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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