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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黎明时分,玛丽开始呻吟着挣扎。我走到床边把手放在她身上。“好了,宝贝儿,好了,没事了,萨姆在这儿。”

  她睁开了眼,目光中依然和她被附体时一样充满了恐惧,直到看到我时才放松下来。“萨姆,啊,亲爱的,我做了一个最可怕的梦。”

  “没事了。”我又说了一遍。

  “你为什么戴着手套?”她注意到她身上包扎着的伤口,惊慌地说,“原来不是梦!”

  “不,我最亲爱的,不是梦。不过没事了,我杀了它。”

  “你杀了它?你确定它死了吗?”

  “当然确定。”房间里仍充满了鼻涕虫死尸的恶臭。

  “啊,过来,萨姆。抱紧我。”

  “会碰着你肩膀上的伤口。”

  “抱抱我!”

  我只好从命。她根本不管伤痛,但我还是尽量小心,别碰到她的伤口。半晌,她浑身的颤栗才慢了下来,最后差不多完全停止了,“原谅我,亲爱的,我表现得太柔弱了,女人气十足。”

  “你应该还记得我刚从鼻涕虫那里逃脱时的精神状况。”

  “我当然知道。现在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一定要知道。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你想把我推到火炉边。”

  “你瞧,玛丽,我别无选择,我不得不这样,否则没法把它赶下来!”

  她握着我的肩头,现在轮到她来安慰我了。“我明白,亲爱的,我明白。谢谢你为我做了那么多!我从心底里感激你,再次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

  我俩抱头痛哭,过了一会儿,我擤了擤鼻子,又说道:“起初我喊你,你没有作声,所以我就进了起居室,看见你在那儿。”

  “我记得——啊,亲爱的,我挣扎过,拼命挣扎过!”

  我注视着她。“我知道你尽力了——尽力挣脱。可你怎么还能挣扎?一旦鼻涕虫附体,就完了。不可能和它斗。”

  “嗯,我输了,但我的确尽力挣扎过。”

  这是一个难解之谜。不知怎么回事,玛丽竟然能用她的意志抵抗鼻涕虫。我知道,这几乎是做不到的。的确,她最后还是输了,但我明白我娶了一个比我更坚强的女人,尽管她有着优美的曲线和完美的女性娇柔。

  我有一个直觉,要不是玛丽一定程度上顶了鼻涕虫一阵子,不论时间多么短暂,程度有多么低微,我自己是顶不住它的,肯定会输掉这场斗争。

  “当时我应该开灯,萨姆,”她接着说,“但我在这儿从来没害怕过。”我点头同意,这地方很安全,感觉就像上床睡觉或是投入庇护的臂膀一样踏实,“皮拉塔立刻向我跑来,直到我弯下腰碰到它时,才看到鼻涕虫,可已经太晚了,”她坐起来,用一只胳膊撑着身体,“它在哪儿,萨姆?它好吗?把它抱进来。”

  于是我不得不把皮拉塔的遭遇告诉她。她面无表情地听完,点了点头,再也没提它。

  我忙换了个话题,“既然你醒着,我给你弄点早饭去。”

  “别走!”我停下脚步,“别让我看不到你,”她又说,“什么理由也不许你离开。我一会儿起床给你做饭。”

  “才不会让你去呢!你就待在床上,乖乖地。”

  “过来,摘下手套,让我看看你的手。”

  我没摘,手上的伤不堪想起,因为此时麻醉剂已经失去了效用。

  她点了点头。生气地说。“不出我所料,你手上的烧伤比我更厉害。”

  于是由她来做饭,她居然还吃得下,而我只想喝壶咖啡。我坚持让她也多喝点。大面积烧伤可不是闹着玩的。

  她把盘子推到一边,看着我说道:“亲爱的,出了这种事,我一点也不觉得遗憾。现在,我明白了你当时的感受,我们都受过这种罪了。”

  我点点头。我懂她的意思,现在,我们不仅共享了甜蜜,也经历了同一种痛苦。

  她站起来说,“现在,我们得走了。”

  “对,”我表示同意,“一定得走。我想尽快给你找个医生。”

  “我不是说这个。”

  “我知道。”

  眼下已经没必要再讨论下去了,我俩都明白:音乐已经停止,我们该回去投入工作了。

  来时租的汽车仍停在我的降落平台,租金在不断累积。洗碗碟,关掉除永久电路之外的所有线路,作好出发准备——这一切只花了三分钟。临走时我却找不到鞋子了,幸好玛丽还记得我把它脱在哪儿了。

  我的手有伤,所以玛丽开车。升到空中,她转向我说:“我们直接去总部办公室吧,在那儿可以边治伤边查清事情的原委。你的手疼得厉害吗?”

