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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现在就开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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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我写了100多万字的小说、电影和电视剧本,第二年遭了报应,陷入写作危机。

  老实讲,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机,我对自己的写作生活包括所写的东西产生了很大怀疑。我记得很清楚这一动摇发生的时间、地点,那是一天上午ll点多钟,在东三环边儿上西坝河副食商场门口,我经过那里去吃一个饭。那天,是初夏,阳光很好,跟前有氤氲的光雾,我走在这之中一下腿就软了,用小资产阶级女性夸张的腔调形容,我认为我崩溃了。当然我没倒下,躺在当街,还在走,但脑子里轰然而至的都是些飞快的短问句:我这儿干嘛呢?

  我这就算——活出来了?我想要的就是这——眼前的一切?

  忽然对已经得心应手,已经写得很熟练的那路小说失去了兴趣,觉得在得心应手间失去了原初的本意,于很熟练之下错过了要紧的东西。那是一个明白无误的虚点,像袜子上的一个洞,别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标榜的那一路小说其实是在简化生活。

  这是往好说。严厉讲:是歪曲生活。什么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为什么反映在小说中却成了那么一副简单的面孔,譬如说:喜剧式的。这其中当然有文学这一表达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圆满的要求,字数限制使人只能屈从于主要事态的发展,很多真实顾不上。也因趣味导致。北京话说起来有一种趋于热闹的特点,行文时很容易话赶话,那种口腔快感很容易让说者沉醉,以为自己聪明,因而越发卖弄。若仅仅要寻个卖点,换几声喝彩,应个景,那也没什么。但,不瞒各位,我还是有一个文学初衷的,那就是:还原生活。

  ——我说的是找到人物行动时所受的真实驱使,那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隐于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应。因为行动往往是暖昧的。因为思想机器过于复杂,一点点剥离,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会那么反应。这牵涉到动机。

  未必你都能了解,参得透你笔下的人物。未必它不会当喜却悲,遇爱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体自己。动机失察,行为不轨,净剩下预设好的戏剧性,跟着现抓的喜怒哀乐跑,到哪儿算哪儿…光好看了,结果是事后总排解不开一个自问:原来是这样么?

  难受的还不光是这个。就因为没倒出根儿,揪着自己头发飘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沟里带,替你总结出一套活法儿,说你就是这个,还得到普遍认可。我说的还不是骂我那些人,我跟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就是立场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们骂我那些话倒大致不差,偶尔差到姥姥家去,也无关痛痒。我说的是喜欢我的,待见我的,拿我那东西当宝的。在说下面那些话前,我要先声明一下:我这是对事不对人,只是想把一些误会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东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没有借此贬低他人成心恶心谁的用意,请读者明鉴,当事人见谅。我说的是趋时而作,根据我的小说改编和我直接编剧的一些影视剧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员很成功,深为广大人民所喜闻乐见,我也喜欢,像喜欢别的凡能使我发笑的喜剧角色一样。若说这一类形象是我小说所提供,所独创,却不敢当。这是无功受禄,掠了别人之美,那不过是另一些聪明人在借腹怀胎。

  他们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么说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点小小的狡猾,极善趋利避害,最大的本钱是将“善解人意”挂在嘴边,猫着腰做人,什么也不耽误,肚子里的算盘打得别人都能听见,小有激动便以为那是深情了。

  好人呐,这种性质的人在生活中有益无害,进入公共领域大都可做大众宠儿,但出现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误会。就是表错情。就是影视艺术再创造的结果。

  影视不同于小说大概也就在于那体现的是一个集体意志,很多人参加劳动,最终都参与了意见,在角色身上倾注了自己喜爱的品质,最终还你一个陌生人。

  当然,影视于今首要在于牟利,受欢迎便是成功,你要问我原作的想法,我没这意思,写那么多废话就为了给大家树一个好人。正如批评者所言,我写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热情的话都是开涮。这种涮人的恶癖基于一种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是的,自以为了不起,有折腾劲儿少立身之才,沦人社会底层而不自知,肉烂嘴不烂,于话语中维持自大,像话在梦里,依旧卓尔不群,昨晚众生。是爱装大个儿的,是流氓假仗义,也有点不甘寂寞,然而,—还就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谓小人物。

  我小时一直是个坏孩子,习惯领受周围人的指责和白眼,那才觉得我像我。忽一日,掌声响起来,还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进退失踞。那感觉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时常常不自在,这就叫堕落吧?还记得当年看到第一篇批评我的文章(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当时最新一轮我注意到的)。是一闲人写的,登在北京日报周末版上。批评的内容不记得了,也不重要,总而言之是说我不好,一无是处,都无所谓,关键是这文章使我的心情为之一变,可形容为“一颗心落回肚子里”。与身后的恭维、怂恿比,迎面拦住去路的针砭、叫骂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儿,自已是个什么东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说:狼性。变成狼我所不欲,变为狗亦我所不欲,两害相权,取不得已。——这就是敌人的好处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敌人甚过朋辈的那种人。当然我不是指批评我的人是拿枪的敌人,这是修辞,如果这么说不妥,我很乐意称他们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这是实话,我感谢对我进行批评的人们。正是这些刺耳的批评,使我看到了这一切阴差阳错和指鹿为马。我想我对这一切还是不该太消极,成说太拒绝,——或者就坡下驴。被误会是表达者的宿命,却也不必因此就把别人都当无可救药的傻瓜或一概斥为别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达得自有歧义,授人以柄。我想可能还是有一种小说写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个本来面目,如实展示出来。说来有趣,面对批评和戏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资源还完好无损,还保留着它不被人知的那种新鲜、蛮荒和处子味道。这对写作10年仍有创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没有了。这就意味着我还有机会别开生面上一个台阶或叫再入一个洞天。

