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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无可选择

    一

    妞妞死后,我心底时常翻起一股强烈的悔恨。我后悔没有及早给妞妞动手术,否则她至少现在还活着,也许能活很久。她开朗,聪明,体质好,虽然盲了,照样会活得快快乐乐的。

    悔恨的前提是假定有选择的自由。一个人在可以作出正确选择的情况下,却作了错误的选择,并且身受其祸,便会感到悔恨。如果无可选择,即使祸害发生,感到的也不是悔恨,而只是悲伤。悲伤面对的是单纯的事实,悔恨却包含着复杂的推理,它在事情发生之后追溯其原因,审视过去的行为,设想别种可能性,而它的全部努力就在于证明已经发生的事情原是可以避免的。

    再进一步,当一个选择的后果不仅关涉到自己,而且关涉到他人尤其是自己所爱的人的命运时,悔恨中必定还包含着内疚,并且被这内疚强化。内疚是因为意识到自己对于选择及其后果的伦理责任而感到的痛苦。如果只是自食其果,与他人无干,就只会悔恨,不会内疚。

    我的情形正是这样:因内疚而更悔恨,因悔恨而更悲伤。一个错误的选择使我失去了妞妞,妞妞失去了生命。承受最悲惨后果的正是妞妞。我活着,妞妞却死了。我对妞妞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不断自问:为什么一开始我没有果断地下决心给妞妞动手术呢?我竭力回想她的病确诊那一瞬间我的真实想法。当时,眼科主任签署了医嘱:“左眼摘除,右眼试行放疗和冷冻。”然后让我去向有关部门询问,一个月的婴儿能否承受住手术所必需的全身麻醉,以及能否承受住放疗。我立刻到手术室找麻醉师,答复是肯定的。可是,我到此止步了,没有接着向北京医院询问放疗事宜。医嘱的执行被无限期地拖延了下来。

    为什么呢?唯一的解释是我并不当真想给妞妞做放疗和手术。事实正是这样!当我从麻醉师那里返回时,我并未受到鼓舞,毋宁说我本来暗暗希望答复是否定的,使我得以免去选择的烦恼。扪心自问,在确诊那一瞬间,我的潜意识中已经作了放弃的决定。

    我说潜意识,倒不是为自己开脱。当时我并未意识到我作了这样的决定。直到后来,当我不顾一切地痴恋这个小生命时,我才反省到一开始我对她的爱还远未到不顾一切的地步。我是有所顾忌的。我不肯接受我有一个残疾女儿的事实。小生命毕竟出世不久,放弃她似乎并非不可思议。在我内心深处回响着的是一个我自己没有勇气说出口甚至没有勇气谛听的声音:全或无!或者要一个十全十美的宁馨儿,或者一无所有!

    全或无——一个多么简明的公式,又是一个多么幼稚的公式!在这个非此即彼的公式中,生命固有的缺陷、苦难、辛酸被一笔勾销了。一个自命对人生有相当觉悟的人怎会有这等幼稚的信仰呢?“全”只是理想,现实总是不“全”的,有缺陷的。凡不能接受这缺陷的,自己该归于“无”,为什么我仍在世上苟活?

    所以,全或无表面上是一个多么骄傲的公式,其实是一个多么自私的公式。在这个貌似英雄气概的公式中,我始终是出发点和中心,而一个有缺陷的小生命的生存权利却被彻底剥夺了。它的直截了当的表达是:既然我得不到“全”,那么就让她“无”!更有甚者:让她“无”,以成“全”我!结果,我活着,妞妞却死了。

    那时我确实不懂得,一个残疾的生命仍然可以有如许美丽,如许丰盈。只是后来,妞妞已经成了一个小盲人,却以她的失明使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了我以往的浅薄和自负,也看到了一个纵然有缺陷但依然美好生动的残疾人世界。妞妞本来可以成为这个世界中出色的一员,是我把她挡在了这个世界的门外,挡在了一切世界的门外……

    悔恨是一种事后的聪明。在悔恨者眼里,往事是一目了然的。他已经忘记了当初选择时错综复杂的困境和另一种可能的选择的恶果。此时此刻,已实现的这种选择的恶果使他成了那种未实现的选择的狂信者。他相信,如果允许他重新选择,他将不会有丝毫犹豫。

