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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斯女人

    1.

    刘炎已经走了,他这会儿应该在店里忙着招呼客人,或者,在厨房里炒菜?我不愿意去想这些了。这日子就像一场谈不上一点美妙的梦一样,可耻,可恶。

    电话铃一直没有响,赵总肯定没有想到,我这会儿披着一头乱发盯着电话看,我还是希望他会打来一个电话,哪怕只是简约的一句话,说你怎么样了,明天来上班吗?这样也行。

    可是我知道他不会的。我只是他的其中一个助理,一个无所事事的助理,每天穿着干净的白色长裙在办公区如幽灵般地晃荡一圈,再一圈,然后挎上小包,踩着中跟皮鞋嗒嗒地消失在花岗岩的尽头。

    像上班的日子一样,外面的天色还算好,城市的蓝天永远都是这样浅浅的,浊浊的,呼吸时总会觉得滞涨,很费力。

    我的手很酸,手腕横着一圈紫里透青的淤血,刘炎的胳膊上大概给刀划伤了,不知道有没有问题?他是怎么去店里的?可能只是用袖子挡住伤罢了。

    我再次躺下了,起床根本没事可做,穿过纱窗户的那一点点风吹得还算舒服,我干脆再睡一觉好了。

    但还是睁着眼睛,很可耻,我心里只有这一个词,睡觉可耻,爬起来无所事事也可耻,这样的生活本身就是可耻的,最可耻的是我睡不着,躺在这里暗自诅咒自己的可耻。

    电话铃叮铃响了一声,然后就是滴滴答答落水花的声音——这是我房间里的分机声音,这个话机是赵总前两天收到的礼物,据说是从新加坡带来的,他拆开来只是扫了一眼,就隔着屏风把盒子一扔,这个两滴水形状的电话就被扔到了我身后的沙发上,他连头也没抬一下,只是略微挑了挑眉毛,用一口苏北口音说,”给你,我不要。”猛然听起来这句话有点儿像割礼,我不要。我当时好不容易才忍住笑——我是一贯注意自己形像的,女孩子在外要端庄得体落落大方自尊自爱——这都是爸爸说的,他总是指着天花板重重地说,气质,文化,这是我们家人和小市民最大的区别!

    拿起话机,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不同的是,她的声音有点病态的兴奋,低低的,沉沉的,嘶哑,却不时地飞扬起一个尾音,她的话吓了我一跳,”我现在给你打的是国际长途。我正在一个天台上,对面全是沙土和玻璃的颜色。”

    “你在土耳其?”这是我对沙土和玻璃的条件反射,我承认我很无知。

    “不是。我在北京。风沙很大。这楼很高,树又很小,看不见绿色。对面也是座大厦。它的玻璃是蓝色的,风沙罩了一层,很土。沙子迷了我的眼睛,你等一下。”然后我听到一个男人叽哩咕哝地说话,还有羡梅轻轻的笑,没有激情的笑声,不知怎的,我竟从这笑声中找到一抹压抑的暗红色来。

    “你相信吗?今天我很不同。”羡梅发出奇怪的嬉笑声,一个像她这么严肃且无聊的女人兼记者一般都只关注社会问题,我从没听过她这么不严肃过,这笑轻佻得像在勾搭野男人——我爸爸说,女人的贞洁与操守价值连城,就连笑的样子也能透露你的放荡——这句话是我准备嫁给刘炎时他说的,他还说,刘炎猪狗不如,跟他不如去卖淫,至少还能得到。

    “我站在三十层楼的阳台上,上午十点钟,阳光洒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从来没有这样直接而又全面地感受阳光——我的肌肤被阳光穿透打开,汗毛都镶成了嫩嫩的黄色,身体对温暖的吸收力让我惊讶,我从来没有这样发现过自己——我是个黄种人,很柔和很柔和的那种黄色,和阳光落到地球上时的颜色如此接近——我一定是太阳的女儿。我脚趾头都松软了,踩在被太阳烘热的水泥地上,还有,我的头发披在肩上,刚刚干洗过,很轻盈,像萤火虫一样闪着微亮……”

    我打断她的话,”你没穿衣服?”

    她哈哈笑了起来,电话那头传来了手机特有的嗡嗡声,有两秒钟的样子,还有一段空白,无线通信若不是噪音,就是干脆无音。她的笑声突然变成了急促的短音,她挂机了。

    我突然想起来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狗屁不通,竟然把北京和杭州之间的通讯称之为国际长途。记得香港刚刚回归的时候,同事就对香港电话仍然属于国际长途极为不满,他到处说电信行业首先进行了分裂祖国的活动,应该统统拉去枪决了,我对此表示理解,因为当时他的太太在香港大学进修。

    放下电话我的目光落在了电视机旁边,一个小小的透明相框,里面夹着一张大学时舍友们的合影——这很奇怪吗?许多人一进门就惊讶而又沉默地盯着照片狠狠地看,然后装作不在意地样子把视线移开,直到羡梅第一次来我才算明白了他们目光中隐藏的涵义。她没问我,只说了一句,”把照片换到别处去吧,卧室里没挂结婚照,只有这张照片,明显让人家以为你们婚姻不幸福。”

    那么,我的婚姻幸福吗?我下意识地想起了哥哥的话,他说,下等人,猪狗不如的下等人懂爱情吗?你算是被便宜卖了。上份工作就是为这个丢掉的,哥哥打电话到公司来,对总机说,我找一个下等人的老婆,嗯,是厨师的婆娘。我因此而出了名,接到他的电话没说两句就挂了,但挂了电话之后就开始觉得全公司看我的眼神都不对了,她们的眼睛里混杂了许多的表情:同情、渺视、不解?反正其中任何一种情绪的来源都是摆出的高姿态的一种俯视态度。

    我不得不因此辞了职,公司里没有人知道我结婚了,甚至有男朋友,可是我哥哥的一个电话,就把一切精心掩埋的东西全部从芬芳的花朵下挖了出来,这东西散发着臭气吗?我不清楚。只是,我真的,不想让谁知道。我知道我外表的素养与雅致能够掩饰这一切的卑微与市俗,它们就像花香一样扰乱了人的味觉,没有知道这中间原本应该是什么味道。

    2.

    羡梅在我结婚前曾经花费了大力气来劝阻我对婚姻的尝试,就是在结婚以后,她也多次拒绝到我的新家来看看,唯一一次进门,她形容古怪的望着刘炎,一脸悲天悯人的同情,弄得刘炎坐立不安,没半小时就借口买东西出门不归,直到十点以后才回来。那一夜,我们无话。

    羡梅是我的朋友,她是个很怪很怪的人,她和我同舍的时候就显得很怪,每天抱着些闲书在宿舍里苦读,年轻的女孩子们忙着化妆交男友时她却几乎能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别因此以为她是贤淑的旧式女人,她的观点个性都相当激烈,大部分时候,她只是觉得懒得操心管些小事罢了。

    有一年暑假,羡梅在学校里没有回家,后来听人家说她这个暑假除了到宿舍区门口的小店买面包食品以外都没有出过宿舍门,别提学校的大门了,而且,每天只是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短衫和红条纹的短裤在傍晚准时出现在小店,头发蓬松纷乱,一脸的茫然无知——男生背后说,这个女人比梅超风还邪怪。这么说下去似乎是在破坏她的形像,但事实上,她是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甚至,在系里,也是屈指可数的美女——灵秀的眸子,飘洒的长发,高挑的身材,还有白色的长裙或宽松的牛仔裤,这是校园里风靡至今的美女形像。

    羡梅在不断地恋爱,但她在学校的爱情没有哪场持续过三个月以上,约会也没有超过十次的,她对这些话题很避讳,从来都是闭口不谈,但从男生那里的传言我多少知道了些端倪:她对身体的接近有极度的反感,牵手可以,一旦男生试图搂抱她,她立刻就会脸色苍白,念念有辞地声称这种行为玷污了纯洁的爱情。

    我或许就是为了这个接近她的吧,我想,我对男生们粗鲁不堪的样子也有极大的反感——他们穿着拖鞋就在操场上走来走去,头不梳脸不洗背心裤衩一套就拎着饭盒进了食堂。我坚定地相信,在爱情产生之前或是之初,这种与肉体的对面接触破坏了爱情的纯洁美好,就是这种毫无掩饰的身体暴露及低俗行为破碎了我们对爱情的憧憬。

    但我一直是有个男友的,当时,他在上海读大学,是我高中时的笔友。我当时极为坚定地相信他的爱情,并且以他为骄傲——我们的爱情纯洁无瑕,甚至没有多见过几次面,他比我大两岁,在我们初通信的日子里,他从来没有试图问我要照片,而在信件来往之后渐渐产生爱恋,他也只来了两趟。每次只在一起花几小时散步,从东到西,再从西走到东,我还记得他匆匆过街走到岗亭边塞给我他的照片时的模样,羞涩困窘,抓耳挠腮,满脸通红。

    他和我的爱情像水流一样不急不缓地滋润着大学时的日子,每次他来,在校园里的树荫下散步时碰见同学,他总会显得比我还尴尬,一脸的焦迫不安,总像要拔脚而逃。

    羡梅成了我的好友之后,对他总有些说不清的猜疑,她曾经悄悄地在一次抵足夜谈中问我,他怎么爱得没有激情?我反驳了她一句,我们一直牵手的,怎么没有激情?

