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琛儿深爱着天池这位好友,可是不喜欢她的名字。
卢越也不喜欢。
他说:“人如其名,太冷寂,太骄傲,完全地不屑与世俗为伍,行不通嘛。”
可是他却偏偏受这冷寂凄艳的名字的主人的吸引,发了誓不赢得她的芳心绝不罢手。
琛儿劝哥哥:“算了吧,你身边的莺莺燕燕还嫌少了?”
卢越答:“可她们没有一个叫做纪天池。”
“老实说,你追求纪姐姐是因为她是天池,还是因为你是卢越?”
“什么鬼话?我听不懂。”
琛儿绕到哥哥面前,逼着他同自己四目相对:“我的意思是,你是想‘追求’纪姐姐,还是想‘征服’纪姐姐?”
卢越索性闭上眼睛:“更听不懂。”
他想起第一次看到天池的情形:
那时刚刚入夏,可是天气已经燥热得令人难以忍耐,妹妹陪爸妈上街购物去了,他一个人在家,闲极无聊,一边放卡拉OK一边响亮地“砸”着吉它唱歌,存心让火热的天气变得更热。门铃响起的时候,他并未在意,只当是哪位哥们儿约自己游泳去,想也不想就开了门,及至看到门外俏生生站着一位陌生的少女,才意识到自己还打着赤膊,不禁大窘,一向伶牙利齿的他竟忽然变得口讷起来。
然而那女孩却丝毫不以为忤,明净的眼神似乎一无所见,淡淡一笑,清朗平静地开口:“我是纪天池,你是卢越。”非常地笃定自信。
仿佛一阵清风吹来。卢越忽然之间觉得暑气全消。
做摄影师的他见惯了女模特儿的夸张造作,天池的轻描淡写令他耳目一新。
她绝对不漂亮,可他还是惊艳了。
她的态度那样镇定自若,落落大方,仿佛面对的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绅士;她的笑容那样清淡如水,淡到来不及捕捉就已消逝,只留下一层涟漪如真如幻。虽然两个人面对面近在咫尺,可是给人的感觉却是远在天边。
从没有见过一个女孩子比她更像是水。
冷水。
流动而清澈。
那一刻卢越已经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放过天池,那一刻他觉得以往结交的所有女孩都忽然间面目模糊,那一刻他恨透了妹妹琛儿几乎天天提起这位好朋友却从来不曾为自己引见。
他不由失神地想:这就是电影里所谓的“一见钟情”吧?
然而那一天,天池不过是来向琛儿告别。
她第二天便离开了大连,远赴广州,根本不给卢越再见的机会,可是卢越已经对她不能忘怀。
只是惊鸿一瞥,然而她白色的身影已经在心头定格,只怕百年后他化了灰,每一粒尘埃也还保留着那一刻的记忆。
今天,琛儿告诉他,天池终于决定回来了。虽然他知道,她的归来不是为了他,而是为了那个已经变成植物人的过气新郎吴舟,可他还是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那日琛儿从医院回来,苍白着一张脸,嘴里反反复复念着一句话:“吴舟成了植物人,纪姐姐会哭死的,吴舟成植物人了,纪姐姐一定要哭死了。”
从琛儿口中,他知道了天池和吴舟的故事——
那一年,她九岁,他十七。
谈笑间,他为她第一次涂上口红。
是紫色,亮丽而妖媚。
仿佛具有某种魔力。方才还是九岁的小女孩,转瞬间便成了诱惑的精灵。
她望着镜子里脱胎换骨的自己,有种眩晕的感觉。
那是她第一次涂口红,那是她第一次见他,从此,便一生一世地认定了他。
多年之后,她还清晰地记得,那支唇膏的牌子叫做“雅诗兰黛”。
那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孩暗恋邻家哥哥的老套故事,可是因为发生在天池身上,便觉得惊心动魄。
卢越的爱情理论向来是快来快去的,关于暗恋,他没试过,就是对天池动过相思之念,也不觉得有什么苦。一个人可以暗恋另一个人十三年之久而不让对方知道,他觉得这是上一个世纪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不应该发生在今天。一旦发生了,就立刻升格为传奇。而传奇中的人物,往往是令凡人感到新奇而艳羡的。
“多么回肠荡气。”他说,对天池的仰慕之心更加强烈了。
琛儿不以为然:“回肠荡气?以苦为美,那是读书人的话,反正在小说家笔下,再长的日子也是弹指一挥间,只要能赚人眼泪,不惜猎奇求异,语不惊人死不休。可是放在当事人身上,并不好过,别说十三年,就是一年也有365天,一天也有24小时,分分秒秒都是要实实在在捱过去的,哪有那么容易?”