    如果现在让我选择,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给妞妞动手术。这是因为我亲身经历了不给她动手术的后果。但是,我没有也不可能亲身经历给她动手术的后果了。选择的困难在于,一个人永远不可能依靠自身的经验来对不同的选择作比较。无论当时,还是事后,比较都是在想象中进行的。一旦作出一个选择,即意味着排除了其余一切可能的选择,从而也排除了经验它们的可能性。在作出选择之后,选择的困境丝毫没有消除,迟早会转化为反省的困境再度折磨我们。关于这一点,克尔凯郭尔说过一句很准确的话:“在反省的海洋上,我们无法向任何人呼救,因为每一个救生圈都是辩证的。”所以,当一个人面临不可逃脱的厄运时,无论他怎么选择,悔恨已是他的宿命。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这轻重怎么衡量?只要你取了,受了,那身受之害永远是最重的!

    二

    摘自《眼科肿瘤》一书:“视网膜母细胞瘤约有10%病例为遗传所致,属显性遗传疾病,主要见于早发性双侧患者,预后不良。即使摘除双眼,在30岁前仍有50%患其他癌症的概率。加上癌细胞未消灭干净导致的转移的可能,放疗造成的发生第二肿瘤的可能,这个概率还要增大。”

    来自某医学权威的忠告:“不要动手术,活下来后患无穷,后悔也来不及!”

    一位眼科专家的答复:“冷冻和放疗往往不能根治,试一试吧,不行就再做摘除手术。”

    各方朋友熟人纷纷报告见闻:某甲、某乙、某丙有一个孩子,也是患这种病,动了手术,无一例外都是活到二十几岁死了。

    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我所面临的不是全或无、好或坏之间的选择,甚至也不是最坏或次坏之间的选择,而是要在两个最坏之间作选择:或者让妞妞早早夭折,或者让她在经受手术、失明、癌症复发之苦后仍在青少年时代夭折。既然都是最坏,选择还有什么意义?

    所以,你不作选择,选择被拖延下来了。你给这种拖延找到了一个表达,叫做顺其自然。这当然是自欺,因为不作选择已经是一种选择,拖延意味着丧失手术机会,顺其自然就是听任疾病一点点发展并终于夺去妞妞的生命。

    这就是说,我实质上已经作了选择:放弃手术,让妞妞在命定的时刻死去。其实这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与其让妞妞在懂得留恋生命时死去,还不如让她在未谙世事时就离开人世。长痛不如短痛,好死胜过赖活。

    可是,这是另一种自欺,因为你事实上仍在逃避选择。选择是意志的主动行为,而你的意志却始终是被动的。你甚至不曾真正拒绝选择,因为断然的拒绝也是意志的主动行为,因而不失为也是一种选择。选择的两难困境使你的意志极度紧张而疲惫,把你置于毫无作为的被动状态中了。

    凡是在命运重大关头逃避选择的人,自欺是必有的心态。他既不能承认自己放弃了选择,因为他的命运处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必须相信他正在作出重大决定。他又不能承认自己已经作了选择,因为他面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险,他必须相信事情尚有回旋的余地。他在不同的选择之间游移,甚至究竟是否作了选择也始终是模棱两可的,藉此保持一种自由的幻想,如果这幻想破灭,则保留向决定论撤退的权利。

    事实上,在逃避选择的同时,你一直在为自己制造一种正在作出选择的假象。

    例如,一开始,你拒绝手术的理由是暗怀一种侥幸∶难道万分之一误诊的可能也没有吗?你对自己说∶既然上帝掷了一回骰子,把万分之一的厄运降于我,那么,现在让我也掷一回骰子,把万分之一的侥幸抓在手上。可惜的是,你抱着妞妞,跑了一家又一家医院,求了一位又一位专家,诊断无情地一致,你的希望迅即破灭了。

    于是你又盼望奇迹。奇迹是苦难之子的梦幻,绝望者的希望。当科学无能为力时,人们只好相信奇迹。你对自己说:医学是落后的,生命是神秘的,所以奇迹是可能的。一个多月里,当你带着妞妞走遍大街小巷,到处寻访气功师和中医师时,你便仿佛觉得自己正在试探一种比手术更可取的方案,尽管成功的希望极小,但一旦成功,就会出现奇迹,妞妞不但能保住生命,而且能保住眼睛了。

