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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话

  [一]

  仿佛电影中象征镜头的复现。

  转身时本想对一只跟着自己的女生发作,看不见那不带表情却罩着温柔之色的面孔,恼怒在刹那间便烟消云散。

  “呐。如果非常难过,哭也可以,但……”

  女生稚嫩的手伸向封建,将掌心摊开在下颏处。

  关于象征镜头的回忆总是韧性太好,不可磨灭。行道树伸展的枯枝,早早暗下去的天色,接连亮起的路灯,安静的街道,暖黄的光,说话时呵出的白雾……一幕一幕,匆匆闪回,真是平和甚至不能引起任何情绪变动,如同一种你早知结局的前情提要。

  时隔六年,在葱郁的翠绿还在潮涨汐落的夏末,混杂着汗液气息与焦灼其为的喧嚣一场的运动场边,与彼时毫无联系的情境里。

  风间朝夕夜伸出手,重复那句话:“眼泪是珍贵的东西,不能让它落在尘埃里。”

  这其中,有些是注定的。

  [二]

  “那么今年我们系的合唱,就由顾夕夜同学来组织吧。”导师在全息会议上说完这句话便宣布散会,学生们像是完全没有听见一般作鸟兽散。

  被剩在最后,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的人是夕夜。

  明知道她没有人缘,却故意做出这种安排,在这个女生居多的院系,进一步煽动大家对她的嫉妒与仇恨,使她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最后不得不向自己妥协。导师阖上资料走出门去时,冲目光呆滞的女生笑了笑。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初中时是合唱团的领唱,高中班级合唱时担任的是钢琴伴奏,并不需要和任何人协作,回想起来,尽管出色,但夕夜不善于融入集体,更别说担任组织者。

  回寝室前绕去了图书馆,借了八九本专业相关的原版书,一路抱着走,沉重得明显感到手酸,肩包每隔半分钟左右就滑下来一次,不得不走几步停一停。

  路程过半时不出所料地出现了主动提供帮助的搭讪男。但这种情况下,似乎没平时那么讨厌。

  夕夜真心谢过他,对方顺势要手机号的时候,也没有拒绝。

  刚进寝室就收到短信:“我是刚才帮你搬书恶那个哦……^___^Y,我叫XX,是XX系X届的,交个朋友吧~\(≥▽≤)/~”

  看到男生使用表情符号,夕夜就忍不住一哆嗦。虽然贺新凉过去也常这么做,但他那时不过16岁。年满20还这么爱撒娇就不能违心地说是什么优点了。虽然他自报了姓名,但由于非好感,夕夜把那号码存为“路人甲”。

  看在他乐于助人的分上,夕夜忍耐着给他回过去:“嗯,谢谢你。”并没有做自我介绍。

  路人甲似乎是神经较粗脸皮较厚的角色,又继续发:“下午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去打羽毛球哇XD?”

  羽毛球……

  总觉得篮球足球才是适合男生的运动,“羽毛球”这种字眼看起来就令人反感。夕夜委婉地拒绝了。

  路人甲穷追不舍:“啊咧咧——你没有什么喜欢的运动吗?没有爱好吗?”

  “爱好看书。”

  “看书吗?哎呀我也是一样哦(*^__^*)。我们可以交换书来看哦。”

  夕夜努力回想刚才那张路人脸,怎么都不像读书人,但有时人不可貌相,这么小的是没必要较真。模糊地答应了这个“换书看”的提议。

  大约过了半小时,路人甲又突然发来一条:“^___^你平常晚上去不去夜店啊?”

  夕夜笑了,没再回过去。

  这种肤浅的示好,太廉价了。

  没有刻意去联系易风间。

  于是便断了联系。

  起初几天一直想着他,但后来就逐渐习惯了,知识想着他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好好生活就已经安心。孤独是夕夜最容易习惯的事。

  其间倒是多次见到路亚弥,正巧选了同样的通选课,或者午饭时在餐厅偶遇,只要她身边没有季霄,就会主动招呼夕夜坐在一起。她比夕夜小一届,读大二,看起来却像高二的学生,无时无刻不元气满满。在稳重内敛的季霄身旁,有种不协调感。被问起怎么会和季霄交往,答案却出人意料。

  “我啊,从初中就喜欢他,为了他考进阳明,又为了他考进F大,是个固执又缠人的跟班哦。虽然高考时撞了大运,侥幸啦侥幸。”

  “怎么侥幸?”