“不容易吗?”卢越又恢复了嘻皮笑脸的本色,说着说着就要开玩笑,“你同小疯子岂非也是十数年如一日,相敬如宾?”
“那怎么好比?我们之间又没有爱情。”
“没有爱情?那你们现在算什么?不是在谈恋爱吗?”
“是呀,是在谈呀,不过不是在恋爱。”琛儿忽然惆怅起来。
所谓“小疯子”,是指她的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许峰,两人来往已经有一段日子了,真正称得上相知相敬,无波无浪,虽无媒妁之言,却的而且确是父母之命,两家大人都早把他们从小认作棒打不散的一双鸳鸯了。可是琛儿总觉得,他们的交往中缺少了些什么,是什么呢?
无巧不巧,楼下这时候响起口哨声。琛儿诧异:“小峰来了?”推开窗来,果然许峰站在楼下正仰着头向上看,许是大热天赶急了路,他的脸上涨红,汗珠密布,努力仰着头的样子看起来格外有种孩子气的痴情。
琛儿有些心软。怪不得故事里的朱丽叶都要住在楼上。
“小峰,你说过今天要在家里用功的。”
许峰羞赫:“我家空调机坏了,热得坐不住人,就想到你这儿来看书。”
卢越“哈”地一笑:“那不是更热?还看什么‘书’,英雄难过美人关,不看都一定‘输’啦。”
许峰一呆:“越哥你说什么?”
琛儿早一把把他拉进了书房,擦桌抹凳,沏茶弄水地一顿忙,然后说:“好,茶泡好了,空调也开了,你就在这儿看书吧。”不等他反对,顺手带上了门。
许峰又是一愣,咽了口唾沫,想说什么到底也没说,悻悻地呷一口茶,翻开书强抑心神看了起来。
卢越冲妹妹做鬼脸,威言恫吓:“明知小疯子来看书只是个藉口,其实是为了见你,你倒玩这手将计就计?天天逼小疯子用功,小心当真把他逼疯了,那时才悔叫夫婿觅‘疯’侯。”
琛儿皱皱鼻子:“要不怎么办?那年他考研究生,因为感冒发烧失了水准,他妈硬说是追女孩子分了心,其实当时我们还没正式谈呢,白白被他妈骂了一年。这次他考托福,他妈盯得比什么时候都紧,要是考不上,准得又骂我不顾大局不知分寸勾引得她儿子重色轻功名。”
卢越端正了颜色做杞人忧天状:“呀,那将来你们结了婚,他妈又要让他当选十佳青年,评一级教授,上不了,还不得逼儿子立休书休了你?”
“将来?谁担保我将来一定会嫁给他?他妈有机会让儿子立休书么?”
“不嫁?你舍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你还说?”琛儿佯怒,弯起十指做猫状,口中发出“呜呜”的恐吓声。
卢越一直说妹妹前世是只猫精,每每发怒,便瞪眼鼓腮,只差没有胡子可吹,否则活脱一只发威雌猫。且同哥哥斗力最主要工具便是十指尖尖,所到之处,十道划痕细细正如猫爪遗爱。此刻见妹妹又作出发怒小猫状,立即挂起免战牌:“别别,算我说错了,算我输!”
琛儿得意,发出胜利的“喵喵”叫,兄妹俩笑成一团。
天蒙蒙地亮了,可是裴玲珑的眼泪依然未干。
她已经守在吴舟床前哭了整整一夜。唯一的愿望就是天永远不要再亮,那么这一切便都只是个噩梦。
同吴舟相恋两年,这个英俊浪子的心不是那样容易缚获的。有些男人一听说有机会成为陪读先生,恨不得全身飞上充当司机兼厨子换取机会,可是吴舟不是这样的人。
是她追的他,使尽浑身解数,研究生毕业、才貌双全、家世清白且是独女,种种条件全不管用,直到亲自下厨,使出洗手做羹汤的老桥段,才终于把他打动。
眼看着就要喜结连理,比翼双飞,然而一场横祸飞来,昨天还是健康潇洒的他,此刻竟躺在病床上,成了一具只有呼吸没有知觉的植物人。
植物人!
多么残忍而没有道理的一个词!
植物是植物。人是人。怎么可以混为一谈?
可是吴舟明明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此刻却偏偏变成了一株冷漠而沉静的植物,让就要成为吴家新娘和留洋学生的玲珑如何接受?
她跪在主治医师陆医生脚下苦苦哀求:“请再救救他,一定要将他救醒,我要嫁给他,我们要举行婚礼啊!”
