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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要我们在一起

    序郝仁日记

    我一直没有看传说中《裸婚》,事实上任何有关婚字样的书我都不敢看,不管它们是多么的红。

    我会这样清楚地记住未曾真正谋面的它,仅仅因为宣传上的一句话——前夫是场水痘,痒过抓过,如今只剩下浅浅的印子;而我妈则是血栓,顽固不化,简直令人半身不遂,万念俱灰。

    我没学过医,不懂什么病更可怕。然而我想我的“婆婆”一定会是比血栓更绝望、更无药可救的痛,能让仅有的希望在瞬息间泯灭,能让光明的世界只剩下暗黑。

    ——by郝仁日记

    第1节

    浪漫是需要金钱堆砌的,可纵然没有浪漫的爱情,也需要果腹的面包。

    有情饮水饱是传说中的传说,只能听听,不能当真。现实里那些只喝水不吃饭的主儿约莫早就升天去了。

    易笙几乎休完了他所有能休的假期,又接到同事的追命CALL,自然得回公司给衣食父母做牛做马、任劳任怨。

    我想易笙的老板的确是个相当成功的生意人,因此易笙一回到公司,还没机会坐热他饱受相思之苦的小椅子,就接到了一个足以让他加班、加班再加班的项目,而且还是去一个通讯都有些困难的穷乡僻壤。

    这种项目一般情况下,都有个牛哄哄的名字,叫做开发。

    看着苦着脸收拾行李的牛马童鞋,我蠕动着嘴角,努力了很久,才硬生生把那句“你是不是把自个儿老板的妞儿也给泡了,才会落到如此下场”的真诚疑问给吞下去,没有再刺激即将流放边疆的孩子。

    不过,说是流放,但眼前这位只会做做接洽、调解、翻译等等的“无能”人士,其实也就出走个个把月而已,比起那些不得不在那里上山下海、长期劳作、鞠躬尽瘁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们,这家伙实在是幸福得近乎可耻。

    当然,这些大实话我是绝对、绝对不敢说出口的,生命诚可贵啊。

    易笙这些年约莫常东奔西跑,因此收拾起行李来相当利索,不擅家务的他居然三两下就把那堆应该不算少的东西全都巴拉好了。他的行李很是轻便,就一LV的小拖箱,再加个小手提,搭着那身革履西装,还真有那么回事儿。

    我看着站在镜子前努力把自己打理得更加衣冠楚楚的易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准备了一些解酒药和胃药,又装了满满一饭盒他最爱吃的卤味,塞进他的行囊。

    易笙似有些意外,看着我的举动,目光灼灼。我被他看得耳朵一阵发烫,有些恼羞成怒,却被他牢牢地搂进了怀里。他像要勒断我的腰一般,粗鲁地抱着我。

    我吃痛地倒抽了口气,不及抗议,便听得他霸道又不可理喻的话语:“郝郝,你一定要想我。”

    “好好好!”为拯救我可怜的小肥腰,我很识相地立刻屈服于恶势力。可恶势力就是恶势力,居然想得寸进尺:“说一个‘好’!记得,一个小时就要想我一次!”

    这孩子,到底有多堕落才能说出这样台剧的台词哪!我无力地朝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出一个很是气弱的:“好……”

    易笙大爷显然还不够满意,可屈服再屈服的我着实已忍无可忍,猛得一提脚,没真用力地踹开了他,然后悲催地揉着自己遇人不淑的腰:哇靠,这混蛋,知不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怎么写啊?!

    在我穷凶极恶的瞪视中,恶势力畏惧了。易笙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地矮下了半截身子,一手捂着伤处,一手仍提着他的小包包,犯贱的嘴还很不甘心地继续废话:“记得,要想我哦……”

    “嗯嗯!”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打发对骨头念念不舍的狗仔一般在心里疯狂地呐喊着:滚吧!快滚吧!快点儿受苦受难去吧!

    对于我的态度显然相当不满的易笙扭扭捏捏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还很是梁祝的一步三回头,不知道的估摸着还以为他在演什么狗屁倒灶的戏码,偏生那张脸蛋装什么都有模有样的,气氛渲染能力一流,让我又气又好笑:这厮不去演戏,倒还真可惜了。

    当易笙第八次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好啦,同学,别玩了,小心赶不上火车被老板打屁股!”

    “你嫌我!你居然嫌弃我!”易笙泫然欲泣,那模样就算不能搞个小金人小银熊,估摸着也可以参选个什么卓别林搞笑效果奖了……

    “是啊是啊,所以你别在这儿碍眼了,快滚吧!”我笑开了,直视着他淡褐色的眸子里那个脸上带着小小幸福的自己。

    易笙看到我足够灿烂的笑容,终于满足了。

    扔下被蹂躏许久行李,他上前用力拥抱了我一下,一句话没说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

    楼道里提提踏踏尽是他急促的脚步声,以及那声略显遥远的:“我会尽快回来。”

    我倚着门,一直维持着淡淡的笑容,默默注视着陈旧的楼道,悉心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直到那笑容,僵在脸上;

    直到那声音,连脑海中也不见。

    我木木站了很久,久到脚都发了麻,才挺直僵硬的脊背,转身回房。

    在踏入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怔然,为这格外空荡的感觉——明明,装饰家具都和过去一模一样;明明,窗帘地毯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这些陪伴我多年的新旧物品,在他离开的这一刻里,竟是如此的陌生,充斥着那久远岁月中伴我走过青春年华的寂寞气息。

    腿莫名有些发软,我靠着门背,缓缓蹲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扯了扯微皱的地毯,那是我从澳洲带回来的,是常常惦记着易笙的Wang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第2节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到了当初的感觉,不可抑制地想要宣泄一些什么。

    手指如飞地跳跃在键盘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彻底敲碎了凝结的寂静。

    我完全沉溺在了另外一个世界里,等回神时才发现,自己竟一气呵成地写了一万字。

    当然,依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

    我大方地将他们全都发到了网上,有严重修文癖的我,惟独对这篇文章,从来不加修改,甚至不愿再看第二遍。

    因为刹那的心绪是任何一个下一刻,都无法揣摩的。

    我望着窗外,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

    厚厚的玻璃上倒影着的,是昏黄的台灯,以及影影绰绰的我。

    一脸的迷茫。

    空气复静。

    我仍然空虚。

    偌大的房间,只有自己的声息,对应着类似绝望的文字。

    无法言语的讨厌。

    我给我认识的所有人打电话。可他们多半很忙,管孩子的管孩子,加班的加班,约会的约会。

    我打开QQ,奔波所有有人聊天的群,却发现不是插不上话,就是没人想说话。

    天地之间,仿佛只有我空得无药可救。

    明明易笙在的每一天,我都过得非常充实,没有一点闲暇也没有时间发呆。

    我着实害怕,害怕想他。为了不去想他,我甚至打开久违的邮箱,从群邮件开始,一封封地看,一封封地删。

    花了大半个小时删完,又犹豫着想点信箱。

    手指微微发着抖。

    我其实有邮件恐惧症。

    在奔走异乡的999天里,我曾染上过强迫症,一日十次地查邮箱,仅仅只是希望能得到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可是,终究没有。

    后来,明知道没有,也要去看,用失望凌迟自己的天真,埋没最后的期待。

    终于有一天,觉得自己麻木透了,心上那块早就腐烂的肉在被无数次地践踏过后,似乎永远无法结疤。

    但是,已不会痛。

    从此,我再也没有开过邮箱。

    可是如今,我已经见到他了。

    我不但见到了他,还吻了他,和他睡在同一张床上,做会生小孩的事情。

    是的,我们从没有避过孕。像一个赌局,任由上天决定彼此的命运。

    其实,就算怀孕又如何,纵然他会离开,我也赢了一个孩子。

    我一个人也养得起,也会给他很多的爱。现在的单亲家庭多如牛毛,何况就算有着双亲,也未必是真的血亲。

    若从来的都没有得到过父母全心全意的爱,那么,当他们鱼死网破连孩子都觉得多余的那天,孩子也不会沉沦得不可自拔,不会因为父母的出轨,让痴恋多年的人变得那样的遥不可及。

    我从没有隐藏过自己真正的想法,我甚至觉得有些人爱孩子,只是因为觉得应该爱而不是发自内心的爱

    血缘这种东西若真的全然可信,我和易笙又怎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我妈当然爱我,可是更爱自己,所以她明知道我爱着易笙,也可以假装不知道;

    我爸爱过我,是因为我是我妈生的,假如我妈不要他,他也可以不要我。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也几乎没再见过他,陌路相逢亦无言以对;

    易笙的爸爸大概也是爱他的,每当易笙冷冷得看他,他的脸色总是苍白,他想方设法地对他好,这些连我这个外人都知道。可是他和我妈一样,爱自己永远更多;

    易笙的妈妈到底爱不爱易笙,实话说我还真不知道,看上去是爱得可以,但是仔细想来全是为了自己,为了留住易笙父亲的心——

    所以易笙小的时候,她那样苛刻地要求他,让他变成了别人眼里冥顽不灵的坏孩子;

    所以为了让我们分手,她可以将考试中的他关在家里,打他骂他威逼他;

    他的心情他的想法甚至他的幸福,从来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但易笙总是说他的妈妈很爱他,所以我想那约莫也是种爱吧,只是我理解不了。

    宋依初说我是乐观其外,悲剧其中,戴着笑容,藏着悲伤。

    我怕歪着脑袋觉得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伤心是我一个人的事,没必要多几个人陪。

    反正开心的事也有很多,见面的机会却很少,聊聊那些都已不够时间。

    我们都长大了,于是,注定分离。

    怀念不如相见,可是相见太难,只能怀念。

    我和宋依初其实生活在同一个城市,只是一西一东,如此竟也能王不见王。

    我们偶尔电话,常常QQ,可是很少见面。

    我想她,常常都想,但她工作很忙,还有个粘人的男友,会用和狐狸似的眼睛瞪人,瞪得人无罪也能心虚,全身没一处自在。

    我一向珍惜生命,遇见猛禽恶兽,当然只能走避。

    黎思雨的身世和我略有相似之处,所以她倒是能理解我,但她说她不想懂,因为懂了,就不敢去要可能的幸福了。

    我笑笑,其实心里是同意的。因为就算是在他们眼里这样悲观这样无药可救的我,也还是会想要抓着幸福,哪怕只有一分一秒。

    理论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第3节

    我还是点开了邮件,扫了一眼,发现多是各种贺卡及各种广告。

    我一封封地读,顺便回回卡片,告诉人家其实我百年难得一碰邮箱,千万别以为我在耍什么大牌。

    这些年因为写书,我多了许多闻所未闻的名头,好的坏的真的假的,各种各样,多得我都懒得理。

    总不能指望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脑子,也不能指望所有人都安分守己,惟一能指望的就是自己的眼不见为净,眼见了当自个儿看走了神。

    别人要折腾你有时连理由都不需要,个个都去理会的话,这辈子就没的事儿可干了。反正这种事看多了难免就淡定了,没什么特别。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中国五千年的历史中,有多少前辈走在同一条路上,何苦计较。

    胜者王败者寇,脑残都有组织了,林子大了总有些珍禽异兽,看不惯就不看呗,简单得很。

    我虽然悲观,所幸倒也简单,所以在这鱼龙混杂乌烟瘴气的圈子里也能自得其乐。

    又或许,那是因为没有一种痛,会比当年更甚。

    对着屏幕,我轻轻的笑,落入眼帘的是一个我没想到的人写来的EMAIL,老班。

    邮件很简单,不过寥寥数行:

    “郝仁,多年不见,但我相信你应该还记得老师。

    你一直是个固执的孩子,对于不相信的东西从不反驳,只默默地用行动去证明。

    你是最让我骄傲的学生,孤僻但不冷漠,偏激但又温和,不很聪明可是非常勤奋,因此我常常在想当年的自己到底有没有做错。

    你冷漠绝望的眼神直到现在,我想起来还会觉得心惊。

    你毕业后再没回过学校,见过你的同学都说你变得甚多,漂亮了,张扬了,还交了个优秀的男朋友。

    老师真心希望你过得好。不管老师当初做了什么,说到底也是为了你好。

    事实上,假如时间从来一次,我相信自己依然会做出相同的选择,只是不那么激进。不管你相不相信,老师并不知道你和易笙之间……有那样的关系。

    ……”

    我想自己真是太无聊了,才会回复,只是更为短暂,仅仅只有三句话:“谢谢您的希望,可是我的幸福已经死在了那个春天。这样很好,因为没有期待就没有失望。想来,确实是应该谢谢您的。”

    完了,将他的地址加入黑名单,从此拒收。

    人真是自私得可怕,为了粉饰太平,什么样的谎言都能说,连自己都可以欺骗。

    若他真觉得没错,又何必与我废话?

