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之前,我不知道世界可以这样大,如同井底之蛙,满足地躺在井底观天,自以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叫CultureShock。
出国之后,我才知道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玄幻,狗血的不是电视,而是活得太过戏剧的人类自身。
——by郝仁日记
在塔斯马尼亚度过的那些日子,我总是在笑。
我们的导游Wang是一个澳籍华人,长得像颗圆土豆,还很喜欢说能让全场立马肃静的鼻祖级的冷笑话。我们刚到霍巴特(塔斯马尼亚首府)的第一天就被他冻僵当场,功力很是骇人。
刚下飞机,我还没从晕机中缓过来,像根飘零在风中的豆芽菜,站都站不稳。易笙没办法,只能和刚碰头不久的Wang商量,看是不是能改变下第一天的行程,先带我去住的地方休息一天。
Wang当然没有拒绝,帮着易笙放好大包小包的行李,又看着他连拖带抗地将我放上车,才似乎很是羡慕地说:“小伙子,我看着你,觉得保镖这工作其实挺好,有钱有玩还能出国吃豆腐……”
我异常无语,偷瞄了易笙一眼,发现他的脸色很是不好,惨白铁青,颇有鬼神转世的姿态。还来不及出言安抚,又听得Wang馋着脸说:“呃,开开玩笑,别生气,别生气,要不……我的豆腐也给你吃?”
……
我承认,自己那时真有种返身回到飞机上跑路的冲动——这家伙实在太雷了!
所幸,Wang虽然是个雷人,但起码是个颇有眼光的雷人。他替我们物色的住所非常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倚海而立。
Wang很是得意地和我们吹嘘着:“你们运气不错,现在正好是淡季,不然就算贵上几倍的价格,也不见得能租到这样的风水宝地!”
可惜,我此刻完全没有欣赏的气力,倒在软绵绵的床上狠狠地睡了整整一天,直到月上枝头才睁开了眼睛。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朦胧中,看到那样梦幻的一刻——易笙持着一杯红酒,静静地坐在窗棂上,雪纺纱的薄帘徐徐飘舞,将他如雕刻般俊美的容颜,轻柔地包进银月的光辉中。点点都是蛊惑。
我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他的笑容那么温柔那么美,仿佛正看着自己痴恋三生的情人。
他的声音低哑而磁性,淙淙的,融入夜色中,虚幻得无法形容。
我怔怔地看着陌生无比的他,直到那句话的刺入我的脑袋:“郝郝,你睡觉的样子真像只吃多了的猪。”
噼啪,美梦碎裂。
眼前这个果然不是什么谪仙美男,而是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
我很郁闷,连晚饭时都不忘恨恨地看着吃得很欢的易笙,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和那粒擅长冷冻活人的土豆打好了关系,居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可能我的脸色真的太差了,Wang总算施舍了一点儿注意力给我,开口向我证明物以类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道理:“呦,美女,你舒服点儿了么?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类可以晕飞机的。”
看易笙在一边笑得嚣张,我气得嘴都歪了:“那真是抱歉哦,我是从不晕机会死星移民来的!”
Wang一脸惊愕地看着我,突然,转头笑着对易笙说道:“行啊,小子,都搞上星际联姻了,有一套哦!”
易笙拍着自己薄薄的、毫无看头的胸肌,很是豪气地应声:“地球人万岁,为地球争光!”
Wang更是豪气地举起老大的啤酒杯:“一夜七次,不做不睡觉,哦也!”
易笙:“肾衰不是衰!”
……
我只觉自己的嘴角抽得厉害,却没再出声反驳——因为易笙居然承认了!他居然没有澄清我们的关系,为什么?
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他转过头来,勾着薄薄的唇,抿着嘴看着我直笑,如星子的瞳眸里仿佛在说:傻丫头,看什么呢?
心跳骤然慢了半拍,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时空,来到一座魔法之岛。
那个我曾爱过的男孩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到了风风雨雨又满是甜蜜的七年前。
我低头闷了口红酒,笑自己想太多:七年……原来,时间已过了那么久。
不多久,一双大手轻轻拂过我的额:“怎么了?还晕?”
