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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懵懂之梦

  是因为阿秋,丁一才有了这个梦吗?还是因为那天的事,触动了我由来已久的某种牵念?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日后那丁常以“梦是你的事呀”来敷衍塞责,意思是:这梦与他、与阿秋、与那天的事全不相干。好吧好吧,反正是证据难寻。但这个梦我却记得清楚,总之是某年某月某夜于那丁酣睡之时,忽一位无名女子翩然而至,与我共舞——

  四周寂暗,若虚若无,唯一袭素白的衣裙飘飘展展。

  “你是谁呀?”

  夜色深沉,但在那素白衣裙的映照下,我却看她似曾相识。

  “以前,咱们见过?”

  她惟含笑不语,舞步依然,分毫不乱。

  我转而悄问丁一:喂,她到底谁呀?

  那丁年幼,正睡得一无所觉。

  我便与那女子舞而又舞,并有丝竹为伴。直至远处亮起曙光,近处展开了田野、村庄,阡陌纵横……那舞似具魔力,我虽对这女子心存疑惧,脚下却不由得随她进退,欲罢不能……就像我在史铁生时读到的一句诗:除非得到炼火的匡救,因为像一个舞蹈家/你必然要随着节拍向那儿跳去。(艾略特《四个四重奏》)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她的笑靥似含忧愁,或藏哀怨。很久很久她没有一句话,从始至终就这么跳着,轻得像风,像夜的宁静……但随着曙光的扩大,她优雅的面容开始模糊,窈窕的身形仿佛融化,素白的衣裙渐与白昼汇为一处……

  “喂,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啦!”

  我惊叫着想要抓牢她,贴近她,抱紧她,然而双手一空,那女子已隐身不见。

  我四处寻找,张望,在街道上在城市里,在千山万壑般的楼群中喊:“喂喂!你在哪儿?你在哪儿呀——!”

  丁一猛醒,懵然呆坐。

  喂,那女子你可认识?

  年幼的丁一呆头呆脑地似乎想了一会。

  那女子,你可曾见过?丁一睡眼惺忪地“嗯”了一声,随即却又摇头。

  我怎么看她倒好眼熟?我顾自回想。

  我顾自回想时那丁已在母亲的催促下穿衣,排泄,洗漱,而后又吃又喝去了。

  这是我来丁一的头一场梦。这梦早于阿秋或是晚于阿秋全无紧要,但从此以后,这不明由来的女子便频来入梦,骚扰丁一。

  天生情种

  其实,芸芸人形之器,我所以选中丁一,重要的一条是看他天生情种。

  丁一情种,这已在《白雪公主》的演出中得过证明,现又经其懵懂之梦再次确认。但是但是,何故一定要择情种而居呢?听我说,此地有句俗话,“是真才子自风流”,因故可料,情种断不会是傻瓜。但傻瓜又有何妨?傻瓜岂不更是逍遥乐在?唉,“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呀,傻瓜不由得让我想起误入猿身鱼体以及托魂犬马的往事。那类无思无欲的生命真正是过客,实在是瞎活,没点盼头,就像永远编织着一条没头没尾没有色彩的绳子。丁一一带嘛,固然也是永远地编织着一条道路,但这道路却非其他肉身、动器可比;比如猿鱼犬马那类畜生,半辈子摇头晃脑,半辈子走来走去,终不过首尾相接的一具圈套!人的道路就不一样。人的道路千变万化多姿多彩,蕴含无限可能,孕育无穷盼念,就算痛苦也比着畜类多吧,但有惊讶、赞叹、欣赏和感动作为酬报,我看值得。所以我看中丁一,看好这情种;人的路途何故多姿多彩?你想吧,说到底是一个“情”字。

  还有一点:我喜欢此丁的诚实。断非傻瓜的,不等于就狡诈。你看这丁,鲁莽,憨直,甚至有些愚蛮,这样的人多半诚实。诚实,倒不是说我们就没有隐私,就没有必要的伎俩,就可一切公开,不不不,而是说我与丁一互不欺瞒。你说是吗,哥们儿?/当然当然。/我看你不光老实,而且明白。/你以为傻瓜都老实?是呀是呀,越是傻瓜才越要卖机灵。傻瓜之傻,殊因其总是蒙骗着自己。