    他死后,我去他的坟看过,很寂寞的角落里,水泥碑上刻着他的名字,它只能告诉路过的人,他活了二十五年。

    他死以后,我突然在分手有两年的情况下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已经埋藏了肉身的人的所有过去,我会在半夜哭醒,想他红着脸大睁着眼睛看着我的模样,想他那年离开时灰色的大衣裹在漫天的雪花里面,他厌倦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那个不自然的冬季——我们无缘无故地分了手,因为他坚持他的厌倦,他说他会窒息在我的热情中,而我的热情只是占有欲,并非是爱情。

    分手两年后的一个夜晚又落了雪,我半夜被冻醒的时候看见窗户外面一片明灿灿的银灰色,凑近才知道那是已经积了半夜的雪,已经堆了厚厚的一层。我就在往窗外看的时候突然明白了当初他坚持分手的理由——他对我毫无休止的索取关爱厌烦了,因为他那时也想索取,分手就是他想要索取的一个暗示和契机,但是我错过了它。

    那个夜晚我哭得很厉害,我想起来我失去了一颗心,这个现实让我痛苦难忍,我身边有许多男人,他们约我出去喝茶聊天,还没有一个小时就想把手放在我的腿上,为我补习高等数学的老师坚持给我上了两堂课就在学校后山把我紧紧地按在了树上,腾出一只手来胡乱往我胸前伸去——这些男人的心不是我的,而他的那颗心却真的曾经很忠诚地属于我。

    我第二天清晨打电话时知道了他的死讯,他医院的同事说他得了肝癌,已经去世半年了,并且说他的女朋友可以接我的电话。我”啪”地挂断了电话,当天就到了他工作的城市——苏州。事后我淡淡地对羡梅说,他死了,我的心也死了,我知道他爱我。我没有告诉她他在临死前正操办婚事,而他的女友,已经是他法律意义上的太太了。

    我说,真后悔伤害了他。心底却空落落的。我知道,他死时的那颗心不是我的,这也就意味着他的心永远不会属于我了,所以,所谓的伤害不伤害其实并不是对他重要,而是对我重要——我以为,若自己还能算得上伤害了他,那么他必定是爱我的。但我一口咬定他只爱过我,我拒绝相信他会真心爱上别人,我也绝不相信,那个女人会比我强。

    3.

    昨天是赵总开车送我回来的,他黑黑瘦瘦的脸在车里晦暖的灯光下竟然还有几分英俊,至少那鼻子还是挺直,就连他平时总显得有些皱巴巴的西服也在不清不楚的车里看得不太分明了,一点也没了平时的土气十足。

    他把我送到楼下就开车回去了,笑着说了句,”以后晚了叫我送你好了,或者通知司机一声,省得你爸爸妈妈操心。工作辛苦嘛,有时要加班的。”而事实是,我还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时候,平时我根本就没有事可做,一到下班就像获释的囚犯一样拔脚就走,除非公司里有饭局。赵总的车子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如同飞尘一样卷荡而过,我眼里一片璀璨的红色悬浮不去,车灯在夜色中的视觉效果原来是如此粘稠的,我突然闪过这样的想法。

    进屋的时候看见刘炎正皱着眉头看一张纸片,他抬头看见我时还是收起了不开心的严峻神情,把手中的纸片丢在了抽屉里,”吃饭吧,我替你热一下。”

    我听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声音,然后是哗哗的水声,他在放水好让我吃完饭洗澡,我把包挂在门背后,斜靠在沙发上,那张纸落入了我的视线,上面是哥哥的笔迹,我把它取了出来,看见上面写着:”一个大厨就等于一头猪,没有知识没有教养,他的大脑和案板上摆着的猪脑袋没有区别,和大厨上床也就像和猪上床一样丢人……”

    我把信扔在一边,这已经是寄给刘炎的第十封信了,也是我们结婚的第十个月,这种事对我来说已经不稀奇了,我唯一奇怪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哥哥文字能力是如此的单薄,想象力如此的匮乏,如果是我想同样描述这样的事情,那么一定会说,”大厨和猪的思维方式出奇的近似,以直线形式延伸,一般其形式为管状,它们的脑袋同样可以摆在案板上任对方宰割,在理论上,这应该算是一种可以交叉行为的职业,要谈到他们的求偶行为……”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从床上跳了起来,狠狠地向废纸篓里吐了口痰。

    正在烦乱之中,我注意到刘炎的钱包就在桌子上,顺手就抽了一张一百元的,”喂,我拿一百块钱,明天到超市买点零食。”

    “噢,知道了。”他的语气很淡,没什么不满。我和他结婚了,自然应该花他的钱,这个道理他不会不懂的。何况他根本就配不上我——这也就是我爸爸妈妈哥哥想尽办法来阻挠谩骂的缘故,我是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大学生,而刘炎则是一个出身小市民家庭的小厨师,自己开了家小饭店,这多少会让一向以高贵自讦的父母失望,毫不奇怪。

    我把钱塞进钱包里,思绪却顺着赵总的车飞弛,飞弛到了似乎不算太久远的过去,但却恍如隔世的过去。

    4.

    和刘炎认识前,我正在疯狂强烈地爱着那个已经被黄土埋掉的男人,虽然他已经不能算是我的男人了,但死人以及距离遥远的人是容易被霸占的,也极容易得到无私的爱,那时候的我巅狂地陷入了回忆之中,我天天会有半个小时发呆甚至落泪,我注视着他曾经送给我的信物,一朵干掉的花,一张顺手压在自行车后座的纸条,他丢在我宿舍的灰条子手绢,我强迫自己相信自己已经被埋葬在这段逝去的情感中不能自拔——而我的心会随他死去死去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样我就可以为自己身边没有男人唐皇地找到借口,这简值是太自然的一件事了,别人不会怀疑是没人追求,而是以为我热爱伤逝,这是有关于面子的大问题。

    刘炎的征婚启事就登在晚报的一个角落,上面写着某男,二十八岁,英俊体贴,自营为生,有经济实力及资产,愿与品貌皆好之女性为友。必复。

    我是孤独了吗?还是想嫁了?更或者是觉得嫁爱情不如嫁钱了?我写了一封简短的信过去,说了自己沉浸在对死人的感情中无以自拔,很快就收到了他的回信还有电话号码,就这样,我们约在市中心广场上见了一面。

    那天他穿着一件白衬衫,骑着辆轻便摩托,我站在路边看着他停车走过来,心里就明白了,就是这个男人——这是种直觉吗?我们不过是陌生人罢了,却在第一眼相见时都认出了对方。这或许就是我对他的职业没有一点满意的地方,却一直没有狠下心来拒绝他的一个原因罢,这种浅淡的似曾相识的感觉多多少少打动了我的孤独——羡梅说,爱情是一种机缘巧合,它可能跟你今天决定在哪里吃饭有关,也可能跟你上不上自习有关,更可能和你随口的一句话有关,就是和计划无关。

    但无论如何我承认,在此之后的日子是我的虚荣与自负得到最大满足的日子——刘炎对我可谓是有求必应,只要我一撇嘴一挑眉毛,他就会立刻将我的愿望当成动力——这在一个以男人为支点以金钱为杠杆的社会,未必来的容易。