  “还行。”我同意。

  手很疼,但一小时还是坚持得下去的,我也想尽快了解情况,重新开始工作。我让玛丽打开通话屏,我渴望收到新闻广播,正如以前渴望避开新闻一样。可车上的通信设备和其他设备一样蹩脚,我们连声音都收不到。幸亏遥控线路还能用,否则玛丽还得手动操作费劲地开车。

  有个念头困扰了我好一阵,我把它讲给玛丽听:“鼻涕虫是不会光为了取乐才骑到猫身上的,对吗?”

  “我想不会。”

  “可它为什么这么干?道理上讲不通呀。但这其中必有原因,泰坦星人做什么都有原因,至少从它们的角度来看是这样。”

  “我知道为什么,用这种方法,它们不是抓住我了吗?”

  “对,我知道。可它们是怎样策划的?泰坦星人数量不够,不可能一只猫上放一个,通过猫确实可以抓住人,但可能性很小。以它们的数量是浪费不起的。或许,它们的数量已经多到那个地步了?”我想起了鼻涕虫在猴背上裂殖成两只的速度,想起被渗透到饱和程度的堪萨斯城。我打了个哆嗦。

  “为什么问我,亲爱的?我可没有分析型的大脑。”

  从某种意义上,她说的是事实。倒不是说玛丽的大脑有什么差错,但她考虑问题不是凭逻辑推列,而是凭借直觉,直接解决问题。而我则必须靠逻辑分析,绞尽脑汁才行。

  “别来小姑娘那套假谦虚的把戏,好好琢磨一下这个问题:首先,鼻涕虫是从哪儿来的?它不会走路,只能从另一个寄主身上转到皮托塔身上。什么样的寄主呢?要我说是老约翰——牧羊人约翰。我不信皮拉塔会让其他任何人接近它。”

  “老约翰?”玛丽闭上眼睛,又睁开,“我一点感觉也找不到,我从来没接近过他。”

  “没关系,通过排除法,我看一定是这样。人人都在遵守‘裸背命令’,而老约翰却穿着衣服……他之所以未受惩处是因为他老躲着不见人。妈的,他肯定在‘裸背方案’之前早已被鼻涕虫附身了。但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鼻涕虫要挑他这么一个深山里的隐士作为袭击目标呢?”

  “为的是捉住你。”

  “我?”

  “对,为了再次抓到你。”

  这话有一定道理。或许对它们而言,任何一个逃脱的寄主都是注意的对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救回来的十几个国会议员以及其他任何人,包括玛丽在内,就格外危险了。我得把这个情况记下来,上报,分析。不,玛丽不会有事……因为惟一知道她曾被附体的鼻涕虫已经死了。

  另外,它们也许尤其希望抓到我。那我有什么特别之处呢?我是秘密特工,更重要的是,控制过我的鼻涕虫一定知道,我了解老头子,也知道我有机会接近他。这就足以说明它们为什么要想方设法把我重新抓回去。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老头子一定是它们的头号敌人,鼻涕虫肯定知道我的这个想法,因为它曾经完全控制过我的意识。

  那只鼻涕虫甚至见过老头子,还和他谈过话。等一下,那只鼻涕虫已经死了呀。这下我的推理又不成立了。

  不过马上又重新建立起来。我问道:“玛丽,自从咱们在你的公寓吃过早饭后,你有没有用过那套住所?”

  “没有,怎么了?”

  “无论如何也别再回去了。我想起来了,我和它们在一起时,我曾想在那里设陷阱。”

  “啊,你没这么干,对吗?你已经在那儿设下陷阱了?”

  “不,我没这么做,不过从那以后,它们也许设了陷阱。这和老约翰等着你或我回到小木屋的那种守株待兔的手法如出一辙。”我向她说了麦基尔文关于鼻涕虫的“群体记忆”理论,“当时我还以为他是在瞎编,科学家一贯乐此不疲,但现在我拿不准了。他的这个假设的确可以把所有问题全部解释清楚。”

  “等等。亲爱的。根据麦基尔文博士的理论,每一只鼻涕虫其实就是其他任何鼻涕虫,对吗?换句话说,昨晚抓住我的那东西和你同泰坦星人在一起时骑在你身上的那一只是一码事——呃,亲爱的,我给弄糊涂了。我是说——”

  “大意是这样。分开时,它们是个体;直接会谈时,它们将记忆融合为一体,就像《镜中世界》中的两兄弟那样,德威德尔德姆变成了德威德尔迪,难以区分。那么,果真如此的话,昨晚的这只鼻涕虫就记得从我这里了解到的情况,前提是此前它和骑过我的那只鼻涕虫或与之接触过的其他鼻涕虫有过直接会谈。你可以打赌,它肯定和别的鼻涕虫有过交流,从我对它们习性的了解就能知道。它也许该——我指的是第一只……等等,越说越复杂了。比如说有三只鼻涕虫:乔,莫,嗯,还有赫伯特。赫伯特是昨晚的那只,莫是——”