我摇了摇头,抬起的眸里却映出了易笙担忧的表情:“不,我没什么。”
我努力扯了扯嘴角,笑:“还不是你们太雷了,我的肩膀都背负不起了。”
易笙一脸唾弃,长指在我的额心轻轻一弹,笑骂:“装吧,你就装吧!”
我捂着只有一点酥麻的额头,嘻嘻哈哈地加入他们,还齐齐改用了英语,将周围十数桌的客人通通雷了个遍!
一切好像都没什么改变。
只是在回别墅的路上,在前面领路的易笙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十指交握,无法挣脱。
我一直低着头,看着月影中的两抹身影,彼此交叠。
我想,我是笑着的,很淡很淡的,笑着。
第二天清早,Wang就把还在调时差的我们硬生生地从床上吼起来,半梦半醒地架上他的爱车,前往塔斯马尼亚最著名的景点之一——亚瑟港(PortArthur)。
Wang似乎很喜欢那里,一路上一直介绍个不停,说得非常生动:“知道不?塔斯马尼亚可是相当有名的鬼岛,到处都有鬼怪传说,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亚瑟港。甚至可以说,这里之所以会鬼怪横行,最初就是因为PortArthur。”
PortArthur建于一百多年之前,尚是大英帝国横行的时代,而这片刚被掠夺来的土地,则专用于关押英国本土无处容放的犯人,将这美丽的地方硬是改建成了一个令人闻之丧胆的监狱港。
犯人们从北半球的英国被押送到有世界之南之称的孤岛,历经大半年的时间,能够熬到岛上的,也只有一半左右。而监狱里的每一处都是被押解来的犯人亲手建立的,相当的讽刺。
PortArthur作为监狱可谓天时地利,非常巧妙,整块地形呈葫芦状,几乎完全封闭,只有一条窄窄的道路通往外界,出口处还有威猛的岗哨。
Wang说:“在这里,《肖申克的救赎》是完全没有一点儿参考价值。因为四面都是冰冷的死亡海域——这里群聚了最凶猛的大白鲨群,罪犯们根本无路可逃。不过,我想造物主的最大奇迹,就是人类这种奇妙的生物。因为即使再这样的条件下,居然还是有人成功出逃了!我觉得他们真是比幽灵还灵!”
我发现Wang的口才非常好,切入角度和讲述方式都很勾人,尤其是那些关于幽灵的现象和故事,让人有迫不及待一探究竟的冲动。
原本昏昏沉沉的我开始精神起来。
正巧这个时候,马路两边开始出现大型的牧场时,满满的都是惬意吃草散步的牛、羊、马,长得和电视上的还多有些不同。
我瞪圆了眼睛,直勾勾地看着。
这时,Wang突然探过身来,指着那些个有奶牛花纹,但长得很像马的动物,颇为认真地介绍:“那些黑白纹的就是牛和马杂交出来的!”
神奇啊!
神奇啊!只听过马和驴能生骡子,没想到这年头,马和牛也能搞对象了!
马这玩意儿还真是相当博爱的生物!
我震撼无比,一脸膜拜地对那些奇特的生物看了又看,还很有求知欲地询问:“那它叫什么呀?我是说学名。”
只是我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Wang用比我还震撼的表情,反把我看了又看,好像我才是真正稀罕的生物一样:“拜托,丫头,我是跟你们开玩笑的。小姑娘长得挺机灵的,咋脑袋这么不好使呢?”
我囧!霸占整片后车座的易笙很没人性地跌在椅子上,笑得翻天覆地,Wang却还在那边火上加油,转头状似语重心长地教育他:“小伙子,不是哥说,你媳妇真的不太灵光,要小心看好了,不要让她跟怪叔叔跑去卖鸭蛋!”
