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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狗咬狗

  数着日子等死,这种事没人愿意干。但有时候你却不得不这么做。

  并不是每个人的生死,都能由他们自己决定的。

  在等死的日子里,没有人会很勤奋。

  高欢干脆连生意都懒得做了,他已连招牌都摘了下来。

  明知自己已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日子好活,他还有什么心情做生意呢?

  已经发生的许多事情,他都没完全想明白。他决定仔细地想一想,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就算他真的会被杀死,他也必须做个明白鬼。

  更何况他并没有完全绝望,而且事实也不允许他完全绝望。

  因为他必须保护贞贞,还有小贞贞。

  他需要清理一下思路。他相信只要弄清楚发生这些事的真正原因,他就可以找到敌人的破绽,然后再决定如何保护贞贞,保护自己。

  高欢并不总是个没办法、没胆量的人。

  他想起李殿军送来的那块铁,就钻到床下将那个蓝布包袱拖了出来。;

  包袱里果然有一块铁,而且蓝光莹莹,一看就知道是块上好的精铁。

  用这块铁虽然铸不出稀世神兵,但高众自信可以用它铸出一柄削铁如泥的宝剑。

  高欢看着铁块发了一会愣,叹了口气,又将包袱包好,推回床下。

  他知道自己已没有机会为李殿军铸剑了,他已只有半个月好活了。

  如果他想活下去,惟一的希望就是能和紫阳洞主讲定一仗决生死,如果他胜了,紫阳洞主放他和贞贞走。

  这惟一的希望听起来十分可笑,只要想想杜怀庆、无心夫妇这种高手中的高手也仅只是紫阳洞主的下属,连铁剑堡、七大剑派也都无法与之争雄,就应该知道紫阳洞的武功有多么高,智慧有多么深。

  就算高欢能胜过紫阳洞主,紫阳洞的众多高手又怎会放过他和贞贞呢。

  单打独斗,高欢并不发愁,但若是群殴,他就必输无疑——他必须分心去照顾贞贞。

  走江湖的人,大多不愿拖家带口,就是因为自己的事情,会给家人带来麻烦。有身家之累的人,是走不动江湖的。

  他必须让贞贞平安地离开这里,那样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放手大杀,杀一个够本,杀一双赚一个。

  可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

  在听说玄铁落进壶口激流中后,他很松了口气,以为自己可以从此真正“安居乐业”了。

  可从杜怀庆的言行看,玄铁似乎还在,而且极有可能被紫阳洞主获得,所以杜怀庆才会率众“监禁’他。

  那么,吴领辉、伞僧、黎杖员外,以及其他各门各派的高手一次次前来搏斗,好像也的确有他们的道理。

  问题是玄铁落进壶口的消息是从他的朋友那里传来的,绝对千真万确啊!

  天晓得出了什么事。

  想来想去,还是自己去年不该一时冲动,跑到大街上唱歌,还卖弄似的显了一手腹语术。

  他何苦要出这个风头呢。

  人怕出名猪怕壮,这话真的很有道理。但知道这句话有理的时候,一切都已晚了。

  天下没有治后悔的药。

  高欢沉浸在苦恼之中,几乎不能自拔,这时门外偏偏又有人拍门,拍得山响:

  “高欢?高兄弟?在家吗?……高兄弟,开门啦!”

  高欢正没好气,岂能不愤怒?

  他嗷地一声怒吼,气冲冲地扑到院门后,猛地拉开门,看也没看清来人就吼道:“滚!”

  来人似乎被吓了一跳。高欢看清来人是谁后,一时也怔住了。

  门口站的两个人,居然又是巴东三和关啸。

  高欢忙赔笑道:“原来是你们二位,对不起对不起。

  请进,请进。”

  他在心里暗暗佩服关、巴二人会选择时机。现在是上午,满街行人,杜怀庆那些人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毕竟,这是在黄州城内。大白天流血殴斗就是公然藐视王法。而黄州府虽说天高皇帝远,城内的捕快兵丁并不算少。这些人的武功虽不高,但却代表了“王法。”

  民不与官斗的原因,是因为平民斗不过官府。

  就算紫阳洞主这种黑道巨孼,若非万不得已,也不敢和官府明里作对。

  高欢突然想起一个主意——他为什么不能去求助于黄州知府衙门呢?

