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仲伦译
我的叔叔,叶戈尔·伊里奇·罗斯塔涅夫上校,退伍后便移居到根据遗产归属到他名下的斯捷潘齐科沃村,从此便在这里定居下来,仿佛他有生以来就是一个足迹从没有离开过自己产业的土地主。有一种简直对一切都满意、事事随和的性格;而退伍上校就是生就这样一副天性。很难想象得出比他更忠厚、更随和的人了。倘若有人忽发奇想,一本正经地请求他把某人驮在背上走两俄里,他会当真背了去;他是这样的善良,有求必应,有时恨不得把最后一件衬衫都脱下来,奉送给第一位愿意要的人。他外貌英武:高大而英俊,两颊红润,牙齿如象牙般洁白,蓄一部长长的深褐色胡须,声音洪亮,笑声坦然而爽朗;说起话来又急又快。那时他约莫四十岁上下,他整个一生,几乎从十六岁起,都是在骠骑兵中度过的。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结了婚,非常爱自己的妻子;但是她死了,在他的心上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感激的回忆。最后,他继承了斯捷潘齐科沃村这份遗产,从而使他的产业增加到六百名农奴,于是他便解甲归田,就如前面已经说过的那样,在农村定居下来,跟他的孩子们住在一起:他们是八岁的伊柳沙(他的出生要了他母亲的命)和大女儿萨申卡,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母亲死后,她在莫斯科的一所寄宿学校里读书。但是过不多久,叔叔家便变成了好似一艘诺亚方舟。这事是这样发生的:
当他接受了自己的遗产,退伍回乡的时候,他的妈妈克拉霍特金娜将军夫人恰好守了寡。大约十六年前吧,当叔叔还是一名骑兵少尉,自己正打算结婚的时候,他妈妈再醮,嫁给了一位将军。他妈妈很久都不肯为他的婚事祝福,她伤心流泪,责怪他自私、忘恩负义和不孝;她一再说,他那点产业,一共才二百五十名农奴,本来就只够勉强维持他一家的生活(也就是说,仅够赡养他妈,以及随侍她左右的全班人马,什么食客呀,哈巴狗呀,狮子狗、中国猫呀,等等),就在这一片的数落、责怪、大呼小叫声中,突然出乎人们意料之外地,她自己嫁了人,而且抢在儿子结婚之前,时年四十有二。然而,即使这样,她还是找到了一个借口来怪罪我那可怜的叔叔,硬说她之所以嫁人无非是为了在老年有一个归宿,因为他的儿子,不孝的利己主义者,竟敢想出不可饶恕的无礼举动:想要成家立业,从而使她无家可归。
我始终弄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这样一位看来深明事理的人,即已故的克拉霍特金将军,跟一个四十二岁的寡妇结亲的。大概他猜想她很有钱吧。也有人认为,他无非是想找个保姆,因为那时候他已经预感到百病缠身,后来果然在老年时沉疴来犯,使他一病不起。有一点是清楚的,将军与他的妻子同居的整个期间,对他的妻子很不尊重,一有机会就十分刻薄地挖苦她。这是一个怪人。他粗通文墨,人并不笨,他对所有的人一概嗤之以鼻,而且肆无忌惮,嘲笑一切人和事,老年时由于多病(这乃是他不大循规蹈矩的生活所致),他变得肝火很旺,动辄发怒,而且残忍。他曾经仕途得意,但是因为某一件“不愉快的事”,不得不弃官告退,差点没吃官司,因而也丢掉了自己的养老金,这使他深感痛恨。他几乎没有任何财产,只拥有一百名破了产的农奴,可是他在自己的余生中始终优哉游哉,什么事也不做,整整十二年,他从没有过问过他靠什么生活,谁在养活他;与此同时,他却要求养尊处优,花起钱来毫无节制,还置备了一辆马车。不久他便两腿瘫痪,只得坐在安乐椅中度过他最后十年余生。这把安乐椅在必要时由两名高大的仆人推着——他们除了各式各样骂人的话以外,从来没有听他说过任何好话。马车、仆役和安乐椅,概由那个不孝之子出钱维持:儿子把自己的田产一再抵押,节衣缩食,债台高筑(按照他当时的财产状况简直无法偿还),倾其所有,全寄给了母亲,尽管如此,他还是洗刷不掉利己主义者和大逆不孝的骂名。但是叔叔生就这样一副性格,最后连他自己也相信他是利己主义者了,为了对自己惩前毖后,不再做一个利己主义者,他便把越来越多的钱寄来。将军夫人十分崇拜自己的丈夫。然而,最使她中意的还是他是一位将军,托他的福,她也成了将军夫人。
