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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

  一个月后,明菁的小说终于写完了,约三万字。

  篇名很简单,就叫《思念》。

  "不是说写完后要让我当第一个读者?"

  "哎呀,写得不好啦,修一修后再给你看。"

  不过明菁一直没把《思念》拿给我。

  我如果想到这件事时,就会提醒她,她总会找理由拖延。

  有次她在客厅看小说,我走过去,伸出右手:

  "可以让我看吗?"

  "你也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吗?"

  "我不是指这本,我是说你写的《思念》。"

  "村上春树的小说真的很好看哦。"

  "我要看《思念》。"

  "这样好了。我有几本村上春树的小说,你先拿去看。"

  明菁从背包中拿出两本书,连手上那本,一起塞在我手里。

  "你全部看完后,我再拿我的小说给你看……"

  话没说完,明菁马上背起背包,溜掉了。

  我整夜没睡,看完了那三本小说。不知不觉,天就亮了。

  躺在床上,怎么睡也睡不着,脑子里好像有很多文字跑来跑去。

  那些文字是我非常熟悉的中文字,可是却又觉得陌生。

  因为念研究所以来,接触的文字大部分是英文,还有一堆数学符号。

  我离开床,坐在书桌,随便拿几张纸,试着把脑中的文字写下来。

  于是我写了:我,目前单身,有一辆二手机车,三条狗,四个月没缴的房租,坐在像橄榄球形状的书桌前。台灯从左上方直射金黄的强光,我感觉像是正被熬夜审问的变态杀人魔。书桌上有三枝笔,两枝被狗啃过,另一枝则会断水。还有一张信纸,是玫仁杏出版社编辑寄来的,上面写着若我再不交稿,他就会让我死得像从十楼摔下来的布丁。我左手托腮,右手搔着三天没洗澡而发痒的背,正思考着如何说一个故事。

  我是那种无论如何不把故事说完便无法入睡的奇怪的人噢。

  要说这件故事其实是很难以启齿,即使下定决心打开牙齿,舌头仍然会做最后的抵抗噢。等到牙齿和舌头都已经沦陷,口腔中的声带还是会不情愿地缓缓振动着。像是电池快要没电的电动刮胡刀,发出死亡前的悲鸣,并企图与下巴的胡渣同归于尽,但却只能造成下巴的炙热感。

  这还只是开始说故事前的挣扎噢。

  不过当我开始准备说这个故事时,我的意思是指现在,我便不再挣扎了。或许我应该这么讲:不是我不再挣扎,而是我终于了解挣扎也没用,于是放弃挣扎。然而即使我决定放弃挣扎,内心的某部分,很深很深的地方,是像大海一样深的地方噢,仍然会有一些近似怒吼的声音,像一个星期没吃饭的狮子所发出的吼叫声噢。

  好了,我该说故事了。

  可是经过刚刚内心的挣扎,我渴了,是那种即使是感冒的狗喝过的水我也会想喝的那种渴噢。所以我想先喝水,或者说,一瓶啤酒。

  我只考虑了四又三分之一秒,决定要喝啤酒,因为我需要酒精来减少说故事时的疼痛。我打开冰箱,里面有一颗高丽菜,两杯还剩一半的泡沫红茶,几个不知道是否过期的罐头,但就是没有啤酒。

  下楼买吧。可是我身上没钱了。现在是凌晨两点四十六分,自从十三天前有个妇女晚上在巷口的提款机领钱时被杀害后,我就不敢在半夜领钱了。我可不想成为明天报纸的标题,"过气的小说家可悲的死于凶恶的歹徒的残酷的右手里的美工刀下,那把刀还是生锈的"。

  应该说故事,于是想喝酒,但没钱又不敢去领钱。我不禁低下了头,双手蒙住脸,陷入一股深沉的深沉的悲哀之中。

  悲哀的是,我甚至还没开始说故事啊。

  写了大约八百个字,眼皮觉得重,就趴在桌上睡了。

  后来明菁看到这篇东西,说我这叫"三纸无驴"。

  意思是说从前有个秀才,写信托人去买驴,写了三张纸,里面竟然没有"驴"这个字。

  "姑姑,我学村上春树学得像吗?"

  "这哪是村上春树?你这叫耍白烂。"

  明菁虽然这么说,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等你认真地写篇小说,我的《思念》才让你看。"

  升上研二后,我和柏森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系上的研究室。

  有时候还会在研究室的躺椅上过夜。

  因为赶论文,技师考也没去考,反正改作文的老师不会喜欢我的文章。

  我是山羊,没必要写篇只为了拿到好成绩的文章。

  我们开始煮咖啡,以便熬夜念书。习惯喝咖啡提神后,便上了瘾。

  研二那段期间大约是1996年中至1997年中的事。

  这时大学生上网的风气已经很兴盛,我和柏森偶尔会玩BBS。

  为了抒解念书的苦闷,我有时也会在网络上写写文章。

  明菁如果来研究室找我时,就会顺便看看我写的东西。

  系上有四间研究室,每间用木板隔了十个位置,我和柏森在同一间。

  如果心烦或累了,我们就会走到研究室外面的阳台聊天。

  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有和柏森聊天的习惯。

  聊天的地点和理由也许会变,但聊天的本质是不变的。

  我们常提起明菁,柏森总是叫我要积极主动,我始终却步。

  有次在准备"河床演变学"考试时,柏森突然问我一个问题:

  "如果爱情像沿着河流捡石头,而且规定只能弯腰捡一次,你会如何?"

  "那要看是往河的上游还是下游啊,因为上游的石头比较大。"

  我想了一下,回答柏森。

  "问题是,你永远不知道你是往上游走,还是往下游。"

  "这样就很难决定了。"

  "菜虫,你就是这种人。所以你手上不会有半颗石头。"

  "为什么?"

  "因为你总是觉得后面的石头会比较大,自然不会浪费惟一的机会。

  可是当你发觉后面的石头愈来愈小时,你却又不甘心。最后……"

  柏森顿了顿,接着说,

  "最后你根本不肯弯腰去捡石头。"

  "那你呢?"

  "我只要喜欢,就会立刻捡起。万一后面有更大的石头,我会换掉。"

  "可是规定只能捡一次啊。"

  "菜虫,这便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处。"柏森看看我,语重心长地说:

  "你总是被许多规则束缚。可是在爱情的世界里,根本没有规则啊。"

  "啊?"

  "不要被只能捡一次石头的规则束缚,这样反而会失去捡石头的机会。"

  柏森拍拍我肩膀,"菜虫。不要吝惜弯腰,去捡石头吧。"

  当我终于决定弯腰,准备捡起明菁这块石头时。

  属于荃的石头,却突然出现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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