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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弗里健步走在通往兰克里的路上,梅菲斯特一溜小跑走在他身边,小车叮叮当当地拖在它身后,头顶不时有燕子飞过。这时乔弗里意识到,他曾经的家离自己已经非常遥远。虽然只过了大约一个星期,但是随着他们在兰姆托山区越攀越高,他渐渐明白了“地理”这个词真正的含义,而不是威高先生让他读的书本中的含义——兰克里和周边村庄的地理环境十分复杂。
这一天的跋涉十分漫长,却令男孩和山羊都感到心满意足。他们来到一间乡村酒吧门口,牌子上写的名字是“明星酒吧”,招牌上说店内供应美味的啤酒和食物。好吧,那咱们就去看看它究竟有多美味,乔弗里心想。他卸下小车,走进酒吧,山羊紧跟在他身后。
酒吧里坐满了干体力活儿的男人,他们此刻并没有劳作,正赶在晚饭前喝上一两杯。屋里空气很闷,弥漫着农夫胳肢窝的味道,这在乡村地带十分普遍。农场的工作犬在酒吧也很常见,不过,当酒吧的常客看见一个穿着体面却风尘仆仆的小伙子带着一头山羊走进酒吧时,不禁大为惊奇。
瘦骨嶙峋的酒吧老板说:“我们这里只能带狗,先生。”
酒吧里的每一双眼睛都盯着梅菲斯特,乔弗里说:“我的山羊比任何一条狗都更干净、更聪明。它可以数到二十,而且它知道应该到室外大小便。实际上,先生,如果我现在告诉它茅房的位置,它到时候自己就会去的。”
一位农夫不乐意了:“就因为我们干农活儿,你以为就能把我们当傻子吗?我跟你赌一杯啤酒,那头羊没这个本事。”
乔弗里不温不火地说:“您喝了这杯酒一定可以长见识,先生。”酒吧里的人大笑起来。现在人们的眼睛全都盯着乔弗里,他说,“梅菲斯特,这间酒吧里有多少人?”
山羊不屑地向四周的人瞥了一眼——神情活像一位盛气凌人的贵族遗孀——数起数来。蹄子轻轻敲击地面,叩击声成了房间里唯一的声音。
它一共敲了地面八次。
“数对了!”酒吧老板大声说。
“我以前见过这种表演。”一个人说,“从前有个巡回马戏团。你们知道,里面有小丑、走钢丝的人、没有胳膊的人和随行医生。他们管这叫嘉年华。他们有一匹马,据说会数数,其实只是哄人的把戏而已。”
乔弗里笑笑,说:“麻烦你们几位先生到外面去待一会儿,我可以让我的山羊重新表演一次,这样你们就知道这并不是哄人的把戏。”
这勾起了大家的兴致,几个人走到门外,剩下的人则打起赌来。
“先生们,现在我的山羊会再次告诉大家房间里的人数。”乔弗里说。
梅菲斯特姿态优雅地再次在地上敲出了正确的人数。
屋外的人听见屋里的欢呼声,又走回房间里,脸上满是好奇——而每走进一个人,梅菲斯特就用蹄子在地板上敲一下。酒吧老板大笑起来:“就为了这个把戏,我愿意送给你和这头了不起的山羊一顿饭,先生。它喜欢吃什么?”