    以为我有了别的男人,就不恨不怨,大家皆大欢喜,从此他就可以释怀可以不用自我怀疑当初是不是真的错了?

    哈,我偏不让。

    讥笑爬上我的嘴角,他可真“了解”我。可惜我从来都不是个以德报怨的人,不信仰被打了左脸还要伸出右脸的基督。

    我相信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

    当了□就别想要牌坊,人都得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我也好,易笙也好,老班也好,没有人会是那个例外。

    差别不过是谁比较在意这个责任的后果罢了。

    最不在意结果的那个人,自然就是胜者。

    我没心情再看邮件,关了电脑,上床看古早的励志片:一生都在奄奄一息中挑战极限并成功的达人——圣斗士星矢。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光看着星矢干掉了一个又一个把他揍得离死只差半步但结果怎么也死不掉还倒霉的被反攻的大哥,其实也挺催眠。

    只是混混沌沌的觉得易笙好像回来了,冰凉的手脚缠着我的,像可恶的八爪章鱼。我气恼地捶了过去,末了,又继续睡。

    只是忍不住地勾着唇角,睡得特别的香。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我习惯性地往身边一摸,发现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猛一睁眼才发现,原来缠着我的是忘了扔下床的手提线……

    我痴痴傻傻地看着天花板,耳边是淅淅沥沥的雨声,透着湿意。

    许久之后,我才掩住眼睛,呵呵笑了起来。

    干干的笑声回荡在寂静的房间中,竟有着诡异的苍凉感,戳得心脏抽抽的疼。

    第4节

    我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居然能有这样让我措手不及的巧遇,一次又一次。

    我不过去逛个超市,居然这样也能碰见易笙的妈妈,那个许久未见,久远得只在我的记忆里留下两个画面的女人——

    她曾跪在我的面前,用利刃割裂自己的手腕,鲜血淋漓,歇斯底里,笑得疯狂,让当年不过十几岁的我无力面对;

    她曾穿着白纱,站在一个记不起模样的男人身边,羞涩的,温柔的笑,不很耀眼,但有种走出沧桑的平和幸福。

    她看上去真的老了不少,没有了以往挥之不去的冷艳,也没了盛气凌人的傲气。比起我依然耀眼美丽更胜于年轻的我的母亲,她已分明就是菜市场中一抓一大把的中年妇女,庸庸碌碌,平凡平和。

    我不知道她是真的没有看见我,还是刻意地回避我。我想,后者的可能性远远高于前者。

    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刹那出现在她风霜的脸上的是带着厌烦的惊讶,稍纵即逝……

    我只是不得不对自己承认,即便她已经是那样一个看上去毫无危险的老妇,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依然有一条绳索紧紧地勒着我的心脏。

    喘息不得,恐惧不已。

    我根本就移不开视线,也挪动不了脚步,僵在原地动弹不得,直到另一个中年妇人骂着将我撞到一边……

    我好害怕,真的害怕。

    我抚着自己的脖子,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

    许久之后,才跌跌撞撞地逃了出去。

    我抱着膝盖,坐在长椅上,能听到的竟只有牙齿打颤的声音。

    手机不停鸣唱,是我妈的电话。

    惊人的巧合。

    事实上,也不尽是巧合。因为每个月的这天,她都会给我电话,约我一起吃饭。

    她从来没有忘记尽一个母亲的责任,虽然我已经大得不那么依恋亲情,虽然一直以来她给的真的不多,但比起那个我几乎再没见过面,音讯全无的父亲大人,她已无可挑剔。

    至少,我可以任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继续迷茫地呆在原地,直到她雪白的名车劈开一片灰浊的视线。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上的副驾驶座,也不记得她当时是什么表情,说了一些什么。

    等有意识的时候,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嗡嗡响在耳畔,不受控制地吐出一个又一个本应该深藏的秘密:“妈,我和易笙同居了。”

    一个急刹车。

    车轮摩擦地面,拉出刺痛耳膜的尖叫。

    我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却始终没有看清那是怎样的风景。怎么也管不住的是自己的嘴,开开合合,说个不停——

    “我们没有避孕。如果有了孩子的话,我会生下来。”

    “即便这是另一个相同的轮回,我也不会停下了。”

    “妈,我会幸福吧?”

    “妈,如果我不幸福,那一定是你的报应。”

    “妈,你生我的时候是不是很辛苦?不然你的报应为什么会由我来承担呢?”

    “妈,他们说孩子是自己前生的恩人,我想这一定是骗人的,因为如果有上辈子,我一定欠你和爸爸很多……”

    ……

    最后,我终于转过了脸。

    我看到了一脸无法形容的痛心疾首,那是她被我爸打的时候都没有显露出来过的惊惧。

    然后,我看到她眼底自己比哭还难看的笑:“妈,我爱他,好爱、好爱他……”

    我终于知道,自己不能没有他。

    不能。

    我又去了那个小荷塘。

    雨后湿漉漉的青石板地,温柔抚摸水面的垂柳,顾自嬉戏的蜻蜓,一如记忆中的模样。

    那么多年来,惟有它依然不曾改变。

    心里一动,眼前忽然扑出许多画面,那些本应该牢牢锁在记忆深处的画面:

    易笙青涩的吻;

    他一边调侃我,一边无比认真包着书皮的别扭;

    那个笑着说要做个配得上我的男孩如阳光一般璀璨的表情……

    那些珍贵的不敢触摸的记忆仿佛正顺着指尖,毫不留恋地溜走,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抓不回来!

    我惊慌失措,最后只能怔忡地望着过往最爱的“专座”,那里载满了我和他的欢声笑语,也在我们第一次分手后存满了我痛苦、不甘的嚎啕……

    胸口仿佛顶了块沉甸甸的大石头,压得我快要呼吸不过来。

    手指不住打颤,我从口袋里摸出手机,颤悠悠拨出那串熟悉的号码。

    歌声悦耳,我却只有满心惶恐,直到婉婉困顿的声音从话筒那段传来:“喂……哪个吃饱了撑的,大清早不睡觉当话痨……”

    “是我……”我的声音几近啜泣,百转千回,最后竟只得一句自己都不耻的烂俗,“婉婉,我该怎么办……”

    我抱着电话,跪在青石板上,哭得喘不过气来。

    我以为自己已不在意,可以毫无忌惮的纵情一场。

    可事实上,我根本就是个废物,无论做多少心理准备,还是没办法面对失去。

    什么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全TMD都是狗P!

    我到底还是没办法自欺欺人到最后一刻。

    在我看到易笙的妈妈的那一刻,一直逃避的现实就变得那般清晰,我抗拒不了。

    我没法像小说中的女子那般,说断就断,斩断情丝,从此江湖陌路。

    我的感情就像麦芽糖,黏上了,剃不去。

    我爱他,想要和他一起,不是一时半刻,而是白发齐眉。

    最后,我还是没能改变——

    舍不得,放不开。

    第5节

    生活还在继续,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或停驻。

    我几乎每天都呆在家里,不肯出门,不接电话,不开电脑,什么都不做,只是无声地看着日升日落、麻雀争食,星星艰难地破空而出……

    其间,婉婉来了几回,给了我许多杂七杂八的工作,还美其名是宣传。她看上去很疲惫,应该是在百忙之中,硬是挤出时间来的。

    我知道自己这次真的吓到她了——那么别扭的我,最爱死撑的我,居然会情绪失控至此,真真前所未有。

    因此,当婉婉披着一头乱发赶到那个小河塘的时候,哭得鼻塞的我竟分不出面对面站着的我们,到底谁更狼狈。

    我只能从她乱七八糟的安慰和拥抱中,深切地发现一个始终不想面对的现实——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易笙。

    犹记得风靡一时的美剧《GOSSIPGIRL》里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迟早有一天会发现,我们的母亲其实比我们更加的执迷不悟。”

    我想,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发现,自己竟是不逊于我妈和易笙他妈的执迷不悟。

    那份被压在心底的以为早已失去的期待,在突如其来的得到后,便如破闸的流水,冲破了一切。

    其实,早在易笙进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在我放纵自己放纵他的那一刻开始,我们便别无选择,只能顺其自然。

    我明明知道,却还是失了控。

    这一局棋,端起棋子的人明明是我,却步步都身不由己。

    最后,没有退路。

    我只能前行。

    所幸我个性中还有点阿Q精神,在想清楚了自己的处境后,反而淡定了不少。

    一周之后,我终于恢复了忙碌的状态,开了新坑,勤恳码字,收集资料,上网陪读者天南地北。

    生活也在同一时刻走上了正轨,一日三餐,餐餐有肉,非常符合肉食主义的我的生活方式。

    婉婉见我如此,这才松了口气,不再挑战跨城的艰辛。不过短短几日,她原本就非常苗条的身姿,就因为奔波和操劳更如薄柳。若现在刮起台风,约莫在河里湖里找到的就不单单只是奇瑞QQ了。

    然而,我的内疚在她看着我碗里的肉时那闪亮闪亮的“减肥成功,吃肉不胖”中,立刻被无情地湮灭了……

    我再度把易笙的“御座”复建在我小小的书房内,每日工作休憩时,也会对着空座默默看上好一会儿。

    我不断催眠自己,日日夜夜时时,终于见了些成效——

    当我在看到风尘仆仆从归来的易笙时,脑海中竟真的浮现出了四个鲜明的大字——顺、其、自、然。

    于是,我没再像过去那样,冷冷淡淡,别别扭扭、爱理不理,而是绽放了最美丽的笑容,像朵盛开的璀璨花儿般迎了上去。

    对于我突如其来的热情,易笙似乎相当的惊讶,一脸毫不掩饰的震撼,但还是下意识地拥住了我。

    每次看到他无措的模样,我的心情都格外的好,这会儿更是。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我已踮起脚尖,眷恋地亲上他的下巴、他的唇角,笨拙的,热情的:“你回来了,你终于回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流了泪,我只能感觉他环着我腰的手一下勒紧了许多。

    我们在床上激烈的缠绵,他的技术是好是坏是纯熟还是生涩在那一刻,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要了。

    我只是用尽力气的紧紧拥抱他,一点儿也不想放开。

    我不停轻喊他的名字,一遍遍的,轻轻的,依恋的,像要烙印在心上。

    脑海中反反复复浮现出同一句歌词,高亢激昂,还有些绝望的疼:“把每天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看或看坏……”

    第6节

    那天开始,我对易笙好得不行,像古代小媳妇伺候亲爱的相公大爷一样全心全意地伺候他。

    我没再像以前一样任性耍赖,一声不吭地包办了所有的家务,洗衣做饭整理房间,一天三餐还加点心,咖啡牛奶水果蔬菜,科学家说怎么营养怎么健康我就怎么来。

    总之,即便不是样样让易笙喜欢,起码也都对他的身体非常有益。

    为此,一向喜欢赖床的我甚至牺牲了睡眠时间,改变自己的作息习惯,只为了能让他在上班前吃到丰盛的早饭。

    在易笙起床之前,我已经迅速打点好自己,还帮他挤了牙膏,热了毛巾,准备了干净的衣服,做我曾经想过要为他做,却始终不好意思也不甘心为他做的事。

    当他带着尚还迷茫的神情坐到饭桌前时,一定有温温的早饭等着他,一周七天,从不重样。而我,只是坐在对面看着他吃饭的模样,都会忍不住的微笑,像个傻瓜一样。

    每天傍晚,若易笙不加班,我便会抓着他的手,拉着他走过每一寸我们曾经一起踏过的土地,将欢声笑语覆盖到遥远的记忆上。

    我想,若不是他执意不肯,我大概还会帮他洗脚。

    来我家遛弯的婉婉见此,吓得不停摇晃我:“你不是郝郝,快说,你把我家郝郝弄到哪儿去了!魂穿了么?不会吧!那丫的要去古代肯定活不下去……”

    无语飙汗!我彻底败在婉婉过于丰富的想象力之下,我甚至觉得婉婉也不用再干编辑这行了,催文还上火呢!我看她要直接转行去写文,估计马上就能红!