易笙很是受教地连连点头,而绑着安全带坐在副驾驶座的我因为手不够长,无法逞奸除恶,只能万般无奈地朝天翻白眼,不去理会这对隔着驾驶座勾肩搭背的忘年交。
男人幼稚起来会是何等的不可思议,今儿个我总算见识到了。
可我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场面在以后的日子里,伴随着我不断闹出的笑话,毫无创意地无限重复,次数频繁得我几乎真要以为易笙是我的那一位。
但思来想去,还是觉得他闲来无事顺便调戏以图消遣的可能性比较大,毕竟现在的易笙已不是当年那个上课睡觉作业不交考分惨淡长相还有些奇怪的混小子了。
虽然没有亲见,但根据偶尔八卦得到的消息,我知道易笙现在已能舌灿莲花地为公司骗进大单子,投资时的眼光也很犀利,可日进斗金,连带我也有顺便捞上一笔;再加上他有一副斯文败类的俊俏摸样,相信多漂亮的女人都愿意为他转型变作黄脸婆。
身为三天两头相撞于门口的邻居,我还真没少看过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女子,竟没有一个不让人惊艳的。
这小子,艳福一向不浅。
我们是在到达霍巴特的第七天,遇见那对小情侣的。他们很年轻,也很可爱。
小姑娘有个挺公主的名字,叫Vivian,初初看到易笙时,还偷偷红了脸。她的小男友Jason为此还撅了半个小时的嘴。
可没过多久,两人又甜甜蜜蜜的牵起了小手,“你爱我、我爱你”的说个没完。
Wang看了直笑,推着跟他一起海钓的易笙,打趣道:“你看看人家!你看看人家!你怎么做的前辈?”然后,他又转过头很是惋惜地对我说,“郝郝,你男人不行啊,还是跟我吧!哥保证让你每天吃好壮壮!”
我悲愤地四十五度仰天,嚎:“叔,你还嫌我不够壮么?”
Wang被我的那声“叔”打击得相当彻底,灰溜溜地躲到游艇的角落,假装垂泪:“叫我叔……叫我叔……我不就是没有一张漂亮的皮么?花花公子连个甜言蜜语都不会说,那还不如我这个当‘叔’的呢……叔有什么不好的……”
易笙无奈,只能好生配合地以和我同样的角度,仰天长叹:“哥,咱青春不在,老脸难下啊。”
顺手,他又钓上了一条三文鱼。
在海流交汇的地方,钓鱼就是之于生手也像吃饭一般简单。生蚝和鲍鱼都可以简单的捡到,往毫无污染的海水里随便一洗就可以扔进嘴里,完全免费,还很健康。只要不是太大量,政府也不会管制,弄点儿来吃吃并不违法。
我一向不吃生食,但对“征服”生蚝的运动还是很有兴趣的,尽管它遍地都是。
事实上,这种谁都能顺利完成的运动也没什么成就感可言,不过我还是玩得很开心。只是可怜了易笙的胃,为此不得不塞了许多,听说当晚他梦了整晚的生蚝家族。
Vivian看着虽是一脸无奈,但还是很有风度的不反抗的易笙,满脸羡慕:“姐,哥对你真好!”
Jason秀气的小脸黑了大半,赌命似的也猛往嘴里塞着,看得Wang一阵心惊肉跳,生怕他吃出什么问题来,只好吓他:“小弟,你这样的吃法要被路过的巡警看到了,可是要抓起来关小黑屋的!”
为了不陪他们上警局或医院,我只好拍了拍Vivian的肩膀,说:“其实,我学过跆拳道。”
易笙立刻配合地抱着胸,做出了“小生好怕怕”的恶心模样。
我们默契良好,一如多年之前。
当天晚上,小情侣包袱款款地住到了我们的隔壁。
我承受不住Vivian对我们的海边小别墅无限向往的眼神,那近乎祈求的模样,可以让魔鬼心软。何况,我也很欢迎有人分享这价值不菲的房租。
易笙只能拖着大包小包非常无奈地搬到了我的卧室。
当然,是睡在另一张床上。
但很快的,我就为自己的一时心软受了点儿罪。
罪魁祸首是澳洲那永远过于单薄的墙壁,当然要追溯到根源的话,还是没事乱放电的易笙的错!
