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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六年,春季(克莱尔二十四岁,亨利三十二岁)
克莱尔:我和亨利结婚快两年了,还没有谈论过生孩子的问题。我知道,亨利对这一前景并不乐观。我一直不想问他,也不想追问自己究竟是为什么,因为我害怕他已经看到未来的我们是没有孩子的,我就是不想知道。我也不愿意去想亨利的问题是否会遗传,是否会扰乱生育的程序。就这样,很多重要的相关问题,我都不去想了,我整个人都陶醉在孩子的念头里:他长得很像亨利,黑头发、炯炯有神的眼睛;或者皮肤和我一样白,有股奶香、爽身粉和肌肤混合的味道;或者是个胖宝宝,看见每样东西都咯咯地笑个不停;或是个猴宝宝,低声细语的宝宝。我梦见他,梦见自己爬上树,在鸟巢里发现一只很小的鞋子;我梦见我手里的猫、书、三明治竟然都变成了小孩;我梦见自己在湖里游泳,发现湖底世界原来是孩子成长的秘密王国。
突然我身边到处都是小孩子:A&P商场里有个红头发的小女孩,她戴着太阳帽正在打呼噜;专门给素食者制作美味鸡蛋卷的福旺中国餐馆老板的儿子,一个瘦小的、瞪着眼睛的华裔男孩;放《蝙蝠侠》的电影院里,一个还在酣睡的孩子几乎还没长什么头发;在百货商店的试衣间里,一位友好的母亲让我帮她抱一会她三个月大的女儿——我当时真想跳起身,把那团又小又软的肉球贴在胸口,疯狂地跑回家,可我竭力克制着冲动,坐在一张粉色米色镶拼的塑料椅子上等她。
我的身体需要一个孩子,我觉得自己空空荡荡的,想要被充满。我想要一个我爱的人能够留下来:永远,留在我能够找到的地方。我希望亨利的一部分变成这个孩子,这样,当他去旅行时,不再是全然地离去,还会有他的一部分和我在一起……保险,以备火患、水灾和不可抗拒之神力。
一九六六年十月二日,星期天(亨利三十三岁)
亨利:一九六六年,威斯康辛州阿普尔顿的一棵树下,我悠闲自得地坐着,我从一家漂亮的小干洗店里偷来了一件白色T恤和卡其裤,嘴里啃着金枪鱼三明治。在芝加哥的某处,我才三岁,妈妈还活着,时间错乱症还没有发作。我向幼年的我致敬。一想到自己的幼年,我便联想到克莱尔,联想到我们为了能怀上一个孩子而做的努力。我也很迫切,想赶快给她一个宝宝,看着克莱尔像瓜果一样地成熟,像丰饶女神得墨忒耳一样容光焕发。但是我想要的是一个正常的孩子,他能做其他一切正常孩子能做的事情:吮吸、抓握、拉屎、睡觉、大笑;翻滚、坐直、走路、咿呀。我想看看爸爸笨手笨脚地摇晃孙子的模样,我给他的快乐实在太少了——这毕竟是个补偿,一个安慰。也是给克莱尔的一个安慰:每当我被时间带走,我的一部分就可以留下来陪她。
可是:可是。我知道,不用知道,也能感到,这几乎不可能。我知道,我的孩子很可能也是个会随时消失的人,一个会魔幻般失去踪影的宝宝,仿佛在童话里蒸发一样。就算依仗自己最旺盛的欲望,在克莱尔身上喘息,吸气,祈祷性的奇迹能赐给我们一个孩子,我身体里的另一个声音同样也会强烈地祷告——千万别怀上。我想起猴子的手掌①①《猴子的手掌》(TheMonkeysPaw)是W.W.雅各布(W.W.Jacobs)于1902年写成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中某只死猴子的手掌是个具有灵力的法宝,可以帮助拥有它的人实现三个愿望。不过伴随着三个愿望到来的,却是无比沉重的代价。在雅各布的小说中,怀特一家人的第一个愿望是财富,不过其代价却是他们的儿子痛苦的死亡。于是第二个愿望是试图“纠正”第一个愿望。而当第二个企图“纠正”的愿望发出后,付出的代价居然比第一次更加沉重,于是又有了第三个愿望。到了最后,仅仅实现了第一个愿望,而其他两个愿望相互对冲,只是抵消发愿者的恐惧而已。,三个愿望,它们相继而来,却可怕万分。我们的愿望是否也如此矛盾重重呢?