  新陈代谢

  我与丁一在一起,这话暗示了:我们的分歧,或者说冲突,在所难免。能不能互相妥协一下呢?当然能,有时候能,有时候妥协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看有困难。为什么?因为作为永远的行魂,我一向以某种祈盼为鼓舞,而落生为性命的丁一,压根儿是欲望的点燃。

  就说抽烟吧,这事我向来反对,可他不听,抽起烟来哼着小曲儿飘飘然你瞧吧那叫惬意!我说哥们儿,肺!肺反正是你的,心脏也是你的,从头到脚可全是你的你掂量着得了。你猜他怎么说?他说那你可还操的什么心呢?我心想得得得,丁一哎丁一,那你就抽!抽死你吧于我何损?就像此地的一首咏叹调所唱:“你前晌死了,后晌我兰花花走!”你丁一死了我还是我,我有的是地方去,永远的行魂何苦跟你这短暂的生命一般见识!所以我敢说抽烟这事没我的责任。为什么梦里他从来不抽?梦是我的领地,我不抽,他抽个屌!醒了他抽,我劝归我劝,他不听那我没辙。

  再说馋。走到街上,一见了好吃的他就走不动,也不管那东西干不干净他立刻双目如炬,唾液盈唇,“咕噜咕噜”满肚子豪情。我说哥们儿悠着点儿,那东西脏。我说你瞧这苍蝇,比您牙多,刚从厕所那边儿来!可他先生已然落座,好话只当耳旁风,感觉即刻集中于鼻、口、胃一线,再往下延伸终于会有什么后果哪还顾得上?呜呼,正所谓忠言逆耳!

  说到妥协,有时候是必要的,不得不。还比如吃,吃是必要的,入乡随俗嘛这我理解,否则粮草一断身魂具损。说句闲话吧,这地方有个故事,说是有位遐迩闻名的雅士,某日宴请各方好友,客人们来了,却见正堂之上不佛不道地供奉着一袋子粮食。众愕然,谓与主人声名不符。雅士因问:“此物何名?”众皆不悦,疑为戏弄。却见雅士弃冠而跪,朝那物一拜再拜,而后道:“其名雅根!”

  不过呢,吃,在我是不得已而为之,在丁一一带却常常演成目的,甚或荣耀。“您吃了吗?”——这算恭维,抑或祝愿,设若对方嗫嚅,又可能弄成了讥嘲。说真的,吃饭这事真也荒唐,从春忙到冬,从生忙到死,无非是香了这儿臭了那儿,一些有机物把人体当成旅游点、把肠胃当成跑道罢了。丁一一带怎这风俗!人们还说这就是生命,是生命之必需。可在我诸多的旅行中,您信不信我到过完全用不着吃喝屙撒的地方?什么?您说那样就不能算生命?好吧好吧,那么请问:何为生命?生命,咋回事?量你答不出。告诉你得了:大凡存在,皆生生不息,不是生命又是什么?一切都在新陈代谢,滚滚如流,绵绵不绝。一切都是永恒的传扬,一切都是这永恒传扬之一节,之一点,之一环,之一缕,之一息尚存而已!①只不过新陈代谢的方式繁杂,看惯了三维肉身这一套,别的你认不出了。另外的生命方式说了你也不信,你也不懂,说了你也想象不出,你在你的时空之维坐井观天,自以为是地观察呀,实验呀,猜想呵,思辨呀,但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其他维是怎样的存在,是如何地传扬。②比如另外的新陈代谢,就无需乎像丁一一带这么啰嗦,这么腌臜,甚至于这么危险。