就在今天!本来今天她要披上白色婚纱做新娘的。可是命运却让她守在病房里,触目一片的白。
白色的,可是不是婚纱,不是!
所有在场的人无不落泪,连见多识广的陆医生也觉得神伤,可仍然无奈地摇头:“我们已经尽了力了,他脑部大量淤血,我们能够保住他的性命已经不容易。想清除所有的积血,只能等他自体吸收,所以,他也不是没有醒过来的可能,可是时间不能确定,这就要看病人自体的抵抗力和再生能力了。”
吴妈妈率先大哭起来。这几天,她简直不敢合眼,刚一朦胧,就看到儿子站在他面前,笑容可掬地挥手说再见。梦里,她想,儿子这是要上飞机了。他们不是已经办好了出国手续吗?大概就是今天吧?
然而儿子那笑容,就好像走了就不再回来似的,带着种说不出的忧凄,让吴妈妈的心也酸起来,明明是高兴的事儿,怎么她就那么想哭呢?
梦里也在哭,说:“舟呀,早去早回。”
话一出口,人也醒了过来,眼泪忍不住流出来。儿呀,你人还在,可是魂儿去了哪里呢?怎么还不肯回来呀?
现在,医生明白证实了儿子的长眠,她再也支持不住,顾不得众目睽睽,放声痛哭。
玲珑的父母也都来了,这是一对很标准的知识分子夫妻,穿的衣服、戴的眼镜、以及恰如其分的眼泪和哀伤都像标签一样标明着他们的身份,是一对为人师表的中学教员。女儿才貌双全,却选中一个没有正当职业的英俊小生做丈夫,这是他们十分难以理解的,但是毕竟是文明开通的现代父母,兼之听说吴家也是正当人家,本着儿女婚姻自由的慷慨态度勉强同意了这门婚事。然而如今女婿忽然出了这档子事儿,却让他们觉得不能再袖手旁观,而有责任替女儿做出抉择,再也不能听之任之了。
他们温和关切地问候过吴舟的情况,又啧啧长叹几声,恰到好处地寒暄一回,便使出老师循循善诱的本领和深入浅出的语言道明来意,希望吴家两老帮忙劝劝女儿,还是以学业为重,照旧起程为是。
吴老先生默然点头,吴妈妈却多少有些不快,觉得儿子出了事,媳妇当然应该守在身边才对,怎么能就这样狠心,一撒手走了呢。可是看一看人事不省的儿子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玲珑,便觉得负气的话不便出口,只是不住地用手绢擦眼泪。
玲珑却只是哭着,说什么也不离开吴舟的病榻。
捱到今天,机票已经到期,裴玲珑的父母替她收拾了行李护照,开着车一直送到医院来。玲珑死死拉着吴舟的手,口口声声说:“吴舟,你醒醒,我们的飞机要起程了,你起来,和我一起走呀!”哭得两家父母都流下泪来。
吴老先生心痛如绞,却不失理智,扶起玲珑说:“闺女,你既然已经叫了我爸爸,我就当你是亲闺女一样了,不能不替你着想。舟儿已经这样,你就是留下来,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还会不会醒,他大概是没什么指望了,我不想再耽误了你。你们好不容易才把出国手续办下来,机票都出来了,这次不走,不知道以后还走不走得成。你们虽然已经领了结婚证,到底还没举行婚礼,是我们家舟儿没福气,依我看,这婚也不必算数,你以后要是在国外遇到合适的……”
话未说完,玲珑早已哭得几乎背过气去,抓着吴老先生的手说:“爸,我叫了您爸爸,就是您家的媳妇儿了。我已经和吴舟领了证,他就是我丈夫,我就是他妻子,不管举没举行婚礼,都不能不算数的。我一定会等他,他一天不醒,我一天不会考虑别的人。他什么时候醒,我什么时候和他补办婚礼。我总之是他的人了,再不会改变。”
玲珑的父母也都觉得心伤,可毕竟是女儿前途要紧,只得咬紧牙催促着:“玲珑,飞机不等人,你再不走,可就赶不上了。”
大连周水子机场。
刚刚下午四点,离飞机降落还早,卢越捧着大束鲜花,趁着等候的时间临阵磨枪,不住向妹妹套取情报:“天池会喜欢这些花吗?”
“会的,天池最爱的就是天堂鸟。只是,这个时候,只怕什么花她也看不进眼里去,老哥你这才叫‘俏媚眼做给瞎子看’,天池眼里根本看不见你的。”
卢越不服气:“把老哥说得这样没用。也不问问你老哥是谁?”
