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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上海:康乃馨俱乐部 第二章

    比人高半截的砖墙,沿着河沟绕校园一圈,隔着墙,校园宿舍楼隐约的灯光、吉他声、录音机播放的BBC英语、怪叫、吵闹、歌声,不间断地向小路大大咧咧扑过来,热浪裹卷着郊外曼陀罗、地丁、马兰花的气息,使我的呼吸不如平日那么容易。

    一句诗这么描述插入中文系三年级的作家:世界是一幢网状的大楼左右颠动,他们附在上面,像猫头鹰的眼睛。

    别的大学生喝墨水,他们喝酒,而让墨水洒在纸上印成铅字,这就是骄傲的资本。大学生稚气未脱,而他们有上过越南战场的,当过知青去过边疆的,曾在天安门前接受过伟大领袖的检阅的,在煤矿挖过十年煤的,甚至有蹲过大牢的。只是没有几个人愿拍胸膛,声称自己把图书馆迷宫似的小径走遍。书容易打开,也容易关住,关住了,便再也出不来了,做学问无疑是陷阱中最无聊的一种,比中世纪的抄书匠略高明一些而已。

    当然,这只不过是职业需要的自我广告,但自从作家班开办之后,大学面目全非却是事实。

    校园依然绿树成荫,草地青幽,但墙上张贴着奇奇怪怪的招贴,诸如需要氰化钾复仇、高价出卖一夜之欢等等,每个角落都有纸片纸条表明校园的生机勃勃,学生开始失魂落魄,教师无所事事,骑着自行车游荡,甚至与学生一起出入学校酒吧,参加每晚移动的舞会,深夜不归,有意让老婆或丈夫生气。

    但是,比起我的同学们,那些杂志社、出版社的编辑、主编显然活得更有趣,他们是快乐游戏的高手,懂得怎样使日子过得不同寻常,快乐嘛,就是视野宽阔,跳过人生中一切烦恼的事,包括编辑只是为人作嫁,作者一成名就扔掉对他们献媚的面具之类的牢骚和时而冒出的自卑心。只要懂得如何使用权力,政变和大革命的暴风雨之间,还有漫长的风和日丽的和平年代。如果我们尚没有再次听见“狼来了”,那么快快端坐到桌前,完成许多许多次最后晚餐中的一次吧!

    我在山城雾都,乘一列特快火车,呼啸着由西向东,穿过昼与夜之间长长的隧道,来到上海这个中国最大的城市。1989年那个秋天的下午,我左顾右盼月台上的接客者,竟没有一张认识的脸,也没有一双举着我名字纸牌的手。那份由电波传递的简信虽然完成了它的使命,但并没有得到我盼望的响应,月台上已空无一人,谁会前来?谁会把我放在心上?旧友星散,浪迹天涯,偶然遇到故人,也不会贸然续上友情。

    拖着我仅有的全部家当:一个大包装有简单的四季更换衣服,三个小包装有《入穴》、《背叛之秋》等百余册跟随我多年的当代名著,我好不容易挨出了月台和长长的通道。

    火车站出口外铺着水泥方块的不大不小的广场,像个喧闹的大锅,川流不息的接送客的人,依靠行李横竖躺着、坐着、站着的男女老少,无数口腔所发出的气息,汇成巨流,压过商店喇叭里的歌曲,比这混乱的城市先一步揪紧我的心。

    喧闹也罢了,尤其这当地人引以自豪的口音,其他省市的人都讨厌的口音,但本地人却为此觉得高人一等,把不操纯粹当地口音的人看成二等公民。

    在人群之中,我问自己,干吗千里迢迢而来,找罪受,还是有意在罪恶的中心寻找暴风雨中的静谧?站在拥挤的公共汽车里,我的身体被口音纯正的小瘪三们搓揉着,使人有种说不出口的心动,对,入骨切肤的心动,以至于我在报到注册之后,断然拒绝住在大学生宿舍的黑暗走廊和六人房间。颇费了一番周折,我在校园外一个骑自行车可以到的地方租了一间农舍。江南乡间的平淡,土墙、简陋的桌椅,每夜吱嘎响的旧木床,窗外泥土、蔬菜的芳香和肥料的臭味,我从心底感谢上天——用一个名牌大学的名义,躲避每天上八小时班以及一切其他庸庸碌碌。我关起门来,专心写构想了多年的小说。

    就在这个时候,古恒擅自住了进来,一边将他的牙刷插入我的杯中,一边说是为了分担我一半日益上涨的房租,还有一个最强有力的理由——“因为我爱你”。他像一个天生的强盗,窃取了我的一半心,一半床,以及整个时间。我勉强支撑,继续写了两个星期,就明白自己真是愚蠢之极,不仅再也无法逃脱这个世界,而且书内书外的事相互衔接,继而脱节,使我自信心直线下降到零。这部小说写得散乱之极,文路不通,永远不可能发表,发表就得过许多关,看一审、二审、三审们操着所谓的道德标准与我兜圈子,拿我消遣解闷。