“这并不是把戏,我向您保证,不过我还是要谢谢您。梅菲斯特几乎什么都吃——它毕竟是头山羊。给它一些剩饭就可以。至于我,给我一些面包就好。”
老板到厨房为梅菲斯特盛了一碗剩饭,乔弗里端着酒杯,拿着面包和黄油,在它身边坐下,与旁人攀谈起来,大家对这头山羊十分感兴趣。过了一阵梅菲斯特走出门,朝茅房的方向走去,再过了一阵又回来,这时人们不禁对它更有兴趣了。
“你竟然真的可以训练它这样做?”其中一个人惊讶地说。
“没错。”乔弗里说,“我从它还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训练它。它其实很听话。好吧,它很听我的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它会照我说的话做,但是它也有自己的想法。我无论如何也不愿失去它。”
就在这时,酒吧的另一端传来一阵吵嚷声,原来是一个人喝多了啤酒,气势汹汹地跟一个刚走进酒吧的人打了起来。他们俩你一拳我一拳,看样子非要斗个你死我活不可。识相的人都赶紧闪到一旁,酒吧老板则大声呼喝,嚷嚷着他的家具都被打坏了,并且威胁他们要是再不住手,他就要用他祖父留下的手杖抽他们一顿——那是克拉奇战役留下的纪念品。
乔弗里身旁的梅菲斯特突然变得警觉起来,而每个没有喝醉的饮酒者心里都清楚,现在不该去招惹这个小伙子。他们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想,酒吧里似乎蕴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
“他们为什么打架?出什么事了?”乔弗里问身边的人。
“他们是因为一个年轻女士结的仇。”那人翻了个白眼说道,“这事情会闹得很大,一定会有人受伤的,你记住我说的话。”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山羊的注视下,乔弗里不紧不慢地穿过酒吧,躲过飞舞的拳头,在二人中间站定,说:“没必要打架,你们知道的。”
酒吧老板吃惊得合不拢嘴——给两个打得不可开交的酒鬼劝架,这种人会有什么下场他再清楚不过了。可是这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那两个人突然停止打斗,面带困惑地站住不动了。
“在你们打个你死我活之前,为什么不去找那位年轻的女士,问问她的意见呢?”乔弗里心平气和地说。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接着块头比较大的那个人说:“他说的有道理,你知道吗?”
他们俩看看一片狼藉的酒吧,十分诧异,似乎没想到这竟然是他们干的好事。人们不禁大笑起来。
“好了,其实很简单,是不是?”乔弗里说着,回到吧台前。
“哇……”乔弗里竟然没有被打成一摊烂泥,酒吧老板别提多惊讶了,他问,“你不会是个巫师吧?”
“不是。”乔弗里说,“这是我的特殊本领。只要我想,总是可以这样做。”他笑笑,“一般对动物比较管用,有时对人也可以。”唉,他暗暗地想,但是对我父亲就不管用,从来都不行。
“好吧,那你起码可以算半个巫师。”酒吧老板说,“他们俩是这一带最好斗的人,你竟然能给他们劝架。”他瞪了那两个无赖一眼,“至于你们两个。”他说,“先出去醒醒酒再回来。瞧瞧你们留下的烂摊子。”他抓起那两个人,把他们推出了大门。
其他人开始继续喝酒。
酒吧老板转向乔弗里,别有深意地打量着他。
“你想要份工作吗,小伙子?没有工钱,不过包吃包住。”
“我不能留下来工作,不过我愿意住上几天。”乔弗里欣然说道,“您最好帮我准备一些蔬菜——我不吃肉。另外,能不能给梅菲斯特也安排个住处?它不怎么臭。”
“估计它比这里的客人臭不到哪里去。”老板笑着说,“这样吧,你和你的山羊可以住在马厩里,我每天会供你晚饭和早饭,之后我们再看着办。”他伸出一只脏兮兮的手,“那就这么说定了?”
“哦,好的,谢谢您。我叫乔弗里。”
酒吧老板犹豫了一下:“我叫达令。达令·鸽子。”他伤心地看了乔弗里一眼,说,“你想笑话我,是吧?所有人都嘲笑我。你要是想笑就笑吧。”
“为什么?”乔弗里说,“达令是个美好的字眼,鸽子也是。这有什么可烦恼的?”