    而正是因为坚信了他的这种可贵品质,我似乎怎么也下不了分手的决心,就这样一天天地继续着我们时好时坏貌合神离地相处,也就是这样,竟然毫无知觉地懵懵懂懂步入了婚姻——没有鲜花,没有宴席,没有亲朋好友的祝愿,我就在领了证,拍了一套根本看不出来新郎新娘是谁的婚纱照以后搬进了他装修一新的房子。结婚后,他几乎成了我的贴身佣人,用他的话来说,白天出去挣钱养家,晚上回来侍候小姐,上床了要做性奴隶——但我得事先声明,我们的关系简单极了,几乎是半个月才会有一次性生活,我觉得,这是可耻的,而他,似乎也不是个欲望强烈的人。之所以他要这么说,也只是对自己地位的一种认识罢了,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理所当然地,爸爸妈妈从来就没有同意过我和刘炎的交往,他们说,他是个什么东西?连大学也没上过,那只能是猪,怎么可能是人?一家人几代都在街上摆小摊,那叫下三滥!他们的态度被哥哥更为激烈地继承并发扬了,哥哥持之以恒的骚扰让刘炎几次皱着眉头问,”你哥什么意思?怎么像失恋一样?他变态了?”我对他的话矢口否认,并被他暗示我哥的乱伦倾向气得怒火中烧,他从此也就不再提起这个话题了。

    回头来想在这么严峻的情势下,我为什么这样倔强地把自己的衣服整理好了就跟着刘炎进了家门?我不愿意在人前承认我曾经犹豫过,虽然我明知自己在回避问题。在踏进街道办事处大门之前,我问刘炎,如果离婚了,你给我什么?刘炎当时的目光有点哀伤,但语气很淡,没有片刻的迟疑,就说,房子你拿走吧,这是我唯一的财产了,其它的,我也无力提供了。反正只要有我,就不会少你吃少你穿。

    就是这句话,使我在那一瞬间下定了决心走到了一脸无聊的办事员身边,忍受她们恭喜的话语中公式化的不恭。至少我离婚了会有一套房子对我来说是一种有效的催化剂,让我当天开始挥发愉悦的激情——现在的社会,房价和工资根本就不成比例,就算是上了大学,也不容易在三十岁之前弄到一套房子,通过也许不如意的婚姻得到一套,也算是划算了吧。

    可是爸爸不这样想,他恶狠狠地把水杯扔在墙上咆哮道,滚!你就是卖一年淫,或者给人包一年,也能拿比这套房子多!这种在小市民区的破房子,有什么好!

    我并不知道爱情的价码,更不知道婚姻贞操又值多少,就在这样的心理驱动下,我明着就把所有能省下来的钱放进了自己的存折里,从来不用自己的工资,每次要买东西就伸手问刘炎要钱,或者,把他当钱包带出去,反正这样合情合法合理,谁也无权指责我什么。

    我有时也会怀疑,我怀疑爸爸口口声声说刘炎下贱的同时自己的心理也并不高尚到哪里去,否则也不会动不动用卖淫来衡量女儿婚姻的得到付出,并以此公式计算婚姻质量——妈妈在婚姻中得到了什么呢?不过是夹杂在小市民区的一座平房,是爸爸他们中学分的,两间砖房,就连上厕所都要走上五分钟的路才可以到。那么,妈妈的婚姻岂不是极为亏本,她得到了什么?一个中学老师作为知识分子的荣耀感和自我吹嘘?自我的价值是不是能从这种优越中得到实惠?而这种实惠如何与荣耀感相互折算?

    要控制住自己的不平衡感真的是太难太难了,特别是在接到哥哥的电话或信后,特别是每个星期回家的时候,我会听见妈妈跟邻居打招呼,”是啊,女儿从单位回来了,单位远啊,平时住宿舍。”

    每到这时候,爸爸就会从鼻子里发出一声鄙夷的哼,然后从眼镜下面瞅我一眼,又低下头看报纸了,如果到这时我还不乖乖溜走,爸爸就会在三十秒钟后放下报纸,冷冰冰地说上一句,”你是我的女儿,我不想看着你后悔……唉……”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低垂的眼睛里常会因为他的一声叹息不自觉地冲出泪水来。爸爸小时候便对我和哥哥灌输这样一个道理:这世界分了许多层,就像一个千层糕一样,每一个人都应该严格地与自己那层交往交流并努力向上走,尤其是女人,一旦下滑就完全丧失了恢复原有地位的机会,因为通常来说,一个家庭的社会地位是由男性决定的,女人的教育程度与职业对家庭地位的影响充其量也就是个辅助作用。

    爸爸是如此小心地维护这种地位。我记得很清楚,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也就是刚从学校毕业上班第二个月,有一天加班到了九点,就叫出租车回家,爸爸在门口看见我下车立刻将脸挂了下来,阴森森地就像要下雨的天色,我一进家门他立刻把门关好,紧张不安与愤怒同时在抖动的肌肤上揉合,参差地冒出皮肤表面来,”那司机有没有碰你?”

    我惊愕地没说出话来,张大了嘴呆呆望着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他这个问题。爸爸可能也意识了这个问题的唐突,忙补充道,”以后千万不要坐出租车,那些司机都是下等人,万一是强xx犯或是拐子怎么办?把你卖到农村当农民的婆娘去了。”

    5.

    我的回忆又被电话铃声打断了,那边还是羡梅,”姜若若,你猜我现在是什么姿势?”

    “你怎么了?国际长途是什么意思?”我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没什么,这个电话是一个美国记者的,在北京是国际漫游。”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一下挑亮了,”你旁边那个男人……?”

    “对啊。”她的语气没有犹豫,”我们在阳台上晒太阳,喝可乐。”

    我突然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吞吞吐吐地问,”你……穿衣服了吗?”

    “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你把我们当狗男女?”她还是一样轻松,伴着阵笑声,”你猜……”

    “我不猜,这种事真下流。”我听到她顿了一下,声音立刻冷淡了许多,”谁也不上流,在做爱的时候。”

    “你怎么能说这个词,这种话……”

    “唔,对不起,忘记你是个良家妇女了。”她打了个哈哈,”我从来没发现晒太阳这么棒,在高高的阳台上光着身体,俯视人群,没有人像我一样轻闲轻松无牵无挂……”

    “一丝不挂?对不起,真不该这么说。”我立刻发觉自己的话过分了,爸爸说好女孩不应该说任何生理方面的东西,我猜他是在暗示:性这个话题是不正经的人才挂在嘴上的。

    “没关系,我觉得这话没什么,你真不知道躺在阳光里,旁边靠着个一身阳光暖洋洋的男人是什么滋味,我以前不知道一夜情是这么棒的!”

    “你疯了?”我打断她的话,”一夜情?”

    “我不像你,你喜欢找个男人养一辈子。”羡梅从来都很尖锐且刻薄,让我下不了台,”对了,我碰见岳祥了,他现在不要混得太好哟,上千万家产,成企业家啦。这次会议就有他,天天我们这些记者就围着他们转。”

    她的话好像有点晦涩难解,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她怎么突然说起了极不相干的事情,但只是三秒钟,我就被她所诉说的事实狠狠戳到了要害——有人叫这毛病叫胃气痛,我想我犯病了,我脑子中泛起的岳祥和现实极不融合,它们把我的心压低了扔进了一种味道酸酸的液体中,我难受极了。

    这个名字,曾经在我生命中占据了几个月,其实这段日子并不像现在的感觉一样难受,它反而更像洒落在皮肤上的花露水,散着一股清凉宜人的味道。岳祥是个不错的男人。他是爸爸大学同学的儿子,和我又是校友,我们双方的爸爸妈妈都希望我们会理所当然地相爱结婚,而岳祥,他对我则充满了绅士风度的关切与包容——我的直觉告诉我他这一切表现来源于父母的愿望,而不是他的情感,于是,在正式约会了三个月之后,我们保持一贯的作风,以身体距离为一米的精确亲和力进行最后的道别。我记得,他当时不过是一家私营企业的技术员,月入不超过八百。

    这个消息对我的震动是可以想象的。羡梅真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用自己的一本正经击溃了她放纵的自尊后,她传递给我这个不知是好是坏的消息让我独自消化——其中滋味只有我能明白,她,只是不动声色地挂断了电话。

    6.