  “最不擅长的英语科答题卡涂错位,等到快交卷才发现,理应按照一行一行的顺序涂,我却按照一列一列的顺序涂,最后要改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居然得了138分,把自己也吓一跳。”

  “不、不是吧……这都行!”夕夜木讷地摇着筷子僵住。如果按照正确的顺序填,说不定连38分都得不到呢。

  亚弥笑眯眯地喝了口汤,眼睛在汤碗上方:“爱情感动了上帝哦。”

  夕夜有点无奈地笑起来。

  亚弥是读书不在行类型,但为人处事很机灵,有时有点冒失,整体上还是很讨喜。不过再怎么“执着”这种词画不上等号。

  “从初中开始,中间就没喜欢过别人吗?”夕夜问。

  “季霄和颜泽学姐交往后喜欢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

  差点忘了,同校学妹,不可能不知道季霄和颜泽那段短暂的恋情。高中时季霄担任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颜泽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两人都是叱咤风云的校内偶像。

  “……不过呀,当我发现自己每次喜欢的人都那么像季霄之后,就连喜欢别人的希望也放弃了。”

  那不是放弃,而恰恰是无法放弃的象征。

  因为相似的话或字眼,因为相似的表情或目光,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贺新凉。

  如出一辙的是,也发生在夕夜身上,所不同的是,她的爱情如同这世界上99%的爱情,感动不了上帝。

  一次次误以为可以真心爱上一个人。

  一次次期望又失望。

  而真相是,内心深处牵出一端系着某人的线,固执地束缚了你的意识,既无法感动上帝,又无法说出——

  “新凉,再见。”

  [三]

  女生宿舍的水房向来是是非聚集之地。

  衣物放在盆里浸泡柔软剂,夕夜洗干净手,回屋看了会儿书,十分钟后去清洗,走到门口听见里面正在议论的人是自己,不由得脚步一滞。

  “怎么会让她负责这么重要的合唱?”

  “你傻啊,没听说顾夕夜是XXX导师的人么。”

  “他的人?”

  “就是和他有那种关系呗。真是胡搞,那全系的事来送人情。到时候我们都不参加,看顾夕夜怎么办。”

  “就是,不参加,反正我本来也不打算参加学校里这些事,那种趾高气昂的烂女人,整天用鼻孔瞧人,谁要去给她捧场!”

  “……”

  夕夜淡然走进水房,几个女生立即收了声,其中一个人迅速倒掉盆里的水回去晾衣服。

  真相与传闻正好相反。

  XXX导师,其夫人癌症末期。对夕夜有好感,为了迫使夕夜就范利用权势不择手段,这次又故意设局对夕夜施压。

  有时想着不禁鼻子发酸,为什么自己要被拘泥在这样的困境中被这些阴险卑鄙的人糟践。可又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人以我为荣。

  没有人对我宠溺。

  没有人给予我叛逆的权利。

  我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趋于完美,向人们证明自己。

  对于世界的了解,夕夜全是从电视剧中习得的。刚认识亚弥时,很自然地把她和季霄分别与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对号入座。随着了解深入发现,不仅季霄不像入江那么冰山,亚弥也不想相原那么脑残。

  虽然喜欢季霄超过六年,但其间更多是无声无息的暗恋,没有死缠烂打,而是拼命的完善自己,是自己最终能与季霄平起平坐。是这点赢得了夕夜的尊重。

  “通常这样含蓄的恋慕不容易成功,你们这算是奇迹。”那次在食堂和亚弥一起吃饭,临到末尾夕夜总结说,“太有少女漫画的梦幻感了。”

  “嗯。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所以和风间相处时,你不要太含蓄。”

  “欸?”

  “风间并不是那种习惯于特别主动的男生,以他的条件,从小到大也用不着特别主动。就拿单若水来说吧,简直是爱他爱得魔障了,为了追他死皮赖脸搬到他们寝室,男寝室管理员有一次都把她的行李堆到寝室楼大厅被中间赶她走,她下了课居然能泰然自若搬回来。”

  “啊……原来传说中单若水倒追的人是易风间。”

  “就是他咯。最先崩溃的人是季霄,实在受不了和一个女生不明不白同居一室,才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搬出来。这么一来,风间的当然更受不了,没过几天也收拾东西来和季霄同住。这就是他俩现在都没住学校宿舍的原因。”

  “那么易风间,他对单若水有什么想法?”

