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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的女儿

    自横和梅绮终于又一同坐在了午餐桌旁。

    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坐在一起并不就等于在享受两人世界。

    因为,他们的舌头和思维,替洛红尘留了位。

    “听说,洛红尘是个孤儿,来历不明。”梅绮虽然极力把口气放得轻松,可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唇边现出一丝冷笑。天知道她为了打听到这些资料费了多少力气。

    感情是一种债,也许她欠了自横,所以她在他面前才这样地无奈;但是她不欠洛红尘的,她未必斗不过洛红尘。她怕她什么呢?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她的对手是洛红尘,抛开周自横这个裁判不理,论相貌论才气论手段,她不会输给洛红尘的。她要对付的人,是洛红尘,而非周自横!

    知错要改,亡羊补牢,是自己把洛红尘拉到自横身边的,自己也一定要把她从他身边赶走!而对付一个人,一定要先了解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她已经掌握了洛红尘的秘密,软肋,污点,她相信,只要把这些真相摊开来,周自横一定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她借着喝汤的空当偷看了一眼周自横的反应,然而和往常一样,她不能从他的脸色中看出任何喜怒情绪。

    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玩弄着半真半假的外交辞令:“是吗?你真是消息灵通。”

    “我是人事部经理嘛,对员工的家庭情况当然要比你熟悉。”

    “是吗?”自横微微一笑。也许他该回一句“又不见你对别人的家庭情况这样上心”,但是何必明知故问?

    “洛红尘的母亲是在她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的,父亲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梅绮忍不住轻轻笑起来,“这样的身世,真传奇得可以,要是在琼瑶小说里,也许是个好故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多可怕!都不知道她会不会有精神病遗传基因。”

    “洛红尘的父亲是精神病?”周自横再镇定,也还是忍不住对这样离奇的身世背景感到惊讶,而且,洛红尘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即罹难,这一点,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多么相像。同病相怜的感受使他忍不住微微向前俯身,“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是洛红尘自己在表格里填写的?”

    “当然不是。她哪里肯承认这种丑闻?她的表格里把家庭成员填成了父母双亡。哼,怎么瞒得过我?就有那么巧,我有个亲戚的熟人,恰好和洛红尘的姥爷是老邻居,是她们跟我说的。”

    “什么熟人?”

    “是我大姨妈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的家庭老师的母亲……”

    不等她说完,周自横已经告起饶来:“好了好了,等你把关系理顺,半个南京城的人都牵扯进去了。你还是简单说说,你到底都知道一些什么吧。”

    “怎么,你感兴趣?”

    周自横才不上当,反将一军:“如果说我不感兴趣,你那么辛苦打听到的轶闻不就失去价值了?”

    梅绮气恼地“哼”了一声,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细细地说起来:“我也是凑巧,那天忽然想起探望我表姐,也就是我大姨妈的女儿,和她聊起公司的事,刚好她丈夫的妹妹的家庭教师也在,那个妹妹不是正打算出国吗?请家教补习外语……”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周自横再次告饶。

    提起梅绮的那班势利亲戚,自横便觉头疼。他们每次见到他,总要拐弯抹角地打听一些股市内幕,电脑行情,然后便罗里罗索地抱怨现在的物价越来越贵。天知道,明明这几年电脑的价格一直在跳楼样地跌下来,可是梅家的人好像生活于水深火热,永远捉襟见肘。自横不是小气鬼,后来已经自动自觉地,但有新电脑上市,不等梅绮说话,便帮她家亲戚订上三五十台,换一个遍。可是他的确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占小便宜的德行,渐渐怕陪梅绮探亲去,直发展到听见他们的名字都觉不舒服。

    他打断梅绮:“你们家反正新闻多,我实在听不懂这些,你少一点铺叙,直接进入正题好了。”

    梅绮更加着恼,周自横这样沉不住气倒是她第一次见到,可是再讽刺就显得无理了,也只有假装不在意:“……那天聊起来,才知道他们过去是老邻居。那个家教的母亲说……”

    “咦,不是在你大姨妈家吗?怎么家教来上课还带着自己的妈来?”

    “我们聊得高兴嘛,大家一见如故,于是又去了家教的家里做客,顺便拜会了她母亲。”

    周自横“哈”了一声,不置可否。分明梅绮是因为听说了那家庭教师与洛红尘是邻居,专门拜上门去查户口翻资料的——真比狗仔队还用功!

