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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破神枪之惨绿 第三章 孤单二人 第四回 花凋

    在那座亘古以来就给称为神峰,历代皇帝多在此进行封禅大典,祝神祭祖的古老山上,有的是名胜古迹,行宫、神庙,错落分布;碑刻石雕,比比皆是。楼、殿、轩,阁、寺、庵、亭、宫、观,牌,棋布于这座峥嵘崔嵬的山上,各占要害,互添胜景。

    然而,此际,临王母池的虎山头上,风很大,还没下雪,但却比降雪还冷。

    ──快下雪了吧?

    山上有七具死尸。

    虎山口血渍斑斑。

    他们本来是七个生龙活虎、龙马精神的年轻人。他们都有名有姓,在家族里受人宠护和让人崇敬,在江湖上也有名誉有地位。其中一个最有志气的,他的抱负是入朝主政,做个改变历史的大人物。其中一个志气最小的,也想玩尽他一生所见过的美女。有一个还有点断袖之癖,他的一去不回使三个跟他相好过的男子伤心欲绝。另一个则有咀嚼蟑螂、蚤子和梨一齐吞食的怪癖,直至他死时还没有人发现过他有别的癖好。有一位则因为从强梁手中救过一位寡母和两名孤儿而负伤断了两指,他也因此名声大噪,但他的家族和江湖上的人当然并不知道他后来也在无人之处奸污了那美丽而薄命而又不防范他的寡妇,因为他想保存好名声,所以他把母子女三人全推下山崖去了,然后他继续享用他的荣誉。有一个脆弱得只要听到孔雀叫鸣,就会全身颤哆,潜伏的羊痈症发作,但天知道他做爱时喜欢割开女子的血脉搏,让他进入女子体内得到高潮的同时,也享受到身下女子失血而殁的快感。还有一个是正常人,只不过喜欢在热瓦上小便,在冰封的河上大解,他为了喜欢闻到活烤焦肉的味道,往往把敌人留而不杀,将之封了穴道,把敌人的手手脚脚按在热炭上灼烤,他享受那种焦味和对方的惨痛,据他(只)告诉他的同门师兄弟:“那感觉像刚铸造了一把好枪,同时丢了精。”

    然而,而今,他们都躺在山上,内脏东抛西弃,残缺不全,一地都是,如果无人收尸,很快就会腐朽,化为泥尘,天地共弃,人鬼不识,跟七只蟾蜍、蟑螂或野犬,没有什么分别。他们死去,生前的怪癖也因而泯灭。

    但在这荒凉又古老、辉煌又威严的山上,活人还有两个。

    至少还有两个。

    摇红和铁锈。

    ──姑娘和山枭。

    山枭突然翻身跳下崖去。

    摇红吓了一跳。

    她没想到那禽兽居然会去寻死!

    ──会在这时候去觅死!

    (野兽毕竟是野兽,不可理喻!)

    可是她随即就发现不是:

    山枭仍然活着,一只手攀住山崖,双脚凌虚踢动,勉强且吃力地把笨重而臃肿的身躯摆荡过去,用另一只手竭力伸展,竟去采绝崖前的那一对艳丽的花。

    他身下是万丈深渊,掉坠下去,粉身碎骨,尸骨无存。

    他全身只有几只手指在勉力支撑着他那硕大无朋的躯体。

    山崖边的土块已渐承受不住,土质纷纷坠落。

    “它”在山崖下牛喘着,但仍用尽力气荡去荡来的伸手采花。

    花在崖边。

    人也在绝境边缘。

    摇红忽然想到一件事。

    这件事让她心跳陡然加速,几要飞脱出胸肌来:

    她何不趁此时杀了“它”!

    地上有刀。

    刀身乌亮。

    刀面反照出她杀气初绽的面靥。

    (杀它吧!)

    ──杀了它,就一了百了!

    手在崖边。

    那些手指有的像一块烂布、一支破栓、一条风干的膶肠和一管破笔,总之,就不像是人的手指,但它仍却紧紧抓接着崖边的岩土不放。

    一放就没命。

    ──那是“它”的性命。

    虽然似“野兽”一般的东西,但一样珍惜生命。

    但此际,刀就在摇红手上。

    生命就在她刀下。

    她是只要一刀下去:不管所斩的是手指还是人,它就必死无疑。

    刀光照艳容。

    ──一刀就可以杀了这孽障。

    古老的山上。

    崖前有持刀的女子。

    绝壁前有花,妖艳的红。

    她的刀就要溅血。

    她心里巴不得下一场激烈的雪,狠狠烈烈,炽炽热热的凄艳的雪。

    这时候,铁手和猛禽正在“一盐院”里,全神贯注着“惨红”的最后一章。

    ──虽然,他们也感觉得出来,外面发生了很多事,仿佛正在进行许多调动,以及已完成了不少的调度。

    可是他们也察觉了这以小红付出性命换来的手记,十分重要,而且,对整个案情有着重大的线索。

    他们一定要看完它。

    他们甚至已发觉窗外有人正在监视他们此际的阅读。

    ──那些人,好像不当他们是在阅读,而是在密谋下毒,如临大敌。

    甚至比刚才在紫微树下包围铁手更严阵以待。

    不过,刘猛禽久经战阵──刘家有三兄弟,三个人都是高手,一个是次子,叫仲兽,已成为刑总朱月明麾下好手;一个是老幺,叫季仁,为“有桥集团”米苍穹的手下大将。

    猛禽原名为“孟勤”,正如其弟肿兽原为“仲叟”一样,因为作战勇猛,对敌狠辣,故被江湖中人谐称为“兽”、“禽”,恰好成对,也正好能形容这两兄弟杀敌时之勇猛剽悍。相媲之下,刘季仁这名字就幸运多了,由于他常郁郁寡欢,忧形于色,武林中多也只称他为“杞人(忧天)”而已。

    至少比较文雅些。

    猛禽一向勇悍。

    且一味勇悍。

    对敌之际,他当杀人、剖肺、剜心、斫头,皆为平常事。相同的,如果犯人能制胜于他,他遭的下场,也不以为意。他是那种为了打击敌手、重创对方,会不惜一出手就插瞎敌方一双“招子”的人──甚至也不介意一伸手就因戳瞎对方眼睛而贯穿过敌人脑后的人!

    就算对手是女性也不以为忤。

    可是,连他这样子剽狠的人,看到“飘红手记”中篇“惨红”的末段,也难免有点不忍心,对铁手而言,就更加不忍卒睹了。

    “飘红手记”是这样写下的:

    室外的花,已经快要凋谢了,可是,我几时才可以出去呢……

    “出去”,是代表了自由,代表了能回去过去的幸福生活里。甚至代表可以再见到娘亲、公孙邀红、公孙扬眉……

    “出去”是摇红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

    最大的心愿往往达不成。

    ──茫茫人海中,有几人的最大心愿是可以如愿以偿的?

    对任何人而言,“可以出去”只是个最渺小、基本的心愿,您随时都可以放下书走出去,但对摇红来说,这是个绝望的希望。

    难如登蜀道。

    难若上青天。

    ──如果不是遇上了这种情境,谁又会知道现在能够“自由自在”的“出入”,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幸福?

    莫非人到了真的失去幸福时,才知道幸福的可贵,才知道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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