  “当然是轻视加厌烦啦,喜欢的话还用卷铺盖逃跑吗?”

  如此讨厌的人,为了谁却能够忍着反感委屈自己约她外出旅游。

  那个“谁”,是自己。

  虽然不知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易风间心血来潮找乐子的原因,夕夜已经异常感动了。

  “风间说过,有两件是是他雷区,一是别人催他,而是别人给他不可捉摸的感觉。所以依我对他的了解,故作矜持和神秘不是与他相处的上上策。”

  夕夜很感激亚弥能给自己中肯的建议,但是……

  “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和步调,如果为了迎合易风间的喜好可以伪装成另一番模样,及时被喜欢,被喜欢的人也不是我。”

  亚弥有点遗憾,一段恋情尚未开始,无恶眼看就要终结于双方的不愿妥协。

  第二次见面时,与风间交换过手机号,但一条条塞进短信收件箱里的只有路人甲的“电子情书”,风间始终杳无音讯。

  周六早晨,夕夜稍稍比平常早一些起床,想去图书馆占座自习,洗漱后见室友还在呼呼大睡,又受到感染没了精神,懒散地躺回床上,将手机举到眼前。一条未读短信,发件人依然是那个路人甲。

  夕夜索然寡味拍着自己的胸口轻声感慨:“好可怜哦。”

  这是不被任何人宠爱的夕夜从小养成的习惯,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可怜自己。每当遇到感伤的事就模仿母亲拍拍自己胸口。

  按下“查看”后,一句话跃入视野:“我们换书看吧,我有一本好书,你肯定喜欢。”

  夕夜还是很高兴终于遇见一个“爱看书”的人,回复他:“十一点在第五食堂门口见吧,你想要我给你带哪类书呢?”

  对方迅速想了想,速回过来:“文学性特别强的小说。”

  夕夜想了想,不太清楚“特别强”究竟是那种程度的强,按自己的喜好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天黑前的夏天》,过了会儿又觉得太女性化,不适合男生阅读,换了本《通向蜘蛛巢的小径》。

  十一点半是如约在食堂碰面,如人间带来一本以男主角得绝症为结局的纯爱小说,夕夜听室友说起过。翻了两页,是在看不出文学性在哪儿,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回去边塞进书架,有点后悔用卡尔维诺的著作去换,想来果然高估了他。

  一起在食堂潦草地吃了顿午饭,夕夜愈发觉得和他没有公用语言,没有拂袖而去全因对方帮助过自己理应答谢。

  那些偶像剧中学识渊博驾驶良好的翩翩少年都去了哪里?

  那些怀揣着少女情怀的哼唱与对谈又去了哪里?

  傍晚下过一阵雨。雨丝延成细线飘落在窗台上,水泥墙体被入室一圈,与雨停放眼望去,垂直向街道空无一人而干净清洁,夕夜换件萱草色的宽松外套下楼,在学校给附近的小店吃晚饭。

  漂亮女生一个人坐一桌,总是十分显眼。服务员点完餐都倚在不远处的柜台悄悄往这边瞥。

  摆在左手边正面朝上的手机,心事这世间与日期,没有未读讯息。

  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吃到一半,听见旁边一个大桌传来的嬉笑声中,有个人声分外耳熟。

  有个短语叫做——

  近在咫尺。

  尽管压低了头,变换了坐姿把大半的背影留给那桌人,草草扒拉两口饭就匆忙买单,但还是很确定对方一定注意到自己。

  孤独,被尽收眼底。

  而颜泽,即使上了大学,离开了过去的朋友圈,失去了自己这个闺蜜,也依旧被人群环绕。

  出店门似乎听见身后有人在叫“顾夕夜”,但没有回头。

  [四]

  这种时候,应该掉几滴眼泪。

  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凉。

  应该朝收件人不存在的地址发去大段大段的心情短信。但是压抑的情绪在转换成拼音输入前就已丢失,只剩一种古怪的冷静、麻木与清醒。

  睡前所听的歌是《Eyesonme》,第二天照常早起,洗脸,走去教学楼的路上买个茶叶蛋。每隔一天的课间拆包饼干,吃一半留一半,因为没有要好的女同学和自己分吃。

  告诉自己,生活便是如此。

  [五]