    随着妞妞病情恶化,你不再相信奇迹,可是你仍然带她寻访气功名师,并坚持给她服中药,这又是为了什么呢?原来,尽管希望已经破灭,自欺的需要依然存在。哪怕治疗是无效的,你仍然需要维持一个正在治疗的假象。你不能什么事不做,坐等妞妞死。做着什么事,就不是坐等了吗?在感觉上似乎不完全是了。回过头看,其实你一开始就在这样自欺着了,只是这种自欺被希望掩盖着罢了。希望仅是自欺的浪漫形态,自欺还有其不浪漫的形态——习惯。当一个人不怀任何希望地延续着一个明知毫无意义的习惯时,他便如同强迫症患者一样,仍是在以自欺的方式逃避现实。如果说希望的自欺是逃向未来,那么,习惯的自欺就是逃向过去,试图躲藏在一个曾经含有希望的行为之中。

    三

    给妞妞动手术始终是我的一个时隐时显的念头,在妞妞八个月时一度试图付诸实现。

    某杂志报导:上海癌症俱乐部里有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小时候患视网膜母细胞瘤,现双目失明,但仍健康活泼。

    来自上海的电话:“我们去她家啦。她爸爸说,她三个月时就发现单眼病灶,立即摘除。十个月时,另一只眼又出现病灶,用放疗、中医等方法保守治疗,到三岁时近于失明,才又摘除。后来没有作任何治疗,至今安然无恙。小姑娘长得很漂亮,可活泼了,在家里走动自如,假眼可以乱真,看不出是盲人。她在读盲校,擅长朗诵,还在学英语,准备最近去美国上学。性格很开朗,她说,爸爸说她苦,有什么苦呀,她一点也不觉得……”

    我大受鼓舞,得到消息后立即带妞妞去做CT扫描。在安眠药的作用下,妞妞睡着了,小小的身躯摆在铺着白布的长长的检查台上,没有一丝生气,像一具小尸体。检查持续了二十分钟,我一直守在她身边。检查结果表明,右眼肿瘤已经侵蚀到球壁外侧。这意味着如果动手术,右眼必须做眶内容剜出术,妞妞将严重破相,而结果仍是凶多吉少。胡大夫沉吟良久,又一次规劝我们放弃手术。

    走出医院,雨儿泣不成声:“我们总是后悔!早动手术就好了。这么可爱的小妞妞,今天上午我抱她,她贴我这么紧……”

    可是,当我和她商量是否还动手术的问题时,她足够冷静:“我倾向不动,动了她还会死。”

    若干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抱着妞妞在钢琴前坐下。我忽然想让她玩玩钢琴,看她有什么反应,便把着她的小手按琴键。她注意到琴声了,立刻自己用手敲打琴键。一开始,她敲打不力,琴未发声,我就配合她的动作按琴键,使她以为是她敲出声来的。她笑了,敲打得越来越有力,真敲出了声。她兴奋极了,一会儿敲打琴键,一会儿异常急切地抚摸键盘,直向上抚摸到打开的琴盖,不停地大笑,还常常抬起头来看灯,仿佛在寻找声音的来源。

    我也极为兴奋,立刻把雨儿叫来。雨儿见状,脱口说道:“明天就去联系住院!”

    在此之前,尽管CT扫描显示肿瘤已向眼外侵润,我仍不肯死心,已经悄悄开好了住院证。所以,第二天很顺利就带妞妞住进了医院。

    让我们在这里停留一下。妞妞乍接触钢琴就表现出了不寻常的兴趣,我们不妨假定这是音乐天赋的一个征兆。你在动不动手术的问题上犹豫了整整八个月,一发现这个征兆,就立即结束犹豫,岂不证明你事实上是把才能的价值置于生命的价值之上?如果一开始就有人担保她将是一个音乐天才,你是否会不失时机地挽救她的生命?

    我当然懂得,才能仅是生命的一种可能性,唯有在生命的过程中才可得以展开。可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说不清楚……而且我仍然在犹豫……

    我仍然在犹豫。小小的病房里四张床,母女俩挤在一张小床上。妞妞睡着了,小身子可怜地蜷屈着。我心中暗下赌注:鉴于肿瘤已扩散,手术难度很大,成功与否取决于执刀医生的水平,那么只要请不到那位在眼外科领域负有盛名的眼科主任执刀,就仍然不动手术。