我是个懦夫。应该有一个更好的男人让克莱尔靠在他的肩头,对她说:亲爱的,这完全是个错误,让我们接受事实,继续快乐地生活吧。可我也知道,克莱尔永远不会认命,她会永远悲伤。所以我盼望,违心悖理地盼望。我和克莱尔做爱,仿佛每一次都将带来好果实。
一
……
一九九六年六月三日,星期一(克莱尔二十五岁)
克莱尔:第一次出现那种状况时,亨利不在我身边。我已经怀孕八周了。宝宝如同梅子一般大小,已经有了脸和手,还有一颗跳动的心脏。初夏,夜色阑珊,我洗着盘子,望见那片混合着橘色和洋红色的天空。亨利大约两小时前消失了。他出去给草坪浇水,半小时后,喷嘴里还没有水的声音,我站在后门口,看见葡萄架下躺着一堆衣服。我走出去,捡起亨利的牛仔裤、内裤和他那件印着“砸了你家电视机”的旧T恤,把它们一一叠好,放在床上。我原打算拧开喷水机的龙头,后来还是没有那么做,如果亨利在后院现身,恐怕就要弄得一身泥水了。
我吃完自己调制的意大利通心面、奶酪,还有一小份色拉,维生素药丸,再足足喝了一大杯脱脂牛奶。我洗盘子时,情不自禁地哼起了小曲,幻想着肚子里的小家伙,他一定正一边陶醉在我的歌声中,一边忙着把这些曲调存储在他某个精巧的细胞里。我站着,仔细冲洗色拉盘,突然在我体内深处、盆腔的某个地方,有种微微的刺痛。十分钟后,我坐到客厅里,边想着自己的事情,边读路易·德倍尼尔斯①①路易·德倍尼尔斯(
LouisDeBernieres),1954年生于伦敦,1993年被评为英国最著名青年小说家之一。的小说,那种感觉又回来了,如同在我身体的琴弦上快速拨弄。我没当回事,一切都很正常,亨利离开已经两个多小时了。我担心了一会儿,接着就完全没在意了。又过了半小时,我还没有真正地警惕。突然,那种奇怪的感觉开始变得像痛经一样,大腿之间似乎有些黏黏的血。我起身走进卫生间,褪下内裤,全都是血。哦,我的天啊。
我打电话给查丽丝。是高梅兹接的,我假装镇定地问查丽丝在不在,她接过电话立即问:“出什么事了?”
“我流血了。”
“亨利呢?”
“我不知道。”
“什么样的流血?”
“像月经一样。”疼痛开始加剧,我坐到地板上,“你能把我送到伊利诺伊州立共济会医院么?”