“当然知道了,你是玉树临风、足智多谋、才气过人、赌技超群、风流倜傥、杀遍情场无敌手嘛。”
卢越狐疑:“你这是说我?”
“我说的是韦小宝。”
卢越悻悻然,隔了一下又问:“你说天池最喜欢的东西是什么?”
“书。”琛儿不假思索。
“那最害怕的是什么?”
“风。”
“风?”
“风。”
“怎么会是风呢?”
“就是风嘛。”
“风吹皱一池春水,干卿底事?”卢越忽然文诌诌起来。
琛儿却不再说话,眼睛看着远处,想起一年前在这里送天池上机的情形来。
也是夏天,她们刚刚毕业,分配通知尚未下达,天池已经迫不及待要办停薪留职。学校当然不肯答应,天池索性破釜沉舟,放弃分配只身南下,远赴广州。彼时琛儿正在青岛姨妈家度假,听说了天池的打算,向姨妈借了500块钱,连夜打车自青岛赶回大连。打电话去天池家,却已经没有人接,知道她大概已经去了机场。忙又拨电话到机场问询处,还好离飞机起飞还有两小时,应该还没有检票。于是又掉头往机场开。
机场大厅里闹哄哄的,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白衣的纪天池显得格外瞩目,掩也掩不去的一份孤清冷寂自她浑身上下发散出来,仿佛同周围的人隔了一堵墙。
琛儿毫不费力地在人群中认出了她,却一时心酸得说不出话来,只是远远地凝视着她,默默地祝福着她。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天池的心事。
上大学的时候,不知道多少次,她陪天池守在吴舟下班必经的路旁,久久站立,只为了等他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他一眼。
看到的,不过是背影。
所以至今琛儿想起吴舟这个人来,眼前浮现的,始终都是背影:高大,英挺,宽肩细腰,上身是个标准的“V”字,一双长腿,走路矫健有力。
且不论长相如何,那背影的确迷人。
以至于当她在病床上终于见到吴舟的正面时,反而觉得接受不来。
这就是让纪天池爱了十三年的人么?他睡得是多么沉啊。
其实,对于天池而言,这十三年来,他又何曾醒过?十三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出现在天池的心里梦里,左右了她所有的思想与情绪,可是他自己却毫无所知。于是,当他订婚的消息公布后,她沉默的爱终于不得不落下帷幕,一走了之,从此远离大连,远离吴舟,远离了等他找他想他的念头。
一走,便是一年。
这一年来,她们每个星期都要至少通一次电话,并且找尽一切机会上网聊天,互发EMAIL,却从来没有提过吴舟。可是琛儿知道,天池是不会忘记吴舟的,只从她一听说吴舟遇难立刻便不顾一切地赶回来就知道了。
从那些电话和来信里,琛儿大致明白天池是如何削足适履地在广州立下脚尖的,并一步步从酒吧歌手一直做到制版公司的业务经理。然而那条路究竟该是怎样的艰辛曲折,却是象牙塔里长大的她所无法想象的。种种倾轧挣扎,天池多半轻描淡写,只在事后以玩笑的口吻略略提及,可是已经足以令到她悚然变色。
直到今年初,才终于听说天池做了业务经理,拥有了自己的办公室和私人电脑。可是现在,为了吴舟,她又把这一片好不容易打下来的江山拱手奉让,轻轻抛弃了。就像那首三十年代的老掉牙的旧诗里写的: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然而天池,却是空空地我走了,正如我空空的回。
蓝天之上,一驾客机缓缓飞降。
播音器里终于响起接客通知,琛儿拉着哥哥挤到接站口,刚刚站定,已经看到天池远远地来了。她穿着一惯的白衣白裙,随着走动裙角微微扬起,看到琛儿,赶紧加快了脚步。
“纪姐姐!”
“琛儿!”
两个少女拥抱在一起,都是泪水盈然。这一对姐妹花,从大一时代建立起的友谊,至今已有五年的历史,小别重逢,又是在这种情况下,不禁顿生一种劫后余生的感慨。
卢越今天装扮整齐,心理上自信许多,站在一旁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天池。一年不见,她又清减了许多,面容憔悴,眼皮微微浮肿。他明知道衣带渐宽、珠泪潸然都不是为了他,可还是禁不住有一丝心疼。不知是因为思念得太久,还是因为妹妹的缘故爱屋及乌,反正他对她没有丝毫陌生感。
在这一刻,他再一次在心里对自己发誓:“我要追到这个女孩做妻子,一定要,非她不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