Jason小弟弟估计是灌了一整天的黑醋米醋饺子醋,酸坏了牙,心里顶顶不爽,想在晚上回个本。
于是,他两在隔壁不断地捣腾出少儿不宜的声音,时不时地夹着女孩的哭音,男孩挫败的叹息,反反复复,整晚不曾停歇。
倒霉的是,我的床正好贴着墙,无奈被骚扰得无法入睡,瞪着天花板许久,终于认命地起床点了根烟。
我其实没有烟瘾,对烟味也不是那么的喜欢,只是看着夜色中袅袅升起的白雾,就莫名的有种安心的感觉。
然后,我惊喜地发现原来在世界的最南边,星空可以那样璀璨——漫天的星子仿佛嵌在幕布上的钻,辉映着Sandibay(霍巴特的富人区,所有的住房都建在山上,靠山面海)的点点灯光,神圣而庄严。
突然想起,自坐上飞机之后,我就再没想起那个该死的肾亏男了!
而现在,纵然我想到了他,也没有狠抽一口烟的冲动。
如此的心平气和,仿佛那三年的相恋时光不过是一场过场小电影,毫无价值。
为期三年的感情,屈辱至极的分手,我似乎好得太快,快得很不正常。
我满心复杂,回头赌气似的瞪着跟我分享了同一个房间的易笙。
他睡得很香,却像个胆怯的孩子般仰面躺着,手还抓着盖到脖颈处的被子,不断地喃喃梦呓:“吃……不,我真的吃不下了……生蚝好可怕……”
我一怔,随即大声笑了起来。
然后,用力吸了口烟。
清冷的夜色中,我似乎听见了自己若银铃风起时的笑声,清清的,没什么杂质。
时间的指针在那一瞬间,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
回神后,我发现自己的两颊上有凉凉的湿意。
然后,我偏过头,凝望着朗朗的天空,轻轻哼唱着:“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当你站在那个夏天的海岸线,我们还是心里面那个偏执的少年……”
那时,我好像看到易笙睁开了目光灼灼的眼。
可待我回头时,他依然抓着被子睡得深沉。
只是,不再梦呓。
Wang说:不到酒杯湾,就等于没来塔斯马尼亚。
我们既然已经来了,就没有不走一回的理由。
从霍巴特到酒杯湾有4个多小时的车程,虽然它其实并不是那么的远,但Wang的车速一向很慢。坐在副驾驶座,我从未看到他超过车,永远都是被超车。
他有个很没出息的口头禅:“靠,你们不知道这岛上的人开起车来有多可怕!别看他们走在路上的时候风度翩翩、斯文礼貌,一旦上了车啊,那真是个个都可以去角逐F1的主儿!我老婆还没给我抱小子呢,咋能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儿!”
我虽然对他的话很是不耻,却也是见识过这里的人的车速的,路上也常能看到袋鼠等动物的尸体,血肉模糊的很是怕人,还有贪食的寒鸦鸣着怪声,争相啄食路上的死肉。其场面虽不算惨烈,可也够折腾人的。
且我晕车晕船晕飞机,但偏生就是不晕Wang的车,他虽然开得很慢,但是很稳,有如履平地的感觉。
Wang一直引以为荣,常常吆喝着要易笙拜他为师。
他们莫名混得很熟,好像情深的亲兄弟,而不是只认识三、四天。
塔斯马尼亚真的很美,美得很祥和,是一个能带给人心灵上宁静的地方。
但除了极其个别的景点,一眼望去,风景都差不多:差不多的小山头,差不多的红房子,以及差不多的环山路。
看久了,难免会有一种浮躁感,仿佛陷入了命运的圆,不停地沉入轨道,无限重复,却怎么都冲不出去。
胸口有些压抑的气闷,我可以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表情晦涩。
好在这时,Wang又开始晒他的恐怖冷笑话。因为有新人的加入,看腻了我和易笙的他显得兴致特别高昂,不断地为大家降降温。尽管今天的天气,原本就有些凉。
我已经是很习惯了,知道他若不每天雷上一雷,回去估计睡不好觉,第二天就开不好车。为了人身安全,我选择牺牲自己的耳朵。
可坐在后座的那对小情侣还没有修炼出山,被Wang诡异的冷笑话雷得脸色发绿,衬得那对黑眼圈更加显眼。易笙则很不厚道的坐在他们身边转脸偷笑。
在遇见Wang之前,他一直占据着我心目中最让人无语的冷笑话大侠的宝座,现在终于得以移交,自然特别开心。那兴奋劲儿就像武林盟主传位给他儿子!