在家里,她有自己的起居用房。在她丈夫半死不活的整个期间,她一直在那里大摆阔气,与一群女食客和城里的三姑六婆为伍。在她那个小城市里,她算是个要人了。东家长西家短呀,被人请去当教母、当主婚人呀,微不足道的优惠呀,由于她是将军夫人而受到的普遍尊敬呀——都足以补偿她在家里受到的拘束。城里的长舌妇们纷纷登门说三道四;无论何时何地她都受到格外的礼遇——一句话,她从自己将军夫人的地位得到了她能够得到的一切。凡此种种,将军概不干涉;然而在外人面前他却昧着良心当众奚落自己的妻子,例如,他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他干吗跟“这样一个老乞婆结婚?”对他的话谁也不敢妄置一词。渐渐地,所有的熟人都离开了他,可是与人交往对他却是必需的:他爱聊天,爱争论,喜欢有人永远坐在他面前听他说话。他是一个自由思想者和老派的无神论者,因而喜欢高谈阔论。
但是N城的听众不赏识这些宏论,因而听众越来越少。曾经尝试过在家里组织牌局;但是打牌通常是以将军的大发雷霆告终,吓得将军夫人和她的那帮女食客们又是点蜡烛,又是做祈祷,又是用黄豆和纸牌占卦,又是到监狱里去布施面包,然后战战兢兢地等待着饭后又要凑牌局,又要因为稍有错误便承受喊叫和辱骂,甚至差点没有挨打。碰上将军心里稍不如意,他便肆无忌惮:像女人似的大喊大叫,像马车夫似的破口大骂,有时候还把纸牌撕得粉碎,扔得满地,把牌友统统撵走,甚至弄得自己又气又恨,放声大哭,究其原因,无非是因为该出“九”却出了张“J”。最后,他由于视力衰退,需要一名侍读。于是福马·福米奇·奥皮士金(不瞒你们说,我宣布这个新人物出场,不免带有某种庄重肃穆之感)便应运降临。无可争论,他是我这篇小说的最主要的人物之一。至于他有多大权利引起读者的关注——我无意置喙:这样的问题还是由读者自己来解决更礼貌、更为可行些。
福马·福米奇投到克拉霍特金将军门下,无非是作为一名寄人篱下的食客。他究竟从何而来——真相不明。不过我还是特意去查询了一下,对于这位享有盛名的人物的过去情况略知一二。据说,第一,他从前曾在某处供过职,曾在某处受过难,不用说,是“为了真理”。又据说,他从前曾经在莫斯科搞过一阵子文学。这是不足为奇的;福马·福米奇纵然卑劣和不学无术,这并不足以影响他的文学生涯。但是有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他一事无成,最后不得不投奔将军门下,当了一名侍读和出气筒。他为了在将军门下混口饭吃,什么屈辱没有受过啊。诚然,后来在将军百年之后,当福马完全出乎意料地一变而为一名非凡的要人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地对我们大家说,他同意屈尊当一名小丑,是因为他慷慨仗义,为了友谊而牺牲了自己;将军曾经有恩于他;这是一位伟大的不为人们理解的人,他心中深藏的秘密只告诉过他福马一个人;至于说,最后,他福马由于将军的固请,屈尊扮演过各种各样的野兽和其他活报剧,那也纯粹是为了给病魔所苦的多灾多难的朋友消愁解闷。但是福马·福米奇关于这事所做的种种解释不由得不使人产生很大的怀疑。因为与此同时,就是这位身为小丑的福马·福米奇,却在将军家的女眷那一边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角色。他是如何安排,相得益彰的——这类事情的门外汉是难以想象的。将军夫人对他简直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为什么?不得而知。渐渐地,他对将军家的女眷们取得了惊人的影响,其影响之大简直有点像乐于此道的太太们到疯人院去拜访的形形色色的伊万·雅科夫列维奇和其他类似的哲人和先知们。他朗读劝善惩恶的书,声泪俱下地讲解基督圣徒的善行和美德;叙述自己的身世和功德;他去做礼拜,甚至做早祷;他又能多多少少地预言未来;特别善于详梦和善于训诫他人。后面宅子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将军是猜想得到的,因此就更加无情地折磨自己的这名食客。但是福马的受苦受难,却在将军夫人和合宅人的眼里给他带来更大的敬重。
最后,一切都变了。将军死了。他的死相当离奇。他本来是一位自由思想者和无神论者,临死时却怕死得要命。他又是哭泣,又是忏悔,又是举圣像,又是喊神甫。人们为他做祈祷,涂圣油。这个可怜的人便大喊他不想死,甚至含泪请求福马·福米奇的宽恕。最后这个情况,后来使福马·福米奇身价百倍。然而,就在将军的灵魂同将军的肉体分离之前,居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将军夫人与她前夫所生的女儿,即我的姑妈普拉斯科维雅·伊里尼契娜,是一个常年住在将军府上的老姑娘。她是将军最喜爱虐待的人之一,她在将军两腿十年不能动弹的整个期间一直侍候他,是他身边不可或缺的人,只有她一个人能以自己的百依百顺迎合他的心意。就在这时,她走到他的床前,伤心恸哭,她想过去整理一下这个受苦人头下的枕头;可是这个受苦受难的人却伸手一把揪住她的头发,使劲拽了三下,愤恨得差点吐白沫。大约过了十分钟,他就死了。人们把噩耗通知了上校,虽然将军夫人宣称她不想看见他,宁死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刻让他出现在自己眼前。葬礼十分隆重——不用说,一切费用概由那个她老人家不愿一见的不孝之子负责。