    刘炎七点半才回来,看见我时有意将脸撇到了一边:他穿着长袖衬衫,胳膊上的疤痕被挡住了。刘炎什么时候变得如此猥琐?他的脸黝黑,尖尖的下巴,小心翼翼的眼神和动作,他走路的样子轻手轻脚,更像一个小偷而不是这家的主人。

    我记得当初不喜欢岳祥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他的外表,瘦小,宽宽的下巴和额头和身体完全不成比例,一脸枯木逢春似的灰绿,他要是长得最起码算得上端正再加上他的体贴当时也不至于让我和他相处总有些淡淡的遗憾,但是他偏生长的根本对不起人民——我那时和他出去常自卑得想市容部门会不会把他抓走。人是这样注重外表的,我对自己这种庸俗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有时候就是这样,明知是错的,还是克服不了。

    可是现在,我竟然,觉得刘炎其实长得并不比他强一点,我不禁开始怀疑自己绕了一个大圈后只是和熊掰玉米棒子落入了一种心理圈套。更何况,事实证明,刘炎没有他有钱。有钱的人一般都会打扮自己的,像赵总那种土财主并不算多,他农民气质并没有因为他的企业成功而改善多少。而岳祥不一样,他一直是城里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他的专业当时就是很热门的,经济管理,不像我,除了一脑子钢筋水泥,对经济一无所知——这年头,似乎只有学经济的才能赚钱。

    刘炎在烧饭,闻到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我的肚子开始咕咕乱叫了,但却一点胃口也没有。昨天是赵总的车,今天是岳祥的千万家产,我和刘炎还有没有机会融洽相处呢?

    刘炎把我的内衣放进了卫生间,”洗澡吧,洗完澡正好吃饭。”

    我没有回答,一动不动地坐在床上,他叹了口气,摸摸我的头,出去了。门在他身后晃了一下,又开了,门锁昨天被我用斧头砍坏了,就连门边上的木头也成了一朵开了苞的花,根本关不上了。

    我的恨意渐渐爬满了脑海,一言不发地拎起桌上的酒进了卫生间。

    水汽温热地飘浮在身体四周,就像有人在我身体四周呵气,暖暖的唇和暖暖的气流,体贴地抚弄着我,毛孔轻轻舒展开来,热情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湿意。我大睁着眼睛,努力想看清镜中的自己,可是潮湿的空气不断地扑向镜子,刚刚抹开的一片冰冷的洁净就在短短的瞬间便被白色笼罩上薄薄的一层暖意。

    我的身体是温暖的,我啜了一口酒,热辣辣的味道立刻蹿进了喉咙,弥漫开来。

    我闭上了眼睛,任身体内外的热流迅速蔓延,爬满容纳我的所有空间。我是怎样构成的?这样一个身体,可以被男人侵入,可以被暴力侵入,可以被语言侵入,可以被思维侵入,这所有的一切,将我撕裂毁损成一片片大小不均的肉肠,落入不同的口中,被不同的人定义成不同的滋味——我可以是下贱的,爸爸说的,他说我对男人的品味可以证明这一点;我也可以是圣洁的,刘炎看见初夜的血时这么说,他的眼睛里含着泪水,他说,我将一生对你好,你为我做了这么多的牺牲;我也可以是呆滞而庸俗的,羡梅总带着嘲讽对我说,用传统把你变成呆子,用价值把你变得庸俗,你这个自以为是的标价商品;我竟也可以是纯洁的,虽然我已婚,赵总递给我抽屉钥匙时,我下意识地将手缩回去,示意他丢在桌子上,他愣了半天说,这个纯洁的姑娘,我能把你的手弄得多脏?

    我在卫生间醉了吧?否则我会记得很多事情,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刘炎抱进屋子了,也忘记了如何和刘炎再次争吵撕打,更忘记了如何拨通羡梅的电话和她哭诉自己的不幸,这又一天过去了,我却忘记了这一天的结局。

    7.

    半夜我被冻醒了。

    天还是很黑,我只穿着件棉布长上衣,凉凉的布料贴在光溜溜的腿上,毯子已经被踢到了脚下,我用手环抱住自己的腿,凉凉的,表面上浮起一层疙瘩。

    刘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怎么回事?他竟然没有上床睡觉。外面的路灯透过薄薄的布帘洒在他的身上,为他镶了一片片极为面目可憎的斑驳。

    我的头还是有些隐隐的疼痛,但神经令人惊异的清醒——我从来没有在哪天的半夜如此清醒过,我看见了残破的门,还有裂成四滴水形状的电话机,这儿一定发生过打斗,我努力地回想,应该是有过场斗争的,否则不会一地撒落的东西,我的照片,他的衣服,零乱地躺在地上,摆出一个个奇怪的姿势。

    刘炎被我下床的声音惊醒了,我一脚把放在床下的小书架踢得滑过老远,木头和木头的撞击声在夜半的静寂中显得如此惊天动地,我的心脏猛烈地开始收缩,自己制造的恐惧吓得我半天没有动。

    他回过头来看看我,眼光有些奇怪,冷淡,不以为然,还有一丝坚决,只是那么一眼,他就又回过头去了,往桌上一趴,似乎又要睡着了。

    我的无名火立刻往上蹿,他竟然这样对待我!我放弃了家庭,放弃了自尊,忍受着来自包括我自己的所有压力和他睡在一起——这是代价,这是我婚姻的代价——女人能有多大价值?一旦结婚,一旦丧失了贞操,还会有多大的价值?而这就是我得到的,冷淡的一瞥!

    可就在我要嚷出来的时候,一个镜头突兀地钻进了我的脑海:那是结婚约四个月的时候吧,我流产,刘炎当时很不情愿流掉这个孩子,可是我能怎么办?家里一直不承认我的婚姻,我不知道我还能坚持几天,我不知道一个孩子会给我带来多少额外的机会损失,更不知道为了一个并不受欢迎的孩子,我还得付出多少年不幸和折磨的代价!我硬着心肠坚持不要这个无辜的生命,苦口婆心加脆弱的眼泪,他在沉默之中妥协了,可是脸色极为难看。我以为他不会陪我去医院了,做手术的当天早上,他自顾自地连招呼也不打就去了店里,但当我在婆婆的陪伴下做完手术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时,我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我看见了刘炎!他的脸上写满了惊惶,用力推开拦着他的两个护士,大叫着我的名字就冲到了我身边,众目睽睽之下怔怔地望了我半天,说,对不起。

    事后他告诉我说他跑了好几间病房,没有见到我,心里就发怵了,护士们在他身后不断地抱怨,”乱闯妇科病房!你怎么乱来?!”听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地眼泪就往下掉——哥哥怎么污辱我,我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可是每当看到刘炎的柔软和爸爸的哀伤,我就忍不住要哭——我哭我们都如此委屈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哭我们除了爱还需要如此之多。

    突如其来的记忆让我的脚步也变得柔软起来,我怀着一腔的柔情向刘炎走去——我自己都快被自己感动了,就在还没有打扫干净的战场上,四处都还残留着斗争的纷乱,我竟然放低自己的优越感向一个明显实力不如我的人投降示弱,似乎有些弃明投暗的隐意在里面。

    但我没想到的是刘炎并不领我的情,还没有走到他身边时,我就发现他的肩在微微地耸动,似乎是在哭泣,等我静悄悄地站在他身后时试图弄清楚他是不是在掉眼泪时,他恰如听到我的声音般即时抬起眼睛,和他的声音一样漠然的眼神,一滴水光也没有,”离婚的话,我不会给你房子的,我知道这个决定对不起你,我也记得我曾经答应过你,但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8.

    刘炎出去了,他抱着一床被子和衣躺在了沙发上,淡漠地面对着沙发背睡了,像死去一般动也不动。

    我在注视着他沉静的行走之后并没有掩上门,更没有像昨晚一样扛着斧头冲锋的过激行为,我的头脑开始翻飞着各种关于未来的景像,它和过去巧妙地勾结在一起,把我的人生连接成了几十幕丰富多彩的戏剧片段。

    那个死去的人,曾经苍白着脸忍着胃痛从苏州赶到杭州为我过生日,我们沿着湖边的栏杆注视着在风雨在飘摇的云彩和柳树,面目狰狞的乌云被风吹成了一小团一小团肮脏的棉花,它们紧紧地排列在一起,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夏天时哥哥身上密集的扉子,还有上面一片片摇摇欲坠悬挂着的行将脱落的皮屑子。

    岳祥的脸偶尔也会闪着动人的金色光芒出现在我的记忆中,他似乎只留下了一个在空中悬浮的脑袋和我走在灵隐寺的石子路上,山洞里滴水的声音敲打着我已经变得模糊不清的记忆,我始终想不起来他的衣着,应该是符合一个月入八百的技术员,更或者已经飞跃到现在的荣耀,所以,他在这短暂的回忆中始终只是保留着一张淡然微笑的脸,却没有作为身份标识的身体和衣着。