    在易笙凶猛的白眼下,婉婉终于接受了我既没有变态也没有被别的什么灵魂更替的大现实,然后不停望着我这间起码超过十年没有这样一尘不染过的房子,不住咂舌:“呦,我说易笙啊,你这小日子过得可真比大爷还大爷啊……”

    闻言,我不住地笑,那叫一个成就感啊,我悲催地居然做佣人做出了成就感了!

    事实上,连我自己也觉得——除了没有三妻四妾,易笙现在享受的待遇确和古代大爷无异!

    十指不沾阳春水,养家的钱还是我自掏腰包。更重要的是,我非常了解易笙,往往在他吆喝些什么之前,我已经准备好了他想要的。

    我面面俱到得连自己都要崇拜自己了。然尽管如此,易笙却似乎不太开心。虽然自始自终,他都没多说什么。但我还是能很清晰地感觉出他的不高兴——

    最初,还只是纳闷,带着一些受宠若惊,无措地跟在忙出忙进的我身后,让我在心里闷笑不已。

    可时间长了,我便能越来越频繁地看见他皱起的眉头,不管我怎么抚平,它们还是会再度出现,且间隔的时间越来越短。

    我知道他不快乐,在我倚着他看书的时候,他常常会用沉沉的视线打量我,且根本不在乎我的发现。又或者,他是故意让我发现,希望我发现。

    我却只是冲他一笑,灿烂的,快乐的,仿佛这样就能抹去他的不悦。

    他郁闷得像头暴躁的狮子!

    终于有一天,耐性走到底线的易笙忍无可忍地在我一千零一次赶他出厨房的时候,粗暴地拉住了我总是受苦受难的手腕:“郝郝,你到底怎么了?”

    “怎么了?什么怎么了?”我讪笑地看着他的急躁,“你不会也和婉婉一样,以为我被穿了吧……”

    “我才没那么白痴!”易笙吐血,哪还有平日里所向披靡的自若潇洒,“我是问你最近干吗对我那么好,太不正常了!”

    “对你好有什么问题么?哥,难道你……”我用极度担忧的眼神瞅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你不会有受虐癖吧?”

    想想也是,从小到大,我每次对他好他都不领情,反倒是被我痛揍之后,才像条水蛭一样缠上来。

    “呸呸呸,你才受虐癖呢!”他像只喷不出火来的暴龙,懊恼之极,却又对我毫无办法,只差没有跳脚了,“别敷衍我!”

    “我就是想这么对你。”我放下嘴角,淡淡地撇开视线,“在澳洲读书的时候,我一直幻想有一天,如果我们在一起,那我一定要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你一段时间……”

    “……”

    “我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不过能这样照顾你,哥,我真的觉得很快乐。”

    “……”

    “因为你真的在这里,在我的身边,而不是一个在醒来后就会加倍空虚的梦……”我握住他的手,感受着他掌心的温度,眼睛却执着地望着窗外。

    玻璃上倒影出他略显复杂的面容,带着浓浓的怜惜,安静地听我缓缓地述说一个既真又假的谎言。

    可说着说着,不知道为什么,连自己都开始相信。或许是因为那些曾经,都发生在不很遥远的记忆里吧……

    999天,明明那么长,可现在看来,竟是如此苍白而短暂。

    仿若隔世。

    安静的沉默。

    许久之后,是易笙轻轻的拥抱,带着少见的温柔。

    耳畔边落下的,依然是那三个字:“对不起……”

    我仰起脸,眼睛干干的,望着天花板,灰蒙一片。

    这天后,我还是那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易笙,他似乎也渐渐淡定下来,恣意地享受着大爷的待遇。

    这好像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模式。

    婉婉为此不断挑战各种震撼表情,还一脸神奇地问我:“亲爱的,你到底是怎么‘修炼’才能如此面面俱到的?”

    我想在任何人眼里,家庭条件优越的我,应该都是没有任何伺候人的经验,只有被人伺候的份儿。

    关于这点,约莫易笙也想不明白,才会用一脸担忧复杂的表情忐忑看我。

    我笑了笑,大方解答,不想被他们YY成大陆版阿信:“嘛~我在国外没吃苦,一直住Homestay,他们人很好,挺照顾我,没让我干家务活儿。”

    看婉婉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我嘴角猛抽了下,事实上不止是她,我也曾怀疑他们是不是担心我帮倒忙才如此放纵我……

    嘛,不管如何,我确实因此舒服了也是事实,“总之,我想我能做到这些只是因为若角色对换一下的话,那这样的生活就是我的梦想了——每天做自己喜欢的工作,任何时候都能看到深爱的人在自己的身边,为自己忙碌。然后在我望着他的时候,他亦心有灵犀地回给我一个带着幸福的笑容。”

    光是这样想着,我都觉得好幸福好幸福,幸福到无法不向往。

    而现在,我正是用自己梦想中的标准在照顾易笙,所以若他不能感同身受地觉得无比幸福,我大概真的会给他一顿老拳。

    所幸易笙应该是挺怕疼的,因此在我握紧爱的小拳头之前,他就露出了一脸满足的感动。至于婉婉,则一直不住地抽着嘴角。

    在我同情的目光下,她憋了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骂了句:“TMD,到底是个写言情的,就算是粗鲁暴力迟钝无药可救的郝郝,也能这样肉麻啊!我的妈喂,果然2012不远了!”

    看着她拼命揉搓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恶心得受不了的模样,我忍不住笑倒在易笙的怀里,却忽然听到他俯身在我耳边轻问:“既然角色对换才是理想,那……为什么不换呢?”

    笑容倏然僵在嘴边,我垂下眼睑不让他看到我眼中的情绪。半晌,才恍恍惚惚地吐出一句:“大概是因为……我要的远比想象中少吧……”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话了,因为抱着我的手臂一僵,勒得我生疼。

    久违的粗鲁。

    回家的时候,易笙忽然开口问:“郝郝,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工作?对啊,律师事务所!我呆了下,这才惊觉那件曾让我彻底忙到没有自信的事儿竟如此轻易地被彻底抛在脑后,相信那个好容易才得到的职位估计也已被另一个需要它的人取走了吧……

    “我想坐办公室可能真的不太适合我吧。”事实上,我比较意外的反而是自己心里的毫不介意。

    那些原本要相亲结婚,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但愿意对彼此负责并组个家庭的念头,在无声无息间,竟已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原因,终究还是他,只有他。

    我眷恋地看着易笙,尽管他正黑着一张俊脸,满眼的不悦:“你不高兴?为什么?”

    易笙没说话,只是握着方向盘的手更紧了紧,爆出的青筋破坏了美感。

    我把手覆在他的手背上,言语温柔:“哥,你知道我的,我一直不喜欢坐办公室,有工作要呆着,没工作也要傻坐着。我原本是为了相亲才妥协现实的,可是现在……”我直直地望向他灿亮的星眸,“哥,我还要去相亲么?”

    易笙微微一怔,随即侧过身子,深深地看着我。我却只是微笑,一贯的微笑,认真对视着那双眸子中的自己。

    好一会儿,易笙突然贴了过来,一把捏住我的脸,用力往两边一拉:“相亲?你要有胆去的话,就试试看啊!”

    “&%¥#”他居然这样对我!!我愤怒,我挣扎,我我我……我反抗失败T0T!

    易笙把挣扎不休的我拉抱进他的怀里,大掌用力压着我的脑袋,约莫是打算向世人证明:就算胸肌不够厚实,也是能憋死人的!

    我没有再挣扎,是因为落在耳畔那声似乎很是深情的呼唤:“郝郝!”

    “嗯?”我揪着他的衣服,将脸贴在他滚烫的胸口,安静地听着他的心跳,一下,一下,震动着胸膛,有一些些的快。

    “我会让你幸福的。”

    “……”

    “相信我。”

    “……嗯。”

    “不要后悔和我在一起。”

    “好。”

    被紧紧抱着的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也看不到自己的。但我想自己一定是笑着的,很开心、很幸福的笑着的……

    因为最后,他说了——

    “郝郝,我爱你,非常、非常的爱你。”

    第7节

    易笙是个想到什么就会去做的行动派,既然他说要让我幸福,就一定会竭尽全力,且就在当下。

    他虽招蜂引蝶多年,但在感情上还是生手一名,并不像外表那般浪漫。

    因此,他所谓的让我幸福,只是从我手上交接所有家务,企图让我过上理想中的幸福生活。

    当然,柴米油盐酱醋茶乃生活之本,比起烛光晚餐香槟玫瑰虽浪漫不足,但更现实温馨,我也不是不欢喜的。

    只是既然生活现实,那有些“残酷”也无法无视,必须面对——易笙同学现在是个朝九晚五加班不断的工薪阶级,收入高自然付出多,要在忙碌之余家务、家务再家务,谈何容易!

    不过短短三天,他已累得精疲力竭,还逞强地不肯让我碰一点儿家务。尽管不算太笨的知道叫一部分外卖,但下班之后又洗菜又做饭,完了再刷碗刷地刷衣服,也着实够他受得了!

    我无奈地看着凭借执念做完家事后就如死鱼一般瘫在床上的可怜男人,同情地拍拍他似乎迅速消瘦下去的小身板:“哥,还是放弃吧。”

    看着易笙一脸扭曲不甘怎么也不肯屈服的表情,我想此时此刻我原本就很坦白的脸上一定相当诚实地写着一行大字:“孩子,面对现实吧,你生来就是当大爷的命啊!”

    “不要!”易笙任性地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决绝得很。

    “哥,你别这样!”我无奈地叹了口气,翻身趴到他身边,硬是对上他闪避的眼,“梦想和理想是不同的。所谓梦想,原本就是不切实际的,你有这个心就够了。”

    “不够!”

    “……”丫的,我好想吐血。

    易笙虽年长于我,但我始终觉得自己在玩时尚的姐弟恋。他如磐石一般的顽固及似乎只在我面前出现的孩子气,常常让我郁闷得想挠墙。

    莫怪人家都说女人在家永远是两个孩子的妈!