    梅绮继续说:“那家教的母亲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洛红尘的样子,说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丑丫头,她姥姥不会给她打辫子,洗了头,常常半湿着就请邻居替她结好辫子,一两个礼拜都不许拆的,略毛了就要打她。所以她常常长一头虱子……”

    周自横的心猛地抽紧了,尖锐地疼痛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透过时光的玻璃墙,清楚地看到童年的洛红尘:结着一对细黄的小辫,挥舞着两只细黄的胳膊,黑,瘦,小小脸孔上唯有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大得惊人。抿着嘴,可以整天整天地不说话,但是给自己发明了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会坐在阳光下自说自话地讲故事,会将柳枝和荆棘草编成各种形状,下雨的时候,会叠纸船顺着水漂走,船里盛着落花和鸟的羽毛、以及童年的梦……

    此刻的周自横,不再是公司里那个铁面无私的周董,而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角色变成了敏感多情的少年阿横,他一直幻想会有那样的一个妹妹,柔弱的,聪颖的,等着他来怜爱和保护的小妹妹。

    然而,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得太晚了,竟然让她孤独地度过了那么长久的二十三年,是他的错,他错了,他该补偿她的。生平第一次,周自横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护惜,全心全意地,急切地,想要对一个人好,不问代价没有理由地,对一个人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付出和给予的欲望,只是有些人找不到付出的对象。自横认定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全心给予,那就是洛红尘。没有原因,不求回报,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情,是前生注定的,是债。

    神瑛侍者给绛珠仙草灌溉雨露,是心甘情愿;林黛玉将一世的眼泪还给贾宝玉,也是心甘情愿。

    所有的感情都是恩,也是债。

    梅绮仍在极尽刻薄之能事地损着洛红尘,把她的身世形容得污秽而罪恶:“……关于她妈妈的死,说法很多。她自己姥爷最常说的一种,就是她爸爸杀死了她妈,她爸是疯子嘛,也不知道究竟做了些什么,真可怕,总之洛红尘一出世她妈就死了,她爸也疯了,邻居都说她克,命硬,又说她八成是断掌,倒不知是不是真的。听她卖弄红楼梦那点故事,说林黛玉出身多么高贵,品格多么高贵,性情多么高贵,就好像她自己有多高贵似的。原来,她自己的出身这么卑微,和‘高贵’这个词儿,差了十万八千里……”

    每一句话,都似一把刀从周自横的心上划过,使他一下一下地疼着——不是痛苦,是疼爱。梅绮对洛红尘的诋辱,只有使他对红尘更加充满同情和怜爱,更有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他完全可以想象从小到大,她经历了怎么样艰难羞辱的成长过程;他更加理解了,她的态度为什么会那般独立、坚强、不卑不亢。

    他恨不得立时三刻赶回公司去,把红尘紧紧地抱在怀里,告诉她:她所有的苦难都自今日结束,以后,他会好好地对待她,让她远离孤独与风雨,得到幸福!

    然而洛红尘根本不领情。

    总经理室里,洛红尘小脸绷得铁紧,一双眼睛晶亮得让人不敢逼视,戒备地质问周自横:“为什么要打听我家里的事?这与工作能力有关系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周自横有些惶愧,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了心,就会变得这样被动卑微,“偶然听说的,我只想告诉你,希望能够帮助你。”

    “不需要。”红尘硬梆梆地顶回去,“如果总经理觉得聘用一个家族里有精神病史的人不方便的话,明说好了。否则,我不希望在工作时间谈论我的家庭。”

    自横的心又一次抽痛。红尘的话让他同时接收到两个信息:一,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她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羞辱,以至于自我保护已经成了本能;二,她真是一个原则性强的女子,她和他,是不折不扣的同类人。

    他只得道歉。从认识洛红尘起,他好像就在不断地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如果你介意,就当我没说过……”

    “我很介意。”洛红尘明明白白地打断,“好,我可以当你没说过,这次谈话不存在。周董,没别的事,我回办公室了。”

    周自横被晾在了当地。前所未有的尴尬。前所未有地失落。前所未有的经验。

    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地拼命想对另一个人好是前生的债,那么另一个人没有余地拼命拒绝这个人的好,是否就是前世的仇呢?