    一个人恐怕很难去整理一场爱恋能够保存下来的碎片的,在每次回忆中总会拎出些鲜活的片段来,这种感觉就像一种意外的发现,而它却应该是一直埋藏在脑海深处的。我在夜里漫无边际的畅想和回忆更加深了这种认识,我怀疑每个人的大脑都是个深渊,里面堆积了大量的空洞与废墟,而每次的回忆也不过就是清道夫般清理出一些长年不见天日的阵物来,阴气、潮湿、甚至黑绿色的霉菌在上面滋生,已经改变了最初沉积时清新或酸楚的味道。

    但这种陈旧的臭气怎么也敌不过刚刚渗出的血腥味,所以刚刚发生的事件在还没有被扔往记忆的深渊之前,便更像是浮在水面上的血迹,惊心动魄的抢眼,相形之下,它比任何已经沉淀的痛苦都来得深重了。这就是我对刘炎这些话的反应,它们是如此之深的刺痛了我,以至于我竟然一言不发地傻坐着,远远地望着他的背影在诡异的月光下斑斑点点,没有怒火的中烧,没有激烈的泪水,只有些无关的情爱回忆,它只和我历经的恋人们有关,而刚才和刘炎之间发生的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过。

    我甚至于完全忘记了自己迫近于离婚而且一无所有的边缘,却在如此紧迫的伤恸中毫无关联的想起了羡梅的短暂婚姻——她和报社的一个同事结了婚,然后又离了婚,前后也就一个星期,而之前他们谈恋爱的时间相比他们的婚姻却长久的多,而羡梅对此的解释是,半年同居生活对世人需要有个交待,省得别人像谈论通奸一样谈论他们的自由恋爱与自由分手。于是,大家就陪着他们轰轰烈烈的演了一场欢天喜地的戏,身着红色旗袍一脸脂粉的羡梅笑靥如花,完全看不出来她心里在盘算着分完了红包之后两人就可以一拍两散。而事后,那些莫明其妙出了份子的人们才咬牙切齿地想起来他们连房子都没有粉刷一下。

    羡梅在嬉皮笑脸谈起这段婚姻时常用一种极为调侃的口气,让人看不出她的真正想法,她说这值得庆祝,正式告别了如同抗日一般坚决地贞操保有状态,这会让她进一步地放弃纯净以及做一个正经女人所带来的无穷压力——没有人会因为她晚归而说三道四,没有人因为她出入酒巴咖啡馆而质疑她的品性,没人因为她身边像走马灯般更换的包括采访对像同事之内的男伴们而捏造花边新闻,这样她会活得轻松一些。

    这些转变不知道是怎么在羡梅身上发生的,我还依然顽固地想起当年她因为男生试图拥抱她而毅然决然放弃刚刚开始萌动的爱情,她那时坚守着爱情与欲望无关的信念,认为激情不过是两人在操场上追逐奔跑放风筝的一场嬉闹而制造出了的身体无意碰撞,而今,她却像扔一条破抹布一样把贞操扔掉,并且宣称这值得庆祝,甚至,她说,这场爱情正是为此而精心安排的一场游戏罢了。

    那么,如果是她,会对我如今的境地有什么样的想法呢?一个不名一文的离婚女人,应该从丈夫那里索取多少才值得了付出?毕竟,我并没有像她一样刻意安排这样的结局,这不是一个计划的实现或破产,这是一段婚姻的失败,就像羡梅自己所说的,与计划无关,只是种机缘巧合罢了,这种失败缘于男方低下的出身和社会地位以及缺乏教育,还有,女人对此痛苦的忍无可忍。在这种情况下,我相信女人是受害的弱者,因为人们只注重女人的贞洁,一个有经历的女人,其实是烙上了耻辱的标记。

    而我曾经多次地问过自己,在结婚前,我有没有过破碎的预感?我闭上眼睛,黑暗在色彩缤纷的视觉神经流动中沉沉地向我扑下来。黑暗是忧郁的,或者正是明知黑暗的存在,而且深知它在一直无时不刻地逼近,于是才会害怕它的来临,于是它就降临得如此之快。

    9.

    或者是结婚后的心理压力太重,或者是我的自我调节能力太弱,我这十个月的日子过得异常仓惶,随时随地都会被来源不同的各种和婚姻及财富、地位有关的各种消息而惊觉,而沉溺在压抑的低沉消极中,我似乎永远都是懒洋洋的,但毫无动人的轻闲与适意,而是像被沉重的水泥压在身上那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于是我沦落到了极易怒火烧了阿房宫的地步,一旦发作就完全没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羡梅曾经劝过我,叫我常出去走走,我也曾一个人坐车到苏州,去替初恋情人上坟。他的坟前很干净,只覆了一层薄薄的灰,还有个插满花的啤酒瓶,里面的玫瑰已经枯败了,边缘黑黑的,只在花瓣根部留了些深红的残嫩。可以想象,曾经有人在三五天前来过。

    我一遍遍地用目光抚摸他的名字,想用温存的回忆唤起几滴怀念的眼泪——友情也好,爱情也好,人道也好,这时候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然而,我无论如何努力,都没能渗出点泪水来滋润一下因长途跋涉而干涩的眼球。

    我看见不远处坐着个年轻男人,他安静地用修长白晰的手在为一座坟清理水泥板间偷生的细草,表情很镇定,甚至在抬头注意到我的目光时还笑了一下,打了个招呼,”我来看看我女儿。”说完他又低下脑袋仔细地整理起泥土来,他面前也摆了些花,没有花瓶,只有两根细细的腊烛并排放着,还没有点燃。

    我步出公墓时突然觉得生活本身变得索然无味起来,除了琐碎的吃喝拉撒以外,情爱和死亡几乎成了生活的主线,而无论是什么样的情爱,都是一个相对应的平衡过程,就在这样摇摆着寻求平衡的过程中,它牵引至死亡——然后再开始新的一轮游戏,在生与死之间找寻支点。人就在这样的索付之间无法解脱地摇摇摆摆。

    这一趟出门,并没能让我超脱,反而陷入了更深的渴望当中——既然死亡来得如此轻易,那么在死之前,我应该为自己做些什么吧,我总不肯相信我是上帝的弃儿,他竟如此吝啬得不愿赐予我一点幸福,舒解压力之后的幸福。

    10.

    羡梅的电话第二天一大早就吵醒了我,我刚刚睡着,睡意才将我拖入一无所知之中,这陡然的中断使我筋疲力尽困倦万分,眼皮沉沉欲坠地抬不上去,我几乎没办法让自己集中精力听她说话,含混地听到她说了一堆不知道什么意思的话,然后很清晰地说,”我昨天跟刘炎说了,房子是他的,家具是他的,就连钱也是他的,你没资格拿走一样东西,打个包把你自己和衣服一起带走就行了。”

    我的脑子就在一秒钟这内充满了血,”你背叛了我,林羡梅同学!”睡意顿时就没了。

    羡梅被这句话刺痛了,半天没说出话来,这一刻间她想到了什么?我们多年来若即若离却始终仿佛被柔韧的丝缠绕牵连的友情?我们赤着脚在宿舍通宵大谈爱情的那种单纯的憧憬?还是这些年来走上社会面临婚姻逼近时对未来以及责任时共同的恐慌与无助?

    “别因为人家没文化,不懂法就沾人家便宜,你们家不是知识分子吗?欺负小市民算怎么回事?你结婚出过一分钱吗?你们的家产还没混同成共同财产呢?有本事就再忍几年,没本事就有点骨气。”林羡梅突然开口了,语气更为尖锐,似乎把她这么多年工作的艰辛,独身带来的压抑和孤僻全在言语中发泄在我身上了,”你把钱全卷进自己腰包里,把首饰藏在你爹妈那里,你是结婚还是骗婚?”