“克莱尔,我马上就到。”她挂上电话。我轻轻地把听筒放回机座上,仿佛过猛的动作会让它生气似的。我小心地站起来,摸了摸脉搏。我想给亨利留个字条,可不知该说什么。我写下:“去了伊
州共济会(抽筋)。查丽丝开车送我去的。晚七点二十分。克。”我给亨利留着后门,把字条放在电话机旁。几分钟后,查丽丝就到前门了,我们上了车,高梅兹开的车,我们没有多说话。我坐在前排,望着车窗外面。从西区到贝尔蒙特,再从谢菲尔德到惠灵顿,一切都异常清晰、锐利,好像要让我深刻牢记住它们,迎接一场即将到来的考试。高梅兹把车拐进急救室的下客处。我和查丽丝下了车。我回头看着高梅兹,他朝我飞快地一笑,然后猛地驶向了停车场。我们走进去,随着脚接触到地面,重重大门依次自动打开,仿佛在一座童话宫殿,有人正恭候着我们的到来。疼痛先前曾像退潮似的减弱,此刻却又涨潮般冲向岸边,来势汹汹,不可阻挡。灯光通明的房间里,几个可怜瘦小的病人正排队等待,他们个个垂头抱臂,强忍着痛。我在他们当中坐下,查丽丝走到预诊台,后面坐着一个男人。我听不见查丽丝说了什么,可是当他问到“流产”时,我一下子醒悟了,就是这个名称。这个词在我的头脑里膨胀,直到充满了所有细小的沟壑,硬生生地挤开我全部的思绪。我哭了起来。
他们用尽一切办法,还是没能保住孩子。后来我才知道,亨利刚巧在一切结束前赶来了,可他们不让他进来。我当时在沉睡中,醒来时夜已经深了,亨利在我旁边,苍白憔悴,眼窝深陷,可他什么也没说。“哦!”我喃喃地说,“你去哪儿了?”亨利伏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抱起我。他用胡茬蹭我的脸颊,我感到自己被生硬地磨蹭着的,不是我的皮肤,而是身体深处,一个没有愈合的伤口。亨利的脸湿了,那究竟是谁的泪水?
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一(克莱尔三十岁,亨利三十八岁)
克莱尔:预产期还剩两个星期,我们还没给宝宝取好名字。事实上,我们几乎还没有讨论过,我们很迷信,一直回避这个问题,仿佛一旦给孩子起了名字,就会引来复仇女神的关注和折磨。最后亨利抱回一本《姓名大全》。
我们爬上床,才晚上八点半,我已经筋疲力竭了。我躺在我那侧,对着亨利,肚子像座突出来的半岛;他则用肘撑起头,躺在他那侧对着我。书横在我们中间,我们彼此对望,怯生生地笑了。
“有什么主意吗?”他边问边翻起书来。
“简。”我回答说。
他做了个夸张的表情,“简?”
“我以前所有的洋娃娃、长毛玩具都叫‘简’。每个都叫‘简’。”
亨利查了查,“它的意思是‘上帝的礼物’。”
“对我正合适。”
“来个特别点的吧,伊莱特怎么样?乔多萨呢?”他边翻边即兴发挥,“这里有个好名字:璐珞鲁拉,阿拉伯语里是珍珠的意思。”
“就叫珍珠好么?”我想象着我的孩子就是一颗光滑的发亮的白色小球。
亨利的手指在字里行间移动,“听好:‘(拉丁语)可能是鳞芽一词的变体,指这类疾病衍生物中最具价值的一种形态。’”
“呃,这本书写的什么呀!”我把它从亨利手中抢过来,为了反击,故意查他的名字,“‘亨利(日耳曼语)一家之主、居住地的首领。’”
他笑了,“查查看‘克莱尔’。”
“这是另一个名字克拉拉的变体,‘(拉丁语)辉煌的,明亮的。’”
“很不错嘛。”他说。
我随手翻了一页,“菲洛米尔?”
“我喜欢这个名字,”亨利说,“可是叫昵称的话怎么办呢?叫菲利还是叫梅尔?”
“皮瑞妮(希腊语)红头发的。”
“要是她不是红头发呢?”亨利拿过书,抓了一缕我的头发,并把一团发梢含在嘴里。我抽出头发,统统拢到身后。
“我以为我们已经知道该知道的一切了,肯德里克一定检测出她是红头发的吧?”我问。
亨利重新拿回了书,“伊苏尔特?佐伊?我喜欢佐伊,佐伊有很多可能性。”
“什么意思?”