    下了班,自横来到老友阿青的“火车头酒吧”消夜。

    酒吧很小,是由两节废旧车皮拼接成的,桌椅都是从旧火车上搬下来废物利用的,连照明都是用的铁路上的提灯,四壁摆满了手摇电话,老式留声机,煤油灯等物事,一种粗犷的怀旧,野性的风情。

    周自横是由欣赏阿青的品味进而欣赏这间“火车头酒吧”直到欣赏阿青这个人的,他们是纯粹的酒友,除了酒吧,从不曾在第二个场所聚会,也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他们在一起,谈酒,谈色,也谈钱,但是从来不谈感情。

    今晚是第一次。

    自横问阿青:“还记得你第一次恋爱吗?”

    “第一次恋爱?”阿青吃了一惊:“你是思春还是怀旧?思春好像晚了点,怀旧又好像早了点。”

    自横笑着捣阿青一拳:“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你每天都在认识女孩。”阿青知道他还会有下文,侧过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顺便打个手势让酒保再来一杯“黑方”。

    “她很特别。”说完这句话,自横自己也觉得太文艺腔,不由笑了。顿一顿才又说下去,“她拒绝我的帮助。”

    “你是说她拒绝你求爱?”

    “我没敢直接求爱。”

    “没敢?”阿青这回严肃多了,“你也有不敢的?你是怎么做的?给她一大把钱,被她抓起来扬到你脸上去?”

    “差不多。”自横一仰脖子喝掉半瓶酒,拉松领带,继续说,“她的身世很特别,很凄凉,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听说了,就向她提出来,想给她一些帮助,给她的家庭一些帮助。没想到她很生气,拂袖而去。”

    “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子。身世凄凉的人通常有两种性格:一种就是特别自卑,另一种就是特别自傲。她是后面一种。”

    “也不全是。我感觉得到,她的生气,不是因为自傲,而是自卑。”

    “那就最麻烦了。”阿青再启开一瓶酒,“最麻烦的人就是自尊心和自卑感同样重的人,和这样的人交往就好像走钢丝,稍微偏左或者偏右都会跌下去。而这种人里面,最麻烦的一种,就是女人,尤其是聪明才智又薄有姿色的那种女人。”

    “全中!”自横苦恼地说,“你说的这几样,她全部符合。聪明,漂亮,女孩子,自卑又自傲,这简直就是她的写真画像。”

    “那你可真是自寻烦恼了。我得好好地同情你。来,为同情干杯!”

    交往了这么久,阿青可以说是对周自横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只要自横不提,他也从来不主动提起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像现在自横跟他讨论感情烦恼,而他明明知道他和梅绮是一对,并且一向都很欣赏梅绮,认为那样的女人才是现代成功男儿十全十美的妻,却不会冒然问自横“那么梅绮怎么办?”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更不是一个多事的男人。

    可是万事都有例外。

    今晚的例外尤其多。

    既然自横可以例外地第一次同阿青谈起了感情苦恼,阿青也就顺理成章地第一次自作主张,给梅绮打了电话:“周自横在这里喝醉了,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在乎,就来接他回去吧。”

    梅绮在乎。很在乎。

    可是她更在乎自己对周自横的爱。

    如果爱一个人比他爱自己更多,那便只好变得迟钝,只好“不在乎”。

    她赶到“火车头”,像认领失物那样领回了周自横,低着头跟阿青说谢谢,请他帮手扶醉汉上车。

    阿青照做了,说:“你家住在几楼?你怎么把他从车上送下来?不如我送你们回去吧。”

    她点点头,仍是低声道谢,不肯多说一句话。她有她的自尊,而这尊严被周自横践踏得一文不值,复又落在旁人眼里,叫她不胜羞愧。

    幸好阿青并不多话,一路上扶着周自横,一言不发。到了家,帮她把周自横放到床上,便要告辞。

    梅绮反不过意,留他喝杯咖啡,笑问:“一直叫你阿青,都不知道你姓什么?”

    “姓卫。卫生的卫。是不是很少见?”

    “卫青?”梅绮随口说,“汉武帝时有个大将军也叫卫青,是皇后卫子夫的哥哥,死于巫蛊之乱。”

    “巫蛊之乱?”卫青脸上掠过一丝厌恶,“那场巫蛊之乱前后数十年,牵连上千人,真是太邪恶了。好在现在巫蛊已经绝迹。”

    “错!”梅绮将手指放在卫青的唇上,神秘地摇着头,“那不是邪恶,是神奇。若是没有招魂术,哪咤怎可以托荷花重生?《聊斋故事》、《搜神记》里那许多故事,你以为都是假的么?没有《透天机》,刘伯温如何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若不是后来落在李自成手上,他又怎能称得了王?孙悟空枉会七十二变,仍要被唐僧压服,凭的,也不过是一道紧箍咒。”

    卫青觉得不安。

    可是真正令他不安的还不是梅绮的话,而是她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醉人的芬芳。

    他情不自禁,吻了那只手。

    梅绮被动地、怔忡地被他啜住手指轻轻亲吻着,喃喃说:“我的虫也是这样子吸我的血……我要去喂我的虫了。”

    卫青莫名其妙:“虫?什么虫?”