他握着Wang的手,四目相对后,是惺惺相惜的热泪盈眶:“兄弟,以后的事儿就交给你了,我媳妇她畏寒!”
Wang很是配合的直点头,顺便指着那头大概也被他冷到所以准备回巢暖暖身子的袋鼠,说:“知道么?母袋鼠有个非常特别且优秀的功能,就是储藏精子。所以,它想什么时候怀孕就能在什么时候怀孕,要是最近心情不大好,没心思要宝宝,那就先把精子存在身体里,过个一年半载的,再一个人偷偷怀孕!要我老婆也有这本事,估计等我回国,不知道能看到几个胖小子了!”
Wang说得一脸残念,无比羡慕。而那对小情侣则听得一脸诧异,复又忍不住地低头直嘟囔:“这可真便利,一劳永逸啊!”
我再忍不住地捧腹狂笑,笑得打跌。
这两孩子被偶像剧荼毒得厉害,整一个儿洗脑,居然想出要在旅行中结合彼此的第一次,好留下一生最珍贵的念想。
他们说漫画上都是这样画的,男孩女孩偷偷跑到山美水美的地方,你侬我侬,无比浪漫。可就像粉丝总认为他们的偶像不用大小号一样,这两孩子罕见得还挺纯真,对妖精打架的事儿居然没什么概念,为此还特地上书店买了本也不知道有没有点用处的参考书。
多亏他们在国外,不然想要弄点什么来参考都没地儿寻,哪会随便进个书店都能摸着道儿。不过他们的行为还是蛮有中国特色的,遮遮掩掩,还红了整张脸,好像很怕别人不知道他们买了啥又要做啥似的……
因为他们的模样实在太丢人了,我和易笙默契地同时败退,无声地溜到二十米外的书架边,装作很认真地研究那一眼望去有一半单词都不认识的科研书籍,非常成功地扮演了和他们不同路的路人甲和乙,余光却扫到了对方憋笑憋到抽的嘴角。
怔忪片刻,是同时喷出的笑,恣意而纵情。
我想这时的我们远比那对小情侣更加的丢脸,可心里却是无法形容的快意。
入夜后,Jason好像怕比输我们一样,居然带着一脸尴尬跑来敲我们屋的门。
原来他们没带浪漫以外最重要的东西——避孕工具。
Jason那孩子白天看着易笙还像见着杀父仇人般,现在却把他当救命恩人一样,只差没有抱大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两才是一对!
易笙无耻,还故作深沉地来了一句:“弟啊,不是哥小气,而是咱们两的尺寸……它未必能够契合啊!”
Jason顿时羞红了脸,热辣辣得好像红辣椒,顺便还在头顶罩上了一片愁云惨雾,只差没上墙角画圈了。
我实在看不下去,一脚把易笙踹出去,让他带小弟弟去不远处的便利店解决。
谁想,这一对小情人居然很是牛B地战斗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早上,Vivian遇见我的时候居然红了眼眶:“姐,这事儿怎么这么磨人啊,一点儿也不美好!小说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心虚地连连点头,心想没准骗你的人里就有我。回头一看,发现Jason也是一脸的憔悴,完全没有一个男人爽过后的满足感。
易笙当时就啧啧感叹:“这年头,纯洁也是一种罪啊!”