在民生凋蔽的克尼亚焦夫卡村(该村分属几个地主,将军的一百名农奴就在这里),有一座用白色大理石修造的陵墓,墓上镌刻着碑文,颂扬死者的智慧、才能、高尚的情操以及勋章和将军的头衔。福马·福米奇在撰写这篇碑文时出了大力。将军夫人装腔作势了半天,不肯饶恕这个不孝之子。她被一群女食客和哈巴狗们包围着,痛哭流涕,大喊大叫地说,她宁可啃干面包,不用说“得就着自己的眼泪下咽”,宁可拄着讨饭棍到人家的窗前去要饭,也不愿应“不孝之子”的请求搬到他的斯捷潘齐科沃村去,又说她的脚永远不会踏进他的家门!一般说来,“脚”这个字眼用于这样的意思,出于有些太太们之口,常常带有某种特别的腔调。而将军夫人说这个字时,更是精于此道、令人绝倒……总之,说了不可胜数的激昂慷慨之词。必须指出,正当她大哭大闹的时候,她和她底下的人已经在悄悄地收拾行装,准备搬到斯捷潘齐科沃村去了。上校几乎每天奔驰四十俄里,从斯捷潘齐科沃赶进城,累坏了自己的所有马匹,直到将军葬礼之后两星期,他才得到允许去拜见受了委屈的高堂老母。福马·福米奇被用来进行谈判。在这整整两星期中,他一直用不孝之子的“无人性的”行为来申斥他,数落他,把他说得热泪盈眶,几乎陷于绝望。从这时候起便开始了福马·福米奇对我那可怜的叔叔的不可思议的、暴虐无道的影响。福马看清了在他面前的是怎样一个人,他立刻感到,他那小丑的角色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山中无虎,他福马可以称王了。他终于扬眉吐气了。
“如果您的亲生母亲,亦即您所以有今日的高堂老母,”福马说,“要是当真拿起讨饭棍,用她那饿得颤巍巍的、干瘪的双手拄着它沿街乞讨,那时您的心里将是什么滋味呢?第一,她身为将军夫人;第二,她德高望重——这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吗?如果阴错阳差(这是很可能发生的),她突然来到您的窗下,伸出自己的手,而您作为她的亲生儿子,也许此时此刻,正怡然自得地躺在鸭绒褥子上……反正沉溺于骄奢淫逸之中吧,您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又是什么滋味呢!可怕呀可怕!但是最可怕的还是(请允许我坦率相告,上校),最可怕的还是,您现在张着嘴,眨巴着眼睛,像根没有感情的木头似的站在我面前,这简直不成体统,要知道,只要一设想有可能发生类似的情况,您就应当从自己的头上把头发连根拔下来,泪如泉涌……我说什么呀!应当泪流成河,成湖,成海,成洋!……”
一句话,福马由于慷慨激昂便信口雌黄。但这是他那如簧之舌的惯技。不用说,这事的结果是将军夫人偕同她的女食客们、哈巴狗们,连同福马·福米奇和她的主要亲信佩列佩莉岑娜小姐,终于以自己的大驾光临而使斯捷潘齐科沃村蓬荜生辉。她说,她住到儿子这里来不过是姑且一试,以便考验一下他的孝道。可以想象得出在考验上校的孝心的时候他的处境!起初,将军夫人由于新寡,自认责无旁贷,在提到已经仙逝的将军时,就应当每周两次或三次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为什么几乎每一次上校都要遭到非难。有时候,特别是有客来访时,将军夫人便把自己的孙子小伊柳沙和自己的孙女——十五岁的萨申卡叫到身边,让他们坐在自己身旁,她用一种黯然神伤、悲痛欲绝的眼神,久久地、久久地望着他们,就好像望着两个已经毁在这样的父亲手里的孩子们似的,她深深地、痛心地连声叹息,终于潸然泪下,流着无声的、不可理喻的眼泪,起码达一小时之久。可怜啊,上校,他居然不明白这些眼泪的含义!而可怜的他,几乎从来弄不清这些眼泪因何而来,而且由于他的淳朴,几乎每次都在这种眼泪汪汪的时刻鬼使神差地出现在她眼前,于是便有意无意地受到了考验。但是他的孝道并没有因此稍减,最后终于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一句话,将军夫人和福马·福米奇俩都充分地感觉到,克拉霍特金将军如许年来在他们头上雷鸣电闪般掀起的暴风雨已经过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常常,将军夫人坐在沙发上突然无缘无故地昏厥过去。于是乎人们东奔西跑,乱作一团。上校手足无措,像一片白杨树叶那样浑身发抖。
“狠心的儿子啊!”将军夫人清醒过来后叫道,“你撕碎了我的内脏……mes entrailles, mes entrailles!”