  轮到上X导师的课,他假装不经意地询问前排同学“合唱有没有开始练习”,放大了音量,余光瞥向夕夜。

  一天一天过去,路人甲的短信逐渐成了个令人忧也能够的问题,常常毫无预兆地,收到“你该不会是很在乎我”这样的信息。夕夜通常不予理睬,过去有过类似的事,被无视一个月后对方就会自动放弃,但这次,此人似乎异常锲而不舍,自己提出的问题,自己回答问题,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没有一丁点被冷落的觉悟。

  有一天路人甲终于情绪低落地发来短信:“其实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和你聊聊喜欢的书。”

  夕夜回复:“不必了,我们不是同类人。”

  总算,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最终书还是没换回来。

  无法界定这个夜晚属于暮秋还是初冬,一向对季节的划分不敏感。夕夜躺在床边上,一边想念《通向蜘蛛巢的小径》,一边看着手机灭掉不再亮起。

  高一的寒假,季霄向颜泽告白,却把没有称呼的短信错发到夕夜手机中。

  虽然对季霄没感觉,但因为信以为真,其实有点高兴。

  暖黄的壁灯罩在脸颊上,烫过眼睑的温度,定格在一片白晃晃的光。在心里反复演练的拒绝辞,视之为秘密却藏不住,借着向颜泽寻求方案让她知晓。

  一点一滴小女生心机。

  至今仍被铭记。清晰。

  过了几天,事情终于拖不下去,系主任和班主任先后打电话来问:“其他系都练得如火如荼,我们系的合唱为什么毫无动静?”夕夜老实回答,没有人愿意参加。然后被扣上“缺乏能力”和“性格孤僻”的帽子。

  系里几个活跃的女生在领导们许可的情况下跳出来主持大局,扮演救世主,组织活动时照顾到每位同学的情绪,惟独没把顾夕夜考虑在内,因为“众所周知,顾夕夜自视过高瞧不起同学”。

  身为院系学生会主席的那个女生,甚至直截了当地对夕夜说:“我们不需要类似花瓶、吉祥物之类的角色,你就不用参加了。”与其间夹杂的骄傲与当初说着“体育部人手不够啊,忙死啦,夕夜你来帮帮我吧”的颜泽如出一辙。

  以同样的居高临下的姿态,掌控着别人的去留。

  而顾夕夜的应对方式也是一如既往。在更小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一个蓦然忍耐听凭摆布的人。

  但是听凭摆布,不代表没有心、不会伤心难过。

  下了最后一节课,天色早已暗了,一路月光凄凉。

  吹着冷风走,起初多少带点目的性。去过咖啡馆、酒店、四下安静的冬夜里的体育场,那里有比白天是深了好几个色度的砖红色跑道,以及铁丝网。

  焦急仅仅这么一丁点,再往后只好漫无目的,走到哪里算哪里,迷了路反倒欢欣。

  晚上九点半,本应去听系里学工老师的讲座,眼下,已经自暴自弃到“A级签到”的活动都不参加了。

  路过一片居民楼,不知从哪个窗口飘出一首异常和经的歌,叫《失败的离弃》。

  到寝室时,去听讲座的室友还没回来。

  没有开灯,关上门临窗而立在黑暗里,垂直在眼前的一条阔路,散落了静止的黄玉红的灯光,两站白光由远及近缓慢移动,一点艳绿时而亮时而不亮,街边有一爿小卖部,招牌发出幽暗蓝光。

  宛如银河。

  那些星辰从一个点向外扩散,抽出了丝,最后,变成被污染的颜料盘。

  [六]

  下一次与人交谈,已是三天之后,而对象竟又是路亚弥。

  亚弥在路口和一个棕色卷发、马尾辫被吹得逆向飞扬的女孩挥手道别,转身后,夕夜就映在她的视网膜中央。

  两人一同去外卖门店买了热奶茶,边喝边慢慢往学校走。夕夜不想过早结束对话,步伐放得极慢,亚弥不得不走走停停。

  提及刚才那个女生,亚弥毫无戒心地介绍说:“那是我最好的朋友乔绮,高中和我同班,现在读财大。我们可要好啦,以前还喜欢过同一个男生。”

  夕夜觉得“喜欢过同一个男生”并不能作为“要好”的例证。

  “季霄?”