  “如果它们不是个体,为什么要起名字?”玛丽想问个究竟。

  “只是为了方便我们区分它们,没别的原因。姑且认为麦基尔文是对的,那么,认得出你我的鼻涕虫就有成百上千只,也许数以百万。它们还知道你我各自的公寓、我的小木屋。也就是说,它们盯上我俩了。”

  “可是——”她眉头紧锁,“这种想法太可怕了,萨姆。它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能在小木屋找到我们?你没跟任何人说你要去哪里,就连我也不知道。它们会一直监视小屋等我们去吗?对,我想它们会这么干。”

  “它们一定是这么干的。我们不知道等待对鼻涕虫算不算什么大事,对它们来说,时间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

  “就像金星人一样。”她联想着。

  我点头同意。一个金星人很有可能和他自己的曾曾孙女结婚,他甚至有可能比自己的子孙后代更年轻些,当然,这完全取决于他们怎样夏眠。

  “不管怎样,”我接着说,“我必须将这一情况连同我们对此事的种种推理一起上报,让分析小组的家伙们摆弄去吧。”

  我想说,如果我们的看法是对的,老头子一定得格外小心,因为泰坦星人追逐的目标不是我和玛丽,而是老头子本人。但没等我开口,电话响了起来,这是自从我开始休假以来的第一次。

  接通后,老头子道:“亲自前来向我报到。”

  我回应道:“我们正在路上,约三十分钟后到。”

  “再快一点。你使用K5线路进来,告诉玛丽走L1,行动吧!”

  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会知道玛丽和我在一起,他就挂断了。

  “你都听到了?”我问玛丽。

  “听到了,我也在线上。”

  “听起来好像好戏就要开演了。”

  降落以后,我们才意识到形势变化得多么剧烈。我们还在遵守裸背计划,从未听说什么“日光浴方案”。下车时两名警察拦住我俩,“站在原地别动!”其中一人命令说,“不要做任何突然的动作。”

  要不是凭他们的举止和拔出的枪,你根本看不出他们是警察。他们只挎着枪,穿着鞋子和用料极少的游泳裤。看第二眼才注意到别在腰带上的警徽。还是刚才那个警察说道:“听着,老兄,脱下裤子。”

  我的动作慢了点,没达到他的要求。他厉声说:“快点!今天已经放了两枪了,你也许是第三个。”

  “快脱,萨姆。”玛丽平静地说。

  我照办了。我的短裤和内裤是连体装;脱掉之后,我像个傻瓜一样只穿着鞋,戴着手套站在那里。不过我还是趁脱裤子的工夫,设法把电话和枪藏了起来。

  警察让我转上一圈。他的同伴说道:“他身上没有可疑物,现在检查下一个。”

  我开始重新穿上短裤,这时第一个警察让我停下来。

  “嘿!想自找麻烦吗?别穿了。”

  我同他讲道理:“你已经搜过身了,我可不想因为赤身露体被抓起来。”

  他很惊奇,然后大笑着转向同伴说:“你听到了吗,斯基?他居然担心因为赤身露体给抓起来。”

  第二个人耐着性子说:“听着,土老冒,合作点,明白吗?你知道规矩的。要是我说了算,你穿毛皮大农都没关系。不过你不会因为穿得少不体面被捕,你会闭为穿得太多被抓起来。告诉你,治安委员会的人开枪比我们快得多。”他转身对玛丽说,“现在,请这位女士接受检查。”

  玛丽未做争辩。开始脱短裤。

  第二个警察和善地说:“不必脱了,女士,只需要慢慢转上一周。”

  “谢谢。”玛丽照做了,警察的建议太有道理了;玛丽的内裤看上去就像是喷涂在身上一样,三角背心也非常明显地紧贴在她身上。

  “下面该检查绷带了,”第二个警察说道,“她的衣服里当然藏不住东西。”

  我心想,老兄,你错了,我打赌除了钱包里的那枝枪,她身上这会儿至少还藏着另外两枝,而且我敢肯定其中的一枝比你们的枪出手快得多!不过我嘴上却说:“她被烧成了重伤,难道你看不出来吗?”

  他狐疑地看着我马马虎虎包扎的凌乱的绷带。我包扎伤口的原则是缠得越多越好,因此如果她真的有这个意思,她完全可以在受伤最严重的肩部绷带处藏一只鼻涕虫。

  “嗯……”他沉吟着,“要是她果真是被烧伤的话……”

  “她当然是被烧伤的!”我感到自己的判断力在渐渐丧失;我是个十足的大老爷们儿丈夫,只要涉及妻子,马上就不讲道理了。我清楚这一点,也很喜欢。“该死!看看她的头发!难道就为了蒙骗你,她会烧掉自己的头发?”