“妈,我怎么撕碎了您的内脏呢?”上校怯生生地说。
“撕碎了!撕碎了!你还为自己辩解!他竟敢顶撞。狠心的儿子啊!我要死啦!……”
不用说,上校手足无措了。
但是,也不知是怎么搞的,将军夫人每次都死而复生。半小时后,上校捏着一个人的纽扣,解释道:
“哎呀,老弟,她是一位grande dame,一位将军夫人!一位非常善良的老太太;你知道,她习惯了这一类十分细腻的东西……这不是我这样的蠢材能够配得上的!现在,她在生我的气。这,当然是我的错。可是,老弟,我还不知道我究竟错在哪里,不过,错当然在我。”
常常,那位声音嘶哑、怨天尤人的半老徐娘佩列佩莉岑娜小姐(她眉毛浅得几乎看不出来,戴着假发,生着一对充满情欲的小眼睛,嘴唇薄薄的像一道线,两只手在腌过黄瓜的盐汤里浸洗得干干净净)认为她责无旁贷,理应对上校晓以大义:
“这无非因为您忤逆不孝。这无非因为您自私自利,因此您才会侮辱您母亲;她老人家对此实在看不惯。她老人家是一位将军夫人,而您不过是上校,您哪。”
“我说,老弟,”上校向听他说话的人说道,“佩列佩莉岑娜小姐是一位非常好的小姐,她净护着将军夫人,是一位少见的好小姐!你别以为她是什么寄人篱下的穷人;她本人就是一位中校的千金,老弟。这下你明白了吧!”
不用说,这不过是通开场锣鼓罢了。那位善于变着招儿耍戏法的将军夫人,见了她那位过去的食客却像只耗子似的净打哆嗦。福马·福米奇把她完全迷住了。她对他体贴入微,言听计从,百依百顺。我有一位远房哥哥,也是一位退伍的骠骑兵,人还年轻,但是穷困潦倒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地步,他有一个时期曾住在我叔叔家,他曾经开门见山地向我宣布,他深信,将军夫人和福马·福米奇之间一定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不用说,我当时愤怒地驳斥了他这一莫须有的推测,一是因为太粗鲁,二是也过于天真了。不,这里另有道理,不过这道理我无法一句话说清楚,只能预先向读者说明一下我自己后来才明白过来的福马·福米奇的性格。
请诸位设想一下,有这样一个非常渺小、非常猥琐的小人,他是一个谁也不需要的社会渣滓,完全无用而又丑恶至极,但是此人妄自尊大,外加他又毫无才能足以多少为他发展到病态的自尊心辩护。我要预先说明一下:福马·福米奇是一种妄自尊大到无以复加程度的化身,此外,这种妄自尊大又与众不同。具体地说,这种妄自尊大产生于极端渺小之中,正如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所发生的那样,这乃是一种受过屈辱的人的妄自尊大。他曾被过去的沉重的失意所压倒,他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化脓腐烂,因而从那时起一有机会,一遇到别人得意时,他便从自己身上挤出妒火和毒汁。不用说,这一切再加上最不像话的气量狭小和最疯狂的神经过敏。也许有人会问:这种妄自尊大是从哪来的呢?它在这样极端渺小的情况下,在这样的可怜虫身上又是怎样产生的呢?照例,这种人就自己的社会地位而言,是应该有点自知之明的。这个问题应该怎样来回答呢?谁知道,也许确有例外,而我的这位主人公就属于这一例外。他确实是一种出乎常规的例外,这在下面还要说明。不过,我倒要请问:你们当真相信,那些唯命是从的人,那些甘当你们家的小丑、食客和捧角并引以为荣的人,就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自尊心吗?那么嫉妒、造谣、告密,在你们家背人的角落里,在你们左右,在你们家的饭桌旁的窃窃私语又从何而来呢?……谁知道,也许在某些被命运弄得低三下四的浪迹江湖的人中,在你们的小丑和疯教徒当中,他们的自尊心不仅没有因为遭受屈辱而消失,而且正由于这种屈辱,这种故作癫狂、耍笑逗乐、拍马逢迎和不得已而为之的卑躬屈膝、仰人鼻息而变得更加白热化了。谁知道呢?也许这种畸形发展的自尊心乃是一种虚假的,乃是原先受到伤害的个人尊严的被歪曲了的感情,也许这种个人尊严早在童年时代就第一次被压迫、贫穷、污秽所伤害;也许还在他的父母身上,这个未来的浪人就亲眼看到他的个人尊严已横遭侮辱了。但是我曾经说过,福马·福米奇乃是一个出乎常规的例外。这话也对。他过去曾经混迹文坛,但伤心失意,未为公众所赏识,而文学足以戕害的又岂止福马·福米奇一个人——不用说,我讲的是未为公众承认的文学。我纵然不知道,但是可以推想得出福马·福米奇在搞文学之前也一事无成;也许,在他从事别的生涯时也到处碰壁,一分钱也没有捞到,或者比这更惨。不过这事到底怎样,我不知道;但是我后来曾经打听过,并且确凿知道福马从前在莫斯科的确写过一部蹩脚的长篇小说,非常像三十年代莫斯科每年都要炮制出几十本的那类蹩脚小说一样,诸如五花八门的《收复莫斯科》《暴风雨大王》《儿子的爱(又名俄国人在1104年)》,等等,这些小说在当时曾给勃拉姆佩乌斯男爵说俏皮话的本领提供过可口的食粮。