 | 仙侠修真 | 武侠 | 侦探推理 | 官场小说 | 鬼故事 | 盗墓小说 | 传记纪实 | 作家列表
  海阔中文网-读书坊->《记忆之城》->正文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被送走的哈利

    在我安静的二十五年……近二十六年的生活中,我的感情经历屈指可数,即便曾经对肖师兄产生过一点点我也无法形容的感情,但很快也就烟消云散。我妈妈曾经说过,我干脆嫁给电脑算了。

    我已经想到,“我有男朋友”这件事一定会成为本年度杜家头号新闻——尤其是这个“男朋友”还是个大明星。我暂时没有想过要通知父母,如果告诉了他们,我能想象我妈妈那满眼放光的样子,她一定会劝说爸爸赶快结束全球旅行飞回来把我和沈钦言好一顿参观。

    没想到第一个知道“我有男朋友”这件事的是荣佳明。

    他总是约我,我也不能总是拒绝,周末到底还是出去跟他见了面。荣佳明微笑道:“约了你这么多次,终于看到了本人。”

    我尴尬地笑:“不好意思。”

    “不过没关系,”他镇定自若地开口,“追女孩子,没有耐心是不行的。”

    我大吃一惊,差点掀翻了手边的咖啡杯,“追女孩子?”

    “虽然你大哥跟我说过你想当的迟钝,但我还是没有想到你会迟钝成这样。傻瓜,你以为我两次三番给你打电话是为了什么?我想追你啊。”荣佳明端正的脸上有异样的神采,我看得似懂非懂,只大致明白了一件事,他没有跟我开玩笑。

    “我还以为你是想利用我……”

    “利用?”

    “嗯……一般人都是这样的,知道我的工作性质后反应就是和你一样,先是请客吃饭,然后继续请我帮忙。”

    我忍不住想起自己若干次的经历。通常来说,对方知道你电脑技术不错后,人际关系都有同样的发展趋势——起初是修修电脑、杀杀病毒;其次是下下软件、找找资料;再次是找找注册码、破破软件;最后则是被要求给他们写写程序、建建网站,顺带解决各种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的麻烦……凡此种种,花样会翻新,思路基本不变。

    荣佳明扶额,“我不是这样。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追你。”

    我对感情之类的事情向来不熟稔,也学不会那些高级的手段。我觉得自己不能说假话,“荣先生,我有男朋友了……”

    他一怔,那样子像是被当面狠狠地揍了一拳。

    “我可从来不知道。怎么之前不告诉我?”他语气阴沉下来。

    “刚……刚刚确定的……”

    “什么时候的事?”

    我声音小得跟蚊子一样,“呃……最近。”

    他彻底愣住了,所有的表情都僵在脸上。

    荣佳明说:“和他一起去钓鱼的那个?”

    “是,是啊……”

    “你肯跟他出去也不肯赴我的约?”

    我哑口无言。他的问题很尖锐。但是,没错。我就是不乐意和他在一起。

    “他比我好?”荣佳明问我,拧着眉心,一副困扰不解的样子。他是真的有点疑惑。我更惊讶地发现,我居然在认认真真地思考这个问题。

    “哪方面?容貌,身高,财富?”

    我第一次意识到,我面前的这位荣公子可能有点自恋。我虽不太清楚荣佳明的“好”是哪方面,但能隐约猜到。我含糊地说:“他……都很好。”

    容貌,沈钦言比他好了太多——实际上沈钦言的容貌是没有几个男人有信心挑战的。在片场的时候不止一次听到摄像师和灯光师说他的脸怎么拍都完美,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身高,沈钦言一米八三的标准身材,股价匀称,什么衣服穿在他身上都那么赏心悦目。财富……从来不是钱财的问题,我自己也很有钱。

    我喜欢他,是因为他能把肩膀借给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长达半小时且毫无怨言;我喜欢他,是因为他低调而沉默的关怀;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的坦荡和真诚;我喜欢他,是因为他能在雷雨之夜陪着我去黑暗地地方……

    “……我希望你能介绍男友给我认识,让我知道谁赢了我。”

    这算是什么要求?不合常理,让人简直无力招架。

    “我想……不行,”我尴尬和紧张兼而有之,“再说,他也挺忙……”

    “噢,很忙。”荣佳明面无表情地和喝了口咖啡。

    我真想找人咨询一下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

    “荣先生,你不会真心想让我做你的女友吧?我觉得我们并不配。”我深吸一口气,“我有很多问题,我也不怎么漂亮、生活作息糟糕、不爱出门、讨厌喧闹的环境、家务事都不行……总之我没什么好的……”

    他脸色变了几变,把手里的咖啡杯放回桌上,再抬眸看我,“如果你觉得自己差成这样,那你怎么确信你那位‘男朋友’是真的喜欢你?”

