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第一个男孩,是在操场的事。
这个男孩剃很短的头发。其实,全校的男生,都剃一样短的头发,只是跟他的脸配起来看的话,这么短的头发,竟依然能显得很自然。
他的个子不高。以十三岁的男生来说,高矮还不是什么致命的事情,身高还不到宣判的时刻。
夸张一点说,矮个子的男生,在打篮球的时候,另外有一种拼命的样子,是在高个子男生的身上看不到的。
我就叫他篮球男孩吧。
篮球男孩在不打篮球的时候,大都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他的单眼皮眼睛,好像是专门为浑浑噩噩的表情安装上去的。
如果只是浑浑噩噩的话,实在也不会有多吸引人,比较特别的,还是他常常随随便便就流露出来的不耐烦。
“啧!”他会斜一眼,把两手往短裤后的口袋一插,就不耐烦的走开了。
所有他的这些特别的地方,都让同校的我,感到很新鲜。
我没有在球场上拼命的狠劲。我几乎没有一分钟是浑浑噩噩的。我的眼睛是宿命的双眼皮。我很少不耐烦,就算不耐烦,也很少表现出来。
于是我对篮球男孩的存在,觉得很稀奇,观察起来也就特别有趣。
我甚至对他把学校的制服穿得那么紧,都觉得不同凡响——
“你裤子穿这么紧,不累吗?”我问。
“累啊。”他说。
“那干嘛不穿松一点?”我问。
“土呀。”他说。
“你是特别把制服拿去找人改小的吗?”
“不是。”他说,把腿抬给我看:“我穿的是去年的短裤,去年还没这么紧,今年才变这么紧的。”
我对他能进行这么长的对话,觉得很意外。我还以为在我问第一个问题时,他就会像平常那样“啧”一声,就走开了。
“你怎么都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你怎么没有‘啧’一声,就不耐烦的走开呢?”我问。
他听完,“啧”了一声,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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