这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文坛上的自尊心这条毒蛇,咬起人来往往很厉害,而且无法医治,特别是对那些略显愚鲁的小人物更是如此。福马·福米奇初登文坛就伤心失意,于是便在那时彻底加入了失意者大军,后来所有那些疯教徒、浪人和朝圣的香客都是从那里出来的。我想,从那时起,他身上便滋长了这种变态的自吹自擂,渴望受人赞扬、注目、崇拜和惊叹。他甚至在当小丑的时候,也网罗了一小撮对他顶礼膜拜的白痴。他孜孜以求的便是在随便什么地方想方设法出风头,预言未来,装腔作势和自吹自擂!人家不夸他,他就自己夸自己。我亲耳听到福马在斯捷潘齐科沃村,在叔叔家讲过的话,那时候他已经在那里成为完全的统治者和预言家了。他有时带着一种神秘莫测的傲慢说道:“我不是一个居住在你们中间的人,这里不是我的安身立命之地!我瞧着把你们大家安顿好了,稍加指点,便拱手告辞:到莫斯科去出版杂志!每月将有三万人来听我讲课。我将一举成名,到那时候,我的敌人就该倒霉了!”但是,一个尚在准备成名的天才却要求立即的奖赏,一般说,预先拿到酬劳总是愉快的,特别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知道,他曾经一本正经地对叔叔说,他福马将要创立一种丰功伟绩,而他降临人世的使命便是创立这种功绩,有一个长翅膀的人,每天晚上出现在他面前,硬要他去完成这种伟绩,以及诸如此类,等等。具体说,就是要写一部意义非常深刻的劝善惩恶的书,这部著作一旦问世,便将出现大地震,整个俄国也将为之震动。一旦俄国上下为之震动,而他福马由于把荣誉视为粪土,就将进修道院,他将在基辅的山洞里日日夜夜为祖国的幸福祈祷。这一切,不用说,把叔叔完全迷住了。
现在且请诸位设想一下,福马毕生受压迫、被压制,甚至可能已经焦头烂额了,但他私下又十分好色和妄自尊大,他是一个失意的文学家,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小丑,尽管他以前渺小可怜和无足轻重,但是骨子里却是个暴君,是个吹牛大王,而且得志便猖狂。就是这样一个福马,在长久的颠沛流离之后,终于来到了一户人家,他依仗着白痴般的女靠山和被他迷住了的、唯命是从的男靠山,突然被大家视若至宝,赞誉备至,弄得他踌躇满志——这样的福马又能摇身一变而成为怎样的人呢?关于我叔叔的性格,当然,我理应详加说明,因为舍此就无法理解福马·福米奇的成功之道。但是我暂且要说的是,福马的所作所为,应验了一句俗话:你让他坐到桌旁,他就把两腿翘到桌上。他的过去终于得到了补偿!卑劣的灵魂,自己刚从压迫下爬出来,就去压迫别人。别人压迫过福马,他也立刻感到有必要自己去欺凌别人;人家对他装腔作势,他自己也开始对别人搔首弄姿。他当过小丑,便立刻感到他有必要养一批自己的小丑。他吹牛常常吹到荒谬的地步,他装腔作势常常装到令人作呕的地步,他锦衣玉食,犹不餍足,他作威作福,猖狂已极。总之,他的所作所为,善良的人们若非亲眼目睹,而只是道听途说,一定会认为这是海外奇谈,不可理解,画个十字,啐口唾沫,掉头而去。
我曾经说到叔叔。不说明这个卓越的性格(这话我再重复一遍),当然就无法理解福马·福米奇在别人府上飞扬跋扈的行为;就无法理解一个小丑怎么会摇身一变而成了一名伟人。这不仅因为叔叔极其善良——简直就是一个十分温文尔雅(尽管他的外表稍显粗鲁)、十分高尚的人,一个久经考验的英勇的人。我大胆地说了“英勇”一词,因为他见义勇为,在这种情形下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他的心就像孩子般纯洁。这确实是一个行年四十的孩子,他情感外露,一点也沉不住气,永远笑呵呵的,他把所有的人都认为是天使,人家有缺点,他就严于责己,代人受过,别人有优点,他就夸大其词,认为好得不得了。这是一个极其高尚、心地极其纯洁的人,这种人甚至羞于猜测别人身上有什么坏东西,硬给别人梳妆打扮,披上各种美德的外衣,一看见别人成功,他就兴高采烈,因此,这种人总是生活在理想世界中,一遇到失败,就首先引咎自责。为别人的利益牺牲自己,乃是他们的使命。也许有人会将他当作优柔寡断、缺乏性格和软弱无能的人。当然,他是软弱的,他的性格也太温和;但绝不是因为他不够刚强,而是因为他怕伤害别人,害怕使人难堪,因为他过分地尊重别人,过分地尊重任何人。不过,他的缺乏性格和优柔寡断仅仅是在事情涉及他个人利益的时候,他对自身的利益从来不屑一顾,因而一辈子遭人讥诮,而这些讥诮甚至往往来自那些他曾为之牺牲自己利益的人。然而,他却从来不相信他会有敌人;不过,话又说回来,他还是有敌人的,只是他没有发觉罢了。他最怕家里大吵大闹,一遇这种情况,便立刻向一切退让,向一切屈服。他的退让是出于某种羞怯的忠厚,某种腼腆的委曲求全。“就这样吧。”他急忙说。