    我马上找到眼科主任,向她提出请求。她十分冷淡,责备我下决心太晚,贻误了手术时机,又说她不管病房,不能答应我的请求。

    我决定打退堂鼓。和雨儿一说,她也有此意。我们在病房里静候事态发展。一会儿,来了两个年轻的女医生。未待我们开口,她们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劝开了。

    “都到眼外期了,还动什么手术呀,动了也活不到五年。”

    “动了手术也是不死不活,你们有的是罪受,那时候想不要也不成了。”

    她们说,没见过我们这样的,到这地步还不死心。有的家长来就诊,把孩子扔在门诊处,自己一走了之。有的家长把病孩送到乡下,花钱雇人照看和送终。她们劝我们也采取类似办法,以免受精神折磨。

    我喃喃说:“我们要自己承受。”

    既然她们力主放弃手术,我们正好顺水推舟,当天下午就叫出租车回家。断了动手术的念,心里反而平静了,并无悲剧感,倒有喜剧感。妞妞精神也很好,一路上笑声不断。

    可是你的平静多么短暂呵,因为你无法摆脱那深入骨髓的悔恨。手术越是不可能,你就越是后悔没有及早手术。

    是的,怀着这深深的悔恨,我给眼科主任写了一封信,请她最后一次认真考虑手术的可能性。她很快就回了信,信中说,她与眼科病理专家商量,结论是:“现在即使右眼做眶内容剜出的大手术,亦难避免转移而丧生,并不能延长生命,因此不主张手术。”几乎与此同时,我曾托朋友请教天津一位眼眶内肿瘤权威,答复也来了:“百分之百不能救活,无必要动手术。”

    一失足成千古恨,你注定要遗恨终生。

    接踵而来的一个消息在悔恨的天平上加了最后一个沉重的砝码。拖延了整整一年的遗传学检查结果终于揭晓了,在妞妞和我们身上均未发现基因异常。当初不敢下决心手术,不正是怕妞妞的病是遗传所致,因而后患无穷。不说了,不说了,一步步由不得我,一步步全是我自己走出。妞妞的生存权利被一系列偶然因素剥夺了,而使这些因素起作用的正是我自己。

    妞妞死后,我在报纸上读到,上海那个十九岁的女孩已经顺利地赴美国留学。

    公共汽车上,一个双目失明的青年男子站在车门口,微仰着脸,仿佛正在凝望远方。尽管他的眼窝深陷,但是鼻梁轮廓端正,嘴唇线条细腻,神态十分高雅。雨儿示意我看他,悄声赞道:“真美!”

    下车后,我说:“妞妞要是能长他这么大,一定也很美。”

    雨儿忽然坚决地说:“不能让她长大!”她提起做放疗的那个穿粉红色长裙的姑娘,接着说∶“妞妞长大了会比这姑娘更惨,她是个瞎子,完全不能自理。现在她小,有我们的爱护,长大了不定怎么受欺负呢。”

    在妞妞由生到死的整个过程中,雨儿所经历的苦难决不比我少,但她的思路是一以贯之的,并不像我陷于反复的犹豫和悔恨之中。

    那么,悔恨是否一种源于性格弱点的情感,而这种弱点在男人身上更为常见?

    我确实发现,在面临人生灾难和重大抉择的时刻,女人往往比男人理智。她们同样悲痛难当,但她们能够不让感情蒙蔽理智。这也许是因为,男人的理智是逻辑,与感情异质,容易在感情的冲击下溃散;女人的理智是直觉,与感情同质,所以能够在感情的汹涌中保持完好无损。

    也许可以说,男人站得高些,视野宽些,所以容易瞻前顾后,追悔往事,忧虑未来。但是,女人的状态是更健康的,她们更贴近生命的自然之道。当男人为亲人的去世痛心疾首时,女人嘹亮地抚尸恸哭,然后利索地替尸体洗浴更衣,送亲人踏上通往天国的路。

    四

    在孩子生下来之前,要是有人对我说:“你将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女儿。”我一定会喊道:“不要,一万个不要!”

    孩子生下来了,她有一双美丽的眼睛,这双眼睛注定要瞎。我多么爱她,但我心中仍有一个冷静的声音在劝导我:“这孩子不能留。”

    现在,孩子已经双目失明。可是,如果再有人对我说:“这个盲女将跟随你一辈子,你要终身照看她,伺候她,为她牺牲你的一切享乐和事业。”我该如何喜出望外,毫不迟疑地回答:“愿意,一万个愿意!”