  第一个警察阴沉着脸说:“有人会这么干。”

  比较耐心的那位警察说:“卡尔说得对。很抱歉,女士,我们一定得检查绷带。”

  我激动地说:“你们不能这么做!我们正要赶去看医生。你们得——”

  玛丽打断我,“帮我一下,萨姆。我自己解不开。”

  我不再讲话,颤抖着双手愤怒地揭开大堆绷带的一角。那位年长和善的警察吹了声口哨,道:“我很满意。你呢,卡尔?”

  “我也一样,斯基。啊呀,姑娘,这伤看上上像是有人想把你烧烤了似的。怎么回事?”

  “告诉他,萨姆。”

  我讲了事情的经过。岁数大些的警察最后发表了意见:“我得说,你们遭的罪真不算大,请别见怪,我没有恶意,夫人。这么说现在轮到猫了,对吗?我知道狗被骑过,对,还有马。可是猫——真想不到普普通通的猫身上也会有鼻涕虫。”他的脸上阴云密布,“我家有只猫,现在得除掉它。我的孩子是不会喜欢我这么干的。”

  “我很难过,”玛丽安慰道,语气真挚。

  “现在人人都不好过。好吧,二位,你们可以走了。”

  “等等,”第一位警察说,“斯基,要是她背上裹着绷带在街上走动,很可能有人会开枪撂倒她。”

  年长的警察挠着下巴。“他说得对,”他对玛丽说,“可要是去掉绷带你会受不了的。我们得为你们找辆警车来。”

  他们真办到了。有辆警车正要停车,他们招手拦住。

  我支付了租来的那辆破车的租金,然后同玛丽一起乘车来到位于一家宾馆的她的专用入口处。那地方需乘私人电梯才能到达。

  为了避免过多解释,我同她一起进了电梯。她在比车里收到的指令低一层处出了电梯,而我则接着往上走。我很想陪着她进去,但老头子命我通过K5通道进入,而K5通道就在眼前。

  我也很想重新穿上短裤。在警车里以及迅速穿过宾馆侧门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有警察护卫以防玛丽遭到射杀,我对自己穿不穿衣服也没怎么在意。不过,不穿裤子走出电梯面对世人需要很大勇气。

  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走过的短短一段路足以向我表明时下的流行趋势,原来根深蒂固的传统习惯已随着去年冬天严寒的消退一去不复返了,和两位警察一样,绝大多数男人都只穿着布条遮蔽下体,不过我并不是新布鲁克林惟一一个只穿着鞋子赤身裸体的人。我尤其记得,有个男人斜靠着街道柱子,目光冷峻,审视着每个路人。他只穿着拖鞋,臂上别着一枚写有“治安委员会”字样的徽章,胳膊上挎着一把欧文斯防暴枪。

  我在去K5的路上看见三个如此穿着的人,我自己起码还带着短裤。

  一些女人也一丝不挂,有些女人虽没完全赤裸,却也和赤裸全身差不多。她们穿着系带胸罩和半透明的塑料短裤,身上根本不可能隐藏鼻涕虫。

  我觉得,绝大多数女性还是穿上衣服好看,最好是穿宽松外袍。倘若牧师多年来担心的一直是女人穿衣服过少,那么,他们以前真是把力气用错了地方,因为这并没有唤起男人身上的兽性。女人裸体给人的整体观感令人沮丧,这是我的第一印象。不过,我还没抵达目的地,这种感觉就渐渐消退了。丑陋的身体并不比丑陋的出租车显眼到哪儿去,渐渐地,目光自然而然就对此不再注意了。大家似乎早就适应了,街上的人们好像已经完全漠然,也许是光背计划使人们的心理事先有所准备。

  很久以后我才想起一点:走过第一个街区以后,我对自己的赤身裸体已浑然不觉。在我之前,别人早就不注意我的光身子了。美国社会几百年来一直把衣着端庄当作必须信守的成律,这种做法看来真是大错而特错了。

  再深想一步,这种做法就像把随风摆动的窗帘当作在在鬼魂的证据一样。穿不穿衣服其实什么问题都说明不了,不说明你是好人还是坏人、道德或是不道德。一身皮罢了,裸露着又能怎么样?

  我立即获准面见老头子。他抬起眼睛,恼怒地说:“你来晚了。”

  我以问代答:“玛丽呢?”

  “在医务室一边接受治疗,一边作口头汇报。给我看看你的手。”

  “不用了,谢谢,我会看医生的。”我答道,没有脱掉手套的打算,“发生什么事了?”

  “如果你能劳神听听新闻广播,你就知道出什么事了。”他不满地发着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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