尽管旁人指责他姑息和软弱,他也一概置之不理。“就这样吧……只要大家满意和幸福就好!”不用说,他乐于接受一切高尚的影响。此外,狡猾的无耻之徒完全能够将他玩弄于股掌之上,甚至引诱他去做坏事,当然,必须将这种坏事披上高尚的外衣。叔叔过于轻信他人,因此不免常犯错误。当他受过许多痛苦之后,终于幡然醒悟,一旦认识到那个欺骗他的人不仁不义,就首先责怪自己,而且到头来总是独担罪责。如今在他那个安静的家里,突然由一个喜怒无常、老糊涂了的女白痴来号令一切;她与另一个男白痴(她的偶像)形影不离,在此之前她害怕的只有她那位将军,而现在她已经无所畏惧,甚至感到有必要为过去的一切而犒劳一下她自己了。请诸位设想一下,就是这样一个女白痴,叔叔居然认为他理应对她竭尽孝道,其原因无非因为她是他的母亲。作为第一步,他们立刻向叔叔证明,他粗鲁无礼、没有耐心,更主要的,是一个登峰造极的利己主义者。妙不可言的是这个白痴老太太居然相信她自己所宣传的一切。是的,我想,连福马·福米奇也是这样,起码部分是这样。他们硬要叔叔相信,福马是上帝为了拯救他的灵魂,使他清心寡欲而亲自派到他这儿来的。他们硬说他傲慢,恃富而骄,很可能会抱怨福马·福米奇在他家白吃白喝。可怜的叔叔很快就深信自己堕落之深,甘愿顿足捶胸,负荆请罪……
“老弟,是我自己有错,”他与人促膝谈心时常常说,“错都在我,对受过你恩惠的人应当加倍地有礼……就是说……我说什么呀!什么受过你的恩惠!……又胡说了!根本不是你加惠于人;相反,他住在我这里,是他加惠于我,而不是我加惠于他!可我却抱怨他在我家白吃饭!……话又说回来,我根本没有抱怨他,但是看得出来,我有什么话说漏了嘴——我常常说漏嘴……你瞧,人家毕竟吃过苦,立过功;十年来,一直在忍辱负重地伺候患病的朋友:这一切都应当得到补偿!嗯,还有,那么大的学问……又是作家!一位学识非常渊博的人!一位非常高尚的人——总之……”
福马的形象(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一个不幸的人,一个在喜怒无常、狠心的老爷身旁当过小丑的人),使叔叔高尚的心灵感到无限惋惜和愤慨。福马的一切怪癖,一切并不高尚的乖戾行为,叔叔都立刻归之于他过去所受的痛苦、所遭到的屈辱和他的愤世嫉俗……他在自己的温柔和高尚的心中立刻认为,一个饱受痛苦的人跟常人不一样,对他不应该苛求;对他不仅应该原谅,而且应该用温暖治愈他的创伤,恢复他的本来面貌,使他与人类言归于好。他抱定这个宗旨以后,就头脑发热,鬼迷了心窍,完全看不出他的新朋友不过是一个好色的、反复无常的畜生,一个利己主义者,懒汉和二流子。他全心全意地相信福马的学问和天才。我还忘了说,叔叔一听到“学问”或者“文学”二字,就极其天真并且由衷地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攻读过任何学问。
这是他基本的和最天真的怪癖之一。
“在写书哩!”他常常这样说。离福马·福米奇的书斋还隔着两个房间就蹑手蹑脚地走路了。“我不知道他在写什么,”他带着骄傲和神秘的神情补充道,“但是有一点毫无疑问,老弟,这是一杯浑酒……就是说,是一种高尚意义上的浑酒,对于有些人一目了然,可是对于你我,老弟,这简直成了天书……他好像在写关于什么生产力,这是他自己说的。这大概是政治中的什么问题吧。是啊,他将一举成名!那时候,你我托他的福也会分享到光荣。这是他自己对我说的,老弟……”
我千真万确地知道,叔叔奉福马之命,不得不把自己那把漂亮的深褐色胡须剃掉了。此公觉得叔叔留了胡子像个法国人,因此他身上就少了对祖国的爱。渐渐地,福马开始插手田产管理,提出许多英明的建议。这些英明的建议说来可怕。农民们很快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谁是真正的主人,弄得简直一筹莫展。后来我亲自听到福马·福米奇与农民的一席谈话,说实话,这是我偷听来的。福马早先宣布他喜欢和聪明的俄国农夫聊天。于是,有一次他来到打谷场,跟农夫们聊了聊农事。虽然他自己连燕麦和小麦也分不清,他肉麻地谈到农民对主人的神圣义务,又捎带说了一下电以及劳动分工的问题。不用说,他对此根本一窍不通。他又向他的听众们讲述了一下地球是怎样绕太阳旋转的,最后,他被自己滔滔不绝的口才所感动,怡然自得地谈起了各部大臣。对于这,我是理解的。要知道普希金也曾经谈到过一个爸爸,他向自己四岁的儿子暗示说,他,也就是他爸爸,是“这样勇敢,连皇上都喜欢他”……可笑的是这个爸爸居然需要找一个四岁的听众!而农民们从来都是满脸赔笑,洗耳恭听福马·福米奇的自吹自擂。
“怎么,老爷,你大概是拿过皇上家很高的俸禄吧?”农夫中一个头发斑白的,绰号叫矮脚阿尔希普的小老头突然问道,他明显想要讨个好;但是福马·福米奇觉得这个问题太放肆了;而他最讨厌的就是不知分寸的套近乎。
“这跟你什么相干,蠢材?”他鄙夷地瞅了一眼这个可怜的农民,回答道,“你伸出你那狗脸干吗,是让我吐唾沫吗?”
