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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男孩”丹尼把他那杯俄国伏特加举起,透过酒杯观察光线。“纯度、亮度、精准度。”他说,每个字都小心翼翼地从嘴里滚出来,“马修,最好的伏特加就像是剃刀,是一把技术精湛的外科医生手里锐利的手术刀。切口整齐。”

  他杯子一歪,咽下一盎司左右的纯度和亮度。我们坐在普根酒吧,他穿了套海军制服,上头的那条红杠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几乎无法辨识。我在喝苏打水加酸橙,来的路上,我去了另一家酒吧,有个一脸雀斑的女招待告诉我,这种饮料叫做“莱姆摇”。我印象里好像从来没用那个名字点过这种饮料。

  “男孩”丹尼说:“复述一下。她名叫金·达基嫩,大高个金发女郎,二十出头,住在默里希尔区,两个礼拜以前在星河旅馆被杀。”

  “还不到两个礼拜。”

  “对。她是钱斯手下的女孩。她有个男友。他是你要问的。她的男友。”

  “没错。”

  “你打算给能通风报信的人钱。多少?”

  我耸耸肩:“几块钱。”

  “一百块?五百块?到底多少?”

  我又耸耸肩:“不知道,丹尼。要看是什么样的消息、哪来的,以及有什么用。我不是什么百万富翁,不过这几个钱也是拿得出来。”

  “你说她是钱斯手下的姑娘之一?”

  “对。”

  “两个多礼拜以前你还在找钱斯呢,马修。然后你把我带到拳击场,要我指认他。”

  “对啊。”

  “那之后几天,你那位大高个金发女郎就上了报。你本来在找她的皮条客,现在她死了,你又要找她的男朋友。”

  “那又怎么啦?”

  他喝完剩下的伏特加:“钱斯知道你在干嘛吗?”

  “知道。”

  “你跟他说过这个?”

  “说过。”

  “有趣。”他把空杯子对准光线,眯起眼睛透视玻璃。肯定是在检验玻璃的纯度、亮度和精确度。

  他说:“你的客户是谁?”

  “不能透露。”

  “真滑稽。挖消息的人从来不肯透露消息。没问题。我可以四处打听,到某些场所放话,你要的是这个吧?”

  “我要的是这个。”

  “你知道这男友的什么事吗?”

  “什么事?”

  “譬如他年纪大不大?聪明机智还是简单直接?已婚还是未婚?他是走路上班还是自己带午餐?”

  “他可能给过她礼物。”

  “这消息可真是有用。”

  “我知道。”—棒槌学堂·E书小组—

  “好吧。”他说,“我们能做的也就只是试试看了。”

  我能做的也的确仅此而已。和丹尼碰面之前,我参加完戒酒聚会回到旅馆,发现有人给我留话。“致电桑妮”,纸条上写着,还附有我早先打过的号码。我从大厅的电话亭打过去,还是没有人接。难道她没有答录机吗?干她们这行的现在不都装有答录机吗?

  我回到房间,但待不住。我不累,小睡已经驱走我的倦意。

  我在会场喝的一杯杯咖啡开始让我蠢蠢欲动,坐立难安。我翻翻记事本,重读唐娜的诗,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在找的或许是个某人早已知道的答案。

  警察办案过程中,这情形司空见惯。获得答案最简单的办法是找出那个知情人。难就难在要找出那人是谁。金会对谁吐露心事?不会是我到访谈过的女孩。也不是她三十七街的邻居。那又会是谁呢?

  桑妮?或许是她。但桑妮一直没接电话。我又试着打了一次,通过旅馆总机接过去。

  没人接听。这样也好。我不是很想马上再跟另一个应召女郎喝一个钟头的姜汁汽水。

  他们到底做了什么——金和她那神秘的朋友?如果他们所有的时间都关在房里,躺在床上海誓山盟,那我很可能没有希望。不过也许他们出过门,也许他带她去某些圈子炫耀过。也许他和某人谈过,而那人又和别人谈过,也许……

  待在旅馆房间是绝对不会找到答案的。去他的,今晚天气其实没那么坏。开会时雨就停了,风势也已减弱。该抬起屁股叫辆出租车,花一点钱了。我的钱还没存进银行,没塞进募捐箱。也没寄到赛奥西特的家。是该散点财出去了。

  说到做到。普根酒吧大概是我造访的第九个地方,而“男孩”丹尼·贝尔大概是找第十五个谈话对象。我去的某些地方,当初在查访钱斯时曾经到过。我试了格林威治村的酒店,默里希尔区和海龟湾的小酒馆,第一大道上的单身酒吧。离开普根酒吧后,我一直在干这事,把一笔笔小钱花在出租车和饮料费上,一再重复同样的对话。

