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实验舱的时候,谢风华与高书南并排躺着。
这样近距离看他的脸,在他成年后还是第一次。
谢风华忽然发现,原来高书南长大后脸型拉长,下颌鼻梁的线条仿佛斧劈一样凌厉,所以他不说话时总有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感。
但现在躺在这,面容平静,长长的睫毛低垂下来,仿佛入睡的蝴蝶翅膀一样,有风时也许会微微轻颤。
很多年前,谢风华也曾这样长久地注视过他的睡颜,那时他身体单薄,只长个不长肉,手长脚长。白天跟刺猬似的,一副看谁都像在说“鱼唇的人类”的表情,要么不说话,一说话保准噎死人。
然而在某些夜晚,附骨之疽一般的噩梦会纠缠着他,直到他大汗淋漓,挣扎良久却依然无法自行挣脱。每当那种时候,谢风华就负责摇醒他,再帮他擦汗,守着他直到他继续入睡。
刚开始小高同学不是没推开她,让她别多管闲事,少来打扰他睡觉,但谢风华全当他小孩子瞎胡闹,甭管他说什么,谢风华只翘着二郎腿,就坐他床头看着他作。
小高骂骂咧咧半天见她自岿然不动,更加烦躁起来,不耐烦地捶床板:“你走哇,没见过帅哥啊,不知道男女有别啊?”
谢风华嗤笑:”就你这小破孩还帅哥,还男女有别,你对自己是有什么误解?“
小高被她气得要死,口不择言:“你眼神不行可以捐了,我可是系草,不对,院草懂吗?”
“管你什么草,再吵吵嚷嚷不睡觉,姐姐就让你知道草为什么这么绿,花儿为什么这么红!”谢风华假装撸袖子,“赶紧给我闭眼,睡觉!”
小高翻身说:”你在这我睡不着。“
谢风华啪的一下关了灯。
小高身体微微一抖:”你关灯我也睡不着!“
“放心,”谢风华声音放柔,“我就在这,哪也不去,就守着你。“
“稀罕,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行行,你不是三岁,你六岁,”谢风华笑眯眯说,“高书南小盆友,再不睡觉,我要给你唱催眠曲了哦。”
小高呆了呆,闷闷地把被子拉到头顶,骂了一句:”神经病。“
“睡吧,乖。”
就是在那段时间,她发现小高同学睡着的时候模样不知比醒来可爱多少倍,乖巧安宁,仿佛无忧无虑,要不是他觉太轻,睡着太难,稍微有点动静又会醒来,谢风华都想偷偷拍几张照片留底。
时隔多年,往事如烟,她忽然有种人生拐了一个大弯,又回到某个原点的感慨。她侧过脸,轻轻伸出手,拉住了高书南安静垂在身侧的手。
不知道闭上眼后会不会相遇,会以什么形式相遇,终之这一刻趁着能触摸到,先握住他的手不放再说。
高书南的手比她大了一截,关节摸上去居然挺硬。
“在陌生的地方,要拉紧我的手,”谢风华看着高书南轻声说,“你可不能先松开,你要敢先松开,就等着被我捶吧。”
“准备好了吗?”
实验舱顶端传来高平平的声音,不知为何,原本该平板无波的AI机械音,到了高平平这却总像能听出点情绪。
比如此刻,它像压抑着兴奋的小孩,生怕被人发现它的兴奋,又故意装的若无其事。
“准备好了。”
“您的旅程即将开始,请上闭眼。”高平平兴高采烈地宣布,“不管您将体验何种精彩,都请记住那是您的过往,而一切过往,皆是序章。”
一切过往,皆是序章。
莎士比亚如是说,很久以前谢风华曾见过高书南将这句话写在纸上。
“这句话充满了宿命论。“
“是吗?”成年后的高老师微微一笑,“我倒觉得,人类心灵的全部秘密都包括在这句话里。”
是这样吗?如果是,那我即将遭逢的,是你的过往还是你的序章?