  ①博尔赫斯说“这一切也许只是一件无限事物的表象或侧面”。问题在于,这些表象或侧面互不相识。就像书柜中的千万本书、千万个故事,虽同根同源,但各居一隅永不相交。

  ②现代物理学中有一条“人择原理”,大意是:我们常惊讶于世界何以如此(利于人类生存),而非如彼(那样的话人类,就不可能诞生)?回答是:正是因为世界如此,才诞生了如此人类,如此人类才能够对世界做如此之观与问,或如此之观与问才使世界呈现为如此。

  魂与器

  说到这儿,我倒忽然想通了一件事:猿鱼犬马一类之所以再难进化,或许就因为此等器具用于进食的时间过多。你看它们镇日奔走,刨、挖、啃、咬,寻寻觅觅,所为者无非一个吃字!整天吃,乃至彻夜地嚼,哪儿还有功夫干别的?头脑于是不能成长,思想于是无法展开,情感所以无从诞生,因而,就算魂居其中吧,料也难有作为。吃,然后睡,吃,然后睡,然后屙,连交配的时间都压缩得紧,慌里慌张敷衍了事,我猜若非关系到种群兴亡连那事儿它们都没空干。人是怎么成长起来的?人,怎么成为人的?有一种意见说是由于劳动,哎,无知无知,依我看这就叫无知。你干吗劳动?有吃有喝不就得了——譬如猿鱼犬马,你干吗还要忙这忙那,处心积虑?要是没有一个“情”字的督促,好汉、孬种一样都娶得上媳妇,谁不知道“舒服不如倒着”?又有一种意见相信是因为语言,这明显深刻了许多。但是,你为啥要说话呢?你最想对之倾诉衷肠的,是谁?若非一个“情”字的吸引,这嘴光用来吃是否也就够忙的了?像鱼那样摇头摆尾一无声息,不也一辈子?是嘛是嘛,因为情啊!进而因为爱!因为孤独所以你向往别人,因为恐惧所以你欲结同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因而你想看看那些与你一样的身器中是否有着与你一样的向往。语言这么发生了。劳动就这么促进了。人就这样不再满足于吃喝繁衍,同时脱离了畜生。

  其实,身器都是畜生。秦汉——后面我会讲到他——说过一句话:“人与人的差别,大于人与猪的差别。”这话好让一些人恼火,说这是骂人。其实此言绝无恶意,不过道出了一个事实:无论身体之构成、器官之配备、生理之功能,人与别的动物实在并无大异。据说,老鼠的基因就跟人的很像,黑猩猩的更是跟人只差着那么一点点。真正的差别,或最要紧的不一样,是心绪,是向往,是情怀和思想。然而这些方面,又有谁与谁的差别大得过人与人呢?再一个证据:人有时比畜生还要心毒手狠,无情无义;比如(妇孺皆知的)那个叫希特勒的,一定就比畜生更近人性?或问:此类人形之器,里面一定就有魂在?

  是呀是呀,芸芸人器未必个个都有魂居。何以见得,或怎样甄别?其实容易,单看那器物之中是否情牵梦系,是否爱愿丰盈。倘其虽具人形,甚至美轮美奂,却畜类般一味吃、睡、繁衍,弱肉强食,便可料其中并无魂在。再比如那些贪得无厌、见利忘义之徒,那些阿谀逢迎、见风使舵之类,“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者,饱食终日浑浑噩噩的人,人们怎么说他们?行尸走肉!——说得好,形容得不能再贴切了!那儿,正是人形空具并无魂居之地。那一带情思沉荒,爱欲凋敝,寸梦不生。不不,倒不是指清高自赏、独往独来的那一类心流;那类心流,或比如是走进了死胡同,或就高深莫测非我辈敢于涉论了。而某些自称绝情灭欲的人,在我看,多半是不堪尘世炎凉的落荒而逃罢了。还有一族闻爱言累的人群,你一说爱,他们就喊累:“哥们儿你累不累呀!”“哥们儿你傻不傻呀!”——咳咳,看多了你自然就看懂了,那不过是心慕红尘却屡遭不测的结果。真正的无魂之器压根就不理会这类言词,包括什么累不累的,一概不知。你跟他们谈情论爱吗?好,你听吧,必南辕北辙答非所问,说来说去他们总还看那是一种特别的吃食(比如“影视大餐”、“文化盛宴”、“艺术豪筵”等语便常见诸荧屏与报端)。那才是无魂之器,是被上帝遗忘的地带,生命之气虽也吹入其中,但灵魂却从未光照其内。就好比一台电脑,功能齐备,却不曾装入软件,不曾有人来操纵,故不曾有任何愿望于中运行,像模像样的你也不能说它就不叫电脑,但从始至终等于垃圾。