  但这个主意很快又被他否决了。这里不是汴梁,他和黄州府的“大人物”没有什么关系。

  他毕竟只是个江湖中人。

  关啸只当刚才什么事情没发生过似的,满面微笑,道:“高兄弟,巴兄一定要拖我来找你,说是要在黄州市上踏歌而行,咱三人也给黄州添点光彩。”

  巴东三亮出捏在手中的筑和著,笑道:“怎么样?你去不去?”

  高欢苦笑,知道这并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但他又不知道他们真正目的是什么,杀他,还是捉他?

  高欢苦笑道:“两位真是豪兴匪浅!只是我现在已是待死之人,哪有心情踏歌而行呢?算了,两位自己去吧!”

  关啸和巴东三面上都现出惊讶之色。巴东三更是一迭声问道:“待死之人?出什么事了?谁要杀你?”

  高欢苦笑,叹道:“前天夜里,‘马脸断魂’吴领辉想杀我。昨天夜里,铁剑堡的人也找上门来了。”

  巴东三冷笑道:“吴老六几时胆子变大了,竟然这么有出息了!伞僧和姓际的虽比吴老六强些,也强得有限。”

  高欢道:“巴兄认识他们?”

  巴东三道:“认识。但我没料到,他们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哼哼!”

  关啸横了巴东三一眼,向高欢道:“姓吴的外号挺吓人,长得也挺吓人,就是功夫不吓人。他想杀你,只怕是自找没趣。”

  高欢道:“我并没有和他们交手。赶他们走的人是杜怀庆。”

  巴东三道:“那是吴老六太脓包!杜怀庆年轻时的确很能杀人,但现在已经老了,他居然敢横插一脚,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关啸真希望手头正有一块已化开的热膏药,那他就可以封住巴东三的嘴。

  像巴东三这样的人、实在不是走黑道的料。哪怕再机密的事,只要巴东三知道了,就会忍不住要说出来,他好像有泄密的瘾。

  关啸对高欢道:“怎么,杜怀庆就在黄州?你老弟怎么会惹上他了?”

  高欢叹了口气,苦笑道:“我不是惹上了他,而是得罪了紫阳洞主。现在我已是紫阳洞阶下之囚,杜怀庆负责将我软禁在这里。”

  关啸沉吟道:“奇怪,紫阳洞主为何要跟你过不去呢?”

  巴东三一拍肚皮,道:“晦!还不就是……”

  总算他还没有太笨,话刚出口,就已打住。

  关啸笑道:“高兄弟,那日燕市高歌,紫阳洞主想必也在一旁看见你了。你也许还不知道,我和巴兄是紫阳洞主的眼中钉肉中刺。你和我们混在一起,自然会让他们怀疑我们是一伙儿的,他们为什么要找你的麻烦,也就可想而知了。”

  高欢恍然大悟似的道:“啊——原来是这么回事。”

  巴东三连连点头:“嘿嘿,就是这么回事,就是这么回事。”

  高欢又问道:“那两位知不知道,吴领辉和伞僧他们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呢?”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之所在。如果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有许多事情仍然无法解释。

  巴东三本想开口,但先看了看关啸,见关啸作沉吟状,巴东三也就低下了眼睛。

  许久,关啸才终于咬咬牙,缓缓道:“你认识不认识外号叫‘万里飞霜’的李殿军?”

  高欢当然要说不认识。李殿军无论是个什么样的人,总救过他和贞贞的命。他不愿将救命恩人也扯进自己的麻烦里来。

  人若不知道感恩,就连畜牲都不如。

  巴东三半天没说话,渐渐又憋不住了。他显得很有点不耐烦,很有点生气。

  关啸却很平静,他还是那么不慌不忙地道:“那么,高兄弟,你听说过李殿军这个人没有?”

  高欢马上摇头,一口回绝:“没听说过。”

  关啸沉声道:“那么,你想不想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

  高欢脸一沉,冷冷道:“关兄说话别绕弯子,有什么话就直说,何必吞吞吐吐的。这可不像是关兄你的为人!”

  贞贞在房里没出来,但却已准备好了武器。那是两柄雪亮的匕首,是高欢来黄州后买的。

  只要外面一动上手,贞贞就会马上冲出去,毫不犹豫地动手杀人。

  如果高欢死了,她决不独活。

  “同生共死”这句话,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高欢的话刚说完,关啸和巴东三的脸色都变了。

  不仅脸色变了,他们也动了。

  关啸向右疾闪,巴东三向左滚去。他们的身法都快得出奇,似乎是在闪避什么厉害的暗器。

  但很快,关啸站住,巴东三也站住,他们的脸色苍白,身子也摇摇欲坠。

  紧接着是一声打雷般的咆哮:“好贼子,敢放暗器!

