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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也许是你记错了。”

  我摇摇头:“纪念戒指连个宝石都没镶。我来这儿以前去过那儿,只是想确定我没搞错。那是一枚典型的班级戒指,模样很蠢,刻字太多,不是我看过的那枚。她穿着貂皮,涂着酒红色的指甲油,怎么可能配这样一枚戒指。”

  我不是惟一这么说的人。我从碎玻璃得到启示以后,就直接跑到金的公寓,用她的电话打给唐娜·坎皮恩。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说,“我知道现在很晚,但我想问你有关你的几行诗。”

  她说:“哪几行?什么诗?”

  “你那首关于金的诗,你给了我一份。”

  “哦,对。给我一分钟就好,行吗?我还昏昏沉沉的。”

  “抱歉这么晚打来,但——”

  “没关系。哪几行?”

  “将酒瓶砸碎/在她脚边,让绿色的玻璃/在她手中闪烁。”

  “‘闪烁’这个字眼不对。”

  “我手上就有这首诗,上头说——”

  “噢,我知道我是那样写。”她说,“但写得不对,我想得改改才行。你有什么问题?”

  “你绿的玻璃是哪来的灵感?”

  “打碎的酒瓶啊。”

  “为什么绿的玻璃会在她手上?指的是什么?”

  “噢——”她说,“噢,我懂你意思了,她的戒指。”

  “她有一枚绿宝石戒指,对不对?”

  “没错。”

  “她带了多久啦?”

  “不知道。”她想一想,“我头一回看到是在写诗前不久。”

  “你确定?”—棒槌学堂·E书小组—

  “至少那是我头一回注意到。事实上,正是戒指给了我写诗的灵感。她眼睛的蓝和戒指的绿构成鲜明的对比,但我动手写诗的时候却忘了那蓝色。”

  她第一次拿诗给我着的时候,就说过类似的话,只是当时我没听懂。

  她不确定那大概是什么时候。这诗她涂涂改改到底写了多久?是金被害前一个月开始的吗?还是两个月?

  “不记得。”她说,“什么事情发生在什么时候。我永远对不上号。我没有记时间的习惯。”

  “不过你记得那戒指镶的是绿宝石。”

  “嗯,对。我印象深刻。”

  “你知道戒指怎么来的?是谁送的?”

  “戒指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她说,“也许——”

  “请讲。”

  “也许她打破了个酒瓶。”

  我对德金说:“金有个朋友写了首诗,提到那只戒指。另外还有桑妮·亨德里克斯的遗言。”

  我取出笔记本,翻开。

  我读道:“‘疯狂世界无路可逃。她紧紧抓住铜环,结果手指变绿。无人愿意为我一掷千金。’”

  他拿走我手上的本子。

  “她指的是达基嫩,我猜。”他说,“下头还有:‘无人愿意与我共结连理。无人愿意救我一命。’达基嫩和桑妮都没怀孕,这有孩子什么事?两人的命的确也都没人能救。”

  他合上本子,越过桌子递还给我。

  “可我搞不懂靠这个你能查出什么名堂。”他说,“我看没什么用处。天知道这是亨德里克斯什么时候写的?也许是酒精和药片开始起了作用以后,谁知道她云游到哪儿了。”

  我们身后,两名便衣警察正把一个白人小孩关入禁闭室,隔张桌子,一名拉长脸的黑人妇女则在回答问话。我拿起那张照片最上头的一张,看着金·达基嫩惨遭屠戮的身体。德金打开电动刮胡刀,刮胡子。

  “我不懂的是,”他说,“你自以为握有重要线索。你认为她有男友,而他给了她那只戒指。好吧。你推测她有男友,他给了她那件貂皮外套。之后你循线追查,看起来你是对的,结果外套没有引出男友,因为他没留下姓名。如果拿着一件在我们手上的外套你都找不到他,那拿着一枚不在我们手上的戒指你又能找到什么?你懂我意思?”

  “我懂你意思。”—棒槌学堂·E书小组—

  “福尔摩斯说,不叫的狗是线索。不过你手头上有的只是一枚行踪不明的戒指,这能证明什么?”

  “它不见了。”

  “对。”

  “哪儿去了?”

  “跟浴缸塞环去了同一个地方,冲进他妈的下水道去了。我怎么知道它跑哪儿了?”