  亚弥微怔,继而拨浪鼓般摇头:“一个神似季霄的男生。”

  “那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一眼就看出来了,他明显喜欢乔绮,最喜欢的人和最好的朋友,我怎么能看着他们因为我不幸福?所以,就退出咯。”

  “但如果是和最好的朋友同时喜欢上了季霄呢?”某个时段最喜欢的人和整整六年一直喜欢的人,他们的分量不一样。

  “也得看季霄喜欢谁呀。”

  “如果……”下意识地,使劲用左手拇指搓右手拇指的骨节,目光落点不知该定在何处,“我是说如果……季霄变得自私,两个都想要呢?电视里不是经常这样演吗?”刚说完便为这狗血兮兮的设想红了脸。

  “欸?脚踩两条船?哈哈,那就不是我喜欢的季霄了。”

  路程结束得比夕夜预料得早,离校门还差一个路口,亚弥做出了转弯右行的趋势。

  “我去季霄和风间家,拜啦。”

  有点失落。

  “……嗯,拜拜。”

  几分钟后,风势开始变大,从路尽头传来浪潮般的呼啸声。

  如同遵从着某个号令,无论朝向那个方向的行人都统一扯起衣领弓起背,加快速度小跑。

  三个穿冬季制服的高中生像发射的子弹头一样嘻嘻哈哈打闹着从身旁窜过去,其中一个对另一个大声嚷嚷:“笨蛋!那句话是我的台词啦!是我的!谁让你愣在那里啊!”少年做着鬼脸转身退跑时,撞翻了夕夜手中的奶茶。

  是撞翻的还是自己失手没拿稳?

  新枝抽芽,繁花盛放,落叶腾空起舞,在缓逝而下的时光中,一束休眠后觉醒的记忆陡然溯涉。

  高中时一场心不在焉的辩论赛,因为贺新凉缺席。眼角余光留意着演播厅门,直到看见它漏出刺眼的光,宛如一群白鸟涌入大开的窗,但看清迟到进来的人不是贺新凉而是颜泽后,内心某处刚刚胀满的帆又瘪了下去。

  最激烈的自由辩论阶段,走了神,全然没注意对方辩手在慷慨陈词间夹带了对自己的点名。

  几秒后才意识到,被指名作答的是“反方一辩顾夕夜”,而起身作答的却是反方三辩季霄。季霄反应之快,是现场没有一人感到唐突古怪。

  恢复状态后落坐,隔过的二辩递去感激视线,触及的却只是对方毫无表情的侧脸,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是无心之举还是有心掩护?

  赢了那场比赛。在最后才赶来的贺新凉给夕夜的当面评价是“不错不错”,给季霄的评价也有关于夕夜的部分“你和夕夜这对拉风组合还真登对”。

  全班欢呼雀跃,击掌与拥抱相庆的喧嚣中,男生温柔的目光转过来,用只有你能听清的音量问:“没事吧?”

  “欸?”你不明所以,只感到周遭突然寂静。

  他笑一笑:“我看你当时愣在那里。”

  于是你的目光不由自主,第一次,从贺新凉身上移开。

  用什么词汇去形容如此默契?

  拉风。登对。

  表面的拉风与内在的登对。

  决赛结束后的一天,从食堂吃完饭回教室路边刚摆出“最佳辩手”全校公投,其他的候选人都还是一辆票。季霄和顾夕夜的名字下已经齐齐码出了十几条N次贴。

  ——表面的拉风。

  颜泽向学生会干事要来一张N次贴站在夕夜的名字下,比旁边长处一小截:“我们家夕夜最棒~”

  是吗?

  夕夜跟着她走到教学楼的楼梯口,停住说:“你先上去吧。饭卡……我忘在食堂了。”然后飞奔回投票摊位,气喘吁吁在干事好奇的眼神中让旁边那一列也长长了一小截。

  ——内在的登对。

  不能,也不想,分出一个“最”。

  五年后。曾经烫着的脸,剩下的空气。

  变成砭人肌骨的,严冬的空气。

  奶茶在路口流落一地,联通殆尽的温暖身不由己由高向低,最终与街边的纸屑与塑料垃圾静止在一处。

  记忆前所未有地趋于清晰,但所拥有的一切也只不过余了记忆。

  [七]

  “刚才我在路上碰见了夕夜。”季霄还没到家,亚弥趁机展开话题。

  风间从冰箱里取出蔬菜,接下保鲜膜,平淡地“哦”了一声。

  亚弥刚想开口,却被突然蹿上桌面的硕壮白兔吓了一跳,几乎不能相认:“靠!你怎么把它喂得这么胖了!”

