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前跑了大约一半,苏晨停下来,朝前面一边大声喊叫,一边挥舞着胳膊。果然,片刻后,那团黑气就开始移动,朝苏晨追来。这家伙自然也看到了,摩托一调头,加大油门又开了回来,而我则心中暗自祈祷,那炮仗千万别提前炸,不然真就白忙活了。
此时,我的脚下,还给整个结界符留了一个口子,这需要在炮仗响起后,视情况由我手工给补上,作用是保护那团黑气,不至于被彻底崩散。这笔本来是要画上的,但我故意留了出来,如果先画上,结界已成,到时候爆竹的威力无法准确掌握,所以,这也是我为什么不能去亲自盯着时间,把炮点燃的原因。
苏晨很快就冲了回来,但那团黑气还在几十米外,离布的阵还有相当一段距离,我此时也只能拿着砖头蹲在地上,嘴里反复念叨着:“千万别炸……千万别炸……”
五十米……四十米……三十米……二十五米……二十米……但是拿烟头掐的定时装置哪能那么准?就在这团黑气离结界还有二十米不到时,设在结界内的炮仗突然炸了!
这样的一个距离,那一团怨气恐怕等一响起来马上就会跑掉,我心叫糟糕,立刻又用袖子将结界的口开得大了一些。
炮竹一响,黑气顿时就像要爆炸了似的,剧烈地抖动、收缩,并且迅速往来时的路退去。眼看其越来越小,颜色越来越淡,我一脚跨上摩托,对苏晨道:“追上去!快!”
就这样,在一阵鞭炮声中,我们完成了逆转,由被追改为追它,但是开了一会儿,苏晨突然喊道:“我看不到了,怎么追呀?!”
我始终眯着一只眼,却能瞧见前方几十米处那团快速移动的黑雾,这时才终于明白,自己的盛阳眼,所谓的只能看到黑气,可以说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其本身的伪装并不能影响到我,是人是鬼,一目了然。即使在其撤掉了伪装逃走后,依然能够被我很清楚地扑捉到。
……这还真有点儿孙悟空的意思!
在我的不断指引下,苏晨骑着摩托车追出去了至少十几里地,最后在一条没灯的乡间小路上,我们终于失去了那黑气的踪影。
找了半天,四周漆黑一片,这里左手是田地,右手边却杂草丛生,不像是种的庄稼。
“回……回去吧?别追了!”苏晨先前的一股劲儿到现在基本上是用完了,又开始逐渐害怕起来,不断地催促着我。
现在放弃,那就实在有些可惜了。我此时已经不以救他为主了,我更想找到那拾荒女的尸体,给她一个公道,一股怨气,闹成现在的样子,毕竟她也不想,既然能解决,为什么不解决呢?
当然,也不是说我就打算非要牺牲苏晨,如果他说的都是实话,这些人里,的确他的罪名是最轻的,这种富家子弟,适当地让他们知道一下什么是比金钱还可贵的,很有必要。
人,不分贵贱,在生命面前,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所以,即使是一个流浪的拾荒者,也应该享有她所拥有的,最基本的,生命的尊严!
扒开右手边的杂草,我突然听到脚下是一片水声,让苏晨把车头灯照过来,顿时明白了,原来这里是个鱼塘!
如果那拾荒女的尸体在这一片,鱼塘的可能性是最大的,毕竟直接扔进去可比挖坑埋了要方便得多。
确定之后,我回过头对苏晨说道:“你随身带的有手机吧?报警吧!”
听到这句肯定的话,苏晨虽然脸色不怎么好看,但还是深深地呼了一口气,掏出手机。
我俩半夜就被带回警局去录口供了,苏晨在我的提前授意下,全盘交代,包括后来这些超自然的现象,我也不让他隐瞒,尽管说。
如果胡编乱造的话,单是我俩为何大半夜的骑摩托车到郊外,还能发现沉在鱼塘中的女尸,这一条就很难说得明白。
至于录我们口供的人该怎么向上面报告,那就不碍我什么事儿了。而且医院那里也会出具一份有力的证据,就是被初步断定为植物人的车祸伤者,我俩一去就突然好得跟没事儿人似的,也不由得他们不信。
天亮后,我才被放了出来,由于苏晨牵扯到一周前的肇事逃逸案,还需要进一步配合调查。听从现场回来的人讲,经过半夜打捞,鱼塘中果然捞出了尸体,但不是一具,而是一男一女两具。女的自然是那位受害人,男的身份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其实我不用猜就知道,那男的恐怕就是将拾荒女撞倒逃逸的第一位司机。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时候办错了事儿,不要以为躲过法律的制裁就没事儿了,往往被制裁的方式并不只有一种,而法律,看起来倒是最轻的了。
作为报案人,我临走前被特准见了苏晨一面,这孩子在另一间审讯室,待遇倒也不错,看到我,苦笑着说道:“今晚可以睡个好觉咯!”
“呵呵,你不怕好觉会挪到看守所里?”我吓唬他道。
“好觉,好的不是地方,是心态!”苏晨说完,看着我道:“我是真没瞧出来,你有这么神奇的本事!等我没事儿了,教教我好不好?”
我往旁边的椅背上一靠,开玩笑道:“可以啊!不过按我们这行的规矩,你可是要拜师的!从今往后管我叫师父,我才能教你!说点正事儿吧,我一直没来得及问,你这只蛤蟆是哪来的?”说着,我掏出了那个招风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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