    不仅如此,小说中做主角的这几个人肯定要找我算账,而且小说中顺便提到的人也会对号入座,绝不会饶了我。我昔日的朋友还能剩下几个?何必与全世界为敌处处不得安身。于是我每写完一章便心灰意懒地锁进桌子最低一层的抽屉里,抽屉尽头存有几根肉骨头,引诱胃口最好的读者离开我的纸片。

    白蛾,在望不到头的油菜花上飞舞,黄澄澄的花朵加强了云彩的效果,我推开敞了一条小缝的窗户,一只黑蝴蝶醒目地夹在白蛾之中,忽上忽下,一串跳跃着的线条在消失,在重现。那声音轻轻地飘入我的耳中,如海那边传来的一个警告。

    不,我不必这么想。这本是你必须读的书啊,你却要把它关入阴暗的牢狱之中,最后,小说世界就像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一样整个儿消失,仅留下一片令人兴奋的空白。

    这样的选择,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千万别心软,我不断地提醒自己。

    还是让我们回到二○一一年的这个深夜吧。每次出动前必算卦,按照今晚算卦的结果,今夜是挑一个厌恨已久的东西开心。

    山阴路的汪大评,债主说。大家齐声喊:“对!”

    我点点头。

    横拉在街中心的一幅塑料广告,如五光十色的幡旗,车队猛穿过去时,声音恍似白骨哗哗摇响。

    “明天又是一个忌日——别吃蛤蜊。”债主认真地说。

    “吓人来着。”

    “信不信由你,不仅F2型肝炎爱上你,而且你的模样会变成蛤蜊。”

    “那也不错,生生世世与君相伴!”

    几辆甲壳虫车从后面摩托车队中疾驰而来,猫忙转方向盘绕开:话留在牙缝里吧,快到虹口公园了。

    关于我和古恒,当年的那个晚上应当就是结局。

    如果我聪明一点,那么我会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独个儿度完残夜。天亮之后,他会回来,我和他像以往吵架之后一样,又会和好如初。另一种和好方式是到经常去的那棵枯树下,往泥地上铺上我和他的外套,对着半壁围墙zuo爱,待呻吟和拼搏的抽搐结束之后,平静下来,我们又会像两个武林新手虚张声势地比试一番后,自己也觉得夸张得太累,毫无新鲜热情地搂抱着对方的腰沿小街走回去。

    问题在于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我白痴一样跟着他走,没打算,也没yu望。

    马路旁的树林响起一片鸟受惊振翅的声音,小河臭味更浓了,却一如既往在黑暗之中幽蓝地流淌,古恒分开树枝时,稍稍迟疑了一下,但没有停下来。树林间盘错曲折的小径尽头,会合了两条方向不同的路,松花江街再次出现在眼前,我们不约而同地看了对方一眼,以前并不知道马路旁的小径和这街相通。但这并没有使我们惊奇,我们惊奇的是我们竟然做到了没有惊奇。没有月光的天幕漏下光线,像沙子那么细,洒在整条没有人走动的街上。高墙那边,大学校园已经静如一座死城。这时大约在凌晨两点四十分到两点四十五分之间。

    一团黑影疾奔而来。

    古恒定了定神,愣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目光直抖。我打量那团因为近了而放慢的影子:一个盲人,看不出实际年龄,朝我们站着的地方走来,手里拄着一根拐杖,一着地便弹起石子和灰尘。那根竹棍不时指向空中,犹如武器,只等早已命定的开火时机来临。

    我突然听见古恒说:“我得跟他走,远走高飞。”

    “什么?”我怕自己听错了。

    “我腻透了这种生活,你自己回去吧!”古恒不耐烦地喊了起来,“别管我!”他已跟在盲人身后,他们步伐一致,像父子兄弟。

    “玩笑开出格了。”我劝古恒。可我这么说完之后,发现我脚步沉重起来,像穿上铅鞋。在慌乱中我继续说,“别闹了,天都快亮了!”这句话像以前电影中穷人盼翻身一样充满了感情。当我说完这话,大风骤起,刮过我的外衣,钻入我的内衣内裤。我的手紧紧护着衣服,我叫道,“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但你别跟瞎子走,别吓唬我,行不行?”

    我的手臂不由自主举了起来,怪风拼命地撕扯我的衣服,要把它们全剥掉,让我没法去拉住他。古恒往前疾走,看也未看我一眼。

    我奔跑起来。我感到身体的每个部位都由一个心思驱动,拦不住古恒,那么我拦盲人。

    盲人如果机敏,会绕开。如果迟钝,会跌跤。可是盲人步子不变,脸被一顶草帽遮得严严实实。我的心猛跳,在他接触我的一瞬,我毅然决定直撞上去,把他撞倒。不料盲人却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我是一扇门,推一下就通向另一个空间,或者反过来,他是一个洞口,一走进去,便无尽头。我叫了一声,倒在沥青马路上。

    当我从比梦境还深的回忆中突然醒过来时,东方仍然没有露出它淡薄的微光,四周的漆黑将我重新引入只有鸡啼的凌晨:古恒不在床上。

    一个梦?但那个瘦瘦的盲人,我想起来似乎在哪儿见过,在不久前来学校演出的一个戏里,那盲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演员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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