  男生转过身,无辜的耸耸肩。

  亚弥觉得他似乎心情不差,咽着口水问:“呐。你对她究竟什么感觉?”

  “感觉……蛮可爱的。”

  “不不,我不是指兔子,我是指夕夜。”

  打开微波炉,端出人腾腾的菜摆在女生面前,然后带一点坏地笑:“我也是指顾夕夜。兔子么……完全不可爱。”

  “这种伤人的话不要当面说啊。”身为名义上的主人,多少有点不满。不过,“你会用‘可爱’来评价夕夜,我觉得好意外。‘可爱’这种词明显是为我而存在的。”

  男生摆好碗筷后,拖开凳子在对面坐下,长长地吐气以示内心无力。

  “觉得她可爱,为什么不联系她?”

  “我希望她幸福。万一她喜欢上我,那就惨了。”

  “哪有人这样说自己的!”

  “这是实话。初三时,我和并不喜欢的女生草率地交往过,相处得很累所以很快就分手了。幸好对方也不是太喜欢我,否则总有一方受伤害。”风间说,“有这种先例在,我觉得和她过多接触未必是好事。”

  “我觉得你们都想太多啦。你是不是也看多了肥皂剧啊?”

  “肥皂剧?”

  季霄从马路对面觑起的眼睛,认出了那背影属于夕夜。不知为什么,她站在街角对着一杯打翻在地上的奶茶默哀。在匆匆往家赶去之前,有那么短暂的半分钟,男生停下脚步。

  用钥匙开了门,听见亚弥再说“很天真”,季霄顺势搭腔问:“在说谁呢?”

  谁知道女生突然打住,像被按下静音,面露难色。

  风间倒是全然不打算顾及谁的感受:“说顾夕夜呗。”

  季霄一愣,将手中的外卖摊开在餐桌上:“哦。她怎么个天真法?”

  发现“顾夕夜”在季霄这儿其实不是禁忌名字,亚弥松了口气,放大胆子继续刚才的话题:“她总是按电视剧剧情来判断生活。今天谈起季霄她还问,万一季霄变成脚踩两条船的恶劣分子我怎么办。现实和虚构的东西哪有可比性嘛。”

  当事人有点无奈:“她怎么就不会把我往好的方面假设?”

  “你也没把她往好的方面假设。”风间往嘴里送了口饭,含糊地说。

  “你到底看不顺眼顾夕夜哪一点?我记得你们高中时很要好啊,有段时间整天成双入对,害我还伤心了好久,觉得自己一点胜算都没有。”

  季霄看着眉毛眼睛痛苦地纠结在一起的亚弥,笑出声,把她揽过来摸了摸脑袋。

  与颜泽分手的原因,一半在于夕夜。

  每次和颜泽约会是都谨尊王牌军师顾夕夜的教诲,却招致颜泽日积月累的不满。

  也清楚地记得她这样为自己支招:“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小泽。她这个人听要强,放在与男生交往的情况下就变成爱吃醋。喜欢和人争争抢抢并且从中深感乐趣的毛病从小就有,而对再喜欢的东西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的缺点也是与生俱来。所以我说,我们再刻意表现得暧昧点,她自然就会更加珍惜你。”

  结果按照这个思路实践下去,却弄巧成拙,伤害了颜泽。

  因为最后夕夜大笑着坦率地承认对颜泽的嫉妒,之前这所有的一切都找到了最合理的解释。

  知道结局好往前回溯,就会觉得什么都是包含恶意的伏笔。

  没想过其他可能性。

  没想过夕夜其实也没有任何恋爱经历,只是在套用肥皂剧剧情。

  没想过,她对颜泽的了解,也许根本不像她自己想象的那么深刻。

  “也许其中有误解。而我又是懒惰的人,打不起精神去追根溯源,彼此都说了过分的话,也做了过分的事,没有及时弥补裂痕,就变成了陌生人。”季霄这样总结道。

  “那当初又怎么会和夕夜成为朋友?不好意思,我真心认为你俩都是冷冰冰硬邦邦的类型,”风间无所顾忌地发挥“毒舌”特长,“一个南极生物一个北极生物,能对上话都实属奇迹。”