  没有人真能提供消息。你像无头苍蝇一样瞎撞时,心里总是抱着希望。总有可能在你访谈时、某个谈话对象手指一点说:喏,就是他,她的男友。那边角落坐的大个子就是。”

  这其实不太可能发生。如果你走运的话你的话可能传出去。这该死的城里大概有八百万人,不过大家竟然都在互相谈论着彼此,这可真奇怪。如果我做事得法,大概不需要多久会有八百万人听说有个惨死的妓女交过男友,而现在有个叫斯卡德的人正在找他。

  连着两辆出租车都不肯载我到哈勒姆区。法律明文规定他们不得拒绝。任何服装整齐、言行正常的乘客如果要求前往纽约市所属五区的任何一个地点,司机都必须接受。我懒得跟司机引述相关法律条文,想想还是再走一条街去搭地铁比较省事,这个车站没有通往外地的地铁线,月台空无一人。售票员坐在上锁的防弹亭里。我怀疑她坐在里头是否真觉得安全。纽约市的出租车都装有厚实的隔离树脂玻璃保护司机,但我刚才拦下的出租车就算有保护玻璃也不愿开往城北。

  前不久,一名售票员在票亭内心脏病发作。医护人员无法进入上锁的亭子里急救。那可怜的家伙只有坐以待毙。但话说回来,我想售票亭保护的人应该还是比它们害死的人要多。

  当然,它们并没有保护到百老汇地铁站那两名女人。几个小孩因为不满一名售票员报警说他们在十字旋转门上跳来跳去,便拿了个救火器灌满汽油,把汽油喷进售票亭里.然后点上火柴。整个亭子立刻爆炸,里头的两名女人被活活烧死。又多了一种死亡方法。

  这条新闻是一年前上报纸的。当然,没有法律规定我非看不可。

  我买了票,车来了,我上车往城北去。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的凯尔文·斯莫尔酒吧和其他几个地方打探消息。在一家无上装酒吧我碰到罗亚尔·沃尔登,和他谈的话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我在一百二十五街喝了杯咖啡,一路走到圣尼古拉斯大道,然后在喀麦隆俱乐部的吧台喝了杯姜汁汽水。

  玛丽·卢公寓的雕像来自喀麦隆。那是一座他们先人的雕像,身上镶满贝壳。

  吧台那儿我找不着熟到可以交谈的人。我看看腕表,时间不早了。礼拜六晚上纽约市的酒吧都提早一个钟头打炸,不是四点而是三点。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也许是要让酒鬼早点清醒过来好上教堂。

  我对酒保点点头,问他有没有超时营业的酒吧。他只是冷冷看着我,面无表情。我发现自己已把钱塞到他手上,告诉他我在打听有关金男友的消息。我知道他不会给我答案,也知道他没打算让我满意,但至少我的口信传出去了。他听到我的话,我两旁坐的人也是。他们都会把这话告诉大家,这正是我的目的。

  “恐怕帮不上忙。’他说,“不管你找的是准,你来得可真是够‘北边’的。”

  我猜那男孩是尾随我走出酒吧的。我没注意到,这实在是犯了大忌。干我这行的对这种事应该随时保持警觉。我沿着街走,思路跳来跳去——从金的男友一直想到戒酒聚会上自称杀死他性伴侣的演讲人。等我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我要转身,他的手已经扣住我肩膀,把我推进巷子口。

  他紧跟我走进来。他比我矮差不多一寸、但蓬松的非洲爆炸头补偿了两寸。也许更多。此人年约十八或二十或二十二,留两撇八字胡、脸颊上有个灼伤的疤。他身穿飞行外套,拉链式口袋,下身则是条黑色绷紧的牛仔裤,而且他手里还握了把枪,枪口正对着我。

  他说;“操他妈的,你他妈的操他妈的。把钱拿来,操你妈的。拿出来,全拿出来,不拿你就完蛋了,操你妈的。”我在想,为什么我没去银行?为什么我不在旅馆留些钱?我在想,老天爷,我儿子米基矫正牙齿的钱泡汤了,要捐给圣保罗教堂那十分之一的薪水再见了。

  明天的生活费没着落了。

  “操他妈的狗杂种,操他妈的大烂货——”

  他打算要杀我。我把手伸进口袋要掏皮夹,看着他的双眼,还有他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正在热身,他体内已经装上了火药,所以不管给多少都无济于事。他这回真是中了大奖,足足两千多块,可是不管有多少我都完蛋了。