  “它消失了。”

  “那又怎么样?不是它自己跑掉,就是有人拿走。”

  “谁?”

  “我怎么知道是谁?”

  “让我们假设她戴着它去了她被害的那家旅馆。”

  “你又没看见。”

  “咱们先假设这样,行吗?”

  “好吧,姑且这么说。”

  “是谁拿的?有个警察从她手上撸下来的?”

  “不对。”他说,“没有人会那么做。散置的现金自然有人拿,这点我们都知道,但谋杀案受害者手上的戒指?”他摇摇头,“再说,没人跟她单独一起过。这种事没有人会在有旁人的时候做。”

  “清洁女工昵?发现尸体的那个?”

  “天老爷,不可能。我问过那个可怜的女人。她只看了一眼尸体就开始尖叫,如果她肺活量够大的话,她会尖叫到现在。要她拿着拖把柄去碰达基嫩,她都嫌太近了。”

  “是谁拿走戒指的?”

  “假设她戴去那儿的话——”

  “对。”

  “应该是凶手拿的。”

  “为什么?”

  “也许他酷爱珠宝,也许他偏爱绿色。”

  “讲下去。”

  “也许戒指值钱。这家伙杀人不眨眼,不是什么道德高尚的人。他可能觉得偷东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钱包里的几百块他都没动,乔。”

  “也许他没时间翻她的包。”

  “他有时间洗个澡。看在老天的份上,他有足够的时间翻她钱包。事实上,我们不知道他有没有翻。我们只知道他没拿钱。”

  “那又怎么样?”

  “但他拿了戒指。他有时间抓住她血淋淋的手,硬把戒指撸了下来。”

  “也许撸下来不难,也许戒指不合手。”

  “他为什么要拿?”

  “想送他妹妹。”

  “有更好的理由吗?”

  “没有。”他说,“没他妈什么了。我没有更好的理由。你到底想说什么?他担心戒指泄漏他的身份?”

  “为什么不昵?”

  “那他为什么不拿走貂皮?我们他妈的知道那貂皮是她男友买的。也许他没用他的名字,但他怎能确定没说漏嘴,而且店员总能记得点什么吧?他连毛巾都拿走了。看在老天的份上,就怕留下半根xx毛,现在你又说他拿走戒指。这戒指我看是左外野凭空飞来的吧?我过去两个半礼拜里一次也没听说过它,今晚凭什么非听下可?”

  我什么也没说。他拿起烟盒,递给我一枝。我摇摇头。他自己拿了一枝点上,猛抽了一口,喷出一圈烟雾。然后伸手摩挲头,抚平那原已服贴在他头皮上的暗色头发。

  他说:“有可能上头刻了字。对,大家都有这个习惯。在内侧刻字。给心爱的金,弗雷迪赠,类似这样的狗屁。你说呢?”

  “我不知道。”

  “有什么理论吗?”

  我想起“男孩”丹尼讲的话。如果那男友手下猛将如云,而且交际广泛,他为什么没带她四处炫耀?警告我的人和这男友又是什么关系?帮她付钱买貂皮的“会计师”到底是谁?为什么在其他地方我找不到他的蛛丝马迹?

  凶手为什么要取走戒指?

  我手伸进口袋,碰到手枪,感觉到冰凉的金属,我的手指滑到枪底下去找那块引发这一切的绿色玻璃片。我把它拿出口袋仔细瞧。德金问我在看什么。

  “绿玻璃。”我说。

  “跟戒指很像。”

  我点点头,他拿起玻璃片,凑向光线看、又放回我手掌心。

  “我们不知道她有没有戴到旅馆。”他提醒我,“我们只是为了方便讨论才这么说的。”

  “我知道。”

  “也许她把它留在公寓。也许有人从那儿拿走。”

  “谁?”

  “她男友。假定他没杀她,假定凶手是我早就说过的EDP——”

  “你们真用那种词儿?”

  “你要用他们让你用的词,方便沟通。咱们假定是疯子杀了她,她男友担心被牵连,因此跑到公寓把戒指拿走,他有钥匙。或许他送过她其他礼物,他都一并带走了。如果貂皮外套在那儿的话,他也一定会拿走。你说是凶手硬把戒指从她手上撸下,为什么我这说法就比你的差?”