  “高中入学军训前,班导让她负责分发迷彩服,她找我去帮忙搬运……”

  自然得犹如列车在道岔处换向另一条铁轨。

  玩闹间突然听见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音色异常好听。

  男生从教室后方飞快地向门口瞥去一眼,那里立着一个漂亮但看起来不太友善的女生。

  她蹙着眉重复一遍:“季霄——是谁啊?”没有半点自己正在求人帮忙的觉悟,致使男生也没来由地慌张,滑稽的举手应道:“在、在这里。”

  想来自己并没有健壮到让人一遇上体力活就想起,季霄当时在走廊上抱着衣服就提出了疑问。

  “单纯是因为你的名字很美。”夕夜说这话时,目光闪烁,游走在另一侧的地面。

  印象中,自己回答:“因为叫出这名字的人是你,才显得很美。”好像使害羞的女生脸更红了。

  其实并不是恭维。

  季,霄,平凡普通的两个字。

  组合在一起,也没有任何唯美的附加寓意。

  但是夕夜独特的吐字发音,加上那种矜持拘谨的态度,赋予了它令人惊奇的温度。

  像柔软和煦的微风悄无声息地拂过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淡得无法用色度衡量,轻得摆脱了地心引力。

  许多年后,亚弥也惊呼:“真的!今天我听见她叫你的名字愣了一下,感觉连心脏都要融化了。”

  什么童话里的神奇魔法?

  风间有点好奇,又不止好奇。

  [八]

  每天晚上都回想一遍当天的经历,那会是相当可怕的事。

  孤独显而易见,生活百无聊赖,近乎空白。

  晚自习后,夕夜在校园里乱逛,意外的遇上久未联络的路人甲,他跟在身后叫“顾夕夜。欸!顾夕夜。”

  “嗯。”没有回头。

  “怎么每次见你都一个人,独行侠?”

  怎么会是一个人。路灯在身后,自己的影子落在面前,低垂着头。

  “喂,你怎么了啊?”

  性格中那种激烈的棱角已经被抛光磨灭,想甩掉讨厌的东西,只能一声不吭越走越快。

  越走越快。

  越走越快。快得令季霄终于诧异地追上几步拖住她的胳膊:“喂,你怎么了?”

  那时候,手中拎着从校内便利店里刚买来的雪糕。

  颜泽和新凉在体育部办公室等着季霄和夕夜回去。

  有种不祥预感,具体无法定义。好朋友和喜欢的男生同处一室,每一根神经都忍不住绷紧。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只感到凉意开始萦绕周身,而所谓的温暖不过一首安可曲。

  得在落幕前尽快赶回去。

  不是因为雪糕会融化,不是因为天气。

  在那以后,果然,一切都分崩离析。

  视界被铁丝网生硬地割裂。

  不久前,那个曾经是“反方三辩”的男生,就站在这里,决绝地对别人说“如果你非要和顾夕夜在一起,就表示跟我绝交”。

  曾经的最佳默契,现今的势不两立。

  眼眶稍微湿一点,就突然被隔绝了冷空气。

  夕夜微怔,立刻反应过来,是老套的蒙眼猜人游戏。但对方掌心的湿度,是在让她无法对此嗤之以鼻。

  “猜猜我——”

  易风间。已经浮现在脑海里的答案,绝对毋庸置疑。

  “身边是谁?”

  “哈啊?”身边是谁?

  哪有这种猜法!但静下心仔细想想,可能出现在银风间身边,而自己还认识的人。选项不过两三种,不需要过于丰富的想象力。

  浅浅的笑意倏忽僵在风间脸上。

  得到回答之前,由于掌中那异常的潮湿触觉,先一步转过头,看向了自己身边的男生。

  没有共同经历的人不会明白,视线中他因料定答案而松松舒展的眉心,与磅礴涌过指缝的她的泪水,之间有什么联系。

  最美的音节绽放在夜色里,让听闻者内心无不轻微颤瑟,唤醒了所有关于温暖的过去。

  “季霄。”

  我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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