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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这样一个女孩子。我问她,真爱是什么?
她说,那是饥饿时画出的饼,是身在沙漠想象出的绿洲,是幻想时的海市蜃楼。这两字的存在,只是让舟车劳顿的人以为自己寻找到了美好,而亲身躬行后,便会明白,它不过是一场镜花水月的虚幻。
她供稿与某杂志社,是自由撰稿人,基本不过白昼,夜晚流连夜店唱歌。
她不信爱情,不信拥有。她说,我的爱情死在十七岁那年的夏天。她喜欢用火柴点烟,喜欢发呆。她的世界里,存在的是一群妖魔乱舞的朋友,他们给她呼吸,给她空气。
她谈过一场又一场恋爱,从一个怀抱奔赴另一个怀抱,她不怕爱错人,只怕没爱过。
二十三岁时,她遇到了一个捧她若珍宝的男子魏星沉,可是她却对他说,我不是你给我熊掌,我便赠你蜜糖。
同年,她找回十七岁那年的爱人林寻。
只是,昔日美少年已为人夫,她不顾一切,争抢,渴望,再爱。
五年的时光,昔日败寇,卷土重来。
这个世上最惆怅的事就是人人都给你青眼,唯独你爱的人,给了你白眼。
你纵有千般好万般强,在她眼里,却一文不值。魏星沉也曾悲愤过痛苦过,他问她,为何独独走不出回忆。
她答,我这个人很花心也很滥情,但我爱上一个人就不会放手。即使山穷水尽,路途遥远,即使他皱纹丛生,有妻有子。我的爱不会随着时间和人际变故消亡。
她固执的坚持自己所爱的是五年前的林寻。
她飞蛾扑火,不计伤害,不计代价,不怕被万人唾骂,也要守在他身边。
可是在他身边时,她的心是空的。她以为,那只是两个人之间无法填满的时光在作祟。
珍爱她如生命的男子,她不屑一顾。左右为难,贪生怕死的,对她来说像毒药一样的男子,她却含笑饮鸩。
男人都想拥有红玫瑰和白玫瑰。
她也想两全其美,兼得鱼和熊掌。
爱自己的,做朋友。自己爱的,做恋人。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聪明的人。也深刻的意识到自己的自私。
可是她陷入在这种境况里无法自拔。他陪她走过了那么多纪念日,到底却未走进她心底。他在她的生活里不断缺席,却被她侍为座上宾。
我曾看过这样一段话:上段恋情,全心投入,结果重伤.于是这次恋爱怕受伤,就很保留。这意味着:上次那个伤你的烂人,得到最完整的你,而这次这个发展中的情人,得到个很冷淡的你。我知你是保护自己,但这若是做生意,你这店一定倒的。永不再来的恶客,得到最好服务,而新客上门,却备受冷落,这店怎么不倒?
我说给她听,可是她无奈的说,谁都不想这样,可是到最后都不得不这样,不是吗?
她用力生活,却不够热爱生活。她不贪生,却怕死。她明明厌倦爱情,却又在爱情里寻找慰藉。她相信自己的幻觉,却不相信口耳鼻感受的真爱。
他看过她最丑陋的一面,他在泳池曾轻轻抱起她,他在她需要时,像年少时渴望的忠实的骑士守护在她身边。他在她做噩梦时,把她抱在心口抚慰。他恨不得把心挖出来贡奉在她面前。
可是,自以为看透爱情,厌世的她,却沉溺在自己十七岁那年的幻觉里不可自拔。
他以为她终有一天会看到自己,爱上自己,和自己生活。
是的,后来,她看到了,可是,他不在了。
她想把整个世界哭成一座盛满眼泪的城池,可是他却再也不会回来。
直到那时,她说,曾经我以为,这一生很长恨长,我们总会爱很多很多人,但想与之共守的放在心底的仅有一个。后来,我才发现,经过张牙舞爪的时间,光阴的死去活来,最后记忆力铭记的爱人其实有两个,一个他爱你,一个你爱他。就像我十七岁那年遇到的林寻,二十三岁时碰到的魏星沉。而与之相伴后半生的,其实,永远都不可能是你十七岁爱的那个。
她还说,我现在已经不爱林寻了,可是,我失去了魏星沉。或许此生,无伴终老。
那一年,她去流浪,未归。
她叫陆尘埃。是我新书的女主角。我花费了这么冗长的笔墨介绍她。
因为她之于我,或许是另一个我。我的第一部长篇有一个叫陆齐铭的男子,他是我的爱情。我的第二部长篇有一个叫陆尘埃的女子,她是我的青春。
只是青春散场,尘埃,谁许你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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