  哪里逃!”

  高欢却只微微一怔,并没有显出十分吃惊的神色。他一退就退到了房门边,一推门,两道闪电就倏地刺到他的胸口,又倏地收了回去。

  是贞贞的匕首。

  高欢忙笑道:“贞贞莫出来。又有高手来了,让他们狗咬狗吧!”

  让敌人去狗咬狗,实在是一个聪明的办法。这个办法他前晚和昨晚就已试用过,效果极佳。

  不管被咬死的是条什么狗,总归是少了一条。

  并非所有的狗都愿意互相撕咬,无奈有时候狗们不得不这么做。

  原因很简单——只有一块骨头,却有许多条狗。

  高欢回过头,就看见一个蓬头乱发的老人大袖飘飘地飘了进来,满脸酒意。

  这个人高欢也认识,虽只见过一面,却记得这个老人叫黑明,绰号是“高阳酒徒”。

  黑明一路喊着飘了进来:“关啸、巴东三,你们怎么样了?”

  高欢左右一看,却见关啸和巴东三都正向地上倒去。

  看样子,刚才一定有人暗中朝他们下了手,而且以关啸和巴东三二人那样的武功,居然没有躲开暗算。

  高欢知道,只有用暗器,用那种十分细微的暗器才可能暗算关啸和巴东三。

  而且那种暗器飞行应该吸缓慢。这就要求发暗器的人不仅有精湛的技巧,还要有浑厚的内力。

  黑明进屋,似乎很吃了一惊,道:“还是让那贼子得了手!奶奶的,也怪老子来晚了一步。”

  但他面上,连一点悲伤的表情都没有。

  关啸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想必已凶多吉少。巴东三面色冷青,仍在不住抽搐着,看样子十分痛苦。

  黑明忙道:“你们莫慌,千万莫慌。我这就动手救你们。”

  他走到关啸身边,一抬右脚,狠狠端在关啸胸口上。

  关啸就算还没死,也被他这一脚送上西天了。

  巴东三咬牙道:“你……好……毒!”

  黑明笑嘻嘻地道:“你怎么到现在才知道我毒?其实我并不毒,是小关太毒。他刚才其实没死,想蒙混过去,等以后再报复我。他的心思才毒呢!”

  他看了看七窍流血的关啸,叹着气道:“他这是自己害自己,弄得被我又端一脚。自作聪昨的人都是这样的,这就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其实如果他不装死,我根本不会杀他。

  高欢冷眼看着黑明的表演。他弄不明白黑明为什么要杀关啸和巴东三。毕竟这三个人原来是朋友啊!

  贞贞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出房,但一看到关啸和巴东三的惨状,脸色就已苍白。她突然回头呕吐起来。

  黑明满意地吁了口气,又朝巴东三走去,目中笑道:

  “东三,我今儿就饶你一条命。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巴东三面色已发黑,说不出后来了,只从喉中发出低哑的嘶叫。

  黑明道:“就因为你小子不藏奸,不要滑头。不像小关,面上一套、心里一套的,实在惹我老人家生气。喏,这是解药,吃下去就没事了。”

  他将一粒黑色的药丸硬塞进了巴东二嘴里。

  巴东三眼中闪出了惊恐万分的神色,但他不得不吃。

  黑明又摸出块磁铁,在巴东三屁股上忙活了一阵子,笑道:“好啦,毒已解,铁针已拔出,你小子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高欢拥着贞贞,冷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对关啸的死,他觉得稍稍有点伤心。不管怎么说,他们曾有过一次高歌燕市、旁若无人的共同经历。

  黑明转过身,笑眯眯地打量着高欢和贞贞,道:“嗯,你就是那个滴酒不沾的高欢,对不对?”

  高欢笑笑,平静地道:“正是。”

  黑明道:“这个女孩想必就是那个打了天风十几个耳刮子的哑巴丫头,是吧?”

  高欢冷冷道:“你说话最好客气一点。”

  黑明哈哈笑道:“老子是黑明、高阳酒徒黑明。黑明说话,向来不知道什么叫客气。你们难道没听说过?”

