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繁星般的双眼望着程清蓝,双手却离开方形的驾驶操作液晶面板,枕在脑后,侧头望着程清蓝:“请放心,已经到了我的地盘,他们追不上了。”
程清蓝却紧张地看着他:“你……不用管方向盘么?”
她把全息超音速导航仪叫做“方向盘”……丁一微微一怔,嘴角顿时带了笑,垂眸凝视着她道:“这是自动导航模式,我的公主。”
程清蓝脸一热,顾左右而言他:“刚才在红老大那里,你说你是顾将军的人?他是什么人?”
丁一傲然道:“那是骗人的,为了分散他们的注意力!顾将军是大陆的统治者,所以他们害怕。先别管什么顾将军,我们快到了,我先帮你把骨头接上,再慢慢把我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你。当然,如果你愿意,我也要听你讲200年前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柔和,程清蓝用力点点头。
丁一望着她,没有说话,转过头去,直视前方。车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引擎沉稳的低鸣。程清蓝自苏醒以来就没这么安稳过,只觉得青天白云,苍茫废墟,什么都是安详的。
战车骤然停住,却不似一般的急刹车,平稳得几乎感觉不到冲击。丁一下车,快步绕行,给程清蓝打开车门,甚至还故意欠了欠身子逗她微笑。程清蓝几乎感动得要哭,之前的生死遭遇和现在的温柔绅士对待,简直天差地别。
然而一下车,程清蓝又呆住了。
这里……
红色的太阳依然高悬着,四周依然是城市废墟,比起红老大的地盘,这里更加荒凉——因为看不到一个人。这里有风,刮得呼呼响。这里大约曾经是一个繁华的广场,所以才有约摸2000平米的空地。
程清蓝被眼前的景物震撼得说不出话来。她甚至有拔腿转身逃跑的冲动。
广场上密密麻麻的这些……她觉得,与红老大那里赤裸裸的生存威胁不同,这里的恐怖,是无声的,就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你的喉咙,让你紧张得无法呼吸。
程清蓝背后冷汗直流。丁一,究竟是什么人?
身旁的丁一忽然俯下身子,紧贴她耳边,柔声道:“不要害怕,我的公主!它们这是在向你致敬!”
如果看到一只小狗,你会觉得可爱;如果看到一只巨型犬,你也许会绕路走——胆子大一点,或许敢上前逗一逗。
可是如果一次性看到上百只彪壮的犬,整整齐齐横成行竖成列蹲在你面前,虎视眈眈看着你,只怕你的腿就软了。因为它们只要每人咬你一口,就足以把你撕成碎片。
所以程清蓝望着广场上的猛犬方队,只觉得头皮发麻。所以当丁一低头凑近时,她下意识地闪躲开。
丁一见状皱眉,直起身子,缓缓抬手。
他的手势,便是命令。刹那间,数百只彪犬同时起身,前肢抬起,直起身躯,吐出舌头,“汪汪”叫了两声,随即蹲坐在地上。动作比人类军队还要整齐划一,一气呵成。
“它们在喊:‘是,长官’。”丁一侧头微笑看着程清蓝,满是油污的脸依然棱角分明,“没来得及说完。我指挥下的雇佣兵,就是它们!我们曾经一同为政府服役。”
“可是……你怎么办到的?”见猛犬们这么听话,程清蓝的紧张感减轻,取而代之的是渐渐泛起的兴奋好奇,“动物,也可以成为雇佣兵?”
丁一沉思了一下,指了指自己的脑门,道:“它们这里,有传感器。我可以通过电波控制器向他们发出指令。而且,它们都是从全球精挑细选的猛犬,领悟力很强。”
程清蓝还想再问,丁一却凑近一步:“你的精神还真是好。不过我救了你,就要对你的健康负责。”话音刚落,他有力的双手插入程清蓝腋下和膝盖下方,轻而易举地将她打横抱起。
“啊?”程清蓝并不习惯跟这个算得上陌生的男人有过多的肢体接触。
“肋骨骨折虽然不影响走路,但耽误了这么长时间,就让我为你效劳吧!”丁一垂眸盯着她。程清蓝的脸紧贴他的胸膛,虽然他满身都是汗味,可贴着他胸口紧致的肌肉,她并不觉得难闻。
与她在2010年相处的男人都不同……她想,那些个坐在咖啡厅里的西装白领,文质彬彬,想起来好遥远。想不到200年后的男人,一改老祖宗的斯文,只剩下铁和血。不知这算进化,还是退化?