  我们站在一条约莫五尺宽的小巷子里,只是两栋砖房中间的一道窄缝。一盏街灯的光泻进来,照亮我们面前十到十五码的地方。地上有雨淋过的垃圾、纸片、啤酒罐以及碎瓶子。

  归西的好地方。归西的好“方法”——甚至连创新都谈不上。遭抢匪枪杀,街头犯罪,社会版一则不起眼的小新闻。

  我从口袋掏出皮夹。我说:“给你,我的东西全给你,欢迎来拿。”可是我知道多少钱都不够。

  不管我有五块钱还是五千块,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打死我。

  我递过皮夹,手直抖,把它掉在地上。

  “对不起。”我说,“实在对不起,我来捡。”我弯下腰捡,希望他也跟着往前弯身,我想他一定会这样做。我双膝前弓。两脚抓地,想:“好!”我猛地直起身,使出全力一头撞向他的下巴,同时朝他的枪一掌劈去。

  枪走火了,在密闭的空间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我以为我一定被击中了,但毫无感觉。我抓住他,再次使劲撞他,用力摇着他。他踉跄着靠在他身后的墙上,眼神散了,枪也拿不住了。我一脚踢向他手腕,手枪飞了起来。

  他离开墙,眼里充满杀气。我假意伸出左手,冷不防右拳击向他的胃窝。他发出想呕的动静,抱着肚了弓下身。我揪住那婊子养的。一手拽住他的尼龙夹克,一手扯紧他那头乱发,三个箭步推着他往墙里捣,把他的脸狠狠往砖墙上撞。我扯住他头发不放,一连三四次拉着他退后,再把他的脸往墙上撞。等我松手时,他就像断了线的木偶似的啪一声倒下,直挺挺躺在地上。

  我的心扑腾乱跳。仿佛才铆足全力冲上十层楼梯。我喘不过气。只好背靠砖墙调整呼吸。一边等着警察来。

  没有人来。刚刚才发生过一场噪音十足的混战,老天,还传出枪响,但没有人来,也不会有人要来。我俯视那个差点置我于死地的年轻人。他张大嘴巴躺着,几颗牙齿由牙龈处断裂。

  他的鼻子差点撞进脸里,鼻血汩汩流下。

  我检查一下,确定自己并未中枪。有时候,我知道,你很可能中了弹却毫无知觉。惊吓以及肾上腺素的分泌会麻痹痛苦。

  不过他没打中。我查看身后那堵墙,找到砖上子弹击中后反弹留下的凹洞。我算了一下我当时所站的位置,知道他射不中的可能性极小。

  下一步呢?

  我找到我的皮夹,把它放回口袋。我四处搜索、找到了手枪。那是点二二口径的左轮,其中一个药室已发出一颗子弹,另外五个药室则上满子弹。他拿这枪杀过别人吗?他刚才似乎挺紧张,所以我或许是他计划里的第一个牺牲者。不过这也难说,有些人在扣扳机之前总会紧张,就像有些演员上台之前总会忐忑不安。

  我跪下来搜他的身。有一把弹簧刀藏在口袋里,另一把刀则插在袜子里。没有皮夹,没有身份证。但他屁股上却鼓出厚厚一捆钞票。我拉下橡皮筋,迅速点了一下。他有三百多块钱,这狗杂种。他并不是付不出房租或是没钱吸毒才来抢我。

  他妈的我该拿他怎么办,

  报警?能交给他们什么?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者,而且现在真正受伤的是他。要上法庭根本拿不出凭据,连要拘押他都成问题。他们会把他紧急送医,治好他,甚至把他的钱还给他。

  没法证明那钱是偷来的,没法证明那钱法律上不属于他。

  他们不会把抢还给他。他们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逮捕他、因为我无法证明那枪是他的。

  我把那捆钞票塞进口袋,拿出早先我放在里头的手枪。我拿着枪在手中反覆把玩。试着回忆最后一次使枪的滋味。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他躺在那儿,气息把他鼻中流出的血吹出气泡,我蹲坐在他身边。过了一会儿,我把枪插入他断齿冒血的口中。手指放在扳机上。

  有何不可?

  有什么阻止了我,但并不是因为恐惧惩罚——不管来自现世的还是来世的。我不确定原因,只是感觉等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我叹口气。把枪由他口中抽出。枪管上沾了血渍,在小巷的微光下发出铜色的亮光。我用他的上衣擦净手枪,然后放回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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