    我强忍住给他一记庐山升龙霸的冲动,露出一个比温柔多了些什么的的微笑,抚着他柔软的发,耐心地哄着:“哥,你还是努力工作赚钱养家吧,真要过意不去就分担一部分好了。主要我现在在家也没什么事儿,等我赶稿的时候,你想不做家务都难。再不然,将来你失业在家,我一定让你为家务死而后已,这样总行了吧?”

    “……”

    “如何?”

    “……好。”

    “真乖!”

    “郝郝。”

    “恩?”

    “你的眼神好可怕!”

    “……”

    “如果刚才我说‘不要’的话,你会很用力、很用力地拧我的耳朵,对吧?”

    “……”

    “我就知道!”

    ……

    嘛,不管怎样,我舒适的大爷生涯只维持了非常短暂的三天。

    之后,依然是闲赋在家的我负责大部分家务。原本非常憎恶家务的我,在每天这般劳作之后,竟无比惊愕地发现:我其实挺有这方面的天赋!

    我可以光看着菜谱就做出八分相像的菜色,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在洗衣机劳作的时候顺便把地擦了,在用脚擦地的同时把想看的散文小说也给看了。

    现在,我已经可以用比预计少一半的时间做完所有家务。

    看着房间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样子,我居然会产生一种可耻的满足感,然后带着清爽的心情继续操持原本异常憎恶的家务活儿。

    原来,真的没有任何东西是人类不能习惯的。

    人类这种生物真是雄壮,太雄壮了!

    不过,我想自己会这样甘愿,是因为易笙同志很知趣,不再霸占大爷的席位,一回家就会主动帮忙,哪怕只在一边打打下手、做做粗活,也一脸满足。

    最重要的是,他还坚定地包办了对我来说最为艰难的任务——煮早饭。虽然现在做个稀饭并不困难,只要在电饭煲上轻轻一点……但是,还是要提前40分钟左右起床,去施展一阳指神功。

    原本就不算太宽敞的家里,近来又添置了不少新产品,例如新款的全自动洗衣机、奢侈的洗碗机,等等等等。

    “唉,自找麻烦,男人啊!”我看着越来越拥挤的空间,不住地摇头。可惜应该无奈的脸上,此刻却不争气地溢满了幸福的笑。

    于是,易笙便学着我的样子,摇头右晃脑,笑着嚷嚷:“哎,口是心非,女人哪!”

    他模仿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我止不住笑,装作恼羞成怒,扑上去打他:“找死啊,你!”

    易笙一边灵活地躲闪,一边更是欠打地囔个不停:“哎呦,大家来看啊,母老虎谋杀亲夫!”

    靠!居然敢说如此贤惠的我是母老虎,这丫果然活腻了!

    我咬牙切齿地使出了一千零一式飞腿,却只踹开了虚掩的房门。

    出现在门的另一边的,是一个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或许,也完全不想遇见的人——易笙的母亲。

    “易笙?”看到嬉戏着的我们,易笙的母亲似乎也有些诧异,但相信看上去绝对不及我们来得惊讶,“你们这是?”

    “妈。”易笙一下沉下了脸,不动声色地站到了我们之间。眸子里再无笑意,只有让人心惊的疏离和淡漠,“您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你好久没回家了。”这话说得还算理直气壮,但怕是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会信。因为易笙上周才刚回去过么,距离现在只有短短三天。

    我有些想笑,尤其看到易笙的妈妈刻意撇过脸的姿势——难为她还知道这谎说得毫无水准!

    然不管怎么努力,我终是没能勾起唇角,心里尽是装傻也逃避不了的明白,我怎么能不明白?

    自易笙的父母离婚后,她就不曾踏足过这里一次,纵然易笙搬回这儿也有五、六年了……

    可是现在,她却来了,来得突然。

    理由是什么,我想自己能猜得到,易笙自然也不会不知道。

    我看向自发挡在我身前的易笙,他的侧脸看上去异常淡漠,没有惊愕,没有惶恐,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他望着自己的母亲,连一丝余光都没有施舍给我。

    心微微一紧,我没有勉强自己,乖乖退场:“既然如此,我不打扰了。”

    然后,转身回房。

    门轻轻阖上。

    与此同时,我听到了易笙的声音,轻轻响起,低沉的,温温的。

    原来,他不是不想说,只是不想当着我的面说。

    我笑了起来,无声的,在傍晚微暗的室内,浮浮沉沉。

    看着不再空荡的房间,脑海一片空白。

    我抱着膝盖,掩住满脸的仓惶,脊背虚弱地贴着薄薄的门扉。

    而门的另一端,是我最爱的人,和曾撕裂我们的人。

    易笙回来时,夜已很深。

    桌上摆满了饭菜,依然都是他爱吃的。可惜,凉了。

    我打开了所有能开的灯,室内亮如白昼,却仿佛如何也照不清他的表情。

    惟有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飘然。

    当然,那绝不可能来自于我。

    他去见了谁?

    我想我的脸定一如既往地坦率,可平日比狐狸还精的易笙却似乎全没有察觉:“等很久了?抱歉,你饿了吧?”

    “不,我不饿。”我从他手中抽出筷子,用比想象中更冷静的声音说道,“你已经吃过了,不是么?”

    “郝郝?”

    “哥,在我这里,你没必要勉强自己。”我笑,也不知是否牵强。

    他没有回答,我也不再看他,顾自收拾。

    不一会儿,身后传来的是他略显不安的低语:“郝郝……她到底是我妈。”

    我微微一顿,复继续动作:“我懂。”

    “但是,我绝不会放弃你的。”易笙从身后环住我,紧紧的,温柔的,珍惜的。

    “……嗯,我知道。”我没再洗那些本就干干净净的碗,只是一径看着哗啦啦冲刷着的水龙头,沉默。

    第8节

    易笙的妈妈变成了常客,多是她自己一人,偶尔也会带其他的女孩。

    不巧撞上时,她还会热情地招呼我,尽管笑容有些虚伪,但至少态度还行,场面不会难看。

    当然,她也会很认真地为我介绍那些女孩,带着各种名头。可惜我一个也没能记住,只觉得大家长得都挺好,至少比只遗传到路人甲长相的老爸的我强。

    可能因为太清楚她在打得什么主意,我反而没什么在意了。

    事实上,我甚至觉得这一次非常幸运,她居然只耍了这些无用的招儿。

    太好了,结婚后的她到底不是情殇中的那个她了!

    我松了口气,非常配合地回应,客套地问候美人甲乙丙丁们。

    只是之后,我比以往更常呆在家里,尽量闭门不出,以免再碰上戊己庚辛。

    我一点儿不想刺激易笙的妈妈,更不想给自己找麻烦。我知道自己的淡然处之于她而言,或许本身就是一种挑衅。但我也不愿因为这样就刻意去伪装倍受打击。我没有演戏的天分,也没兴趣尝试。

    因此,比起溜之大吉的我而言,易笙显然要辛苦许多。他比以往更加忙碌,早出晚归,身上常常带着各种香水味,一脸掩饰不住的疲惫。

    我不难猜出他定是疲于奔命于那些女子之间,多是只见一面,但由于基数庞大,也够他受得了。

    何况,根据我对他妈的了解,恐怕他一个晚上要应付的绝不止一位美人,真是比古代的帝王还奔波啊!

    但不管怎样,易笙每天都会在十点以前回来。纵然我们之间,常常沉默。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说,或许是觉得没必要,或许是因为太疲惫,反正他已用他的方式表明了立场,我又有什么资格抱怨?毕竟,他过得比我糟。

    我觉得无论如何,至少在现在这种时刻,我应该多体谅他。

    虽然婉婉不屑地称我这样行为为:假仙!

    我没有反驳,大概是因为自己都觉得在我的沉默中多多少少带了一些无声的抗议。

    可是,又在抗议什么呢?

    脑海中骤然浮起的是那个夜晚,朦胧的光线中,俊逸非凡的易笙不轻不重地捏着我的脸,笑得万分可恶:“相亲?你要有胆去的话,那就试试看啊!”

    他抱着我,不让我看他的表情,用近似哽咽的声音在我耳畔承诺:“郝郝,我会让你幸福的。”

    他一向言出必行。

    可是,我现在幸福吗?

    或许吧。至少不是不幸的。

    而易笙,则真的不幸——在他妈带来的那些女孩中,有一个是他上司的女儿。

    她也是是易笙的妈妈带来的女孩中,惟一一个因多次出现而让我不得不记得她的女孩。

    听说她只有二十二岁,看上去青春靓丽,直率活泼,还有一种优越环境熏陶出来的傲气,衬着那张精致的脸,倒是合适得很。至少一眼看去的,不会让人生厌。

    当然,前提是她不要说话。

    她一旦说了话,我就没法子喜欢。

    我们毕竟是情敌。

    我不知道她的傲慢是只针对于我,还是本身的性格。但既然易笙的妈妈愿意三天两头的带着她来耀武扬威,那前者的可能性应该比较高。虽然这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事实上,我觉得她这么做一点儿也不聪明,非常的小说,还是狗血烂俗的那一种。而且即便在小说中,她这样的角色也十分的不讨喜,不过也可能因为现在流行女强……

    到底还太年轻啊!不由想起那年的自己,虽没有这样的气焰,也是倔强至极。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对强势挡在面前的女孩堆起了比易笙的妈妈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虚伪笑容:“谢小姐,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谢静扬起下巴,不屑地斜睨着我,极尽傲慢:“易笙哥呢?”

    我不动声色:“约莫、大概在上班吧。”

    “上班?现在都八点半了!我爸说他今天早下班了!”

    “哦,这样啊……”我瞄了眼楼道中渐渐远去的背影,应该是易笙的母亲,没想到她居然抛下伟大的千金小姐自己溜了……看来易笙的没耐性是遗传自她啊。

    想想也是,这些日子她这样努力,三天两头来这里爬楼,辛苦上了年岁的腰腿。可结果不管是我还是易笙,都没能表现出她期望的哪怕丝毫的动容,相信已逐渐磨平了她一向不足的耐心。

    我掀了掀眼皮,想她也未免太小看我了吧,就算我真和这姑娘正面交锋,又会怎样?反正再不堪的模样,易笙都见怪不怪了!何况我这般爱装腔作势的人,怎么可能在人前曝露我母老虎的一面呢?

    罢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坦然地迎上谢静的视线,给了她一个百分百正确的答案,“那他大概在哪儿相亲吧?”

    “相亲?”

    “嗯,相亲。”我耸了耸肩,坦然自若。易笙现在除了上班,惟一的活动就是相亲,还相当奔波的一夜N次。所以每次回来都累得半死,躺在床上动弹不得,比包办家务那会儿还要疲惫,因此以前每日必然进行的业余爱好——上网收菜,如今都郑重地托付给我了……

    可偏偏,实话总是没人信!谢静逼了过来,一脸不悦:“骗谁啊,他要是去相亲,你还能像现在这样悠闲?”

    “不然,你觉得我该怎样?”我退开一步,不想用她的唾沫洗脸,“他只是去相亲而已。”又不是去播种的……

    “你不是他女朋友么?”她一脸狐疑,口气倒谈不上气急败坏,只是非常仔细地观察我,仿佛想找出些破绽来。

    “应该是吧,他好像没和我说过分手。”我笑了笑:原来她还知道我是易笙的女朋友啊?我差点要以为她才是呢!

    “你……”谢静好像终于有些被我气到了。

    我觉得这才正常,因为婉婉说了,我这个人别的优点没有,最擅长的惟就是气死人不偿命,貌似这一点连易笙也十分赞同。

    因此,她总该给我一点正常人应该有的反应嘛,不然多伤人啊~

    我想自己最近真的非常无聊,才会期待她的反应——不知道现实生活到底会不会如狗血电视剧一般?尤其在我的余光瞄见易笙的身影时。

    没想到,她的眼睛不但大,还很尖,一下就发现了正主儿:“易笙哥!你回来了!”