  也许,这倒是我矫情呢,太拿自己当事儿,不潇洒,坏了我们这种人号称的作派。那又怎么了?就算我看不开吧。

  2

  我这本书仅仅是对往日生活的追念。一个开头。北京复兴路,那沿线狭长一带方圆十数公里被我视为自己的生身故乡(尽管我并不是真生在那儿)。这一带过去叫“新北京”,孤悬于北京旧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后建立的新城,居民来自五湖四海,无一本地人氏,尽操国语,日常饮食,起居习惯,待人处事,思维方式乃至房屋建筑风格都自成一体。与老北平号称文华鼎盛一时之绝的700年传统毫无瓜葛。我叫这一带“大院文化割据地区”。我认为自已是从那儿出身的,一身习气莫不源于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个地方的旧风气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东西就从骨子里往外冒。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谁了,用(红楼梦)里的话“反认他乡是故乡”。写此书也是认祖归宗的意思,是什么鸟变的就是什么鸟。

  好像是陈村在一篇短文里说,他最好的小说在他脑子里,只是不晓得,还是不想,还是没时间把它写出来。史铁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说过,每个人脑子里都曾经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脑子里想到过的东西都写出来,那就有很多亿,篇篇出色的文学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

  看的当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样考虑。这本小说一直在我脑子里酝酿。或者干脆说一直用大脑细胞在写。具体写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刚动了心想在文学这路上闯一闯。当我构思第一个短篇小说时就同时构思这本小说了。这期间,发表了很多小说,但这本书一直在脑子里丰富、发展、完善,总也不想拿出来。有时似乎觉得眼下的一切写作都是为了这本书练笔、摸索技巧、积聚、寻找最佳结构和出发点。有时有些绝妙之念舍不得使在别处,就替这书存了起来。有时黔驴技穷一狠心用了这书的片段去支撑另一个已发表的小说,用过之后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旧时代妇女失去贞操。

  这是关于我自己的,彻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过、经过、想过、听说过,尽可能穷尽我之感受的,一本书。

  游泳游得快,来到这世上,不能白活,来无影去无踪,像个子孓随生随灭。用某人文诌诌的话说: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话就是:我为什么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长的一本书。有那个精神准备,若写,一个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写作习惯写作风格都破一下。不再理会篇幅、故事、情节、叙谈节奏,彻底自由,随心所欲,沿儿可沿儿地真实一把。哪怕时时中断,哪怕处处矛盾,乃至自相残杀,都不管了。只设一个主人公,那就是我自己,其他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给他们任何超出生活真实的机会。不使这整部小说越看越像个故事。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3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

  男主人公叫方枪枪,是我原先一些小说中叫方言的那个人的小名,后面等到上中学,我会让他改回来。他周围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说中的人物,一个院的,一个学校的,都还校女生,有老人儿,大部分是新人。我准备让她们中的某几位连贯下去,在后面成年后仍在方枪枪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保持情节的连续性,并非实情。我们那个院还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难以逾越的纯洁,本院的男女小孩之问很少乱来,都挺淡的,给予敬重。不像海军,他们院同院结婚的很多,由纯洁的友谊最后走到一起去了。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不想让人家以为我从小就惦记着谁,没敢说,最后写进小说过瘾去了。

  不好。

  男孩尽管一些事迹昭著,一提,29号的旧人都知道谁干的,也不尽然。还是合并了一些同类项,使之性格迥异,各秉资质。其实当时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类似的长处,都有相同的惊人之举,有的地方将张三的壮举按给李四,也是归范儿,令知情者胎笑大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给了方枪枪一些,显得他多关键似的,这是我利用职权营私了,不好意思。

  有一些过场人物,流言蜚语之中用了真人名,还罗列不少真外号,并非有意唐突,实为增添亲历感,越是假活儿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别跟我一般计较。这里我要特别向真张明请个安。

  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说里我用了这名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用了,因为有互文关系,割舍不下。郑重声明:此张明不是那29号真张明。这张明有作风问题,那张明绝对好人。

  为了把假做真,我在这小说中把背景尽可能坐实,路名门牌楼号校名什么的都使真的。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这些事都是从方枪枪这个糊涂小孩眼中反映,不可能在时间上太精确,有些事反映到他这儿来和资料上的历史发生时刻有出入,差个一两年也是有的,那就活该了,我也不是给别人编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围。

  一些当时的称谓,也不一定精确,因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称,会有很多口误,这个我就从孩子了。还有个别谁也说不清的叫法,像里面提到的“三军冲派”,我也是刚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军,新三军,再加上个冲派。当时小孩也就一块儿叫了。

  这个也就不改了。

  对那时的一些独特简语,开头一般随行有几句说明,后来觉得也罗嗦,多事儿,也影响叙事,就不再解释了。相信中国人都还看得懂,谁不认识几个40岁以上的人,问问也就了然了,都不难。

  文字中还有一些口语,有音无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声词或同音字来拼。像表示乱动,一般和“蹬”联用的“哧呜氨;形容难看和糟心的”哧诶“;还有”拨依“,这个字在口语中也往往拆音节避脏,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汉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在这点上我守老派,我以为汉字文章,加进一两节字母,如馒头旁摆了根香肠,外道,隔路,还有点劲儿劲儿的。

  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的。譬如矫情,用做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譬如:较劲。

  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音,用做动词时常觉辞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

  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4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生涩是有的。

  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喷人,决无。调佩,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政治,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低,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

  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

  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199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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