    我沉默,我不敢想象对我说话的这个人竟是我自己,而不是刘炎多年的朋友?我们当时的情分都到哪里去了?在学校里放任地和我坐在草地上盘腿嗑瓜子聊天打牌的她哪儿去了?因为领导对她的骄气与坚持不满时,那个满心怒火而又失魂落魄在我家里徘徊不去的她哪儿去了?”你又是什么?我付出了贞操和二婚的名义,难道什么也不值?没房子我住哪里?”我眼泪都快出来了,但她凶巴巴的口气又把我的泪水硬生生地呛了回去,我脆弱的自尊被她撕裂了,我却还是徒劳无功地支撑着自己的泪腺。

    “哟,你没地方住就叫人家搬到街上住?不是我说的难听,你们一家子人格扭曲。”羡梅的语气越来越重,”昨天你喝醉了,话没说几句就要死要活的,刘炎跟我谈了大半夜,你们一家变态,你爸爸想让你卖淫,你哥哥也要拿你换钱,你自己也不争气,自己给自己定了个价……”

    “你……我没有对不起他,我正正经经……”

    “正经?哼,”她用鼻子狠狠吸了口气,”批发就正经,零售就不正经,这是你爸爸对卖身的理解。”大概自己也觉得话说重了,她的声音一下又平和了许多,”别听他们的,你自己为自己活几天吧,你自己想想。”

    在半分钟的空白之后,她把电话挂了,也许她意识到她亲手把我们的友情毁了,她在电话那头的沉吟和叹息都份外的沉重,紧紧地压迫着我的心跳,我敏锐地在这半分钟内感觉到自己的窒息和痛楚,却欲哭无泪。

    茶几上是刘炎的条子,上面简单的写着几个字,”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电话铃又一次尖锐地切断了我柔软的感动,哥哥在电话那头说,”那头猪呢?睡你旁边?我帮你找了个律师,他说你这种情况分不到财产,除非他自愿。你看你自己是不是白痴,你算是给这头猪白白糟蹋了……”

    我握着电话,眼泪不停地往下滴,回忆像一扇打开的门,不停地引进风来吹出我的眼泪,而手中的电话,却横行霸道地塞在我的手里,阻止我的伤感与软弱。

    11.

    我又在半梦半醒中不停地梳理过去,可无论怎么梳理都是一团乱麻,我不停地看见坟墓、汽车还有岳祥没有肢体的脑袋在微薄得让我窒息的空气中飘浮游荡,脚下也是乱糟糟的,我深一脚浅一脚却始终无法分明在脚下涌动的都是什么,稻草?废水?还是泥土甚至狗屎?我看见刘炎和爸爸就在不远处对峙似地相隔着几十米松散地站着,漠无表情,他们的身旁都有厚厚的云彩在紧紧地包裹着他们的身体,但那彩色的云朵奇怪地呈现透明的液体状,好似能滴出些清澈的泉水一般。

    在婚姻危机时不停地恋旧,而让自己能够从沉重的现实中乞求暂时的缓解是不是人的通病?我无法抑制自己不断地用怀念来改变现实的愿望,而且用幻想掺杂在回忆之中以增加它的力量,虽然我已经明显感觉到欺骗自己是如此的力不从心,甚至在梦中,我仍然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不安来自于现实中婚姻的裂纹。

    我渐渐感觉到身体的下沉,下沉,而天空中到处飞溢着尖锐的声音,哥哥的嗓子如同被砸裂的镜子一样凛冽地绽出一道道雪白的刀锋来,我听不清他在叫喊些什么,只是在我惊慌地抬起脑袋来寻找哥哥声音的源头时,刘炎和爸爸却令人惊讶地保持着原有姿势,是我产生了幻觉?还是他们在装聋作哑地充耳不闻?

    羡梅的笑声在空气中来回震荡,砸得我的耳朵生痛生痛,她用气若游丝的声音向我传送着什么,这声音细密如针尖点点滴滴扎在心头,”人格扭曲,人格扭曲……”

    我仿佛看见羡梅在一个桔黄色的小欧式阳台上端坐着,她的身体被长及腰部的头发掩盖住了大部分,我只能看见她光滑如丝的发丝轻轻在修长白晰的腿上轻轻抚动,不时荡出一个小小的浪尖,她用胳膊环抱着双腿,亮亮的眼睛向上凝视着似火的骄阳,好像一点儿也没感觉到直面太阳的刺目,她的肌体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而她身边一个男人的侧影却如此渺小晦暗,仿佛隔她有几里之遥。

    我这时发现自己其实是醒着的,我的眼睛如此生动地摄取了一切可以纳入视线的景观,遥远的,或是接近的,幻思的,或是现实的,这一切如此荒谬地揉和在一起就像一幅怪诞诡异的画——但我是如此的驽钝,根本没有办法从中抽取一点我可以明白的精神或意义。

    我已经丧失了对意义的辨别能力了,我颓丧地想着,睁开了眼睛,醒了。

    天色很暗很暗,但连一丝乌云也没有。

    12.

    留了张条子张刘炎之后我就搬回了家,爸爸妈妈对此没有流露出一点的讶异来,他们平静地接受了我在家静养的现实,只是,我的房间已经让给哥哥了,我只能睡在客厅里。

    哥哥见到我时嘴角流出一丝嘲讽来,但也是什么都没有说。他就是这样,一旦我到家了,他似乎无话可说,但我一到刘炎那里,他就不知哪儿来的那么多事情要找我。

    小时候,哥哥对我很好,我还记得我们两个半大不小的孩子穿着厚厚的棉袄裹着围巾站在街角吃烤红薯的模样:他那时只有一件黑黑的棉袄,那是爸爸的旧棉袄,老式的,上面缝着大大的口袋,衣服有些嫌大,哥哥常常是把袖子卷起来的,袖口的补丁给磨得油亮油亮的。

    我们被冻得缩手缩脚,只露出一点点手套来捧着金黄色的红薯,红薯皮上的煤灰中流出甜蜜的粘汁来,不经意就滴在了黄白的线手套上。哥哥笑逐颜开地凝望着我,而我呢,则贪婪的舔食着冒着热气的红薯,红薯上散开的暖意像朵硕大的花儿一样,香气扑了一脸。很奇怪,哥哥不像很多那么大的男孩子,对自己的妹妹避之不及的样子,恨不得匆匆扫上一眼就拔腿就跑。那时的我感觉到分外的幸福,在看过很多同学的兄妹关系之后,因为哥哥几乎是无时不刻地陪在我身边,他总会一脸爱怜地牵着我的手把我带回家,就连和同学们出去,他也不忘记带上我。

    我记得和哥哥的关系发生了些微妙的变化,而变化的原因只是为了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那天是我十六岁的生日,已经上了大学的哥哥寄给我一份生日礼物,我当着同桌的面把那个薄薄的邮包打开了,一脸的兴奋——在此之前,我曾经对很多很多同学说过我的哥哥,我一脸热切总是让她们满腹狐疑,她们总是不敢相信一直到我十岁的时候,哥哥还会在冬天的晚上把我的脚捂在他的怀里,直到我的身体渐渐变得温暖而他的手相应地冰冷起来。

    我永远没办法忘记同桌目瞪口呆地盯着我手中的那本书张大嘴说不出话的模样,而我拿着书的手也莫明其妙的开始颤抖,我的脸飞红却不知道怎么掩饰自己的尴尬,我只是呆呆地盯着书皮上穿着单纯的蓝色长裙的小姑娘和上面那几个鲜红的大字,“少女如何坚守贞操?”

    那天的阳光格外的分明,照在铺天盖地的白雪上闪出无边的明朗,几只瘦小的麻雀咕咕叫着歪歪扭扭在雪地中蹒跚而行,身后落下一朵朵小小的白梅。远处还有一群群黑色的影子在飞舞的白色绒絮中闪动,那是在砸雪球的男孩子们,他们无忧无虑地将手中糖团一样可爱圆润的雪扔到女生堆里,引起一阵阵夹杂着尖叫与怒骂的笑声。

    我猜想我的脸当时在分明的白色中会显得分外地腊黄与羞红来,我把书放进书包里,不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出去,屋檐上不时地被风掀起薄薄的如面粉一般的雪片来,掀得人一头一脸的白色。我听见同桌小声地嘀嘀咕咕,似乎在和谁说着什么。

    那天我的怀绪极为低落,就像心底被人戳穿一样空洞,身上重重的棉衣也仿佛空了一层,不但轻飘飘的没了重量,似乎也突然地透进了一股股刮破肌肤的寒风来。回到家时我看见妈妈正在炉子前很费力地炒菜,她的脸红通通的,也不知道是刚才在路上被寒风刺出的干冷还是屋里暖暖的蒸汽温暖了她的脸。

    我悄悄地递给妈妈这本书,一句话也没说,但心情仿佛在诉说一件极为稳秘的事情,妈妈只是瞄了一眼,毫不在意地说,“你哥跟我说过了,他特意给你买的。”

    我就像再次被人扒光了衣裳一样无地自容,眼前浮出的全是同学们窃窃私语,她们不时地带着一种不信任的神气瞅着我,那一副鬼鬼祟祟的模样就像知道了我一件极为难堪的秘密,但妈妈坦然自若的模样又让我恍然地不敢相信这种神秘的表情到底隐含着的是一种怎样不可诉说的事情,似乎也并非显得极为重要。

    这时候爸爸捧着一杯热茶从书桌前晃了过来,他那天的情绪不知怎么回事出奇的高昂,满面的油光就像妈妈正在烧得蹄膀一样滴着嫩嫩的脂色,他不偏不倚地踱过来看着我拿着书沮丧地站在厨房门口,“书收到了?好好看看吧。”又晃荡着踱远了。

    13.