    既没有狗血的变脸,也没有俗套的伪装。

    他们的身体距离也保持得很好,完全没有戏剧化的倾向。大小姐连自己的手都管制得很好,甚至没有捥上易笙胳膊的倾向。

    现实啊,到底不是电视剧!见无戏可看,我打算退场,投奔浴室的怀抱!晚洗澡的人要负责擦地,我想把这个神圣的任务留给说要给我幸福的那个男人:“你们聊吧,我先回去了。”

    “别走。”不想,还没能迈出脚,就被拉住了胳膊。我低头瞧了眼自个儿被拉住的手腕,不难看出拉着我的手上已隐隐绷出了些青筋。

    “好。”我乖巧地顺从他,定住脚步站到他身后,垂着眼睑谁都不看。

    看来,忍耐到极限的不只有易笙他妈,这个深得其遗传的家伙也已经相当厌倦了。

    我可不想在这种时候撞枪口,易笙生起气来还是挺可怕的。

    为求自保,我打算把硝烟炮火留给眼前的年轻人,无知者无畏嘛!

    果不其然,易笙直接对谢静发了难,比我想象得更不留余地,似乎根本不在意明天会不会被上司发配南极:“你怎么又来了?”

    “我想你啊!谁让你不接我电话!”谢静倒是毫不在意,只不爽地看了一眼我们交握的手,便迎上了易笙的冷脸,撒娇味十足。

    “你以前没事儿也不会打电话给我,现在倒勤快!”易笙半点不留情面,视线还掠过她,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只好马上回他一个淡淡的笑容:放心,我相信你。

    易笙这才满意地回过头去继续大发毒威,“谢静,你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跑来我这里来并不合适吧?你可以不计较流言,我可不行。我很珍惜我的女朋友,不想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所以以后要有什么事,让你爸爸转告我就是了。不过,我想你应该没什么事非找我不可吧?”

    这话说得可……见谢静一脸难堪,水汪汪的眼睛里还微微发了红。我立马撇开脸装作没看见,给她一点儿余地。虽然这姑娘确实有那么点自作自受……

    不过,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真是彻底地跟不上时代,这位谢静大小姐到底还是出乎了我的意料——

    我本以为经易笙这雷霆一击,她就算不哭鼻子,也会找个借口赶紧逃跑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并默默地在心里诅咒易笙一生买泡面都只有调料没有面。

    没想到,她只是吸了吸鼻子,就倔强地抬起下巴,很是坚定地看着易笙:“易笙哥,我要和你单独谈谈!”

    我着实惊讶。若非立场的问题,我没准还会觉得这姑娘挺合适易笙,毕竟她到现在都没哭出来。

    据我惨不忍睹的童年经验来看,易笙这丫的从小就很擅长伤人自尊,伤人面子,从不留情。

    当然,自小和他在一处的我,绝不会是那个例外。事实上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那个例外存在!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哎,难怪现在脸皮会变得这么厚……

    不过,在场的约莫脸皮都不薄,包括毫不犹豫回绝谢静的易笙:“我拒绝。”

    “易笙哥!”

    “真有什么事儿你就直说,没什么是郝郝不能听的。”

    “是么?你确定。”谢静直直地看着我,视线宛如刀刃。

    “我有什么好不确定?”易笙嗤笑一声,斜睨着对方的表情相当慵懒,顺着荼靡的灯光,倒还真有几分性感,“不说拉倒!”

    “你可别后悔!你知道么,你……”

    “那个……我有发言权么?”我打断谢静。不知道为什么,那女孩自信的表情让我有些不好的预感。

    “郝郝?”

    “抱歉,”我不是没有犹豫,不是不想给易笙面子,但我实在没兴趣在他们之间当炮灰,也无意让人家更难堪,“但我真的没有兴趣听!”

    我捏了捏易笙的手,希望他能体谅我的心情。我不是圣母,却也不喜欢伤害别人,纵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我的情敌。

    喜欢一个人不是一种罪过,而要喜欢上易笙,真的太过容易。倘若一开始就没有给她任何希望,她又何至于如此咄咄逼人。既然双方都有错,他又有什么资格怪罪于她。

    我希望他能独自解决,把该说的话说明白、说清楚,就像我独自面对秦云那样。最重要的是我不希望易笙在这种时候得罪他的上司,那对热爱这份工作的他而言绝非好事。

    刻意忽略易笙惊讶的目光,我转而对上谢静虽意外但也有几分得意的表情:“你早点说完早点回去吧,这里是旧城区,太晚了一个女孩子也不安全。”

    “不用你操心,易笙哥会送我回去的!”谢静一脸得意。

    我又看了眼易笙,他只是冷着张脸,并没有反驳。

    “那,你们请便。”我耸了耸肩,转身回屋。

    而这一次,易笙没再拉住我。

    第9节

    当易笙恼怒地回来时,我却依然只有沉默,长久的,窒息的沉默。

    我没有吭声,等着他发话,像过去每一次一样。

    可是这一回,易笙却罕见得有耐性,静静地站在我的对面,犀利的视线仿佛要把我整个儿穿透。

    直到我都快呼吸不过来,他才缓缓地开口:“你就不会在意吗?”

    “在意?为那个女孩么?”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嘲讽,“我当然不在意。她们不是可以夺走你的人,来再多也无所谓。”

    事实上,我还希望能来得更多,因为她们只会让他更加不耐烦。

    我想我是卑鄙的,我就是想利用他的不耐烦,累积再累积,然后一股脑儿地爆发在那个罪魁祸首身上。

    我叫郝仁,但很多年前,我就配不上这个名字了。

    而现在,只要能够留住易笙,哪怕不择手段,哪怕一身泥泞,我也愿意。

    可是这些,他能明白吗?

    我想,他不明白。如果他明白,就不会捏着我的肩膀,如同一只吃人的狼,凶狠地逼迫我:“无所谓?哈,好一个无所谓!我像个傻瓜一样,不管多累多疲倦,都坚持回来,就是为了等你开口!可最后呢?却只有一句无所谓?

    “郝郝,你真的觉得自己很聪明吗?真的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吗?从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开始,你就没有打算和我一直在一起!

    “知道么,你现在做的就和高三那年一样,先对我很好,好得让我受宠若惊,幸福得连睡觉都不敢,就怕这是一个梦!然后呢?就是头也不回地走开,潇洒、利落,不管我怎么求你,你都不会回头!

    “郝郝,也许你不介意历史重演,也许你只要一个现在,你很潇洒,最后还能带着为我好的名头伟大的转身离开,了不起的是你,牺牲的是你,那我又算什么?

    “我什么脸面都不要,跟所有人低头,不屈不饶地求你的朋友,就算她们摆明了刁难我,我也一声不吭都忍了下来!

    “我费尽心思讨好你、追逐你,缠着你,就是希望你相信这一次我不会、也绝不可能再放手!可为什么你还是不肯相信我?”

    ……

    一句一句,每个字都戳中了我的心。

    他猜得没错,最初我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和他在一起的。

    可是就如同他期望的那样,我泥足深陷,又怎么可能抽身而出?

    一切的一切都如他算计好的,多么聪明!

    可没想到临到头了,却是他自己无法相信自己的算计,不敢面对自己的成功。

    我低低地笑,眼里却闪着泪花:那么,哥,你又相信过我吗?

    “为什么笑?笑什么啊!因为我很可笑么?嗯?”易笙一脸悲伤,“是啊,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笑!我一次次对自己说,假如真有下一次,离开的人一定得是我!可是郝郝,你告诉我,你当初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你怎么舍得离开?”

    “你不是离开过了么?哥,我等了你足足999天!”我任由泪水滑落衣襟,我抬起头直视他,用撕裂自己的疼痛,直直地看着他,“可直到我哭不出来的那一天,还是连一封邮件,一个电话,甚至一个短信都没有收到……”

    背叛过彼此的,不只有我。

    我看着易笙倏然僵硬的身体,哭得泣不成声,撕心裂肺。

    没错,我是给过他撕裂的痛,他留在门口的血印至今还有残痕。

    但是他给我的呢?

    是比这更加残忍的漫长的磨折、绝望和心死!

    我不止一次想过去死,又那般看不起为了爱情要懦弱地去死的自己!

    我为了这份割舍不了的感情,我连自己都没有了!我连自己都不要了!

    我简直无耻!

    我成了自己最看不起的人!

    我好恨!

    很久之后,一双熟悉的臂膀轻轻地环住了我。

    可是,却没能带来我想要的温暖。

    我好冷,心像结了冰。

    没有救赎。

    我没有挣脱易笙的怀抱,只是以言语为刃,带着隐藏许久的深层的恨意,狠狠地刺向这个让我痛苦让我不堪的男人:“……哥,你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是惟一的男人。但,谁又是你第一个女人呢?我不在意那些女人,是因为他们都不是她。”

    我能感觉抱着我的手突然一僵,然后,颓然的掉落。

    “哥,我是个傻瓜,所以只要你勾勾手指,我就会舍弃一切跟你走,无怨无悔。所以即便是秦云,也不可能留的住我。可是,哥,你也会是一个跟我一样的傻瓜吗?”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平凡的我身边都有秦云这样的男人在等候,出色的易笙又怎么可能会落单?

    上帝一直那样偏爱他,把最好的都留给了他,“我不在的那些日子里,陪在你身边的人,是她吧?

    “你想过要放弃我,你想过要舍弃我,你想过干脆就忘记我,跟她在一起吧?

    “哥,你一直觉得是我和我妈亏欠了你?她抢走了你的父亲,把你的世界搞得乱七八糟乌烟瘴气,让你妈变得那么疯狂,所以你生气,你迁怒,你和你妈一样觉得我不是个好东西。可是冷静下来,又觉得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我是无辜的,对么?”

    “郝郝,别说了,求你……”

    “为什么?为什么我不可以说?”我一把挥开他的手,狠狠地瞪他,尽管视线一片模糊,根本什么也看不清,“你凭什么把自己和你妈定位在受害者的位置上?是你爸爸先追求我妈妈的,是你爸爸勾引我妈妈的!你爸爸和你妈妈早在他和我妈好上之前,就已经完了不是么!你明明都知道,知道是你妈妈坚持不肯分手他们才没有离婚!你明明知道——他们早就形同陌路!是你爸爸和你妈妈联手毁了这一切,毁了我的家!因为你爸爸,我才没有了爸爸!该恨的人是我,不是你!”