这个告别纯洁很多年的王八还上小学就不学好,带着当时还很无知的我一起蹲着电视机前看A片,害我这祖国的草根,一早发了黄……
想到早上的小插曲,再看Vivian他们看着袋鼠那一脸羡慕的表情,我笑得更凶了。
笑着、笑着,突然笑出了满脸的泪,然后怎么也止不住的抽泣起来。我抱着膝盖,哭得稀里哗啦。那气吞山河的悲怆,吓到了易笙以外的所有人。
易笙倒很镇定,默默递来一包纸巾,拍着我的背,等我抽泣着打了个嗝,才转头解释道:“别怕,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儿神经病,不过不常发作。给哥一个面子,就别告诉警察叔叔了,免得太劳师动众,她会骄傲的!”
末了,他还很大方地拍着胸脯跟他们保证:“别看她这么凶猛,其实也就是一草食动物,抓狂了也不会咬人。”
我听了,竟哭着、哭着又笑了。
我悲哀地想:我大概真有神经病,病得还不轻。
因为我竟荒唐地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爱他,在距离我们分手的七年后。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因为心里有鬼,有自己不想也不敢理清的东西在,之后几天,我一直不动声色的避着易笙。
为此,我甚至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无辜的Jason,一直和Vivian混在一起,无时不刻地耗费着几千万的电力,照亮他们这一对。
至于易笙,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察觉。因为他和我一样的不动声色,自得其乐地继续和Wang培养奸情。
当然,我过得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Vivian很是天真烂漫,对爱情故事都抱有高度的热情。她对我和易笙的“情史”尤其敢兴趣,总缠着我两追问。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绞尽脑汁回避话题,或把她的注意力转到别的事上。易笙倒是大方,朗朗地回答:“她17岁时我们就在全世界的反对下,Cos起朱丽叶和罗密欧了!”
我在心里默默点头:是啊,是啊,然后他们死了,我们分了!
Vivian一脸震撼地说:“那你们都交往多长时间了啊!”
呃,还没能熬完一个年头!我尴尬地笑笑,不敢坦白。
Jason则捏了捏她的小手,认真地许诺:“放心,待我们到了他们那么大的时候,一定也还在一起。”
Vivian顿时感动地偎进了他的怀抱,两人卿卿我我,把桃色的泡泡撒的到处都是。
Wang在一旁边敲着生蚝,边装腔作势地嘶声哭喊着:“你们这些没人性的,欺负我孤家寡人独自在外!老婆啊,快来看看你可怜的老公我吧!我要抱儿子啊!”
我一边扫除一头的黑线外,一边忍不住地偷偷瞄着易笙,他正遥遥望着坠入海平面的红日,表情温柔,仿佛在回忆着一些什么。
我不敢猜测。
心口却仿佛被利刃剜过,留下了一道比失恋更深的口子,鲜血泊泊地流。
其实,我并不是真的忘记,只是不想回忆。
那年,那月,真的太痛。
四天后,为了配合Vivian和Jason短期旅行的行程,我们跟着Wang离开霍巴特的海边别墅,前往塔斯马尼亚第二大城市朗塞斯顿,并住进了朗塞斯顿城郊的瑞士村。
那显然是一座星级不错的高级饭店,除了正中的Hotel,周边还有小巧别致的排屋,高级的西餐厅和酒吧,以及Hotel正面口巨大的海盗船模型,欣赏日出日落的山头观景台。
Hotel只有两层,大堂比不上凯悦来得华丽气派,但随处可见的珍奇艺术品,定位了它的品质和档次。红色的地毯随着旋转的楼梯,铺向了各个房间。房间内部很亮堂,落地窗户正对着海盗船,能看到金发蓝眼的漂亮孩子嬉戏玩闹。
我细细地品味了每一件艺术品,最后靠在窗边看孩子们在外头嬉戏。易笙则很有家庭主妇风范地收拾着行李,并像更年期的老妈子一般,不停地唠叨:“别老站在那里发呆,等会儿还要去吃饭,晚上通了网络就可以和国内联系上了,你还有工作要做吧?”
大妈一个!我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懒得理他,兜上钱包就跑去隔壁敲小情侣的门,拖着他们去用了一顿精致的西式自助料理。因为淡季的关系,饭店的人不是很多,但事实上这也是我们惟一的选择,价格贵得让人心脏抽疼。
为了平息这股疼痛,我们吃得很努力,吃得周遭的老外不住地打量我们的身材,仿佛怎么都想不通为啥瘦小的我们,桌上能堆上那么高的食物盘!