“生命。”
“好呀,非常贴切。插上书签吧。”
“伊丽扎。”亨利又提了一个。
“伊丽莎白。”
亨利看着我,有些犹豫,“安妮特。”
“露西。”
“不好。”亨利坚决地否定。
“是不好。”我也同意。
“我们需要的,”亨利说,“是全新的开始,是一张白纸。我们叫她塔布拉·罗萨①①塔布拉·罗萨(TabulaRasa),源自拉丁文,意指“洁净的桌面”;在文学涵义中,借指“原生的、纯净无瑕的心灵”。英国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JohnLocke1632—1704)用它来比喻人类心灵的本来状态就像白纸一样没有任何印迹。吧。”
“提坦妮·怀特②②提坦妮·怀特(TitaniumWhite),“钛白”的意思。文中暗含的是这个名字比“纯净无瑕(TabulaRasa)”更纯净。呢?”
“布兰歇,布兰卡,比安卡……”
“爱尔芭。”我说。
“和那位公爵夫人③③这里指的是西班牙画家戈雅(FranciscoJosedeGoyayLuvientes,1746—1828)于1797年所作的传世名画《爱尔芭公爵夫人》(DuchessofAlba)。一样?”
“爱尔芭·德坦布尔。”我说的时候,这个名字像是在嘴里打了一个滚。
“非常好,读起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他翻到那一页,“爱尔巴(拉丁语)白色;(普罗旺斯语④④中世纪的法国南部之语。)一天中的黎明时分。嗯,不错。”他费劲地爬下床,我听到他在客厅里到处乱翻,回来时捧着《牛津英语大辞典》第一卷、《兰登书屋大辞典》,以及我那本破旧的《大美百科全书》第一部分。“‘普罗旺斯的传统抒情诗……献给爱人的晨歌。拂晓,共度了一夜的情侣被堑壕观察哨的喊声惊醒,在对黎明来得太早的抱怨中依依惜别,这样的题材,有如中世纪的牧羊女之歌一般恒久不变,这种体裁的诗歌借用了爱尔芭的名称,它有时出现在诗歌的开头,而通常总会出现在末尾,构成每首诗歌的叠句。①①原文是法语。’真是伤感。再看看《兰登书屋》,这个解释好多了,‘山坡上白色的城;堡垒。’”他把《兰登书屋》扔下床,继续查百科全书。“伊索,理智年代,阿拉斯加……到了,爱尔芭。”他快速掠过条目,“古意大利一系列早已消失的城市;爱尔芭公爵。”
我叹了口气,躺下来。孩子在肚子里动了动,此刻她一定正在睡觉。亨利又回去仔细研读《牛津英语大辞典》。“Amour,Amourous,Armadillo,Bazoom②②秘密的恋情,偷情。暧昧的。犰狳。(美国俚语)女人的Rx房,xx子……天啊,现在的参考书目里居然还印着这些。”他把手伸到我的睡衣里,缓缓地抚过我紧绷的肚子,孩子用力踢了一下,正好踢在他手落下的地方,他愣住了,看看我,满脸惊讶。他的手四处漫游,感受着那些他所熟悉和不熟悉的地势。“现在,你这里可以装多少个小德坦布尔呢?”
“哦,总是有地方再怀一个的。”
“爱尔芭。”他柔声说。
“白色的城市,一座白色山岭上固若金汤的堡垒。”
“她会喜欢的。”亨利把我的内裤一直褪到脚踝处,然后扔下了床,凝视着我。
“小心点……”我对他说。
“会非常小心的。”他一口答应,解开自己的衣服。
我觉得自己是个庞然大物,就像海洋里一片由枕头和毯子组成的大陆。亨利弯身俯在我身后,运动起来,用舌头探索着我的每一寸肌肤。“慢一点,慢一点……”我害怕起来。
“行吟诗人在黎明唱的歌曲,以……”他进入我的时候,对着我温柔地耳语。
“……献给他们的爱人……”我接下去说。我闭上双眼,亨利的声音仿佛从隔壁传来:
“就……这样,”又说:“是的,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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