    孩子出生前,我想要一个十全十美的宁馨儿,我的所求是抽象的,只是一串形容词。孩子刚出生时,我的态度还多少是客观的,实际上把她看作我可能有的孩子中的一个,一个普通名词。只是到了现在,她对于我才真正成了不可代替的专有名词,不管她怎样残疾,我要的就是这一个。爱她爱得刻骨铭心了,就无论如何要救活她,绝对不能坐视她走向死亡。爱把我们的生命融为了一体,我不是为她考虑,她就是我,她的求生本能在我的躯体里发出了不容置疑的呼喊。

    总是在同一个地点停住。然而,场景已经改变,岔路渐渐重合,选择越来越没有意义了。

    让她瞎,还是让她死?

    事实上,无论摘不摘除眼睛,她都必定失明。无论动不动手术,她都难保性命。

    死是可以想象的,因为我们人人都难逃一死。可是,我不能想象我的女儿被剜去双眼,仍不免受尽病魔摧残,最后悲惨地死去。与其让这种特殊的厄运渐渐展示,还不如一下子接受人所共有的命运。

    不,我已经适应她的残疾,却不能适应她的死,那万劫不复的永别。

    可是,她必瞎,她必死。

    既然上帝蓄意要夺去她的眼睛,就让上帝自己动手吧,无需医生代劳。既然医生不能挽救她的生命,就让医生休息吧,且待上帝动作。

    再坚持一下,一切终将过去,连同我自己。

    五

    死亡如同一个卑鄙的阴谋,一步步向妞妞收紧罗网。人人知道这一点,惟独妞妞自己不知道。看她如此毫无戒心,我时常会产生一种罪恶感。也许,从发现疾病那一天起,我一直无所作为,坐视疾病一点点夺去她的生命,实际上是充当了这场阴谋的同谋犯?

    是的,你是同谋犯。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权替别人决定生死,哪怕那是自己的孩子。你面临的情况有些特殊,妞妞太小,她自己不能选择,这个决定只好由她的父母来作。可是,你真有这个代她选择的权利吗?

    我知道我没有这个权利,但她自己又不能选择,决定究竟由谁来作呢?

    尽一切可能挽救她,让她活下去,活到她自己能作选择的年龄。这是你义不容辞的义务。如果她长大了,有一天不堪目盲或疾病之苦,决定自杀,那是她的事情。这个决定应当留待她在经历了一番人生之后由她自己来作,你无权提前推断。

    不,那岂不更加残忍?让她在豆蔻年华遭遇死亡,其痛苦远甚于幼年夭折!

    但是,死在浑然不知之时,死就不是不幸了吗?或者说,与清醒的死相比,糊涂的死就是较小的不幸吗?我们人人都注定要在某一天死去,并且多半不是无疾而终,而是病死,在病后死前将经历一番肉体和精神的磨难。然而,有谁因此宁愿趁早在睡梦中被不知不觉地杀死呢?

    再说,疾病的最后发作,婴儿和成人一样要遭受肉体上的痛苦。而且,我们没有理由不设想,精神上的痛苦,那濒死的恐惧,生命解体时突然坠入深渊的恐怖,婴儿同样会感受到,只是说不出来而已,——成人也说不出来。

    最后,即使晚死要经受更多的痛苦,也不能得出晚死更加不幸的结论。用大限的眼光看,活长活短当然是一回事。但是这眼光在衡量一个具体生命时未免大而无当。站在一个具体生命的立场上看,早死总是更大的不幸。就算妞妞动了手术也活不长,譬如说只能活二十年,你有什么权利不让她活满这二十年,而是只让她活一年半呢?难道活到青春岁月不比幼年夭折更是一种人生?

    那个健壮的东北汉子躺在手术台上,这是他生平第一次上手术台。医生打开他的腹腔,把他的脾脏切下五分之四,移植到了他的儿子腹中。他的九岁的儿子从生下来就受着血友病的折磨,身体各个部位经常流血不止,九年来一直靠输进这位父亲的血活着。他不肯听从医生的劝告,放弃对患有不治之症的儿子的治疗。现在,儿子生命垂危,唯一的希望寄于这个活体亲属脾移植手术。这是一个双重的冒险,很可能他的儿子并不能因此获救,而他自己却死于手术引起的大出血。但是,他毅然躺到了手术台上。