这天晚上,鸽子先生对他的妻子说:“我新雇了一名酒吧服务生。这个人很奇怪。不过他看上去,怎么说呢,十分和善。跟他沟通起来很容易。”
“我们付得起他的工资吗,达令?”妻子问。
“哦。”达令·鸽子说,“他只想填饱肚子——连肉都不吃——还需要一个能过夜的地方。他有一头山羊。那头羊特别聪明,真的,会杂耍什么的。说不定可以招揽更多的顾客。”
“好吧,亲爱的,只要你觉得这个主意可行就好。这个人穿着打扮怎么样?”鸽子太太问。
“很不错。”鸽子先生说,“而且谈吐也很有教养。我怀疑他是不是惹了麻烦,想出来躲一躲。依我看,最好不要打听得太多。不过,我告诉你,有了他和他的羊,谁也不敢再到酒吧来惹事了。”
乔弗里就这样在明星酒吧住了两天,鸽子先生很喜欢让他待在酒吧里。等到他说要离开的时候,鸽子太太很是伤心:“这个小乔弗里,真是个奇怪的小伙子。他给我一种感觉,就是一切都很好。有他在,气氛总是很宜人。他要走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亲爱的。”鸽子先生说,“我问过他能不能留下来,真的,可他说他必须到兰克里去。”
“那里有很多女巫。”妻子说着,做了个鬼脸。
“唉。”鸽子先生说,“他一心想去那里。”他顿了顿,又说,“他说是风儿想把他带到那里去。”
蒂凡尼迎着刺骨的顶头风,艰难地飞回父母的农场,兰克里一带的风实在太大。不过,至少没有下雨,她心想。昨天的雨真是太糟糕了。像是其他的云见到一朵云下雨,全都凑热闹地加入了这场狂欢似的,别提多疯狂了。
起初她对于自己拥有两座农场感到十分自豪,每隔几天就要在兰克里和白垩地之间飞个往返,然而飞行扫帚这种交通工具既不快又不暖和【36】。好在她回到家里就能吃到母亲做的饭,可即使是在家她也没有时间休息,因为住在兰克里的半个星期里,白垩地的居民早已攒下了一大堆的问题,她必须一一解决。面对这种状况,人们的态度还不算太差——她毕竟是一名女巫,再说兰克里的居民比白垩地多得多——但是压力还是越来越大。一些流言渐渐传开。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其中一些流言是从其他女巫那里传出来的——人们去找威得韦克斯奶奶,却发现小屋里空无一人,于是其他女巫门前就渐渐排起了队。
两处农场都面临那些孤寡老头儿的问题,他们的妻子都已去世,而他们大多数都不会做饭。有时候住在附近的老太婆会伸出援手,不时有人看见她们端着一锅炖菜给邻家老头儿送过去。蒂凡尼凭女巫的观察力发现,如果老太婆是个寡妇,而老头有间阔气的房子,手里还有些积蓄的话,这种事情就出现得格外频繁……
永远有做不完的活在等她,这些活计通常跟脚指甲有关。在兰克里有个老头儿——这位老人正派、体面,可他的脚指甲尖利得像是要人命的匕首,蒂凡尼只好拜托铁匠杰森·奥格为她打造一把园艺修枝剪,才能将趾甲剪断。
蒂凡尼剪趾甲时总是紧闭双眼,直到听见碎趾甲撞在天花板上的声音才敢睁眼。那位老人称她是自己最可爱的女士,甚至还想付钱给她。她还知道,剪下来的脚指甲对菲戈人来说很有用。
女巫喜欢实用的东西,蒂凡尼一边想,一边试着把思绪从不停抽打着她的寒风上转移开。
女巫从不需要开口索要东西——哦,不,谁也不想亏欠女巫任何东西——女巫也不接受钱财。实际上,她只接受能够派上用场的东西:食物、旧衣服、用来做绷带的碎布和闲置不穿的靴子。
靴子。某天她再次被威得韦克斯奶奶的靴子绊倒后,她把靴子放在了房间的一角,它们站在墙角,在她累得无法思考的时候盯着她。
你还不够优秀,不能穿这双靴子,它们仿佛在说,你还要做得更多才行。
当然,要做的事情总是很多。有许多人在行动之前从不思考自己这种行为的后果,然后就得有一名女巫在深夜从床上爬起来,骑上扫帚顶着大雨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往往是“我只是”与它的小伙伴“我也不知道”和“这不能怪我”。