  因为不是疯了干的,我想。因为疯子杀手不会派个穿粗呢格子夹克的人警告我,不会通过“男孩”丹尼传口信给我。因为疯子不会担心笔迹或者指纹或者毛巾。

  除非他是开膛手杰克那号人物,懂得事先周详防范、策划。但事实绝非如此,不可能,戒指一定有某种意义。我把玻璃放回口袋。戒指说明了什么,它非得说明什么不可。

  德金的电话响起。他拿起话筒说:“乔·德金,”还有“嗯,对,对。”他听着,偶尔咕噜着应一声,刻意朝我的方向看一下,在记事条上做个笔记。

  我走到咖啡机旁,为我俩各倒一杯咖啡。我不记得他喝咖啡加不加东西。然后才想起那机器的咖啡有多可怕,便在两杯里都加了奶精和糖。

  我回到桌前时,他还在讲电话。他拿了咖啡,点头致谢,喝一口,又点了一根香烟。我喝了些咖啡,一头又栽进金的档案、希望能发现什么填补空白的线索。

  我想到和唐娜的谈话,“闪烁”这个词有什么不对?难道戒指没在金的手上闪烁?我还记得光线打在那上头的模样。或者我只是在编造记忆,好支持我的理论?我那说法称得上理论吗?我有的不过是枚失踪的戒指,而且没有铁证说它确实存在。一首诗,一份自杀留言,还有我自己关于翡翠城有八百万个故事的说法。是戒指让我下意识又想到《绿野仙踪》里的翡翠城吗?或者我只不过是在认同黄砖路上那群祈愿者,希望自己有头脑、有心脏、有勇气?

  德金说:“唉,烦死人。别走开,我马上过去。”

  他挂上二电话看着我,表情怪异,自满混合着或许可以说怜悯的神色。

  他说:“保厄坦汽车旅馆,你知道皇后大道穿过长岛高速公路的地方?就在交又口过去不远。我不知道附近有什么地标,埃尔姆赫斯特还是里科公园。反正是在那两条路会合的地方。”

  “怎么了?”

  “就是那种成人汽车旅馆,有些房里摆了水床,电视播放X级电影。他们做色情表演,从事色情交易。一次两个钟头。如果生意好的话一个房间一晚就可以翻五六台,而且大部分是付现金,逃税很容易。油水多得不得了,那种汽车旅馆。”

  “你想说什么?’

  “几个小时前,有人开车去租房间,呃,吃他们那行饭的等客人一走,就得清理房间。经理注意到车子已经开走,就过去瞧瞧。门上挂着‘请勿打扰’。他敲敲门,没反应,他再敲,还是一样。他打开门,你猜他发现什么?”

  我等着。

  “电话是个叫伦尼·加菲的警察接的,他第一个念头是:这案子跟星河旅馆那次非常类似。刚才跟我通电话的就是他。得先拿到医学证据,诸如刀刺方向,伤口性质等等,才能下个结论,不过听来真他妈的太像了。凶手甚至冲了个澡,离开时毛巾也一块儿拿走。”

  “是不是——”

  “是不是什么?”

  不会是唐娜。我才跟她谈过话。弗兰、鲁比、玛丽·卢……

  “是不是钱斯的女人?”

  “去他的。”他说,“我怎么知道钱斯的女人有哪些?你以为我成天没事干,只顾盯着皮条客?”

  “到底是谁?”—棒槌学堂·E书小组—

  “不是谁的女人。”他说。他捻熄香烟,打算再点一根新的,但又改了主意,把烟推回盒里。

  “不是女人。”他说。

  “不是——”

  “不是谁?”

  “不是考尔德伦吧?奥克塔维亚·考尔德伦,旅馆的前台。”

  他放声大笑:“耶稣基督,你都想些什么啊。”他说,“你真以为凡事都有合理的答案。不,不是女人,也不是你的小考尔德伦。这是长岛来的人妖流莺。手术才动了一半。据加菲说。意思是xx子都在,矽胶移植,不过身上还是男性生殖器。听清楚了没?她的男性生殖器官。老天、这是什么世界。当然,说不定她今晚算是动了手术。也许是在那儿用大砍刀动的。”

  我无法回应。我全身麻痹,坐在那里。德金站起来,一手搭在我肩上:“楼下有车等我。我要上那儿瞧瞧情况。一道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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