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从胖天使酒吧回来的那天晚上,她发了一场高烧。到了第二天早上,她发现身上出现了一些一双一对的红疹。
医生说她出麻疹。她的脸孔、脖子和四肢,都布满了红疹。她老是觉得,这些疹子是因为思念和内疚而暴发的。到底是思念还是内疚?也许两样都有吧!
她不能去上班,以免把麻疹传染给罗贝利和她肚里的孩子。她天天在被窝里昏昏沉沉的睡。她曾经以为自己早已因为这三年的单身生活而变得坚强,可是,生病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脆弱。
她孤单地和那些红疹作战。她没有告诉家人,免得他们为她担心。朱玛雅原来没有长过德国麻疹,所以她不能来,她会被传染的。
谢乐生打电话回来的时候,她尽量把病情说得轻微一点,只是说自己出了一些红疹和有点发烧。他是不会为她的一场麻疹而回来的,那又何必把实情告诉他?她需要一个怀抱的时候,他那个怀抱太遥远了。
出麻疹的第三天,她接到李维扬打来的电话。他刚刚从北京回来。他在电话那一头愉悦的问她要不要出来吃饭。她刚刚吃了药,迷迷糊糊的说:
我不行。我出麻疹。
我来看看你。他的声音里充满关切之情。
不要。我会把麻疹传染给你的。
我已经出过麻疹了。
来到的时候。他看到她满面红疹,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他伸手去摸摸她滚烫的额头,她正在发烧。她望着他,那把在长城上的声音,忽尔在她心里回响。所有思念都涌上眼睛了。
他问:
是不是很辛苦?
她微笑颔首。
他望着她。他在长城上曾经那样逼切地想念她。可惜,他总是记得,她已经有一个相恋七年的男朋友了。他不该让自己掉进这种漩涡之中。
他的手离开了她的额头,用一种好朋友的语气问她:
你吃了东西没有?
她摇了摇头。
他走到厨房,用自己带来的东西煮了一碗青菜鱼片米粉给她。
想不到你会煮东西。她把那碗米粉吃光。
除了米粉之外,我还会煮很多东西。他笑笑说。
真的吗?她软瘫在沙发上。
明天你想吃些什么?
明天你还会来吗?
当然了。我会天天来,直到你的病好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她把头搁在抱枕上。
他正想回答,她已经说:
你对所有朋友都好。
她微笑望着他,把两只脚搁在沙发的扶手上。她还在发烧,她的脸正在发烫。她的眼睑已经不听使唤的垂下来了。
当她午夜在沙发上醒来的时候,她看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李维扬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离开了。一种暖昧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她知道他对她特别的好,她只是故意说你对所有朋友都好,她是在撒娇。唯有在病中,她才会那样向他撒娇。也唯有在病中,她才可以那么任性,以别人女朋友的身份向另一个男人撒娇。她好想听到,又怕听到他说:
我对你是特别的好。
以后的每一天晚上,他都来煮东西给她吃。那个晚上,她的烧已经退了。她挨在沙发上,他坐在她脚边。
你相信三个人的爱情吗?她问。
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
世上所有的一切,都请求平衡。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人。
是吗?她的声音里有点悲哀。
我们有一双眼睛、一双耳朵、一双手、一双脚、两边肺、两个肾、两排牙齿。我们身上的器官,不是一个,便是一双。人的身体,便是一个小世界。从我们出生那天开始,已经注定了。
她想起罗贝利,于是她说:
有些人的确可以同时爱着两个人。
是的,但到了最后,他必须选择一个。你可以爱两个人,但你只能够和其中一个人生活。
我们的身体有百分之七十是水分,地球上有百分之七十是海洋。人的身体跟整个世界何其巧合?这也许不是巧合,而是秩序。上帝造人的时候,在他身上造了一双一对的器官。一个人也只能跟一个人厮守终生。有什么真理比这个真理更甜蜜而又更无奈?
她明白了。她微笑着用身上的一张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回避了他的目光,沉沉地睡去。半夜醒来的时候,她看到他还是坐在她脚边,就在她伸手可及之处。他的头枕在沙发的靠背上睡着了。经过了多少时间,他们用这个方式睡在一起。她是如此亲近地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这一切又偏偏如此坦然自若。
他说,到了最后,只能剩下两个。
她是知道的。每个人都曾经梦想一个崇高的爱情。她何尝不是这样梦想?世上或许有一种关系,是介乎好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的,是凌驾肉体之上的。她合上眼睛,安然地睡着。一支温柔的安眠曲从他身上飘到她心里。
当她再次醒来,他已经不在她脚边了。那微小的失望使她在很久很久之后才能够再次睡着。
12
她身上的麻疹已经退了。这天晚上,她把头发梳得贴贴服服,穿上一条白色的裙子,坐在家里等他。当他来到的时候,她问:
今天出去吃饭可以吗?
当然可以。他微笑说。
她像一只刚从笼子里飞出来的小鸟,逼切地要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他们吃了一顿丰富的晚餐。然后她提议去跳舞。她爸爸和妈妈很爱跳舞。童年时候,他们常常带着她一起到夜总会吃饭和跳舞。舞池上飘着一双双的舞伴,她的父母也在其中。她是最小的一个。她一个人,任意地摔出左手,然后又摔出右手。自由自在的跳舞。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这些回忆,穿过多少岁月在回响。她已经二十六岁了。
二十五岁和二十六岁只是相隔一年,却有着很大分别。二十五岁以前,有些事情她是不会认真地去想的,譬如结婚,譬如将来,譬如青春的短暂。到了二十六岁,她忽然想到这一切。女人的二十五岁,毕竟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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