我只是想看看铜锅烧热了没有……
我也不知道烧开的锅有这么危险……
这不能怪我,没人告诉过我会叫的狗也咬人……
还有一个她最喜欢的——“我也不知道它会爆炸”——包装盒上明明写着“易爆”。说这话的是小泰迪·库珀,他在妈妈的生日宴会上把一支易燃的爆竹塞进了一只死鸡的肚子,险些把全桌人都炸死。没错,她给每个人缠上绷带,治疗了伤口——包括那个捣蛋鬼在内。不过她真心希望事后他爸爸能狠狠揍他一顿。
当女巫不在的时候,人们总爱尝试一点儿新鲜事物,有时候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知道植物可以用来治病,并且对此深信不疑。可是植物有个特点,那就是它们往往长得很像,就拿白垩地磨坊主的妻子荷兰女士来说吧,她想用“好日子根”治疗丈夫的皮肤病,却错用了“柔情蜜意”,害得荷兰先生的皮肤变成了紫色。
蒂凡尼治好了磨坊主之后,又到了她该返回兰克里的时候了,于是她跨上扫帚越飞越远,衷心地希望他们都能吸取教训。
令她深感庆幸的是,奥格奶奶住的地方离威得韦克斯奶奶……不,离她自己的小屋不太远。蒂凡尼会很多事,但烹饪并不是其中之一,于是在白垩地她全靠妈妈和爸爸做饭,在兰克里则全靠奥格奶奶。严谨地说,是全靠奥格奶奶的一大群儿媳妇,她们为奥格奶奶干了不少活儿【37】。
不过无论她们在哪里吃饭——在属于蒂凡尼的林中小屋也好,在奥格奶奶家也好——都是奥格奶奶掌勺。虽然拥挤不堪,却非常温馨舒适。那谁总是和蒂凡尼在一起,它比任何一只猫的动作都快,可是你从来看不见它在移动,它永远是一副刚刚抵达的样子。这真让人捉摸不透。另一件让人捉摸不透的事情是古烈波——奥格奶奶养的一只老掉牙的公猫,它一向把挠别人的眼睛当成像打招呼一样稀松平常的事情,可是见了那谁,它却总是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这只白猫显然打定了主意,并且成了蒂凡尼在兰克里的生活中必备的一部分。这会儿蒂凡尼刚想回去打理小屋,那谁就跳上了她的扫帚,而她甚至连看都还没看它。奥格奶奶见状笑了起来,说:“它真是把你训练得服服帖帖啊,孩子。说不定它自己就能把小屋打理好!”
尽管奥格奶奶对蒂凡尼的表现十分满意,但她仍然有些担忧。“说真的。”有一天,在她们匆匆地一起吃过饭后,奥格奶奶说,“你知道你很优秀,蒂凡尼。我也知道你很优秀。威得韦克斯奶奶——不知她现在在哪里,她也知道你很优秀,可你不用硬撑着一个人做完所有事。孩子,让这里的姑娘们——那些学徒——帮帮你,减轻你的压力。”她停下来吃了一大口炖菜,接着说,“你还记得艾斯米去世的前一天在山上治好的那个伐木工人吗?好吧,哈里塔·比尔克最近一直到山上去照看他,而且效果不错。蒂凡尼,你有自己的处事方式,这我明白,但是兰克里不是只有你这一名女巫。有时候你也该休息一下,让事情顺其自然地发展。”
蒂凡尼听完便匆匆骑上扫帚,朝白垩地飞去。拥有两座农场的女巫可没时间休息!不过,直到呼啸而过的冷风冻麻了她的耳朵,她头脑里还在思考奥格奶奶说的话。兰克里还有其他的女巫,这一点千真万确,但是在白垩地,除非丽迪莎决定不再当男爵夫人,否则蒂凡尼就是唯一的女巫。如果她的预感没有出错,如果珍妮的预言成真,那么白垩地仅有一名女巫是远远不够的。
她打了个寒战。她希望能快点逃出冰冷的风,钻进母亲那间温暖的厨房。不过她必须先去见一个人……
蒂凡尼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蒂克小姐,她最终降落在黑麦火腿村外的一片小树林里。
那位云游四方的女巫——女巫发现者蒂克小姐——把她的大篷车停在这里准备喝下午茶。不远处拴着一头小骡子,正在享用草料袋里的美味。它见蒂凡尼走近,嘶鸣起来。