    结果怎么样呢?十天后,他的胃发生大出血,被切除三分之一。一个月后,他的儿子死去。

    可是,他不后悔,因为他与死亡作了宁死不屈的斗争,而没有做死亡的同谋犯。

    我是在妞妞死后读到这个故事的。

    面对死亡同谋犯的指控,我无言可辩。

    六

    人生有种种选择。对于幸运儿来说,选择是面对诸多机会的主动进取。对于冒险家来说,选择是孤注一掷的赌博。对于苦难者来说,选择却是不可自拔的困境。

    山谷里的路分成几股,每一股都通往一座宝山,区别只在于宝藏的多少。在这种情况下,我选路时也许颇费斟酌,也许不假思索,我的心情也许兴奋,也许放松,都谈不上选择的困境。

    我站在悬崖上,对面是一座宝山,中间隔着无底深渊。悬崖离宝山只有一箭步之遥,如果纵身一跃,可能跳上宝山,也可能跌下深渊。在这种情况下,我也许冒险一试,也许转身走开,仍然谈不上选择的困境。如果背后有追兵断了我的退路,我不跳必死,跳有一半希望跃上对面的山头获救,则我多半会跳。这已是一种困境,但不甚严重,选择毕竟是容易的。

    我仍然站在悬崖上,背后是追兵,面前是深渊,但并无可供我冒险一跳的另一座山。我要逃避追兵,就只有葬身深渊。我若拒绝跳崖,就只有死于追兵之手。这时我才真正陷入了两难之境。

    由此可见,选择的困境包含两个要素:第一,选择不可逃避;第二,可供选择的方案均不能接受。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既不能逃避又无法进行的选择。欲作选择,进退维谷,欲不作选择,又骑虎难下。由于诸方案在同等程度上不可接受,使选择失去了实际意义。然而,不作选择则意味着诸方案之一仍将自动实现。在这样一种困境中,命运的概念便油然而生。由于选择的权利是虚假的,人们就拒绝承担选择的义务,听天由命,把选择的困境还原为一种命定的厄运了。苦难者不再摆出选择的夸张姿势,宁愿神情麻木地站在受难的高冈上,因为麻木就是他的本来面目。

    大卫王获罪上苍,耶和华便命他在饥荒、瘟疫、战祸三种灾难中选择一种。仁慈的耶和华并不直接降灾于他,而是先把选择作为一种更严厉的惩罚强加于他。选择意味着责任,耶和华藉此把本该由他自己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无辜的人类了。聪明的大卫王拒绝承担这个责任,他说:“我很为难。我宁肯落在耶和华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不愿落在人手里。”他用谦卑的奉顺堵住了耶和华的嘴,巧妙地把选择之球抛回给了耶和华,即抛回给了冥冥中的命运之神。于是,有着丰盛的怜悯的耶和华便降瘟疫于以色列国,使七万人死于非命。当然,这七万冤魂是没有理由责备他们的国王的,因为这灾祸乃是天命,而非大卫王的选择。

    事实上,大卫王还是作了某种选择,他不愿落在人手里,从而排除了战祸。《圣经》以此讽刺人类的残忍往往要超过无常的大自然。一个恰当的例子是《苏菲的选择》。法西斯匪徒抓住了一个母亲和她的两个孩子,决定当着她的面杀死两个孩子。在行刑前最后一刻,匪徒突然允许她留下其中一个孩子,命她作出选择。她当然无法选择。但这个选择是不允许拒绝的,如果拒绝,两个孩子都要被杀死。于是,选择转换成了这样的形式:是丧失一个孩子,还是丧失两个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有清醒理智的人来说,在这两者之中作出选择都并不困难,保存一子总比两子皆死要好一点。可是,选择丧失一子的前提是必须决定丧失哪一个孩子,问题又回到了前面的那个两难选择。这位母亲出于本能死死抓住两个孩子的小手,一个也不肯放弃。枪响了,两个孩子应声倒毙。可以想象,这位母亲事后会悔恨不已,懊悔自己当时不够冷静,否则至少可以保住一个孩子了。事过境迁,她忘记了那个绝对无法选择的困境。

    让妞妞瞎,还是让她死?一个父亲的本能的反应是:不,都不!他紧紧搂住他的女儿,既不肯交出她的眼睛,也不肯交出她的生命,结果是两者俱失。他的确极不明智,可是让我原谅为人父母者在这种情境中唯一可理解的态度吧。苦难者有权拒绝荒谬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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