  高欢道:“不仅仅是听说过,还亲眼见识过你杀害朋友的手段。”

  黑明道:“他们不是我的朋友,绝对不是。我们三个人,不过是偶尔聚在一起的狐朋狗友,互相欺骗,互相利用,就是没半分情谊。所以,我杀了关啸,根本就不觉得内疚。”

  他的确十分坦然。

  高欢发现,黑明这个人也有一点长处,那就是敢于承认自己是条狗。

  这样的人,世上并不多,世上多的是明明是狗,却偏偏要自称是人的“东西”。

  高欢轻轻拍了贞贞的后背,对黑明笑了笑,道:“那么,黑明,请你告诉我,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黑明道:“现在这一方已只剩下我一个人。你应该问我要干什么,而不是‘我们’在干什么。”

  高欢道:“不对吧?至少,巴东三还没有死。”

  黑明笑道:“他已服下了我特制的丹药,已经变成了一个只听我命令的活僵尸,……东三过来。”

  巴东三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木偶一般机械地走了过来,神情活像白痴,连眼珠子都不知道转。

  高欢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像巴东三这个样子活着,实在还不如像关啸那样死掉幸福。

  黑明得意地拍拍巴东三的肩头,对高欢笑道:“他是不足很听话?”

  高欢不答。

  黑明悠然道:“好吧,你刚才不是要问我我想干什么吗?咱们有的是时间。坐下慢慢谈,坐,请坐!”

  高欢转头柔声道:“贞贞听话,回房去。”

  贞贞摇头。

  高欢脸一沉,低喝道:“听话!”

  贞贞还是摇头。

  黑明叹道:“何必让她进房去呢?她没有危险,半点都没有。……刚才关啸问你认不认识李殿军,你回答说你不知道,是不是?”

  高欢点头:“是”。

  黑明道:“但我可以证明,李殿军五月端午节那天去过你在汴梁开的茶馆,你还请他吃顿饭,而且就是这个小哑巴烧的。”

  高欢苦笑道:“我告诉过你,说话客气点!”

  黑明苦笑道:“好、好!是你夫人,行了吧?”

  高欢冷冷道:“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

  黑明道:“很简单。我一直在跟踪他,他干过的每一件事,都瞒不了我。”

  高欢道:“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你要找李殿军,又不是我?”

  黑明笑嘻嘻地道:“高欢,你最好是放聪明点,跟我合作。你看见了,关啸已药成了死人,东三也变成了白痴一个。我的手段还多得很,比这更毒的手段应有尽有。我想,你也不希望看见这里再死人。”

  黑明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贞贞。

  高欢的心抽紧了。他不想让贞贞受到任何伤害。

  “我……我……合作”

  黑明大喜,右掌一伸,道:“那就交出来。”

  高欢愕然道:“什么交出来?你想要什么?”

  黑明眼中现出了凛冽的杀气:“你真的想找死?”

  高欢急了,大声道:“我真的不知道你要什么东西啊?”

  黑明冷笑道:“你这么大声音,是想把紫阳洞的人引出来,是不是?你想让他们来救你,是不是?可别忘了,现在是大白天,他们不敢露面。别人抢到手或许走不了,但我黑明可以,而且敢和紫阳洞作对。只要东西在我手里,他们就休想把我怎么样。

  高欢越听越糊涂:“你究竟要什么东西。”

  黑明道:“我要李殿军交给你保管的东西。”

  高欢吃了一惊:“一块铁?”

  黑明道:“就是它!”

  看黑明那种郑重其事的样子,就好像他要的不是一块铁,而是某一王朝留下的藏宝图。

  高欢拒绝了:“这不行。这是李殿军托我给他铸剑用的。我要给了你,岂非坏了现距?”

  黑明森然道:“你真的不肯交出来?”

  高欢反手一送,将贞贞送回房里,轻轻落在床上,自己守在门口,怒道:“不给!”

  黑明阴冷地低声道:“你是想变成关啸,还是变成巴东三?”

  高欢笑得更冷:“黑明,如果你放聪明点的话,或许我不会杀你。”

  黑明并没有急于进攻,他明白高欢的分量。能挫败无心夫妇等绝顶高手的人,武功绝对不在自己之下。

  黑明道:“高欢,如果你存有这种幻想,你是来不及后悔的。”

  高欢道:“请你三思而后行。来不及后悔的人也许不是我,而是你自己。’”

  刹那间,高欢的身影已鬼微般从门前消失,三枚细小的金针钉在了门板上。

  高欢已飞上横梁,冷冷道:“好厉害的‘神针无影’。

  你居然是昔年天山道上的黑帮头子,真让人吃惊。”