我一边吃,一边佩服着坐我对面的Jason,看他瘦瘦弱弱的,居然吃了整整8片牛排,一大份牛腩土豆浇香米饭,还有烤香肠,汤汤水水,甜点面包也没少下肚。和他相比,我那虎狼之胃也只是小case。
当易笙和Wang进来时,我们已战果斐然,桌子的中间摞着一大叠吃得干干净净的盘子。易笙冷着脸怒瞪着正鼓着两颊拼命咀嚼的我,恨恨地逼出一句:“奶奶缝的熊啊,老子在房里作死做活,你在外头逍遥快活也就算了,居然还把最后一对烤鸡翅吃光了,人性何在啊……”
我咧着嘴,辉映着烛光,露出无比得意的灿烂笑容。
当然,我的嘴里此刻塞的,正是最后那对鸡翅的残骸。
回房后,不同于忙碌于工作事项的易笙,我只开了QQ,静静点着留言。
不出所料,大都是婉婉留给我的,几乎每天一通。从最初的恨铁不成钢,到之后的破口大骂,然后发展成了忐忑的担心,最后几乎是红了眼了,生怕我为了那个不是东西的肾亏男,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
“郝郝,交不出稿就算了,我等你还不成么,你别玩失踪啊,我会担心!”
“郝郝,你在哪儿?快和我联系吧!我好担心你!”
“郝郝,你到底怎么了?没出事儿吧?”
“郝郝,……”
“郝郝,……”
……
我看着、看着,不断往下点着,只觉一阵眼热:我没想到她居然这么担心……
心里一酸,觉得自己真是不懂事,年纪一大把了,做起事来却还像个孩子似的,一点儿责任心都没有。我很后悔,可没有脸面这样就和她联系。
于是,我很努力地画了一整晚,甚至还奴役了工作完毕的易笙,让哈欠连天的他苦着脸帮我贴背景。
这天晚上,我的效率真的很高,不知道是因为塔斯马尼亚的美丽,还是那对让我总是很感动的小情侣给了我太多触动。总之,我一口气作了五幅图,超额完成了任务。
我写了封简单却真诚的Mail,老老实实地和婉婉同志认错,并告诉她自己现在的所在地,及没能和她及时联系的真正理由——在这个充满了原始风光的地方,连通讯设备也相当和谐统一的原始。
澳洲两大通讯公司3G和Optus都对这儿甘拜下风,除了少部分地区,几乎完全没有信号,更不用说咱们的中国移动,怕早就迷失在原始森林里找不着北了。
我告诉她不要为我担心,自己不是一个人呆着,身边还陪着个半兽人,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斩佛,最好还能遇见个抢劫犯,没准能黑吃黑地反打劫一把!
