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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阔中文网-读书坊->《张承志散文、随笔集》->正文
未诞生的封面

    不安或是不满足?还是根本就不满意?只留下不愿诉说的遗憾?说不清了,只是若推算一下这种情绪产生的时间,我大致猜想那是在第一本集子《老桥》出版的时候。以后这种怪僻般的感觉就强烈起来,渐渐莫名其妙的不能容忍,插手介入也多起来,终于到了今天——我在得到了那块五合板以后,迫不及待地当天就把它涂满了颜色,

    现在,我的屋里已有四幅我自己的——色彩。

    《老桥》的封面是唯一没有经过干涉或者指示设计思想的一幅,天意使我遇上了任建辉,他当时还是初出茅庐的美院毕业生。不可思议的是他为“希望文学丛书”画的每一幅封面,居然使每个作家都认为,自己那一幅最好。其实,自己那一幅是轮上的,事情巧了。我那幅使用了我喜爱的天蓝色和当时我感到正中下怀的、直露而抽象的“独木桥上独行人”的构图。今天回忆起来很危险,因为我的宽容在那一次是例外的;即使那一次,我也并非没有出现过不安、不满足、遗憾和不满意。主是仁慈的,在我还那么幼稚的时候暗中帮了我一下,于是我适如自己创作一样获得小任的灵犀通畅,获得了描写了那个渴望独身闯荡世界而逞强向孤独挑战的一幅画面。

    第二本书是我用心良苦编集的。对于自己心底躁动的那份不满不安,我依然毫无察觉。只是因为李树江的一帧摄影作品激动了我,一张奔驰在泥泞大道上的小马作品,我马上觉得他这幅照片最适当的题目就是我的“北方的河”四个字。后来又满怀忐忑、亢奋而伤感地请恩师翁先生为我题了书名——后来果然如我预料:先生在他题署的这本小说集出版之前逝世了。

    为了此书能够“美丽地”问世,我竭尽了全力。美编为这幅封面配了两种颜色,一张是灰蓝色的,一张是火焰红的。最后决心用红色;我觉得这样一来,大道不仅幻为河流,而且呈出了深沉的鲜血的本色,而且关键是要保证这红色调得准确;它不能红成俗艳,更不能红得疲沓,一定要有钢水奔腾的浓度,有鲜血而且是成人鲜血的撼人迫力。美编还是小任,他说他要去盯住印刷厂,调好油墨,保证不走调。我为这本精心配了这样封面的集子写了一篇后记,它真情得使我久久不忍拿出去发表。最后选中海内残存的好刊物《读书》。变成铅字的后记捧在手中,我似恋人似痴父,怅然地等待着书的诞生。

    久久之后,拖延够了的书终于出版了。没有一册装订得平整,书脊一律皱巴着。没有精装,没有作者小传和照片,扉页上我的恶名和出版社名印在一行,古怪地连缀在书名下面。至于那钢水红、血液红,那我盼望它如同大道如同河流的神异的红色调,则是深的深浅的浅灰的灰,毫无丝毫盼望的迫力。当然,我不可能再可笑的指望啪的把它摔在案上,突然燃烧突然亮起的深沉热烈红色马上给人以逼迫的煽动了。

    我并没有显露声色。为我这本集子尽力费心的人已经太多了。谁也无法控制工人阶级的劳动质量。我像生了一个丑儿子的父亲,首先还是把他紧紧抱在怀里。真的,在如此一个当今世界里,能奢侈地出版自己,难道还不该感激涕零么。无论如何,《北方的河》是我最好的小说集,它删剔了我短篇小说的一半,集入的每一篇都不会被淘汰,我自信。对于我本人更重要的是,像这本书的编排一样,我想我自己在它的目次中还走过了一个孩子到成人的过程。颜色没有印刷出来,而我人生和做人的本色也远没有表现出来。等到它真的得到表现的那天,也许它并不喜欢钢水热血般的红色。

    值得一说的是,经过了第二本集子的编制出版,我已经有了一种原则,或者说是一种恶习:即坚决介入控制自己著作的装帧。如同我的作品内核从来没有与别人相似一样,我的作品也要有它自己的化妆和形象。我心中朦胧的不安已经清晰地成熟为一种美意识,表现它已经是和写作同等的大事了。

    宁夏决议出版我的一个集子,做为当代回族作家丛书之一,事情决定后我马上“现实地”考虑了封面问题。

    宁夏出版社连年苦心经营,出版了很多优秀的书。但是依然店小利微,我判定它无力使用高克数的铜版纸、精装和压膜,书也只能是小三十二开本。如果一本薄薄皱纸上再印上蹩脚画匠的涂抹,我这本书就一文不值了。

    我和编辑细致地商量了封面的处理。

    首先以宗教色彩强调其民族属性:在封面上用阿拉伯文,并印题名:《黄泥小屋》;再于下方印上清真寺装饰图案。这样,寺的图案会多少与书名有一种呼应,而且文学书籍使用伊斯兰经文题名,也会带来某种振奋。鉴于以前苛于细微色调的失败,我选定简单而不可能印坏一种深绿;绿依然是伊斯兰色彩。