    他特意咬重了“男朋友”三个字。

    我当然知道了。沈钦言去过我家,了解我的作息,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性格偏宅,而沈钦言也不是那种喜欢热闹的人。

    “他都知道,完全不介意我这些毛病……”我想一想,“他跟我很像。”

    我带着一身疲惫回了家。荣佳明实在是不好相与的对象。

    快到家的时候接到了沈钦言打来的电话,叫我中午去吃饭。我答好,脑子里却忽然想到,我现在这样,好像被他养着一样。

    这时我眼前一亮,一辆红色的跑车从我身边一闪而过,最后在15号门前的车道旁停了下来。

    我看到前门打开,沈钦言从屋子里出来,微笑着拉开了门,躬下身去和驾驶座上的人微笑说话。他平时不常笑,但我最近和他接触多了,也能分辨出来那是真心的微笑。我猜,或许性格原因,让他不得已保持沉静的模样。

    跑车的门打开,那是安露。我一惊,手压到了方向盘上的喇叭,车子哗一声响。

    下一秒那相谈甚欢的两人同时扭过头,看向我这边。

    沈钦言认识我的车,他跟安露点了点头,朝我这里走来。

    我摇下了车窗,仰起脸看着他。

    “回来了?”

    “先下车,我介绍朋友给你。”

    我磨磨蹭蹭地下了车,又瞅安露一眼,恰好对上她促狭的视线。

    在沈钦言开口之前,安露以玩笑的口吻开了口。

    “哦,这就是你瞒着我偷偷养的小萝莉啊?”

    小……小萝莉?这算什么?我呆了,沈钦言嘴角的微笑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一本正经的表情,“好了,小露,不要开我的玩笑了。”

    安露扑哧一声笑了,对我眨眨眼,“沈钦言虽然是个面瘫,可真的是心疼你啊。”

    我根本没反应过来,她已经大大方方对我伸出手,露出那种抚慰人心的笑容,“我叫安露,初次见面,你好。”那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疑心她是不是要给我名片。

    “哦,我知道。”我呆呆地点头,手忙脚乱地伸出手去。她那张总是在电视中出现的脸想不认识也有难度。

    “你叫杜梨吧?”

    “嗯——”

    我的表情一定傻透了。她极其开心地笑起来,伸出修长的五指拍拍我的脸,然后顺势揽过我的肩膀穿过15号门前花园,“不在外面说了,我们先进屋。”

    “车——”

    “停车这种事情就交给男人吧!”

    我扭过脸去看沈钦言,鼻尖擦过安露齐肩的头发。

    他对我点了点头。

    安露真是一个对环境极有掌控力的人,我糊里糊涂地被她拖进屋之后就在心里默默感叹。

    在客厅的沙发坐下后,安露笑盈盈地问我:“我听说你家就在隔壁?”

    “是的。”

    “那可真是方便多了……”安露颇有感慨地啧啧两声,“沈钦言那个面瘫这次运气倒是好啊。找来找去,没想到就在隔壁啊。”

    “找来找去?”我有点糊涂。

    安露拿起茶几上的壶给我们俩倒茶,顺口说:“白莎道可不是一般人住得起的地方。你家既然在隔壁,看来你是某家的大小姐了?”

    说良心话,我倒从来没觉得自己是大小姐。我小时候也不觉得自己家多么特别,我念的私立高中,同学们地家庭情况和我家类似,但留学时我认识了不少同学,才发现在我住着自己买下来的公寓的同时,还有一些靠自己打工挣学费的同学。因为爸爸辛勤工作的原因,我从来不需要考虑钱的问题。我的家境不错是事实,但也绝对没有达到安露口中的大小姐的地步。其实,我想她自己更像是个大小姐吧。

    所以我认真地回答:“我想,算不上的。我爸爸有家公司,不过也只是股东之一。安小姐你自己才是大小姐吧?”

    她递过茶杯给我,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你从哪里知道我的事?不是沈钦言说的吧?”