“汪汪!”一阵整齐的吠叫,吓了程清蓝一跳,她侧头,果然见到犬群中约摸有十几只身形更为强壮的,一直盯着自己。
“别担心。它们叫是因为看到我抱着一个女人。”丁一有些无可奈何地看了那些犬一眼,它们才安静下来。他盯着程清蓝澄亮的双眼:“所以……它们只是在吹口哨。”
程清蓝脸又热了,在他的直视下,不得不移开自己的目光:“那它们……还挺纯情的。”
丁一一怔,嘴角慢慢弯起,忽然爆发出响亮的笑声,整个广场上空都回荡着他的笑声,那些彪犬不明所以,汪汪汪一阵乱吠。
程清蓝感觉到他胸膛的起伏震动,为他所感染,忍不住也笑了。这个叫丁一的男人,似乎很好相处,是个好人。她,安全了吧?
丁一的住处在一座十多层废弃高楼的一层,里面非常宽敞,至少有1000平米面积。程清蓝被抱进去,才发现里面不简单。不仅堆满了武器,还有一些罐头和米粮,另一侧有三张长桌,竟整齐放置着一些她没见过的高端的仪器设备——或许,他是用这个控制动物部队?
虽然屋内东西很多,但是整体不失干净整洁。丁一将程清蓝在屋子最里面的大床放下。床是极白的,不知铺着什么材料,极为柔软舒适。程清蓝一躺上去,就觉得自己几乎要陷进去。
“你先躺一会儿,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再帮你包扎。”看着她满足的模样,丁一不禁觉得好笑,伸手拍拍她的头,起身走了出去。
片刻后,丁一返回,手里拿着个金属方盒,隐隐有香味。以为回来时会看到睡美人,却未料到程清蓝竟然坐了起来,微笑望着他。
他皱眉,快步走上前:“怎么不躺着?”
程清蓝摇摇头,指着身上的血污:“太脏了,你的床这么干净。”
丁一目光停在她脸上:“听话,吃完东西就躺下。你不想断掉的骨头把肺戳穿吧?那样我可救不了你。”
程清蓝也不是磨唧的人,听他这么一说,吓了一大跳,连忙道:“嗯,好。我好了帮你洗床单。”
丁一道:“这床单装有微传感器,能够自动清洁,太阳下晒晒就好。”看到程清蓝的眼睛又亮了,他笑了,将手中金属盒递过去。
程清蓝接过来一看,竟然是一碗极浓稠的白米粥,虽然有些焦了,却散发着令人难以抗拒的香味。大约饿了太长时间,她三下五除二便将粥一扫而光,发出满足的叹息。抬头一看,丁一在一旁,拿着块压缩饼干在啃。见到她吃完,他放下手中饼干,接过盒子放到一旁,拿过来一些绷带胶布和几支药膏。
“这药就是专门治骨折的。”他将东西放在床上,“我去清洁双手,然后帮你包扎。”
程清蓝听话地点点头。看着他高大的背影消失在自动门后,程清蓝虽然又困又累很想睡觉,却强迫自己保持清醒。
至少,要在包扎完以后再睡……
迷迷糊糊的,不知过了多久。
夕阳西下,金黄的阳光从窗户投射进来,在屋内地板上扯出长长的影子。便在这光芒中,一个模糊高大的身影缓缓走近。远远的,他背着光,看不清面目,只见上身换了件白色背心,下身依然是迷彩长裤,更衬得他宽肩窄腰,精壮结实,修长匀称,挺拔无比。
他蓬松的短发上还闪着珠光,大约是洗手洗脸时沾到的。他渐渐走近床边,低头望着程清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