    我躺在沙发上睁着眼睛,哥哥的房间灯还亮着,他不时地走动发出些稀稀拉拉的拖动声,不知道他这么晚了还在干什么,一会儿,又响起了哗啦啦的水声,他的门开了,他直截了当地走到了我面前。

    我闭上了眼睛,不想和他说话,只是听着他在沙发前停住了脚步,然后就是静悄悄的一片真空,就连空气似乎也微薄得感觉不到了,虽然呼吸并没有停止。

    他蹲下身子来,我感觉到一股热热的气流扑到了我的脸上,这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个个夜晚,哥哥温热的手托着我的脚,他摸索着我的脸庞一点一滴地感觉我体温慢慢地浮起,我在他的呼吸间感觉自己就像云彩一样随风飘浮,紧紧握着自己好让自己的身体不会如云彩般分裂成斑斑点点的断片散荡开来。

    他轻轻地叫着我的名字,“若若,若若……”

    我依然闭着眼睛,任凭他如游丝般的声息在头顶耳畔如碎裂的岩石尖锐地穿过,我听到一片片空气跌落的声音,在他的刺耳呼唤中显得如交响乐般优雅动人,他的呼吸声渐渐逼近了我。

    “啪”的一声,我的脸顿时袭上了一片热浪,通红的火焰烧上了眉尖,我惊愕地睁开眼睛看着哥哥,他的脸在月光中异常狰狞可怕,愤怒顽固地在他的脸颊上燃烧,他的脸上肆意流淌着红黄白黑四种波纹,每条波纹交错咬合把他整合成了一张假面具——一张悲怨与恼羞的假面具。

    “你的身体被那只脏手摸过,我不敢想象你到底有多脏!”哥哥冰冷的掷下一句话,这句话像一根锋利的冰凌穿过滚热的火球直直地穿过了我的心脏,我的手在脸上滞住了,呆呆地望着他,竟然忘记了疼痛。

    14.

    我拧开门锁的时候看见刘炎抱着胸站在门口,“你回来了?”

    “唔。”我什么也不想说。

    他叹了口气,转身走开了,“饭在桌子上,自己吃吧,还热着呢。”

    我静悄悄地吃完了饭,破天荒地第一次把桌子收拾干净,然后又把碗全堆进了水池,刘炎一声没响地注视着我在他面前走来走去,电视里一个女人在悲切地唱歌,“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离别的滋味这样凄凉,在这一刻间我感觉好像一只迷途羔羊……”我的眼泪忍不住一滴滴地滑到了嘴角,我伸出舌头来舔了舔,很咸,但,不苦。

    刘炎闭上了眼睛,我坐到他的对面,毕恭毕敬地端正了身体——离婚和结婚都很严肃,有关于未来的事情都很严肃,我应该有严肃的态度来面对它,哪怕它到最后演变成一场闹剧——身体端正了态度才端正,这又是爸爸说的。

    我坐了足足有十五分钟,腰挺直地自己都快承受不住了,才看见刘炎缓缓地抬起眼睛,“离婚?”

    “不。”

    “就这样过?”

    “不。”

    “那你想怎么样?”刘炎侧过身子,脚踮了一下,把拖鞋扔在了地上,“好好过吧,行不行?”

    “身体端正态度才端正。”

    他立刻坐直了身子,但我看见他忍不住斜了我一眼,但还是没有说话。

    “你怎么想?”

    “我想能行吗?”他一脸无可奈何的苦相,“还是你说吧。”

    “我不知道。”

    “你应该知道。”

    “我就是不知道。”我的语气严厉起来了,声音也有所抬高,“你为什么不能上大学?”

    “晚不晚了点儿?我上大学谁养家?”他摇摇头,可怜巴巴的眼神像条温存的哈巴狗,正期待着主人轻轻的抚摸,玻璃一样清澈的眼球滋润柔亮,他又补充了一句,“你早就知道的,我根本不是学习的人。”

    “为了我呢?”

    “不行的。”他的叹息更为沉重了,“饶了我吧,别为了以前就已经原谅的事情纠缠了。”

    我顿了顿,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只好垂着眼睛盯着地下,缓了半晌,才闷闷不乐地从嗓底憋出点声音来,“那以前是我原谅你,现在你就不能为我牺牲一下你的懒骨头了?”

    他侧过脸去,没再吱声了,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我们无力改变现实,就这样分开吧,这对大家都好。刘炎沉默了许久之后,抬起了眼睛,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这句话。

    我眼泪忍不住哗哗地流下来,我跳起来扑上去打他,撕扯他的衣服,他一动没动,只是默默地忍受着我突如其来的癫狂。

    这十个月以来所忍受的都白白地过去了,我就是哭也没用了吧。但是我还是没办法克制自己的情绪,我放声大哭,拾起手可以接触到的任何东西往他身上砸,沙发垫子,烟灰缸,茶杯,衣服,甚至台灯,所有的东西都落在了他四周,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15.

    羡梅是六天后给我打的电话,她回来应该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联系我。

    我在一家茶座见到了她,这是我第一次去茶座,温暖的灯光和柔软的沙发,暗灰色的茶几,还有小姐们齐整别致的黄花连衣裙和绿色围裙都向我透露了一丝奇异的暧昧,我几乎睁不开眼睛了。

    羡梅穿了件火红的上衣,长长的垂在大腿上,一条牛仔直筒裤宽松地勾勒出她腿上优美的线条来。她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小口地啜着一杯鲜红的茶水,看见我进来,漠无表情。

    “怎么样了?”她给我也倒了一杯茶,客套地问了一句。

    “一般般,没什么,就那样,你希望怎么样?”我一口气把这些乱七八糟的答案都给了她,“没你想的开。”

    她沉住了气,连眉毛也没扬一下,“随便吧,反正日子我不能替你过,更不会替刘炎过。”

    我看着她如柳叶般的眉梢,“当然。”

    她笑了笑,随即将目光调往窗外,我也看出去,对面是一家女士化妆品店,游溢着流彩,明亮的反射出嫩黄粉红和洁白的光芒来,身着白衬衫的小姐在店堂里走来走去,还有些女人正弯着腰在挑选什么,一个女人斜对着我们正照着一面小镜子涂口红,她选的颜色很艳丽,一不小心又抹到了嘴角外面,远远这样看着,像刚吃过一个婴儿淌出来的血一样。

    羡梅望着她们突然开口了,“我大学时候就想过,女人为了什么化妆?很多人说是取悦于男人吧。但后来我想想又觉得不对,她们是靠着路过的人们的目光给自己添些自信,不管是男是女,或者,只是因为自己脸上多了些脂粉,就让她们相信了自己的容颜足以让人欢喜。和求偶时动物撒欢争斗开屏是为了吸引异性注意有些近似,只是她们更注重的是自己的感觉而已。”

    她回过头来注视着我,“后来我就想,我不需要这些,因为我是出色的,哪怕别人都认为我不出色,但是相比别人,我更相信我自己。”她悠悠然地搅着茶水,“婚姻有时对女人来说,就像一层粉饼,她们以为价格高的粉饼涂在脸上就好看了些,但她们恐怕也明白,实际上,还是一样只能遮住雀斑、蝴蝶斑、青春痘,只是为了掩耳盗铃一样掩人耳目。价格高了就好些?我不知道。或者粉质好些,但能消除斑纹吗?反正也是消不掉的。”

    “那你的婚姻是什么?”我强捺住怒火,努力用平静的语调问她。

    “我想找条小溪,一辈子喝不完的清泉。但是,现在可乐比较容易找,所以,我曾经顺手拿了一瓶。”羡梅笑了笑,歪着脑袋俏皮地望着我,“对我来说,爱情或者婚姻都不是化妆品,是食品。”

    “你的那个美国记者算什么?凉拌金针菇?”我知道羡梅喜欢吃凉拌金针菇,故意刺了她一下。

    “如果他是的话,我就追到美国去。可惜他不是,”她摇摇头,唇畔浮起一丝嘲讽,“顶多也就是一杯美国花旗参。”