    “不是,不是,他不跟我说娱乐圈的事情,”我拨浪鼓似的直摇头,“那是因为我之前也给乔希宁当过助理,听说过一点。”

    她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看来她已经忘记了我和她曾经在《众里寻他》的开机宴上见过一面。

    “那就可以理解了,圈子里的话题就像流星似的,总是传得很快。沈钦言那个面瘫,嘴巴和银行的保险柜似的,怎么会跟你提我?真提了反而不像他了。”

    我扑哧一声笑起来。银行的保险柜,这个形容倒是惟妙惟肖。看安露采访的时候,觉得她循循善诱不失犀利,此时和她对谈,倒真是体会到了风趣幽默。

    “你在做什么工作?”

    我含糊地说了一句,“我现在在QCC公司工作。”

    “做IT啊。”

    我有点吃惊,“你知道这家公司?”

    她笑,手指支着下巴,“听说过,以前是S&K基金会旗下的独立研究所,前两年得到了大笔投资,成立了公司。”

    不愧是新闻界的人,我很佩服她的博闻,“我还以为我们公司很低调呢,想不到安小姐你居然一清二楚。”

    她微笑不答,“你做程序员?”

    “差不多……是吧。”我含糊地说。我工作的内容是保密的,在外从来不提具体做什么。

    “虽然你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不,甚至是高中生,”安露说,“但正因为和外表的反差,你的工作能力反而比较出色吧?”

    我发觉自己完全听不懂她的话,“什么意思?”

    她把茶杯放下,“程序员是一份相当辛苦的工作,以你的家世和容貌,可以选择很多更轻松的事情来做,也许不用做事也可以生活得很好。你能走到今天,一定是相当出色的女孩子,对自己的工作也很热爱吧。”

    我想了想,“安小姐,你也是在说你自己吗?”

    她微微一怔,脸上的笑意就像湖水一样渲染开,并且加深。她微微笑着,眼睛小猫一样半眯起来,伸手触上我的脸颊,“哎呀,真是个可爱地好孩子。”然后又抬起脸看着门口,且笑且叹,“哎呀,沈钦言啊,你家杜梨真是万里挑一的可爱呀,不然我们打个商量,让给我算了。”

    说着还轻轻捏了捏我的脸颊,好像我的脸是棉花糖一样。

    沈钦言板着脸,把两把车钥匙重重放到茶几上,又在我身边坐下,揽住了我的肩头,拉过我的手。

    这是他第一次做这么亲密的动作,他手臂有力,圈着我我几乎无法动弹。我吃惊地扭过了脸,脸颊从安露指下堪堪划过。虽然握住了我的手,但沈钦言的眼神却是看着安露的,明显透出“不满”两个字。

    “不要欺负阿梨。”

    “切,护得还真紧。”

    安露下巴一抬,翻了个大大的白眼给他。我不得不说美人就是美人,连翻白眼都那么有气质。在我之前,沈钦言没和她谈过恋爱,实在难以置信。

    “好了,我也要回去吃饭了。每周一次地聚会,逃也逃不掉啊,”安露看了看表,“快点儿,把哈利牵过来。”

    哈利?

    沈钦言拍拍我的手背,“你怕狗的话,去其他房间待一会儿。”

    “嗯?”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不,没事。”

    我执意不肯离开的原因是我觉得他有事瞒着我。但他终于还是起身离开,去了花园。三分钟后我终于明白了他们那哑谜一样的对话是什么意思。

    作为一只长得膘肥体壮的苏牧,哈利真是我见过的最大只的狗了,穿过客厅时那仰头漫步桀骜不驯的样子,和它家表兄狼大哥简直一模一样。它嘴微张,锋利的牙寒光凛冽,这足够让我心惊肉跳了,可它居然在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抬起头斜睨我,锐利的眼芒吓得我几乎浑身冷汗,动也不能动;我还没缓过劲,它忽然冲我汪汪汪地叫了几声。

    ——没错。那声音真是冲我来的,因为发出声音的时候,它正怨恨地看着我。之前我在进出沈家时和躺在花园里晒太阳的哈利有过眼神接触,那时候它看我的眼神可没这么凶狠,反而有点可怜巴巴的讨好之意,即便是隔着巨大的落地玻璃墙,它也会冲我摇摇尾巴。至于叫声,我一次也没听过。

    我猜,这是因为物似主人的缘故。沈钦言不爱说话,哈利也是一条十分安静的狗,很少叫唤。沈钦言说它最长的沉默时间是三个月。即便在遛狗途中,偶尔和别的狗发生争斗,它也只是凭着巨大的体形和锋利的牙齿吓跑对方,根本不用叫。

    有实力的人,不需要用虚张声势的叫嚷来吸引注意力。沉默是最好的武器,对狗来说也是一样。

    沈钦言把缰绳交到了安露手里,安露躬下身,拍拍它的头,“哈利,跟我去见波特。”

    哈利收回看我时那愤愤的眼神,看向了安露,然后偏了偏头,有点狗腿地蹭了蹭安露的手心——那似乎是小狗小猫最喜欢地撒娇动作,难以想象发生在这样一只大狗身上。

    就算我现在双腿打战,也觉得自己还是要问个明白,“波特?”

