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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七章 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响,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都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了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决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背窝偷偷的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许多人在旁边眼睁睁的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咛,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作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的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回留着慢慢的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更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的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决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太快,因为他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渐渐松弛,这正是种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台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衙,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你连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一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花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且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运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肋下刺,往胯下刺,往耳边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个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乎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刃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上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来应该向后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已自胯下挑起,自双铛间向上刺出。

  “哧”的,剑刺入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下一片凉,大小便一起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

  每个人都眼睁睁的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

  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却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阿飞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的穿过。

  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的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

  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厕所。

  孙小红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他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阿飞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

  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人的生命,也削夺了人的尊严。

  剑竟是如此无情!

  他的人呢?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

  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拴。

  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

  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孙小红心里一阵欢跃,大步冲了过去,冲到门前。

  她整个人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都撞开。

  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孙小红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了万丈深渊!

  她再也站不起来,人倒在门上,泪如雨下。

  她整个的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

  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眼看着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才最令人不能忍受!

  阿飞怔在那里,突然间,他好像已变成了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了过去。

  他的人被撞得弹了出来,跌倒,再冲击,全力刺出一剑!

  剑折断。

  世上也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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