    “你想通吃一切。”我毫不客气地回了她一句,“然后吃米饭。”

    “为什么不呢?”羡梅小心翼翼地往茶里添了一小勺糖,随即又替我加了一勺——她看上去对这种茶如何品味很熟悉,“总比每天吃的都不合口味,还觉得挺稀罕舍不得倒了强。”

    羡梅是被一个高个子男人接走的,那个男人倚在摩托车边抽着烟,烟灰像草屑一样随风乱舞,黄色的运动衫在渐渐染成暖黄色的天空下分外的妩媚——这个男人竟能同时拥有魁梧和妩媚,着实也是个奇迹。他耐心地把长长的腿翘在后座上,不时地将目光从车流中移向羡梅,淡薄地笑笑,然后再转过脸去。

    羡梅临走时回头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笑笑,我看见她伸手搂住那个男人的腰,跳上了后座,摩托车上闪亮的红光卷起羡梅火花般腥红的衣服随着青灰的气体裹进了人潮,停在红灯前。羡梅染黄的头发在男人身后如同嬉戏的蝴蝶一样上下飘浮,他们凝成了路口妖艳的一点火苗——通红中升腾起那男人身上的一片嫩黄。

    我顺着大路朝下走,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渐近的羡梅,我看见她从包中掏出一块洁白的手绢向我招手,白色成了这团火焰上挣扎的一张白纸,高高地被羡梅的热情扬起,一会儿,距离又给热情降了降温,于是冷冷地熄灭了那点残存在身体的热度,停止了狰狞的飘扬。

    羡梅约我喝茶的目的我百思不得其解,一边悠荡在路边我一边在想这件事,在两个小时的谈话中,我没有找到她一点点示弱的迹象,并且,她在这两小时中所说的话也是古里古怪让人不解其意。我不知道她约我出来到底想做什么?或者只是展示这个帅哥给我看?但他后座下给羡梅取头盔时我分明瞅见他顺手捞出来的是一个孩子用的小头盔——很明显,这是个有孩子的男人,理所当然我就按羡梅的为人推出这么个结论:这是个已婚男人,也就是羡梅说的“有安全感的男人”。

    她想向我展示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阴晦的,低迷的,卑鄙的,难道她希望引导我进入她的生活误区?当然,我真切地听明白了,她还是保留自己对我婚姻的看法,可她似乎没必要一再地重复这种论调——首先,我对她的生活态度就感到怀疑,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堕落二字;第二,说起来总比做起来容易,羡梅有一份好工作,有单位给她分房子,而我则什么也没有,我能指望谁呢?这些都很现实,很现实,和我们盘着腿嗑瓜子聊通宵的日子完全不同的现实。

    慢吞吞地一路走回家,夕阳把天空和大地都镶了一层粉粉的金黄色,就像女孩子眼睫毛上闪亮的金色扑粉一样,似乎总有些看不见的微粒不停地洒落在空气中,闻起来都是一股股浓浓的昏沉醉人的味道。

    哥哥在楼下把我拦住了,双手插在口袋里,衣服松松地披在身上,金丝边眼镜使他看上去的确有几分斯文。我站住看着他,他的脸看上去很冷淡,不知道又想说什么。

    “你又回这头猪家里来了,真没想到。”

    “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要一笔钱,走。”他的话很绝断,神情有些不耐。

    “谁还会要我?”

    “这是你自己选的,没人要也比跟他强。”哥哥的嘴角抽动了一下,“你想了又想,有完没完?”

    尴尬的沉默当中,哥哥舒了口气,拍拍我的肩,“妹妹,我不会害你的。你难道真的不觉得他给我们的家庭抹黑吗?我相信你没这么笨。”他的手又拨弄了一下我的头发,“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难道我还不知道你吗?”他的语气轻柔极了,像有一片云雾从我耳边飘过了一样。

    刘炎就在这时候拐进了这条路,他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塑料袋滑稽地跳动着,还发出一声声零乱的咕咕声,他买了只老母鸡。

    他看见哥哥时愣了一下,随即不自然地笑了笑,朝楼道口走去,哥哥被他谦逊的态度激起了锐气——我知道是这样的,哥哥不敢惹事生非的,但刘炎经过他身边时他用鼻子极为不屑地哼了一声,“下等人!”

    刘炎站住了,望了哥哥一眼,又转过脸毫不犹豫地走了,他手里的鸡不安稳地从塑料袋里露出了小小的脑袋,灵活地转动着颈子四处张望,喉咙里不时发出低低的咕咕声。

    16.

    “这是岳祥的地址和电话,他还没结婚呢。”爸爸扔给我一张纸,匆忙地出了门,”帮你妈妈干点活,你哥的女朋友今天要来。”

    “哥哥的女朋友?”我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打开那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深圳?他的企业在深圳吗?”

    “有一家在深圳。”妈妈从一碗豆子中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望着我,“听说千万不在话下了,当初……”

    我没有说话,妈妈还是在盯着我看,“打个电话问个好吧,不是好久没联系了吗?”

    “他万一以为我听说他有钱又要追他呢?”我犹豫地问妈妈。

    “难道他一个月拿八百的时候可以谈恋爱,现在反倒不可以了?”妈妈根本就没回答我的问题,她把桌子上的水擦拭掉,“别告诉他你结婚了。”

    岳祥听起来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在说话时语气更为熟稔了,似乎不太考虑就脱口而出,没有一点生疏,倒好像这么多年都保持联系一样的亲切,妈妈听着我说话,眉眼都飞出了笑纹。

    “怎么样?”

    “有什么怎么样?就是说常联系呗,他也很忙,说叫我有空到他那里玩几天,费用他出。”

    “果然出手大方了。”妈妈乐呵呵地把一碗豆子端起来,做出要到厨房的步态来,却一动也不动,”他下次回来的时候你去看看人家。”

    哥哥的女朋友是在一家什么乐团里弹钢琴的,他的枕头边就放了一张她演出时的照片,穿着黑色吊带礼服,长长的裙裾像蛇一样瘫死在她的脚边——这句话是哥哥自己说的,他对一切抛头露面的女人似乎都怀有些敌意,用他的话来说,赚地位是男人的事情,和女人不沾边,女人出门就是伤风败俗的开始。但可惜的是,他还是悻悻然地接受了这样的一位女友,有时,还笑逐颜开地像沾了便宜一样——这也可以理解,显然他的女友上镜率比他多的多了,名气比他大,他的虚荣心还是不时地让他得意一下的。

    但这个女人没能给我留下好印象,她几乎坐在沙发上没有动弹过,连吃饭也没挪位子,爸爸妈妈无论怎么问话,给她挟菜,她的话都没超过十个字,“谢谢。”“没有。”“对啊。”“还好吧。”我只听见她金子般宝贵的几句箴言,而且一丝笑意也没展开过,冷冰冰的,看人时都是用眼梢飞快地荡上一眼,携着一股寒流一样的冻人。

    她走后,哥哥的手指轻轻弹了下桌子,问爸爸,“没给你丢人吧?她爸爸妈妈都是国家一级演员,听她说,她爸爸马上要去欧洲开会呢,混得还不错。”

    爸爸没抬头,“还行,比若若找的人强多了。”他显然没想到,这个女人打量他的眼光有点像他提起刘炎时的神情。

    妈妈瞅了我一眼,眼里闪着一抹同情,连忙帮我说话,“岳祥今天叫若若到深圳去玩呢!”

    “是吗?”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地问,爸爸连报纸也放下了,“那可是个不错的人。”

    他们三个相互瞅瞅,笑容可掬的样子就像是在找到了不错的儿媳之后,已经找到了个不错的女婿。

    起风了。妈妈突然说。我朝窗口望过去:窗台上有株小小的兰花,淡绿色的叶瓣形状如同三角的匕首,只是,它显然娇弱了许多,它的重量让它只能随着风的舞蹈时不时地飘摇,枝叶悉悉地响着,一会儿向右伸出叶尖,一会儿又将身体伏向左边,画出一圈圈饱满的弧线来。

    我突然意识自己的命运其实就是一朵小小的兰花,它会画一圈圈的弧线,那风间转出来的左右摇摆的弧线,那一闪而过什么也留不下的弧线——这种软弱的犹疑,这种永不完满的弧度,只能纠缠住我的心……却永远不会影响风的世界。

    我摸摸自己的手心,凉凉的,就像我刚回刘炎家的那一夜,刘炎那寂寞的眼神带给我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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