    梅绮一惊,忽然脸色大变,冷着声音说:“今晚多谢你。”明明白白送客。

    卫青有些惶然,也有点羞愧,点点头转身便走。

    梅绮关了门,着手替周自横脱衣,擦身,让他睡得更舒服些。她痴痴地看着他熟睡的脸,用手指轻轻梳理着他的头发,忽然间悲从中来。

    这些日子里,公司上下已经无人不知洛红尘是董事长座前最信任的红人儿,可以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才来了公司多久,竟然从藉藉无名的论坛管理员一直升为总经理助理。尤其周自横平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对待员工向来没有远近亲疏之分,这样大张旗鼓地力捧一个新人,就更显得不同寻常。

    更特别的是,做了总经理助理的洛红尘似乎并不对自己的特殊身份多么看重,对周自横也未见得有多么殷勤恭敬,甚至常常为了意见不同而争吵,吵得面红耳赤。而吵架的结果,竟往往是周自横迁就。

    难道是自横已经厌倦了下属的惟命是从,想找个刺猬头寻刺激吗?就好像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会心血来潮想吃蔬菜?就好像她告诉他关于洛红尘那疯狂的血缘,本以为那消息会让自横轻视洛红尘的,却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激起他更加高涨的好奇心与同情心。她再一次错打了算盘——真是做多错多,怎么做怎么错,越错越离谱。

    周自横是一只阅尽繁花的蝶,对再美的颜色也已无动于衷,却选择了一朵最枯萎黯淡的小花来栖息。

    难怪人们都说蝴蝶是盲目的。也许,这便是另一种新鲜吧?

    如果是这样,梅绮想或许可以等自横的兴趣自动冷落下来。可是等了一个月,已经到了底线,周自横却仍然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而且,自从洛红尘升为总经理助理后,他也整整一个月不曾来过“梅园”了。

    三天前,梅绮终于决定找自横摊牌,甚至不顾忌讳地在上班时间敲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直统统地质问:“你一个月没回家,是不是为了洛红尘?”

    “是。”没想到周自横明明白白地回答,“因为我知道如果去梅园,你一定会找我吵架。”他甚至轻松地弹了一下烟灰,没事人一样地说,“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只是没去你家看你,并不是没回家。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把梅园的物业说成是我的家也行,不过得把户主的名字换回我的。”

    梅绮气得浑身冰冷,连声音都颤了:“你叫我要注意分寸,在公司里不要和你太亲密,可是你和洛红尘呢?你们天天同进同出的,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你知不知道?”

    “哦,他们议论我什么?”

    “他们说,你想追求洛红尘,和她不清不楚。”

    “他们这样说?”周自横不怒反笑,“好啊,我巴不得他们这么说呢。我的确想追求红尘,可她就是不明白,我就等着别人把这话给她说明白。”

    “她不明白?她装的!她比谁都明白,就是想吊起来卖!”梅绮叫起来。

    但是她气,自横不气,依然慢悠悠地说:“是吗?不过我就是喜欢有人吊我胃口。游戏,是要慢慢地玩才好玩,太容易到手的,不够刺激。你说呢?”

    梅绮哭了。他是在折磨她,羞辱她。可是,是她先羞辱了自己的。

    当初是她主动爱上他,倒追他的,她让他得到的太容易了,几乎是送上门的。但是爱一个人,是错吗?因为她爱他,他就可以这样地欺侮她,轻视她?

    她摔门而出,几乎是在瞬间便下了一个决定——去小镇,找潘大仙!

    她不是不知道巫蛊邪恶,可是如果向魔鬼求助是惟一的生路,她只得投降。

    为了挽回周自横的心,就是让她把灵魂卖给魔鬼,她也愿意!

    泪水流过耳畔印湿了枕巾。梅绮生怕惊醒自横,忙忙擦拭,眼泪却只有流得更凶。

    她几乎要可怜自己,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微贱,这样地束手待毙。这不是她梅绮的个性啊!她已经沉默地等待了一个月,不,已经沉默地等了三年,她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她要主动出击,要争取自己的终生幸福!