    “不要再说了!”易笙声嘶力竭地喊,我终于停了下来。

    黑暗中,是我和他嘶喊后的喘息,粗重而艰涩。

    他将头埋在我的膝盖,裤子湿了一大片。

    我怔怔地望着前方,没有低头看他,眼泪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坠。

    我听到空荡荡的房间里,飘来我的声音,脆弱得仿佛一戳就碎:“哥,一直以来都在利用爱情的人,是你。”

    终究,我还是捅破了这层纸——长久以来,一直因为太过爱他而不忍心戳穿的薄膜。

    “……是的,我知道,一直都知道。”很久之后,耳畔传来易笙的苦笑的应答,很低、很低的声音,低得我几乎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握着我的手在那一刻,又是那样、那样的用力。

    我想,易笙哭了。

    滴在我手背上的水滴,是他隐忍多年的眼泪,无法面对现实的痛苦。

    他一直在自欺欺人,他不舍他满身伤痕的母亲再痛上加痛,他怕她会活不下去;他不想每天面对背叛者的父亲,更不想失去一直以父亲为天的母亲。

    他怕自己一无所有。

    于是,他选择了对自己残忍、选择了一再地对我放手。

    他是多么的愧疚,因为我们每一次的分手,都是他的逃离。

    他始终不敢做的决定,最后,由我来帮他做。而他则用受害者的身份,苟延残喘,这样才能逼迫自己,不去恨他的母亲。因为憎恨已经离开的我,会让他活得比较轻松。

    他欠我的太多,多到假如有一天,我想要走,他根本就拦不住。

    因为,早在很久以前,他就没了那个资格。

    他仅有的筹码,不过就是我爱他。

    只要我不再爱他,他便一无所有。

    我们是世界上最了解彼此的人,所以才更知道如何才能将对方伤得更重。

    而今次,我给易笙的,便是致命的一击。

    第10节

    那天开始,易笙开始疏远我了。

    他不再在十点前回家,即便我还是常常等在门口,往往也只能等到一个今天不回来了的冷淡的电话。后来,竟连电话也少了。

    即便在家,易笙也比以前更加沉默,负责开场搞笑的他若不肯说话,那我们之间的气氛便知能尴尬。可即便这样的尴尬,他也不愿再多说一句,常常只是用一种难懂的眼神深深地看着我。

    我想他无法面对我,面对什么都知道的我,面对总是宠着他迁就他的我。

    但是,我亦不知道该怎么回应这样的他,于是便一声不吭的,一如既往地照顾他,无微不至。

    但显然,这并没能带来好结果。所以有时易笙即便回来了,也不来我这里,而是歇在隔壁自己的屋里。

    在这厢辗转难眠的我,则像很久以前一样,直到对门响起不算很轻的关门声,才能抱着被子安心睡去。

    再后来,即便易笙不回家,也不会再通知我了。

    我们完了么?

    看着墙壁上的年历,我扳着手指,数着日子,这才发现看上去绵长的日子,其实不过短短半年:夏天去了,秋天走了,冬天还在,春天未到,窗外依然天寒地冻。

    只那么点儿时间,我们就走到尽头了么?空下来的时候,我常常忍不住这样想着,带点自嘲和淡漠,然后用力按着刺痛不已的胸口,沉沉地看着天空。

    然每当我开始这么想的时候,易笙又会带着一脸阴郁的表情,回到我的身边。

    一次又一次,无限重复。

    只是他的身上再没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只有干净的皂香,偶尔也会有一身淋漓的汗味。

    我依然没有多说什么。

    他来,我就照顾他,回应他骤然又变回粗暴的缠绵;

    他不来,我也不去惊扰他,就当做他真的在忙,努力填充没有他时的每一秒。

    我们之间仿佛有一场无声的拉锯战,彼此都选择以沉默为刃,等着一个连自己不知道是什么的结果,亦或是契机。

    日子就这样不甘不愿地过着。

    新年就在这样凝滞的气氛中,姗姗而来。

    在旧年即将过去时,久未见面的宋依初来了,带着一封红色炸弹。

    她终究还是要嫁了,在即将迈入27岁这一年,嫁给一个她曾说无论如何都不会嫁的人。

    过去,她一直说做卓奇的朋友比做他的爱人好,纵然她很清楚自己爱他。可真正做了他的爱人后,她才发现就算这样一点儿也不好,她还是想要爱他,并且被他所爱。

    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她如此,我亦然。

    我知道宋依初来这儿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婚事,她的婚期远在明年五月。她很懒,也很忙,更怕冷,能在零下的日子里劳动她双腿的,我想我约莫能猜到是什么事儿。

    事实上作为易笙他妈最中意的相亲对象,她来得要比我想象中晚了许多。

    我不知道宋依初为什么能沉得住气等到现在,毕竟我的朋友多和易笙一样,没什么耐性。就算是典型处女座的宋依初,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我想这约莫是因为她生在处女座的前两天,多少沾染了点狮子座的脾性。

    不过,既然她能够咽下那口气,多半是易笙做了些什么,那么我和易笙的近况,她约莫也都知道。

    果不其然,宋依初屁股还没沾上沙发垫子,话已出口:“为什么?郝郝,你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

    面对她的直接,我一时无语。

    宋依初倒也不急,抱着暖暖的茶杯,沉默地等待着。

    她很清楚只要自己问了,我必然不会隐瞒。这是我们一贯的相处方式。

    我们年龄相近,纵然个性截然不同,也可以相互理解。当然也必然会有些理解不了的事,但至少,我们懂得彼此尊重。

    看上去很好说话的宋依初也有其强势的一面,容不得欺骗,容不得隐瞒。

    所以惟有对她,我一向知而不言,言无不尽。

    可眼前的这一桩,我纵然不想隐瞒,也不知该从何说起。

    好久之后,吐出来的,竟是如此一句:“他……还好么?”

    我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见着易笙了,虽然很清楚的知道,这阵子他并不很忙,每天都回家。但始终,住在隔壁。

    宋依初倒是直接,纤指一抬,点着我家大门:“开门,然后踢烂对面那扇,那厮是好是坏是美了还是丑了,我保证你知道得一清二楚,怎么也比我说得要清楚。你知道的,我完全没有概括能力!”

    闻言,我纵然心情低落,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宋依初的神奇之处便在于她惊人差劲的概括和总结能力,那可以说是我最晦涩的那段人生中最为闪亮的欢乐点啊!

    不止是我,相信所有认识她的人都不难猜到——宋依初毕业那天,指导她毕业论文的老师到底是为什么会比她自己还感动得想要痛哭流涕!

    我甚至觉得那可怜的老头正在心里呐喊着:毕业了,这丫终于毕业了,快滚吧,别再回来了!

    “笑P啊!我大冷天地跑来,可不是专门来让你嘲笑娱乐生活的!”宋依初没好气甩我两白眼,“郝郝,你到底在搞什么?我还以为你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人。”

    宋依初说得没错,我一直非常直接,对任何人都是,对易笙尤其。即便他对我不理不睬,我也会用自己的方式讨好他。但当我真的生气了,那不管我有多喜欢他,都会狠狠地扁得他。

    我从来都舍不得以沉默为矛,将他捅得鲜血淋漓。

    别扭是易笙的专利,而不是我的。

    侧过脸,我看向阳台,阳光很好,寒风却飕飕:“小初,你相信卓奇么?”

    “……啊?”

    “那家伙那么花心,玩过那么多女孩,你还相信他吗?”

    “当然相信。”宋依初答得肯定,毫不犹豫,斩钉截铁,“那家伙虽然在这方面真的很烂,但他从来不骗人,我为什么不相信他?”

    “只是因为这样么?”我抢在她回答之前,又说,“仔细想过再告诉我吧。”

    “……我想,应该不只是因为这样。”宋依初当真好好思考了一番,才给出了一个不那么确定的答案,却又非常明确地发现了我的话中话,“郝郝,你们之间,你跟易笙……没有信任吗?”

    “对,完全没有。”我笑了,却看不清她眼底的自己带着怎样的笑,是苦涩、悲哀、释怀,还是其它什么,“我不相信他,不相信他能给我未来。他也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会好好留在他的身边。”

    我没有再看宋依初,声音遥远得仿佛根本不是出自自己的嘴巴,“你看,我们谁都不相信谁,又怎么能好好地在一起呢?”

    很久之后,宋依初却轻声地说:“但就算这样,你们不还是不想离开对方么,你们还是想在一起,不是么?”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

    第11节

    “郝郝,你们之间,你跟易笙……没有信任吗?”

    “对,完全没有。”我笑了,却看不清她眼底的自己带着怎样的笑,是苦涩、悲哀、释怀,还是其它什么,“我不相信他,不相信他能给我未来。他也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会好好留在他的身边。”

    我没有再看宋依初,声音遥远得仿佛根本不是出自自己的嘴巴,“你看,我们谁都不相信谁,又怎么能好好地在一起呢?”

    很久之后,宋依初却轻声地说:“但就算这样,你们不还是不想离开对方么,你们还是想在一起,不是么?”

    我的眼睛一下就湿了。

    宋依初说得没错,纵然我们谁也不相信谁,也依然不想离开彼此。

    我们虽然冷战,虽然僵持,虽然总在不停伤害彼此,但始终都不愿远离。

    所以我还在这里,而他,依然在对门。

    我们舍不得彼此,所以纵然被我戳穿的易笙没办法面对原来什么都知道的我,他还是会厚着脸皮回来。

    所以有时候,他会突然从身后抱着我,言语惊人:“郝郝,我们私奔吧,去塔斯马尼亚结婚,好不好?”

    所以有时候,他会突然变得很生气很暴躁,将我狠狠推出厨房,在里面用发泄般的力气做饭或者洗碗。我可怜的厨具为此损失惨重。

    所以有时候,他会欲言又止地看着我,那么可怜的,可悲的,却又怎样都说不出话来。

    所以有时候,……

    所以有时候,……

    然而所有的这些时候,我却只是沉默。

    他很不安,我很明白。

    可我到底还是选择了对他残忍。

    事实上,我对每个让我不好过的人都很残忍。

    不管是我妈,还是易笙。

    正如那句话说的:“你就是太聪明,最后都把聪明用在了刀刃上,伤人伤己也伤了我,却尤不罢手。”

    看,我多么聪明,我终于聪明了那么一回。

    可为什么宋依初眼中的我,依然带着一脸无药可救的憔悴?

    我捂着自己的眼睛,无颜面对挚友:“他迟早都要选择的,我没有义务一直等他迁就他。”我等得够久,等他明白终有一天,他必须从我和他妈妈之间,选择惟一的一个。

    我一直不想逼他,不想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心会有所不甘。但现在我却逼了,手段极端。

    我要他到我身边来,彻彻底底,给我安全感,给我一个天长地久。

    “郝郝,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宋依初太了解我,所以眼底有着一些藏不住的了然,和担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这不是他希望的吗?”要我开口的人明明是他,无视我体贴的人也是他,现在又抱怨个什么劲儿,我嘲讽地笑,“他不是很希望我逼他么?”

    “我想你比我更清楚他是什么意思。”宋依初看着我,目光灼灼,“怎么,郝郝,现在对我也不说实话了吗?”

    “抱歉。”我低头,半晌之后,我才看着自己微凸的肚子,呐呐出声,“小初,我怀孕了。”

    “……什么时候发现的?”

    “那个晚上。”我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不怎么想回忆,“就是我跟易笙撕破了脸的那天。”

    那天我才知道,原来之前那样不正常的情绪起伏,都是怀孕综合症。

    “……这还真是巧。”

    “嗯,我那天出门就是去买验孕纸的。”没有避孕难免怀孕,这不值得意外,我只是没想到回家后会有那么精彩的遭遇罢了,“你别告诉他。”

    “嗯,这种事还是你自己告诉他比较好,我不会多事的。”宋依初凑近,看着我的肚子,皱着鼻子问,“几个月了?”

    “三个多月了。”我开始和宋依初讨论起孩子的事,她对怀孕有着极度的恐惧,和一直想当妈妈的我完全不同,各种有趣的担忧娱乐了我。

    我们的话题一下变轻松了很多,至于易笙……嗯,他是谁?

    宋依初走了。

    离开的时候,她只留下一句话:“郝郝,假如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人,可以给你幸福,那么我一定不会让你跟那个笨蛋一起纠结。但是,不会有那样一个人的,不是么?郝郝,你不是最明白这一点的人么?”