  不错,身器都是畜生,功能大同小异——大同者,吃喝屙撒睡;小异者,无非是记忆力的强与弱,理解力的快与慢,以及繁殖力的旺盛或衰微。这些方面,人形之器较之其他虽都占着优势,但人之为人的关键并不在此。电脑的记忆力明显强于人吧,可它倒还不如畜生。人之为人,要紧的一条是想象力!想象力的丰盈还是凋敝,奔流还是枯滞,辽阔还是拘泥!而这想象力的横空出世、无中生有,说到底是一个‘情’字的驱动。所以不管是什么机器人,无不对此望尘莫及。

  丁一便有些慌:这可咋办?

  啥咋办?

  无魂之器,要是让咱遇上,可咋办?

  莫慌莫怕,其实这样的人丁兄你未必真能遇到。

  怎么说?

  比如一台电脑,开机,可屏幕上却没有信号,不管你给它什么指令它都不反应,你算遇到它了吗?比如一具人形,你跟他谈情论爱,他却呼吃唤喝,你算遇到他了吗?

  史铁生插话

  写到这儿,史铁生在一旁颇有微词:“怎会只是一个‘情’字呢?”

  也许以后我还要写一篇“我的史铁生之旅”,但目前不合时宜。此史之旅终于旅向何方,或沦为何旅,尚未盖棺,就像此史一带的三句官场名言所道:一曰“不好说”;二曰“说不好”;三呢,“(还是)不说(的)好”。

  “嗨,问你哪!”那史一脸严峻。

  “什么?您说。”

  “比如说‘精神’!不比你那一个‘情’字重要?”

  咳咳,我心说又烦了:此史八成是个强者。

  “老史哎老史,”我说:“就别提你们那地界儿了行不?你们那儿永远都在叫喊着一个空洞的‘精神’!可那里面要么什么都没有,要么什么都可以是。你们那儿靠这俩字儿混饭的忒多。什么精神比情感更重要呀,比爱情更丰富呀,比思想更博大呀,可是请问:除去情感、爱愿和思想,你那个‘精神’到底是什么呢?”

  那史一时张口结舌:“当然还有很……很多,比如坚强!”

  “坚强着,干吗去?”

  “那你先甭管。坚强,首先是一种美德!”

  “那个叫希特勒的,不坚强?”

  “但是坚强,肯……肯定比软弱好,这你总该同意吧?”

  “未必!丁一就比你那《务虚笔记》里的画家Z软弱,可我宁愿选择丁一。”

  “你不过是你!要我看,Z更有志气……”

  “喔嗬,志气!恨也算志气?怪不得你们那儿乱呢!怪不得你们那儿尽些强者呢!精神战胜精神,子弹射中子弹……”

  “那我也请问:思想和爱愿,不是精神?”

  “所以嘛,不能像你说得那么空洞。”

  “那就再请问:你说的‘思想’就不空洞?Z,没有思想?还有希特勒,没有思想吗?你以为恨就不是思想?”

  “恨是本能。老史你别搞错了,恨不过是一种生理反应,好比狼的龇牙,好比狗的夹起尾巴,其实是恐惧,是防范,或者是以攻为守,当然这有时也是必要的,但绝不是思想,恐惧和防范哪儿还来得及思想?惟当恨转向了爱,追随了爱,思想才会诞生。爱,所以也不是本能,爱是智慧。”

  “你刚才可是说的‘情’啊,哥们儿!”

  “我不信无情可以有爱!”