    这样决定以后,我觉得万无一失。为了避免擅长卖字的书道人挥笔写成一种怪体,我又要求汉字书名用印刷楷体。在出版史上,我相信这种宗教化的装帧是一件新鲜事;对我自己,如此一幅封面也能传达我的感情——我想借此向世间传达我的一个信息:我是从现代人的立场出发,从二十世纪末尾出发,来看待中国特殊的、充满圣洁理想和人道尊严的伊斯兰回族的。

    成功了。深绿素洁的一方矩形上,优雅的经文比黑色的汉字更洁净醒目。承出版社朋友的美意,清真寺印成一角烫金的形式画。毫无瑕疵。而且,由于我的设计,这套回族作家丛书已经改变原样,全部依这个模式印刷——广大回族人民多少会高兴。

    其实与此同时,为争取一次真正艺术的形式美的奋斗,已经激烈地展开。

    我希望作家出版社,尤其是老板从维熙同志,能够因下述的因果而谅解我曾有过的一切失礼、毛病和貌似狂妄的东西。

    当我第一部长篇小说《金牧场》直面出版时,我先细致地向当编辑当得资深老辣的朋友了解了他们的行市,然后提出以下条件:一,不加入任何丛书系列,以求保持独自的封面设计;二,封面以局部的梵·高油画《播种者》为内容,或用照片,或用我本人的油画临摹;三,不强求精装(当然大力欢迎),但平装本封面必须使用一百二十克以上的铜版纸,并加塑料压膜,书名不用人赐字,用印刷楷体大字;五,封底印黑色,正中为梵·高此画的全图。

    否则,我宁愿放弃出版机会。

    谈判相当严厉——最后的焦点只在于:必须加入作家出版社“当代小说文库”系统(社方);以及必须保证使用梵·高一个金黄大太阳的封面(我方)。

    当代小说文库有它们成套的、大体一致的丛书式装帧,因此我的坚持等于不加入这套丛书。我可能使用过一些相当恶劣的用语,但此时我希望社方能弄懂,我只不过是犯病般地渴望这本书有那么一幅旗帜般的燃烧的封面——当时的张承志那张钢嘴利牙其实是笨嘴拙舌,我怎能说清楚《金牧场》几乎是在这一幅油画的支撑下才写下来;怎能说清楚只有这幅画才能说明这本书、保卫这本书,并向世界传达我最关键的思想呢。

    它出版了——我至今还战栗在不能自己的狂喜之中。作家出版社以他的长者之风宽容了我,同时也显示了它拥有的人并不知的强大出版能力。在书店里,一方坚实疯狂的金红在猛烈地燃烧着,我望着它觉得满架的书都被烘烤灼亮了,由于把细节放得巨大(我的朋友、摄影家王露表现了非凡的水平),我敢说这帧封面作为一张梵·高的复制品已经达到国际水平,在一个卑劣恶俗的潮流里,我的书上出现的这一轮金太阳快乐地宣布着一种彻底的背叛和终极的理想。我只要看一眼,无论在家里在书店,只要我瞟它一眼,我心里就冲动起解释不清的狂癫快活。

    愿出版社原谅我的种种劣迹,愿出版社和我一起庆祝出版了一本真正美丽的书。对于我来说这是多么重要呀,那怕,一个作家只要获得这样的美,还有什么可遗憾。

    《金牧场》一书超水平地、简直是奇迹般的出版,就像一支火把投进一堆干草,猛地在我心中轰然点燃了一个白日梦。简直是一种纵欲无度,简直是一种违反自然规律,简直是一种逼马做牛般地和自己作对——我一边清醒的咒着自己一边觉察着那火越烧越盛。怎么办呢,既然从那么久以前我就怀上了这种怪胎般的感觉!

    我要自己画——我要在半老头子的穷途末路上,再强求一次,奋力夺一片我自己的色彩。

    哪怕——那怕我是一名海军军官!既然放着羊可以穷究蒙古史,既然考古匠可以写诗,那么海军军官不正可以画油画么。我坚信如上的逻辑。我听了十分钟调油的办法,当天就画了两张,当然都是我的小说中曾有过的画面;一张是《亮雪》,一张是《残月》。

    现在,我已经画了两个星期,屋里已经悬起了我的四幅“油画”。暂时不能吹牛,不能展览。我还没尝过油画布的滋味,还不会让颜色别和泥。但是幻觉是千真万确的,我清晰地看见冥冥处有一团幻彩在遥遥招手,使足劲会抓住它的,我坚信。

    会有一天到来,它应该像《金牧场》金碧辉煌地烫着我的手一样到来,那一天,应该有一幅用完全属于我自己的色彩涂满的、真正美好和深沉的画轻轻贴上我的内容,化成一方书形的立石。我最后和最好的书就是那一本,我活此一世就是为了夺取那一本书。如果我的女儿愿意,它可以把那一方石头当成墓碑立在我的坟前。无须再刻我这个0999已化为乌有的名字,在她需要的时候可以随手翻开几页,也许她能找到几行不同于别人的建议。

    这一天当然是有的,争取这一天的实现又很困难。我要加紧画,在每一笔中屏息倾听色彩涂开混合的声音,像我以前破译北方民族语言一样破译它。我相信这一切不会是痴人说梦的胡闹,我的文学终极在这里,我的人生终极也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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