    伴随这句话的,是她深深地叹息。

    我是懂的。因为假如世界上还有一个男人可以让宋依初爱,我也一定不会让她和卓奇那个不知道有没有精尽但暂且人还未亡的家伙在一起。

    但有些人,生来执着,无药可救。

    正因为彼此都懂,宋依初才会这样劝我,不是为了易笙,单单只是为了我。

    我笑着应允了准新娘,我和易笙之间的僵局是该打破了。

    我做什么都是为了留住他,而不是逼走他。

    低头的人会是我,也会是他。

    可是我没想到,人算到底不如天算。

    第12节

    可是我没想到,人算到底不如天算。

    在僵局即将破裂前,秦云来了。他看上去瘦了一些,但很精神,爽朗英俊,走路的时候仿佛都带着阳光。在寒冷的冬日遇见,心都跟着暖和起来。

    他站定在我家门口,礼貌地带着一份包扎精致的礼盒,然后咧嘴一笑,笑得灿烂,一口白牙:“郝郝,我回来了。”

    一语双关。

    “欢迎之至!”我微微一顿,随即扬起了灿烂的笑容,感谢的,感激的,因为明白他的意思——他回来了,以好朋友的身份,再无遐想。

    “那么,我有这个荣幸请漂亮的小姐吃一顿饭吗?”秦云微屈身体,行了一个相当标准的绅士礼,异常幽默。

    我忍不住噗嗤一笑,也意思意思地行了个别扭的宫廷礼:“当然——如果是你埋单的话!”

    “那是自然。”秦云从口袋里摸出鼓鼓的钱包,装腔作势地在我面前摇了摇,“老板说他很爱我。”

    “啊!那可真是禁忌的美丽啊!”我一脸向往,脑海中瞬间飞过无数画面,垂涎地说,“下次透点内幕给我,写出来没准会走红……”

    “是关于我的身体价值多少钱么?”

    “哈,或许是关于你一晚上有几次……”

    “……你真可怕,作家真可怕!”秦云捂着胸口,状似恐惧,一脸灿烂的笑容却破坏了整体效果。

    我们嘻嘻哈哈一起吃了顿非常愉快的晚餐。饭后,秦云维持良好的绅士风度,开车送我回家。

    自始自终,我们都没有半点儿身体上的接触,甚至还有些彼此刻意不去点破的尴尬距离。

    我感觉得出秦云真的非常努力了,努力地守住朋友的界限。

    为此,我除了感激还是感激,因为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又还能为他做些什么。

    我只能默默地跟在他的身后,一遍遍在心里感谢上天,将这样好的人赐到我的身边。

    可是我却不知道原来这是上天另一场恶作剧——因为,我们竟在这个时候遇见了见易笙和他的妈妈,以及另一个我可能见过却毫无印象的女孩。

    当然,她是谁或是什么身份,于我而言都不重要。因为直到最后,我都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我只能看到易笙,看到他微微一黯的眸子,复而飞快地避开了我的视线。

    场面尴尬。

    易笙的妈妈带着无比虚伪的笑容,率先打破了局面:“呦,这不是郝郝么?出去玩了啊?”

    “嗯,是啊。”我点点头,极尽客套,“阿姨您好。”

    “这位是?”易笙的妈妈转头看向不在状况中的秦云,像丈母娘看女婿一般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那视线太过热烈,让人很不舒服。

    “我叫秦云,阿姨您好。”秦云见我一脸傻乎乎的模样,抢先自我介绍了下,“我和易笙和郝郝的高中同学。”说着,他又对易笙大方地打了个招呼,“易笙,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发展得不错!”

    他们非常客套做作地彼此夸奖了一番,不知不觉也把彼此的现状交代清楚。

    我知道秦云这样做是有意为之,不想让夹在中间的我为难,也不希望易笙误会我。

    秦云一直很为我考虑,让我越发觉得自己欠他的,一辈子也还不清楚。

    怔忡间,易笙妈妈略显尖锐的嗓音又刺了进来:“原来小秦已经是部门经理了啊,还是B大的研究生,真是了不起!”

    她始终不肯放过的人从来都只有我,因此纵然秦云竭尽全力让我置身之外,也不过是枉费心机,“郝郝,你可真是好福气,要好好把握住小秦哦,你们看上去真配!”

    “是么?”我笑笑,带着讥讽——

    我怎么配得上秦云,人家一表人才年轻出众,是名副其实的金饽饽,而我算什么东西?她不是一向说我这样的王八,能找到颗绿豆就该偷笑了么?

    “当然,你们都是B大毕业的高材生,听说你还在国外名牌大学读了硕士,我们家易笙跟你们两一比,可就差多了!”易笙妈妈越发夸张,不停念叨着说我和秦云是如何的天造地设,祝我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如此这般,许多许多,完全不忌惮冷到极点的场面。

    我懒得搭理,由她自说自话。而易笙,从头到尾,一直不发一言,面无表情,一脸的冷淡。

    不过几分钟时间,无辜受到牵扯的秦云已受不住了。

    他隐忍地闭了闭眼睛,到底没有失礼:“对不起,阿姨,我和郝郝并不是您说的这种关系,我们只是朋友,请您不要这样自说自话。我们还有事,先失陪了!”

    语毕,秦云一把将一直低头看着鞋尖的我,头也不回地拽出了那个诡异的场面。

    被他紧紧握着的手腕有一点儿疼,让我轻易地感受到秦云勃发的怒气。

    他的脾气一直不错,是公认的老好人,我认识他那么多年,也只看他生过两次气,却次次都是为了我。

    我没有叫嚷,由他一路将我拖到了他的车边,才轻轻地说了句:“秦云,很疼。”

    闻言,秦云微微一怔,放松了力道,背过身没有看我,也没有放手。

    月光弥撒,落在他紧绷的肩膀上,勾勒出笔直的线条,刚直坚强。

    我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仿佛正奋力地镇压着什么。

    我沉默地凝望着自己的居所,那里昏黑一片,而对面的易笙家亦没有点亮。

    惟有楼道口的灯,不曾熄灭。

    最后,斩破寂静夜空的是秦云苦涩的话语:“郝郝,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失败。因为你不爱我,不管我在你身边多久,你从来都没有为我动过心。我很清楚你的眼里一直就只有易笙一个,从没有变过。不管他是好还是坏,你都只喜欢他。

    “因为这样清楚,所以我以为自己输得并不冤枉,没有什么不甘愿。可是现在我才发现,我没有办法接受,没办法把你让给一个根本无法保护你的人的手里。

    “我本以为那家伙再怎么别扭再怎么不是,至少也是真心喜欢你想对你好的。”

    “谢谢你,秦云。”我淡淡的笑,坦然迎上他回转的脸,“不过,我没关系,真的。”

    是的,我没事。

    我微笑着回视他眸中的自己,坚强、恬淡,勇敢,是自己期待的那个模样,这样很好!

    四目相对,是我无言的请求,是秦云无奈的叹息。

    他只能妥协。

    最后,秦云深深叹了口气,像很多年前我喝醉酒时一样,温柔的揉了揉我的发:“郝郝,你真傻。”

    “嗯,我知道。”我点了点头,低头傻傻地看着月光将自己的影子压得矮矮的、扁扁的,“但,傻人有傻福,不是吗?”

    “希望吧……”

    是啊,但愿如此。

    第13节

    我一直呆在秦云的车上。

    空间虽小,但过得并不无聊。

    我们天南地北有的没的随便聊着,话题不曾间断,也没有冷场,更没有冲突。

    我们都已经长大,变得非常聪明,知道什么需要避而不谈。

    于是,连我们都很熟悉的易笙,都被撇除在话题之外。

    我们多在说旅游和美食,说各自旅游的经历,我给他说华丽的梵蒂冈,说宁静的芬兰岛,说古老的罗马广场,然而说得最多的还是塔斯马尼亚。

    我还给他说神奇的Wang,说愿者上钩的三文鱼,说可以随便捡来吃的免费生蚝,说灵异至极的亚瑟港,说各种各样的鬼故事!

    说到后来,我自己都觉得脖子后面凉飕飕得很瘆人。

    倒是坐在边上吃零食的秦云,不但听得津津有味,眼里居然还有那么点儿孩子气的向往!

    没想到秦……云还有这样一面!

    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看来婉婉说得没错,我果然非常的重色轻友,所以除了易笙,我对其他人的认识那是不足、很不足啊!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多小时,才看到易笙的母亲带着那个我甚至没有看清楚长相的女孩离开。

    不过,我现在倒是可以发现,她们的表情看上去不太好,嗯,应该说是非常、非常的不好,简直是气急败坏。

    “哼,看来易笙那家伙也不是全然没有动作嘛!”秦云似乎也发现了这一点,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你很高兴哦?那可是他妈妈!”我震撼,我错愕:这世界还真是变化太快!

    看着秦云眉头也不皱一下的说出这番话,我只觉得嘴角抽得更加厉害,“没想到连出了名的好好人秦云也变成了坏人。”

    “烂好人就会比较幸福吗?”秦云没有转过脸看我,车内很暗,打得他的侧脸说不出的阴郁,“人总是会变的,我只要你幸福就好了,别的人变成怎么样,是好还是坏,我无暇关心。”

    “……”

    “何况,当坏蛋要比当好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突然凑过脸灿然一笑,相当的孩子气,“郝郝,这可是你告诉我的。”

    “……哈,你还记得啊!”我尴尬地挪了挪身子,莫名有种罪恶感——

    我毁了世界上硕果仅存的好蛋,我会下地狱的,呜呜呜!

    没错,正是我这个罪魁祸首在撤出秦云的世界时,留给他这样一个礼物,相当不厚道的选择了用这般廉价的手段,尝试去保护这个一直守护在我身边的男孩。

    他真的学会了手段,却还是没有得到幸福,他和女友分手,他向我告白,然后又被我拒绝,依然孤家寡人却还在为我的委屈生气恼怒愤愤不平。

    不值得,真是太太太不值得了!

    我愧疚无比地跳下车,默默为这个彻底被坏蛋们占领的星球默哀三秒钟。

    身后,是秦云低沉的声音,低哑得惊人:“郝郝,你记得你答应过我的。”

    我微微一顿,然后,用力点了点头:“嗯,我记得,一直都记得。”

    我会好好的。

    一直。

    第14节

    事隔一个月,易笙终于又回到了我的家——堆满了他的东西的我的家。

    他俊美无双,桃花飞扬,一举一动都很潇洒俊逸,好看得连男人都只能不甘地咬着手帕承认他的帅气。

    但此刻,那张应该英俊应该帅气的脸却又臭又冷,像个可怕的鬼娃娃,端坐在沙发上,灯也不开,就那样死死盯着进门的我。

    “哥,你来了啊?”我问了句废话,试图缓和下凝滞的气氛。

    可惜,他没有理我,只是一径用诡异的目光瞅着我。

    我被他看得有点儿发毛,脖颈上的寒毛都立了起来,肚子里的宝宝好像都躁动了。

    为了宇宙的和平,宝宝的健康,以及自身的安全,我慎重地下了一个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于是,我干笑着舔了舔下唇,异常狼狈:“那个……天黑了,你应该饿了吧?我去做饭!”

    不待他回答,我已很没有面子地溜进了厨房,速度之快,反应之迅捷,估计会让我历届的体育老师痛哭流涕一把——

    要知道,在求学史上一直非常优秀的我,惟有体育成绩,是老师们心中的最痛!

    厨房里有些冷,深冬的寒气夹着凉飕飕的夜风穿过窗缝,偷偷钻了进来,抚上我的肌肤。

    我郁闷地看着一室的厨具,事实上,我最恨的就是在大冷天里洗洗刷刷,哪怕有条件奢侈得选用温水。

    只要易笙不在,我就变回了那个懒惰到让人抓狂的自己,整日懒懒散散的。

    这些日子,我多叫钟点工阿姨来打扫和做饭,又或者叫些外卖,尽量不委屈我肚子里的宝宝。

    揉了揉肚子,我叹了口气,还是认命地穿上特制的厚围裙,开始忙碌,洗洗切切,翻炒蒸煎,做得那叫一个用心,好像我真有多爱做这些活儿一般!