她闭上双眼,高平平启动了实验舱,一片漆黑之中,仿佛有一阵微乎其微的电流飞快掠过全身表皮细胞,令她身不由己地想放松,像舒展四肢,游弋在蓝色的透明的海水中。
阳光照在脸上,水温和光线都呈现令人最为舒适的度,她慢慢沉入水中,就像一只水母轻飘飘地在海里挥舞自己的触须。
然而就在此时,有一只巨灵之掌突如其来地从背后袭来,猛地一把抓住她,使劲将她往深海里拽,她慌乱起来,拼命挣扎,然而这股力量以将她拖进地狱的力量毫无撼动的可能,无数泡沫在身边涌起,阳光隐藏不见,海水再也不是令人惬意的温度,在她身下仿佛有不知名的怪物长大血盆大口,正等着将她生吞活剥,而她就算用尽力气也无法阻止一丝半点下坠的趋势。
在她的惊骇起来,死命挣扎,然而没有用,深渊已经形成,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夜已经形成,她几乎已经可以感觉到无数的负面情绪朝她喷涌而来,那里面有恨,怨怼,厌弃,悔恨,无能为力等等。
每一样发出尖锐嚎叫,形成巨大的漩涡,将她一寸寸拖进去,再一寸寸绞碎。
忽然之间,有人握住她的手,用力将她往水面一抛。她借着这股力量奋力往上游,冲着头顶微不足道的光亮拼命靠近,哗啦一声巨响,冲出了水面。
谢风华蓦地睁开眼,发现自己不知为何置身于一条狭隘的街道上,她微眯双目,用了几秒钟才认出,这是城北的商业步行街。
大雨倾盆,整条街都空空荡荡没有行人,她拿着伞都几乎被淋湿大半,擡起眼,不远处,好几辆警车闪着光堵住街口,成围堵之势对着临街一间小商铺。
再仔细看,商铺屋檐下挂着块厚纸板歪歪斜斜写着“新货,台湾猪肉脯、台湾金门蜜汁香芋片”,此刻已经被雨打湿打扮,黏答答地显得几乎要掉到地上。
她忽然觉得很冷,浑身莫名其妙打冷战,完全控制不住,她几乎想丢下这把伞转身就跑,但至于为什么要逃跑却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个场景太熟悉,熟悉到仿佛铭刻进她的记忆,熟悉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她完全清楚。
警车耀眼的蓝色灯光一闪一闪,在雨雾中显得愈发明灭不定,有好几个人快步朝她走来,其中一个抹去脸上的雨水,伸出手焦急地说:“谢队,可把你给盼来了。”
她本能地不想跟这个人握手,但那个人的手伸到跟前,仿佛有谁控制着她的身体,令她身不由已地伸出手。
对方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抓住她,他的手又湿又冷,但一旦握上却无法甩开。
“老季就在里面,他已经中了一枪,谢队,你快去救他,“他带着哭腔说,”拜托了。“
不,不是这样的,事情明明不是这样的,谢风华惊骇地睁大眼,她想摇头,想否认,但下一刻,她已经被推到小商铺门前,她清晰地看见,老季腹部一片血糊歪坐在地上,他脸色灰白,奄奄一息,而那个持枪歹徒狞笑着,近乎享受地将枪口抵住他的太阳穴。
“开枪啊,你他妈倒是开枪啊!”
四面八方有无数看不见的幽灵冲着她怒吼:“开枪!杀了他,杀了他!”
他是谁,杀了谁?
谢风华不知怎的手里多了一把枪,又稀里糊涂地举枪向着前方,但她向来握枪极稳的手却开始发抖,无论怎样使劲都无法握稳。因为她发现自己在害怕,这种害怕正顺着脚慢慢蔓延至全身,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具体在怕什么,只知道这种害怕的情绪无比真实。
谢风华冷汗湿透背部,她几乎想尖叫,然而过度的恐惧却令她浑身肌肉紧绷,无法动弹。
而对面,歹徒已经笑眯眯地开了保险,老季脸色灰白,偏偏还看着她,努力地,无声地说着什么。
雨声嘈杂之中她根本听不见,也看不清,但她就是知道,老季在说,开枪。
开枪,开枪。
在雨一直下,整个世界仿佛缩减到只剩下眼前这一幕,只剩下这个选择。