  “你不是把这个‘情’字强调得太过了吧?”

  “我只是说,无情的精神除了不会是爱,什么都可以是;无爱的精神除了不会思想,什么都会干。”

  “会干吗?”

  “你们那儿干嘛不是先举一面精神的旗?”

  挑战自我

  但是有个问题:丁一和我,既非一,那么大脑究竟是我们谁的?

  这问题提得好,像是个明白人提的。但是,这问题,我大概很难一下子回答得让人满意。

  先这么说吧:你坐在电脑前,又想写文章,又想玩游戏,结果会怎样?结果是你或者写了文章,或者玩了游戏。不不,绝不是开玩笑,是实情。事实上,我与丁一的冲突常就发生在这里:互相争用同一个大脑,谁都想让它据己之愿发布命令,或让它据己之命去运行。事实上丁一之旅的难处多半也就在这儿。为什么有时我会敲他脑袋?为什么他也常常搅得我文思混乱?再比如说,丁一一带有句最为流行的口号,叫作“挑战自我”,但很少有人想过挑战者是谁,被挑战者又是谁?其实简单,比如说我挑战丁一,或者丁一挑战我。有回比赛跳高,横竿升到一米四五那丁就说完了完了!我说完什么完,哥们儿你行!结果他轻轻松松就跳了过去。横竿再升到一米五五,他又说完了完了这回肯定是完了,我说未必,哥们儿你听我的,跳!结果他又跳过去了。接着是一米六五、一米七五,每回他都说完了,这回八成没戏了,我说你管它呢,有戏没戏咱也不妨一试!结果他一直跳到了一米七七!这就叫“挑战自我”,这就是我挑战丁一。丁一挑战我呢?比如说有时候我会嫌他笨,抱怨他无能:为什么你外语总过不了八十分,化学总是刚及格?为什么你数学不能像陈景润,百米不能像刘易斯,身高不能像姚明,长得又不能接近阿兰·德龙呢?这样的时候——你也可以说他蛮不讲理,你也可以认为此丁确具男子气概——他脖子一横说:我丁一就是丁一,丁一就这条件,哥们儿你瞧着办吧!我心想是呀,你选定了丁一,你又抱怨丁一,你有劲吗?就像打牌,好牌都给你,有意思吗?问题是就算你抓了一手坏牌,你不也得打吗?倘若怎么都是个输的话,哥们儿,那我说咱不如输它个精彩!这就是他挑战我,即丁一挑战我的效果。

  但据丁一早已不在、早已成为过去这一点来看,那个大脑应该是他的。如今我在史铁生,丁一的大脑已随丁一而去,现在我跟史铁生共用一个。跟在丁一时一样,如今我跟该史也常闹别扭。比如现在我写“丁一之旅”,好些说道该史就大不以为然,常在一旁冷嘲热讽:“有这事儿?”“有那事儿?”“哎哟喂,尽挑好听的说吧你!”“还有些事你咋不说呢,忘了还是不敢?”可是,有些事我想说他又不让我说,担心别人会以为那是他干的,让他受牵连,遭耻笑。我就说:“喂喂,没你的事你就甭跟着掺和!丁一活着是我和丁一的事,丁一死了就光是我的责任。”

  “可有些我的事,”那史嘟囔:“好像也让你给写进去了。”

  抱歉抱歉,实在是抱歉。不过我已有言在先:如今经生隔世再看丁一,难免会有张冠李戴记混了的地方。写作就是这样。写作不是新闻,不是报告,不是某人某事的据实记录。人们常说“想象力”,想象力是怎么有的?又说“虚构”,虚构从何而来?简单说吧,写作,概非人器可为,说到底,是那万古不废之行魂的经历、畅想、思索、疑难与盼念。写作存在于我,或说我因写作而在。不是讲文责自负吗?记住:写作这事,从本质上说,没有如那丁、那史一类居器的责任。彼丁已经不在,已然随风消散,此史早晚也是个无,灰飞烟灭,所以有什么事只管来找我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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