    忙碌中,腰上不知不觉多了一双手。

    我下意识地活动了下脚踝,一旦后面的家伙出现惯用的粗鲁癖,我也会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香港脚!

    不过易笙真的非常有危机意识,总能在关键时刻选择正确的方式。他温柔又温暖的怀抱,让我的心都酥软了许多。

    他握着我的手,轻轻地翻炒着锅子里的菜,继而将下巴搁到了我的肩膀上。温热的呼吸扑在我的耳边,有点点痒:“郝郝,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微微一怔,随即继续动作,嘴角却悄悄地勾起,“真的?”

    “……嗯,我发誓。”易笙温柔地抱着我变粗了一些的腰,不很用力的将我整个人锁进他的怀里,用行动告诉我:

    这是最后一次,迁就他的母亲;这是最后一次,让我受委屈。

    他感慨万分地说,“郝郝,果然只有你,永远只有你,能明白我。”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都能懂他,懂他的挣扎、不敢以及自私。

    我不以为然地笑笑,这是当然的。因为我爱他,并非无怨无悔,却已拼尽了所有。

    我轻轻倚过脑袋,摩挲着易笙的。

    我们彼此依偎,让这个冬日不再天寒地冻。

    气氛,温馨静谧。

    好久之后,易笙才再次出声,带着点儿小小的不甘心:“知道么?郝郝,我之所以会那么生气,是因为我一直在等你开口,等你亲自对我说。我告诉自己:只要你说,我就承诺你,不再见其他女孩子,哪怕我妈逼我……”

    “哥,可我真的不介意你见其他女……”我何其冤屈,可话还未说完,我就觉得腰疼了——原本无比温暖的怀抱突然变得好可怕!

    我不由咂舌:男人可真是难伺候,女人吃醋叫不可理喻,不吃醋就是不可饶恕……

    这年头,做人难,做男人难,做女人更是难上加难啊!

    我忙着感叹人生,身后小家子气的男人则非常有毅力有恒心地继续生气,我终于知道他一直匮乏的耐心都用哪儿去了……

    所谓怨念啊,唉!

    本着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宝宝着想的可贵母性精神,我不疾不徐地把一手油水全擦在易笙价值不菲的袖子上,才缓缓开了口:“哥,我不在意你去见她们,是因为我信任你。她们不是可以夺走你的人,来得再多也无所谓,只会让你更加不耐烦罢了。”

    我老实交代了自己的卑劣,我不在乎被易笙知道我最不堪的一面,因为我所有的不择手段,都是为了他。

    果不其然,易笙微微一僵后,更加用力地抱紧了我,半晌才呐呐地仿佛失了言语能力一般断断续续地说着:

    “郝郝,我不会再让你走的,绝对不会再让你离开!十年……我等不起再多的十年,人生那么短,我想要拥有你更久、更久……

    “我不会再让你去别人怀里,不会再让别的男人看你喝酒,不会再给别人机会来安慰你,不想别的男人陪伴你,逗你笑……那是我的权利!

    “郝郝,我好不容易才等到你和秦云把话说清楚,所以我不会再给他哪怕一丝一毫的机会。

    “绝、不、会!”说到后来,易笙倒流利起来了,只是字字句句都仿佛是从牙缝里逼出来的。

    咬牙切齿、切齿咬牙!

    “郝郝,你是我的!”他任性地抱着我,无赖地耍着孩子气,一个人生气一个人郁闷一个人对着无形的情敌羡慕嫉妒恨。

    “是,是。”我忍不住地笑,笑得幸福,笑得欢喜。

    虽然直到现在,易笙也没有给我答案,没有告诉我那999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我已没那么介意了,因为我大概能猜得出理由。

    既然他说了不会有下一次,那么,我相信。

    我们之间没有信任,但总要学着踏出第一步。

    我们不可能一辈子彼此怀疑,既然他先踏出了一步,那么我也必须学着前进。

    既然放不了手,舍不得放手,不能放手,那我就要学着相信,相信他也相信自己。

    我拉过易笙的手,温柔地放到自己凸得还不明显的肚子上:“哥,我有了。”

    闻言,他顿时僵在我的身后,整个人僵硬紧绷得被他抱着的我都觉得好不舒服。

    我没有回头,只是轻轻抚着他的手背,低声问:“哥,我们结婚,好不好?”

    他依然没有吭声,我只是静静等待。

    很久之后,我听到了易笙的回答,带着一丝丝颤抖:“好。”

    无比的肯定。

    下一刻,他抱着我的手立刻变得非常温柔,紧绷的掌心始终覆在我的肚子上,轻轻的来回抚着,久久不愿拿开。

    而我肩头的衣服,不知何时,已湿了一大片。

    易笙,我们终于有家了。

    一个有爱有温馨也有爸爸妈妈和宝宝的家。

    第15节

    我和易笙度过了一个无比旖旎的晚上。

    天阴阴的,无风无雨,也没有温柔的月光可以投射窗影。惟有床头柜上的台灯,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然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前却闪现了如薄纱一般的平和美丽。

    伏在我身上的易笙,目光灼灼,异常的温柔。

    他不时啄吻着我的眼角,我的太阳穴,用熟悉的方式安抚着我。

    他看着我的表情是那样专注、那样深情,又是那般的温柔,仿佛这个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困扰他守望的目光,再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扰他拥抱我的臂膀。

    从没有这样一刻,我觉得自己已完完全全的彻底的属于了他,再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我们分开。

    从没有这样一刻,我是如此真实得觉得自己抱住了幸福,和希望。

    哥,我是多么爱你。

    我忍不住用力抱紧了他,一遍遍地轻轻含着他的名字:“易笙,易笙,易笙……”

    易笙轻轻地笑,用手理着我汗湿的发,突然将我整个圈进他的怀里,紧紧抱着。许久,才像下定决心一般说道:“郝郝,那999天里,我是见过她,但只有一次……”

    她?不过一秒,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那个她,他的第一次。

    我顿时僵住了身体,胸口猛然点了一把火,迅速燃烧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在这样旖旎亲密的时刻,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幸福的时候,他居然要那般煞风景地提及我最不愿想的那个人。

    我不知道别的女人能不能忍受,但我很确定,自己不可以。

    我是一只占有欲极强的毒蝎子,我不要我的爱人身上留有其他人的痕迹,一点儿也不想要。

    我会妥协是因为已改变不了现实,所以我只能努力忘记,自欺欺人。

    我已经如此退步,他为什么还要提?

    我好恨!

    我忍不住满腔怒火,却挣不开易笙如铁箍一般的怀抱,只好狠狠咬向抱着我的手。

    我是标准肉食动物,牙尖嘴利,也下了狠心,自然咬得异常用力,几乎可以尝到渗入味蕾的血腥味。

    但易笙却只是闷哼了一声,只微微一颤,并没有尝试着逃开或挣脱。

    他只是坚持不懈地继续着这个我一点儿也不喜欢的话题:“郝郝,那一次是她的婚礼。”

    那又怎样?!

    她结婚了,所以才来妥协我么!

    我其实很清楚,事情不可能是这样的,但就是钻不出这个牛角尖!只是牙齿没再舍得用力,眼泪却随着委屈一点点地往外溢:易笙,你是猪!一头蠢得无药可救的臭猪!

    “郝郝,别哭……”泪水落在易笙的手臂上,他像被什么烫到一般,倏然一僵,声音都带着无措。

    我没有理他,我是孕妇,我就爱哭,我就要哭!!

    易笙将我抱得更紧,却很小心地没有勒到我的肚子:“郝郝,如果我爱过她,哪怕只有一丝丝动摇,我也不会和你提。但是,不是这样的,不是。”

    他的声音那么坚定,坚定得让我再咬不下去,只是弥漫在眼眶中的泪雾,依然无法散去:“何必说呢……我不知道不是更好……”

    “因为……我不想她变成我们之间的一根刺。”

    闻言,我沉默了。

    我和易笙的感情深得像铺天盖地的雪白棉花,既纯净又柔软,撑开了整个世界。

    然在这片看似软绵绵的雪白中,又藏着多少刺人的针,早已鲜血淋漓的我们,自然无法当做不知道。

    我再次妥协了。我偎进易笙怀里,贴着他的胸膛,听着微快的心跳,静静得等着他的下文:“我和她只发生过一次,在你问我——那个人为什么不是你的那天……”

    我的喉咙一下哽住了。

    我没想到,真的没想到!

    我以为那个时候,易笙早已开始了他混乱又缤纷的感情生活。

    毕竟,世界那么大,美女那么多,他又那么年轻那么优秀,怎么能经得起这花花世界的种种诱惑。

    我还以为他早已无所谓我到底和谁交往,又为谁许下一个地老天荒。

    那个晚上,我只是借酒装疯,恨天地不公,逼迫自己忘记身边这个爱到骨子里却不能承认的人。

    我没想到易笙也带着的同样的心情,强硬地压下满腹酸楚,听我为另一个男人许一生一世。

    易笙轻轻吻着我的发:“郝郝,就只有那一次,我承认自己背叛了你也背叛了自己的心。可就因为那一次,我才知道自己根本忘不了,谁也取代不了,谁也占据不了那个被你掏空的位置……”

    我的泪水流得更急了,却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那不是感动,不是喜极而泣,也不是怨恨……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恍恍惚惚地听易笙不停地解释着他的那些年,那些我不知道的只属于他的岁月:“没错,对那个女孩,我确实有些愧疚。那估计也是她的第一次,可我却连过程都记不清楚,是真的记不清楚……

    “我只是不停地回想着你说过的话,你说要做一个贤妻良母,为另一个我见都没见过的男人洗手作羹汤,你说你将来……要嫁给他……

    “我不敢面对她,做了一个差劲的男人,在事后逃避了她。

    “她很凶悍,除了我妈之外,她是第一个甩我耳光的女人,但我并不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好,我得到了解脱。这样,我就不欠她了……

    “郝郝,你也许会觉得我是个恶劣而差劲的人。但是,我不是你,她也不是秦云。

    “她到底为我做了多少,我甚至没有机会去感受,我一直都在想着你,想要怎么办才能把你抢回来……

    “我去参加她的婚礼,是想确定她是不是真的得到了幸福,是想确定她会不会在你回到我身边后,变成一枚隐形炸弹……

    “我很庆幸,她看上去很不错,对当年的一切都释怀了。

    “郝郝,我知道自己很卑鄙,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对你尚且如此自私,又何况是别人?

    “郝郝,我从来……都只有你而已。”

    我没有哭泣,只是流了很多的泪,仿佛要将身体里所有的水分抽干。

    易笙一直抱着我,吻着我的发顶,长指轻轻地擦拭着我眼角不断滴落的水珠。

    很久之后,我才沙哑着嗓子,轻轻地问:“易笙,那个女孩……叫苏菲?”

    “……恩。”易笙的声音非常郁闷尴尬,间接承认了不喜欢女性生物的他会让同一个女生在他身边呆上好些年的原因——

    在我们交情还算不错的年岁中,他也曾为我买过女性用品,牌子就是苏菲……

    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那个时候,一个满脸羞窘的大男孩从阳台的那边,对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的我恶声恶气地说话,然后直着手臂将卫生巾递了过来。

    那口是心非的可爱模样,让人忍不住想要会心一笑。

    我轻轻勾起唇角,将脸贴上他的手臂,非常诚恳地呐呐了一句心里话:“哥,你果然是个变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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