    她跳下床,拉开窗帘,看着月色朦胧,深深叹息。她一向最讨厌黄昏。总觉得黄昏的到来是有些鬼祟和试探性的,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蹑手蹑脚地潜泳过来,一点点渗透,蚕食,然后哗一下淌满了整个空间。

    是以梅绮总是抢在黄昏到来之前便密密地拉上窗帘,打开灯,照得满屋通明。

    然而夜深的时候,她又喜欢开着窗睡觉,放新鲜的风进来。对面没有等高的建筑,即使她在家里裸奔也不会有人偷窥。

    ——因为是把窗帘当成一扇掌控日夜的大门来看待,梅绮便很在意装饰她的窗帘。欢笑的葵花,跳舞的布偶,鲜红的中国结,金色的千纸鹤,还有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梅绮再探一口气,转回身跪在床前,掀开床围子,看着藏在床下的小小一只玻璃皿——那里面,赫然是一只血红的软体虫子。本来是白色透明,是她的血使它变成红色的。

    她已经喂了它三天自己的血,离日子还远着呢——潘大仙说,得喂七七四十九天,才可以自己养好一只蛊。然后把这只蛊虫放在男人的手臂上,它就会将体内的血吐出,就像输血那样,替那个男人换个心肝,叫他一生一世只忠于她一个人。

    巫师还说,这是苗人才懂得的蛊术,百试百灵,从无挂漏。如果不是看她是熟客,又那么虔诚愁苦,断不会轻易赠送的。

    送她虫子的时候,潘大仙还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苗人女子自幼养蛊,但只用以防身,并不拿来害人。直至一日有个汉人云游到此,被毒蛇咬伤,快死了,是这女孩子救了他,还带他回家养伤。那汉人伤愈后,就同女孩做了夫妻,还生了一儿一女。忽然有一日汉人想起家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说什么都要回去。苗女说:你走了,一定会忘记我们娘儿们,但是我为了你好,请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如果你对我不忠,又或是过了三年还不肯回来,就会有报应的。这汉人应了,但心里并未当作一回事。他回到京都花花世界后,每天只知花天酒地,再也不愿意回去偏僻的苗疆了。这样子过了一年,他得了个毛病,就是一同女人亲热便全身奇痒,上吐下泻,于是只好禁欲。他这时候才想起苗女叮嘱他的话,有几分相信,可是仍然不舍得走,直到两年以后,病得越来越重了,而且身上起了无名肿毒,这才不得不警醒,只好打点行囊要回苗疆去。可是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回去的路——因为他心里面从来就没打算要回去,他从头到尾都没一点真心。于是,他就死在路上了,连尸首也没人收,只做了毒虫们的养料……

    他叫她选:是给她恨的人下咒呢,还是给她爱的人种蛊?

    她犹豫了又犹豫,潘大仙的故事叫她胆颤心惊,她害怕周自横会变成那个倒毙途中的无情汉人,可是她又希望世上真有这样奇验的一种蛊,可以教她爱的人永远不能离开她身边。

    给洛红尘下咒,那是害人;可是给周自横种蛊,只是让他爱她,不算是为非作恶吧?

    “我并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真爱。”她这样安慰自己,决定选择养蛊。

    从小镇回来,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在浴缸里注满了水,点了香薰灯,滴了香精油,然后放一支叫做《如果你是我的命运》的CD。

    潘大仙说,从养蛊的那一天起,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喂养了蛊,蛊便拥有了她,她是它的营养,它是她的灵魂,他们彼此拥有,共存共荣,直到世界消亡。

    她以蛊为媒,欲叫周自横永不背叛于她;然而在此之前,她先要忠诚于蛊,不可背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子,如此丰盈,美好,如同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她爱惜地抚摸着自己,手指一寸寸滑过柔嫩的肌肤,无限依依。这个身子此时还是属于自己的,但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第一滴血来喂养蛊之后,她便将不由自主。

    她的生命从此交付给一只蛊虫,并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养它,喂足七七四十九天。

    多像一只蚕吐丝结茧、羽化成蛾的过程?

    不是每一只蚕都可化蛾,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姻缘。

    然而蛊,却可以帮助她锁定自己的爱,永不背叛。

    是周自横逼她这么做的。

    他逼她,逼得她无路可走,迫上梁山!

    她只好抱着他一同死。

    梅绮支起一只手臂躺在周自横身畔,看着他熟睡的英俊的脸,辛酸地笑了,唇边忽然渗出一缕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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