福马·福米奇从来都是用这种腔调跟“聪明的俄国农夫”说话的。
“老爷……”另一个农夫接茬说,“我们都是一些无知无识的人。也许,您是少校,或许是上校吧,要不您就是什么爵爷——我们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您老。”
“蠢材!”福马·福米奇重复道,但是口气缓和了些,“俸禄跟俸禄也不一样,你这笨脑瓜!有的人虽然身为将军,但是分文不取——因为不能无功受禄;他没有对沙皇作出贡献。比如我吧,我在大臣手下当官的时候,拿两万,但是我分文不要,因为我当官是出于荣誉。我有自己的财产。我把自己的俸禄捐给了国家的教育事业和喀山遭到火灾的居民。”
“你瞧瞧!那么喀山城外的房屋都是您盖的啦,老爷?”惊讶的农夫继续说道。
总之,农夫们对福马·福米奇感到很惊讶。
“对,那里也有我的一份功劳。”福马·福米奇好似老大不乐意地答道,仿佛在埋怨自己:他居然赏脸跟这种人谈这样的话。
跟叔叔的谈话则属于另一类。
“过去您是什么人?”例如,福马说;他在酒足饭饱之余,靠在沙发椅上,而仆人则站在他的椅子背后,用新折下来的菩提树枝替他赶苍蝇。“我没有来以前,您究竟像谁?现在我把天国的火种引进了您的心房,它现在正在您的心中燃烧。我有没有把天国的火种引进您的心房呢?您回答:我有没有把火种引进您的心房?”
说实在的,福马·福米奇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提这样的问题。但是,叔叔的沉默和局促不安立刻激怒了他。他过去是一个逆来顺受的人,现在稍不如他的意,他就像火药一样爆炸起来。他觉得叔叔的沉默令人气愤,他现在坚持要他回答。
“您回答呀:您心中有没有火星在燃烧?”
叔叔犹豫再三,犹豫不决,不知道如何回答是好。
“请允许我奉告足下,我在等着。”福马用不满的声调说道。
“Mais répondez donc,叶戈鲁斯卡!”将军夫人耸耸肩膀,帮腔道。
“我问您:这火星有没有在您心中燃烧?”福马从永远放在他面前桌上的糖果盒里(这是将军夫人吩咐)取了一块糖,宽容地重复道。
“真的,我不知道,福马,”叔叔终于回答道,眼神里充满绝望,“也许,多少有一点吧……真的,你还是别问我好,要不我会瞎说的。”
“好吧,那么,依您看,我是如此微不足道,甚至都不值得您回答啰。您想说这话,是不是?好吧,就算这样吧,就算我等于零。”
“不,不,福马,上帝保佑你!我什么时候想说这话的呢?”
“不,您想说的就是这话。”
“我敢发誓,不是的!”
“好吧!就算我胡扯!根据您的指控,就算我在有意寻衅;就算一切侮辱之外又加上了这一条——我将忍受一切……”
“Mais mon fils……”吓坏了的将军夫人叫道。
“福马·福米奇!妈!”叔叔绝望地大声说道,“我敢对天发誓,我没有罪!除非无意中脱口而出!……请你别见怪,福马。要知道,我这笨人——我自己都觉得笨;我自己都感到我这人笨手笨脚……我知道,福马,我什么都知道!请你千万别见怪!”他挥着手继续说道,“我活了四十岁,在此以前,也就是说在认识你以前,我老在想,我总算是个人吧……反正总还过得去。而在这以前我居然没有发现,我像那只公山羊一样是有罪的,我是天字第一号的利己主义者,我作恶多端,奇怪,天地怎能容我!”
“是的,您的确是一个利己主义者!”得到满足的福马·福米奇说道。
“现在我自己也明白我的确是一个利己主义者!不,够啦!我一定改,我要变得更善良!”