“它叫约瑟夫。”蒂克小姐说,“一头非常适合女巫的骡子。”
此时又下起了雨,蒂克小姐招手让蒂凡尼爬上大篷车的木头阶梯。看见炉子上的水壶正冒着泡,蒂凡尼很高兴。她在门口的长凳上坐下,面对火炉,感激地接过蒂克小姐递来的茶。
大篷车里面跟蒂凡尼预想的一模一样。蒂克小姐把所有物品布置得井井有条。墙上钉着许多架子,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东西,蒂克小姐为它们分别贴上标签,字迹正是老师那种工整的字体。
蒂凡尼凑近看了看,果然,它们全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一旁摆着几个没贴标签的神秘的小罐子,没有人知道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的床边放着一张图表,上面是各式各样的绳结——对于女巫来说,研究逃脱术是个非常实用的爱好。
“请不要碰那些小罐子。”蒂克小姐说,“那些魔药调配得还不完美,功效很不稳定。不过,你知道的,人们应该勇于尝试。”
原来罐子里是这个东西,蒂凡尼抿了一口茶,心想。是她做的试验。
“见到你我很高兴。”蒂克小姐接着说,“我时常听见和你有关的消息。你也知道,几乎我遇见的每个女孩都想变得和你一样。她们见你骑着扫帚飞来飞去,也想变得和你一样,阿奇女士。当女巫突然变成了一种职业选择!”
“哦,对。”蒂凡尼说,“一开始总是这样的,不过等你告诉她们以后具体要做什么的时候,很多人就会认为还是到大城市去做个美发师比较好。”
“没错,对她们我全都直言不讳。”蒂克小姐坚定地说,“我告诉她们要考虑清楚,这可不是施点魔法、挥挥魔杖就能完成的轻松工作。要做的尽是些脏活、累活。”
蒂凡尼叹了口气:“做女巫是一项需要男子汉气概的工作,正因如此才需要女人来做。”
蒂克小姐笑了,她继续说:“我记得曾经有一个很不自信的小女孩,我告诉过她,我教给她的知识,她绝不会急着忘记。”
蒂凡尼笑笑:“我还记得。可是最近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急得要命。蒂克小姐。”她停下来,声音变得更轻,“我感觉,一些年长的女巫开始觉得我不能胜任……”她咽了一下口水,“她们大部分来自兰克里。这就意味着我应该经常到那里去。”她咬住了嘴唇——她不想向人求助。难道她真的要承认自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吗?她会让威得韦克斯奶奶失望的,毕竟是奶奶任命了自己。在她印象中,奶奶从来没有向他人求助过。“在这里,在白垩地。”她说,“我想我可能应该……呃……培训一名学徒,这样可能会有所帮助。”
没有天崩地裂,对面的女巫听到这个要求也没有倒吸一口凉气。
蒂克小姐只是表情严肃地交叉起双臂:“我猜是莱蒂斯·伊尔维吉把这些谣言装进了大家的脑子。她希望一切都一成不变,这样就可以由她继位,我猜是这样。她是个资历很深的女巫,觉得自己无所不知,可那都是些装模作样的花架子。那个傻女人写了一本《我的朋友是仙女》,她连当女巫都不配,还想接替威得韦克斯奶奶的地位。哈,莱蒂斯·伊尔维吉肯定没法照看两座农场,她连一座农场都顾不过来。”她轻蔑地哼了一声,“不要忘记,蒂凡尼,我是一名老师【38】。我们做老师的,该严厉的时候绝不会客气。《十个步骤巫术速成》和《飞天扫帚的浪漫情缘》在我看来可不算什么正经书。哦,我一定为你留心,选一两个姑娘做学徒——这个主意非常好。不过你不必担心伊尔维吉太太会怎么说,完全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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