    “波特是我养的那只苏牧,”安露说,“和哈利是一母同胞。”

    我的视线停在沈钦言的另一只手上。他拿了个大大的帆布包,大抵是因为东西塞得太满,拉链没有完全拉拢,我看到了哈利的食盆衣角。不难想象那包里是什么,必然是哈利惯用的坐垫毯子之类……

    “咦?”我终于有点明白这屋子里正在发生一出离别的故事,“沈钦言,你要把哈利送走?”

    安露弯腰从茶几上那汽车钥匙,勾在小指头上,牵着哈利往门口走去,“暂时接去我那里住一阵子,顺便给我家寂寞的小波特做伴。”

    沈钦言安抚地拍拍我的肩膀,就像安慰小孩那样。

    “阿梨,一会儿再跟你解释,我先把安露送走。”

    他掂了掂手里的挎包,出了客厅。

    怎么能让他因为我就把养了好几年的哈利送走呢?我记得他是非常喜欢这只大狗的。我坐立不安,内疚感从脚背浮起来,在蔓延到头顶之前,我站起来冲出了客厅,直奔前院。

    出去的时候沈钦言正打开跑车的后备厢把挎包放进去,而那只金色的哈利已经坐在了安露敞篷跑车的副驾驶座上。它在阳光下显得皮光油亮,威风凛凛。它抖了抖毛,那威风的样子哪里是狗,简直可以去冒充狮子了。

    “你真的要送走它吗?”我扯了扯沈钦言的衣袖,“那什么时候接它回来?”

    沈钦言把后备厢关上,对我露出个“你放心”的笑容,“过段时间吧。”

    安露冲我一乐,右手从方向盘上抬起来冲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等到你想要接回来的时候,给我打电话。”

    然后这次疾驰而去,留下一抹潇洒的红色。

    我觉得自己充满了愧疚感。沈钦言对哈利有很深的感情,因为那是条忠心耿耿的大狗。

    因为我怕狗的原因,他在我面前,完全不谈和它相关地一切,我有时候来他家,也只是远远地看到哈利的影子,甚至连狗毛都瞧不到一根。

    但男友是知名人士的好处,就是他不想告诉你的事情,总有人帮你想到帮你询问。

    沈钦言绝对是个热爱宠物的人,我前阵子搜索过他的相关新闻,说他在宠物医院做过义工,捐过款——这些还可以说是宣传的策略;但还有一件事情,是好几年前又一次他接受记者访问时谈起的。那时候他还住在室内买下的第一套公寓里,有天晚上,公寓楼遭了贼,是哈利敏锐出击,将贼制服。

    因为我的缘故将哈利送走,我觉得很愧疚,吃饭的时候我雄纠纠气昂昂地开口,“我觉得自己不怕狗了。”

    沈钦言一脸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道:“不用逞强。”

    我泄了气,垂头丧气地吃着碗里地饭,“我可以克服怕狗这个心理问题。”

    “没关系,只是怕狗而已,世界上很多人都怕,我不希望你改变,”沈钦言的手搭上我的手轻轻拍了拍,“哈利在安露那里,你可以放心。”

    我想起哈利对安露的亲昵,心里有点不舒服。

    “哈利好像很喜欢安小姐。”

    沈钦言说了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哈利就是从安家抱来的。”

    我的脸上一定出现了一个“惊”字。

    “当时安家的苏牧同时生了两只小狗,分别是哈利和波特。我和她一人养了一只。”

    我内心复杂地小声嘀咕:“原来如此……”他俩的感情还真是好,连狗都一人一只,要说之前没有发展出一点什么,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虽说是安家的狗,但是,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那毕竟是你从小养到大的狗呢,肯定是有感情的。”

    “养育、生育……养狗没有到养孩子的分上。”沈钦言揉着眉心重复了两句,像是不明白这个话题为什么变得沉重起来,“阿梨,你肯为了我说出‘不怕狗’这种话,我非常高兴。但是我不希望你改变自己,做你自己就好。”

上一页 《记忆之城》 下一页
line
  书坊首页 海阔中文网-读书坊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