我还少少地写了些旅行中的趣事儿,并再一次为自己的无耻拖稿,向她道歉。
信尾,是我用宋体4号署的名两个大字——“郝慢”。
很好,我已破罐子破摔得非常彻底。
邮件传出去之后,我心里一阵轻松。
上帝还是公平的,总是夺走一些什么,顺手就还你一些什么。
我虽然失去了苦心经营多年的感情,但认清一个不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也不错。我没傻到和那样一个男人走进婚姻,这样很好。而且我还为此得到了很多温暖,来自婉婉的,也来自于……他的。
我转头看着趴在桌上熟睡的易笙,他看上去很累,黑眼圈深得发青。
晨曦透过薄薄的纱帐,落在他的肩头,像为他穿上一缕光纱,唯美至极。
我轻轻地走到他的身边,凝望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手指顺着风动,小心翼翼地抚过他深陷的眼窝,心疼得仿佛可以挤出水来。
易笙那样温顺的躺在自己的臂弯,表情祥和,我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偷偷将自己微颤的唇印上了他的鼻尖,就那么小小一下。
下一刻,我就跌入他的怀里。
背着光的他的脸看不清表情,只有那双眸,晶亮晶亮,好像世界上最美的钻,夺目摄魂。
“你偷袭我。”他将脸凑到我的面前,勾着唇角得意的笑,好像刚得到老师表扬的小朋友,骄傲无比。
他的样子实在太可爱,我忍俊不禁,憋了半天都没能忍住,噗嗤一下,终于轻声地笑了出来。
然后,我干脆就这样在躺在他的怀里,捂着自己的肚子,越笑越放肆。
“喂!”易笙瞪我,一脸不爽。
“哈……哈哈。”回应他的,却依然是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笑。
他用力捂住了我的嘴,复又像想到了什么似的,换了邪邪的笑,笑得我一阵发毛,倏然闭上了嘴。
下一秒,他突然拉起我,在我不自觉的轻叫中,狠狠地吻住了我。
全身的氧气仿佛都在那一刻被抽干,我浑浑噩噩的瘫在了他的怀里,只觉得他正一遍遍地吻着我,我的唇,我的额,我的鼻尖,我脸上的每一处,怜惜的,温柔的,灼热得,好像烧了我的心。
我在他的怀抱中沉沉浮浮,任由他拉扯我的衣服,带点粗糙的手掌扎扎地抚过我的身体。他揽着我的力道很大,一直把我紧紧的锁在他的怀里。他的胸膛很温暖,温暖得好像会这样一直陪着我直到海枯石烂的那一天。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世界很宁静。
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很幸福,觉得世界很宁静。
可是,我却没由来地很想哭,想哭得不得了。我没能压抑住自己,在他怀里低低地啜泣着。
从他抱我上床的那一刻,我一直紧紧地抱着他的脖子,小小声地抽泣着,直到累得连一根手指都动弹不得,我的眼角还是无声地流着泪。
我望着雪色的天花板,第一次觉得它不是那么苍白,好像有千百种色彩,在那里争相绽放。
然后,我看到了易笙略显复杂的表情。
他就那样定定地看了我许久、许久,突然再次覆上了我的身体。他低下头用力咬着我的耳垂,我觉得很痛,却什么都没喊,只是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唇,像他第一次进入我身体时那样。
他很用力地抱着我,抱得我很痛。
他不停地吻着我,声音仿佛来自很远的地方,带着让人酸涩的百感交集:“郝郝,你是个傻瓜。”
我闭上眼睑,将写满了默认的黑眸关进心底,永不释放。
如果爱他是一种罪,那么在很多年前的那个秋天,我已经罪无可赦。
在年轻的他粗鲁的、笨拙的吻上我的那一刻,我就默默地在心里判了自己无期徒刑。
我逃了那么多年,却在蓦然回首时,发现那条锁在脚踝上的镣铐,竟是被自己亲自系上的。
我一直畏惧地躲避着所有想要打破它的人,包括我自己。
放在桌上的手提并未拔掉电源,白色的屏幕独自晃动闪躲,安静地俯视着喘息着相拥的我和他。上面有一个未关的页面,记录着一封不算很长的Mail,来自于世界那一端的沈葵。
他问我说:“郝郝,你究竟在哪里?大家都在找你,所有人都在恨我,这就是你要的结果么?”
他问我说:“郝郝,这份感情里,真的只有我亏欠你么?”
他问我说:“郝郝,在你眼里,我真的很自私么?我爱的人不能全心的爱我,那我找一个不爱我、我也不爱她的人过日子,又有什么不对?”
他对我说:“生活是需要平衡的,而你能给我平等的爱么?”
他对我说:“郝郝,回来吧,不要再用任性和逃避来惩罚关心你的人了。”
他还在信的最后很是多余地贴上了一段亲笔写的字——
“我是真的爱过你,或许,直到现在也还在爱你。
但是,郝郝,我会忘记这份曾经珍贵的感情,和她好好地过下去。
我不求你能给我什么祝福,可我会一如既往地祝福你,希望你的未来能像你可爱的名字一样,都是好好的。”
沈葵当真不愧是我们学院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毕业生,因为我是真的开始觉得,亏欠对方的那个人,或许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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