“上帝保佑你!”福马·福米奇说。他虔诚地叹了口气,从沙发椅上站起身来,准备去午睡。福马·福米奇在午饭后一向要小睡片刻。
在本章结束的时候,请允许我回过头来谈谈我个人与叔叔的关系,并且说明一下我是怎样与福马·福米奇不期而遇,又怎样出乎意料地被卷进幸福之乡斯捷潘齐科沃村历年所发生的最最重要的变迁之中的。我准备这样来结束我的开场白,然后言归正传。
我在童年的时候父母双亡,举目无亲,叔叔便代替了我的父亲,把我抚养长大——总之,他为我做了甚至亲生父亲也不是永远做得到的事。从他收养我的第一天起,我就真心真意地喜欢他。我那时候约莫十岁,我记得我们很快就亲近起来,彼此情投意合。我们在一起玩陀螺,还偷了与我们俩都沾点亲的一个坏透了的老太婆的睡帽。我立即把这顶睡帽系在风筝的尾巴上,放上了天。许多年以后,我与叔叔再见面时(这次相处时间不长),我正在彼得堡上学,我的学业就快结束了,是他供我上的学。这次我以青年人的全部热情对他不胜依依:他的性格中有某种高尚、忠厚、诚实、欢愉和极其淳朴的东西,使我感到惊讶,也吸引着我们每个人。念完大学后,我有一个时期住在彼得堡,暂时什么事也不做,就像一些乳臭未干的年轻人常常坚信不疑的那样,似乎不要多长时间,我就会做出许许多多非常出色的,甚至伟大的业绩来。我不愿意离开彼得堡。我跟叔叔很少通信,就是写信也只是在我需要用钱的时候,而他从来就没有拒绝过我。当时,叔叔的一名家奴因事到彼得堡来,我听他说,在他们的斯捷潘齐科沃村发生了一些令人惊异的事。这些初步传闻使我很感兴趣,也使我感到吃惊。于是我给叔叔写信开始勤快了些。他给我回信却似乎常常讳莫如深和令人费解,他在每封信中都极力只谈科学,他对我的学业寄予极大的希望,并为我未来的成就感到自豪。后来,经过相当长时间的不通音信之后,我突然接到他的一封令人诧异的信,同他过去的信完全不一样。信中充满了奇怪的暗示和一连串互相矛盾的话,使我乍一看简直莫名其妙。看得出来的仅仅是,写信人正处在异常的惶恐不安中。在这封信中清楚的只有一点:叔叔严肃地、恳切地向我建议,几乎是在央求我,尽快同他过去的一个养女结婚。她是外省的一位十分贫穷的官吏的女儿,她姓叶惹维金娜,曾在莫斯科的一所学校里受过很好的教育(是叔叔供她上的学),现在是他孩子们的家庭教师。他在信中说,她很不幸,而我能够成全她的幸福,如果我应允的话,我甚至是做了一件慷慨仗义的事。他向我的良知呼吁,并且答应给她一笔陪嫁。然而,关于陪嫁一事,他却讲得畏首畏尾,莫测高深,他在信的末尾又央求我对这一切务必严守秘密。这封信使我十分诧异,最后把我的头都弄昏了。这样一个建议,哪怕就其浪漫性而言,哪能不对一个像我这样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发生刺激作用呢?而且我又听说,这位年轻的家庭女教师十分漂亮。但我还是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虽然我马上写信给叔叔,说我将立刻起程前往斯捷潘齐科沃。叔叔在那封信里,还随信给我寄来了路费。尽管如此,我在怀疑,甚至在惊恐不安中,在彼得堡又拖了三个星期。突然间我偶然遇到了一位我叔叔从前的老同事,他从高加索回彼得堡的途中曾顺便到斯捷潘齐科沃去了一趟。这是一位上了年纪、稳重可靠的人,一个铁了心的老光棍。他气愤地向我讲了福马·福米奇的事,并立即告诉了我一件我至今还毫无概念的情况,即福马·福米奇和将军夫人想要,并且已经决定要叔叔同一个非常古怪的老姑娘结婚。此人已经徐娘半老,几乎完全是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她有一段不平常的经历,似乎还有五十万陪嫁;他说,将军夫人已经使这个姑娘相信,他们之间是亲戚,借此把她骗到了她府上;他说,叔叔当然十分苦恼,但是看起来事情的结局准是他非得和五十万陪嫁成亲不可;他说,两位智囊人物,将军夫人和福马·福米奇终于对叔叔的孩子们的那位无人保护的贫穷的家庭女教师掀起了可怕的迫害,千方百计地想把她撵出去,他们大概害怕上校会爱上她,也许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这后一句话使我大吃一惊。但是,尽管我再三询问,叔叔是否当真已经爱上了她,说话人却不能或者是不愿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总之,他讲得很少,好像不愿多讲,明显地避而不谈详细情况。我沉思起来:这消息同叔叔的来信和他的建议奇怪地自相矛盾!……但是已经不能再拖延了,我决定到斯捷潘齐科沃去,希望不仅能够劝导和安慰一下叔叔,甚至希望尽可能地把他救拔出来,就是说把福马赶走,拆散同那位老姑娘的可恶的婚事,最后(因为根据我的最终判断,叔叔的爱情无非是福马·福米奇吹毛求疵的捏造罢了)我将用自己的求婚以及其他等等,使那位不幸的,但当然是可爱的姑娘得到幸福。渐渐地,我由于年轻和无所事事,居然使自己如此慷慨激昂,由怀疑一跃而到另一个极端:我开始迫不及待地希望能够尽快地去完成各种奇迹和功勋。我甚至觉得我自己已表现出非凡的慷慨仗义,高尚地牺牲了我自己,从而使一个无辜的美人儿得到了幸福——总之,我记得,我一路上踌躇满志。这时正值七月;阳光灿烂,四周是一望无际的广阔的田野,庄稼成熟在望……由于我长久蛰居彼得堡,觉得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观赏到了上帝创造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