  据说十三年前,天山道上,有一股极神秘的势力横行无忌。他们的武功很诡异,手段很毒辣。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厉,也没有人活捉过他们的人,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首领是谁。

  但据说他们的首领擅长暗器,其中最歹毒的暗器之一,就是“神针无影”。

  神针无影据说是百年前的暗器无才、号称“暗器之王”的唐点点留传下来的不多的几种暗器之一。

  又据说神针无影并非唐点点发明的暗器中最霸道的一种、但由于近百年来江湖上已鲜有杰出的暗器名家,唐点点亲手制作的暗器更是散失殆尽,神针无影几乎就已成了天下最有威力的暗器。

  那个神秘组织的最后一战发生在二十五年前,地点是光明顶,对手是魔教。

  数百年来,没有一个组织能摆平魔教,那个神秘组织当然也不能。

  结果是可以想见的,那个神秘组织只逃出一个人,就是他们的首脑。

  也就是“黑明”。

  黑明在刹那间僵住。他根本没想到,天下居然还有人能识破他的身份。

  如果让魔教知道他还活在世上,他就死定了。

  黑明一声咆哮,闪电般蹿上了横梁。

  他一定要杀死高欢,一定要保住秘密。

  一个不大的空间里,顿时飞满了人影。

  “砰”,一声闷响。

  黑明倒飞回地面,高欢也稳稳站在了门口,微笑道:

  “黑明,我早就告诉过你千万要三思而后行,你偏偏不听。

  现在你想必已后悔了。”

  黑明脸色惨白,嘴角已溢出了鲜血。看来他不仅受了伤,而且伤得还不轻

  但黑明并没有绝望,他有的是办法。

  “巴东三,杀死高欢!”

  巴东三缓缓走向高欢,走近了,抬手就是一拳。

  巴东三的神智已失,但武功未失。出手虽比平时慢一些,但力量更足,而且他完全不作防守,全是拼命的打法。

  对付这样的对手,实在比对付黑明要吃力得多。

  高欢还了十三招,已被逼得向左闪开了三尺。黑明阴阴一笑,破门而入。

  贞贞就在房里,而且还被高次点了穴道。

  高欢急疯了,猛可里右肘横扫,拼着挨了巴东三一拳,将巴东三击出丈外,自己转身冲进房门。

  巴东三只顿了顿,又扑了上来,跟着高欢,也冲了进去。

  贞贞已落在黑明手中。

  黑明,一只苍老的大手就放在贞贞的咽喉上:“高欢,你若不停手,我就杀了她!”

  高欢茫然而立,手足失措。

  他不能拿贞贞的性命冒险。

  巴东三冲进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又是一拳,击向高欢。

  高欢只得还手,巴东三的拳头实在很重。

  黑明揩揩嘴角的血迹,哑笑道:“高欢,你就和东三多打几招吧!他的功夫不错,而且不怕死。”

  高欢一面招架巴东三的蛮攻胡打,一面急叫道:“黑明快放了贞贞,巴东三住手,我告诉你玄铁在那里!”

  黑明道:“东三,别打了!。”

  巴东三猛地停手,呆立门边,呼哧呼哧直喘粗气。

  黑明道:“快把那块铁给我。”

  高欢冷冷道:“一手交人,一手交货。”

  黑明道:“好。”

  高欢钻入床下,将包袱拖了出来,递了过去:“你该放人了。”

  黑明伸手刚要接包袱,巴东三已经闪电般挥手将包袱夺了过去。

  高欢怔住,黑明也怔住。

  巴东三的轻功竟好得出奇,人影一晃,已然不见,声音却留下来:

  “黑明,老子日后一定杀你!”

  黑明根本没料到,巴东三居然没变成白痴。平素以粗鲁坦率、直肠子著称的巴东三,居然比他黑明还老谋深算。

  黑明抛下贞贞,不顾一切地追了出去:“巴东三,老子活吃了你!”

  黑明冲进外屋,掠过关啸的尸体时,早已被他认为死透了的关啸倏地挺身而起,右掌砍中了黑明的左膝,左手中的一柄短刀也插进了黑明的小腹。

  追出来的高欢愣住了。

  关啸嘶声笑道:“黑……黑明……,你……你是自作……自受……”

  黑明居然被两个他一向最看不起的人干掉了。若他地下有知,这口气想必都咽不下去。

  关啸朝黑明尸体上吐口血沫,如飞般出门而去。他的伤好像也不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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